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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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以前的掩骨会可不是这样的。清朝那时候,掩骨会一带还在天津卫城外,非常偏僻,是个贫苦百姓用来埋葬亡人用的“乱葬岗”。因当时穷人生活贫苦,丧事办得简单,都是用一些劣质棺木或苇席裹尸的手法,加上掩埋不深,所以时常会招来一些野狗扒棺,争食尸体的事情时有发生,以至于白骨遍地,惨不忍睹。赶上灾年冻饿毙命的路倒尸,更是屡见不鲜。

乾隆年间,有位道人路经此处,见此地尸骨遍地,不由得心生怜悯,自行将外露的尸骨收集到了一处,合并埋了。后来,他还自发地成立了一个民间组织,起名“掩骨会”,专门负责掩埋无人收敛的尸骨,这也就是如今的丧葬行业早期雏形。时过不久,此处修建了一座“掩骨塔”,好用以给那些穷苦百姓来此祭奠已故亲人之用。但因塔的周围荒凉空旷,又没人居住,所以没过多长时间,就变为刑场了。

因掩骨会自古就是掩埋尸体、处死犯人的地方,所以自打我记事开始,周围的邻居就流传着很多关于掩骨会的奇闻异事,其中有一件事情,老人们常常会说起,用以吓唬我们这些不听话的小孩。

说是解放前有个拉黄包车的车夫,有一天他生意出奇的好,从早上出门,客人就一直络绎不绝,整天他都没有停下脚步歇歇,直到很晚才收工回家。途中路过掩骨会,周围黑灯瞎火,车夫心里不禁有些嘀咕,忽听背后有人招呼:“拉胶皮的!”当时月黑风高,伸手不见五指,车夫就拿起挂在黄包车前的马灯回头张望。但一眼看去,别说人了,连个鬼影都没有,他没敢应声,转过头继续赶路。可刚走了两步,又听见那个声音响了起来:“拉胶皮的,把你的马灯借我用一下。”车夫听到这句话,终于把悬着的心放下,头也没回,很不耐烦地说:“你若坐车,我可以拉你。但你要我这车灯干什么?”只听那人答道:“这地方太黑了,你把车灯借我照个亮,我得把我的脑袋找回来。”

第四章 如是我闻 相猫辨狗之术

记得小时候,我家里的老人,给我讲过天津卫很多好玩的事儿,有人玩蛐蛐、玩鸟、玩蝈蝈,这些东西在咱们普通人眼里都一样,但是在玩家眼里却千差万别。比如,十三陵有一种蛐蛐叫蟹壳青,是专门进贡给皇上的,一只蟹壳青的价格等同于和它一样体积的黄金。听说当年还有人和同仁堂的乐家子弟赛蛐蛐输得倾家荡产的。当时我就想,这些动物怎么区分呢?真的有那么神奇吗?这段记忆在我写《贼猫》时影响到了我。我开始写的时候,写第一章不知道第二章要写什么,起初想写破案,后来就写成了一本我都不知道是什么类型的书。

众人皆知中国古有伯乐识千里马,近年来宠物之风大兴,但是却是西洋人流行的那种血统纯正的纯种名品,猫有波斯暹罗短尾折耳三花,狗有贵宾比熊吉娃娃京巴,但是中国传统的相猫辨狗之术,却极少听闻。相狗的书现在流传不多,但从民间流传的《相狗经》、 《相狗歌》来看,中国人玩狗也玩得深了去了。不比那西洋的血统流传一说历史短、文化薄。

单说相猫,清朝时就有人编撰了《猫苑》一书,分种类、形相、毛色、灵异、名物、故事、品藻七门,是一本相当有趣的猫类百科全书,此书算是汇编,其中内容条目引用最为频繁的,莫过于当年民间流传的《相猫经》。

