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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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没有见过迷云之湖,哪里方圆数里都被乳白色的雾气笼罩,几乎什么都看不清,但是有发着光亮的小虫不断在湖的两岸穿梭,可以做最好的航标。千百年来,它们都这样不停地从湖的一端飞往另一端,力气不济的往往在中途坠落,被湖水吞没。谁也不知道它们为什么这样做,也许在它们的心中,自己正在穿越云天,寻找迷云尽头的未知彼岸,而那是它们冥冥中不容抗拒的宿命。

“你们没有见过火焰森林,那里的每一棵树都以不可思议的速度疯长,然后到了养分不够用的时候,多余的枝叶就会燃烧起来,化为灰烬,重新为自己的母体补充养分。所以整座森林终年都是熊熊烈火,黑烟蔽日。

“你们更加没有见过头颅之谷,那也许是整个云州最不可思议的地方。走进那座山谷,你就能看到许多粗大而绵长的藤蔓爬满了所有的山壁,那些藤蔓上布满了花朵,但你也可以说上面一朵花也没有。那是因为,每一朵花,就是一颗动物的头颅,而那就是迦蓝花了。其实它的花瘦小而丑陋,也许这令它十分不满,因此养成了贪婪的天性,喜欢攫取动物的头来妆点自己。和你方才所说的并蒂莲大不相同,并蒂莲是需要脑髓作养料,而迦蓝花并不需要它们什么,仅仅是喜欢它们,而且它还会耗掉自身的养分去养这些头颅。

“那些头颅啊,都保持着生前的鲜活姿态,无论人还是兽,脸上都带着栩栩如生的表情。也许之前它们还在进食,还在沉睡,还在和自己的配偶欢爱,但在那一刻之后,它们的身体不复存在了,只剩下头颅,成为迦蓝花美丽的一部分。”

他的语调莫名地兴奋起来:“迦蓝花是一种顽强的植物,就像云州本身一样顽强。它会不停地散发出花粉,比你们见过的任何一种花都要多,都要密。起风的时候,那些花粉随风飘散得很远很远,在半空中飞舞着,就像是生命的种子一样。有的时候,附近几十里的区域都会完全被它的花粉覆盖。

“但迦蓝花自己没有办法取得那些头颅,它需要花奴的协助,也就是血翼鸟。血翼鸟会替迦蓝花把头颅带回来,有时候还必须靠它将花粉传播出去。因为云州的动物都害怕了,都躲得远远的了,光凭风也许都不能达到目的。”

阿福讲得绘声绘色,但越是生动,身旁的听众们就越觉得毛骨悚然。即便是三十六号,在心里想象着整座淮安城被迦蓝花的花粉覆盖的情景,也觉得一阵寒意从脚底生起。

“我明白了,”班主夫人低声说,我早就怀疑死人的事情和那只怪鸟有关,没想到真的是这样。吸入了花粉的人,就会变成那样,对吗?可是,那几天血翼鸟一直被我们关着,没有出来啊。"

“因为云州需要血翼鸟,宛州却用不着,”阿福说,“云州究竟有多大,谁也不清楚,但是至少在大部分可知的区域里,生物是极其稀少的,如果没有血翼鸟的帮助,大概不可能获得头颅。可是在淮安不同,这里是人的海洋,人类、夸父、羽人……取之不尽的资源哪。用不着血翼鸟,我只需要挑一丁点儿花粉,趁着市民挤在一起看马戏的时候……”

“你这畜牲!”青衣书生忍不住骂出了声,“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阿福耸耸肩:“只是为了引二位出洞罢了。你们从西陆一直追到东陆,始终不肯放过我。既然如此,还不如弄点事情出来,逼你们现身,现在目的达到了。”

“你刚才也说过,这种东西原本不该出现在云州之外的地方,为什么那么处心积虑地要得到它?”青衣书生问。

“现在它的第一个作用就出现了,”阿福微笑着回答,“你们已经被我占到了上风。以后我占上风的时间,大概还会有更多吧。”

这番话中表露无遗的野心让三十六号都禁不住皱起眉头。他轻手轻脚地离开,到风亦雨对面坐下。

“完事了?”风亦雨充满期待地问。

“远远没完,”三十六号说,“只不过该听的都听到了。现在需要想的是怎么解决。”

风亦雨长出了一口气:“那就简单了,你那么厉害,没有你做不到的事情。”

三十六号报以苦笑:“在你心里,我还真成了万能的了。”

风亦雨脸上轻轻一红:“在我的心里,你差不多就是万能的,云灭。”

“世界上从来不存在万能的人。”真名叫作云灭的三十六号叹息一声,“比如现在,我说不定还需要你帮忙呢。”

“你大概是唯一一个敢于向风氏求助的云家子弟。”风亦雨抿嘴一笑,略有一点得意。

“那是因为我面对着唯一一个愿意帮助云氏的姓风的人。”云灭回答。

五、风与云

按照神话传说,九州是由于一个叫“荒”的大神和一个叫“墟”的大神相互不对付、进而大打出手才产生的。这个传说教育了我们,九州大地从创造之初起,就打上了不可消磨的战争的印记。

