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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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殿英解开余至瑶手上的领带,然后把他拖回了楼内。

  一个电话打去了熟识医生的家中,他让对方马上赶来。而在短暂的等待期内,他蹲在一旁,守着仰卧在地毯上的余至瑶。

  明亮灯光下,余至瑶的额角颧骨开始缓缓泛红渗血,那是方才在水泥地面上蹭破了皮肤,衬衫马甲大敞四开着,胸膛上也添了新伤。

  何殿英默默凝视了他半晌,随即伤心的伸出手去抚摸了他的身体。手掌滑过结实的胸膛腹部,因为腰间没了皮带束缚,所以可以继续向下深入。余至瑶的身体很凉,下面那一副家伙沉甸甸的,更是又冷又软。何殿英将其捂在手中轻轻揉搓,心中下了结论:“鸟大蛋大,样子货。”

  的确是样子货,昏迷不醒的余至瑶伸开长胳膊长腿,骨架子似乎都有些歪斜扭曲,看起来特别像一捆废柴。

  何殿英把手抽出来,上楼拿下了余至瑶的皮带,为他重新扎好裤腰。衬衫的扣子已经崩落大半,只能勉强系上几个,能系几个算几个吧,余至瑶一直活得很没面子,以至于他比别人更要面子。何殿英成全他的面子,把他尽量收拾出个人形来。

  医生匆匆赶到何公馆,问清了余至瑶昏迷的原因之后,他从头到脚的将余至瑶检查一番,末了建议何老板把人送去医院。

  何殿英从来不进医院,可是余至瑶始终不醒,他没了法子,只好依言行事。千辛万苦的把余至瑶抬进汽车运入医院,还未等他办好入院手续,余至瑶就在医生面前醒了过来。

  此刻的余至瑶,看起来已经有点变形,因为头脸全都肿的厉害,裹着何殿英的大衣坐在床边,大衣紧窄,让他显得越发狼狈滑稽。

  当着医生和看护妇的面,他抬头望向了何殿英,由于鼻青脸肿,故而看不出表情:“我的汽车夫呢?让他过来送我回家!”

  何殿英没想到他说醒就醒,几乎手足无措:“汽车就在外面,我送你回家。”

  余至瑶盯着他看,同时伸出舌头舔了舔嘴角。嘴角那里也擦破了皮,舔起来有些甜腥。

  扭头啐出一口带血的唾沫,余至瑶说道:“不用你。”

  何殿英忽然反应过来——也许余至瑶并没有昏迷,他一直只是在伪装!

  这个念头让他立刻生出了怒意。上前几步抓住余至瑶的手臂,他不由分说的就要往外拉扯:“你说不用就不用?这还轮不到你做主!”

  余至瑶猝不及防的顺着力道起身踉跄一步,双脚还未站稳,右脚脚踝传出的刺痛便让他惨叫一声跌坐下去。医生和看护妇们连忙惊呼上前,何殿英满不在乎,还要继续拖拽余至瑶,不料几番挣扎过后,余至瑶忽然对他怒吼一声:“小薄荷,你他妈是个疯子!”

  何殿英被他这一嗓子震了一下,随即不顾旁人阻拦,一把薅住了他的短头发:“彼此彼此,你又是个什么好东西?”

  医院是个肃静的地方,尤其此刻又是晚上。这边病房越闹越大,值班未走的医生们全赶了过来,甚至连住院病人都好奇的推开了房门听新鲜。

  何殿英狂妄惯了,医生的劝阻警告在他耳中全都是屁——直到巡捕接到报告,冲入医院。

  何殿英和余至瑶,两人全不是省油的灯,巡捕们见多识广,自然不会把麻烦往自己身上招惹。嘴里说着镇压调解的话,他们一边安抚一边行动,偷偷把电话打去了余公馆。

  余家立刻派来了人马保护二爷,这回,何殿英就真没辙了。

  余至瑶下午衣冠楚楚的出门,晚上却是面目全非的回了来。杜芳卿吓坏了:“哎呀,你这是和谁打了架?”

  余至瑶这时的模样又有所变化,满脸青紫自不必提,眼睛也是肿成一大一小。扶着一名仆人单脚跳进楼下客厅,他开口答道:“小薄荷。”

  杜芳卿吃过何殿英的苦头,可因知道余至瑶和他是好朋友,所以此刻依然不敢妄言:“这么大的人了,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说,还动手?”

