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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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年之后,我在香港尖东街头被那个日本妹妹喊住,她的中文明显流利了许多,她向她老公介绍我,说:这位先生曾经抱过我。我想跑,没跑成,她老公捉住我的手特别开心地握着。我请她和她老公以及他们家公子去半岛酒店吃下午茶,她老公点起单来颇具土豪气质,我买的单。

临别,已为人母的日本妹妹大大方方地拥抱了我一下,她说:再见啦,超人先生……

我想起妮可当年教我的日语,说:瓦达西瓦大冰姨妈死。妮可当年教过我不少日文单词,基本都忘光了,只记得晚安是“空班娃”,早安是“哦哈要狗砸姨妈死”。

我当时二十岁出头,热爱赖床,每天“哦哈要狗砸姨妈死”的时间都是中午。十二点是我固定起床的时间,二彬子是十二点半,赵雷是十三点。

赵雷叫赵雷,歌手,北京后海银锭桥畔来的。他年纪小,妮可疼他,发给他的被子比我和二彬子的要厚半寸,每天赵雷不起床她不开饭。赵雷是回民,吃饭不方便,她每天端出来的盖饭都是素的,偶尔有点牛肉也都在赵雷碗里。我不干,擎着筷子去抢肉丁吃,旁人抬起一根手指羞我,我有肉吃的时候从来不怕羞,照抢不误。赵雷端着碗蛮委屈,妮可就劝他:呦呦呦,乖啦不哭……咱哥还小,你要让着他。赵雷很听话,乖乖让我抢,只是每被叼走一块肉就嘟囔一句:杀死你。

赵雷一到拉萨就起“高反”,一晒太阳就痊愈。大昭寺广场的阳光最充沛,据说晒一个小时的太阳等同于吃两个鸡蛋。我天天带他去大昭寺吃鸡蛋,半个月后他晒出了高原红,黑得像只松花蛋。

妮可也时常跟着我们一起去晒太阳,她怕黑,于是发明了一种新奇的日光浴方式,她每次开晒前先咕嘟咕嘟喝下半暖瓶甜茶,然后用一块大围巾把脑袋蒙起来,往墙根一靠开始打瞌睡。我和赵雷试过一回,蒸得汗流浃背,满头满脸的大汗珠子。妮可说这叫蒸日光桑拿。

蒸完桑拿继续喝甜茶。光明甜茶馆的暖瓶按磅分,可以租赁,象征性交点儿押金就可以随便拎走。甜茶是大锅煮出来的,大瓢一挥,成袋的奶粉尘土飞扬地往里倒,那些奶粉的外包装极其简陋,也不知是从哪儿进的货。一暖瓶甜茶不过块八毛钱,提供的热量却相当于一顿饭,且味道极佳,我们都抢着喝。现在想想,当年不知吞下了多少三聚氰胺。

赵雷倒茶时很讲礼貌,杯子一空,他先给妮可倒,再给我倒,最后给自己个儿倒。妮可夸他,说,哎呀赵雷真是个好男人。他立马摆一副很受用的表情,谦逊地说:Lady first, gentleman last, handsome boy honest.(女士优先,男士垫后,英俊的男孩不说谎。)旁边坐着一个英国老头,人家扭头问:What?

2

那时候大家住在一起,过着一种公社式的生活,我的酒吧老赔本,妮可的客栈也不挣钱,日子偶有拮据,却从未窘迫,大家谁有钱花谁的,天经地义地相互守望着,高高兴兴地同住一个屋檐下,白开水也能喝出可乐味儿,挂面也能吃出意大利面的感觉来。

既是家人,彼此关心是分内的义务,我们那时候最关心的是二彬子,或者说二彬子是最不让人省心的。

二彬子是我酒吧合伙人大彬子的亲弟弟,来自北京通县。他说话一惊一乍的,胡同串子啥样他啥样,性子也急,驴脾气起来了敢和他亲哥摔跤。他亲哥原本在市区租了小房子和他一起住,后来发现根本管不了他,于是塞到我身边儿来近朱者赤。

他和我蛮亲,经常跑到我面前掏口袋。

他说:老大,我搞了些无花果给你吃。

我说:我不吃。

他说:吃吧吃吧吃吧。

然后硬往我嘴里塞,真塞,摁着脑袋塞,塞一个还不够非要塞满,非要把我塞得和只蛤蟆一样。我知道他是好心好意,但嘴塞满了怎么嚼?!

