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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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麦克·奥哈拉访问他和我访问他是一样的。”

  “克拉伦斯不想跟麦克聊天,理查德。他不想接受鲍比·罗素访问,也不想和我聊。他是彪福·齐斯德莱佛和杀手袋子男的崇拜者啊,伙计,他只想跟你聊。我可不想见到体重一百一十公斤、差点当上职业美式足球队员的萨克斯乐手在我录音室里大发雷霆。”

  “我可不记得他是那种人,”理查德说,“我们讲的是克拉伦斯·克莱蒙斯,又不是凯斯·穆恩12。”

  电话那头陷入了沉默,理查德耐心等待。

  “你不是认真的吧?”最后,史蒂夫问他,语调悲伤,“我是说,除非你母亲过世或脑袋长了肿瘤,否则这就叫放鸽子。”

  “我非去不可,史蒂夫。”

  “真的是你母亲生病了?她死了吗?”

  “我母亲十年前就死了。”

  “那是你长了脑瘤?”

  “我连肠息肉都没有。”

  “这不好笑,理查德。”

  “我没开玩笑。”

  “你这么做真他妈差劲,我讨厌这样。”

  “我也不喜欢,但我非去不可。”

  “去哪里?为什么要去?怎么回事?你说啊,理查德!”

  “有人打电话来,我很久以前认识的人。在另一个地方。当年出了一件事,我答应过,我们都答应过,要是再发生那样的事,我们都会回去。我想应该是出事了。”

  “你说的到底是什么事,理查德?”

  “我现在最好别说。”再说,若我告诉你实话,说我不记得了,你会认为我疯了。

  “你何时做了这么伟大的承诺?”

  “很久以前,一九五八年夏天。”

  又是一段长长的沉默。他知道史蒂夫正在想:这个拥有“金曲”理查、彪福·齐斯德莱佛上校、杀手袋子男等绰号的人是在整我,或者是他精神崩溃了?

  “你那时只是个孩子。”史蒂夫的语气毫无起伏。

  “十一,快十二岁。”

  沉默再度降临,理查德耐心等待。

  “好吧,”史蒂夫说,“我会帮你调度,让麦克代班。我也可以打电话叫查克·福斯特顶个几次,只要我找得到他窝在哪家中国餐馆。我这么做是因为我们认识很久了,但我不会忘记你这回放我鸽子,理查德。”

  “嗨,你少来了。”理查德说,他的头愈来愈疼。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难道史蒂夫真的以为他不知道?“我只不过请几天假,你却说得好像我在电台执照上拉屎一样。”

  “请假干吗?去北达科他州的狗屁瀑布参加幼童军聚会,还是去西弗吉尼亚州的鸡巴城?”

  “兄弟,狗屁瀑布应该在阿肯色州。”彪福·齐斯德莱佛用他有如大枪管的声音说,但史蒂夫不为所动。

  “就为了你十一岁时答应的事?拜托!十一岁小孩的承诺哪能算数!而且,理查德,你应该很清楚,我们不是卖保险的,也不是律师事务所,而是娱乐业,虽然没什么了不起,但你应该他妈的很清楚,要是你早一星期通知我,我现在就不会一手拿话筒一手拿胃药了。你这是抓着我的卵蛋往墙上摔,你清楚得很,所以别再侮辱我的智商了!”