  余至瑶抬手摸了摸脑袋,摸得一片高低起伏:“我们两个都喝醉了,没事。”

  杜芳卿翘着小手指头,捏着酒精棉球去擦余至瑶的伤口,一边擦一边吸气,替余至瑶害疼。

  哑巴闻讯而来,对着余至瑶哇哇直叫。余至瑶对他挥了挥手,语气平淡:“没事没事,我和小薄荷酒后打架,没打过他。”

  说完这话,他环视了眼前这几个人,同时长长吁出一口气。

  紧绷着的神经松弛下来,他打了个冷战,开始感到了疲惫和寒冷。

  余至瑶回房上床,躺下就睡了。

  梦里一片颠颠倒倒,余朝政歪在他的身边,一只手就合在他的脖子上。他大睁着眼睛去看余朝政,余朝政面无表情,也看着他。

  手指掐住咽喉,忽轻忽重的时收时放,他微微张开了嘴,始终都是半窒息。他意识到自己是在做梦,想要清醒,却不能够。煎熬许久之后,他渐渐平静下来,又不想醒了。

  他真真切切的看清了对方脸上每一道皱纹,看清了对方鬓边依稀花白的短发。他们父子相貌相似,余朝政年轻时英俊,上年纪了也是个体面的老头子,只对着余至瑶最丑恶。

  余至瑶难得距离他如此之近,可是没有感受到他的体温与呼吸,心里就想:“真是死了,变成鬼了。”

  他的心情反倒平静下来,觉得还是这样好。

  余至瑶一直睡到了翌日中午,才醒过来。

  这时他已经烧的遍体滚热,如同火炭,喉咙里肿的“满”了,连口水都咽不下。头脸倒是有些恢复,可扭伤的右脚脚踝却又皮肉透亮,成了馒头。

  杜芳卿捏着一条手帕,坐在床前拭泪,因为一颗心总悬着,所以早上无心梳洗,一张脸苍白的没有血色。哑巴小心翼翼的端了一碗汤药进门,他连忙起身去接;哑巴腾出了手,便是走到床边,力大无穷的把余至瑶扶了起来。

  杜芳卿眼含珠泪,将一碗汤药喂给了余至瑶。余至瑶每咽一口,感觉都像是吞了刀片,然而没有办法。昨晚一定是受了风寒,喝完汤药祛了寒气,想必也就好了。

  与此同时,何殿英正坐在家中长吁短叹。

  昨晚太冲动了,他现在几乎要把肠子悔青——怎么就干起了霸王硬上弓的事情?难道除了用强之外,就没别的办法了吗?

  办法多得很,可他偏偏走了最笨的路子,并且还没成功。冲动,还是冲动,何殿英抬手抽了自己一个耳光,清脆响亮,让自己长长记性。做大事的人,总是脑筋发热怎么能行?吃一堑长一智,趁着年纪还轻,务必要改正进步。

  他在心中把自己狠狠教训了一顿,然后思想又绕到了余至瑶身上。

  其实撕破脸皮也没什么的,这仿佛是迟早的事,不过事到临头了,他心里还是难受。喜怒全形于色,这依旧不是大人物的所为,他忽然很想向余至瑶当面道个歉——能把表面上的情谊维持下去,也是好的。

  何殿英唉声叹气的,在家里坐了一天。他有点不大敢见余至瑶,心虚打怵。万一登门之后再被余至瑶轰出来,那就更不好看了。怎么办才好呢?他把头发挠成鸡窝,想不出两全其美的主意来。

  

  第17章 你侬我侬

  

  余至瑶在家里躺了半个多月,这期间杜芳卿衣不解带的服侍他,因为知道他夜里做不成那一桩事,所以心里不怕,早早晚晚总在他的身边。

  余至瑶心里感激他的好处,所以等到可以下床出门了,便张罗着给他买狗。正好顾占海的太太是养狗的,家里母狗刚下了一窝崽子,正经是纯种哈巴狗。于是这天余至瑶便穿戴整齐,带着杜芳卿出门前去顾家抱狗。

  顾占海的太太是从乡里出来的,胆怯怕生,不肯见人,两个八九岁的男孩子却是嘻嘻哈哈的跑出来,好奇的围着客人饶舌。顾占海撵了几次,没撵开,便不再管,自顾自的对余至瑶说道:“二爷,您看这只小狗怎么样?一窝的崽子,属它最欢实。”

  其实这话应该对杜芳卿说,因为是杜芳卿要挑选小狗。可顾占海不好意思正视对方——男旦在他眼中,是很带有神秘性的,尤其又是二爷身边的人。

  余至瑶不置可否,单是对着杜芳卿使了个眼色,让他快做决定。杜芳卿果然弯腰抱起了那条活泼小狗,狗白,他的手背上涂了雪花膏,也白。亲亲热热的把小狗托到胸前,他扭头对着余至瑶嫣然一笑:“就是它吧!”

