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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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你会原谅我不署名。我最近学会了匿名的重要性。这肯定是我们一切传统的精神基础。
当然,《里士满新闻领袖报》有网站,他连上去,找到了地方版编辑的电子邮件网址。他把网址填入适当的空格中,坐在那里几分钟,游标停在“传送”键上。寄还是不寄,这是个关键问题,而且没有明确的答案。整件与普雷斯顿·阿普尔怀特有关的事情已经以最圆满的方式解决了,照道理说,实在应该让一切都保持原状。
另一方面,他觉得寄出这封信好像会比较有趣,搅一下,看看会发生什么。这封信一定会掀起一些风波,但如果他没有动作,那么除了已经发生的事,就什么动静都不会有。
而最重要的就是有趣,不是吗?
但他对信中的最后一段不太确定。这会打动一些看信的人,让他们鲁莽地往好几个错误的方向乱跑,但这其实只是个小小的玩笑,而且会剥夺他为自己作品署名的机会。他把最后一段选定,按了“删除”键,然后想了一会儿,重写了这么一段:
亲爱的朋友,就让我们都回到原来的工作岗位上吧。我会立即放弃这个电子邮件网址,所以很遗憾,你将无法跟我联络。我应该偶尔还会用别的电子邮件网址与你联系,只不过,唉,新的网址将会像现在这个一样无法追踪。可是你可以从我的署名认出我,为您服务是我的荣幸。
亚伯·贝克
他露出那个悲伤的微笑,点了“发送”键。
他挺喜欢纽约的。
他以前住过这里,住了几年,如果不是情势所迫,他会待得更久。当时所有状况看起来似乎都将转向厄运,但就像他常说的,态度才是最重要的,而凭他的聪明,也足以将逆境视为机会。他离开纽约,不也是有个机会可以看看全国各地吗?这不也提供了他许多游历冒险,而且刚刚在普雷斯顿·阿普尔怀特这个了不起的事件中达到最高潮吗?
他当年离开时,世贸双塔仍傲然站在曼哈顿尾端。有时他会很好奇,当这个城市遭受到那么大的冲撞时,如果他在纽约,那会是什么样。
那天死了那么多人,对他个人并没有造成很大的冲击。但他好奇的、也是启发他的,就是背后操纵者那种惊人的权力,那位木偶戏大师说服他的追随者驾飞机冲向建筑物。这显示了一种令人羡慕的操纵才华。
他自己也操纵过。以前他住在纽约时,他是个操纵大师,虽然被他操纵的人没做过那么戏剧化的事情。不过,他的傀儡很聪明,他得利用一种心理学柔道才能成功;他利用这些人的心智力量对抗他们自己,取得了成功。
他边走边想着这些事情,然后有点开心地发现自己不知不觉间来到了老地方,一幢位于西七十四街的房子。他曾站在这幢房子外头很多次,也进去过一次。那次屋里还有其他三个人,他在这里杀了其中两个,就在这幢房子里,一个用枪,另一个用刀;第三个人则是一个小时后在南边几英里处的一幢房子里干掉的。
当时他以为这幢房子将会是他的奖品,是杀人让他得到的。他以为那就是他想要的,一幢精致的褐石洋房,离中央公园才一个街区。
他以为这就是他杀人的原因。
现在他知道有关自己的真相,感觉多么自由!
他回到这个城市的路上时曾想过,这幢房子搞不好已不在了。几年前,在下城的西十一街上,曾有一排褐石房子中的一幢就这么消失了。激进学生在那个地方制造炸弹,房子是其中一名学生父母的,还有什么比炸掉父母的家更能满足他们潜意识里的动机呢?说到底,他们的政治目的不就是这样的吗?
他第一次来到纽约时,那幢房子已经重建了。大小跟邻居相仿,新房子正面有一部分以四十五度角突出,看起来像是被建筑师给扭了一把。他知道,这种设计的表面目的是要融合当代和传统,但他觉得有更深层的解释,那是一种渴望,要让毁掉第一幢建筑的那种爆发力量表现在后继者身上。
虽然他不再成天梦想要拥有,但这幢好房子并没有就此消失,七十四街又没有炸弹工厂,房子不会无端消失。房子还在那里,那个年轻女人也还住在里面,整幢都是她的,除了最底层那楼开着同样的高档古董店,老板依然是同一个老太婆,现在更老了。
他想到了另一家店,他买下那把拆信刀的店。卖给他的那个女人称之为裁纸刀。他心想,这个名词本身有点含糊不清,可以表示是一把用来裁纸的刀子,也可以表示是一把用纸做成的刀子。或其实根本不是什么刀,就像纸老虎也不是真的老虎一样。
不管叫什么,反正现在刀已经离他而去了。啊,刀子没有消失,就像这幢房子仍然存在,但已经从他的生命中消失了。
这幢房子是他生命中的一部分吗?它就像在这个不平凡城市中的其他众多事物一样,仍归在标为“未完成事务”的项下吗?
