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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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他就这么揽着她的肩,走到兄弟们面前。大家都望着她,笑得很新鲜。

许寻笙立刻说:“爪子拿开。”

岑野没动,声音就拂在她耳朵上,轻轻懒懒的:“卧槽以后大家就是兄弟了,这么见外?”

许寻笙非常冷淡地横了一眼过去,两人目光一对,他的眼里漆黑疏淡,远不像言语那样轻佻,不过爪子终于撤了下去。

“待会儿,全力以赴!”赵潭低沉有力地说,“大家什么都别想,只想着把这场表演做好,无论如何都不留下遗憾!”

大家都用力点头,赵潭第一个伸出手,然后是辉子、张海、张天遥、岑野。大家都望着许寻笙,目光里有同样温暖明亮的笑意。一股暖意同样也沁入她的心,将手放上去,说:“朝暮乐队,我会倾尽全力。”

——

四支乐队,两场半决赛,都在今晚进行。前一场已经比完了,其中一支乐队胜出。他们叫固胖胖乐队,实力还行,但和朝暮、黑格悖论相比,根本不在一个水平线上。

所以湘城混音乐圈的很多人说,今晚的第二场半决赛,其实是提前举行的决赛,湘城德比。于是1000张门票,早早提前卖完,随着比赛时间一点点逼近,现场气氛更是热烈无比。

黑格悖论乐队率先出场。

他们登场时,几个老男人的表情都沉肃下来,换上比赛服、挎上乐器,眉眼都变得锋利,也没有再看朝暮乐队。仿佛换了一群灵魂。于是许寻笙对这支乐队的印象更好了,心想,这就是音乐的魅力,让每一个爱它的人,再生为人。

“一直盯着大熊看?”旁边的岑野忽然开口。

许寻笙奇怪地看他一眼。

他却又自顾自笑了,靠在椅子里,十指轻捏,就捏出了“咔喳喳”的骨节响声,不冷不热地道:“老男人有什么好看的,你的口味太过时了。”

许寻笙懒得理他。

他们在等候区,看到的就是转播屏幕。可这完全不影响他们感受黑格悖论的实力和号召力。乐队甫一登场,掌声和欢呼就如同热浪席卷全场,“黑格、黑格、黑格……”的叫声此起彼伏。相比之下,朝暮的那些粉丝,几乎瞬间都要被淹没。

大熊温柔地笑了,拿起话筒,说:“谢谢大家。希望今晚,能奉献给大家最难忘的表演。黑格十年,此生不负,这首歌的名字是《拆梦》。”

简单的话语,却令许寻笙听得都有些感动。岑野他们几个,也都全神贯注盯着屏幕。

大熊轻轻弹起吉他,键盘贝斯也徐缓地跟上,这是一个平稳的开场,但是细节旋律都做得精致饱满,所以听在耳中很舒服。大熊开始唱了:

“秋天的叶子又黄了,

你把旧毛线衣拆了,

说给我缝双手套。

我说咱买双新的就好,

你说不好不好,

口袋里的那点毛爷爷,

要留着给我买吉他,

留着给我抽烟,

留着在我兄弟们快乐或者不快乐的时候,

喝上一杯酒。

春天的草又绿了,

我站在咱家门口,

推土机把旧房子给拆了,

你的衣柜破了一半,

你没有带走,

我也没有带走。

我看着推土机把它淹没,

突然哭得像个傻逼你可知否。

喔……喔……喔……喔……

新的年月来了,

新的经济来了,

新的热点来了,

新的人,旧的梦,来了又走。

你说过我是为音乐而生的孩子,

你说过愿我的梦想永远不逝。

可是他们说,梦想已死。

我不信。

他们说每个人的梦想都已死去。

亲爱的,我不信。”

低低的沙哑的男声,虽不似岑野的嗓音得天独厚、令人惊艳,却也别有一番味道。从浅浅的吟唱开始,歌声越来越有力,越来越直入心扉,旋律也越来越丰满舒展,配合的天衣无缝。那歌词更是动人,听得台下观众们如痴如醉,评委们的脸也是入了迷。

而后,一段逐渐加快的吉他、鼓声,和穿插的贝斯,完美衔接,转身便是淋漓尽致用尽全力的高潮:

“我从不曾失去梦想,

黑夜也曾被我点亮。

我唱过年岁里每一个美好,

离开的你,是否看到?

那年那月黑格悖论站在你身旁。

我从不曾忘记歌唱,

痛苦都被我杀死在时间荒原上。

宝贝我得奖了我出EP了我差点就签经纪公司了,

我离梦想都那么近了,

你怎么还没有回到我的怀抱?”

沙哑的男声,变成了嘶吼,变成了歇斯底里的抵抗,沉重的电音,如同重锤一下下蔓延过在场每个人的身体。他们的乐手们也全都疯了,那群沉默的老男人疯了,贝斯手在摆头,鼓手的鼓已快得看不清面目,大熊唱完一段,年近30的男人一下子跃起,突然间像个孩子,手握麦克风朝天空发出一记重击,表情绝强孤独得令人心醉,令人心痛。全场猛然间爆发出推山倒海般的欢呼吼叫,直至他们演唱完毕,都久久不能平息。

评委点评:“这才是真正的摇滚精神,音乐呐喊。他们所有的情感,所以要表达的东西,都在歌里了,也到了你们每个人心里。”

第27章 谁惹锋芒(下)

中场有抽奖互动活动,工作人员提示:距离朝暮乐队上场,还有5分钟。

赵潭“啪”一声关掉电视,一时间没有人说话。辉子舔了舔舌头,连一向日天日地满口大话的张海,都不知说什么好。

许寻笙神色倒是平静如初,双手放在膝盖上,又伸展活动了一下十指,而后把鸭舌帽檐扣得更低。

张天遥说:“草,他们是不错,不过我们也不差。”

岑野嚼着口香糖,突然一口吐在垃圾桶里,抬头说:“他们强才有意思,要都是些软蛋,老子好寂寞。”

他的话叫兄弟们都笑骂起来,岑野却忽然又看向许寻笙,说:“你说呢,许老师?”