  史蒂夫讲到后来简直是在咆哮。理查德闭上眼睛。我不会忘记的,史蒂夫说,理查德知道他不会。

  但他说十一岁小孩的承诺不能当真,那就大错特错了。理查德不记得自己答应了什么,也不确定自己想要记起,但绝对很认真。

  “史蒂夫,我非去不可。”

  “我知道,我也说我会处理了,所以你就去吧,快去啊,你这个烂人。”

  “史蒂夫,你这么说太荒——”

  但史蒂夫已经挂了电话。理查德放下电话,才刚松手,电话又响了。他不用接就知道是史蒂夫,他肯定气极了。现在跟他讲什么都没有用,场面只会更难看。他将电话侧面的开关往右拨,铃声戛然而止。

  他上楼从衣柜里拎出两只手提箱,随手塞了一堆衣服,包括牛仔裤、衬衫、内衣和袜子,看都没看一眼,等到了旅馆才发现自己带的是童装。他拎着手提箱下楼。

  小房间墙上挂着安塞尔·亚当斯拍的大瑟尔13黑白相片,他拉动隐藏铰链,将相片移开,露出保险箱。他打开保险箱,里面是一堆文件,包括这间房子(恰巧位于断层线和森林火灾区之间)的地契、爱达荷州一块八公顷林地的土地权状和一沓股票。他当初买这些股票很随意,股票经纪人看到他就头痛,但没想到这些年来一直稳定上涨。他有时想到都觉得不可思议,他竟然快成为(还不是,但快了)有钱人了。这都要归功于摇滚乐……当然还有配音。

  他在文件堆里翻找。地契、土地权状、股票、保单,甚至还有一份最新的遗嘱。全是将你和生活牢牢绑在一起的枷锁,他心想。

  理查德忽然有一股强烈的冲动,想掏出打火机一把火烧了这些该死的“兹因某故”“据本文件”和“凡持有本证明者”。他真的可以。收在保险箱里的这些文件突然变得不值一文。

  这时,他才真正感觉到惊恐。和灵异无关,而是发觉一个人有多容易将生活销毁弃置。真正可怕的是这个。只要拿出电风扇对着自己多年累积的一切按下他妈的按钮就可以。烧了它或吹散它,然后闪人。

  文件只是小喽啰,真正的家伙在后头。现金。十元、二十元和五十元的钞票,总共四千美元。

  拿出来塞进牛仔裤口袋里。他心想,自己当初将钱放进保险箱时,是不是已经知道会有这一天。

  某个月五十元,下个月一百二十元,再下个月或许只放十元。没用的钱,跑路费。

  “靠,真可怕。”他没发现自己脱口而出。他隔着宽大的窗户茫然地望着海滩。海滩上空无一人,冲浪的人走了,度蜜月的(是的话)也走了。

  唉,是啊,医生,一切都回来了。比方说,你还记得斯坦利·乌里斯吗?跟你打赌我记得……还记得我们以前说了什么而且觉得很酷吗?斯坦利·鱿鱼丝,那些大孩子都这么叫他。“嘿,鱿鱼丝!喂,他妈的胆小猪,你想跑去哪里?找你的玻璃同志吹喇叭吗?”

  他猛地关上保险箱的门,将相片转回原位。他上一回想到斯坦利是什么时候?五年前吗?还是十年、二十年前?他一九六〇年春天和家人搬离德里,那些死党的脸消失得多快啊,那群可怜的窝囊废。

  他们常到“荒原”小屋厮混,那地方明明杂草丛生,却叫那个名字,还真好笑。他们戏称自己是丛林探险家,想象自己是被日军包围的海军工程队,在太平洋一座珊瑚岛开辟了降落跑道。他们还是水坝工人、牛仔和降落丛林星球的航天员,什么角色都有,但无论扮演什么,别忘了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躲避。躲避那些大孩子,亨利·鲍尔斯、维克多·克里斯和贝尔齐·哈金斯那票流氓。他们真是一群窝囊废:斯坦利·乌里斯的犹太大鼻子;威廉·邓布洛只有喊“唷嗬,银仔!”才不会结巴得让你想跳楼;贝弗莉·马什总是浑身瘀青,将烟卷在上衣袖子里;本·汉斯科姆胖得不行,简直像人类版的大白鲸;还有理查德·托齐尔的厚眼镜片、全A的好成绩、聪明的嘴巴和看了就想帮他改造一番的脸。有哪个词可以拿来形容他们呢?有的,当然有。法文中那个贴切的词就是“软脚虾”。

  回来了,全都回来了……这会儿他在自己的窝,却像暴风雨中的流浪狗一样瑟瑟发抖,因为他不只回忆起当年一块儿逃跑的伙伴,还有其他东西,他已经很多年未曾想起的东西,在表面下颤动。

  血淋淋的东西。

  内波特街的房子,还有威廉的尖叫:“你杀、杀了我弟弟,你这、这个浑蛋!”

