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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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2013年7月17日。

楚原市刑警支队。

刘晓晓遇害后的第二天中午,一名中年男子来到刑警队。他穿一身笔挺西装,戴一副黑框眼镜,风度翩翩,自称是人寿保险公司调查员,关于刘晓晓身后的理赔事宜,需要警方出具一份文件。

他随身携带着刘晓晓的保险单,理赔额度为两百万元人民币。投保人为于敏洪,被投保人刘晓晓,受益人为于敏洪和亮亮,保险代理人为蒋文荟。保险手续齐全,只要刑警队开一份刘晓晓被害身亡的证明,保险公司就可以启动理赔程序,两百万元人民币将在一个月内分三次进入于敏洪的银行账户。

老吕兼管办公室的对外联络业务,认得这中年男子,他名叫张健。不久前他才帮助张健处理过周天成的人寿保险,那次理赔数额相对较小,有五十万元。老吕一边给张健让座一边说:“三名死者有两个是你公司的客户,你们这儿买卖可真兴旺。”张健哭丧着脸说:“赔起来也不含糊,这才两个礼拜不到,经我手就赔出去两百五十万元了。”老吕浏览一遍张健出示的保险文件,感觉没什么疑问。按照规定,警方有义务出具相关证明,可两百万元毕竟是一笔大数目,还是跟沈恕通报一下比较稳妥。

沈恕在早晨到警队后就没有出门,把自己反锁在办公室里,没有人知道他在做什么。听过老吕的汇报,就让张健进来。

他认真阅读过保险公司的文件,说:“两百万元不是小数目,你不打算再查一查?”

张健用中指向上推一推下滑的眼镜,说:“刘晓晓的案子闹得动静很大,我们早就在关注,巧合的是周天成也是本公司的客户,所以对案件的细节我们也基本了解。我在今早已经去过刘晓晓的被害现场,她和周天成一样,都不存在自杀的可能。根据保险条款,只要被保险人是意外死亡,包括疾病、车祸、被人杀害等,就应该获得全额赔偿。理赔及时,也是保险公司形象的一个重要部分。”

沈恕饶有兴趣地追问一句:“你凭什么断定周天成和刘晓晓不存在自杀的可能?”

张健摇摇头:“我做保险调查员十几年,这点判断能力还是有的。周天成和刘晓晓素不相识,两人的生活没有任何交集,要说他们自杀骗保,而且是用这种奇怪的方式自杀,还闹出这么大动静,我武断地说一句,可能性为零。何况,周天成做官多年,级别不低,为区区五十万元自杀,无论如何说不通。”

沈恕说:“如果凶手就是抓住人们的这种思维惯性,故意用相同手段连做三起案子,浑水摸鱼,掩人耳目,以达到骗保的目的,也不是没有可能。”

张健思考半晌,哑然失笑:“你的分析于情于理都说不通,又没有证据支持,公安机关这样办案可以,保险公司不行。”言语中的讽刺意味非常明显。

沈恕却像没听出来,笑笑说:“刑警队暂时不能出这份证明,等案子水落石出再说。”

张健颇感意外:“沈队,我做这行十几年,一直都是保险公司防范骗保而加倍小心,从来没遇到过我方同意理赔、公安机关却持有异议的情况。根据保险条款,只要被保险人意外死亡,合同就已成立,并不需要等到破案或凶手落网。换句话说,万一这起案子成为死案,受益人不是一辈子也拿不到赔偿?这对投保人和受益人都不公平。”这个张健长得文质彬彬,说起话来却挺损。

沈恕一向不喜欢和人拌嘴,摆摆手说:“你走吧,我还有公务要办。”

张健白跑一趟,心里的不痛快都写在脸上,拧着眉头往外走。

沈恕忽然在他背后说:“谢谢你。”

张健一怔,停住脚,回过头去:“什么?”

