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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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先生一届读书人,不知怎么有这种奇特的爱好,不光没事自己喜欢摆弄,还时常有辱斯文地用这门手艺赚点小钱。

而那不小心入了少年梦的沈十六正无所事事地伸着两条长腿,坐在门槛上,浑身没骨头似的靠着门框,旁边放着个空药碗——他喝完也不知道刷干净。

十六赖叽叽地伸了个懒腰,半死不活地冲长庚招招手,吩咐道:“儿子,去把酒壶给我拿过来。”

沈先生满手火机油,汗流浃背地对长庚道:“别搭理他,吃过了吗?”

长庚:“还没。”

沈先生便转头冲十六咆哮道:“一早起来就在那擎等着吃!不能干点活吗?去淘点米,煮几碗粥来!”

沈十六一偏头,聋的恰到好处,慢吞吞地道:“啊?什么?”

“我来吧,”长庚习以为常,“放什么米?”

这回十六爷听见了,他长眉一扬,对沈先生道:“少支使孩子,你自己怎么不去?”

沈先生这斯文人天天被他那混蛋败家弟弟气得一脸三昧真火:“不是说好了轮流吗?男子汉大丈夫,你听不见就算了,说话还老不算话是怎么回事!”

沈十六故技重施,又“听不见”了,问道:“他自己在那吠什么呢?”

装得跟真的一样。

长庚:“……”

其实当个聋子也怪方便的。

“他说……”长庚一低头,正撞上了十六戏谑的目光,一瞬间头天晚上的梦境闪回到眼前,他突然发现自己原来没有那么无动于衷。

长庚的喉咙突然有点干,忙用力定了定神,面无表情道:“您老人家还是坐着吧,别一大早就费心耍赖了。”

沈十六这天还没来得及喝醉,仅有的良心总算没被泡成酒糟,他笑眯眯地拉住长庚的手,借力站了起来,亲昵地拍拍少年的后脑勺,磕磕绊绊地走进厨房。

他竟然真准备干活——十六爷百年难得一遇能干点人事,稀世罕见,堪比铁树开花。

长庚忙跟了进去,只见他义父大摇大摆地随手抓了几把米,一股脑地扔进了锅里,然后稀里哗啦地舀水淘米,弄得水花四溅、白浪翻飞,接着,他纡尊降贵地伸出两根手指,在水里随意一搅,拿出来抖了抖水珠,宣布道:“洗完一半了,沈易,过来轮流吧。”

沈先生:“……”

沈十六一抄手从灶台上拎走了酒壶,仰头灌了一口,行云流水,精准无误。

……有时候长庚怀疑,他连所谓的“瞎”也是装的。

沈先生可能是服了,不再做无谓的挣扎,骂骂咧咧地用皂角洗干净手,跑进厨房,蒸上糕点,开始收拾十六扔下的烂摊子。

长庚便将自己一早临的帖拿出来,一张一张地给沈先生看,沈易看完点评完,长庚就将那页纸塞进灶台里,帮着生火。

“字写得挺长进,最近下了不少功夫,”沈先生道,“我看你临的是安定侯顾昀的长亭帖?”

长庚:“嗯。”

正在旁边游手好闲的十六闻言,蓦地扭过头来,脸上闪过异色。

沈先生没抬头:“安定侯十五领兵,一战成名,十七挂帅,奉命西征,途经西凉城外,见古人遗迹,有感于前朝风物依旧、而江山已百年,提笔手书《长亭赋》,本来是写过就算,不料被身边的马屁精们偷偷留下,刻在了石碑上——要说起来,顾昀的字是当代鸿儒陌森先生一手调教出来的,确有可取之处,只是写长亭帖的时候,他年纪尚幼,又是少年得志,未免有些不知天高地厚,不到火候。你既然练字,放着那么多古帖不临,为什么要临今人的帖子?”

长庚将临满了字的纸卷了卷,毫不吝惜地塞进了灶台里:“我听人讲过,玄鹰、玄甲、玄骑三大玄铁营,在老侯爷手中荡平了北蛮十八部落,后来传到小侯爷麾下,又使西域悍匪俯首——我也不是喜欢他的字,就是想知道,握着三大玄铁营的那只手留下的手书是个什么样的。”

沈先生手里的勺子无意识地在锅里搅着,目光却似乎已经飘远了,好一会,才缓缓地说道:“安定侯姓顾名昀,字子熹,是先帝长公主与老侯爷的独子,自幼父母早逝,被今上所怜,养在宫里,又特赐袭爵,本是个天生的富贵闲人,却非要去西域吃沙子,英雄不英雄的,我是不知道,恐怕脑子不太好。”

沈先生一身洗得发白的旧长衫,衣角上还沾着钢甲的油污,脖子上挂着一块倒霉的围裙——这两兄弟一起凑合着过,家里也没个女人,一个比一个不像话,那围裙不晓得是不是拿回来就没洗过,早看不见底色了,裹在身上不伦不类。

