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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抬枪对准了李世尧的前额,他犹豫了片刻,忽然一咬牙,手指扣下了扳机。

枪并没有响,因为在他右手用力的那一刹那,筋脉错位的疼痛骤然在手背上爆发!何司令是太久没有用枪了,居然忘记了自己的右手已经是半废的状态。在剧痛的刺激下,他不由自主的松了手,手枪嘡啷一声落在了地上。

这把他吓了一跳,刚要弯腰去捡,不想炕上安睡着的李世尧忽然一跃而起抱住了他的上身:“司令……我就知道你下不去手!”

何司令糊里糊涂的被李世尧拽上炕去压到了身下。李世尧似乎是很激动,紧紧的压制了何司令,口中语无伦次的说道:“司令,我就知道你是真心跟我好的……你舍不得杀我……”

何司令没说话,凝聚了全部精力来对抗手上的伤痛。

李世尧倒是说的热情洋溢,一边说,一边悄悄在枕头上蹭去了额上的冷汗。

第39章 新生活

那天清晨送走何司令后,李世尧独坐房中,长吁了一口凉气。

何司令这人玩起来是真带劲儿,可是玩不起啊!

其实,何司令拎着枪走过来时他就醒了,可是他不敢睁眼,就怕何司令情急之下,抬手一枪直接开了自己的瓢。

后来,就是赌命了。

何司令的脑子慢,可是手极快,他躺在炕上,再怎么着也赛不过何司令扣在扳机上的手指。反抗只会加速自己的死亡,所以他要等待,心里也飞快的想通了——自己的确是挺喜欢何极卿的,真要死在他手里了,也不算太坏。

后来枪落了地,他下意识的就起身抱住了对方,嘴里那些话也是在下意识中说出来的。脑子里同时在高速运转着,很快就反应过来——何司令的手有伤!

这种事情,都是没有对证的,天晓得何司令当时是善心发作还是手伤发作。不过李世尧是学了乖。人野惯了,就有点刹不住闸,需要一点死里逃生的经历来刺激一下,否则不知天高地厚,不晓得什么时候就把命给野没了!

李世尧严肃了身心,想要收拢收拢自己。可惜是天生的野坯子,而且都长成型了,收也收不住。倚着门框望着天,他左嘴角叼着烟卷,右嘴角喷着烟,把烟气和心思,都不动声色的给内部循环了。

烟卷燃成了烟头,他“呸”的一声将之吐了出去,随即哑着嗓子低声道:“要滚就滚吧!你这样儿的谁敢去亲近啊!我混到今天不容易,糊里糊涂死在你手里可不值当!”

新年一过,何司令不言不语的拔了营。李世尧私下里问他要去哪儿,何司令一本正经的答道:“不是你们让我去多伦的么?”

李世尧就不再问了,心里却是闹的慌,仿佛腔子里有只猫崽子,正伸了小爪子轻轻的乱挠。

何司令走的那天他也去送行了,眼望着对方的汽车越开越远,他不由自主的就长叹一声:“唉,又他娘的走啦!”

心里的猫崽子随着何司令一起不见了,留下的空间没得填补,李世尧就接连几天魂不守舍,直觉上仿佛是丢了一笔大财一般,有种令人伤心的失落。

云王。

云王的名字叫做云端,今年六十多岁了,头发业已花白,可是因为白胖,所以瞧着精气神儿还足,并不老朽。他老人家的脾气是非常之好的,永远的笑眯眯,几乎像个慈眉善目的老太太;若不是上唇轻描淡写的留了一横软绵绵的小胡子,便要让人误以为他是云王福晋而非云王了。

云王府这一脉,早在一百年前开始就长驻在了京城,乃是随着旗人一起汉化了的蒙古贵族。云王本人尽管没有弯弓射大雕的本事,可在养鸽子玩画眉上却是个一等一的好手!对于斗鸡走马那一套旗人必备的娱乐,也是绝不生疏,堪称是样样通,样样松!

