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书农小说网友上传整理丁墨作品挚野全文在线阅读,希望您喜欢,一秒钟记住本站,书农的拼音(shunong.com)记住本站加入收藏下次阅读。

就在这时,李跃忽然笑了出来,说:“差点忘了,小野,还没带你去看我们公司顶楼的小高尔夫球场。都在屋子里憋这么久了,要不先跟我去看看,感受一下公司福利,待会儿回来再签。小孙,你再准备点水果茶点,大家都辛苦了,放松点,先吃点东西再接着来。”

艺人总监几乎是立刻出声:“跃哥,要不还是先……”显然是对于暂时搁置合同有所忧虑的,李跃却一笑置之。

岑野丢掉笔,站起来,跟在李跃身后,从阳台上的盘旋梯,上了顶楼。而其他人不约而同,都没有跟上去。

顶楼,有风,阳光照耀。岑野双手插裤兜,跟随李跃站在一段竹木走廊里,眺望远方。

楼顶的高尔夫球场当然是不规则的,只是一小片绿地,供人闲暇赏玩而已。但在北京寸土寸金的市中心,已是非常非常难得。周围是复古的木廊环绕,供人休憩品茶。旁边有湾清澈的小鱼塘,鱼塘旁围绕的就是几小块高尔夫绿地,起起伏伏,颜色鲜亮,视野又开阔,站在高高的此处,自然十分心旷神怡。

李跃并没有真的带岑野打高尔夫,只是亲自拿了功夫茶套具,两人坐在一方木桌前,泡茶喝。

岑野双手接过茶,说:“谢谢。”脑子里想起的,却是另一位爱饮茶的女子。又想起自己之前还想着,要买套最好的功夫茶具给她,却都还没有付诸行动。这么想着,萦绕在心头一两天的那份苦楚和悔意,仿佛又如藤蔓滋生。

脸上,却不动声色。

“景色不错吧?”李跃问。

“嗯。”

李跃看着远方,说:“我刚来北京的时候,什么都没有。和你一样,干过乐队,呵,拉过皮条。很长时间要看人脸色混日子,你现在,可比我当年强多了。”

岑野抬眸:“你还干过乐队?”

李跃笑了:“是啊,难道不像吗?我年轻的时候,也是摇滚青年好吗?”

岑野笑了,举起茶杯:“敬摇滚。”

“敬摇滚。”李跃与他碰杯,喝了一口又说,“我不像你这么牛逼,短短一两年就红透半边天了。我那时在好几支乐队混过,虽然也不断积攒人脉关系,感觉就快要一飞冲天了。最后一支乐队,更是在全国范围内小火了一把。那时我是贝斯手,哪知道老天爷故意整我们,眼看就要跟国内最大的经纪公司签约,又出了事故,乐队解散。所以我才改行,进了经纪公司干幕后,渐渐才走到现在。”

岑野笑笑说:“有句话怎么说的?祸兮,福之所倚。正因为你改行,才有现在的Pai娱乐,还多了位金牌制作人和伯乐。”

李跃笑了:“呦,这还没签约,终于学会拍点马屁了,我真是受宠若惊。”

岑野笑出了声:“老子才不拍马屁,说的心里话。”

李跃静了静,伸手拍拍他的肩,又问:“对于合同是不是有什么疑虑?不妨跟我说一说,这是大事,想清楚再签约,不能急。”

岑野心头一暖,却没吭声。

李跃打量他的神色,看向远处,说:“你不说我也知道,是不是在担心今后你那些兄弟?”

岑野“嗯”了一声。

李跃似乎也斟酌了一下,才说:“其实你们不必把解散这个情况,想得太糟糕。张天遥肯定是要走了,赵潭作为贝斯手还不错,以后我让他做你的御用,有和你同级别甚至级别比给你高的艺人演出,我给他机会。他的待遇不会差。今后如果他再提高一下,也不是不可以考虑给他出一张独奏专辑。你看呢?”

岑野握着茶杯,用力点头:“好。”

“辉子,说实话,他的水平确实不上不下,不过给你现场伴奏也凑合。你只要肯给他一口饭吃,我绝不换人。”

岑野没说话。

“至于许寻笙……”李跃笑了,“其实我还有个想法,本来想等你签约了,时机成熟了再提出,不过现在提前跟你透露也无所谓,你也可以替我向她暗示一下。我们Pai娱乐想把她也签下来,作为一位民谣歌手,单独推出。”

岑野先是一怔,笑了,若有所思:“怎么个说法?”