唯有那张脸轮廓分明。

沈易鼻梁高挺,不说笑的时候,侧脸近乎是森然冷淡的,他眼皮微微一颤,忽然出声道:“自老侯爷去后,玄铁营功高震主,为上所忌,加上朝中佞臣媚上者横行……”

一直没吭声的十六忽然开口打断他:“沈易。”

灶边的两人一起望向他,十六正盯着门框上一个小小的蛛网。

十六喝酒不上脸,脸色越喝越白,一点情绪都收进了眼睛里,看不分明。

他低声道:“别胡说八道。”

沈氏兄弟平时非常没大没小,做兄弟的不敬兄长,兄长也把兄弟宠得没有人样,天天从早吵到晚,可感情是很好的。

长庚从未听见十六用这种生硬的口气说过话。

他生性敏感,不明就里,深深地皱起眉。

沈易牙关绷紧了一下,意识到长庚在观察他,勉强收敛住情绪,笑道:“算我失言了——不过诽谤朝廷难道不是茶余饭后的下酒菜吗?我不过随便说说。”

长庚察觉到气氛尴尬,便机灵地岔开了话题,问道:“那从北伐到西征中间的十年里,玄铁营归谁管?”

“没人管,”沈易道,“北伐之后,玄铁营一度沉寂,走得走,死得死,还在军中的老人们寥寥,也大多心灰意冷,十几年过去,当年的精兵早就换了一代,多年装备未曾更换,也都老化得不成样子,直到几年前西域叛乱,朝廷没了办法,才让安定侯临危受命,重启玄铁营——与其说是顾帅接管了玄铁营,还不如说是他在西域重新磨出了一批劲旅,你若有机会,倒是可以学学他现在的字。”

长庚一愣:“难道沈先生看见过安定侯后来写的字?”

沈易笑道:“虽然罕见,但坊间也偶尔流出来一两幅,都自称是真迹,反正是真是假我也看不出。”

他一边说,一边吹着白气,端饭菜上桌,长庚很有眼色地上前帮忙,当他端着粥与沈十六擦肩而过的时候,却被那病秧子伸手抓住了肩膀。

长庚比普通少年长得早,同龄人中身材高大,纵然骨肉未丰,个头却已经快要赶上他那小义父了,这么微微一抬头,就看进了十六的眼里。

十六其实长了一双很典型的桃花眼,只有他眼神涣散地四处乱飘时才看得出,因为当他目光凝聚起来,那双瞳孔里就仿佛有一对云雾轻笼的深渊,叫人看不清,黑沉沉的。

长庚心里又是一悸,他放低了声音,刻意叫了自己平时不大常用的称呼:“义父,怎么了?”

十六漫不经心地说道:“小孩子家家的,不要老想着当英雄,英雄有什么好下场吗?你只要一辈子吃饱穿暖,睡醒不愁,那就是最好的日子了,哪怕拮据闲散些,也没什么关系。”

沈十六装聋作哑的时候多,难得说几句人话,却开口便泼长庚的冷水。

他一个半聋半瞎的残废,自然是胸无大志,锐气全无。可是这种得过且过的丧气话,少年人如何听得进去呢?

长庚心里有点不舒服,因为感觉好像被他看低了,没好气地想道:“都和你一样混日子,将来谁养家糊口?谁照顾你吃饭穿衣?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他避开十六的手,敷衍地说道:“别乱动,小心热粥烫着你。”

第4章 巨鸢

沈家不讲究“食不言寝不语”,一边吃着饭,沈先生一边给长庚讲了一课《大学》,讲着讲着就没了重点,穿插到了“冬天如何保养钢甲”的事,他本身就是个杂家,想起什么说什么,有一次不知怎么的,还兴致勃勃地给长庚讲过如何防治马瘟,连十六爷这聋子都听不下去了,强行让他住了嘴。

吃完讲完,沈先生意犹未尽地收拾起盘碗,对长庚说道:“今天我得把这几尊重甲收拾完,他们老不保养,有的关节都锈住了。下午我可能得出门一趟采点草药,葛胖小他们都请假玩去了,你打算怎么样呢?”

长庚:“那我去将军坡练……”

“剑”字还没出口,一回头,沈十六已经把他的铁剑挂在了墙上,宣布道:“儿子,走,巨鸢可能要进城了,咱们去凑热闹。”

长庚无力:“义父,刚才我跟沈先生说……”

沈十六:“什么?你大点声。”

好,又来了。

巨鸢来了又走,年年都一个样,长庚想不出有什么新鲜好看,可还没等他提出抗议,十六已经不由分说地拉起了他,半拖半拽地推着他往外走去。

暮夏暑气未消,人身上的衣服都薄,十六整个人都贴在了长庚后背上,怀中若隐若现的药香倏地笼罩了住长庚,和他梦见的一样。

长庚莫名不自在起来,不着痕迹地低头避开他那小义父,捂住鼻子,扭过头去,佯作打了个喷嚏。

十六笑眯眯地调侃道:“有人想你,是老王家那个圆脸的小姑娘吗?”