  他都记得吗?够多了,足以使他不想再记得这一切,我敢跟你打赌。

  垃圾、粪臭和某个东西的味道,比垃圾和粪臭都难闻。是兽臊味,是它的恶臭,在德里镇地底的黑暗里,伴随着机器轰隆作响。他记得乔治——

  不行了,他转身朝浴室跑去,绊到伊姆斯椅险些摔倒。差一点就来不及了。他跪着滑过浴室滑溜的地板来到马桶前,有如动作古怪的地板舞者,抓着马桶边,将胃里的东西全吐了出来,却仍未止住呕吐。忽然间,乔治·邓布洛出现在他眼前,仿佛昨天一样。一九五七年秋天遇害的乔治,事情就从他开始。那年洪水刚过,乔治就死了,一边手臂被人扯断。理查德早将这一切从记忆中抹去,但有时它们仍会回来。是啊,那些事情会回来,有时候。

  呕吐完毕,理查德伸手去抓冲水把手,顿时水声哗啦,化成热腾腾酸水的晚餐就这么香喷喷地冲走了。

  流进下水道。

  流进下水道的幽闭、恶臭和漆黑里。

  他放下马桶盖,额头贴着盖面开始哭泣。从他母亲一九七五年过世以来,这是他头一回落泪。他下意识将手放在眼睛底下,隐形眼镜从他眼里滑出来,在他掌心闪闪发亮。

  四十分钟后,像被掏空又像被涤净的理查德将手提箱扔进名爵跑车,把车从车库倒出来。天色渐暗,他看着刚种了新树的房子和沙滩,看着有如浅绿宝石嵌着一条金线的海水,心里忽然确信:他再也看不到这些了,他即将赴死。

  “回家了,”理查德·托齐尔轻声对自己说,“回家了。神啊,帮帮我。”

  他挂挡开车,再次觉得人要从看似稳固的生活坠入突如其来的深渊——无来由地走进黑暗,迈向阴暗界——是多么容易。

  没错,就是无来由地走进黑暗。在那里什么都可能遇上。

  本·汉斯科姆喝酒

  一九八五年五月二十八日晚上,如果想见见被《时代》杂志誉为“全美最具潜力新生代建筑师”的那个人(《时代》杂志《都市节能与少壮先锋》,一九八四年十月十五日),就得开车离开奥马哈市,沿着80号州际公路往西开,在斯威德霍尔姆下交流道,再经81号高速公路开进斯威德霍尔姆市区(地方不大),在“巴奇吃到饱”餐馆(炸鸡排是本店招牌菜)转弯上92号高速公路,一出市界就右转上63号高速公路,接着直行穿越荒芜的盖特林镇,最后抵达赫明顿镇。和赫明顿镇比起来,斯威德霍尔姆简直就是纽约市。这里的商业区有八栋楼,全都在同一条街上,一边五栋,一边三栋,包括“剪干净”发廊(窗上贴着十五年前的泛黄布告,写着:嬉皮请到别处理发)、一间二轮影院和低价杂货店,还有内布拉斯加房贷银行、76加油站、雷氏药房和一家全国农具五金行——镇上只有这家店看上去生意比较兴隆。

