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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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为什么口鼻腔会有很多泡沫啊?”赵伟说,“打捞的时候好像没有看见啊?”

王小美说:“很好!这个叫做蕈状泡沫。有一种伞状的菌类,就是蘑菇,叫做蕈。这种泡沫因为长得像这种菌类,所以得此名称。这种泡沫是死者体内的空气、黏液和水分在剧烈呼吸运动的作用下搅拌形成的,保存在死者的呼吸道内,一旦死者出水,因为体内压力的变化,这种泡沫就会从口鼻腔溢出。当然,不仅仅是溺死会有这种泡沫,电击和勒死都有可能出现。”

“我们是不是该回到死亡时间推断的问题上了?”赵伟点点头又接着说道。

王小美伸手示意让赵伟继续工作。

赵伟说:“那尸体温度还要测吗?”

王小美说:“当然!我刚才已经说了,尸体温度是推断死亡时间最为准确的办法。虽然尸体在水中,受到水温的影响,但是现在这个季节,不冷不热,水温影响的程度也不大。”

赵伟点点头,拿起尸温计,把探针插进了死者的肛门。

尸温计的电子屏幕上数字在飞快地跳着,然后逐渐停留在23摄氏度。

“23度!”赵伟说,按照尸体温度的计算方式,尸体温度下降了14摄氏度,那么死者应该是死亡后18个小时!王小美笑眯眯地说:“现在的空气温度是18摄氏度,而我在公园的时候,测试了一下水温,大约是12摄氏度。也就是说,水温比空气温度要低,那么死者在死亡后,尸体温度也应该下降得更快一些,也就是说,死者并没有死亡18个小时。”

“那死亡了多久?”赵伟问。

王小美说:“这个就要根据经验来估计了。结合咱们之前检验的那么多尸体现象,我认为死者大约死亡了15个小时。”

赵伟侧头看了看解剖室墙壁上挂着的时钟,说:“现在是4月8日下午3点,15个小时前,应该是4月8日凌晨0点左右!”

第十三讲 死亡时间的推断

影视剧中,常常会见到这样的一幕——一名拎着勘查箱、戴着蛤蟆镜的法医英姿飒爽地走到尸体旁边,碰了碰尸体,说:“死者在昨天晚上8点半到9点半之间死亡。”这个动作,就是法医对死亡时间的推断工作。

死亡时间的推断,对于法医工作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确定死亡时间就可以基本确定作案时间,从而划定侦查方向和范围,甄别犯罪分子,也有利于进行现场重建从而刻画犯罪嫌疑人特征。最重要的,它会是证据链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因为影视剧的剧情需要,夸大了法医对于死亡时间判断的能力。其实死亡时间推断,是法医界最大的难题。因为不论什么手段推断死亡时间,都会受到环境和个体差异的影响。这种影响是巨大的,有时甚至可以大到让推断毫无意义。同时,对死亡时间的推断,也受到尸体状态的影响。比如死亡在24小时内的尸体,比死亡48小时的尸体,推断的时间要准确得多。窒息死亡的尸体,比失血死亡的尸体,推断的时间要准确。

鉴于影响死亡时间推断的多因素性,法医对一具尸体死亡时间的推断,应该综合多种方法进行。从统计学意义上说,多种方法综合得出的平均数值,有更大的概率接近准确值。

那么,对于死亡时间的推断,究竟有多少种方法呢?其实法医前辈们已经研究出了很多种死亡时间推断方法,运用于不同环境、不同案情、不同尸体状态的情况下。现在也仍有很多法医同仁,在大量积累实践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研究新的死亡时间推断的方法。今天,老秦就把一些常用的死亡时间推断方法介绍给大家。

1.常规综合判断

法医在到达现场后,会对现场进行一个初步的勘查,首先对尸体进行静态勘查,然后对尸体进行动态勘查。所谓的动态勘查,就是初步检验尸斑、尸僵、角膜混浊,甚至超生反应等尸体现象。而对尸体进行常规的检验,其中一个目的就是为了大概预估一个死亡时间。在“早期尸体现象”章节中,我们已经介绍过很多判断死亡时间的方法,详细叙述了每一种改变大概的时间范围。在这里,我就不再一一重述了。但是大家可以注意到,常规检验中,是不可能估算出精确到小时的死亡时间的,而大多是一个时间范畴。而且即便是推断时间范畴,也必须综合多种尸体现象进行综合判断。比如,法医到达现场后,发现尸体的尸僵不是很坚硬,那么,尸僵到底是正在形成呢?还是已经开始逐渐缓解了?但从尸僵来判断,肯定无法进行。所以法医还会观察尸斑的现象,比如按压尸体的尸斑还能褪色,说明死亡在12小时之内,那么尸体的尸僵就不应该是缓解期,而是在正在形成期。这样又可以根据尸僵还没有在大关节形成,判断死亡时间大约是在8小时之内。可以综合判断的指标越多,死亡时间推断的范围越小,就越接近准确的死亡时间。