沈恕说:“在你来之前,这案子有个症结始终没解开,你来了以后我受到启发,一下子豁然开朗,所以我要谢谢你,真心的。”

张健似信非信,似懂非懂,翻一翻白眼,走了。

16

2013年7月17日。

刘晓晓命案现场。

沈恕叫上我和可欣,回到刘晓晓命案现场。

我们不知道他葫芦里卖什么药,如果要复核现场的话,至少要携带几样工具,这么两手空空的显然不行。而从刘晓晓遇害到现在,沈恕一直无所作为,大家都以为他理不清案件头绪,已经心灰意冷,恐怕这三起系列杀人案要像《让死者闭眼》中描写的那样,永远搁置起来。

毕竟,由于科技、经验、人力、物力和客观环境所限,不是所有的命案都能够大白于天下。

可沈恕现在看起来信心满满,丝毫没有受到挫折后情绪低落的样子。

他在我和可欣的注视下走到距离垃圾箱一米远处站下来,用脚轻轻跺一跺地面,说:“这里是刘晓晓遇害的地方。”他见我和可欣都一脸茫然,补充说,“我们之所以得出这个结论,是因为散落在地面上的一袋垃圾,其中有一个空瓶子是治疗地中海贫血症药物的外包装,经核对与亮亮日常服用的药物一致,而这个小区的其他人家并没有人服用这种药。但是——”沈恕略提高声音以引起我们注意,“这种药每瓶有一百粒,每天服用一粒,也就是说,一瓶药能服用三个多月。我在刘晓晓案发后曾核对过亮亮正在服用的这种药,药瓶里还剩近七十粒。也就是说,亮亮的上一瓶药是一个月前吃完的,而刘晓晓把这个并没有实际用处的空瓶子保存了一个月,直到遇害当晚才丢掉,显然不符合常理,除非她是故意这么做,以帮助警方确认这袋垃圾就是她丢的。”

我和可欣仍不明白他的话里暗含的意思,面面相觑,都没说话。

沈恕像是没留意到我俩的表情,又走向垃圾箱,用手摇晃它的铁盖子。那是一个两米见方的生铁盖子,很厚实,分量着实不轻。沈恕说:“可欣,你更熟悉《让死者闭眼》这本小说,在书中描写的第三起案子里,小说作者在楼下扔垃圾时被害死,并被移尸垃圾箱,她身中弩箭,弩箭上沾有毒鼠强,这些细节都和刘晓晓被杀害的过程没有任何出入,可是,凶手却忽略了一个明显的细节——”

可欣接过话头说:“你是说杀害刘晓晓的凶手在移尸后没有关上垃圾箱盖子?”

沈恕轻轻一拍手,说:“没错,在小说里,凶手移尸后盖上了垃圾箱,而杀死刘晓晓的凶手却任凭垃圾箱盖子敞开着。盖上垃圾箱盖子这个细节在书中被提及三次,凶手既然刻意模仿小说作案,这就决不是无心的疏忽。最合理的推测是杀死刘晓晓的凶手没有能力盖上盖子。”

可欣微微皱起眉头,也用手晃一晃垃圾箱盖子,说:“这不大可能成立,垃圾箱盖子虽然比较重,可是一个成年人要盖上它并没有困难,而且这个人是杀害三个人的凶手,这点力气还是有的。”

沈恕摇摇头:“人在垃圾箱外面时,要盖上盖子自然不费多少力气,可是如果人在垃圾箱里面,而且身受重伤,再想盖上盖子,就几乎无法办到了。”

我和可欣都有些发愣,不明白沈恕的意思。半晌可欣才犹疑地说:“你怀疑——刘晓晓是自杀,布下了这个局。”

沈恕说:“对。刘晓晓和于敏洪的收入都不高,但他们的儿子亮亮患有地中海贫血症,需要定期输血、终生服药,这是一个烧钱的病,他们家早已经入不敷出,负债累累。刘晓晓擅长写侦探推理小说,虽然稿费少得可怜,却让她掌握了大量侦查和反侦查知识。他们夫妇——或者是刘晓晓自己,萌生了骗取保险金的想法。刘晓晓知道采取自杀的方式很难骗过警方和保险公司,就用了一种特别的手段——连环杀人,而她自己则是三个受害人中的一员,而且为了制造社会轰动效应,同时转移警方视线,她以自己的作品为蓝本,实施杀人计划。”

“她的计划非常成功,不仅瞒过了警方,而且通过电视台播出后,吸引了社会的密切关注。在这样的背景下,大家关心的是刘晓晓是否会成为最后一名受害人,而决不会想到她在制造了巨大反响后,竟然会自杀。就连我们这些办案人员,也一直在怀疑于敏洪,甚至在掌握了他为刘晓晓购买巨额保险的情况后,仍然按照小说里的思路,怀疑他为了获取保险金而谋划杀死刘晓晓。这正是刘晓晓精心设计的局面,她确实很高明,引导我们一步步走进这个思维陷阱。到她自杀时,我们已经形成思维定式,主观地认为凶手按照小说里的情节成功地杀死第三名受害人,却不曾想到,杀害这三个人的真正凶手就是刘晓晓。”