  靠近街尽头有一家小酒馆,离其他建筑有一点距离,感觉像是被流放了,位于大空地旁边,名字叫红车轮。要是顺利开到那里,就会在坑坑洼洼的停车场上看见一辆一九六八年出厂的老凯迪拉克敞篷车,车后插着两根民用波段天线,车头的装饰车牌上只写着三个字:“本的车”。进了停车场朝酒吧走,就会看到那个家伙:瘦瘦高高,皮肤晒得黝黑,穿着条纹衬衫、褪色的牛仔裤和破烂的技师靴,脸上除了眼角看不到半点细纹。他三十八岁,外表可能比实际年轻十岁。

  本在吧台边坐下。“你好,汉斯科姆先生。”瑞奇·李一边打招呼,一边将纸巾放在吧台上。他的语气里有一点惊讶,事实上也是。他从来没有见过汉斯科姆在工作日晚上出现在红车轮。他通常周五晚上来这里点两杯啤酒,周六再喝个四五杯。他总会问起瑞奇·李的三个儿子,离开时也总会在杯底压一张五元钞票当小费。就交谈能力和个人偏好而言,本绝不是瑞奇·李最喜欢的客人。每周十元小费(圣诞节变成五十元,五年来都是如此)是不赖,但要他陪本聊天,凭这点钱还差远了。聊伴本来就不多见,在这种乡村酒吧,聊天又不值钱,谈得来的对象更是比母鸡牙齿还稀罕。

  虽然汉斯科姆在新英格兰出生,在加州上大学,却有着夸张的得州人性格。瑞奇·李很仰赖他周五和周六的光临,因为这些年的经验告诉他,他可以信赖这一点。汉斯科姆先生也许在纽约盖摩天大楼(他已经在那里盖了三栋最受瞩目的建筑),在雷东多海滩兴建美术馆,在盐湖城盖商业大楼,但每周五晚上八点到九点半之间,正对停车场的门都会打开,而汉斯科姆会走进来,仿佛就住在小镇另一头,因为没什么好看的电视节目所以决定过来晃晃。其实他有一架里尔喷气式飞机,还有私人起降跑道,在位于詹金斯的农场上。

  两年前他到伦敦设计英国广播公司的通讯中心,并且担任监造人。英国报纸至今仍然对那栋新大楼的好坏激辩不休(《卫报》:“伦敦二十年来最美丽的建筑”;《镜报》:“史上最丑,可以和我丈母娘彻夜狂欢后的丑脸媲美”)。汉斯科姆接下那份工作时,瑞奇心想,嗯,要过一段时间才会见到他了,说不定他会完全忘了我们。的确,本·汉斯科姆前往英国那一周,周五果然不见他的踪影。

  但八点到九点半之间只要有人开门,瑞奇·李就会抬头瞥一眼。要过一段时间才会见到他了。结果一段时间就是隔天晚上。隔天晚上九点十五分,门开了,汉斯科姆穿着牛仔裤、“南方佬万岁”T恤和那双技师靴缓缓走进来,仿佛刚从镇上过来。瑞奇·李掩不住兴奋,喊道:“嘿,汉斯科姆先生!天哪!你怎么来了?”汉斯科姆先生似乎微感诧异,好像来这里正常得很,一点问题也没有。这样的事发生了不止一次。接下来那两年,他积极参与通讯中心的工程,却依然每周六出现。他说他周六早上十一点搭乘协和飞机离开伦敦,十点十五分抵达纽约肯尼迪机场,比他离开伦敦的时间还早了四十五分钟,至少钟是这么显示的。瑞奇·李听得啧啧称奇,赞叹道:“老天,简直像时光旅行一样,对吧?”