2.尸温

在对尸体的死亡时间掌握了大概的范畴之后,如果死亡在24小时之内,那么法医就会对尸温进行检测。因为利用尸温来进行死亡时间推断,是目前最常用的、可以精确到小时的办法。所谓的尸温并不是尸体表面温度,而是尸体内部温度,法医检测尸温通常会检测直肠温度或者肝脏表面温度。这就解释了一个问题:在香港TVB电视剧中,法医到达现场后,会在尸体右上腹插一根针,测量“肝温”,而在老秦的小说里,大家看到的是法医在尸体肛门插入一根温度计,测量的是“肛温”。很多人问老秦,为何会有“肛温”和“肝温”的方法差异?是打字打错了吗?其实不然,不管测量“肛温”和“肝温”,其实都是在检测尸体的内部温度,方法不同而已。

利用尸温来推算死亡时间,也有很多种计算方法。法医有的时候会多用几种计算方法,然后计算几种方法得出的结果的平均值。这是因为在统计学意义上,方法越多,就越接近准确值。一般情况下,法医最常用的是中国刑警学院编著教材的死亡时间推算方法:尸体在死亡后10小时之内,每小时温度下降1度;死亡10小时以后,每小时下降0.5度。直到降低到环境温度。利用这个规律,在已知正常人体温和尸体体温的条件下,就可以轻易计算出死亡时间了。但是,尸温下降程度最易受到环境温度的影响,夏天尸温下降得慢,冬天则快。所以公式还考虑到了环境因素,为夏天或冬天的尸体,死亡时间加上了一个系数。

虽然利用尸温来推算死亡时间是最常用的办法,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尸温下降受到环境、个体差异、尸体体态、有无覆盖物、室内室外、生前体温等众多因素的影响,所以并不是想象中那么准确。而且,在尸体温度已经降低到环境温度以后,这一办法则无法再使用了。这就是尸温推断死亡时间的弊端。

3.胃肠内容物

正常人都是按时进食的,消化也都会有一定的规律。正常情况下,进食2小时左右死亡,食物会有一定程度的消化,并且有食物从胃内向十二指肠推移。进食4小时左右死亡,胃内还可以看到食糜。进食6小时后死亡,胃内和十二指肠内均系空虚状态。这样,根据调查来的死者末次进餐的时间,就可以大致推算出死者的死亡时间了。

但是,如果胃完全排空了,只知道是末次进餐后6小时以上死亡,究竟以上到什么程度呢?如果调查查不清楚死者的末次进餐时间,而只能查清楚死者的次末次进餐(末次进餐的上一顿)时间,那又如何推断呢?鉴于这些问题的存在,老秦在师父的带领下,完成了一个课题,就是食物完全进入小肠后,根据食物在小肠内迁移的规律来判断死亡时间。这项课题研究现已完成,实践证明还是非常准确的。因为人的小肠有5至7米长,能容纳末次进餐和次末次进餐的内容物。所以根据这一方法,弥补了胃内容物推断死亡时间的不足。

看起来,这是一个天衣无缝的办法。即便是早期尸体现象已经消失,即便已无法用尸温来推算死亡时间,即便是腐败尸体,利用这种办法,都可以推断出死亡时间,而且比尸温更准确。但大家别忘了,这一项推算,必须建立在调查部门查清楚死者的末次或者次末次进餐的具体时间。如果调查有误,死亡时间的推断也就不可能准确了。

