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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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发走了陆振华,陆选仁送陆新民回了卧室,这时女佣把餐室也收拾干净了,又把空房内的电灯都关掉,然后便各自回了别庄后面的佣人房内安歇。

陆选仁坐在榻榻米上,森田方才通知他:重庆政府将在后天早上派来飞机。

这个消息只是让他冷笑了一声。

陆新民躺在一边,望着天花板发呆,一只手还被陆选仁握着。清醒了一天,现在,他又有点要发病的意思。

“该吃药了!”他忽然开口道。

陆选仁答应了一声:“爸爸给你拿,你不用动。”

说着他起身走到屋角的矮柜前坐下,柜子里放着几瓶同样包装的药物,他拧开一瓶,在手心中倒出两片。

他回头看了陆新民一眼,陆新民已经坐了起来,目光发直,神情呆滞。

他深吸了一口气,又慢慢的呼出来。一只手伸进长衫的衣袋里,摸出一粒小小的胶囊,混在药片中。

他没有拿水,只径直走回去坐到了陆新民的身后,然后一手搂住了他的腰,一手将药送到了他的嘴边。

陆新民怔怔的张开嘴,就着他的手把药吞了下去。陆选仁随即双手紧紧的抱住了他,低声说道:“新民,别怕,一下子就好,不疼的!”

他话音未落,陆新民忽然尖叫一声,身体随之抽搐了几下。一股苦杏仁的味道渐渐的在室内弥漫开来。陆选仁面无表情,并不松手。

怀中的身体很快就变得沉重起来。陆选仁把手指慢慢的向上移到陆新民的鼻端——已经没有了呼吸。

轻轻的把他放倒在榻榻米上,陆选仁起身,从柜子里拿出一套西装,开始给陆新民换衣服。

在这个过程中,他手脚麻利,呼吸急促,心里慌乱,却并没有觉得如何难过。而他的宝贝儿子陆新民躺在那里,肤色青紫,脸上的表情则是平静中带着一点惊讶。

他是个很少惊讶的人,这表情让他显得有些天真。

陆选仁把他的头在枕头上摆正了,然后给他梳齐了头发。站起来居高临下的重新俯视一番,又弯下腰,为他重新系了领带。

他随手关掉了电灯,然后坐在了陆新民的身边。

闭上眼睛,往事如潮水般汹涌而来。他是岸上的礁石,潮涨潮退,繁华落寞,都经历过了。如今粉身碎骨,也没有什么可惜。

如果一切可以重来的话,自己还是会选择这样的生活吗?

还是会的吧!其实这样的一辈子也没有什么不好,名利、权势、爱情、亲情……说起来,还真是什么都不缺少呢!

他在黑暗中微笑起来,自语道:“淑媛,我们总算又能见面了。我想你想了十几年,这回,我把我们的新民也带来了,你见了他,一定会很高兴的,是不是?”

手指在衣袋里摸到最后一颗氰化钾胶囊,他把这小东西掏出来,毫不犹豫的塞进嘴里,然后狠狠的咽下去。

半分钟后,他同样抽搐着倒在了陆新民的身上。

“爸爸,我太连累你了。”

“儿子,我们作个约定:下辈子,你还来连累我好不好?”

“下辈子,我不忍心。”

“你以为爸爸很辛苦吗?其实我一点儿也不觉得辛苦。爸爸会一直在你身边的,无论何时、无论何地。”

……

第49章

顾理元的岳父苏饮冰在勉勉强强的过完五十大寿后,便丢盔卸甲的从重庆飞去了上海。

苏饮冰这人名字虽然取得清冽,其实本人生的像个大白馒头,堪称是严重的名不副实。因为胖,十月天也只单穿了一件薄绸长衫,饶是如此,还是略一行动便要大汗淋漓。

先前在重庆时,仕途较为顺畅,他得意的满面放光,是刚出锅的精白面大馒头;现在遭人排挤了,赌气辞职率先跑回上海,脸上便光芒尽失,变成了一只搁置已久的糙面馒头。当然,这糙面馒头的名称,是同他先前对比着才出来的,放在旁人眼里,他依旧是威风富泰的够可以了。

苏饮冰的夫人冯采薇,出身极有根底,娘家在前清的时候便是江南数一数二的名门。在冯采薇十七岁那年出嫁时,虽是有些衰落了,然而提起来,依旧可以傲人。一般女子一旦出了嫁,便要在自家姓名前冠上夫姓了,可冯采薇四十多岁了,还是冯采薇,她还不屑于姓苏呢!