  说这话时,顾家两个小子跑到了他的身边,扯了他的长袍下摆往脸上蒙,因为他从头到脚都洒了香水,满身芬芳。

  顾占海见此情形,连忙抓鸡似的一手一个,把这一对不省心的儿子扯了过来:“不许讪脸,回后院去!”

  小儿子胆子大,伸出小手一指杜芳卿,他仰着脑袋告诉父亲:“这个哥哥好香哟!”

  顾占海老虎似的一瞪眼睛:“小兔崽子,找你娘去!”

  说完这话,他后了悔——不该在杜芳卿面前说出“小兔崽子”这四个字,虽然对方的确是个兔儿爷,不过毕竟外面有着余二爷的面子,自己这话有些不厚道了。

  杜芳卿倒是没在乎,他笑盈盈的低着头,一下一下的摩挲那狗。

  两人一狗打道回府,杜芳卿一路欢天喜地的,给小狗起了名字叫做“雪团”。及至进了家门,他蹲在地上一边用湿毛巾擦小狗爪子,一边头也不抬的说道:“我十三四岁的时候,就养过这么一只小白狗儿。我那小狗养了一年多,又会起立又会作揖,乖的了不得。可我有个师弟对我使坏,把我的小狗捉去杀掉吃了。”

  余至瑶愿意听他絮絮叨叨的说些琐事。居高临下的站在前方,他颇感兴趣的问道:“然后呢?”

  杜芳卿站起身来,把毛巾交给身边仆人:“然后?然后我自然饶不了他。”

  余至瑶抬手摸了摸他的脸蛋:“再然后呢?”

  杜芳卿不说了,抿着嘴只是笑。再然后呢,他在师弟的杯子里下了药,师弟从此坏了嗓子,上不得台唱不得戏,就不知是被师父转手卖到哪里去了。

  这样的争斗,在戏班子里很是常见,可是对于外人来讲,就偏于骇人听闻,所以杜芳卿不肯对余至瑶实话实说。他越不说,余至瑶越要追问,最后他没有办法,只好随口敷衍答道:“我让师哥打了他一顿,让他半个月爬不起来,躺在炕上挨师父的骂。”

  余至瑶看他是个娇声嫩气的小美人,受了欺负也只会撺掇师哥出头,心中便觉得他可怜可爱。正要开口说两句玩笑话,不想仆人忽然从外面走进来,说杜老板的师父从北平过来了。

  此言一出,余至瑶没觉怎样,杜芳卿却是一皱眉头,怀疑师父是要来向余至瑶打抽丰。

  杜芳卿的师父垂手站在余至瑶面前,训练有素的陪着笑脸,想要把杜芳卿接回去登台唱戏。

  “余二爷,不瞒您说,芳卿真就是我们班子里的摇钱树了。上下大小全指望着他呢。”老班主笑的很有分寸,又为难又胆怯,让人不能不怜悯:“我也知道二爷疼他爱他,巴望他好。可是芳卿今年刚二十岁,正是大好的时候。吃苦受罪学了十来年的戏,刚唱红了就往下退,也对不起他付出的那些心血不是?”

  话到这里,他溜了杜芳卿一眼。杜芳卿装聋作哑的低着头——他爱唱戏,除了唱戏没别的本事;况且功夫学成了不亮一亮,也的确可惜;但他心里又恋着余至瑶,让他随着师父回北平去,他舍不得。

  地上的白狗崽子仿佛已经认人,连滚带爬的跑到杜芳卿脚边唧唧乱叫,又不住的张嘴去咬他那长袍下摆。杜芳卿弯腰抱起狗崽,起身时向余至瑶递了个眼风。余至瑶会意,便留下班主,带着杜芳卿去了隔壁房间。

  如此过了半晌,这两人一前一后的回到客厅。杜芳卿微微笑着,显然是满心欢喜;余至瑶上下打量了老班主一番,则是问道:“唱戏何必非去北平?天津不够他唱的?”