4.昆虫学

在说到晚期尸体现象的时候,老秦说过,在野外的尸体腐败后,会有大量蝇蛆附着,经过研究发现,蝇蛆的生长规律,和死亡时间也有紧密的关联。比如,在炎热的夏天,尸体死亡1小时,苍蝇就会在眼、口、鼻、肛门等处产卵;20小时就可以孵化成蛆;蛆每天会长长3毫米,四五天就成熟了,大概长1.2厘米左右;再经过一周左右蛆蛹破壳成蝇。利用这一规律,法医可以判断死者究竟死亡了几天。当然,在尸体旁边寻找蛆蛹的时候,还要注意是第一代苍蝇,或是第二代苍蝇,这也直接影响到死亡时间的推断。

5.其他方法

除了上述三种办法以外,法医还可以通过尸体化学变化、组织化学变化、组织变化和酶组织化学变化等办法进行死亡时间推断。但是这几种办法都必须要有现成的仪器和在组织化学领域有丰富经验的专家相协助,而且不具备及时性。所以,很少有人会用到。

另外,也有很多院校、研究所正在研究一些新兴的办法。比如老秦在读双学士学位的时候,就跟随导师做过“DNA推断死亡时间”的课题研究。这种办法可以根据DNA物质的降解来判断死亡时间。虽然这种办法可以解决碎尸案件中只有尸块等案件的死亡时间,但是在课题研究过程中,不仅发现对仪器有很高的要求,而且对操作手法、观测手段也有苛刻要求。所以这种办法在现阶段还不能普及。

综上所述,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种可以不受内外因影响、可以精确到小时、可以脱离侦查独立推断死亡时间的推断方法。所以老秦说死亡时间推断是法医界的一个重大难题,一点也不为过。希望将来有更精准的推断方法出现。

老秦的小说和微博里,也经常会说到死亡时间推断的方法。有很多朋友很担心,说如果犯罪分子完全掌握了你们推断死亡时间的办法,从而人为改变推断指标,怎么办?其实不需要担心。看完这篇文章,大家都应该知道,法医对于死亡时间的推断,是多种办法综合进行的,有些办法观测的指标可以人为改变,而有些指标则不可能被改变。犯罪分子如果这样做,只会弄巧成拙,给我们留下更多的线索和证据。另外,死亡时间虽然有着很重要的意义,但是并不是侦查破案所必需的。法医只能在有依据的情况下进行死亡时间推断,如果丧失了条件,则不能乱加推测。

第七章 尸体会说话

◎刑侦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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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伟还在解剖台前发愣,王小美则催促他赶紧动刀。

“工作一天了,我们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做完。”王小美说,“尸体要赶紧解剖,而且还得像第一具尸体那样,分离死者的耻骨联合,来看看你之前推测的25、26岁对不对。”

“又要煮骨头啊?”赵伟脸上溢出为难的表情。

王小美正色道:“当一名法医必须经历各种难以接受的任务。煮骨头算什么?你巨人观都看过了,煮个骨头不难吧?”

赵伟只有点了点头,说:“那我们开始解剖?”王小美说:“是的。你已经看完了一具尸体的解剖过程,而且我觉得你的理论知识还是很扎实的,所以我决定这具尸体解剖由你来主刀。不过速度要快一些,因为我们晚上8点,还有专案碰头会。”

赵伟早就跃跃欲试,高兴地拿起了手术刀。

第一次用手中的刀刃接触尸体的皮肤,还是有些心理障碍的。赵伟也没能控制自己的刀片准确地切开尸体皮肤,刀口有些弯弯扭扭,好在大体上仍处于尸体躯体的正中。

学着王小美的动作,赵伟分离了死者的肌肉层,暴露出尸体完整的胸腹腔。随后,他又切断死者的肋软骨,取下了死者的胸骨。

“你看你看。”王小美指着死者膨隆的肺部,说,“一般人的肺都是藏在胸腔里的,而这个死者的肺却是膨隆的,紧紧地抵着胸骨。你把胸骨一拿掉,肺脏就膨胀出来了。一般人的肺是没有这么肿的。”

“那,这说明了什么呢?”赵伟问。

“肺脏是空气交换的地方,肺泡是有空间限制的。”王小美说,“如果大量的水被吸入了肺里,那么水压会导致肺泡的破裂,肺的体积也会增大。你用手捏一捏,看看这个肺和之前那个巨人观尸体的肺脏有什么不同?”

