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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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王石隆的侍卫总管洪英这些日子正陷入一种莫名的焦虑中。这并不单单是因为郡主石雨萱的失踪案迟迟未破,更重要的在于石隆的情绪变化。

  最近一个月内,南淮城已经发生了三起触目惊心的怪异杀人案,坊间流言不少,都在猜测这可能是邪教作祟,但捕房的人守口如瓶,坚决不向外界透露任何案情进展,搞得城里人心惶惶。

  洪英敏锐地注意到,每发生一起案件,石隆的情绪就会产生相当的波动,偏偏这种波动又很克制。石隆是一个不喜欢压抑自己感情的人,高兴了就会开怀大笑,伤心了更会不顾颜面地嚎啕大哭,但在这件事上,他的表现颇有些耐人寻味。洪英冷眼旁观,每当有人谈论起这些案子时,石隆都会显得有点心绪不宁,但他又会很快把这种不安掩藏起来,显得若无其事。

  他若是烦躁易怒,甚至高声呵斥,不准人们再提及此事,或者表现得幸灾乐祸、巴不得这种热闹越多越好,那反倒正常了,这样的表现却难免让洪英生疑。这是为什么呢?洪英百思不得其解。明明在关注,却又不想让人看出来……

  难道王爷和这一系列的案件有什么牵连?他被这个想法吓得一激灵,却又无法将其抹掉。他只能退一步想,也许并不是有什么牵连,只是王爷碰巧了解一点真相——但他为什么不说出来呢?洪英甚至有这种感觉,王爷对这几桩惨案的关注,超过了对失踪的女儿的关心,这未免有些过分。

  洪英向来对石隆十分尊敬爱戴,石隆在这个悬案上的可以表现让他难免有点小伤心。在第四个死者被发现前的夜里,他终于忍受不了了,一个人跑到城里去买醉解闷。

  他也不去那些灯红酒绿的大酒肆,找了一个街边的小腌卤摊,切上一点猪耳朵猪尾巴之类的下酒菜,开始喝起只有穷人脚夫才喝的便宜烧酒。他酒量本浅,没喝上几杯酒面红耳赤浑身燥热,不自觉地在冬夜的寒风中松开几颗胸前的衣扣。

  他有些头晕眼花地放下酒杯——其实就是寻常茶铺里用的茶杯——四处观望一下,才注意到不知什么时候,这个 腌卤摊摆出的小桌子旁又多了一个酒客。这是一个女子,帽子压得很低,看不清面目,身段也被紧紧裹在黑色的风衣里。不过这虽然是个女人,酒量却比洪英好出太多了,桌上东倒西歪扔了十多个酒壶,还在一杯接一杯地干着。

  “姑娘,少喝点,对身体不好。”小摊的老板娘、一个颤巍巍的干瘦老太太好心地劝道。

  “心里烦得睡不着觉,对身体更不好。”女子回答,听语气倒是蛮清醒。但这个声音有点熟,洪英觉得自己在哪儿听到过,但喝多了酒脑袋正在晕晕乎乎,一时想不起这是谁。

  “是因为男人的事情吧?”老板娘给她送过来一杯热水,“这个年纪的年轻姑娘们,要说有什么发愁的事情,多半是和男人有关。”

  女子发出吃吃的笑声:“男人的事情嘛……时间久了,习惯了,也就没什么愁的了。但硬要说起来的话,我的烦恼也是因为男人,不过是个小男人。”

  “小男人?”

  “我的弟弟啊,胡子都还没长出来的小屁孩。”

  两个女人一起笑起来,老板娘感叹着:“没错,当姐姐的关心弟弟,弟弟却未必懂得姐姐的心思。”

  老板娘问:“爹娘呢,为什么他们不管要你去管?”

  女子苦笑一声:“老头子有老头子的事要忙,他总是很忙的,只怕连儿女的脸都记不清了。”

  老板娘同情地赔上一声叹息,看看女子眼前所有的酒壶都空了,也不再劝她,收走空壶,继续给她上酒。女子来者不拒,鲸吞牛饮,看得洪英自愧弗如。他慢慢斟着酒,耳听得女子和老板娘不住地牢骚,弟弟如何如何不成器、几日的举动越来越古怪,让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好;男人如何如何与她若即若离,而且行踪飘忽不定老也见不上一面……一直到了深夜,她才算是尽了兴,很大方地扔出一个金铢结账,让老板娘喜上眉梢。

  但女子还没走出几步,就被几个街头混混围住了。这些小流氓专喜欢在深夜里四处滋事,扰乱地方。此刻见到一个夜行的单身女子,自然不肯放过,一拥而上把她围在当中,嘴里风言风语说些不干净的话,为首的流氓头干脆就上前动手动脚,想要摘下帽子看看她的脸蛋。

  洪英大怒,一拍桌子站了起来,正想上前收拾一下这帮地痞无赖,但刚刚跨出一步,就听得人群中一声闷响,流氓头子像断线风筝一般飞了出来,狠狠跌在地上,叫都没叫一声就晕了过去。

  目瞪口呆的洪英眼睁睁看着女子很随意地施展着拳脚,不费吹灰之力把这七八个流氓都打翻在地呻吟不止。那一瞬间他终于想起了这个女子是谁:她竟然就是国主的女儿,公主石秋瞳。南淮城有她这样身手的男子都没几个。