他得好好想想。
回家的路上,他在另一幢大得多的建筑物对街站了好一会儿,这幢大楼位于五十七街和第九大道的东南角。楼下二十四小时都有门房值班,电梯和大厅里都有监控摄像机。不过这些玩意儿能造成什么障碍呢?既然是人类所创造、设置、维护的,当然也就能被人类所破解。不过还不到时候。
他走回家。有时他觉得自已就像一只寄居蟹,背着房子四处走,身体长大后就抛弃旧壳。现在适合他的寄居处,也就是他目前的家,是位于五十三街上、第十大道以西一幢出租公寓顶楼的三房式公寓。大楼本身显示出一些绅士化的效果,正面的砖头外墙重新粉了灰泥,大厅和楼梯都翻修过,门厅整个重做了。很多户公寓在旧住户搬出或死掉、新房客以市场行情租下时,也都整修过。剩下来有房租管制的老住户没几个,其中一位是拉斯科斯基太太,可能也活不了多久了。
她超重五十磅,有糖尿病,天气坏的时候还要饱受关节炎之苦。他走上门前阶梯时,她正站在楼梯上方,抽着一种臭烘烘的意大利小雪茄。
“啊,你好,”她说,“你叔叔怎么样了?”
“我才去看过他。”
“但愿我也能去,我说真的。这么多年来看惯的老面孔,现在没看到还真想念呢。真可惜圣克莱尔医院不肯收他。我表姐玛丽啊,愿上帝让她的灵魂安息,她生前就在圣克莱尔,我可以每天去看她,直到她过世为止。”
能住进圣克莱尔一定很不容易。
“那家老兵医院把他照顾得很好,”他提醒拉斯科斯基太太,“他们非常细心,而且完全不收费。”
“我还根本不知道他当过军人呢。”
“啊,是啊,他非常引以为荣。可是他不喜欢谈当年的事情。”
“他一个字都没提过。那家老兵医院,是在布朗克斯区,对吧?”
“在国王桥路。”
“我连那是哪里都不知道。乘地铁过去一定要很久。”
“中间要换车,”他说,“终于坐到那一站后,还得走上一大段路。”他不知道是不是真这样,他只去过布朗克斯一次,那是好多年前了。“而且去看他真的会很难过。今天他认不得我了。”
“你大老远跑去,他竟然不认得你。”
“嗯,人生总是有苦有甜哪,拉斯科斯基太太。你知道我叔叔常说的话。‘你碰上了只能认命。’”
他爬上楼梯,进了自己那户公寓,锁上门。公寓里破旧又年久失修。他很想雇个人来打扫,但可能会引起邻居议论,所以他尽量自己来,把地板和墙壁刷干净,喷上空气清净剂。不过也只能做到这个地步了,整个地方还是有乔·波汉五十年累积下来的臭烟味儿,混杂了乔·波汉本人缭绕不去的气味,这名独居老人显然从来就不重视个人卫生。
不过,在这个连最寒酸的公寓房间都贵得要命的城市里,对免费的公寓也就不能太挑剔了,尤其是一户离他众多未完成事务都这么近的公寓。
当时就在第十大道的一家熟食店,他正停下来买三明治和咖啡,结果听到了两个老人在谈论可怜的乔·波汉,他现在不常出门了。一个人说,他老把自己关在家里,不过按他那个臭脾气,没碰到他倒是好一点。
他在电话簿上找到了一位乔·波汉。他拨了上面的电话号码,一个沙哑的声音接的。不,那人说,这里没有玛丽·艾琳·波汉。他是个老男人,自己一个人住。亲近的亲戚?没有,一个都没有。不过姓波汉的人很多,只是他没听说过有什么玛丽·艾琳。
他隔了一两天好让老人忘掉这个电话,然后收拾行李搬出原来住的那个房间,那是宾州车站附近一家收费过高的廉价旅社。他两手各提了一个行李箱,爬上了西五十三街的门廊,按了标示着“波汉”的电铃,然后爬到三楼,三楼走廊上站着一名满脸胡楂的瘦弱老人,穿着灰色睡衣,身上发出至少一个星期没洗澡的体臭。
“乔叔叔吗?我是您的侄子阿尔,大老远来看您了。”
老人很困惑,不过还是让他进了门。老人正在抽烟,活像那是氧气管似的不停吸着,同时一个劲地问问题。那他是谁的儿子?是尼尔的吗?他以为这个哥哥死了,还以为他这辈子都没结过婚呢。
老人喘着气,站不稳了。他脸上有两个瘤子,看起来像是皮肤癌,他的气色很差,而且臭气熏天。他抓住波汉,一手圈住他满是胡楂的下巴,另一只手握住他瘦骨嶙峋的肩膀,毫不费力就扭断了老人的脖子。一项利己的行动也同时是对他人的慈悲善行,这是多么美好的事啊!