赵伟捏了捏尸体的肺,说:“好像是在捏一团头发。”

“对,这就叫作捻发感。”王小美说,“这是水性肺气肿的一个客观表现,而水性肺气肿是溺死的其中一项特征。还有,你可以看得见肺脏上一条条的压痕吧?这就叫作肋骨压痕。因为肺脏的膨隆,导致两侧的肋骨在肺脏上形成了压迹。”

赵伟点了点头。

王小美接着说:“现在我们回过头来看一看尸体的双手,你能不能看得见她的双手是呈抓握状?指间还有一些泥土?最重要的是,死者的指甲甲床都有些青紫,这是窒息征象啊!”

“溺死也是机械性窒息,也应该有机械性窒息的征象!”赵伟一边说,一边逐个检查了死者的胸腹腔脏器,并且用手术刀学着王小美的样子,划开死者的心脏。

一股暗红色的血液从心脏处涌了出来。

“心血不凝,内脏瘀血。”赵伟说,“这是窒息征象!”

王小美点头说:“一会儿我们开颅的时候,也肯定能看得到死者的双侧颞骨岩部会有出血。”

“那么现在可以确定死者是溺死的吗?”赵伟问。

“水中的尸体口鼻腔和颈部没有扼压的痕迹。”王小美说,“又有窒息征象,加之死者存在明显的水性肺气肿,基本可以肯定死者其实是溺死的了!但是,法医一定要记住一点,证据不嫌多,越多证依据说明我们下的结论越科学,所以我们还必须进行全面的检验。丁全民,你帮忙做一下硅藻实验。那么,接下来的检验,最重要的部分是什么呢?”

赵伟看着死者的胸腹腔,想了想,摇了摇头。

王小美说:“我们说过,法医观察生活反应很重要。而吞咽就是其中一项生活反应。只要有吞咽,就说明死者还活着。如果死者活着落入水中,那么她就一定会有吞咽行为。”

赵伟恍然大悟,二话没说,用止血钳结扎住胃的两端,用手术刀划开了胃。

果然,胃里有大量的浑浊液体,液体上甚至还漂浮着一些草一样的东西。

“看到这些草了没有?”王小美说,“首先,死者不会去吃草,第二,这些草是没有经过咀嚼直接吞咽下去的。那么这些草从哪里来呢?”

王小美说完,拿起身边的一个瓶子。赵伟认得出,这是王小美在现场池塘里取水样的瓶子。

“啊!这瓶子里还真的有草!”赵伟惊呼道,“我终于知道你在现场取水样的目的了!不仅仅是硅藻检验啊!池塘里的一些小水草的样子和死者胃里的水草是一模一样的啊!”

王小美微笑着点点头,示意赵伟继续进行尸体检验。经过尸体的颅部检验,发现死者的头部并没有遭受外力打击,但是双侧颞骨岩部出血,为法医判断死者死于溺死,找到了一项更有力的依据。“现在,我们至少发现了死者的一种死因,溺死。”王小美说,“而1号尸体,是被人勒死以后抛尸入水的。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比较。法医在出勘水中尸体的现场时,最重要的,就是要搞清楚死者是溺死,还是被人杀死后抛尸入水。那么,结合这两具尸体检验后的感受,你能说一说溺死和抛尸入水的区别吗?”

赵伟低头想了想,清了清嗓子,说:“我总结了一下,再结合我们之前书本上的知识,我觉得溺死和抛尸入水,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辨别:第一,生前入水的尸体,因为尸体随水流翻滚,体位不断变化,没有一个固定的位置。所以,溺死的尸体尸斑不太明显。如果死后,待尸斑稳定再抛尸入水,则会有明显的尸斑。第二,溺水过程中,因为冷水刺激呼吸道,呼吸道黏膜分泌亢进,气管通常会呈明显充血状,甚至有水中的泥沙进入气管和支气管。同时,因为溺液和黏液以及空气随剧烈的呼吸运动或呛咳搅拌,会在呼吸道形成泡沫。尸体打捞上来后口鼻腔有蕈样泡沫。而死后入水,因为没有呼吸运动,则气管不会充血,也无此类泡沫。当然,高度腐败的尸体,这种泡沫就很少见了。第三,作为窒息的一种方法,溺死也会有其他方式导致窒息的征象,比如眼睑出血点、内脏瘀血、口唇青紫、指甲紫绀、颞骨岩部出血等。如果是抛尸入水,那么死者可能不是窒息死亡,有其他的死亡征象。但如果是把人捂死或掐死后抛尸入水,则需要结合其他指征来判断。第四,溺死的人,因为在水中下意识挣扎,手中夹缝、指甲内可能会有泥沙、水草。这是一种生活反应。抛尸入水者则不会有。第五,水性肺气肿是溺死的重要证据之一。简单点说,溺死的人,肺里全是水,体积、重量都增加,表面有肋骨压痕,肺泡壁破裂在肺叶表面形成一种红斑,叫作溺死斑。这样的肺,摸起来有种捻发感。而死后抛尸的尸体则不会有这些征象。第六,溺死的尸体,静脉瘀血怒张,右心瘀血,左右心血成分差异会导致左右心腔的颜色不一致。而抛尸入水的尸体则不会有这样的特征。第七,溺死的尸体胃里也会有大量溺液。这也是一种生活反应。死后抛尸入水的尸体,则不会有,除非死之前被灌下大量的水。第八,硅藻检验也可以作为溺死的一项证实依据。”

