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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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月初七,那日,天空有苍白的阴影。

陈国军队围城三日不到,父王已选择投降,再没有哪个国家能像卫国,亡得这样平静。书中那些关于亡国的记载,比如君主自焚,臣属上吊,王子公主潜逃,全然没有遇到。只是女眷们有过暂时的骚乱,因亡国之后,她们便再不能过这样纸醉金迷的生活,但趁乱逃出王宫,除非流落风尘,否则基本无法生存,况且王宫根本没有乱,一切都井井有条,完全没有逃出去的条件。她们思考再三,最终决定淡定对待。

在内监传来最新消息后,我穿上自己平生以来最奢侈的一件衣裳。传说这件衣裳以八十一只白鹭羽绒捻出的羽线织成,洁白无暇,唯一缺点就在于太像丧服,平时很难得有机会穿上身。

午时三刻,城楼上白色的降旗在风中猎猎招摇,天有小雨。

卫国干旱多时,干旱是亡国的引子,亡国之时却有落雨送葬。

我登上城墙,并未遇到阻挡,城中三万将士解甲倒戈,兵器的颜色看上去都要比陈军的暗淡几分。兵刃是士气的延伸,国破家亡,却不能拼死一战,将士们全半死不活,而兵刃全死了。这城墙修得这样高。修建城墙的国主认为,高耸的城墙给人以坚不可摧的印象,高大即是力量。但如此具象的力量,敌不过一句话,敌不过这一代的卫国国主说:“我们投降罢。”

放眼望去,卫国的版图看不到头,地平线上有滚滚乌云袭来,细雨被风吹得飘摇,丝线一样落在脸上,黑压压一片的陈国军队,肃穆列在城楼之下。最后一眼看这脚下的国土,它本该是一片沃野,大卫国的子民在其上安居乐业。

身后踉跄脚步声至,父王嘶声道:“蓁儿,你在做什么?”

一夕间,他的容颜更见苍老。他上了岁数,本就苍老,但保养得宜,此前我们一直假装认可他还很年轻,但此时,已到了假装都假装不下去的地步。

我其实无话可说,但事已至此,说一说也无妨,他被内监搀扶着,摇摇欲坠,我在心里组织了会儿语言,开口道:“父王可还记得清言宗宗主,我的师父惠一先生?”

他缓缓点头。

风吹得衣袍朔朔,稍不留神便将声音扯得破碎,不得不提大音量,三军皆是肃穆,我裹紧衣袍,郑重道:“师父教导叶蓁王族大义,常训诫王族是社稷的尊严,王族之尊便是社稷之尊,半点践踏不得。可父王在递上降书之时,有否将自己看做社稷的尊严?倘若叶蓁是一国之君,断不会不战而降,令社稷受此大辱。父王自可说此举是令卫国子民免受战祸,可今日陈国列兵于王都之下,自端水之滨至王都,一路上皆踏的是我大卫国子民的骸骨,城中三万将士齐齐解甲,又如何对得起为家国而死的卫国子民?今日在此的皆不是我卫国的好男儿,卫国有血性的好男儿俱已先一步赴了黄泉,葬身阴司。叶蓁虽从小长在山野,既流的是王族的血,便是社稷的尊严,父王你领着宗室降了陈国,叶蓁却万万不能。倘若叶蓁只是一介平民,今日屈服于陈国的铁蹄之下无话可说,可叶蓁是一国公主,”雷声大作,大雨倾盆而下,我转身瞧见城楼下,不知何时立了个身着华服的公子,身姿仿佛慕言,一眨眼,又似消失在茫茫雨幕之间。

父王急道:“你是个公主又怎么,你先下来…”

这一场雨真是浇得透彻,若半年前也有这么一场雨,卫国可还会如此神速地亡国?可见冥冥自有天意。我抹了把脸上的雨水,抬头望高高的天幕,一时之间涌起万千感慨,可以用一句话总结:“社稷死,叶蓁死,这本该,是一个公主的信仰。”

我从城楼跌落而下,想师父一直忐忑怕把我培养成一个哲学家,真是怕什么来什么,我终于还是成为了一个哲学家,走进自己给自己设的圈,最终以死作结。此生唯一遗憾是不能再见慕言一面。那个夜晚,星光璀璨,他抱起我,衣袖间有淡淡梅香。

