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血脉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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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仆的身体彻底消失了,无论是冯斯的化身还是剩余的碎块,都变成了细微的粉末。而这个倒悬的世界也随之土崩瓦解,人们重新回到了神殿中。

“现在我们有空说说话了,”冯斯看着这四个敢于和魔仆正面对抗的人,“四位可以做一下自我介绍吗?”

“我叫王璐,这是范量宇哥哥,这是路晗衣哥哥,这是梁野哥哥。”王璐回答得很快。

“嗯,你如果告诉我这是汤姆,这是杰瑞,这是蜡笔小新,也没有任何区别。”冯斯耸耸肩。

“我们就是被魔仆们称为‘害虫’的那群人,”路晗衣说,“至于我们自己,由于各自的理念不同,给自己的称谓也截然不同。比如有人自称‘抵抗者’,有人自称‘保护神’什么的,相比之下,比较中性的、易于接受的称谓是‘守卫人’,不过我觉得还不如直接叫害虫显得亲切。”

“从刚才和魔仆的对话来推测,你们四位,分属于‘害虫’中的四个家族,也就是从古代开始就知道魔王的存在,并且致力于与之抗争的人群,对吧?”冯斯问,“那么你们知道魔王到底是什么样的吗?”

路晗衣的回答在他的预料之中:“从来没有人见到过魔王。在历史上发生的所有战争里,我们连见到魔仆的机会都极少,大多数时候都只是在和奴隶,也就是先前你看到的那些妖兽作战。”

“我一直被封在茧壳里,你怎么知道我看到了妖兽?”

“如果你连通过魔仆的眼睛看到妖兽的能力都没有,那你也就不配做天选者了。”

“其实到现在我也没看出我哪点配做天选者…”冯斯嘀咕了一句。

“这里没我什么事了,我先走了。”范量宇淡淡地说了一句。转过身时,他想了想,忽然伸手冲着冯斯一指,冯斯“扑通”摔在地上,痛得脸色都变了。

“还是那么废物,没什么变化啊?”范量宇有些困惑,“刚才到底算是怎么一回事?”

“这是把我当沙包了啊…”冯斯哭笑不得,看着那个带着两颗头颅的畸形背影渐渐消失。王璐犹豫了一下,也跟着离开了,只留下路晗衣和梁野。

“我们一直试图找出魔王的起源和藏匿地点,以及最重要也是最让人困惑的——它到底想要做什么?可惜从来没有如愿过。”路晗衣说,“在文字形成以前的时代,那样的战争描述很难流传下来,即便流传下来,也会和其他神话传说混杂在一起,真假难辨。当然了,这样的工作我们一直在做,‘害虫’的各个家族都没有停止过培养考古专家,以及资助各种考古组织,妖兽的残骸化石就是非常重要的证据。我们发现,魔王并不仅仅存在于人类的历史中,或者说,远远不止存在于人类的历史中,它的出现,最早甚至可以追溯到六亿三千万年前的前寒武纪。”

冯斯倒吸了一口凉气:“不要把这种教科书上都讲不到的年代拿出来吓人吧!那玩意儿岂不是真的做到了…与天地同寿?它到底要做什么?征服地球吗?”

“我们也曾经这么猜测过,它的目标就是要毁灭地球上的一切生物,就像早期科幻电影里虚构的外星征服者一样,部分考古证据也支持这个猜想。”路晗衣说,“但是上个世纪以来,一些新的证据表明,在远古一些生物大繁荣时期它也存在过,却完全没有阻止物种的繁衍,相反似乎还有所助益——它可能利用妖兽屠杀过一些凶猛的旧物种,而帮助了体力上较弱的新物种的壮大。”

“刚才魔仆也跟我说了,如果魔王真的想要毁灭人类,那么人类的历史从南方古猿的时代就可以彻底断绝了,这可真有点奇葩…”冯斯搔搔头皮,“那你们这些人是从什么时候开始集结起来的呢?”