云王坚信自己作为一名天潢贵胄,生下来的至高任务就是吃好喝好玩好穿戴好,除此之外便是传宗接代。因为对自己的人生实在是太负责了,他就忽略了其它,导致为人有点糊里糊涂的,连大清皇帝退位的准日子都不晓得。至于后来自己为什么要离了京城去了哈尔滨,又为什么离了哈尔滨到了阿喇沁旗,他更是一点也不知道,就单是随波逐流的活着。

不过对于今年三月份,自己被选为蒙古军政府主席一事,他倒是稍稍的明白一些。然而他揣着明白装糊涂,只怕自己要因为“倚老卖老”而丢了老命,所以当选不久,便借口养病,请年轻有为的德王来全权负责军政事务了。

云王是个老顽童,可惜并没有志同道合的玩伴。大格格是个好样的,但是已然嫁人了;还有个儿子——儿子是云王的心病!

何司令一直担心分别日久,云王会忘了自己这个干儿子。结果到了阿喇沁旗后,他发现自己实在是多虑了!

云王见到何司令,满面笑容的就上前搂住了他的腰,企图把他抱起来转个圈儿。还是身边的管家拦了他:“王爷您可别价!仔细闪了腰!”

云王哈哈大笑,声音比雁叫还清亮:“七宝长的这么高了?没想到啊没想到!咱爷俩在这儿又见面啦!”

何司令也笑容可掬:“干爹……”

没等他说完,云王又雁叫起来:“有其父必有其子!你阿玛,哦不对,你爸爸带兵,你现在也带兵!小子,听说你手下人不少啊!”

“我……”

“好样的!这个世道谁有兵有枪谁就能成事!你干爹我是不成啦,风烛残年之老朽。要是早个几十年,那,哼!”

“干爹您现在也……”

“现在不成啦!头发都白了。前两天,明明是放了五十只鸽子,嘿!那个漂亮,白的跟一阵小云彩似的,配着蓝天,好看极了!结果呢?他娘的,跑了四只!我养的鸽子会跑了四只!真是老了,不中用了!”

云王说到这里,仿佛是听到了什么动静,一甩脑后花白的小辫儿回头望去,原来是福晋出来了。

福晋同云王有点连相,也是慈眉善目白白胖胖。何家祖上非满非蒙,乃是大革命后发家的军阀新贵,是被出身高贵的福晋所看不起的。不过她心中只有佛爷,所以对一切都漠然,随便云王在外面去认谁做干儿子,横竖认不到自己家里来。

同何司令淡淡的点头寒暄了几句,福晋扶着小丫头款款起身离去了。何司令眼看着云王的嘴唇一动,心知他又要雁叫了,便赶忙开口转移话题:“大哥呢?”

云王听他问起了自己的儿子,果然就显得神伤起来,再一开口,声音也从雁叫转为野鸭子叫:“他呀……”

没等这话说完,云王的心病,何司令的大哥便咚咚咚的跑进来了!

云王的独子名叫彻辰,在蒙古语里是“智慧贤明之人”的意思,可惜云王的心意虽好,老天却不肯同他配合,偏要把彻辰生成一个傻子。

彻辰今年也有三十多岁了,身材十分高大魁梧,生的长圆脸高鼻梁,眼睛细长的眯起来——因为有点近视眼。进房后见了何司令,他似乎是有点发愣,瓮声瓮气的转向云王:“阿玛,他是谁?”

云王无精打采的瞄了他一眼:“七宝都不认得了?先前在京城时,他总到咱府里玩儿的!”

何司令此刻就站了起来,对着彻辰一点头,微笑道:“大哥不记得我了?”

彻辰走到何司令面前站住了,伸长了脖子细瞧,恨不能贴到他的脸上去。瞧了半晌,他满面困惑的摇摇头:“你是七宝啊?七宝不是这样的!”他抬手平着自己的肩膀比了比:“七宝是这么大的。”

云王长叹一声:“你来干什么?没事儿就出去吧!”

彻辰却不肯听他的话,只围着何司令转着圈儿的上下打量,忽然一拍手笑道:“阿玛,七宝真好看,让七宝给我做侧福晋好不好?”

云王的脑袋都抬不起来了,只吩咐身后的奴才:“乌力罕,赶紧把他给我弄走!”

