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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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侧手一挥,只见皮带吻上她的臀部,发出令人心满意足的响声。接着……

  天哪,她竟然伸手去抓!她竟然伸手去抓皮带!

  这突如其来的反抗让汤姆·罗根大吃一惊,差点松手。幸好他牢牢抓着握把,皮带才没有脱手。

  他将皮带扯回来。

  “不准你抢走我手里的东西,”他哑着嗓子说,“听见没有?你要是敢再抢我的东西,就等着一个月小便都像红莓汁吧!”

  “汤姆,住手。”她说,但她的语气让他一肚子火,感觉就像游乐场管理员对闹脾气的六岁小孩说话一样,“这不是开玩笑,我非去不可。有人死了,而我很久以前曾经答应——”

  汤姆几乎没听进去,只是胡乱挥舞皮带,大吼一声朝她扑去。他用皮带打她,逼她从浴室门口一路贴着墙壁往后退。他扬手甩手、扬手甩手,不停地抽打她。隔天早上他吞了三片可待因才能将手臂举到额头,但此刻的他心里只有她反抗他这件事,完全不在乎手臂。她抽烟就算了,还想夺走他的皮带。各位,这是她自找的,他一定会让她如愿以偿,他对天发誓。

  汤姆狂挥猛甩,鞭子有如雨点落在她身上,逼得她贴着墙壁不断后退。她用双手护住脸,但其他部位都袒露在他的攻击范围内。安静的卧室里充斥着皮带抽打的声音,但贝弗莉不像以前偶尔会凄厉尖叫,也没有求他住手。最糟的是,她甚至没哭,她以前一定会哭的。卧室里只有皮带声和两人的呼吸声。他气喘如牛,声音沙哑;她喘得又急又轻。

  贝弗莉朝摆在床边她睡的那一侧的梳妆台跑去。她的肩膀被皮带抽得发红,头发火红闪耀,汤姆在她背后奋力追赶,虽然步履缓慢,可是身影巨大,非常大。他以前常打壁球,两年前弄断阿喀琉斯腱才没再继续,之后体重就有一点失控(用“非常失控”来形容可能更贴切),但肌肉依然结实,只是埋没在脂肪底下。不过,他发现自己竟然气喘吁吁,还有一点紧张。

  贝弗莉跑到梳妆台前,他以为她想躲在旁边,甚至钻到梳妆台底下。没想到她伸手乱抓……接着转身……一阵炮火袭来。贝弗莉不停地拿化妆品丢他,一罐尚蒂伊香水正中他的胸口,落在他脚边碎了。呛人的花香顿时弥漫开来,将他团团包围。

  “住手!”他咆哮道,“住手!你这个贱人!”

  贝弗莉非但没有住手,反而双手飞也似的扫过梳妆台凌乱的玻璃台面,拿到什么就扔什么。他不敢相信她竟然拿东西丢他,愣愣地摸着胸口被砸中的地方,完全无视继续飞来的化妆品。化妆水的玻璃瓶盖划伤了他,伤口不大,只是一个小小的三角形,不过看来某个红发女人得在医院看到明天的太阳了。没错,就是这样。那个女人——

  忽然,一罐乳霜重重地砸在他的右眉上方。汤姆听到一声闷响,感觉像是从脑袋里发出的。他眼冒白光,踉跄着倒退了一步,嘴巴不自觉地张开。这时,一管妮维雅乳霜击中他的腹部,发出轻轻一声“啪”,而且她——是吗?可能吗?——没错,她正在对他大吼。

  “你这个混账,我要去机场,听见没有!我有事要办,非走不可!我非去不可,所以快给我闪开!”

  血流进他的右眼,感觉又辣又烫。他用手腕将血抹掉。

  汤姆愣愣地看着她,仿佛不曾见过她。事实上也是。她胸脯剧烈起伏,朝汤姆龇牙咧嘴,脸上一阵红一阵白。不过,她已经弹尽援绝,梳妆台上的东西全都扔光了。他看见她眼里露出惧色……

  “把衣服放回去。”他努力不让自己喘气,那样听起来不妙,感觉很脆弱,“接着把手提箱放回去,然后上床。要是你照做,我或许可以稍微手下留情,让你两天之后就出得了门,不用两周。”

  “你听好,汤姆,”她目光坚定,缓缓地说,“你要是再靠近,我就杀了你,听懂没有,你这只肥猪?我就杀了你。”