他说:“好厉害的丫头,我救了你,你倒恩将仇报。”

他说:“所谓葵水,就是指有规律的、周期性的子宫出血…”

他说:“你还是个小姑娘,只要是个男人就不能对你见死不救。”

他说:“这画的是什么?像是一只猴子跳起来到桃树上摘桃,又像是一头窈窕的狗熊试图直立起来掏蜂窝…”

也许他早已忘了我,妻妾成群,孩子都生了几打,不知道有个小姑娘一直在找他,临死前都还惦记着他。

风里传来将士们的呜咽之声,和着噼啪的雨滴,我听到戍边的兵士们常唱的一首军歌,深沉的调子,悲凉的大雨里更显悲凉。

我躺在地上,睁不开眼睛,感觉生命正在流逝,有脚步声停在身旁,一只手抚上我的脸颊,鼻间似有清冷梅花香,但已很难辨别这到底是不是我的幻觉,我挣扎开口道:“哥…哥。”脸颊上的手颤了一颤。

我不能像一位公主那样长大,却像一位公主那样死去。

我死在这一天,辛巳年冬月初七,伴随着卫国哀歌,“星沉月朗,家在远方,何日梅花落,送我归乡…”

浮生尽之第二章

【他问我,你想醒过来么?我想的。】

我死后,据说陈世子苏誉下令将我厚葬,入殓出殡皆按的公主礼制。

父王母妃原本第二天就要被押往陈都昊城,因我的葬礼耽搁,推延一日。

出殡之时,宗室王族均被要求前来瞻仰,回头须写一篇心得体会,谁都不敢缺席。而王都里残存的百姓们也纷纷自发围观,以至于王宫到王陵的一段路在这一天发生了百年难得一遇的交通堵塞,路两旁的住户想穿过大街到对面吃个面都不可得,大家普遍感到无奈。

当然这些我通通不知道,都是君师父后来告诉我。他在卫国被围城时得到消息,带着君玮赶来带我离开,却没料到我以死殉国,自陈国千里迢迢来到卫王都,正遇上我出殡。那时我躺在一口乌木棺材里,是个已死之人,棺材后声声唢呐凄凉,阴沉沉的天幕下撒了大把雪白的冥纸。

君师父说:“卫国分封八十六载,我是头一回看到一个公主下葬摆出如此盛大的排场。”

但我想,那不是我的排场,那是国殇的排场,而一国之死,怎样的排场它都是受得起的。

君师父是个世外高人,凭他隐居在雁回山这么多年也没被任何野生动物吃掉,我们就可以看出这一点。雁回山是整个大胤公认的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经常会有匪夷所思的动物出没伤害人命。

我自认识君师父以来,只是将他当作一个普通的高人,没有想过他高得可以令断气之人起死回生。这是歪门邪道,违背自然规律,试想你好不容易杀死一个敌人,结果对方居然还可以活过来让你再杀一次,叫你情何以堪。但这件神奇的事归根结底发生在我的身上,只好将他另当别论,因否定它就是否定我自己。

我起死回生的这一日,感觉自己沉睡很久,在一个模糊的冬夜睁眼醒来。

从窗户望出去,月亮挂在枝头,只是一个淡黄色光轮,四周静寂无声,偶尔能听见两声鸟叫。我回忆起自己此前从城墙上跌下,那么高,想这样还能被救活,当今医术实在昌明。君师父坐在对面翻一卷古书,君玮趴在桌子上打盹,灯火如豆,他们都没有注意到我。

抬眼就看到床帐上的白莲花,我说:“我还活着?”

有一瞬间的死寂,君师父猛然放下书,落在案上,啪的一声:“阿蓁,是你在说话?”君玮被惊醒,抬手揉眼睛。

我张了张嘴,发出一个单音节:“嗯。”

君玮保持抬手的姿态,愣愣看着我,半晌,道:“阿蓁?”

我无暇理他,因君师父已两步走到近前,伸出手指探了探我的鼻息,又扣住我的脉门细细查看。

良久,他感叹:“那鲛珠果然是无上的神物,阿蓁,你痛不痛?”

我摇头:“不痛。”

他苦笑一声:“伤得这么重也不痛,是我让你回来,可你已经死了,你再也不会痛,我自作主张,你想醒来么?”