接下来几天,他让大楼里的其他住户熟悉他这个人,同时把这户公寓据为己有,他把老人的衣服和各种杂物扔了,甚至把老人本人都设法处理掉。他每天都要搬几个垃圾袋下楼出门,大扫除,他这么告诉邻居。过去几年我叔叔什么都不肯丢。他舍不得,你知道。
有些垃圾他就放在人行道边缘,让垃圾车来收。其他装着老人尸体的垃圾袋就不能这么随便乱放了。他把尸体搬到浴缸里,让各种体液和排泄物流干,然后用一把从第九大道厨房用品店里买来的骨锯将它切割成小块。他把乔·波汉的尸块像店里的肉似的分片包起来,一次带一点出门,过了西城高速公路,扔进哈得孙河。就算这些肉会浮起来——其实不可能,肉块不像整具尸体那样会因为充气而浮上水面——他也无法想象有谁能搞清楚那是什么。而且,就算借着鉴定科学而发生了奇迹,查出了那些尸块是怎么回事,这只寄居蟹也早已经摆脱旧壳,也摆脱阿洛伊修斯·波汉这个名字了。
把最后一批乔·波汉的实质残余物都处理掉、只剩他永远缭绕不去的臭味之后,他开始散播消息,说他把叔叔送进了医院。“我本来想自己照顾他,”他告诉拉斯科斯基太太,“可是他需要的照顾我没法做到。昨天晚上我背着他下楼上了出租车,直接到老兵医院去。出租车费花了好多钱,可是你还能怎么办呢?他就只剩我这个亲人了。他要我留在这里,等他出院回家。我本来该去旧金山的,那里有人找我去工作,可是我不能就这么丢下他不管。他是我叔叔啊。”
于是一切就是如此。
现在他坐在厨房的餐桌前,桌上有几百个乔·波汉不小心让香烟烧过的痕迹。他碰碰上唇,然后皱起眉头,对自己很懊恼。他心想,养成习惯需要的时间这么短,但要改掉却得花这么久。他打开电脑,上头接着乔·波汉的电话线。现在拨号上网的速度太慢了,他很想装个DSL的线路,但这根本不必考虑。
哦,或许他在这里不会住太久了。
第18章
TJ说:“这事情你已经想到过了,而且无论如何说不通,但如果我不讲出来,老憋着也很难受。”
“好吧。”
“你很可能知道我要说什么了。”
我们在晨星餐厅。他打电话要我在那里跟他碰面,于是我放弃了家里的好咖啡,跑来这里喝这杯远远不及的。
“有可能。”
“反正我还是会说的。好吧,有没有可能那个大卫·汤普森跟杀害莫妮卡的凶手是同一个人?”
“他们主要的共同点,”我说,“就是你我不知道他们是谁,也不知道该怎么找到他们。”
“还不止这一点呢。”
“哦?”
“他们两个都留着小胡子。”
“也许他们两个都是希特勒,当年根本没死在地下碉堡里。你算算时间,就会明白他们不是同一个人。汤普森——这或许不是他的名字,不过我们总得有个称呼。汤普森星期一晚上跟露易丝在一起,从在餐厅碰面开始,直到接近午夜前甩掉我们为止。”
“那又怎样?”
“可是根据萨斯曼从门房那边得到的说法,凶手是在九点半左右,出现在莫妮卡那幢大楼的大厅。”
“那天是星期二,前天晚上,对吧?”
“耶稣啊,你说得没错。”
“从露易丝家到莫妮卡住的下城要花多少时间?二十二小时?”