  或许是因为她脸上强烈的憎恶和轻蔑,也可能是她叫他肥猪,或是她胸脯傲然起伏的模样,他忽然怕得无法呼吸。不是一个花苞或一朵花那么小的恐惧,而是一整座花园。可怕的恐惧,感到自己不在场的恐惧。

  汤姆·罗根朝老婆扑过去,这回没有咆哮,而是像水底鱼雷一样安静。此刻的他可能不只想揍她,逼她屈服,而是想将她刚才贸然说出口的威胁还给她。

  他以为她会逃跑,或许躲到浴室,甚至楼梯,没想到她纹丝不动,屁股顶着墙壁用尽全身的力气将梳妆台朝他推过去,结果因为掌心冒汗,她双手一滑,弄断了两根指甲。

  梳妆台摇晃了一下,但她随即再度使力,让梳妆台单脚立起摇摆前进,镜子映着灯光在天花板上投射出有如水族馆的光影。只见梳妆台向侧前方一倒,前缘撞上汤姆的大腿,将他整个人撞翻过去。

  抽屉里的瓶瓶罐罐滑向一边,全都撞碎了,发出音乐般的声音。他看见镜子砸在他左边的地板上,立刻放开皮带,用手臂遮住眼睛。那块背面涂了银色物质的玻璃碎落一地。他感觉有的溅在他身上,划出了血痕。

  这时她终于哭了,发出尖叫般的啜泣声。她不止一次想象自己离开汤姆,逃离他的暴虐,就像当年离开狠毒的父亲,趁着黑夜将行囊扔进奥兹莫比短剑车里远走高飞。她不是笨女人,就算此刻面对如此夸张的混乱情形,也没笨到否认自己爱过汤姆,而且在某种程度上依然爱他。然而,她还是怕他……

  恨他……瞧不起自己当初竟然为了早就忘记的烂理由选择了他。她的心没有碎,而是在胸腔里沸腾融化。她怕自己的理智很快就会被灼热的心烧光。

  然而,在她内心深处有一个声音喋喋不休。迈克·汉伦用他那不疾不徐的嘶哑嗓音对她说:它回来了,贝弗莉……它回来了……你答应过……

  梳妆台升起、降下,一次、两次、三次,好像呼吸一样。

  贝弗莉嘴角下垂抽搐,仿佛抽筋似的。她小心敏捷地绕过梳妆台,踮着脚尖走过镜子碎片,趁汤姆将梳妆台推到一边时弯腰捡起皮带,接着直起身子,手穿进握把,拨开遮住眼睛的头发,看他要做什么。

  汤姆缓缓站了起来,脸上多了不少玻璃划痕,一条细线般的伤口斜斜穿过眉毛。他眯眼看着贝弗莉,她发现他的四角裤上沾了血。

  “把皮带给我。”他说。

  贝弗莉没那么做,反倒将皮带在手上绕了两圈,倨傲地望着他。

  “放下皮带,贝,马上放下。”

  “你要是再过来,我就抽得你屁滚尿流。”这话是从她嘴里出来的,她简直不敢相信。还有,这个穿着沾血内裤的臭男人是谁啊?丈夫、父亲,还是大学时期的恋人,曾经一时兴起打断她鼻子的家伙?老天啊,求你帮帮我,她心想,帮帮我。然而,她嘴巴可没停下:“而且我说到做到。你又肥又迟钝,汤姆。我要走了,也许再也不会回来,我想我们结束了。”

  “那个叫邓布洛的男人是谁?”

  “你别管了,我曾经——”

  她差一点就被他声东击西的策略给骗了。他话还没说完就扑了过来,贝弗莉挥动皮带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啪”地甩在汤姆嘴上,发出有如塞得很紧的软木塞挣脱瓶口的声音。

  汤姆号叫一声,双手捂嘴,瞪大眼睛,满脸震惊和痛苦。鲜血从他指间渗出,流到手背上。

  “臭婊子,你弄破我的嘴了!”他口齿不清地叫道,“天哪,你弄破我的嘴了!”

  他再度张牙舞爪地朝她扑去,嘴边满是血迹,看起来像嘴巴咧到耳朵的小丑,门牙也少了一颗。

  看着他将门牙吐掉,她心里一阵恶心,想背过身去,闭上眼睛呻吟,但又觉得兴奋莫名,有如被大地震拯救的死刑犯一样欣喜,陶醉于眼前的一切,心想:可惜没把牙齿吞下去!真希望你被噎死!