“在人类生存的早期,妖兽在全世界不同的地点出现,所以各地的神话传说中都会提到这些怪物,但在那时候,人类是完全被动的。这些妖兽对他们而言,不过是更加强壮凶残一些的剑齿虎猛犸象,但后来,逐渐有一些聪明的部落领袖发现了妖兽背后的指挥者——魔仆,并且发现魔仆的肉体比妖兽要脆弱得多。而一旦摧毁魔仆,妖兽就会失去战斗力。当然,即便这一部分人掌握了这个诀窍,以人类的力量和原始的工具,想要突破妖兽的护卫而去击杀魔仆也是十分艰难的,于是他们开始研究魔仆,终于发现了附脑的存在。”

“附脑到底是什么?”冯斯问。

“顾名思义,附脑就是往你的大脑里植入一个新的共生的脑子,某种程度上接近于寄生虫。”路晗衣说,“那是某一位先辈在杀死一只魔仆之后在其体内发现的。附脑看起来的确像是一只小虫子,先人们不知道它到底是什么,但直觉让他们留下了这条‘虫子’并且想办法饲养它,希望能通过它找到克制魔仆的方法。最初的时候,大家想尽了一切办法,都没能发现一点儿特异之处,直到有一天,当一个年轻人去给这只虫子喂水的时候,这只虫子突然暴起,从他的面颊上钻进了他的身体。

“当时人们都以为他死定了,但奇怪的是,他事后虽然连续发烧,高烧昏迷十来天,却一直拖着没有断气。半个月之后,他竟然奇迹般地醒了过来,烧也退了。又过了一段时间,人们发现,他开始变得比一般人更加强壮,跑跳速度超过了人力的极限。大家这才意识到,那只奇特的虫子,似乎具备把人变得更强的力量。而这样的力量,或许会成为人类抵抗魔王的关键。

“这之后的几千年里,人们不断寻找和研究这种‘虫子’,对它的命名也各不相同。比如古代中国人信奉心主神明,认为人的思想活动和智力都是由心决定的,有些人就称其为‘心猿’。等到解剖学逐渐昌明,人们也明白了大脑才是思维的根基时,它才有了统一的称谓,那就是附脑。

“人们活捉了一些附脑,想尽各种方法让它们和人体结合,想尽办法让它们维持稳定——附脑可从来不是乖宝宝,它们会努力维持自己的自我意识,一不小心就可能反过来控制人体。比如中国的道教一直流行用铅汞等原料来炼丹,那只是一种有意无意的误读。铅汞的真正作用,是可以维持体内附脑的稳定。当然了,这些重金属原料对人体伤害也很大,即便是到了近代,我们用一种被称为‘酒’的更温和的配方,还是难以根除其毒性,再加上附脑本身的危害性,拥有附脑的人…大概都很难长命吧。”

听到这里,冯斯才总算明白过来当时在大块头俞翰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而何一帆给他注射的所谓“酒”,竟然和道家的外丹是同样的性质。而附脑的神奇之处和魔仆妖兽的凶悍,大概也是许多远古神话乃至于宗教的起源。

“所有的附脑都是靠这样植入吗?”他又问。

“不是,还有另外一种方式,就是已有附脑的人们通婚遗传。”路晗衣说,“这种方式效率更低,更容易诞生出废物,要么完全没有附脑,要么有附脑也无法唤醒,要么刚一出生就被附脑完全控制住。然而,一旦确定唤醒并掌控,这种天生的附脑拥有比后天植入的附脑强得多的能力。这两种方式所带来的选择,也造成了现在守护者们的内部分裂——拥有先天附脑的家族习惯性地歧视后天植入的。”

“他们三个都属于信奉先天遗传的家族,”梁野插嘴说,“而我的家族一向只选择后天植入。事实上这种歧视并非完全没有道理,除了我这样的极少数异类,大部分后天植入者都比不过通过家族血统获得附脑的人。但是家族血统遗传的方式风险太大,过去曾经发生过新生儿附脑发狂险些灭杀整个家族的事例,所以很多人宁可求一个稳妥。”

冯斯听到“新生儿附脑发狂险些灭杀整个家族”这句话,心里一动,想到了自己的出生。不过他没有时间细想,路晗衣继续说下去了:“附脑让人变得强壮,只是初步作用,再强壮的人仍然难以在体力方面和妖兽相当;对少部分体质相对特殊的人来说,附脑还能让他们拥有特殊的能力,那就是激发蠹痕。蠹痕是一个特殊的物理空间,可以让踏入其中的人或物受到巨大影响。不同的人会激发出不同能力的蠹痕,这些蠹痕有可能很强大,也有可能完全没用,而激活蠹痕的因素,既和个人体质有关,也和附脑本身的性质相关,但人们暂时没有找到精确的规律。事实上,能利用附脑的本身就是极少数,大部分人植入附脑后会很快死亡,还有一部分人会变成妖兽那样的怪物,血统遗传的方式死亡率更高。但是为了尽可能多地让对抗魔王的火种流传下去,人们采取了种种异常残酷的方法。”

“残酷?比如?”