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赵伟下意识地舔了舔嘴唇。

“非常漂亮!”王小美竖起了一个大拇指,“堪称完美!比老师上课说得还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看来扎实的理论基础加上丰富的实践经验,一定会造就一名优秀的法医。”

赵伟不好意思地低头笑了笑。

王小美示意赵伟帮忙把尸体翻转过来暴露出尸体的后背皮肤。

王小美说:“现在,我再教你一个溺死的指征。”说完,她用手术刀切开了死者肩背部的皮肤,暴露出死者的肩背部肌肉。然后,她又娴熟地把肩背部的肌肉逐层分离开来。“注意到没有?死者的背部肌肉纤维之间可以看得到片状的出血。”

王小美说,“这不是外力作用的损伤,因为皮肤上没伤。溺水的时候,人体剧烈挣扎,有很多溺水的人在一些如胸锁乳突肌、斜角肌、胸大肌、背阔肌这样不容易因为外伤形成片状出血的肌肉处形成出血。以背部肌肉出血为多见,因为肌肉拉伤后肌纤维之间会有出血。”

赵伟满足地点头,说:“又学到一招。”就在这个时候,丁全民从隔壁的硅藻实验室里走过来,说:“王姐,硅藻实验做了,死者肺、肝、肾里的硅藻和瓶子水里的硅藻一模一样。”其实这个时候硅藻实验已经不重要了。“你知道,我们接下来要做什么吗?”王小美问赵伟。“煮耻骨联合吗?”赵伟问。王小美摇摇头,说:“这个死者身上有个最为重要的讯息,就是她身上的创口。”

“哦,我知道了,研究损伤!”赵伟说。

王小美说:“你说说看,对于她身上的损伤,你有什么看法?”

赵伟有些愣,沉默了一会说:“这,师姐你是说要进行致伤工具推断吗?这个好像不难。你看,她的尸体上有几处砍创,但都不长不深,说明工具并不是那种大砍刀似的长刀具。刺创呢,创角一钝一锐,说明是个单刃的刀具。这样看,凶手使用的是匕首喽。”

“不错。”王小美说,“我补充几点。我们可以根据刺创创口的长度来判断这把匕首的刃有多宽,还可以根据创角的宽度来判断匕首有多厚,这一处肩部的创口是沿着皮下捅进去的,没有伤到内脏,但是我们可以根据创道有10厘米这么长,判断这把匕首至少有10厘米长。这些对侦查部门都有着很重要的作用。”

“损伤是个好东西,给我们这么多线索,比那个勒死的容易多了。”赵伟说。

王小美接着说:“不仅如此,我们还可以根据损伤来判断更多东西。”

“哦?”赵伟两眼放光。

王小美说:“你看,死者的身上有刺创也有砍创,而且这些创口相对都很分离,说明一个什么问题?”

