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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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波本威士忌:波本威士忌的名称源自於美国肯塔基州波本郡(Bou了bon County),这个郡的名称则源於法国的波旁王朝,因此是个法文字。

算了,我想,外面正在下雨,你不想冒雨出门吧。我离开电话间,转向了电梯(而不是大门),然后回房间。

我把门锁上,把椅子拉到窗边,望着外面的雨。几分钟后,喝酒的冲动消失了。然后又袭来,然后又退去。这冲动来来去去又一个小时,就像霓虹灯般忽现忽灭。我待在那里没动,望着外面的雨。

七点左右,我拿起房间里的电话,给伊莱恩·马德尔打过去。她的答录机做了应答。

指示音响后,我说:“我是马修。我见了你的朋友,谢谢你的推荐。也许这几天我就能报答你。”

我挂断电话,又等了半小时。钱斯没回我的电话。

我不怎么饿,但还是勉强下楼去吃点东西。雨已经停了。我到蓝松鸦餐馆,要了汉堡和炸薯条。隔两个桌子远,有一个家伙正在就着啤酒吃三明治,我决定等服务员送来汉堡包时也要一杯啤酒,但后来改了主意。

我吃了大半个汉堡包,半份薯条,喝了两杯咖啡,然后要了樱桃当饭后甜点,吃掉了一大半。离开时快八点半了。

我在旅馆停了一下——没有留言——然后一路向第九大道走去。街拐角处本来有一家希腊酒吧,安泰尔斯与斯匹洛酒吧,但现在那儿变成水果蔬菜市场。我转向城北,经过阿姆斯特朗酒吧,穿过五十八大街,等交通灯变绿,我继续向北,经过医院直奔圣保罗教堂。我绕过教堂侧面,走下一段通往地下室的窄梯。门把手上挂着一个纸板当作标志,但不特意找你是不会看到它的。

上面写着“匿名戒酒互助会”。

我进去时,他们刚刚开始。三张桌子摆成U字形,人们坐桌子两边,后面有大约十几把椅子。旁边的一张桌子上放着点心饮料。

我拿了一个泡沫塑料杯,从咖啡机里倒了些咖啡,然后在后面坐下。有几个人冲我点点头,我也点头回礼。

发言的人年龄与我相仿。他穿着格子法兰绒衬衫,人字斜纹呢短外套。他讲述自己的生活经历,从十几岁喝第一口酒,到四年前加入戒酒协会改掉恶习。他离过几次婚,撞坏过好几辆车,失去过工作,进过几家医院。然后,他不再喝酒,开始参加聚会,情况开始好转。

“‘情况’并未好转,”他更正自己的话,“好转的是‘我’。”

他们总是那么说。他们总是说很多,你一遍又一遍听同样的话。然而,这些故事相当有趣。人们坐在上帝和众人面前,对你讲最该死的事情。他讲了半个小时。然后,大家休息十分钟,传递收费篮。我往里放了一美元,然后又给自己倒了一杯咖啡,拿了几块燕麦饼干。

一个穿着旧军装的人叫着我的名字,跟我打招呼。他问我一切可好,我告诉他,一切都好。

“你在这儿,头脑清醒,”他说,“那才是重要的。”

“我想是吧。” — 棒槌学堂·E书小组 —

“每一个我滴酒不沾的日子都是好日子。你能一次保持清醒一整天。世界上最难的就是让酒鬼不去喝酒,你正在做的就是这个。”

只是我没做。我才从医院出来也不知是九还是十天。我将保持清醒两或三天,然后就会喝上一杯。多半会是一杯或两杯或三杯,这还在控制之中。但到周日晚上,我就会喝个烂醉,在第六大道的一个“巧言石”酒吧狂饮波本威士忌,因为我估计在那儿不会遇到任何熟人。我记不起怎么离开酒吧的,不知道如何回的家。周一早晨,我会抖个不停,口干舌燥,感觉如同行尸走肉。我没告诉他这些。