“比如…你看到这尊神像了吗?”路晗衣伸手指向神殿里那尊牛头神像。

“我一直在好奇,这到底是一尊什么样的神像。它明明是西方风格的,却偏偏被放在一座中国落后山村的古墓里。”冯斯说。

“这是一尊恶神,是上古地中海东南岸地区的人们所信奉的神明,名字叫摩洛。”路晗衣说,“古代迦南人对它顶礼膜拜,并且有一种独特的献祭方式——把未成年的子女放到火里焚烧。这尊神像身上的金属活板,就是用来焚烧小孩的。”

冯斯禁不住打了个寒战,路晗衣接着说:“但事实上,恶神摩洛的献祭方式,只是为了掩盖事实而捏造出来的骗局。献祭不是目的,焚烧才是目的。”

“你的意思是说…通过烈火烧身来激活附脑?”冯斯又是一惊。

“是的,虽然还不清楚具体原因,但在那一段时间,地中海区域的附脑,多数展现出和火有关的能力。为了筛选婴儿,他们会把婴儿扔进火里,能从火中重生的,日后就有可能成长为精英分子。”

“而剩下的就活活被烧死…”冯斯有些说不出话。他并不是喜欢高举道德大棒的人,何况刚刚亲眼见识过魔仆和那些恐怖的妖兽,自然明白这场战争是多么残酷,但无辜者的鲜血终究不能让他无动于衷。

“好吧,谢谢你,总算解开了我心里很多的谜团。”他定了定神,接着说,“下一个问题:能仔细讲讲天选者以及在我身上发生的这些事儿吗?按照魔仆的说法,我好像就是个闹钟…”

路晗衣微微一笑:“的确像个闹钟,不过也不完全是,这得从魔王的沉睡说起…怎么了?”

他看到关雪樱悄悄地扯冯斯的衣袖,手指指向神殿门口。冯斯愣了愣,忽然一拍脑袋:“靠!我把老头儿给忘了!”

他慌忙跑出神殿去查看万东峰。老村长已经奄奄一息,双目紧闭,任凭冯斯怎么摇晃呼喊都没有反应。

“失血过多,身体本身就衰弱,没救的。”路晗衣附身查看了一下,“不过我有办法让他死前短暂地清醒几分钟,你有什么话可以赶紧问。”

他伸手在万东峰的颈部轻轻一按,万东峰咳嗽一声,真的醒了过来。他的眼神有些迷茫,似乎一时间还反应不过来发生了什么,冯斯已经迫不及待地扶起了他:“村长,我直说了吧,老祖宗已经挂了,你也马上就要死了。”

“老祖宗?它…已经?”万东峰一脸的惊骇。但当他看到冯斯背后那两个奇怪的人的时候,似乎意识到了点什么:“我明白了。这一天终于还是要到来的,我算是解脱了。”

“没有时间了,我只想求你告诉我,你知不知道我祖父…也就是照片上那个人的下落?那个威逼你们供奉老祖宗、为他保守秘密的人?”冯斯说。

“那个人…我也不知道他去哪儿了,但我相信你一定会见到他。”万东峰说,“他曾经说过,他的家族之所以世世代代把老祖宗藏匿在这里,是为了利用老祖宗找到一个人。我猜想,你就是那个人,所以他一定会主动去找你的。”

这不对啊,冯斯想,我父亲19年前就找到我了,但祖父从来没有现身过。难道…难道其实祖父并不知道自己的存在?

父亲背叛了祖父!冯斯猛然间醒悟过来。虽然不知道这父子俩到底发生了什么冲突,但父亲离开了祖父,悄悄带着自己躲了起来,把自己抚养长大。祖父想要做什么?父亲又想要做什么?看来谜团不是越来越少,而是越来越多。

“他还说过,还有另外一个目的,但估计只通过老祖宗无法完成,”万东峰接着说,“他想要研究老祖宗,找到老祖宗的本原。他说,这件事比找到那个人还重要,但他估计,在他的有生之年无法做到了。”

“本原?”冯斯微微一愣,但很快明白过来。祖父果然也和路晗衣等人一样,想要通过研究这个魔仆,发现魔王的本质。

魔王到底是什么?魔王到底想要做什么?