  贝弗莉再次挥动皮带,刚才他用来鞭打她臀部、双腿和胸部的皮带,过去四年打了她无数次的皮带。打几下要视她的表现而定。汤姆回家发现饭菜是冷的?皮带两下。贝在公司忙到太晚忘记打电话回家?三下。嘿,你看看,贝弗莉又吃了一张停车罚单。一下……在胸部。他很高明,很少打到她瘀青,甚至不太痛,只会造成羞辱,那才真的伤人。更糟的是,她知道自己渴望那样的伤害,渴望被羞辱。

  该是算总账的时候了,她一边想,一边挥动皮带。

  她将皮带放低,侧手一甩打在他睾丸上,发出的声音结实轻快,有如妇人拿棍子拍打地毯。只一下就把汤姆·罗根打趴下了。

  汤姆虚弱地叫了一声,仿佛祈祷似的跪在地上,双手抱着鼠蹊部,头往后仰,脖子上青筋暴露,痛得面容扭曲。左膝正好压在尖锐的香水瓶碎片上,他像鲸鱼一样默默倒向一边,一只手离开胯下,按上膝盖。

  血,贝弗莉心想,天哪,他浑身是血。

  他会没事的,仿佛被迈克·汉伦一通电话唤醒的新的贝弗莉冷冷地对她说,这种男人永远不会死,你最好趁他一时不能玩下去,在他决定到地下室拿温切斯特猎枪之前,赶快离开。

  她往后退,不小心踩到梳妆台镜子的碎片,感觉脚下一阵刺痛。她弯腰抓起手提箱的把手,眼睛一直盯着他。她倒着退到门口,走进走廊,两手抓着手提箱挡在身体前方,箱子不断碰撞她的胫骨,割伤的那只脚在地板上留下一个个血印。到了楼梯口,她立刻转身飞奔下楼,不让自己多想,反正她觉得自己也没剩下多少理智,起码眼下如此。

  有东西轻轻碰了她的脚一下,她吓得尖叫一声。

  她低头一看,发现是皮带尾,皮带仍然缠在她手上,在微弱的灯光下就像一条死蛇。她将皮带扔出楼梯扶手外,嫌恶地皱起脸,看着它落在一楼玄关的地毯上弯成S形。

  走下楼梯,她双手交叉抓住白色蕾丝睡袍的边缘将它脱了。睡袍沾了血,她一秒也不想再穿,绝对不想。她随手一扔,只见睡袍有如一道白浪,又像蕾丝降落伞般飘到玄关靠近起居室的一株塑料植物上。她光着身子弯腰凑向手提箱,乳头冷冰冰的,硬得像两枚子弹。

  “贝弗莉,给我滚上来!”

  她喘了口气,打了个冷战,接着又弯腰去开手提箱。他有力气喊这么大声,就表示她时间紧迫,比她想的少得多。她打开手提箱翻出内衣、上衣和一条旧李维斯牛仔裤,靠着门穿上衣服,眼睛一直盯着楼梯,但汤姆始终没有出现。他又吼了两次她的名字,每回都让她身体一缩,目光四处搜寻,不自觉地龇牙咧嘴,做出动物咆哮的动作。

  她匆匆扣起上衣,最上面两颗扣子不见了(她自己的衣服反而这么不讲究,真讽刺),她想自己这个模样应该很像赶着再做一回就收工(但又非做不可)的兼职流莺。

  “臭婊子,我要杀了你!你他妈的臭婊子!”

  她猛地合上手提箱,箱子自己锁上了。一件上衣的袖子露在外头,像吐舌头一样。她匆匆环顾房子,心想自己再也不会见到它了。

  她发现自己竟然只有释然的感觉,便打开门走了出去。

  她漫无目的地走了三条街,才发觉自己没穿鞋子,割伤的那只脚(左脚)隐隐抽痛。她得找双鞋子穿,但当时将近半夜两点,她的皮夹和信用卡都在家里:她摸了摸牛仔裤的口袋,只找到几团线头。