何司令在云王府住了七天,实在是忍无可忍了。

这并非是因为他在云王家受了冷遇——云王府从上到下对他都是礼遇有加。问题出在云王身上——他老人家抓着了这位干儿子,发了疯似的追忆似水年华,雁叫似的从早说到晚,说的何司令双眼发直思维混乱,待到他老人家说的口干舌燥了,便带着何司令到那简陋的后花园中,向他展示自己的那些花鸟鱼虫以及洋狗大马,细细的研究讲述着每一只动物的好处。

对待自己的那些宝贝玩意儿,他的热情堪称无限。可何司令对于动物是完全没有兴趣的。云王的热情折磨着他,同时云王的心病彻辰见了他就吵着要娶他做侧福晋——两厢相加起来,迫使何司令在第八天的早上,彬彬有礼的提出了告辞。

云王在他临走的时候,终于低声说出了两句正经话——他这人难得正经,一旦严肃起来,倒显出了一种特别的震慑力。话总共是两句,一是“河套那边是个好地方”,二是“站稳脚跟,不要惹事”。

何司令知道云王这话肯定是有点来由,当场认真答应了。回去仔细想了三天,恍然大悟——云王现在在蒙古王公中是高辈分,所以军政府里要请他去做主席;可他除了个傻儿子和家奴之外再无力量,所以只怕枪打出头鸟,宁愿托病在家守着那些动物。如今自己来了,他正好可以用名下的土地来换一个干儿子的保护。

这样说来,一切都是合乎道理的,何司令放了心,带兵离了阿喇沁旗,直奔了四子王旗希拉穆伦庙。

希拉穆伦庙是个好地方,有点当年芦阳“三不管”的意思。前进一步是河套地区,富庶的抓一把泥土都能攥出油来,后退一步是草原,非常适合搞快速的大撤退。

何司令在这里很快的扎下了根,等到秋季来临之时,他不但修筑好了防御工事,而且还大大的扩充了军队;至于那土匪的老本行,自然也是不能随便丢下的。看着云王的面子,他不抢往来的蒙古商队,通常都是辛苦腿脚跑点远路,杀到河套一带去就地发财!河套地区是中央军的地盘,可绥远傅主席忙着对付闹独立的蒙古军队,也无暇理会他。

何司令这回算是过上好日子了!

第40章 何楚楚

何司令觉着自己许久没有活得这样舒服过了。

四子王旗当然也未必就比芦阳繁华许多,不过他现在再也不怨天尤人的闹着往摩登都市里跑了——吃一堑长一智,他这回算是看清楚了:没有兵没有权,自己就会立刻变成一片无依无靠的浮萍!养老?不问世事?大隐隐于市?全是屁话!

在一个秋高气爽的午后,心情良好的何司令,又捡了个人。

那时候他刚吃了午饭,正在卫士班的簇拥下于大营内慢悠悠的巡视。忽然就见大门口那儿趴了条大狗,乍一瞧黑黢黢的一团,不知道是什么品种。

他好了奇,走过去想要瞧个究竟。不想就在此刻,门口的卫兵见他过来了,便慌忙去踢那大狗,隐约还听见了吆喝声:“小崽子快滚!我们司令来了!”

何司令的眼睛里可不揉沙子,如今见站岗的卫兵和狗说话,便立刻几大步走了过去,还没等他开口质问,就见地上那大狗展开身子爬了起来——哪里真是一条狗呢?那竟是一个披着张肮脏毛皮的小孩子。

小孩子的面孔是污秽的看不出模样来了,一头长发乱蓬蓬的纠结成一团,不晓得里面藏了多少虱子跳蚤。身上除了那张毛皮之外,东一条西一缕的也挂了几丝破衣烂衫,深秋季节还光着腿,一只脚踩了只大草鞋,一只脚穿着只毡靴,瞧着可是够惨的了,简直还不如个小叫花子像样。大概是被迎面这帮戎装男人给吓到了,小孩子仰头呆望了他们,微微张了嘴。

何司令瞧瞧这人不人狗不狗的小孩子,随即转向卫兵,没说话,就只用鼻子“嗯?”了一声。

卫兵很紧张的挺了胸,却不敢抬头:“报告司令,这小孩儿……有时候过来要点吃的!应该不是奸细!”

何司令听了,又面无表情的转向那小孩子,同时从军服口袋里掏出手帕递给那卫兵:“把这孩子的脸擦一擦!我要看看模样。”

卫兵赶忙接了手帕,并且拧开了随身携带的军用水壶,倒水将帕子浸湿了,然后就走过去蹲下身,一手按着那小孩的脑袋,一手托了手帕,没鼻子没眼睛的狠擦了一通。

那小孩只向后仰头躲了一下,却没吭声喊叫。后来那卫兵擦毕起身了,何司令就扭头对着身边的冯国忠笑道:“小东西长的倒还好,鼻子是鼻子,眼睛是眼睛的。”

冯国忠知道他的爱好,所以立刻凑趣道:“可不是,这要是洗干净了,正经是个好孩子呢!”