许寻笙低头活动十指不变,神色一刹那比他还云淡风轻:“他们歌词是写得很不错,现场气氛跟你们发挥最好时差不多,其实我想今天他们也是背水一战,发挥出了最高水平。但是大熊比不上小野,还有他们要表达的整体精神还是颓了,不如你们明亮、热血。再加上我,赢面大概6成。”

她的话让所有男孩都愣了一下,然后她脑袋上的帽子忽然被人一拨弄,差点掉下来。岑野这么弄完之后,人已起身,说:“那就看老子,把6成,变成10成10。”

许寻笙抬头刚想瞪他,却瞧见其他人面上都是热血决然之色,刚刚的不安紧张早已一扫而光,眼里都有了决心和杀意。再望向岑野,他的表情与别人不同,与平时也不同,更加冷酷。他们是热的,他却是最冷的。像是什么对手都不会被他看进眼里。

登场了。

贝斯手、吉他手、鼓手、键盘手,走在前面,然后是琴手,岑野在最后。在走出那道幕布前,许寻笙已听到山呼海啸般的掌声和欢呼声。“朝暮、朝暮……”“小野、小野……”的呼喊声,虽不如黑格的粉丝群庞大,响亮激情却是不输的,甚至更疯狂一些。

许寻笙忽然听到身后那人,轻声说:“许寻笙,今天跟着老子,遇神杀神,遇魔杀魔。”

“……好。”

许寻笙压低帽檐,快步走到舞台最角落,坐到古琴旁。对于朝暮乐队多出一个琴手这件事,观众都很惊讶,议论纷纷,但更多是好奇和期待。许寻笙决意全程都低着头,她是绝对不想看到自己清晰的脸,出现在网络上的。

岑野一走上前,就有粉丝喜极而泣的尖叫,也有人在大声喊“天遥”。两个男孩都是一笑。岑野今天穿的是件黑色卫衣,黑色长裤,胸口戴了条闪亮的银链,手上戴了个绿色亮石戒指,整个人看着又高又酷,最简单的装扮,却是最帅最醒目的样子。其他几个人走的也是同样风格路线,于是与之前上场的黑格悖论一下子区分开,整支乐队显得更年轻、时尚。连坐在正中的女评委,都看得心跳微微加速,露出老姨母般的笑容。

岑野拾起话筒,抬起那帅得足以媲美顶级偶像明星的脸,低声说:“我们是……朝暮乐队。一曲《城兽》,献给你们。”

他转过头,目光扫过贝斯、吉他、鼓手、键盘,一一彼此点头示意,最后落在许寻笙脸上。她目光清浅笃定地望着他,却见他忽然对她一笑。聚光灯下,千人环绕,肃静无声,他却笑得就像坐在她家的烤火炉前,懒散、孤独、温暖。

他转过头去,许寻笙低下头,手拂琴沿。真不想承认,她居然也被这小子的笑容感染,想要赢,想要放手一搏。血脉中隐隐有某种疯狂的东西,仿佛正在被唤醒。

她抬起一只手,轻抚心口,心道:这样不好,不好。

岑野也举起一只手,然后缓缓放下。吉他和贝斯同时响起,伴随着沉稳的鼓点。键盘弹出一段精妙流畅的旋律,整段前奏就很有节奏感,很燃,一下子抓住了台下所有观众的注意力。

这又是个与黑格悖论全然不同的开场。

就在这时,许寻笙的古琴加入了。她同样轻弹一段旋律,附和着他们。于是你就可以看到观众们神色的变化,因为在那完美的旋律中,忽然就有了古意,有了某种悠扬隽永的味道。

若说观众总是为何种音乐倾倒,只有一种音乐。

那就是动听,且动心。

几个评委也露出赞赏表情,当然也有人想看清这新琴手,还是个女人的脸。只可惜许寻笙面目始终低垂,他们只能瞧见一抹红唇和白皙似玉的下巴而已。

岑野拿起麦克风,你甚至听不出他的气息从何而生,那样一把如同月光照在水中岩石上的嗓音,那一把清澈却不单薄,温柔却不肤浅的声音,就这么融入了乐曲中。

“他们说这个城市曾经有过古兽,

踏破城墙饮尽江水,

古兽孤独守望远方。

他们说这个城市曾经燃起战火,

满城尽毁众生流离,

说战便战血满湘江。”

那旋律太动听,小野谱的曲太动听,只简单几句愁肠,便叫全场观众彻底安静,甚至大多数人屏住呼吸,生怕错过一句佳音。

这时许寻笙的古琴声渐亮,张天遥的吉他紧紧附和,一道古朴,一道清亮,交相呼应,而键盘伴奏着一段淡淡的旋律。仿佛也能叫你看到千百年前,这城市晨雾笼罩、传奇仍在的盛景。

“我背着一把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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