  她身无分文,连枚硬币都没有。她左右看了看自己住的小区:好房子、整齐的草坪和植物,还有黑漆漆的窗户,她突然哈哈大笑。

  贝弗莉·罗根坐在矮石墙上大笑,手提箱摆在脏兮兮的两脚间。星星出来了,真是亮啊!她仰头对着星星笑,狂喜的感觉再度流过全身,有如海浪翻腾,卷走和涤净一切,淹没了所有意识,只剩血液在思考,带着无法形容的欲望大声对她说话,但她不知道也不在乎自己究竟渴望什么,只要感觉到欲望那股坚定的温暖就够了。欲望,她心想,体内的狂喜似乎开始加速,带着她冲向无可避免的毁灭。

  她对着星星大笑,恐惧又自由,心里的惊惶和痛苦一样尖锐,和十月成熟的苹果一样甜。她看见石墙后方二楼卧室的灯光亮起,便抓着手提箱的把手遁入黑夜,依然笑个不停。

  威廉·邓布洛翘班

  “你要走?”奥黛拉又问了一次。她看着他,脸上写满困惑,有些害怕,接着将两只光脚丫缩到身子底下。地板很冰。老实说,整间屋子都很冰。今年春天英格兰南部特别湿冷,威廉·邓布洛每天早晨和傍晚出去散步时,不止一次发现自己想起了缅因州……更让他惊讶的是,他隐约想起了德里镇。

  这屋子照理说应该有中央供暖系统,至少广告上是这么写的。整洁的小地下室里也确实有暖气炉,收在之前的煤炭箱里。但他和奥黛拉刚到这里时就发现英国人对中央供暖的理解和美国人不同。英国佬似乎认为,只要早上起床不用靠小便把马桶上的冰融掉,就叫有暖气。现在是早上——八点十五分,威廉五分钟前挂上电话。

  “威廉,你应该很清楚,你不能说走就走。”

  “我非去不可。”他说。房间角落里有一个储藏柜,他走过去,从最上层拿了一瓶格兰菲迪威士忌倒了一杯,不小心洒了一点在杯沿上。“干!”他嘟囔一声。

  “刚才是谁打电话来?你在害怕什么,威廉?”

  “我没害怕。”

  “哦?你的手平常就那么抖吗?平常早餐前就喝酒?”

  睡袍下摆拍打着他的脚踝,他走回椅子前坐下,试着挤出笑容,却怎么也笑不出来,只好放弃了。

  电视上,英国国家广播公司主播正准备结束晨间的坏消息集锦,开始播报昨晚的足球比分。一个月前他们来到这个叫弗利特的郊区小镇度假,英国电视机的质量让两人印象深刻:一台功能正常的派伊彩色电视,画质真的让你觉得身历其境。可能扫描线比较多吧,威廉说。我不知道,但看起来很棒,奥黛拉说。不过,他们很快就发现电视上除了《朱门恩怨》之类的美剧之外,就只有体育节目,而且播个没完,不是难懂又无聊(例如飞镖锦标赛,所有参赛者看起来都像罹患高血压的相扑选手)就是彻底无聊(英式足球已经够难看了,板球更糟)。

  “我这几天很想家。”威廉啜了口威士忌说。

  “家?”她说,一脸困惑的表情让他忍不住笑了。

  “可怜的奥黛拉!嫁给一个男人都快十一年了,竟然完全不了解他。这是怎么回事啊?”说完他又笑了,仰头把酒喝完。但他的笑和他大清早手里就端着威士忌一样,让她不由得担心。那笑声听起来像痛苦的咆哮。“不知道其他夫妻是不是也像这样几乎不了解对方。我猜一定是。”

  “威廉,我知道我爱你,”她说,“爱了十一年,这就够了。”

  “我知道。”他对她微笑,笑容很美,很疲惫,带着惊恐。

  “拜托,拜托你告诉我怎么回事。”

  她坐在破旧的椅子上,双脚缩在睡袍下,用美丽的灰色眼眸看着他。他爱这个女人,娶她为妻,至今依然爱她。他试着透过她的眼神看出她知道多少。他试着将那段往事当成故事。他做得到,但他知道不会成功。

  从前在缅因,有个穷孩子靠奖学金上了大学。他从小就想当作家,但选修写作课后,却发现自己踏进了一个陌生又可怕的天地,没有指引,也找不到方向。班上有同学想当厄普代克,有人想成为新英格兰的福克纳,他却只想写小说,用浅白的文字描写穷人的惨淡生活。班上有一个女同学很崇拜乔伊斯·卡罗尔·欧茨,但又觉得欧茨在性别歧视的社会中长大,因此“文字辐射量”很高。她说欧茨写不出纯净的作品,但她做得到。还有一个又矮又肥的研究生,讲话总像在喃喃自语,不晓得是不能还是不想好好说话。那家伙写过一个剧本,里面有十二个角色,每个人的台词只有一个字,观众看到最后才会发现那十二个字连起来是“战争是沙猪军火贩子的工具”。创意写作研讨课(课号Eh-141)