我看着他,缓缓攒出一个笑来,点头道:“想的。”

这不是起死回生,叶蓁已经死了。

万事皆有因果,这就是我的因果。

人死后灵魂离体,无根的灵魂在天地游荡,终而灰飞湮灭,这是九州的传说。我从前也不过以为它是传说,直到自己亲自死一次,才晓得传说也有可信的。

下葬三日后,君师父趁夜潜入王陵,将我从棺材里扒出来运回君禹山。那时,新死的灵魂还盘踞在身体中未能离开,他将教中圣物缝入我残破不堪的身体,那是一颗明亮的鲛珠,用以吸纳灵魂,好叫它永不能离开宿主。基本上,这不过是改变一种死亡状态,除了能动能思考,我和死人已没什么分别。这个身体将再不能成长,我没有呼吸,没有嗅觉和味觉,不需要靠吃东西活下去,也没有任何疼痛感。在左胸的这个位置,跳动的不是一颗热乎乎的心脏,只是一颗珠子,静静地躺在那儿,有明亮光泽,却像冰块一样冷,令我特别畏寒。但能再次睁开眼睛看看这世间,总是好的么。我再不是什么公主,肩上已没有任何负担。君师父重新给我起了个名字,叫君拂。意思是我这一生,轻若尘埃,一拂即逝。我想,这是一个多么凄惨而寓意深刻的名字啊。

此次殉国,我付出巨大代价,把命赔上也就罢了,关键是颅骨摔破,体内脏器也移位的移位,碎裂的碎裂,大出血的大出血。这就意味着此后这幅身体必然弱不禁风,虽我已没有任何痛感,但经常吐血也不是件好事,手帕都懒得洗。君师父用鲛绡修补了我的容颜,被他这么一补,在原来的基础上好看很多,只是颅骨上那道裂痕实在摔得太狠,绞绡也没有办法修整,从眉间绕过额头到左耳处,留下一道长长的疤痕。君玮初次看我的脸,久久不能言语,半天,道:“太妖孽了,这个样子太妖孽了,从前那个清清淡淡的模样不好么?”我说:“我仔细研究过了,五官还是没怎么变的,就是比从前稍微邪魅狷狂一点儿,没事儿,就当整容失败吧。”

但那道疤痕毕竟是碍眼的,君师父用银箔打了个面具,遮住我的半张脸。本来我提议用人皮面具,这样看起来就更加自然,但考虑到人皮面具透气性能着实很差,最终作罢。

我以为自此以后,便能潇洒度日,其实并非如此,只是当时没想明白,以为人死了便可无忧无虑,但忧虑由神思而来,神思尚在,岂能无忧。君师父花费如此心血让我醒来,自有他的考量。他想要做成一件事,这件事的难度仅次于让君玮给我生个孩子。

他想要我去刺陈,刺杀陈侯。

他将鲛珠缝入我心中,将我的灵魂从虚无之境唤回。鲛珠中封印了上古秘术华胥引,这秘术随着珠子植入我的身体。倘若有人饮下我的血,沾染上体中鲛珠的气息,哪怕只一滴,都能让我立刻看出最适合他的华胥调。奏出这调子,便能为他织一个幻境。这幻境是过去的重现,能不能从幻境中出来,端看这个人逃不逃得过自己的心魔。但世人能逃过心魔者,真是少之又少。

君师父想要我这样杀掉陈侯。

站在个人的角度,即便是陈国灭掉卫国,我对陈侯也并无怨恨,在这个人如草芥命如飞蓬的时代,成王败寇,本是理所当然。但陈侯一条命换我在人间逍遥半世,我认为是很值得的。我要去杀他,不因我曾是卫国公主,只因我还留恋人世。

君师父说:“刺陈之事不用着急,华胥引植入你体内不久,运用还不熟练,你且先适应一阵子吧。”

我想这桩事,我还真是不急。

君师父看我神色,大约猜出我心中所想,又补充道:“但你也不能一点都不着急,陈侯身体不好,归天也就是近两三年的事了,你还是要抓紧时间,不然不等你去刺杀,他就自己先死了,这样多不好。”

我说:“这样挺好呀。”

他看着远山,神色难辨:“不好,那样的话,我的复仇就失去意义了。”

我其实很想提醒他,万一陈侯正被病痛折磨得辛苦,急需谁来给他一刀痛快了结,我去刺他搞不好助他一臂之力,这样就更没有意义了。但转念一想,乐于助人嘛,也是帮君师父积德,便忍住什么也没说。