他和妮可也蛮亲,经常夸妮可。

看见妮可吭哧吭哧洗衣服,就夸:啧啧,你和我妈一样贤惠。

妮可偶尔炒菜多放两勺油,就夸:啧啧,你做饭和我妈一样好吃。

看见妮可穿了一件新衣服,就夸:啧啧,你身材和我妈一样苗条。

妮可被他给夸毛了,要来他妈妈五十大寿时的照片瞻仰风采,看完后气得够呛。

二彬子当时谈了个小女朋友,叫小二胡。小二胡读音乐学院,一把二胡走天涯,趁着暑假来拉萨勤工俭学。小姑娘家境很一般,但穷游得很有志气,她在宇拓路立了把阳伞,每天在街头拉四个小时的二胡挣学费。二彬子会两句京剧花脸,天天跑过去喊一嗓子:“蹦蹬淬!”他一“蹦蹬淬”,小二胡立马琴弓一甩西皮流水,两个人四目相对含情脉脉,旁边围观的老外们单反相机“咔嚓咔嚓”响成一片。

二彬子请小二胡回客栈吃过饭,他一本正经地穿了一件白衬衫,还内扎腰。我们逗他,告诉他头回请人吃饭应该送花送礼物。他二话不说就蹿出门,不一会儿就捧回一大簇漂亮的格桑花,高兴得小二胡眼睛直眨。过了不到半小时,隔壁邻居客气地敲开门,客气地和我们商量:花儿就算了,当我送了,但花盆能不能还给我……小二胡感动坏了,二彬子翻墙给她偷花,太浪漫了,她当场发誓要嫁给二彬子,把我们一家人吓坏了。

暑假结束后,小二胡和二彬子生离死别了一场,而后一路颠沛沿川藏线返乡。她把二胡上的一个金属配件留给了二彬子做念想。小二胡后来考去了维也纳,远隔万重山水,他俩后来没能再见面。

二彬子麻烦妮可打了根绦子,想把那个金属配件挂在脖子上。妮可问他想不想小二胡,他岔开话题打哈哈,说:妮可,你绦子打得真漂亮,你和我妈一样手巧。妮可手巧,但嘴笨,有心劝慰二彬子却不懂该怎么劝慰,她狠狠心把家里的座机开通了国际长途,但二彬子一次也没打过。二彬子看不出有什么异样,依旧是每天咋咋呼呼地进进出出。他脖子上天天戴着那个奇怪的挂饰。听说,那个二胡金属配件叫千金。

3

秋有凉风夏有月,拉萨的生活简单而惬意,并无闲事挂心头,故而日日都算是好时节。和单纯的旅行者不同,那时常驻拉萨的拉漂们都有份谋生的工作。妮可除了开客栈,还兼职做导游。

当年来拉萨的穷老外太多,一本《孤独星球》走天涯,人人都是铁公鸡,妮可的导游生意常常半年不开张,偶尔接个团都像中了福利彩票一样。每次她一宣布接到了团,整个客栈都一片欢腾,然后大家各种瞎忙活瞎出主意,这个给她套上一件冲锋衣,那个给她挂一个军用水壶,大家都把自己最能拿得出手的物件贡献出来,逼着她往身上挂。我那个时候身上最值钱的家用电器是爱立信三防大鲨鱼手机,也贡献出来给她撑场面。每每她满身披挂地被我们推出门,捯饬得比游客还要游客。她手抠着大门不撒手,笑着喊:不要啊……去个布达拉宫而已啊。