第一百三十二章 当年当年(下)

李跃说:“其一,在你们乐队,除了你,虽然张天遥人气更好,但我其实更看好许寻笙。”

岑野一竖大拇指:“有眼光,腰子?呵……怎么和许寻笙比。”

李跃微笑不变:“是的,相信你作为乐队核心,其实也很清楚他们每个人的实力差距。许寻笙呢,外形气质不错,唱功其实也很好,我也看过你们的一些歌,不少段落,她都有参与创作。这就非常难得了。她如果作为流行加民谣歌手出道,前途至少不赖。就是不知道她的性格……愿不愿意?”

岑野笑了:“连你都知道她性格像根木头了?”

李跃说:“我怎么会不知道?说不定我比你们都更早认识她,不过看她的样子,好像没认出我。”语气间有些感概,岑野却是一愣,再想起李跃刚才说过的组建乐队的经历,忽然间像是明白到了什么。

李跃像是并未察觉他的失神,叹了口气说:“这就是我要跟你说的为什么要签许寻笙的第二个原因了。不知道她有没有跟你们提过那个人,但跟你讲也无所谓——她以前有个感情很好的男朋友,叫徐执,和我是一支乐队的。结果出了车祸,他过世了,我重伤,所以乐队才散了。我以前还叫过她弟妹呢。

我这么说你别不高兴,徐执是我见过的完全不输你的音乐天才,不仅是乐队的灵魂,几乎就是神了。如果现在没有死,前途也只怕是不可估量。许寻笙可以说是那个人一生的挚爱,现在我既然和她故人重逢,当然想着要帮她一把。”

岑野没有说话,李跃便看着这个年轻人的手指,握住茶杯边缘反复摩挲。而后岑野抬头笑了,笑的有两分奚落:“都几百年前的事了,你还替徐执念旧情啊?”

李跃叹了口气,也不生气,说:“呵……说起来都是逝去的青春。你要是见过那两个人在一起时的感情,见过许寻笙那时的样子,也会和我一样替他们惋惜的。”

……

如今身居高位的李跃,确确实实还记得当年在徐执租住的那个房子里,第一次见到许寻笙的样子。

那时李跃瘦得不行,也留着叛逆长发,人也晒得黑黑的,也难怪多年后在舞台上远远一瞥,许寻笙似乎没有认出他来。

那时候,兄弟们当中就徐执家里有钱,租了个大房子,大伙儿干脆就很不要脸的在他那里蹭住。有一天许寻笙就来了,那是非常青涩好看的一张脸,看起来也就十八九岁,长发、长裙,眉眼嫩得都快滴下水来,符合每一个文艺青年梦中情人的样子。

“那时候我们一群人打牌……”李跃目光变得悠远,“多羡慕主唱啊,就他有个心爱的女孩,坐在怀里,还非要当着我们的面亲热,哈……而且年纪那么小那么听话,还在读大学,为了徐执,三天两头逃课从学校跑出来。是不是想象不出许寻笙也会有那么为爱疯狂的时候?这些年,她是不是都没有男朋友?”

岑野不说话。他觉得自己今天大概是疯了,居然坐在这里听人回忆当年徐执和许寻笙的点点滴滴情史。自己和许寻笙的关系,主办方的人都对外瞒着,李跃身居高位,不知道也不奇怪。

岑野分明半点也不想听,那个许寻笙初恋时喜欢上的老男人,现在都死了,有什么好听的?有什么值得他嫉妒?可某些事,某些晦涩难堪的感觉,很早前就在心里扎根,此时重新被人翻起,于是引诱着他,一声不吭地听下去。

他想起最早自己满怀欣喜地跑到她的工作室,以为自己是让她偷偷喜欢的男人,她却无知无觉斩钉截铁地说:我这辈子唯一爱过的人,就是徐执。

也想起两人好的这段时间,她大多数时候,都是云淡风轻的样子,情绪似乎永远不会为他有太大起伏。连生气时,都是沉默躲避的。他怕极了她的沉默,如果她会对他大吵大闹胡搅蛮缠,也许他的感觉都会更好……还有两人间的最后一步,她始终不肯松口,到前几天才勉强答应今后兑现。可她当年和徐执……而现在,他要在兄弟和前途间做出选择,她竟然半点不理解,也丝毫不考虑他的感受。

这一路他都在努力证明,证明自己不比那个老男人差;证明许寻笙现在的眼光绝对没问题;也想要不断求证,不断确信,她是真的深爱自己。并不是那段传说中的爱情,才是她这一生中真正的挚爱。

可原来当年,连旁人都看到,他们爱得死去活来。她可以为了徐执,跑到乐队里去混,学业都不顾,这要多喜欢,才能做到?对他呢?他求了多少次,才求得她进入乐队,陪在自己身边?