赵伟说:“损伤不密集,说明死者被伤的时候在动。”

王小美说:“对,说明死者和凶手当时的相对体位在不断变化。我们想象一下,基本可以肯定是凶手在砍刺死者,而死者在躲避。在凉亭的柱子旁边,凶手的刀捅伤了死者的颈部,喷溅出血迹,死者也在这个时候因为惊恐而重心不稳,最终失足掉落下了池塘。”

“哇!好厉害!”赵伟说,“现场完全重建出来了。”

王小美点点头,说:“现场血迹可以帮助我们现场重建,损伤更能帮助我们现场重建,这两个要素一旦结合起来,法医就可以准确不误地把现场发生过什么还原出来,而这些都是现场和尸体告诉我们的。有一本书叫《尸语者》,我们正是这样,让尸体说话,翻译尸体语言的人。”

第十四讲 损伤

为什么很多人说,法医在命案侦破工作中的地位举足轻重,法医的成败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侦查破案工作的成败呢?因为法医除了掌握调查、现场勘查的信息以外,他们还掌握了最重要的尸体信息。

一起命案中,尸体是整个现场的中心,所有的犯罪活动都是围绕尸体进行的。尸体上,也最能反映出犯罪活动的痕迹。人体结构大多一样,但是尸体上,却有着不同于其他人体的信息。除了我们之前介绍的尸体现象以外,更重要的就是损伤。而法医病理学,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重点就围绕在研究损伤上。

在一起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尸体上,或多或少都会有损伤的存在。有的损伤直接决定了机体的死亡,而有的损伤虽然不造成死亡,却能给法医提供比致命伤更有用的信息。

不是很完全地概括,机体若是非正常死亡,主要由以下几种因素导致:机械性损伤、机械性窒息、中毒、潜在性疾病导致的猝死。中毒和猝死的尸体可能不会有什么明显的损伤,但是机械性损伤和机械性窒息导致的死亡,一般都会有损伤的存在。这一篇中,我们主要是概括性地对机械性损伤进行介绍。机械性损伤是法医所见尸体中,最为多见的一种死亡成因。也是法医最多利用,作为推断作案过程、刻画犯罪分子的依据。所谓的机械性损伤是指致伤物作用于机体,引起组织结构破坏和功能障碍。

损伤在人体上的表现形态主要有擦伤、挫伤、创、骨和关节伤、肢体离断以及出血。这些尸体上的损伤,可能是因为有运动物体撞击人体所致,也有可能是运动的人体撞击固定的物体所致,也有可能是运动的人体和运动的物体撞击所致。物体和人的运动静止状态,法医都可以通过一些细微的变化进行判断。

比如:一具尸体的后枕部发现有一块皮下出血以及颅骨骨折。那么,这一处损伤,究竟是运动的物体打击的呢,还是运动的人体撞击地面形成的呢?这决定案件的性质,究竟是他杀还是意外摔跌?法医通过尸体检验,发现死者后枕部脑组织有一处挫伤出血以外,对侧的额部也发现了脑挫伤和出血。这就是法医们常说的“对冲伤”。对冲伤一般是减速运动造成的,换句话说,是运动的头颅枕部碰撞静止的地面,不仅在碰撞处发生了损伤,而且对侧的额部脑组织也和颅骨因为惯性作用碰撞而出血。而击打之类的加速运动是不会造成对冲伤的。所以,这是一起摔跌致死的非正常死亡事件,而不是被人突然袭击的他杀案件。

常见的损伤,主要有钝器伤、锐器伤以及火器伤。法医可以根据每一处损伤的具体形态来分辨。比如尸体头上发现了一处创口,那么这一处创口是被刀砍的呢,还是被砖头打击撕裂的呢?法医会对创口进行仔细的研究,如果创口光滑整齐、创腔内没有错综复杂的软组织纤维,说明这处创口是锐器切开的;反之,如果创口边缘不整齐,创腔内有一些没有断裂的软组织纤维(组织间桥),那么说明这处创口是钝器和骨骼相互挤压,导致软组织撕裂所致。分辨钝器伤、锐器伤还是火器伤,并不是想象中那么简单。有的案件中,还真容易混淆。比如尸体上有一个圆形的小洞,贯穿了手臂。那么这处损伤是枪弹形成的呢,还是诸如铁钎那样圆形刺器形成的呢?这里面就有很多学问了。

法医在研究损伤的时候,首要的是要研究哪一处损伤是致命伤。一般能够致命的机械性损伤,要么就是导致颅脑严重损伤,伤及生命中枢导致死亡;要么就是重要气管破裂,不能维持生命而死亡;要么就是器官和血管破裂,导致大量失血而死亡。偶尔也会有一些其他因素导致死亡的案例,比如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看起来并不能致命,但是这些损伤却导致机体出现挤压综合征,最后急性肾衰而死亡。