《相猫经》自猫的头面、耳朵、眼睛、鼻、须等颜面处说起,说到颈项、腰、脚、爪、尾,乃至毛色、品种,无一挂漏。比如说猫咪头面要圆,面长会食鸡,所以说“面长鸡种绝”。眼要具金钱的颜色,最忌带泪和眼中有黑痕,所以说“金眼夜明灯”。眼有黑痕的是懒相。如此一说,不胜枚举,而其中有关猫的名物故事,诸如伸手拎猫后颈处,缩成一团的是好猫,张着四肢乱叫的是懒猫;好猫一往墙上扔,就会在墙上贴几秒钟;一只好猫可以护六家院子,不进一只老鼠等,这种种说法我都将它们写进了《贼猫》一书,让人知道中国古代的小玩意儿也能玩出大花样来。

第四章 如是我闻 古代中国的“地心游记”

由于我出身于地质勘探家庭,工作后又常到矿区出差,所以往往对地下世界的探险故事情有独钟。科幻小说家凡尔纳,在我心目中有着伟大而不可替代的地位,他用其独到的文笔和深邃的科学眼力,写就了二十多部科幻小说,其中我最喜欢的当属他想象力最丰富的作品《地心游记》。

这个故事讲述一位教授在某册古老的书籍里,偶然得到了一张羊皮纸,从而发现前人曾到过地心旅行。教授决心也开始同样的旅行。他和侄子从汉堡出发,到冰岛请了一位向导,探险队按照前人的指引,由冰岛的一个火山口下降,途中历尽艰险和种种奇观,经历迷路、缺水、史前生物等种种险情,也得到了地下海、史前人骨骸等惊世的发现,经过三个月的旅行,最后回到了地面。

中国古代也常有这类离奇惊险的传说,据说在唐代贞观年间,洛阳附近发生过一次强烈地震,有个村子陷入了地下,全村只有一个叫王原的人活着逃了出来,此人的经历堪称“中国版地心漫游”。

据说这个王原通玄修道,是个修真炼气的人,地裂村陷的时候,他正在家里睡觉,初陷时整个村子还算完好,村民们尚能大声呼救,彼此相闻,但落入深泉之际,满村的男女鸡犬就全部淹死了,只有王原擅长形练之术,能够浮海不死,他坠下地底干丈,被水流带到一个空旷无极的地底世界,忽见有怪蟒探首而下,口中流出黑色黏液,垂挂如柱,吓得他急忙绕路逃开。

王原顺着地底洞窟前行,赫然见到几座宫阙连绵的古之大城,居住在城中的人都身高过丈。有个巨人听闻王原的遭遇,给他指点了一条生路。王原按其指点,又行出不知多少里数,饿得实在走不动了,摸到地下有细细软软的都是尘土,但有股糠米的香气,他饥饿难耐,抓起几把就往嘴里塞,吃下去甚为香甜,果然能够解饱,他借此为生得以活命,在地下走了三年才出来。

回来后将这番经历说给一位见闻广博的老道。那老道听罢告诉王原,地底的古城一共有九座,都在昆仑山下,称为九馆,城中身材高大的巨人是地仙。黑色黏液是黄河下老龙所吐之涎,吃了可以不老不死,至于尘土则是龙涎风化形成的泥,吃得再多也只是充饥罢了。

第四章 如是我闻 路边的瓜棚

我有个铁哥们儿,跟我是在地质队大院里从小玩到大的交情,他毕业后仍在地勘部门工作,一年到头没有几天不在野外,大山、沙漠、森林到处都去,外人也许很羡慕这种工作,实际上很艰苦,也非常枯燥,连媳妇儿都不太好找。

去年春节的时候见到他,他跟我说起一件很有意思的事,当时正是夏天,他开着越野车到内蒙出差,地点是在赤峰周围,行到途中车子的空调坏了,散发着毒火的太阳,把人烤得口干舌燥、头昏脑胀,只好停在路边等天黑了再走。

路边恰好是大片大片的瓜田,乡下偏僻之处,过往的车辆极少,所以不像大城市里商业化严重,连喘口大气都快要收钱了,农村的民风仍然十分淳朴。

当地瓜田都有个不成文的规矩,主人家往往搭起一处茅棚,摆几张矮桌板凳供过路之人歇脚。正是骄阳似火、挥汗如雨的日子,路上走得口渴困乏之人,便到瓜田茅棚中乘凉吃瓜,只要你打声招呼,主人则分文不取,不管吃多少都不要钱,但许吃不许拿,带走就得按价付款,而且吃瓜之后要把瓜籽儿留下,人家瓜农留着要当种子。