何司令抬手对着身后的卫士做了个手势,接着便带着冯国忠等人继续向前走去了。

待到他傍晚回家之时,他看到了那个已经被处理的干干净净的小孩子。

望着那孩子的头发,他有点发怔:“这……怎么打扮成这个样子?”

领孩子的小勤务兵也有点脸红,望着下方的那个蓬松松黑亮亮的蘑菇头,他略显尴尬的开口答道:“司令,这是个小姑娘,我就没敢把她那头发全剃了。不过我用药粉给她洗了好几遍,绝对没有虱子,我检查过了。”

何司令端坐在新购置进来的长沙发上,低下头若有所思的脱手套。他脱的缓慢而高傲,一根指头一根指头的向下拽,末了,那双白手套被他扔在了面前的洋式玻璃茶几上。

“小姑娘……”他忽然也微笑起来,抬起头望着前方的蘑菇头:“丫头,你叫什么名字?”

丫头大大方方的回看了何司令的眼睛:“我姓杨,我叫大妞。”

“多大了?”

大妞清清脆脆的答道:“十岁了。”

何司令觉出了趣味来,对着大妞招手:“丫头,你过来。”

大妞犹豫了一下,走上前去了。

何司令从茶几上的荷叶式糖盘子里抓了一把水果糖放到大妞面前:“你爹娘呢?”

大妞眨了眨眼睛,垂下眼帘,声音轻了下来:“让土匪杀死了。”

何司令抬手摸了摸她的头顶,顺带着掀开头发,以确定里面的确是没了虱子:“可怜见儿的。”说着他拈起一颗糖果,剥开糖纸后递给大妞:“你爹娘是做什么的?”

大妞接过了糖,同时就掀了眼皮飞快的看了他一眼,清亮亮的黑眼珠子悠悠一转,显出点稚气的精明相:“我爹娘是走商队的,我原来住在我姑妈家里,后来我姑妈跟我爹吵嘴了,我爹我娘就带着我走了。”

何司令扯过大妞的手看了看,又捏着她的下巴让她张嘴,见牙齿也是整齐雪白的,便满意的点点头:“留下来吧,我给你饭吃。”

大妞已经把那块糖塞进了嘴里,此刻听了这话,就对着何司令规规矩矩的深鞠一躬,含含糊糊的答道:“谢谢叔叔。”

何司令向后靠进沙发里,慵懒的打了个小小的哈欠:“大妞……家里有个小顺就够可以的了,还大妞?听着实在土的不像话!”

闭着眼睛沉吟片刻,何司令下了命令:“丫头,我给你换个名字,往后你就叫楚楚,跟着我姓何,何楚楚,记住了吗?”

丫头——杨大妞——何楚楚似乎是思索了一下,不过这个时间持续的非常短,这小孩子经过了失去双亲的苦痛和长达半年的流浪之后,已经成了个很识时务的小人精了。

“记住了。”何楚楚用舌头把糖果推到腮部,以便可以口齿清楚的回答。

何司令的宅子里自从多了个何楚楚,就仿佛春季多了风,夏季多了雨一般,一下子就把生活的味道给调的浓郁起来了。何司令当初留下她,只是觉得有意思——没捡过这个品种的活物。哪知道房里多了这个小燕子,竟是花浓了香、月清了光的情景,他在新奇之余,也觉出一种莫名的快乐来。

后来他就有点昏头了,竟让何楚楚叫他“爸爸”。

“丫头,喊一声。”他把何楚楚抱在自己腿上:“喊一声,你就是何家的大小姐了。”

何楚楚穿了一身水粉裤褂,颜色俗的很,可是衬着那么一张玉雪可爱的小脸,恶俗颜色也随之鲜嫩起来。抬起一只手搂了何司令的脖子,她笑出一口小白牙来:“爸爸。”然后另一只手也伸出来,手心握着个极大的李子:“爸爸吃李子。”

何司令被这一声“爸爸”叫的心花怒放:“爸爸不吃,你吃吧。”

何楚楚摇头:“我把小的吃光了,这个最大,给你留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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