十分钟后,大家接着开会,轮流发言。人们说出自己的名字,说自己是酒鬼,并感谢演讲者的叙述,就是他讲的那些,他们称之为人生故事。然后,他们说他们有多理解那个演讲者,或回顾他们酗酒岁月的一些记忆片断,或讲述在努力过上一种清醒生活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

一个比金·达基嫩大不了多少的女孩讲起她与恋人之间的问题,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同性恋描述了某天在他的旅行社同一个顾客发生的冲突。那是一个有趣的故事,引来不少笑声。

一个女人说道:“保持清醒最容易不过了。你只需不喝酒,参加聚会,并愿意改变你他妈的一生。”

轮到我时,我说:“我叫马修。我无话可说。”

聚会十点结束。回家路上,我拐进阿姆斯特朗酒吧,坐了下来。他们对你说,要想戒酒,就远离酒吧,但我在那儿很舒服,咖啡也不错。如果我想喝酒,在哪儿都一样。

我离开那儿时,早版的《新闻》报已出来了。我买了一份,回到自己的房间。还是没有金·达基嫩那个皮条客的留言。我再次给他的联络处打电话,确认他已接到我的口信。我还留了一个口信,说有要事,请尽快跟我联络。

我冲了澡,穿上浴袍,开始读报。看了国内和国际新闻,但我向来无法真的将注意力集中在那上面。只有规模小点、离家近点的新闻才能吸引我。

有不少吸引我的新闻。两个孩子在布朗克斯区将一个年轻女人猛地推到D线火车前。她卧倒在地,尽管司机把火车停下时已有六节车厢驶过,她却毫发无损,逃过一劫。

在西街的哈得逊码头附近,一个妓女被杀了。新闻上说她是被刺死的。

科罗纳一个房管局警察仍生命垂危。两天前我曾读到他是如何遭到两个男人袭击的,他们用几节管子打他,还偷了他的枪。他有妻子和四个不满十岁的孩子。

电话铃还没响。我并不认为它真的会响。我想不出钱斯有何理由回我电话,出于好奇吗,或许他还记得猫的下场【注】。我本可以自称警察——比起斯卡德警官、或斯卡德侦探来,斯卡德先生更容易被人忽视——但我不喜欢玩那种游戏,除非不得已。

【注】猫的下场:出自西方谚语:“好奇之心,使猫送命。”

我希望人们早作决定,但不愿勉强他们。所以,我必须去找他。倒也无妨,那会让我有事可做。同时,我留的口信会把我的名字印在他的脑海里。

这个让人难以捉摸的钱斯先生。你会认为他那拉皮条专用豪华轿车里有一部移动电话,还有吧台,真皮内饰,粉红色天鹅绒遮阳板。都是些高档次的东西。

看完体育版后,我回到格林威治村被刺妓女的新闻上。故事很不完整。除了认定被害者大约25岁之外,他们没登她的名字和任何相关信息。

我打电话给《新闻》报,看他们是否知道死者的名字,但他们拒绝透露。我想,可能是家属要求的。我打电话给第六警察分局,但埃迪·凯勒没当班,我想不出第六警察分局还会有什么人能认识我。

我掏出笔记本,觉得现在给她打电话或许太晚了,城里有一半女人是妓女,没理由认为她就是在西区公路下被切成一片片的那个女人。我收起笔记本,十分钟后,我又把它拿出来,拨了她的电话号码。

我说:“金,我是马修·斯卡德。我在想,我们见面之后,你是否碰巧跟你的朋友谈过了。”

“没有,我没谈。怎么了?”

“我原以为可以通过他的联络站和他取得联系。我想他不会来找我,所以,明天我只能出去找他。你没对他说过任何关于退出的话吧?”

“一个字都没提。”

“很好。如果你比我先见到他,就装作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如果他打电话让你到某处见他,你就马上给我打电话。”

“就是你给我的那个号码吗?”