  堂堂公主,竟然也和自己一样,深更半夜跑到路边小摊喝闷酒,洪英着实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他一下子清醒了不少,想起石秋瞳刚刚说的话。

  她所说的弟弟,应该就是太子石懿吧?听她的语气,似乎这位内向自闭的太子在宫里惹了不少麻烦。洪英一下想起了石隆的女儿石雨萱,看来王室中人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可她说的男人又会是谁呢?洪英只知道公主已经二十多了,还没有出嫁或者招赘,这在习惯以联姻促进关系的东陆诸侯中算是罕见的,没想到暗中还有一个男人和她关系亲密。

  无关的事情少去关注,洪英对自己说。他也懒得再走回城南,就近找到一家小客栈,要了个床位倒头就睡。醒来的时候已经日头偏西,他伸了个懒腰,出门雇辆车,往秦王府而去。但马车走到半路,他却忽然叫停,付了钱下车。

  他正好经过了云湛的事务所。看到这间事务所,洪英想起来了,云湛有几天没在亲王府出没了,寻找石雨萱的进展如何也不知道,有必要找这位游侠询问一下。

  他来到楼下,抬起头来,正在寻思着云湛究竟是在二楼哪一个房间,身前一楼一个房间的窗户忽然被推开了,一条人影从中间飞快地蹿了出来。洪英猝不及防,和那条人影撞在了一起,两个人骨碌碌在地上滚出几圈,都痛到了骨头里。

  对方哼哼唧唧地爬起来,拍打着身上的灰尘:“没事儿做站窗户外干什么?偷窥也选对地方行不行……啊,是你?”

  洪英这时也认出了对方。这个刚刚把他撞翻在地上的冒失鬼,赫然就是他想要见的云湛。云湛是个羽人,骨质中空,身体天生不如人类强壮,这一撞之下自己固然很疼,云湛只怕更是骨头都要散架了。

  “你……你怎么会从这个窗户跳出来?”洪英问。

  “废话,我人在这间屋里,难道还能从树上跳出来不成?”云湛反问。

  “可是你的事务所明明在二楼啊!”

  “废话,我自己的地盘还不知道是在二楼?我就不能在地板上弄个活动的搁板,然后顺着搁板落到一楼吗?”

  “好好的跳到一楼干什么?”

  “废话,有人想要杀我,我不掉下来就没命了!”

  那根天罗丝差点要了云湛的命,幸好,还是差了那么一点点。

  天罗丝是一种相当有意思的武器。在天罗横行九州大地的时代,它几乎就是天罗的象征:永远藏在黑暗中不为人知,永远在人注意不到的角落突然出没,锋利肃杀而又柔滑如丝,用肌肤筋骨被切开时飞溅的血花渲染出冷酷简洁的死亡之美。

  在后世的种种小说评书街头巷议中,天罗丝被完全神化了,仿佛己经成了无所不能的神器。但实际上,这不过是天罗中制造难度最大、成本最贵也最难操控的兵器而已。即便是在天罗无孔不入的年代,能完美掌握这种蛛丝的杀手数量也并不多,大多数的天罗,靠的都是其他武器。某种程度而言,你想要死在天罗丝 之下,还得看有没有这个资格呢。

  云湛却运气挺不错,从安学武开始,这已经是他第三次遭遇天罗丝的袭击了,但从来没有哪一次像今天这样凶险。这位不知名的老人看似和风细雨的与他对话,却已经无声无形地放出了天罗丝,并且算准了他所有的退路。天罗丝在他的手里,完全就是收发随心,仿佛肢体的一部分,就好像弓箭之于自己的师父云灭一样。

  当然,老人未必是真想杀他,也许只是想要试探一下他的功夫,到了危急关头能够自如地收手。但即便不死,假如被制住不能反抗,也未免太丢脸了,无论对个人还是对天驱。

  所以云湛也用一种常人想不到的方法躲过了这致命一击,选择的躲闪方向是老人之前没有封死,也无法封死的所在——脚底下。也不知他脚下踩中了什么机关,就在天罗丝即将触到他皮肉的那一刹那,他的身子忽然矮了一截,随即整个人都消失了。

  老人抢上前去一看,地板上多了一个四四方方的洞,一块木板悬垂在半空,显然是早就挖好了。老人哑然失笑,收回了天罗丝,重新坐到椅子上。不久云湛从门外走了进来:“还打不打?”

  老人反问:“你刚才虽然躲得巧妙,但如果这不是在你的地盘,而是在其他地方狭路相逢,你岂不就无路可逃了?”

  云湛龇牙一乐:“如果不是在我的地盘,我怎么可能让你那么轻易地先出手?”

  老人瞪着他看了一会儿,忽然问出一个让他很是吃惊的问题:“我已经七十岁了,四十岁时的速度,比现在还要快出大概四分之一,也算是我一生的巅峰。你觉得我四十岁的时候。和四十岁的云灭相比,孰强孰弱?”

  云湛长出了一口气:“看来你还真是把我的底摸了个一清二楚。你和我师父动过手吗?”

  “你先回答我的问题。”老人说。

  “想听实话吗?”云湛问。

  老人沉默半晌,叹了口气:“听你这句话,我就知道,我终归还是不如他。”

  “单论功力、速度、招式、包括气势,你和他其实可以平分秋色,”云湛说,“这一点我很佩服。但是有一点你不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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