  的老师给了他一个A。除了硕士论文,那位老师还写了四本诗集,都是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他抽大麻,随身挂着和平标志。一九七〇年五月,反战示威迫使校园关门,胖研究生的剧本由一个游击剧团担纲演出,那位老师也轧了一角。

  威廉·邓布洛写的东西完全不同。他写了一则密室推理短篇、三篇科幻小说和几篇深受爱伦·坡、洛夫克拉夫特18和理查德·麦瑟森19影响的惊悚小说。他后来常说那几篇小说很像装了增压器、漆成荧光红的十九世纪中叶的殡葬车。

  其中一篇科幻小说拿了个B。

  “这篇好多了,”那位指导教授在作业封面上写道,“异形反击象征以暴制暴的恶性循环,而我特别喜欢‘针鼻’宇宙飞船影射社会性别意识入侵的桥段。虽然小说的观点始终有一点混乱,但很有意思。”

  其他小说没有一篇高于C。

  有一次,他终于在课上发表意见。一位脸色发黄的女同学写了一篇短文,描述一头牛在荒原(可能是核战后,也可能不是)审视一台废弃引擎。全班讨论了整整七十分钟,那个女同学夹着云斯顿烟一根接一根地抽,不时挤一挤太阳穴的青春痘,一边坚持她的短文是模仿奥威尔早期的风格写的,目的在于描述社会政治现状。大多数同学(包括老师)都同意她的说法,但还是讨论个没完。

  威廉站起来,全班都扭头看他。他个子很高,很显眼。

  他小心翼翼地开口,没有结巴(他已经五年多没结巴了):“我实在不懂,一点也不明白,小说为什么一定要和社会有关?政治……文化……历史,这些元素不是只要把故事说好就自然会呈现吗?我是说……”他环顾四周,看见一双双闪着敌意的眼睛,隐约察觉他们认为他是在批评。说不定真的是。他觉得他们在想:或许同学之中就有一位沙猪军火贩子。“我是说……难道就不能让故事只是故事吗?”

  没有人回答,教室里鸦雀无声。威廉站着,承受一道又一道冷酷的目光。黄脸女孩吐了一口烟,将烟摁熄在她从背包里拿出来的烟灰缸里。

  最后,指导教授开口了。他像对着一个胡乱发脾气的小孩解释事情似的轻声对威廉说:“所以你认为福克纳写小说只是为了说故事?莎士比亚写剧本只是想赚钱?好吧,威廉,告诉我们你是怎么想的。”

  威廉认真思考了很久才回答:“我认为八九不离十。”但他得到的是同学们非难的眼神。

  “我看,”指导教授一边玩笔,一边半眯着眼睛,微笑着对威廉说,“你还有很多东西要学。”

  教室后面爆出一阵掌声。

  威廉愤而离席……但隔周又去上课,决心坚持到底。那七天他写了一则叫《黑暗》的短篇故事,描写一个小男孩发现自己家地下室有怪物,于是挺身和怪物对抗,最后杀了它。写这个故事的时候,他有一种升华的感觉,甚至觉得不是他在说故事,而是故事从他笔下流出来。写作中途,他曾经放下笔,将又热又疼的手放到十二月零下十二摄氏度的空气中,手差点冒烟。他四处闲逛,绿色短筒靴踩在雪上吱嘎作响,好像需要上油的门闩,而那个故事在他脑海中膨胀,简直要爆出来了,仿佛急于解脱成为实体,他觉得,要是不让它赶快从他笔下宣泄出来,他的眼珠子就会爆开。“得把那狗屎弄出来才行。”他对着黝黑的冬夜吐露心事,同时微微一笑——笑得很勉强。他发觉自己终于知道应该怎么办了。他摸索了十年,忽然找到了占去他脑袋大量空间的推土机的启动钮。推土机发动了,不断加速。这台庞然大物并不美,没办法载漂亮女孩参加毕业舞会,也象征不了什么地位,但却能干活,能把东西推倒。要是不小心,连他也会被推倒。