九州历史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就是一部战争史,你砍过我之后他再来砍你,文明进程的每一步都流淌着浓浓的鲜血。各族已经习惯了在战火中为自己求得生存的权利,并且做好了准备继续习惯下去,于是当和平有一天突然降临的时候——大家都不习惯了。

我们抛开其他种族,单讲讲羽族。这是一个自视高贵的种族,仿佛飞在天上就不需要像人类那样拉屎。虽然人口不多,但凭借着飞行的能力和射箭方面的天赋,在长期与其他种族的抗战中始终不落下风。等到战争结束了,高贵的羽族精英们似乎仍然觉得意犹未尽——手里的箭不射出去,总是不够过瘾。

不过和平条约的约束力不容置疑,要打破它恐怕不大可能,这毕竟是九州打了几千年后第一次得到真正意义上的和平。姑且不管这样貌合神离、逼不得已的和平能维系多久,一般人还是不愿意去冒犯它的。所以过剩的精力只能内部解决了。

羽族是一个很讲究姓氏的种族,高贵的姓氏通常会代代相传,形成一个越来越庞大的势力。他们的精英血脉代代相传,努力保持着纯净,飞行能力也的确比普通羽民强。据史料记载,甚至曾经有一个短命羽王专门颁布诏令,把羽人分成九个等级,不过他的结局不怎么好,最后被最卑贱的无翼民赶下了台。

但无论怎样,高贵的姓氏们仍在延续。到了这个年代,经过一番披沙拣金去粗存精的筛选较量排挤倾轧之后,在整个羽族中最举足轻重的家族只剩下了两个:雁都风氏和宁南云氏。

雁都是羽族在上一次战争时期就确立的国都,取代了陈旧的青都齐格林,风氏在这里几经起起落落,通过历代战争中贡献的杀敌数字与伤亡数字确立了羽族第一姓的地位;宁南则是战后新兴的商业城市,云氏通过经商敛财迅速发家——而按照羽人的传统,经商是一种沾满铜臭气的世俗行为。所以风家瞧不上云家,觉得他们有悖羽人的优秀传统;云家也看不起风家,觉得这只是一块正在逐渐腐烂的牌坊。双方大眼瞪小眼,就像天空的鹰隼和地面的虎豹一样,谁也不能吞下谁。

当然了,起初的时候,双方还得维系着面子。纵然谁也瞧不起谁,偶尔同时出现在公众场合,还会客客气气的。甚至,某一年羽皇主持五年一度的祭天大典,云家和风家的家长为了排名相互谦让,一时间曾被传做美谈。然而排名终归是虚的,利益才是实实在在的,好比一个宛州商人平日里总能握着你的手称兄道弟亲热得不得了,但你要是敢少付一个铜锱他就能当场和你翻脸。

裂痕产生于一桩生意上的纠葛。风氏虽然厌弃经商,手里却始终握着一个极大的产业不肯松手,那就是南药城的药材买卖,这也是他们几百年来的一项传统。这大概也符合风氏的家风:要么不做,要做就挑最大的。

“我们不去沾染那些低等的小生意,”历任的风氏家族尊长们如是说,“贵族应当有贵族的处事准则。”这番话的指向无疑是素来以手段灵活而著称的宁南云氏,他们的嗅觉比狐狸更敏锐,总是能抓住一些看似不起眼的商机大捞一笔。譬如这一年厌火城突然怪病流行,一种谁也没见过的虫子铺天盖地地在城内繁衍壮大,被叮者倒也没别的严重症状,就是会浑身上下奇痒难忍,相当难受。城中居民用了种种方法除灭这种怪虫,都没什么太大效果。就在此时,一家神秘的药铺在厌火开张了,他们出售一种药粉,虽然不能灭虫,却能有效地止痒。这种药自然是大卖特卖,购者如潮。

此事理所当然引起了风家的关注。他们控制了整个宁州一半以上的贵重药材,却没料到有人能在他们眼皮底下抢钱。他们不动声色,弄来了一些药粉仔细检验,发现其成分其实很简单,主要原材料是在南药北部维玉山中很常见的维金草。这种草向来药用价值不大,只有维玉山中的山民偶尔采来熬成汁液,据说是治蚊虫叮咬的便宜土方。

弄明白了原料,风氏自然打算如法炮制,不料这一跟进把他们吓了一大跳:整个宁南城都收不到半根维金草,全部被人垄断了。追根溯源,发现都是宁南云家在捣鬼。再进一步调查,才发现过去的十年间,在风家大手大脚垄断了所有珍惜药材和常用药材的时候,云氏已经悄无声息地开辟了第二战场,把一些看似冷门的药物收购都揽到了自己名下。这一次的毒虫事件相当蹊跷,说不定就是他们暗中捣鬼,借此赚一笔横财。