“对。如果你联络到我,我就到你那儿如约行事。如果没联络到,你就尽管去,一切照常。”

由于这个电话可能让她不安,所以我多讲了一会儿,安抚她,让她平静下来。至少我知道了她没死在西街。至少我可以睡个安稳觉了。当然。我关灯上床,躺了许久,之后放弃努力,爬起来重看那份报纸。我有了一个想法,几杯酒可以稳定情绪,让我入睡。我无法赶走这个念头,但我能够让自己待在原地不动。凌晨四点时,我告诉自己算了吧,因为现在酒吧已经打烊了。第十一大道有一个通宵营业的酒吧,但好在我没想起来。

我再次关灯上床,想着死去的妓女,房管局的警察,和那个地铁列车在她上面驶过的女人,纳闷为何会有人认为在这个城市保持清醒是个好主意,我带着这个想法进入梦乡。

第三章

我醒来时大约十点半,奇怪的是,六个小时的似睡非睡竟使我神清气爽。冲完澡,刮完脸,作为早餐,我喝了咖啡,吃了面包卷,然后直奔圣保罗教堂。这回不是去地下室,而是去真正的教堂。

我在长凳上坐了十分钟左右,然后点燃了几根蜡烛,往济贫募捐箱里塞了五十美元。在第六大街的邮局,我买了两百元汇票和一个印有邮票的信封。我把汇票寄给住在赛奥斯特的前妻。我试图写个便条附上,结果因太像道歉而作罢。钱寄得太少太晚,无需我告诉她这一点,她也知道。我把汇票叠在白纸里,就那样寄给她了。

天色灰暗,有些阴冷,像是还要下雨。一阵寒风刮过,刺得脸上生疼。体育馆前一个男人一边诅咒着,一边追被风刮跑的帽子,我不由自主地抬手拉低了帽檐。

我已快走到银行了,才想到金的预付金所剩无几,没必要去开财务往来帐户。于是,我回到旅馆,预付了一半下月房租。此时,我只有一张百元大钞未动了,索性换成十元和二十元小钞。

我为何不把那一千元先都收下呢?我想起了我说的关于动力的话。好吧,我有一个动力。

我的信件如常——几份广告,一封国会议员的拉票信。没什么可看的。

没有钱斯的回话。我想也不会有。

我给他的联络处又留了一个口信,只是兴之所至而已。

从那儿出来后,我整个下午都在外面。我乘了两三次地铁,但主要是走路。天总像是要下雨,但一直没下,寒风越发凛冽,不过还没刮掉我的帽子。

我闯进两家警察分局,几个咖啡店,六个低级酒吧。我在咖啡店喝了咖啡,在酒吧喝了可口可乐,跟几个人谈过话,记了两三条笔记。我给我的旅馆前台挂了几次电话。我没期待钱斯会回话,但如果金打电话过来,我就能随时知道。没人给我打过电话。

我试着拨了两次金的电话,都是她的答录机应答。所有人都弄了一台答录机。总有一天所有的答录机都开始相互拨号,聊天。

我没留言。快到傍晚时,我躲进时代广场的一家电影院。他们双片连放,都是克林特·伊斯特伍德主演的影片,两部影片中他都演一个无赖警察,通过把坏蛋毙掉来解决一切。观众看上去都像他正用枪扫射的那种人。他每干掉一个人,他们就疯狂叫好。

我在第八大道一家古巴中国餐厅吃了猪肉蔬菜炒饭,又查询了我的旅馆前台,然后在阿姆斯特朗酒吧喝了一杯咖啡。我在吧台和人闲聊。本想在那儿多待一会儿,但八点半,我还是勉强自己出门,穿过街道,拾级而下,去参加戒酒互助会。

演讲者是一位家庭主妇。她曾经喝得晕了过去,当时他丈夫正在办公室上班,孩子在上学。她讲到她的孩子如何发现她在厨房地板上昏迷不醒,而她却使他相信,那是在练习戒酒的瑜珈操。所有人都笑了。