还是……不够喜欢吧。这念头一旦升起,就感觉心口阵阵锥子般的痛。

寻笙,如今你对我的爱,有没有半点伤筋动骨,可不可以和徐执相比?岑野发现自己竟然不敢去比较,其实一直不敢去比。这念头更加让他觉得心底发寒。

更往深了想,李跃的那句话——徐执是完全不输你岑野的音乐天才。同样是主唱,同样是创作型音乐人,同样弹了一首好吉他,那把吉他现在许寻笙还给他用了。岑野明知不应该,却连胃里都已阵阵发疼不舒服。

李跃似乎起了谈兴,完全没有注意到岑野沉默的脸色,说道:“徐执如果活着,乐队应该也混得不差吧,说不定也会有我这样的人,去劝说他单飞。不过徐执这点不如你,他是个特别理想主义、高傲的人,许寻笙和他特别像,认死理,他可能不会同意单飞。所以我估计,你的事,许寻笙作为乐队成员也会不理解吧。不过不要紧,她的后路,我现在不也替她铺好?就当是为了徐执。”

顿了顿,李跃又黯然说:“徐执跟我说过,本来他们打算等许寻笙一毕业就结婚的,两个人都说好了,她啊,是徐执的心头肉。结果马上就出了那事。他如果还活着,说不定都有孩子了。”

岑野已站起来,像是不想让李跃看到自己的脸色,背对着他走向楼梯:“跃哥,我休息好了,下去吧。”

李跃也站起来,笑道:“行,听我唠叨了一大堆往事,烦了吧?现在签吗?”

岑野低着头,头发遮住眼睛,忽然笑了笑,说:“签呗。我不是理想主义,和徐执不一样。我很清楚自己想要什么,并且一定要得到。”

李跃一怔,也笑了。

后面岑野又喃喃自语自语了一句,李跃就没有听到了。

彼时,岑野站在这个城市的楼顶,阳光有些刺眼,风呼呼在耳边吹着,他轻声说:“他的心头肉?谁还不是谁的心头肉?”

第一百三十三章 我的笙笙(上)

这天晚些时候,还有个签约后的小型庆祝酒会,参加的人不多,也就是Pai、双马视频的一些高层领导,几位签约艺人,和岑野岑至两兄弟。

不过这晚参加酒会的人,都觉得岑野和他们想的有些相同,又有些不同。人们常说玩摇滚的男人大多放荡不羁,可这晚的种种交际里,那个如今红极一时的男孩,却显得礼貌、得体,跟在李跃身后,该敬酒敬酒,该说客气话在哥哥的提醒下也会说上一两句。大多数时候,男孩笑得洒脱又漂亮,还带着点傲气。于是见着他这晚容颜的人,都会觉得——他就是想象中一位前途不可限量的明星模样。

但也有人发觉,在酒会很多次的间隙里,小野往往落了单,没有理睬那几个女艺人,也没和经纪人哥哥呆一块儿。他要么独坐在沙发一隅,闷闷喝着酒;要么去了阳台趴在栏杆上,侧脸寂静得叫你不敢靠近。

这个男孩,身上有种叫做孤独的东西。那怕今夜灯红酒绿一切璀璨光芒只因他,可你依然能感觉得到,他人在这里,可又没有完全身处此地。

而这时候,岑至站在窗帘旁,隔着玻璃门,望着弟弟又高又瘦的身影。他不是别人,他完全能感觉出这小子满身甚至都是绝望的气息。这让岑至疑惑不解,可隐隐又能感觉出是为了什么。他刚想推门出去,和弟弟说上几句话,肩膀忽然被人拍了一下。岑至转头,看到李跃若有所思的脸。李跃也盯着岑野,摇了摇头,说:“欲速则不达,我相信以小野的悟性,自己会想通的。他今天签了约,已经是做出了非常理智的决定。现在让他自己待会儿比较好,不要给他压力。”

岑至凝望了弟弟一会儿,终究没有动。

而此刻在岑野眼里,这夜景又是怎样的呢?他站在这座北京市中心的高楼上,眼前是从未目睹过的繁华灯火梦想之城。很多车在路上穿梭,很多楼上灯光密布,那么多人,都在奋斗。他想,又有几个人,能够达到自己现在的高度,而且前途似锦,星光密布。

可心里总觉得空空的,像是原本踏踏实实存放在心头的那一片花海,不知不觉就消失了,消失得一干二净。现在还剩下什么东西呢?剩下的叫做理想、叫做欲望,还有理智和冷酷。它们是火热的,可也是冰冷的。当他真的能够触碰到它们的这一天到来时,发现它们其实不带一点温度。它们只是在那里,永远在那里。你若有幸得到,那就付出相应的代价,价格公道,童叟无欺。

岑野的眼眶忽然有些发热,他有些不太想面对这样的自己,可又怜悯此刻的自己。而那个人,他从未像此刻,觉得自己也许是握不住的。他总是在她面前大大咧咧,总是表现得好像热情似火、舍我其谁。可现在,有些事被局外人李跃无意间撞破了,再加上那晚,她近乎轻蔑地说他:说到底你做出这样的选择,为的就是自己的前途。

他终于还是被她看轻了,对不对?