半个月后,君师父带着君玮下山,寻找一种药材,帮我修补身上的伤痕。临走时君玮安慰我:“你变成这个样子,肯定没人愿意娶你,没关系,别人不娶你,我娶你,你千万不要想不开将鲛珠取出,辜负了我和父亲的心血。”

我说:“娶了我你们君家就没后了。”

他疑惑:“怎么会没后了?娶了你我肯定还要再纳几房小妾的嘛,哈哈哈。”

被我乱棍打下了山。

转眼六个月,枯树吐出新芽,我挖出埋在中庭老杏树下的一坛梅子酒,君师父就带着君玮回来,后面还跟着小黄。此前小黄误食君师父养来喂毒的小白兔,不小心食物中毒。那只小白兔估计是全大胤最毒的一只小白兔,身上百毒汇集,连君师父都不知道该怎么解,只好将它送到药圣百里越处请他试试,清了大半年才将一身毒素清完。小黄初见整容后的我,一时不能认出,呲牙咧嘴很久,我拿兔子肉给它吃,它也没有表现出高兴,反而将雪白的牙齿呲得更厉害。直到君玮抚摸它的耳朵柔声安抚他:“这是你娘,你不能跟爹爹在一起待得太久了就不认娘了啊,怎么你也是她怀胎十月生出来的娃。”小黄果然就过来亲密地蹭我。

我说:“你才怀胎十月生出了它,你怀胎十月生出了他们全家。”

君玮比出一只手指颤抖地指着我:“我还好心想娶你来着。”

我说:“你能再生个老虎出来给我玩儿么?能生出来我就考虑给你娶。”

他愣了半晌,恼羞成怒地对小黄道:“儿子,咬她。”

但小黄伸出舌头来更加亲密地舔了舔我的手背。

君师父带回的药材果然有奇效,制成膏糊抹遍全身,一天抹三次,五天之后,一身伤痕就消失殆尽。这个结果让我很满意,忍不住抹了一部分到额头上,但那毕竟是骨头里带出来的伤,痕迹依然明显。我看着铜镜里自己的身体,想起八个字,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谁能想到如此生机勃勃的一副躯体,内里已然腐朽得不行了呢,倘若将鲛珠取出,不到半刻怕是就要化为灰烬吧。我想象这场景,觉得真是恐怖。

第六天一大早,君师父来看我,后面跟着呵欠连天的小黄。

门前两株桃树俏生生立着,枝头花开正艳,叶间还带着晨起的露珠儿。他把小黄打发去院子里扑蝴蝶,转头问我:“这半年来,华胥引揣摩得如何了?”

我老实回答:“没有练习对象,没法长进。”

他沉吟半晌,道:“阿蓁,你也知道鲛珠这件法器,凭自身之力仅能撑你三年而已。鲛珠靠吸食人的美梦修炼,如今它既附在你的体中,你要活得长久些,只能利用华胥引织出的幻境来吸食人的美梦性命。你是个善心的好孩子,怕做不来这些,但我千方百计将你救活,绝不想你只活三年。我这么说,你可明白?”

他怕我想不通,但我很早就已想通,我不能只活三年,也不能滥杀无辜随意取人的性命。可这世上有多少人为过去的人生后悔,华胥引能织出重现过去的幻境,让他们在这幻境里将过去修正,倘若有人沉醉于幻境不愿出来,甘愿奉出尘世的性命,那我们双方都求仁得仁。

我说:“你可帮我找到什么好差事了?”

君师父含笑点头:“不错,近日,你去姜国走一趟罢。”

五日后,我抱着一把七弦琴,和君玮小黄一同出现在陈国的边境小镇。其实君禹山离姜陈两国国境不远,步行三日即可到达,此次耽搁两日,主要在于我们骑了一匹马。这也没什么不妥,只是时刻要防备小黄将代步的马匹吃掉,着实是件痛苦而浪费时间的事。终于,我们做出一个决定,将马匹烤烤吃了,带着小黄步行。大家饱餐一顿,行程立刻变得迅速。

陈国与姜国交界之处,是一座绵延的山峦,因山中经常挖出玉璧,唤作璧山。我们想既是因为这个原因,为何不叫玉山,问过镇上居民,大家推测可能因为璧字笔画较多,显得有文化。我们到得正是好时候,倘若冬天,整座璧山都铺上一层厚厚积雪,经常发生雪崩,不是经验丰富的老猎户,根本不能穿过,只能绕道郢河。而现在这般,我们沿着山中小路,一边走一边还能欣赏沿途风景,实在赏心悦目。山间有淙淙溪流,我拿出水囊正欲取水,蓦然停住,君玮蹲在一旁掬水洗脸,洗完用衣袖擦擦,注意到我的动向,奇道:“怎么了?”