我摇摇头。“他星期一晚上也在那里,”我说,“去找莫妮卡,莫妮卡跟埃莱娜提过。”
“那么,他星期一和星期二都去找她。这点能确定吗?”
“现在没办法打电话问莫妮卡了。不过没错,可以确定。”
“可是我们不知道时间。我们知道星期二他进去和出来的时间,可是不知道星期一的。”
我想了想,缓缓地点了点头。
“所以他是在差十五分十二点离开露易丝的,我们知道他一出门就拿手机打了个电话。”
“打给莫妮卡,说他要过去。可是如果我没记错,埃莱娜说过他星期一本来就跟莫妮卡约好了要碰面的。”
“他可能在电话里跟莫妮卡说:‘抱歉,亲爱的,不过我弄得有点晚。我会尽快赶过去。’”
“根据莫妮卡的说法,他衣着时髦又体面。大卫·汤普森看起来符合莫妮卡那个时髦又体面的定义吗?”
“他那天穿了牛仔裤和一件马球衫,不是吗?”
“就我个人来说,”我说,“我很难想象汤普森带着花和一瓶女巫酒出现在珍恩街。”我脑中浮现他走出露易丝那幢大楼的画面。“他点了根烟,”我记得,“这是露易丝在网络上讲明的条件,那时她还没碰到那家伙。所以他抽烟,因为如果他不抽,露易丝就根本不会想跟他交往。”
“所以呢?”
“莫妮卡戒烟了,她很讨厌闻到烟味。有些人戒烟几年后似乎就会发展出一种高度敏感性,她就是这样。如果他抽烟抽得很凶——”
“我们不知道他抽得凶不凶。也许他只是跟露易丝碰面时抽一根,好讨她欢心。”
“那他走出她住的那幢大楼后又点了一根,是为了要表演吗?”
“我懂你的意思了。你要打给谁?”
“一个警察。”我说。萨斯曼给过我们名片,我拿着手机按他的电话号码。他接了电话后,我报上姓名,说我只是要问一个问题。“有任何迹象显示莫妮卡·德里斯科尔的公寓里曾有人抽过烟吗?”
“为什么?”
不怪他。如果我们的角色对调,我也会有同样的反应。不过,如果他不问的话,我会比较高兴。
“我正在帮一个朋友查一些事情,”我说,“她跟莫妮卡完全无关,没有共同点,只不过两个人都有一个神秘男友。我没査出太多结果,事实上这家伙狡猾得很,所以——”
“所以你觉得或许他们是同一个人?”
“不,”我说,“我始终觉得他们是不同的两个人,不过如果我可以打一个电话完全排除这个可能——”
“我懂你的意思了。看来你已经确定这个第二号男子是不是抽烟了。”
“我确定他抽。”
“德里斯科尔女士不抽烟吗?”
“而且她很讨厌人家抽烟。”
他说他会再给我回电,然后挂了电话。TJ问起埃莱娜,我说早上我起床去厨房时,她已经出门了,今天她有瑜伽课。我说我觉得她去上课是个好征兆,因为我原以为她不想去的。他说,碰到这类事情,其中秘诀就是如此。你得持续做下去,而不是想做才去做。我告诉他戒酒也是一样的。
“昨天晚上,”他说,“她很伤心,不时就哭起来,然后就过去了,你知道,又专心玩起牌来。你知道匹纳克尔牌戏怎么玩吗?”
“不知道。”
“嗯,可以叫她教你。她教得很好。那种玩法还可以,只需要两个人和一副纸牌就行了。当然必须是一副可以打匹纳克尔的牌,所以你需要两副扑克牌。普通的扑克牌拿来,二到八点都不要,只留九到八的。”
“真高兴你告诉我这些。”
“是哦,唉,现在只有我们两个人,而且连一副牌都没有,只能坐在这儿等那个该死的电话。不过我想你不需要听这些匹纳克尔牌戏的废话。”
“不,没关系的。”
“问题是,即使她没事,会玩牌,会开玩笑,但那种东西还是在的,你知道吗?那种深深的哀伤,好像渗进骨髓里了。”
萨斯曼说:“我本来以为这问题很容易回答。活在这种科学时代,你把生日数字乘以你口袋里的零钱得出来的结果输入电脑,电脑就会告诉你说你早餐吃了什么。谋杀案现场的那户公寓里有人抽过烟吗?这问题有什么难的?”
“看来没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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