“她在决心自杀之前,专门到警队揭发于敏洪在家中藏匿毒鼠强,以给我们制造拘传于敏洪的借口。这个节点把握得很好,按照小说里设定的时间,刚好是她‘遇害’前的十二小时。所以她的主动揭发行为,其实是替于敏洪洗清嫌疑,让警方为他提供不在作案现场的证明。在前两起命案中,警方围绕于敏洪做了大量工作,而于敏洪也故意表现得不那么清白,吸引警方注意,却在最后一起命案中,于敏洪全身而退,让警方的前期工作成果付诸东流,更使得这宗系列杀人案扑朔迷离,线索中断,几乎成为《让死者闭眼》中描写的死案。”

我和可欣听得瞠目结舌。沈恕的分析头头是道,条理清楚,按照这个说法,整个案子从头到尾都理顺了。可是,他却始终没有提到一个关键节点,或者是有意忽略了——这是我排除她自杀可能性的重要依据。

我等沈恕阐述过他的完整思路后才提出异议说:“如果刘晓晓是自杀的,为什么在现场没有发现她用于自杀的弩箭?我们在垃圾箱周围十米内一寸寸地翻找过,如果弩箭被她藏在附近,决不可能逃过我们的眼睛。何况,她身中毒箭后,连盖上垃圾箱盖子的力气都没有,又怎能好整以暇地掩藏弩箭呢?”

我一边说,可欣一边点头,从某种意义上说,我的分析是刑侦常识,仅这一点,就能推翻沈恕的全部判断。不过,我能想到这点,可欣也能想到,沈恕不可能想不到,难道他有更好的解释?

沈恕还没作答,可欣附和我说:“刘晓晓在临死前绝对没有能力藏匿弩箭,除非现场还有一个人帮助她,才能够在她中箭身亡后携带弩箭离开。可是那时候于敏洪正关在刑警队的预审室里,还有谁卷进这起案子?陈冬梅?”

沈恕摇摇头说:“以刘晓晓对犯罪手段的熟悉程度,完全可以不借助他人的力量让弩箭自行从命案现场消失,以制造他杀的假象。可欣,你不是侦探小说迷吗?眼下在市面上流行的一本侦探故事集《女法医手记》里,曾描写过一种主人公自杀后隐藏凶器的方法,你有没有想过刘晓晓很可能使用了相同手段?”

可欣侧着头想了片刻,脸色竟然有些绯红,羞赧地说:“我竟然忘了刘晓晓生前是写侦探小说的,对谋杀的各种诡计了如指掌,不能把她等同于寻常凶手。在《女法医手记》里,确实出现过一种让凶器消失的手段,我在阅读时还想过,不要被别有用心的人偷走这种方法,用于生活中的真实犯罪,哪知道等到真的遇见此类案件,我却没能活学活用。”

我被他俩说糊涂了:“别打哑谜了,快说,究竟是什么方法?”

沈恕竟然是有备而来。他像变魔术一样从身上取出一把弩,尺寸和款式都和我们描绘的本案凶器一模一样。又取出一个瘪瘪的气球和一支带有尖嘴的塑料圆筒,说:“这是氦气球打气筒。”

三个人里只有我没读过《女法医手记》那本小说,还有些似懂非懂,我随着沈恕的话音嘀咕一句:“氦气球?”

沈恕没回答,做出一副秘而不宣的表情,把气球绑在弩上,用打气筒充足氦气,等气球膨胀得溜圆透亮,似乎一触即破时松开手,氦气球带着弩箭缓缓上升,随着微风往东北方向飘去。

17

2013年7月17日。

巨流河畔。

沈恕挥手示意我们上车,跟在气球下面行驶。

气球漂浮得并不算高,距离地面三十米左右,几次险些刮到树梢。好在这一带没有高大的建筑,并未挡住它的飘飞路径。约二十分钟后气球开始慢慢下坠,这时它已经来到巨流河上方。