  轿车在机场待命,载他到新泽西的泰特波洛机场,那趟路周六早上通常用不了一小时,中午前就能轻松坐上他的私人飞机,两点三十分抵达詹金斯。他告诉瑞奇,只要往西飞行的速度够快,一天仿佛永远过不完。他会小睡两小时,再和工头谈一小时,交代秘书半小时。下机后他会先吃晚餐,再到红车轮待一个半小时左右。他总是一个人来,总是坐吧台,也总是独自离开,即使内布拉斯加这一带不晓得有多少女人愿意帮他脱袜子。回到农场,他会睡上六小时,然后所有流程再来一遍。瑞奇·李和不少客人说过这些事,没有一个不听得入神。说不定汉斯科姆是同志,曾经有个女的这么告诉他,但瑞奇·李瞄了她一眼,看着她精心打理的发型、精心剪裁的服装(绝对是名牌)、钻石耳环和眼神,知道她是从东部来的,可能是纽约,来这里短暂拜访亲戚或老同学,一心只想赶快离开。不对,他说,汉斯科姆先生并不娘。在他说话时,那女人从皮包里拿出一包多拉尔烟,叼了一根在晶亮的红唇上,让瑞奇帮她点烟。你怎么知道,她微微一笑。我就是知道,他说。他确实知道。他很想告诉她,我觉得他是我这辈子遇到过的最孤独的男人。但他不打算对这个纽约女人说这些。那个女人望着他,仿佛他是新品种的人类,很有趣。

  这天晚上,汉斯科姆先生脸色有点苍白,有点心不在焉。

  “嗨,瑞奇·李。”他说着在吧台边坐下,开始端详自己的手。

  瑞奇·李知道他接下来六到八个月得去科罗拉多泉市监工,在凿切填平的山壁上兴建六栋建筑,打造山州文化中心。他告诉瑞奇·李,落成后一定会有人说那些建筑就像小孩留在楼梯上的积木,起码有一些人会,而且不无道理。但我想这个案子会成功的。我从来没做过这么大规模的建筑,兴建过程一定很恐怖,但我想会成功的。

  瑞奇·李心想,汉斯科姆先生可能有一点怯场。这很正常,没什么好意外的,因为人有名到一定程度就会成为箭靶。或者只是感冒了,最近流感猖獗得很。

  瑞奇·李从后架上拿了一个杯子,正要凑向奥林匹亚啤酒的龙头。“瑞奇·李,别倒酒。”

  瑞奇·李惊讶地转过头来,看见本·汉斯科姆抬起头。他忽然非常害怕。汉斯科姆看起来不像怯场,也不像感冒了,都不像。他看起来像是被人莫名其妙揍了一拳,还搞不清楚怎么回事。

  有人死了。他没结婚,不过谁没家人?他家有人过世了。一定是这样,就像滚下茅坑的是大便一样不会错。

  有人投了硬币到点唱机里,芭芭拉·曼德雷尔开始哼唱一名醉汉和一个寂寞女人的故事。

  “汉斯科姆先生,你还好吧?”

  本·汉斯科姆看着瑞奇·李,眼神忽然比脸上其他部分老了十……不对,二十岁。瑞奇·李发现汉斯科姆先生的头发花白了,让他吓了一大跳。他以前从来没注意到他有白发。

  汉斯科姆笑了,笑得很可怕,令人毛骨悚然,感觉就像僵尸在笑。

  “我想不太好,瑞奇·李。不好,今晚不行,一点也不好。”

  瑞奇·李将杯子放回去,走回汉斯科姆面前。酒吧空得像美式足球季后的周一晚上,付钱喝酒的客人不到二十个。安妮坐在厨房门边,和做快餐的厨师玩牌。

  “是坏消息吗?汉斯科姆先生?”

  “的确是坏消息,故乡传来的。”他看着瑞奇·李,目光却停在他身后。

  “汉斯科姆先生,我很遗憾。”

  “谢谢,瑞奇·李。”

  汉斯科姆没再多说。瑞奇正想问有没有他能帮忙的地方,汉斯科姆突然说:“瑞奇·李,你店里的威士忌是哪一种?”