我这哥们儿跟几个同路之人,就在这样一个地方吃瓜歇脚,坐在浓荫下听着蝉鸣,吃几块脆沙瓤的西瓜,又解渴又消暑,别提多舒服、多放松了,比之坐在空调房里喝冰镇饮料,别有一番悠然自得的趣味,没真正去过瓜田的人,永远想象不出这种亲近田野的感觉。

主人见瓜田里有个大西瓜长得肥美可爱,怕是快要熟透了,便掐秧取瓜,抱进瓜棚给众人食用。谁知把这大西瓜摆到桌上,举起西瓜刀刚要切瓜,那瓜竟似变活了一般,从矮桌上滚落于地,往地势高的田埂边滚了过去。

众人无不大奇,在瓜棚主人的率领下,赶将上去把那西瓜按住,手起刀落,“咔嚓”一声切做两半,这才发现瓜中的瓜瓤早已没了,只见一条三指宽的大蜈蚣盘在瓜皮里面。众人看时,瓜中所藏的蜈蚣已被西瓜刀切成三截,蜈蚣腹中有小指甲盖般大小的结石十余枚,灰蒙蒙的没有任何光泽后来听到有人说那东西叫做“蜈蚣珠”,是蜈蚣体内的结石,可以避热毒治痛风,十分后悔当初没找瓜棚老褪耻—枚。

第四章 如是我闻 雄鼠卵

我几年前去内蒙古办事,途中经过草原,住到当地牧人的帐篷里,瞧见那户牧民家中,摆放着一个小碗,里面倒满了清水,浸泡着两颗小石子,都是白花花的椭圆形状,比鹌鹑蛋还小着两圈,上面有整齐的紫色斑点。我父母在地质队工作,各种矿石切片我都看腻了,但从没见过这种石子,看摆放的方式显得很郑重,应该十分珍贵,我不免好奇心起,就跟牧民打听这是什么石头。

牧民主人说这是很多年以前留下来的、解放前萨满用过的雄鼠卵,值钱不值钱不清楚,只是留得年头多了,一直没舍得扔。

我恍然大悟,原来雄鼠卵就是这样的,今天算是见着实物了,以前我听家里的老人们讲过,那时我还觉得纳闷儿,公耗子怎么可能有卵?好像连母耗子也不会有吧?实际上,爬虫走兽腹中的结石,在旧社会统称为“内丹”,但各自还有各自的名目,这枚“雄鼠卵”,就是老鼠的内丹。

后来我特意翻看了一些资料,发现古书中记载着,用“雄鼠卵”山中致雷雨颇有奇效,此是自然造化所钟之奇,难以常理论测。比如凡是雄鼠所产结石,其上都有天然生成的符文,这在《本草纲目》上都有明确的记载,非是妖妄流传之言。又比如百岁老刺猬腋下会生有镜印,猪羊的结石上生出印篆,也都各自有其异效。

易法有云——阴阳合而后有雨,阴阳相薄,感而为雷,激而为霆。听说这法子原是汉朝时传下来的匈奴法,以净水一盆浸泡特殊石,反复淘洗不断,密持咒语良久,即会降雨。石子名为鲜答,最大的有鸡蛋大小,最小的如同豆粒,这些石子全是地上走兽及五虫腹中所产,其中以牛、马二宝最妙,也最为难得,后来此术流传至中土,虽然不知咒言,但照此方以水浸石,也可致雨。

牛有黄在胆、犬有墨在肾,牛的结石叫做牛黄,生在胆囊之中;犬的结石生在肾脏,叫做“犬墨”。另外马之宝、驼之黄、鹿角之玉、兜角之通天,都是此类事物,功效作用各异,举不胜举,药中之贵,莫复过此。

盖因走兽之丹,乃吸取日月之精华,年深日久所得,日月之精也既是天地间阴阳之气,以清水浸润摩擦混合,正是经卷典籍中所言的“阴阳合而后有雨”,故此能使云雨聚合、雷电激荡。

第四章 如是我闻 骗婚

天下骗术无奇不有,大部分的骗子都是抓住了大家贪图小便宜的心理,骗去些钱财,但是今天要说的,却是我听过最骇人听闻的骗术,而且真切地发生在我朋友身上,不仅钱财受到损失,而且心理和精神上也受到了严重的打击。