其次,法医还会研究一些不能致命,但是对案件分析有重要作用的损伤。比如我们经常说的三种特殊形态损伤:威逼伤、抵抗伤、约束伤。这些损伤在每具尸体上的表现不同,但是经过分析只要能够确认,就可以对案件有帮助,有时还会是关键性帮助。

【案例】2010年,安徽省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灭门案件,一家五口被残忍地杀死在家中。经过调查,认为这一家中被杀的男主人有着很复杂的社会关系,可能存在很多仇恨矛盾。经过现场勘查,技术人员在现场发现了三万元现金。所以很多专案组成员,认为这是一起因仇导致的杀人灭门案件,侦查方向指向那些和男主人曾经有过恩怨情仇的人。但是法医却在尸体上发现了一些蹊跷。男主人的身上有很多小片状的擦伤,和致命伤的刺创明显不同。经过分析,法医认为,这是凶手用刀尖反复戳男主人上身而导致的。那么凶手为什么要这样做呢?这就是典型的“威逼伤”。我们知道,因仇杀人,一般都是进门就杀,何必要威逼男主人呢?所以法医认为凶手的这个威逼动作,是要男主人拿钱给他,只是男主人并没有降服,凶手只有杀人后逃窜。侦查方向因为这几处小损伤而发生了巨大转折,侦查员们开始以侵财案件进行调查。案件破获后,果然证实这是一起抢劫杀人案件。

对于致命伤和特征性损伤的研究,主要是对致伤方式和致伤物进行研究。所谓损伤方式,就是损伤是怎么作用到人体的。是车辆撞击呢,还是高坠?是别人施加来的呢,还是自己形成的?这些都有关于案件的性质判断。在确定了案件性质后,法医还需要研究凶手是处于什么体位,用什么姿势(甚至哪只手),怎么样作用于人体。这些都是致伤方式的研究。这些研究涉及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知识,是现场重建的重要依据。

而对于致伤物的推断,则又是一门法医学研究的难题。法医要根据尸体上的损伤形态,倒推形成这样损伤的工具是什么。这项推断难度很大,风险也很大。但是对于指导侦查有着重要的意义。比如尸体身上有一处刺创,那么这处损伤是什么物体形成的呢?首先,应该是一个锋利的刺器。其次,要根据创口形态判断刺器是单刃的还是双刃的。再其次,要根据刺器刺入人体的长度来判断刺器至少有多长。最后,要根据创口长度来判断刺器的刃至少有多宽。这应该是最简单的致伤物推断的例子了,法医必须在日常工作中,经常总结研究各种工具形成损伤的形态,才能在关键时候发挥作用。比如刑警学院的依伟力老师最喜爱做的事情就是研究工具型损伤形态,有一次他坐火车,看见铁路维修工人身上带着的钉锤,于是想象了一下这个钉锤形成损伤的形态。没想到在几年后,他出勘了一个命案现场,尸体上的损伤形态和他当年想象出来的损伤形态是一样的,所以他果断判断凶手是一名铁路维修工人。

铁路检修锤

【案例】在一起斗殴案件中,一名男青年被人刺中心脏而死亡。经过法医检验,死者身中4刀,3刀位于腹部,都不是致命伤,只有1刀位于胸部,是致命伤。抓获的3名犯罪嫌疑人,均否认捅了死者的胸部,案件侦查一时陷入僵局。但是法医对尸体进行检验时,发现死者胸部致命伤的创口边缘有一个小皮瓣,这说明捅死他的这把刀,应该是卷刃了。侦查人员对这一线索如获珍宝,对3名犯罪嫌疑人的刀进行检验后,果然发现犯罪嫌疑人甲的刀子卷刃了,从而锁定了直接导致死者死亡的犯罪嫌疑人。

另外,法医有时还需要研究损伤时间。对损伤时间的主要研究内容是辨别是生前伤还是死后伤。比如在一具尸体上发现大量死后损伤,说明凶手在杀完人后,又对尸体进行了加害动作,而这个动作可能就反映出他的仇恨心理。对于生前伤还是死后伤的判断,法医主要是根据有没有生活反应来进行(指机体存活时才会有的反应)。比如出血、充血、梗塞、吸入等。法医经常会通过创口有无生活反应判断损伤是生前还是死后形成。比如表皮剥脱,生前伤创面呈红色,损伤周围会有隆起;死后伤则呈黄白色。这需要法医积累经验,大部分时候,肉眼就能分辨。

◎刑侦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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