二彬子把她抱起来扔出去,她隔着门缝笑骂:痴线啊……去布达拉宫用不着拿登山杖啊。

布达拉宫门票贵,我们都不舍得花那个钱,妮可是我们当中唯一进过布达拉宫的,她的小导游旗是最特别的,登山杖挑着一只爱立信大鲨鱼手机,后面跟着一堆日本株式会社老大叔。爱立信后来被索尼收购,不知道是否拜妮可所赐。

那时候我们在拉萨的交通工具是两条腿加自行车,偶尔坐三轮,万不得已才打车。拉萨的出租车贵,北京起步价七块五的时候,拉萨早就是十块钱了。大家在各自出身的城市各有各的社会定位,来到拉萨后却都回归到一种低物质需求的生活中,少了攀比心的人不会炫富,也不太会去乱花钱。我印象里大家好像都不怎么打车,再远的路慢慢走过去就是,心绪是慢悠悠的,脚下也就用不着匆忙赶路。

我印象里,妮可只打过一回车。

有一天下午她像只大兔子似的蹦到我面前,摊开手掌问我借钱打车。我说:借多少?她说:快快快,一百五!我吓了一跳,一百五十块钱都可以打车到贡嘎机场了,一问她,果不其然。

妮可带团的客人掉了个单反相机盖,她必须在一个半小时内赶去机场才来得及交接。我问她是客人要求她去送吗?她说不是。

我说:那客人会报销你打车费吗?

她说:哎呀哥哥呀,这不是钱不钱的事……

我乐了,好吧这不是钱的事,这是算术的事儿好不好?打车去贡嘎机场一百五,返程回来又是一百五,这还不算过路费……我拗不过她,陪她打车去贡嘎机场,计价器每跳一次我就心痛一下,我算术好,十几斤牛肉没有了。

丢镜头盖的是个大阪大叔,我们隔着安检口把镜头盖飞给了他,机场公安过来撵人,差点把我们扣在派出所。返程的钱不够打车,坐机场大巴也不够,我们走路回拉萨,走了十里地才拦到顺风车。

司机蛮风趣,逗我们说:你们是在散步吗?

我一边敲妮可的脑袋一边回答说:是,啊,吃,饱,了,撑,得,慌,出,来,散,散,步,喽,啊,哈!说一个字敲一下。

那个丢镜头盖的大阪大叔后来邮寄来一只招财猫,算是谢礼,我把那只猫横过来竖过去掏啊掏啊掏了半天也没掏出来我那一百五十块钱。

十几斤牛肉啊。

牛肉啊。

4

我那个时候晚上开酒吧,白天在街头卖唱,卖唱的收入往往好于酒吧的赢利,往往是拿下午卖唱挣来的钱去进酒,晚上酒吧里再赔出去,日日如此,不亦乐乎。

拉萨不流行硬币,琴盒里一堆一堆的毛票,拉萨当地人把毛票叫做毛子,我们把街头卖唱叫做“毛子的干活”。

那时候大昭寺附近好多磕长头的人,路人经过他们身旁都习惯递上一张毛子,以示供养,以敬佛法。藏民乐善好施,布施二字是人家时时刻刻都会去践行的传统价值观,受其影响,混迹在拉萨的拉漂们也都随身常备毛子。朝圣者一般不主动伸手要毛子,主动伸手的是常年混迹在大昭寺周围的一帮小豆丁,这帮孩子算不上是职业的小乞丐,抱大腿不给钱就不走的事是不会做的,他们一般小木头桩子一样栽到你跟前,伸出小爪子用一种很正义的口吻说上一句:“古奇古奇,古奇古奇。”

古奇古奇,是“给一点儿吧”的意思。

你不搭理他他就一直说一直说,直到你直截了当地来上一句:“毛子敏度。”口气和口吻很重要,这帮孩子都是吃软不吃硬的主,惹恼了他们当真骂你。他们骂人只一句:“鸡鸡敏度!”一般人骂人是指着鼻子,他们是指着裤裆开骂,骂得你虎躯一震,菊花一紧。