穿过挡在面前的野蔷薇花丛,我指着前方:“这个你得看看,仔细看看,看人家是怎么搞对象的,也好积累点小说素材。”君玮神思一振,顺着我指的方向望去。

那是对浓情蜜爱的年轻男女。男的一身织锦袍,女的一身云罗衫。因隔得太远,看不清面容,单看身姿,一个临风玉树,一个柳枝轻缠。他们背后大片不知名花海,旁边一株老树下,拴着一匹膘肥体壮的骏马。分神去看小黄,它目光炯炯望着骏马,果然已经在流口水,但被君玮将后颈拎住,不得不表示克制。那男子俯身为女子摘下一朵艳红蔷薇,插在她的发间。女子伸手搂住男子的脊背,两人紧紧贴在一处。

君玮转头来遮我眼睛:“看多了容易长针眼。”我一边锁定目光看前面一边打开他的手:“我也学点经验么。”他不为所动,不遮住我视线就不能善罢甘休,终于将我激怒,一把将他掀翻。

就在此时前方陡生变故,我心中一紧,君玮转回头目瞪口呆:“这么快那男的就被女的压倒了?啊,这女的也太主动了,哎哎哎,怎么才亲上她就翻身跨马走人了?玩儿情趣也不是这么玩儿的,这多不人道啊。”

我说:“情你个头啊情,你没看到那女的从背后刺了男的一刀啊,人是畏罪潜逃了。”

君玮说:“啊?他们不刚还搂搂抱抱的吗?”

终归是我没事找事,我和君玮本可撒手不管,但那男子倒下去的身影,像一座倾倒的玉山,蓦然令我想起心中的那个人,慕言。自我醒来之后,已很久没想起他,并不是心中情谊已经泯灭,只是假使此时重见,也再不能如何了。从前我执着,因我活着,而此时此刻,我一个已死之人,没有呼吸没有味觉痛感,他不怕我已经难得,遑论其他。相见争如不见。

君玮查看他的伤口,表示匕首刺入虽深,但未切中要害,幸亏我们抢救及时,还能捡回他一条命。我看到他的容貌,浓黑的眉,挺拔的鼻梁,凉薄而血色全失的嘴唇,是难得好看的一张脸。脚下的草地很快就被血色浸透,君玮帮他止好血,终于反应过来问我:“关键我们为什么要救他呢?”我说:“你看他长得这么好看,也许我们把他治好之后转手卖掉,可以卖到大价钱?”君玮没有理我,转手招呼小黄:“儿子,过来帮爹爹驮着他。”小黄将头扭向一边。君玮继续招呼:“到镇上爹爹给你买烧鸡吃。”小黄欢快地跑了过去。

这好看的公子在镇上的医馆里躺了两天才缓缓醒来,除了迷蒙中叫过一声“紫烟”,再没别的言语。我揣摩紫烟是个女人的名字,说不定就是刺他一刀的女人。感叹良久,想古往今来都是这般,英雄难过美人关。

君玮说:“这人怎么这样,好歹我们救了他,自醒来到现在,半句感谢也没给。”

我说:“长得好看么,任性点也可以理解。”

君玮瞪着我:“长得好看就可以吃药不给钱啊,长得好看就可以欠人人情不道谢啊?”

我说:“嗯。”

君玮捂着胸口气得要倒了。

我们原本设想将这个人救活,拿点报酬,如果他家离得近就顺便把他送回家,再上路离开。但世事总不能如愿,谁能想到如此打扮的一个贵公子,身上却一个子儿也没。我为难道:“把你从璧山搬回来这事儿就算我们日行一善了,可你伤得不轻,用了不少好药材,都是我们垫着,我们此行路远,还带了一头老虎,开销很大,盘缠也不算多,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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