我在前面的几起案子里提到过,巨流河是楚原最大的一条河,贯穿整个市区,河水污浊,呈土黄色。那只带着弩箭的气球在河水上空越飘越低,五分钟后,终于沉入水里,不见踪影。

我嘘了一口气,喃喃地说:“刘晓晓真是诡计多端。”

沈恕微笑着说:“这个氦气球和打气筒都不是我特意加工的,就是从市场上买来的普通商品,不用检验,几乎百分百是假冒伪劣产品。由于氦气不纯净,过一段时间气球就会自行飘落。就像我们在酒店门前看到的那些婚宴喜庆气球,无一例外,都是软塌塌没精神的样子。”

可欣的嘴唇动了动,像是要说什么,却没发出声音。我猜想他是要拍沈恕的马屁,又不大好意思,勉强咽了回去。

打捞队在我们指定的范围内捞出沈恕复原现场所用的弩箭。又经过七小时的连续工作,在距此地点约一千米远的水底找到另一支弩箭,系在上面的气球已经瘪掉,弩箭却完好无损。

经检验,在弩箭和气球上发现大量指纹,均与刘晓晓的指纹吻合。

18

于敏洪在证据面前终于防线失守、情绪崩溃,跪在地上号啕大哭,承认了他和刘晓晓因家庭经济困难,为给患病的孩子争取一个相对稳定富足的未来而设计了自杀骗取保险金的周密计划。

于敏洪称一切计划均是刘晓晓设计实施,目的是一旦事情败露,避免让于敏洪受到牵连,以确保有人照顾亮亮。

至此,这起引起轰动效应的系列凶杀案宣布告破。

四个月后,楚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于敏洪犯有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因犯人要照顾年幼患病的儿子,法院准予监外执行。

《疑案追踪》栏目对此云谲波诡的连环杀人案进行了详细的追踪报道,不仅成全了电视节目的收视率,而且促成《让死者闭眼》一书热销,出版社一版再版,赚得盆满钵满。

刘晓晓和沈恕两个名字,在那几天成为楚原市最热门的词汇。

第四案 亡灵对话

1

为响应公安部的清网行动,楚原市公安局展开百日会战,口号是“侦破积案,取信于民”。

这次清网行动的起因是全国罪犯基因库的建立,科技的发展为侦破陈年积案提供了新的可能性。这些积案,当年都曾在社会上轰动一时,却限于当时的技术和力量等因素,未能及时侦破,以致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多少办案人员殚精竭虑、呕心沥血却功败垂成,引为终生遗憾。甚至有公安干警在病重弥留之际,仍念念不忘多年未破的悬案,谆谆叮嘱后生晚辈,他日若能将罪犯绳之以法,不要忘记告知他,让他在九泉之下瞑目。

楚原市公安局的百日会战,名副其实,为期整整一百天。市局局长挂帅,几名副局长、政治部主任、刑警支队长任副组长,发誓要打几个攻坚战,交出一份漂亮答卷。

可是理想和现实难免有差距。不管科技多么发达,毕竟时空穿越还未实现,刑警们没法子回到过去的犯罪现场一睹罪犯的真实面目。当然,如果他们有这本事,犯罪也就不会发生了,他们会赶在犯罪分子动手之前将他抓捕归案。

这些陈年积案,大多已经过去十几个年头,除去厚厚的卷宗外,保留下来的证据少得可怜。犯罪现场早已被掩埋在高高耸立的现代化大厦的地基下,而物证已经烟消云散,当年的证人无处寻觅,即使能够找到,许多年过去了,他们证词的可信度已经大打折扣。

所以,这场百日会战,注定会艰苦异常。

2

市局下达死命令,其中一起必破的命案是十五年前的北塔服装城灭门惨案。

那是十五年前的冬天,腊月,空气中已经飘出淡淡的年味,北塔服装城旁的一幢居民楼的楼道里却充斥着恶臭。有居民发现,三楼一号的房门下面有黄色的液体流出,而恶臭也是从这户人家传出来的。

接到报警的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一见这景象,就知道凶多吉少。拼命叫门后无人回应,请来锁匠强行撬开门锁,这名年轻民警目睹现场后既惊吓又恶心,竟然跌跌绊绊地跑出楼门,在楼梯上大吐特吐。不明所以的居民见他这副模样,都吓得脸色惨白。