我这位朋友也算事业小有所成、社会经验丰富的青年才俊。早年高中毕业后,毅然放弃了读大学的机会,和亲戚一起远赴边境做起生意。早年做边贸生意还是不错的,十几年的光景,当重返故里之时,也算同龄人中出类拔萃的了。谁曾想久经社会之人却被感情冲昏了头脑。

回来不久他就认识了一个漂亮姑娘,俩人一见钟情,看到他事业、爱情全部顺风顺水,我们这些相识的兄弟都为他感到高兴。在他们交往半年后,就登记结婚了,虽然半年的时间不足以考验一段感情,但是对于三十好几的人来说,结婚也等于了却父母的一桩心事。

筹备婚礼的时候,女方很是慷慨,在如今这个房、车至上的社会,女方主动提出不需要买房子,缘由就是,第一,女方家是三室一厅的大房子;第二,岳父常年不回家在外公干;第三,岳母孤单方便照顾。看起来是件很温馨的事情,没曾想这就是陷阱的开始。

不买房子了起码要装修,家电家具哪还好意思让女方出。装修、添补家具家电,这就三十几万花了出去,这样还不算,礼金方面自然也不能薄了,女方一下子要走了二十万,汽车登记的也是女方姓名。在结婚方面,女方要求不摆酒席,出门子不从妈妈家走等很不符合常理的要求。本来开始也不能理解,但这些事情最重要的保障就是,他们已经有了爱情的结晶,自然所有顾虑就全被打消了。

双喜临门本应高高兴兴,没成想孩子并没有到预产期就早产出世,却在发育不良加上胎位不正的情况下,女方执意顺产,仅一小时就顺产出生,但孩子多处骨折,没过三天就夭折了。最后女方又一次要求将婴儿火化而非入土安葬。一切在悲痛中结束后,女方关起了大门借言缘分已尽便要离婚。此时他才恍然大悟,一切所做只为毁尸灭迹,但为时已晚,孩子在之前的检查中都很正常,后期的检查就不让他陪同而去,一定是在这个时候对胎儿动了手脚,不买房、不摆酒只要钱,都是暗中蓄谋已久的计划,最让人想象不到的是这个女子,居然会拿自己腹中胎儿当做骗钱的工具。

第四章 如是我闻 寻找圣泉

在这些年的旅行中,喀纳斯是给我留下记忆最深刻的地方,不仅仅有美丽的风景更重要的是一段难忘的经历。

那年去喀纳斯的时候已是初秋,游历湖区后我们便决定在此多停留些日子,湖区附近有武警招待所,这个地方一般是不对外开放,我们也是误打误撞,不过好在人少,还是可以住的,湖区夜晚很冷且很狰,睡觉的时候,盖了两层被子天,日照很充足也暖和得多。当地的居民经常会给武警官兵送来很多干果,然后他们就把干果放在招待所院子里晒,偶尔凑过去拿一些吃,当然他们也会主动邀请你去品尝。我喜欢和当地的居民聊天,不仅能听来很多风土民情,在聊天中还会有不大不小的意外收获。

住在招待所附近的一户居民,祖孙三代,爷爷非常热情好客,我们和他聊天。虽然只是萍水相逢,但他拿出了很多自制的食物来招待我们。老人家经常会讲起他小时候的喀纳斯,最重要的是他提起了“圣泉”这个地方。老人家的描述勾起了我极大的兴趣,寻找圣泉也是我到目前为止做过的最疯狂的事情。

圣泉是当地人非常信奉的一处泉眼,经常会有人步行前去朝拜、许愿。为了节省时间,老人家把他家的马借给我,还让他的孙子给我充当向导。小孩子名叫艾尔肯,因为他头发卷卷的,所以我喜欢叫他毛毛。策马扬鞭一路飞驰,翻山越岭,周围的景色起起伏伏,穿过沼泽地的时候,马的姿态时而上仰、时而下冲,着实让我捏了把冷汗。离圣泉不远的地方,马已经不能通过了,前面横七竖八长着奇怪的枝干,说来也奇怪,穿过怪树林临近圣泉处,树木挺拔,中间闪出一条路,豁然开朗,却并非人工铺设。