敏度,在藏语里是没有的意思。

我属于打死也不受胁迫的天蝎座,当年被“敏度”了不知多少回,时间久了那帮小祖宗一见到我,远远地就高喊“鸡鸡敏度”,搞得我和弦按错鼓点敲乱,搞得身旁刚到拉萨的漂亮妹子一度以为那是我的藏语名字。

高原的空气干燥,街头开工时,如果水喝得少,几首歌就能把嗓子唱干。妮可妹妹心肠很好,每天晚上都跑来给我送水。每次她都抱着瓶子,笑眯眯地坐在我身后,顺便帮我们收卖唱的钱。

她最喜欢听赵雷唱歌。

赵雷是那时拉萨的街头明星,每天他一开唱,成堆的阿佳(大姐)和普木(小妹)脸蛋红扑扑地冲上来围着他听。他脾气倔,刺猬一只,只肯唱自己想唱的歌,谁点歌都不好使。妮可例外,点什么他唱什么,妮可怕他太费嗓子,每天只肯点一首,点一首他唱三首,谁拦都不好使。

赵雷喊妮可姐,在妮可面前他乖得很。

赵雷另外有个姐姐嫁到了国外,那个姐姐对他很好,他曾给姐姐写过一首歌:

姐姐若能看到我这边的月亮该多好

我就住在月亮笑容下面的小街道

姐姐我这边的一切总的来说还算如意

你应该很了解我就是个孩子的脾气

最近我失去了爱情生活一下子变得冷清

可是姐姐你不必为我担心

姐姐你那边的天空是不是总有太阳高照

老外们总是笑着接吻拥抱看上去很友好

你已经是两个小伙子心中最美丽的母亲

在家庭的纷争之后你是先让步的贤妻

姐姐如果感到疲惫的时候去海边静一静

我也特别希望有天你能回来定居在北京

我知道有一些烦恼你不愿在电话里和我讲起

你会说Don't worry 傻傻一笑说一切会好

一切会好

一切会好

赵雷打小苦出身,从很小的时候开始就自己养活自己,高兴了没人分享,委屈了自己消化。北京城太大,世事洞明人情练达,人人都是自了汉,坑他的人多,疼他的人少,故而,他把对他好的人都放在心尖儿上,以及琴弦最深处。

赵雷歌中的那个姐姐应该对他很好吧。

我没见过赵雷歌中的那个姐姐,我只记得他在拉萨街头放声高歌时,一侧身,露出半截脱了线的秋衣,妮可坐在他身后,盯着衣角看上一会儿,偷偷侧过身去,悄悄揩揩眼角的泪花。她和那个远在异国他乡的姐姐一样,都蛮心疼他。会心疼人的姑娘都是好姑娘。

5

下午卖唱,晚上开酒吧。浮游吧藏在亚宾馆隔壁的巷子里,英文名曰:For you bar。因为这个英文名字的缘故,当年很多穷游的老外常来光顾,他们可能觉得这个名字非常浪漫,于是招牌底下时常可以看见小男生向小女生告白,小男生向小男生示爱。

我从小学美术,英语课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烂到姥姥家,英语字母一共是二十四个还是二十六个一直都搞不清楚,为了酒吧的生意不得不拜托妮可帮我搞英文速成。她当真厉害,教了我一句酒吧万能待客英文,那句英文就四个单词:Coffee? Beer? Whiskey? Tea? 这句话切入主题,直截了当,百试不爽,当真好使,我一直用到今天。

妮可当年在浮游吧当会计,她长得乖,是我们酒吧的吉祥物,人人都喜欢逗她,一逗她她就乐,一乐,脸上就开出一朵花。

我说:妮可你这样很容易笑出一脸褶子来的,回头嫁不出去砸在手里了可如何是好?