  威廉冲回屋里奋笔疾书,一直写到凌晨四点才趴在活页本上睡着了。若是有人跟他说《黑暗》其实是在描写他弟弟乔治的遭遇,他一定会很惊讶,因为他已经很多年没有想起乔治了——起码他真的这么认为。

  他将小说交给指导教授,教授在封面上打了一个F发还给他,下面潦草地写了六个大字。前四个是“浪费纸浆”,后两个是“垃圾”。

  威廉拿着十五页手稿走到柴炉前,打开炉门正准备扔进去,忽然觉得这么做荒谬到了极点。他坐在摇椅上望着死之华乐队的海报,开始哈哈大笑。浪费纸浆?很好!浪费就浪费!反正树木多得是!“就让他妈的树全被砍光吧!”威廉大喊,笑得流出泪来,泪水顺着脸颊滑落。

  他重新打好封面,换掉有教授评语的那一张,将手稿寄给一家叫《白领结》的男性杂志社(他觉得他们应该叫《嗑药裸女》才对)。然而,他手上那本破破烂烂的《出版市场指南》却说他们会买恐怖小说,而他在附近杂货店买的两本《白领结》也确实收录了四篇恐怖小说,夹在裸女照、色情电影宣传和壮阳药广告之间。其中一篇的作者是丹尼斯·艾奇森20。老实讲,他写得还真不赖。

  威廉将《黑暗》寄出时,其实没抱什么希望。他之前投了许多稿子给出版社,得到的回函只有退稿信,因此当《白领结》的小说编辑开价两百美元(出刊后付费)买下稿子,威廉简直难以置信。助理编辑还在回函里补了一句:“真是雷·布拉德伯里21的《罐子》之后最棒的恐怖小说!”又说,“可惜全美国只有大约七十人会读到。”但威廉·邓布洛不在乎。那可是两百美元!

  他拿了退选单去找导师,导师签了名。威廉·邓布洛将退选单和小说助理编辑的致贺信钉在一起,贴在创意写作课教授研究室门上的布告栏里。他在布告栏的角落里看到一则反战漫画,手忽然像自行启动一样,从上衣口袋掏出笔,在漫画上写下:要是哪一天小说和政治变成一回事,我就自杀,因为我只会写小说。政治一直在变,故事却始终如一。他顿了一下,觉得有点弱(却又挡不住这种感觉),又补了一句:我想你还有很多东西要学。

  三天后,退选单寄回给他。那位教授签了名,在“退选成绩”一栏狠狠赏了他一个F,而不是他应得的“成绩未定”或C,还在底下写道:你以为钱能买到一切吗,邓布洛?

  “没错。”威廉·邓布洛对着空荡荡的公寓说,接着捧腹大笑。

  大四那年,他不知天高地厚,竟然写起了长篇小说,结果搞得遍体鳞伤,还吓掉半条命……但总算安然脱困,完成了将近五百页的鬼故事。他将稿子寄给维京出版社,心想这只是第一站,还有漫漫投稿路要走……他会选择维京是因为喜欢他们的海盗船商标,作为出发站感觉不错,没想到这第一站成了最后一站。维京买下版权……童话故事就此展开。当年的结巴威二十三岁就站在了成功的顶端。三年后,他在离新英格兰近五千公里的好莱坞松树园教堂和年长五岁的女电影明星结婚,一举成了名人。

  小报专栏喧腾了七个月之久,大家都猜结局不是两人离婚,就是宣告婚姻从一开始就无效。双方的朋友(和敌人)都这么认为。就算不看年龄差距,两人也是天差地远。威廉很高,已经开始秃头,而且有发福的倾向。他说话很慢,有时甚至口齿不清。奥黛拉却是一头赭发,有如雕像一样美丽,感觉像女神下凡,而非俗世之人。

  他受邀将自己的第二本小说《暗流》改写成剧本(其实是因为他坚持剧本至少初稿要由他来写,否则就不出售版权。经纪人嘀咕说他疯了,但威廉不为所动),没想到写得很不错,于是电影公司请他到环球影城修改剧本,并参与制作会议。

  他的经纪人苏珊·布朗是个身材娇小的女人,身高一米五二,百分之百活力充沛,百分之两百坚持己见。她对威廉说:“别去,老威,回绝他们吧。片商砸了很多钱在上头,一定会找高手写剧本,甚至请得到戈德曼。”

  “谁?”

  “威廉·戈德曼22,唯一去了那里还能都搞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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