万东峰终于咽下了最后一口气。冯斯看着他的尸体,怔怔地没有言语。梁野看出了他的心思,走到他身边:“不必奇怪,你的祖父是一个十分神秘的存在,我们一直在找他,却始终没有找到。”

“他和他的家族,到底想要干什么,你应该比村长知道得更多一些吧?”冯斯问。

“还是你来说,”梁野冲路晗衣勾了勾手指,“我懒得多说话。”

“懒死算了…”路晗衣倒也不生气,“我还是先从你这个闹钟开始解释吧。虽然魔仆始终都存在,妖兽也偶尔会出现一下,但距今最近的一次魔王和人类的全面战争,大概要追溯到4600年之前了。”

“4600年?这个数字好像有点熟。”冯斯努力回想着,“中国公认的信史也还不到3000年,再往前的夏朝都只是存在于传说中,4600年…全面战争…我靠!你不会是在说涿鹿之战吧?”

“就是涿鹿之战。”路晗衣点点头,“那一次战争,并不是什么人类两个部落之间争夺地盘的战争,而是魔仆和人类发生的你死我活的决战。传说里说蚩尤‘面如牛首,背生双翅,铜头铁额,八臂九趾’,虽然未必精确,却也点明了一点:蚩尤不是人,而是魔仆的化身。它所驱策的,就是你刚才见过的那些妖兽。”

也就是说,我在火车上的幻境里所见到的,极有可能就是涿鹿之战?冯斯忽然觉得额头上全都是冷汗。

“我们并没有那一次战争的详尽资料,事实上,从传说的只言片语来看,蚩尤的力量是远远占优势的。但奇怪的是,最后取胜的竟然是人类。这也是后来人们一直想要寻求解释的难题,因为那次战争,说不定就包含着克制魔王的关键。

“从那之后,再也没有过大规模的战争,魔王就像是凭空消失了,魔仆们也都隐匿了起来。虽然偶尔有一些由于遭遇魔仆而爆发的小规模战役,却也丝毫不能阻止人类的迅速繁衍进化。人类占据了地球,从部落文明一直发展到工业文明,关于魔王的秘密也渐渐被掩盖,除了分散在全球的这些以附脑为基础生存的家族之外,普通人对此全然不知晓。”

“那照这么说,魔王从4600年前就不再现身了,所谓能唤醒魔王的天选者的概念,又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呢?”冯斯有些困惑。

“这件事细讲起来就太复杂了,以后有空给你详说。简单地说,是有人通过读取他人思想的蠹痕,无意中从一只被捕获的魔仆脑子里获取的信息。魔仆的思维活动告诉我们,经过涿鹿之战的打击后,魔王受到了重创,不得不终止了活动,让自己进入一种近似沉睡的保护状态,必须由拥有特定血统的”天选者“来唤醒。而后来的历史也证明了这一点,那就是每隔一段长短不定的时间——长则数百年,短则几十年,魔仆们都会有一种集体的躁动,显然是感受到了某种召唤。那就是天选者出现的征兆。”

“唤醒魔王不靠魔仆,反而靠人类,那不是乱套了吗?”冯斯忍不住问。

“谁告诉你天选者是人的?”路晗衣意味深长地看着他。

冯斯怔住了,仔细揣摩着路晗衣的话,突然脸色煞白:“你是说,我,天选者,其实…其实…”

“是的,天选者的身上,带有魔王的血脉。”路晗衣说,“只有魔王的血才能唤醒魔王。”

“但是…怎么会有魔王的血脉…又该怎么分辨…这也太奇怪了吧?”冯斯一时间有些语无伦次。

“谁也不知道魔王是怎么做到的,就如同谁也不知道魔王在哪里、具体是什么形象一样。”路晗衣回答,“总之,在这个世界上,的确存在着这样的血脉,而且还不止一支。但是并非所有带有魔王血脉的人都能成为天选者,所以人们只能采取笨办法,那就是死死盯住可能带有魔王血脉的家族,监视着这个家族出生的每一个婴儿。当天选者出生时,魔仆们会有异动,甚至会有妖兽出现,此外还有其他的一些异兆,可以帮助判别。”