圣泉是一处直径大概半米左右的泉眼,水极其清澈,很有意思的就是,当你发出声音的时候,泉眼里的水会打出浪花,晶莹剔透。随着声音频率的增加,水花也会加快或减慢,很是神奇。在当地人的眼中此处泉眼是神圣的,周围的树上也挂满了人们许愿的小牌牌。不知不觉天色已晚,忽然周围林子中发出了声响,毛毛说此地有大熊会出没,二话没说上马返程。

后来在和别人讲述旅行故事的时候,寻找圣泉的经历经常会作为我的一个保留节目,每次都能讲得津津有味。

第四章 如是我闻 麝香

旅途中最能消磨时光的方法就是和车上同行的人聊天,一来比较长见识;二来如果恰巧遇到旅行目的地的当地人还能多了解些那里的风土人情。有一次,在去青海的路途中,一起同行的恰巧是一个藏族的小伙子,汉语讲得不错,人也开朗,更奇特的是他身上有一股独特的香气,经询问才得知原来他身上包里带的就是麝香,以前经常听说麝香是一种材,没想到还有此等特殊的气味,经他介绍我才得知麝香的由来。

麝香来自于一种叫“麝”的动物身上,其形状像鹿而小,后肢明显长于前肢,雌雄头上均无角;四肢趾端的蹄窄而尖,侧蹄特别长。

经验丰富的捕麝高手,只要看见它遗落的毛发便可以辨认出来山上有什么野兽。如果有麝的山,其香味奇特。凡荒山深壑有三种香味,其一是毒瘴之味;其二是草药之味;其三就是麝香之味。寒瘴不香,热瘴微香,毒瘴最香,瘴越毒香气则越浓烈。野花山药其香气氤氳而有味,闻起来清神干爽。麝香之味从远处闻起来香气浓烈略带腥味,时有时无,若即若离。如果临近麝的洞穴,其腥味更加难闻,按照它的腥味寻找肯定能找到,百无一失。

麝香分为几种。麝脐容易腐烂,经常会流血,待到天晴之时必须仰在草地露出麝的脐暴晒,脐眼凸出,异常腥臭,待蚊蝇前来啄食之时突然缩入,小虫被碾成粉末,一日数次脂渐凝厚,此种称为草头麝。药材常用的品种则是吸入蜂蝎、蜈蚣这类的毒虫,脐有朱红点,此种称为红头麝,这样的很是少见。但最为珍贵的则是蛇头麝,毒蛇吸吮其脐,麝被惊痛用力地吸缩狂奔,蛇身盘结,用不了多久蛇头和身子便断开,蛇头腐烂在其脐内。脐内有双红珠,是为蛇眼,如若得到用于合药香味久经不散,治毒症非常有效果。

他还告诉我,以前听他爷爷说,那时候猎麝采麝香并不容易,因为麝这种动物非常有灵性,而且善于奔走,如果让它发现了追捕的猎人,它会很快自己吃掉分泌出来的麝香,所以熟练的捕麝高手,都会把自己隐藏起来埋伏在其周围,声东击西,让它无暇顾及。如果受伤了被人追捕它便倒地哀鸣遮掩其脐或是四脚紧抱。并不是捕到所有的麝都会有麝香,所以麝香很是珍贵。

后记 讲故事的人

“如果家中突然发生火灾,你只来得及带上一件物品逃生,会是什么东西?”记得曾被朋友问到这样一个问题,然而我当时想了许久,都没有找到确切答案,似乎我家里根本没有什么收藏品和传家宝。考虑到最后,我还是选择了“电脑硬盘”,因为里面装着“存稿”。大概对于一个作者而言,最重要的身外之物,就是尚未完成的“稿件”了,一旦损毁丢失,说心疼吐血都是轻的,恐怕跳楼卧轨也干得出来。就像没有顶着炎炎烈日在田间地头辛勤劳作过的人,永远无法真正体会粮食来之不易;没有写作经历的人,也很难想象其中的艰难。