岑野慢慢吸了口气,那口气感觉有半个夜空那么重,重重叠放在心头,再也散不了。他举起酒杯,一干二净。

而当他再次走进酒会厅,五色灯光照在那张英俊得能让数万人疯狂的脸庞上,他已露出惯有的冷淡的、不羁的笑容。

老子什么都不在乎,他对自己说。

——

这晚,许寻笙总是不想睡。

白天,原本约好乐队排练的,岑野却不知去哪儿了,赵潭他们也不知道。打电话也没人接。这让几个男孩都有些隐隐的暴躁。那时许寻笙就想,他们这支乐队,什么时候变成这个样子了?她恍惚还记得一起去东北参加地区赛,记得刚来北京参加全国赛时,大家一起废寝忘食、同生忘死,每一天都很累但很快乐的感觉。可是是什么时候,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张天遥冷嘲热讽了几句岑野,便坐在位子上看手机,没多久嘴角又带上了神秘的笑。辉子有些垂头丧气,也是看了会手机,大概是看了自己那些粉丝的留言,不一会儿似乎又将他们的排练,将对岑野的怨气,忘得一干二净。又或者,是根本没有以前那么在意了?而许寻笙的目光不经意间跟赵潭对上,竟都看懂了彼此的目光,因她看到了他眼中同样的隐忍和疼痛。

然后赵潭的神色很快变得平静,变得沉默,没有怨恼也没有嘲讽,只有些许无奈。他很快对大家说,岑野可能是被郑秋霖叫走了,接不了电话。“否则小野不会这么没交代的。”他说,而后勉强组织大家排练了一会儿,干脆就散了。

于是许寻笙立刻明白,赵潭已经作出决定。他决定留在岑野身边。

他已想清楚,明白自己想要什么、能得到什么,以及将要失去什么。他对于一切接受,也许也已经宽容。这就是赵潭,岑野最忠实的兄弟。

可她呢?又该何去何从?

如果小野的乐队,今后已没有她的位子,那么本就无心娱乐圈发展,无意走向公众视线,只是为了那一份生自冬夜寒雪中的质朴情谊,意气横生,才加入乐队的她,还有什么理由留在这里?

难道今后真的成为小野的隐形女友,聚少离多,苦苦等待着这份毫不确定的爱情,能够有开花结果的一天?抑或是作为现场伴奏人员之一,就这么附属于他?以此作为自己一生的事业?

不,那不是她想要的人生。她没办法那样活着。她从不愿意附属于任何男人存在。

——

夜幕深深如同一场永远在降临的清秋大梦,许寻笙躺在床上,窗帘没有关,堪堪遮住半边月光,基地上空什么也没有,只有一片寂静的墨蓝色,还有依稀几点星光。许寻笙痴痴望着,有些答案已浮现心头,可是不想去看。平生第一次,恍恍惚惚,固固执执,却不知该何去何从。

那几个字,怎么都不舍得让它出现在脑子里。

于是烦恼更多,仿佛一汪深深浅浅的溪水,缠绞心头。那溪水深处,有个人的名字在跳动。仿佛星辰般明亮清澈,就这么映在心头。

小野,小野。

我以为我可以什么都不管,只在乎你的。她对自己说,我以为此情诚挚,此情纯洁,发自于我们相处的每一天每一夜,那么缓慢那么温柔地渗进我的骨肉灵魂里。

我以为,什么都不能令它改变。

第一百三十四章 我的笙笙(中)

“咚咚咚——”一阵急促的、凶狠的、根本不给人任何余地的敲门声响起。许寻笙一惊,几乎是立刻跳下床,跑了几步,却又停住,一时竟不敢去开门。

  如果觉得挚野小说不错,请推荐给朋友欣赏。更多阅读推荐:丁墨小说全集挚野征服者的欲望乌云遇皎月我的青蛙王子你和我的倾城时光美人为馅他来了请闭眼2之暗粼暮山见忘集之客从何处来莫负寒夏美人为馅他来了请闭眼独家占有如果蜗牛有爱情, 点击左边的书名直接进入全文阅读。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方向键翻页,回车键返回目录)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