风氏的族长得知此事后暴怒,将负责药材生意的人重责一顿,随机准备采取过去的老办法,将云氏从南药挤走。这时候他才察觉到,云氏的势力早已渗透开来,如老树根一般盘根错节,从羽族皇室到各城邦领主再到普通地方官员,云氏的影子无所不在,俨然有和风家分庭抗礼的态势。他终于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与此同时,云家也越来越感受到风氏的势力对他们扩张的阻碍。风氏就像一头森林中沉睡的巨熊,表面上看起来垂垂老矣,可是走到哪个角落都会碰上它的脚爪。看起来,一场大战一触即发了。

战争的导火索仍然由那场虫灾引发。云氏的药粉哗啦哗啦地卖将出去,赚了个盆满钵满,偏偏就是不给出根治的法子,人们痒了,吞了药粉,不痒了,再被叮咬,又痒了,再吞药粉……那漫天的蚊虫仍旧乱飞,发出嘲弄的嗡嗡声,期间隐约混杂着宁南云家数钱的声音。

风家憋不住了,派人混入南药城云家控制的网络,他们怀疑整件事情都是云家的安排,既然如此,也应该有彻底根除这种毒虫的药物。不过风家的出发点倒并非出于解救厌火人民于困厄之中,只不过是不能坐视云家敛财罢了。好比两家包子铺相互抢生意,自己家的包子卖不好,也会往对手门前扔点牛粪让他们不好受。此所谓竞争是也。

然而包子铺伙计也分聪明的和愚笨的。风氏包子铺的伙计不够聪明,扔牛粪的时候被对方发现了。双方扯板凳抄顶门杠一通火并,终于出了人命。事后双方各执一词,都称自己是这次事件的受害者,“我们没动手是他们先动手他们没死人我们才死人了”。两边的受害者谁也无法证明自己才是真正的受害者,索性抛弃掉证明过程,开始单方面宣布为自己讨还公道。厌火的虫灾一年之后便已止息,但两家的公道一讨,一不小心好几百年就过去了。

风亦雨跟随堂兄风劲进入宁南,她在马车里听着外面城门守卫的例行盘问,已经紧张得冒汗了。这样的心理素质显然不适合做一个优秀的斥候,而事实上,风家压根也没有打算让她干出点什么来。她和冒冒失失的堂兄只是幌子,风家希望这两个毫无经验的新手能够恰到好处地露出破绽,吸引对方的注意力,以便掩护真正的高手行事。

他们根本不用刻意去表露什么。风劲是个脾气急躁的家伙,卫兵多问了他两句话就差点被他揪住打一顿,至于风亦雨,走到哪儿都是低垂着头,眼睛死死盯着脚尖,以至于一起长大的姑娘们都断言她日后必然大富大贵,因为掉在地上的钱包肯定都是她的。这样的两个人进了宁南城,不是瞎子都会多看两眼的。

在那些烂俗的演艺故事里,大家族往往会修筑一个坚固得连夸父都捣不烂的城堡,放上一群武装到牙齿的守卫,唯恐人家不知道这里藏了个黑社会。现实中满不是那么回事。云家的宅子从外面看上去就很普通,而且不走进院子里,你连值守的战士都看不到半个,门口只站了两个懒洋洋的看门人。至于他们的真正实力,已经散布到了宁南城的每一处角落。

两个惹人注目的人住进了客栈,随即陷入了茫然。作为菜鸟,他们并不知道自己该做点什么比较好。虽然发布命令的家族长老信誓旦旦,“只要你们不轻举妄动,对方也不会轻举妄动”。但如果这个逻辑成立,两个家族百年前根本就打不起来。

风劲跑到大堂去喝闷酒,风亦雨只能躲在自己房中发呆。这也是她多年的习惯。等到脑子里的胡思乱想已经完全找不到边际的时候,门被撞开了,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风劲已经被扔到了地板上。他的手臂以一种奇异的角度弯曲着,疼得满头大汗,不过人还是非常硬气,强忍着疼痛怒骂着:“放屁!你才是云家的人!”

将他扔进来的是一个中年羽人,看身材比一般的羽人要强壮一些。身后跟着一个年轻点的,往门边随意一靠,压根不往屋里看,似乎是个小跟班。该跟班背上背着一张小小的弓,简直像是给女人用的,一看就是虚张声势。

忽略这个小跟班,那中年人倒像是个厉害角色,从他一出手就制住了风劲可以看出。不过他嘴里说出的话可有点莫名其妙:“你以为我不知道你们俩是冲着我来的?”

风劲一阵纳闷:“冲着你去的?你谁呀?”

对方看来脾气也不小,一脚踢在他胸口:“你别装蒜!告诉你,别以为这里是你们云家的地盘就了不起,总有一天我们风家连你们的老窝一起端了!”

风劲傻了:“你真是风家的人?我怎么从来没见过你?”

对方横他一眼:“你是什么狗东西,也配见过我?”

这话构成了对风劲人格的严重侮辱,以至于他一下子脱口而出:“我也是风家的人,为什么我从来不认识你!你是假冒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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