这几年写作的体会,带给我最大的感触就是“痛苦”,感觉前半辈子都没这么苦过。从2005年10月份,我开始写《凶宅猛鬼》至今,将近五年的时间,眨眼就过没了,出版的实体书也有十几本,好几百万字,偶尔也能有些成就感,但仔细回想起来,留下最多最深刻的印象还是“痛苦”。

之所以说我写作的过程“痛苦”,很大的原因,在于我个人的性格与能力,都不适合从事专业写作。首先不能忍受孤独,没有持之以恒的毅力,更达不到心无旁鹜的专注境界;其次不是科班出身,没受过系统培训,缺乏必要的理论指引。

在2005年年底,我看到公司里有个女孩整天上网看小说连载,就问她要了网址,发现原来网上有很多人,在以各种各样的方式,给大家讲述他们的故事,内容五花八门,题材广泛,路子很野,水平则是参差不齐,与我印象中摆在新华书店里的小说,有很大区别。其中最吸引我的地方,还是网络连载中与读者形成的互动氛围,我喜欢热闹,哪人多就往哪扎,时下流行的东西都有兴趣尝试尝试,所以当时就动了心,打算混进去玩几天,也没想过要有什么追求。

谁知这种网络连载的形式,看似轻松愉快,其实将会面临许多意想不到的困难,比如每天连载的内容,字数虽然不多,却完全属于现炒现卖,都是即兴发挥,在没有故事大纲的情况下,“灵感、逻辑、创造力、精神状态、叙事节奏”差一点都不行,已经发出去的部分即成定局,再也无法修改,我想写的故事类型又必须充满悬念和张力,稍有疏漏就无法自圆其说。

那时候也从没想过,要把自己放网上的作品出版实体书,因为我很清楚,各行各业都会有相应的规则,而我的作品很可能达不到审查要求,面临的困难会成倍增加,后来与出版商签了合同,才知道果如先前所料。

不过这一写就没收住,除了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之外,每天都用半天时间,写三千字左右的故事,就像是写日记一样,成了我这几年一成不变的习惯,从业余写作转变成了半职业写作,有人问我是不是想改行当作家或网络写手,我回答不是,并没有考虑过把写作当职业,顶多算个“票友”。

在此透露一些秘密,我此前听过几条关于大师级作家的传闻:“一、真正的大师都不是亲自用手写作,而是通过口述,由助理在旁边打字记录,所以只要躺在摇椅上动动嘴就好了,科学家也承认——躺着会比坐着更能调动想象力。二、名家身边,都有个智囊般的秘书负责提供信息,可以随便问她世界上古往今来所有的事。三、说什么每天熬夜工作,完全是骗人的鬼话,实际上赚到钱就会立刻跑去娱乐场所,所以才有很重的黑眼圈。四、以采风或寻找素材为借口,到各地旅行,并且白吃白喝白玩白住。”这其中到底有几项是真实的呢?嘿嘿,不告诉你。

我想如果真能享受这些待遇,那么把写作当成终生职业来奋斗也不错,可直到我真正接触过许多大师之后,终于知道现实与传闻相去芝何止十万八千里,写作确实是件非常孤独的事情,也许只有创作自己感兴趣的题材,并且完全沉浸到故事当中,才能享受这种寂寞。

我写过的《谜踪之国》《鬼吹灯》《贼猫》《死亡循环》等小说,涉及的时代背景各异,从北宋、清末、民国直至现代几乎都有,尝试用不同的语言去描述不同的地域和年代特征,是件有趣的事情,而冒险题材,则是我比较偏爱的类型,不过这类故事悬念强,情节惊险刺激,却也存在着很大的瓶颈,大致就是“一群人,深入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遇到一些神秘的现象,随后揭开谜底,幸存者逃出生天”的模式化套路,这是类型化作品客观存在的瓶颈,看多了或写多了都会产生厌倦情绪,而且中国不是好莱坞,读者和观众都对“解释悬念”的接受范围有个尺度,包括我个人,也很不喜欢那类将一切超自然现象,都解释为外星人或鬼怪作祟。闹鬼太迷信,外星人太遥远,完全没有技术含量,就连长生不死和时空穿越之说,都显得幼稚,没有真实感。如何能在狭窄的瓶颈之中,写出不落俗套的内容,将出入意料的天大悬念,解释得合情合理,是我给自己定下的目标。