“那样的话,杀掉我不就一了百了?很长一段时间内不用担心魔王被唤醒了。”冯斯说。

“但是你死了,下一个天选者仍然会出现,那不过是一条没有穷尽的等待之路。我们更希望在不唤醒魔王的前提下,通过天选者和魔王的特殊联系找到它,趁它在沉睡状态时杀死它。那才叫作真正的一了百了。然而…”

“每一次都失败?”冯斯尖锐地问。

路晗衣叹了口气:“是的,每一次。每一次失败的原因都如出一辙——在即将和魔王建立精神联系的那一刹那,天选者的脑子出错了,因为无法承受那样剧烈的精神变动而一下子变成疯子——这一度被称为‘命运之咒’。只有两次例外,那两个天选者成功地接收到了魔王的信息,但自己却完全被控制,成为新生的魔仆,而我们依然无法经由他们找到魔王,最终为了消灭新生魔仆而损失不小。”

“为什么会这样呢?”冯斯皱起眉头,想起了先前那段奇异的幻觉,那种感觉,的确像是有什么异物硬往自己的脑子里钻。但最后自己既没有变成疯子,也没有成为被控制的魔仆。至于和魔王的精神联系…好像也没有。

“没有人知道,样本空间太小,不足以支持严谨的结论,只能先试着猜猜看了。比如近些年来,我的家族研究了所有失败的案例,以及那仅有的两个建立了联系的,发现那两位天选者和其他所有人不同的一点在于——他们并不情愿对抗魔王。”路晗衣说,“那两个人颇为自己身上有魔王的血脉而自豪,内心深处并不认同自己属于人类,也不认同他们应当反抗魔王。”

“我明白了!”冯斯忍不住喊出了声,“之前我认识的那个叫何一帆的女孩,反反复复地说,不能给我造成先入为主的印象,就是这个道理!我不能够抗拒魔王,却也不能太过亲近它!也就是说,一切最好发生在我对所有事件都还不太了解的状况下,那样才能真正地凭借本能行事!”

路晗衣点点头:“魔仆之所以抛弃掉原形,化为人形和你交谈,其实就是想要和你建立精神上的联系,对你施加暗示,任何事前过多的思虑都会让你无法专注于内心深处的真实选择,从而极有可能导致唤醒失败——尤其是当这种思虑里含有对魔仆本能的抗拒时。一旦失败,你就会变成废人,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事前不能告诉你。”

说到这里,路晗衣一脸的迷惑:“但是真是奇怪,最后的结果变成了这样,你并没有唤醒魔王,也没有被控制,反而杀死了魔仆。而在杀死魔仆之后,你又成为一个普通人,不能激发出任何蠹痕,也不能抵抗范量宇的一点轻微攻击——这是过去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事情。”

冯斯咧嘴笑了笑:“你们四个一起来到这里,其实就是打算万一我被变成魔仆,就把我干掉,对吗?”

“确切地说,开始只是观察,”路晗衣说,“我们尾随你到这里,并不打算进村。但你进入村子里靠近了这座墓穴后,魔仆的精神扰动立刻被我们捕捉到了,我们确定你是一个能让魔仆产生感应的真正的天选者,所以立刻进来了。我们四个代表的,是中国境内势力最大的四个家族。而事实上,现在在村外有那么几十上百个来自其他家族的人,也在关注你的动向。假如你不幸被召唤成为魔仆,我们会毫不犹豫地杀死你。”

“那我总算命不错,”冯斯长出了一口气,“不过你还是没有告诉我,我祖父所在的家族想要利用我干些什么呢?”

“那个家族从来不和我们通气,我们甚至不知道他们现状如何、藏在哪里。唯一能确定的是,关于天选者,他们掌握了比别人更多的资料,对此也有一些不能让外人知道的特殊目的。这个目的也许会十分危险,所以我们也一直在努力寻找他们。遗憾的是,到现在为止也没有人知道你祖父的下落。”

“那你现在打算拿我怎么办?”

“老实说,我现在都不知道该拿你怎么办了。”路晗衣脸上的苦恼显得很真诚,“过去也从来没有任何天选者像你这样不安分的——我担心你迟早会捅出大娄子。梁野兄,你有什么主意吗?”

“用你先前给我的建议,顺其自然。”梁野说,“他是一个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天选者,与其我们闭着眼睛胡乱干涉,不如让他闭着眼睛自己去闯。”

“更何况,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我们的大麻烦才刚刚开始。”他看上去一脸的疲惫,“如果在这个小兄弟的身上不能出现什么奇迹的话,也许大家会一起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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