她慌了一下,手捂在脸上,顷刻又笑成一朵花。她说:或许有些人不在乎我有没有褶子呢。

她说的那个“有些人”我们都认识,我不再说什么。好姑娘总会遇见大灰狼,妮可也不例外。她那时候爱上的是一个渣男,脚踩两条船的极品渣。

墨分五色,浪子有良莠,有些人走江湖跑码头浪荡久了,养出一身的习气,张嘴闭嘴江湖道义,转身抹脸怎么下作怎么胡来,这种人往往隐藏得极好,像只蜘蛛一样,慢慢地结网,然后冷不丁地冲出来祸害人。渣男嘴甜,表面功夫做得极好,女孩子的心理他吃得透,他知道小姑娘都期待一个完美的故事,于是给妮可画了一个饼,从追她的第一天起就说打算娶了她,和她举案齐眉一辈子。妮可爱上那枚渣男时并不知他在内地已有女友,渣男也不说,直等到妮可深陷情网时才吐露三分,他解释说内地的女朋友重病在身,现在和人家分手等于雪上加霜。

他说:妮可,我是真的爱你,我想一直和你在一起,为了咱们的将来,你能别去在乎那些不重要的事情吗?

他吃准了妮可不舍得和他分手,逼着妮可默认了自己脚踩两只船的事实,只推说时间可以搞定一切。妮可第一次谈恋爱,莫名其妙成了个小三儿。

渣男和自己内地的女朋友打电话发短信的时候,不怎么避讳她。妮可单纯,半辈子没和人红过脸吵过架,她可怜巴巴地喜欢着他,憋了一肚子的委屈说不出口。她是客家人,对感情一根筋得很,心火烧得凶了,就冒死喝酒浇愁。她有哮喘,两瓶拉萨啤酒就可以让她喘到死。我们胆战心惊地把她弄活,隔天客人少的时候,她又自己一个人躲到没人的角落抱着瓶子喝到休克。酒醒了以后她什么也不说,只说自己馋酒了不小心喝多了,然后忙忙活活地该洗被单洗被单,该当导游当导游,该当会计当会计。

这个傻孩子苦水自己一个人咽,并未去烦扰旁人,让他们来当垃圾桶。

那时候我们都只知她感情不顺,具体原因并不清楚。我蛮担心她,有时在唱歌的间隙回头看看她,她独自坐在那里出神……这画面让人心里挺不好受。

我那时年轻,女儿家的心思琢磨不透,劝人也不知该怎么劝,翻来覆去就一句话,我说:妮可,别让自己受委屈。

她脸红了又白,轻声说:这是我第一次谈恋爱,总要努力去试试哦……

她又说:不要担心我……也没那么委屈啦。

她实在太年轻,以为所有的爱情故事历经波折后都会拥有一个大团圆的结局。

话说,你我谁人不曾“当局者迷”过呢?

6

那时候我们一堆人几乎二十四小时待在一起,妮可例外,她谈恋爱的那半年,几乎每天都会消失一会儿,不用说,一准儿是约会去了。

爱情和理智是对立关系,恋爱中的女人情商高于智商,她那段时间偷偷买了眉笔粉饼,脸擦得明显比脖子白,我们都发现了就她自己不觉得。

她有一次打电话被我听到了,她两只手抓着话筒,轻轻地说:你不要生气好不好?我只是想和你多待一会儿……我没别的意思……好了,我错了,你不要生气好不好?

她每次约会的时长不等,有时候半个小时,有时候三五个小时。我们摸着一个规律,但凡她半个小时就回来,一准是瘪着嘴闷声不说话的,不用说,约会时又受气了。她回来的时间越晚,心情越好,有时候到了酒吧夜间开始营业时才出现,哼着歌,眼睛弯弯的,嘴角也是弯弯的。

妮可蛮负责任,我印象里,她谈恋爱的那段时间好像从未误过工,每天晚上开工时,她都会准时出现。但有一天妮可消失了很久,晚上也没来上班,她从半下午出门,一直到半夜也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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