  老班主苦笑答道:“余二爷,您是有所不知。芳卿得罪了何老板,这么大的天津卫,真就没有我们唱戏的地方啊。”

  余至瑶点了点头,随即答道:“我给你们找地方。唱戏,我不拦着,不过唱完了,人必须回到我这里来。”

  老班主有点摸不清头脑,但是没敢深问,满心狐疑的发笑:“那……那多谢余二爷关照了。”

  余至瑶亲自去了天河舞台,要给杜芳卿找个园子唱戏。天河舞台的老板也知道杜芳卿是个好角儿,只是忌惮着何殿英,不敢轻易招揽。如今那场风波过去久了,又有余二爷亲自来说,他就乐得答应下来。而杜芳卿闲了一个冬天,如今终于又有了登台的机会,便提前几天振奋精神,加紧的吊嗓子练功夫。这晚换上簇新的华丽行头,他扮着穆桂英的角色粉墨登场,甫一亮相便博得了满堂喝彩。

  余至瑶不爱听戏,唱得好也不爱听。在楼上包厢坐了片刻,他只觉周遭又憋闷又嘈杂,台上也是咿咿呀呀怪叫不停,好像有人踩了杜芳卿的脖子。忍无可忍的起身走出包厢,他带着身后的哑巴下楼站到园子门口,在清凉夜风中默默的吸雪茄。

  烟雾在口中打着转儿的呼出去,留下一点辛辣香郁的滋味。他抬眼望向哑巴,哑巴面对着前方大街,正在发呆。

  毫无预兆的清了清喉咙,他忽然很想和人说说话。低头瞄着火红的雪茄烟头,他的听众当然只有哑巴。

  “都说捧戏子是件犯傻的事情。”他轻声开了口:“花钱费力的好容易把人捧红了,结果经常是捧红一个跑一个。戏子无义,攀了高枝就不认旧人。”

  哑巴吃惊的转过头来看他,然而没有出声。

  余至瑶笑了一下:“不过芳卿应该不会这样。”

  哑巴对他摇了摇头。

  余至瑶把雪茄送到口中,深深吸了一口:“我可能是……有点动了感情。”

  哑巴看着他,看了良久,然后继续摇头。

  余至瑶呼出一口烟来,仿佛是在解释:“一点,一点而已。”

  哑巴不以为然的转向前方,同时就见一辆汽车驶过之后猛然刹车,随即慢慢倒了回来。车门一开,何殿英探身下车,远远唤道:“二爷!”

  余至瑶有日子没见他了,也不想见。这时放眼盯着对方,他那夹着雪茄的右手有些发抖:“小薄荷。”

  未等走到近前,何殿英就满脸微笑的双手合什举过头顶,对着余至瑶深深鞠躬:“二爷,我先向你道歉。那天晚上我喝多了,干了一些不是人的事。你大人大量,千万别生气别记恨,好不好?”

  余至瑶看着他的表演,心中毫无感动。何老板要是连这点表面功夫都不会做,那也就爬不到今天的位置了。

  何殿英直起腰走到了余至瑶面前,心里满是疾风骤雨,可是脸上必须艳阳高照:“早就想瞧你去了,可是不敢登门,怕你撵我。”

  说到这里,他上下审视了余至瑶的周身,又下意识的抬手要摸他额角血痂:“还疼不疼?”

  余至瑶仰头向后一躲:“不疼。”

  何殿英又笑道:“二爷,要不然我让你打我一顿。你把气出尽了,往后我们还是好朋友,行不行?”

  余至瑶后退一步,一本正经的答道:“我不会打你,你也不要打我。”

  何殿英连连点头答应,又嬉皮笑脸的凑向余至瑶——他想念余至瑶,就算不能相亲相爱,那近距离的相处片刻,也是好的。

  余至瑶没有再退。他像根高大柱子一样矗立在戏园子门前,堂而皇之,不带温度也不带感情。

  垂死挣扎似的,何殿英没话找话:“大晚上的,你怎么站在这里?”

  余至瑶一指旁边的预告牌子,何殿英顺着方向望去,就见牌子四边围了小电灯泡,璀璨闪烁着簇拥出了“杜芳卿”三个大字。

  “嗬!”何殿英笑容僵硬的做出惊叹:“你还没玩腻哪?”

  余至瑶平平淡淡的答道:“好好的人,我腻什么?”

  何殿英开始满头满脸的发烧,仿佛刚刚经历了一场羞辱。干巴巴的笑了几声,他留恋着还不肯走:“没看出来,你倒是个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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