当轮到我时,我说:“我叫马修。今晚我只听就好。”

凯尔文·斯莫尔酒吧位于莱诺克斯大道与第一百二十七大街的交界处。房间窄长,贴墙有一溜儿吧台,对面是一排桌子。酒吧尽头有一个小小的乐池,两个皮肤黝黑,短发,戴着角质架墨镜,身穿布卢克斯兄弟牌套装的黑人正在演奏安静的爵士乐。他们一个弹奏小型立式钢琴,另一个用击钹刷。他们的形象和演奏就像过去的“现代爵士四人组”,只是人数少了一半。

我很容易便能听到他们的演奏,因为当我清了清喉咙时,所有人都安静下来。我是房中唯一的白种男性,所有人都停下来仔细打量着我。有两个白种女人,她们跟黑人一起坐在软长椅上;另一张桌子边坐着两个黑人妇女;此外肯定还有两打男人,他们肤色各异,只是没有我这样的。

我往里走,进到男洗手间。一个身高足以当职业篮球运动员的男人正在梳理他烫直了的头发。他头油的味道与大麻刺鼻的臭气交相辉映。我洗了手,然后在一个热风烘干机下搓了搓。我离开时,那个大个子仍在梳头。

当我从男洗手间出来时,聊天声再次停下来。我又向房间前部走去,脚步缓慢,晃着肩膀。我不太确定那两个乐手,但我肯定,除了他们,房间里所有男人都因重罪被捕过不止一次。皮条客,毒品贩子,赌徒,卖保险的。自然界的贵族。

从前往后数第五把椅子上坐的那个男人引起了我的注意。我花了点时间才想起他是谁,因为几年前我认识他时,他是直发,而现在却变成改良版的“埃弗罗”头【注】。

【注】“埃弗罗”头:非洲黑人的一种头型,呈圆形,非常浓密且紧凑卷曲。

他的西装是柠檬绿色,皮鞋用爬行动物的皮做的,或许是某个快灭绝的物种。我把头转向门口,从他身边走过,出去了。

我在莱诺克斯大道上向南走过两个门脸,然后在一个路灯旁站住。两三分钟过后,他出来了,吊儿郎当,轻松愉快。

“嘿,马修,”他说,伸出手来要跟我击掌,“老兄,一向可好?”

我没理他。他低头看了看手,又抬头看我,转了转眼珠,脑袋夸张地一晃,拍拍两手,在裤腿上蹭干净,然后放在他那瘦削的臀部上。

“好久不见了,”他说,“是城里卖光了你常喝的酒?还是想来哈勒姆区逛逛小人的地盘?”

“看来你发了,罗亚尔。”

他有点得意洋洋。他叫罗亚尔·沃尔登,我曾认识一个脑瓜不太灵光的黑人警察,他错把罗亚尔·沃尔登(LoyalWaldLon)当成了“同花顺”(LoyalFlush),又把“同花顺”变成“抽水马桶”(FlushToilet),最后,索性就叫罗亚尔“厕所”。

罗亚尔说:“咳,做买卖嘛,你知道的。”

“我知道。”

“诚实经营,买卖兴隆。我妈教的。你怎么来城北了,马修?”

“我在找一个家伙。”

“也许你已经找到他了。你现在退休了?”

“已经好几年了。”

“你想买东西吗?想要什么,能出什么价?”

“你卖什么?”

“差不多应有尽有。”

“跟这些哥伦比亚人做生意一向还好?”

“操,”他说,一只手拂拭着裤子前头。

我猜他柠檬绿裤子的腰带上别着一把枪。在凯尔文·斯莫尔酒吧,有多少人,可能就有多少把手枪。

“他们这帮哥伦比亚人还行吧,”他说,“只是你永远甭想蒙他们。你不是来这儿买毒品的吧。”

“不是。”

“那你想要什么,老兄?”

“我在找一个皮条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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