室内的惨状惊心动魄。三具尸体分别横亘在三个房间。入户门旁边躺着一具男尸,经鉴别为这套住宅的男主人,也是北塔服装城的批发大户马强。主卧里的女尸是马强妻子许美凤,他们的独生子马骏驰横尸于卫生间。根据现场情况分析,凶手为一人作案,入室后不容分说立即展开杀戮,三个人都被利器扎中要害,一刀毙命,显示出凶手的残忍、凶悍而身手矫健,而且心理素质极佳。

三具尸体在室温下暴露七天以上,已经严重腐烂,马强的尸体更呈现出巨人观的可怖模样,呈黄绿色,腹部膨胀如鼓,皮肤溃烂,恶臭的尸水遍地流淌。也难怪年轻的派出所民警见到这人间地狱般的场景后要恶心呕吐。

室内有明显翻动痕迹。经马强家的亲属和生意伙伴核实,他家丢失的现金和金银首饰,价值在一百万元以上。警方将此案定性为入室抢劫杀人案,以发案日期将其命名为“1·23大案”。

发生命案的三楼一号从那以后成为凶宅,即使在房市最火爆的年头里也没人敢住。

因凶手系流窜作案,而且现场除去几枚残缺不全的指纹外,没有留下更多可供追查的线索。楚原警方在这起案子上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前后两任刑警支队长都曾把它当成重点案件侦办,却始终无所建树。到沈恕接任刑警队长时,这起灭门惨案已被冷藏数年。

十五年过去,沈恕再怎样明察秋毫,再怎样屡破大案要案,再怎样享有神探的美誉,毕竟是凡夫俗子,又怎么可能有通天本事,仅凭几枚指纹就从茫茫人海中找出不知所踪的凶犯?

3

2013年 8月17日。

楚原市刑警支队小会议室。

沈恕这次办案的招数有些匪夷所思——其实我真正想用的成语是贻笑大方,你们等一会儿就知道我为什么这样说了。

“1·23大案”的主办干警有四人,沈恕、许天华、冯可欣、杜逸群。最后一个名字你们没听过,我在此之前也不熟悉,他是警察训练基地的武术教练助理,中等身材,身手非常好,格斗、擒拿、穿房越脊的本领让人咂舌,在能人辈出的警察队伍里也算数得着的。据说杜逸群是清末传奇武术家杨柳青的第四代传人,不过他自己没有亲口承认过。杜逸群长期担任民营武校教练,一年前才被警队聘用,并没有警察编制。他已经四十多岁,转正的希望渺茫。这次沈恕亲自点将,让他协助刑警办案,对他来说是一个难得的机会,如果表现好,沈恕说不定就能帮他解决编制问题。

沈恕也是看中杜逸群的一身武功,才让他加盟“1·23大案”组。沈恕认为,这起灭门案完成得干净利索,一家三口都未来得及反抗就被一刀毙命,而且现场几乎未留痕迹,凶手即使未练过武术,也是体健如牛、凶狠残暴之徒。有杜逸群协助,在分析案情和抓捕凶手时,就多一分把握。

不过对于杜逸群的加盟,警队里也有许多反对声音。原因在于他有一个孪生兄弟杜逸民,也是一身好武艺,却偏偏不学好,做的是穿房越脊、入室行窃的梁上君子勾当,现关押在邻省的大南监狱。是沈恕力排众议,坚持把杜逸群吸收进警队,反对者才无奈闭上嘴,但免不了私下里议论纷纷。

我是大案组的协办警员。因为警队法医紧缺,一个萝卜要顶几个坑,沈恕不想把我绑死在这个案子上,明确我是机动人员,在必要时候到场即可。

除我之外,还有一名神秘的协办成员,在案情研讨会之前,我对这名成员的个人情况一无所知,而沈恕也因为这名成员的加盟,成为警队的笑柄。

我走进小会议室时,看见一个中年男子正襟危坐于会议主持人左手边的位子上,戴一副厚如瓶底的眼镜,穿一件黑色中式夹袄,脸色十分严肃,一副不苟言笑的样子。我心里嘀咕,这人应该就是那名身份神秘的大案组成员。

果然,沈恕郑重其事地向大家介绍了他的身份:“这位是楚原市神秘现象研究所所长李有仁先生,是我向局领导请示后特意请来协助我们工作的,担任本次百日会战行动的顾问。”

我一听这名头就浑身不自在——神秘现象研究所是个什么组织?敢情沈恕破不了案子,急火攻心,把装神弄鬼的那一套都使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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