其实只要有足够的想象力和灵感,注重细节描写,逻辑清晰,这个目标不难实现,我感觉单是在写作中最大的难点,在于人物的“对话”,文字与电影画面不同,观众看电影,一看人物出场,不用开口,已经能直观感受到角色的相貌和气质,可书里的角色不行,不论怎么强调外表,没有符合他性格特征的话语,就很难使其跃然纸上。如果我一天写作四个小时,大约是三千字左右,也许一个小时就能写完两千九百字,其余不到百十来字的篇幅,都是从角色口中说出的语言,却往往需要花费几个小时。从内到外,是我习惯刻画人物的方式,也是常常觉得自己力不从心之处,有时候一句话反复改个几十遍都不满意,真是急得抓耳挠腮,坐立不安。

另外我还有一个很严重的心理障碍无法克服,就是难以接受编辑对我作品的删改,手机钱包丢了我都不太在乎,曾经在一星期之内,家里的X360接连坏了两部,我眼也没眨,可是如果我发现出版的实体书中少了一两句话,或者被改掉了几个词,就会耿耿于怀,我至今对自己的作品出版后,在哪一页被删改了哪个词哪句话,都记得一清二楚,恨不得找上门去刨根问底。我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具有双重人格,可我又不是双子座,总之这大概不是一种好现象。

眼看着写过的文字已经印成了一册册图书,码起来能有半人多高,有时候在机场等飞机,瞧见候机楼的书店里卖我的作品,心里就觉得跟做梦似的,倒不是觉得出几本书是件多了不起的事,而是自己纳闷自己是怎么坚持写下来的?为什么我一想起写作的过程就是痛苦和折磨,全是倒不完的苦水,创作过程中遇到的阻碍,远远超出了我预计,却为何连续不断地码了几年字都没半途而废?

我一度深信这是金钱的力量,是出版商付给我版税我才有动力,但往深处想想,也不完全是这么回事,我从事金融期货行业,整天跟钱打交道,如果我能全身心投入本职工作,买游艇倒不敢奢望,买车买房娶媳妇生娃却肯定不是问题,可是我发现我对工作的态度,已经变得越来越麻木和懈怠,甚至对赚钱都失去了应有的欲望。

究竟是什么维持了我对写作的这份“热情”?我一直试图为自己寻找一个真正的答案,可脑子里只是模模糊糊有个影子,始终说不清楚。去年春节放假,我出门旅行,途中和别的游客闲聊,话题是“最老的职业”。在这个世界上,人类最早的职业是什么?据说现在比较有说服力的观点是“娼妓”。我对这种说法感到十分意外,我本来以为会是“猎人”,正要和他们接着侃下去,可脑海里突然出现了一个奇怪的念头——世界上最古老的职业会不会是“讲故事的人”?

大概在每个人的记忆中,都会有童年时代,一边围坐在火炉前,一边听长辈讲故事的难忘经历。越是那种神秘古老的旧事,就越是听津津有味。虽然有些害怕,更多的却是好奇,总是急切地想要追问: “接下来发生了什么?”直到讲故事的长辈说: “今天太晚了,就讲到这里为止,赶快上床睡觉。”但我们却仍是舍不得离开: “求求您了,再讲一点吧。”

这种情景已经不知重复了多少年代,就连那些裹在襁褓中还不会说话的婴儿,似乎也能听懂简单的故事。大概讲故事与听故事,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原始本能,也许从洪荒时代起,出去打猎摘果子的猿人,晚上回到洞穴里就会象这样对小猿人讲述白天的经历。不过考古学家都无法证明,谁是世界上第一个讲故事的人。这比人类文明的起源还要难以考证。我更是没有办法证实“讲故事的人”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职业,但我相信,这个职业一定足够古老。

如果宽泛些看,写小说的作者、拍电影的导演等,都是这种古老职业的继承者,可能我在骨子里,也希望能够成为一个“讲故事的人”。虽然写作时遇到的困难和压力很多,但最终将自己的故事完成,并且传递给读者,从中收获到的那份“感动”,绝不是任何事物可以替代的。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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