  “如果别人问,我会说四玫瑰,”瑞奇·李说,“不过你的话,就是野火鸡。”

  汉斯科姆听了微微一笑:“谢了,瑞奇·李。我想你还是得用上那个杯子,帮我倒一杯野火鸡,倒满。”

  “倒满?”瑞奇·李问,显然很吃惊,“老天爷,那我等一下得抬你出去了!”或是叫救护车,他心里想。

  “今晚不会,”汉斯科姆说,“我想不用。”

  瑞奇·李仔细打量汉斯科姆先生的眼神,想看他是不是在开玩笑,但立刻明白他是认真的。于是他从后架拿了原来那个杯子,再从底下的架子上拿出一瓶野火鸡,开始倒酒。瓶颈撞击杯缘发出声音,威士忌汩汩流出,让瑞奇不禁看得入了迷。他决定修正之前的想法,汉斯科姆先生不是只有一点得州人的性格:这绝对是他这辈子倒的最大杯的威士忌,不仅空前,而且绝后。

  叫什么狗屁救护车,他要是喝光这玩意儿,我就得叫斯威德霍尔姆的帕克和沃特斯来收尸了。

  不过,他还是将酒倒好,拿到汉斯科姆面前。瑞奇·李的父亲曾经告诉他,只要对方还清醒,管它是毒药还是小便,他付钱叫你倒什么你就倒给他。瑞奇·李不知道这个建议是好是坏,但他知道一件事:想卖酒维生,这么做能救你一命,免得被良心给生吞活剥了。

  汉斯科姆若有所思地望着眼前的特大号威士忌,问:“瑞奇·李,这么一杯酒,我该付你多少钱?”

  瑞奇·李缓缓摇头,眼睛停在那杯威士忌上,不想抬头面对那双注视着他的深陷的眼眸。“不用,”

  他说,“这杯本店招待。”

  汉斯科姆又笑了,这回正常一点:“是吗?谢了,瑞奇·李。我现在要示范我一九七八年在秘鲁学到的招数给你看。我那时在一个叫弗兰克·比林斯的家伙手下做事,用你们的话来说,应该叫见习吧。我觉得弗兰克·比林斯是全球最顶尖的建筑师。他在秘鲁发高烧,医生给他打了几十亿种抗生素,全都没用。他发烧烧了整整两周,然后就过世了。我现在要示范的是我跟印第安工人学来的。那里的私酿酒非常烈,刚灌下去觉得没什么,很温和,但马上就像有人拿火焰枪插进你嘴巴往喉咙里塞似的。

  然而,那些印第安人喝酒就像灌可乐一样,我几乎没见过谁喝醉,更是从来没见过有人宿醉。我一直没勇气尝试他们的喝法,不过我想今晚可以试试看。那边有几片柠檬,帮我拿来好吗?”

  瑞奇·李拿了四片柠檬,整整齐齐摆在酒杯旁新放的纸巾上。汉斯科姆拿了一片,像要点眼药水一样头往后仰,开始将柠檬汁挤进右边的鼻孔。

  “天哪!”瑞奇·李吓得大叫。

  汉斯科姆喉咙收缩,满脸通红……瑞奇看着泪水顺着他平滑的脸颊流向耳朵。点唱机开始放编织者乐队的歌,关于橡皮人那一首:“噢,天哪,我不知道自己还能忍受多少。”

  汉斯科姆伸手在吧台上乱摸,抓起另一片柠檬将汁水挤进左边的鼻孔。

  “这样根本是在自杀嘛。”瑞奇·李轻声说。

  汉斯科姆将挤干的两片柠檬扔到吧台上。他双眼火红,抽搐似的剧烈喘息,透明的柠檬汁从两边鼻孔流出来滴到嘴角。他伸手抓起酒杯,一口气灌了三分之一。瑞奇·李看呆了,愣愣地望着汉斯科姆的喉结上上下下。

  汉斯科姆放下杯子,打了两个冷战,接着点点头。他微微一笑看着瑞奇·李,眼睛不再那么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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