长庚终于忍不住冲他撂了脸色,生硬地说道:“义父跟做晚辈的开这种玩笑合适吗?”

沈十六才不往心里去,嬉皮笑脸地说:“不合适啊?哦,我以前也没给人当过爹,不知道分寸,下次一定注意。”

谁要是跟沈十六较真,准能让他把肝气炸了。

长庚甩开那混混又要搭他肩膀的手,率先往外走去。

沈先生在后面叮嘱道:“十六,你早点回来,把柴劈了!”

沈十六脚下抹油,臭不要脸道:“听不见,回见!”

长庚被他推着一路小跑,问道:“你到底都什么时候聋?”

沈十六但笑不语,一脸高深莫测。

这时两人刚好经过长庚家的正门,门扉忽然“吱呀”一声打开了。

一个素色长裙的女人走了出来,长庚见了那女人,一脸混杂着无奈与恼火的烦躁瞬时便凝固了。

他好像被一瓢凉水从头浇到了尾,方才还压着火气的眼神顿时空洞起来,连火气再活气一起悄无声息了。

女人正是秀娘,长庚名义上的娘。

她年纪已经不小了,美貌却半分不损,站在晨曦中,就像一副娴静幽然的美人稿。

这样的女人,哪怕是个寡妇,也实在不该委屈给边陲小镇中一个小小的百户。

秀娘颔首敛衽,盈盈下拜,对沈十六福了一福,寒暄道:“十六爷。”

沈十六只对沈易耍流氓,一碰到女人,他顿时摇身一变,成了个翩翩君子。他微微侧身,不去直视秀娘的脸,彬彬有礼地打了招呼:“徐夫人,我带长庚出去散散心。”

“有劳费心,”秀娘笑不露齿地弯了弯嘴角,继而转向长庚,轻声细语地叮嘱道:“今日你父亲回来,你若是出门,记得替娘带一盒胭脂回来。”

她说话声音轻得像蚊子,呵一口气都能吹跑,可长庚还没来得及答话,沈聋子已经先一口应下:“哎,夫人放心。”

长庚:“……”

此时,他才大概摸到了一点义父聋的规律——沈易跟他说的话,他一概听不见,其他人跟他说的话,视爱听不爱听,选择性地听不见,至于那些大姑娘小媳妇,哪怕是只母蚊子嗡嗡一声,他都能听得一字不漏。

好吃懒做就算了,还是个色胚!

“金玉其表,败絮其中”一词,简直如同为他量身定做。

巨鸢归来时,城门口聚集着等着捡雁食的小孩子和附近十里八村跑来看热闹的,人一多,就有脑子活份的出来兜售吃食,慢慢在当地形成了一个规模不小的集市,当地人叫做“雁子集”。

沈十六从来不会看人脸色——看得见也装看不见。

他仿佛一点也没有察觉到干儿子阴霾的心情,兴致勃勃地在人满为患的雁子上转来转去,看见什么都很有兴趣。

长庚顶着一脑门官司,却还得寸步不离地跟着他,时刻留神他不要被人挤丢了。

这些年世道不好,老百姓都穷,集市上买卖的大部分都是农家自产的小东西,吃没好吃,喝没好喝,无聊得要死。

都说日子不好过是打仗的缘故,税负一年比一年重。可其实过去也打,打完一场,总还能休养生息一阵,这些年却也不知是怎么的回事,人们仿佛总是不得喘息。

算来,不过区区二十年光景,大梁先是北伐,再又是西征,天朝大国,四方来朝,那是何等的威仪?

偏偏老百姓越来越穷了,也真是奇了怪了。

长庚转得百无聊赖,直想打哈欠,只盼着沈十六这个看见什么都好奇的乡巴佬早点尽兴,早点放他回去,他宁可去给沈先生打下手。

沈十六买了一包烤得乌漆抹黑的粗盐豆子,边走边用手捏着吃,脑后生眼一样,伸出一只手,准确地将一颗盐豆子塞进长庚嘴里。

长庚猝不及防,不小心舔到了他的手指,慌乱中一口咬在自己嘴里的软肉上,顿时咬出了血,疼得“嘶”了一声,愤怒地瞪着沈十六这大祸害。

“花开有重日,人无再少年。”沈十六没有回头,拈起一颗豆子,将那它举起来,对准太阳的方向,他那双手长得真是好,修长白皙,像一双世家公子的手,本该持卷或是拈棋,与沾着黑灰的烤豆十分格格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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