苏饮冰同冯采薇一共生养了三儿两女,长子苏渤海、次子苏南海都在使馆工作,常年不能回国的。三女儿苏嘉容结婚后也随夫婿去了桂林,只有四女儿苏嘉仪和小儿子苏东海留在身边。而这苏嘉仪,自然也就是顾理元的新婚妻子了。

若细讲起他们之间的这段姻缘,其中却还颇多周折。

只说当时那顾理元等人在游击队的帮助下逃出汪统区后,几个人便在昆明分手,各奔前程去了。而顾理元在昆明,无亲无友,也并没有什么前程可以去奔,就索性跟着亨兵顿去了越南。亨兵顿的女儿女婿在那里开着好几家大矿场,阔气如土皇帝一般。顾理元在那里做了一段时间的矿场经理,很挣了笔可观的薪金;又想法子取出了战前存起来的那笔款子,两厢相加,他的生活倒是不成问题了。

越南气候炎热,也不繁华发达,顾理元知道在这里是呆不长久的,况且也无所依恋。便在四五年初时告别了亨兵顿一家,回国去了重庆。

他在重庆倒是遇到了几位从上海逃过来的商人朋友。借着这几位朋友的关系,他也渐渐的同当地的上流社会有了交际往来。而他这个人私生活素来正经,从不胡嫖滥赌的。如今无所事事,唯一的消遣就是去参加各种聚会,企图借着交际机会,东拉西扯的重新编织一张关系网。结果在一次舞会上,他就结识了这位苏小姐。

再说这位苏小姐,年纪是二十四五岁,在这新时代,并不算大。生的身材婀娜,花容月貌。在家受溺爱,出门受追捧,俨然电影明星一般。身边又总围着一群群的纨绔子弟浮浪少年,争相的向她讨好献媚。她一个年轻女孩子,不由得就得意忘形,两只眼睛上移到了额角,把谁也不放在眼里,只高高在上的,以戏弄自己那些崇拜者们为乐。每日里并不做一点上进的功课,只专注于奢侈享乐,时而还要闹出一两段绯闻。苏饮冰偶尔想要管教她两句,然而话刚出口,便被冯采薇三言两语的堵了回去。久而久之,苏饮冰想她一个女儿,以后嫁了人就与自己无干了,所以也不再理会她。

顾理元这人虽然表面上打扮的摩登时髦,然而毕竟是早早便入了社会的,几乎可以算作饱经沧桑,早就没有了青年人的心态。对待苏嘉仪这样的女孩子,自然也难以产生迷恋。经人介绍与这苏小姐相见时,他也就只淡淡的敷衍寒暄了两句。倒是苏嘉仪听人说他是从上海集中营内逃出来的,便对那过程深感兴味,一定要顾理元讲一讲。顾理元晓得她是苏饮冰的女儿,在这重庆也是个顶有名的小姐,不便拒绝,只好把那逃亡的情形大概的描述了一番。不想苏嘉仪听后,大为震惊,竟产生错觉,把他当成了电影里的英雄来看待了。况且他生的高大英俊,眼神锐利,通身上下的那种气势,几乎有些咄咄逼人的意味。苏嘉仪见惯了身边那般油头粉面的男子,骤然碰到个顾理元,自然觉得新奇有趣,顾理元那边还没什么感觉,她这厢倒先行倾倒了。

她是个西洋派的女性,心有所爱,便要大胆告白。顾理元对此先是无比惊异,随即把前因后果思索一遍后,忽然发现这桩爱情或许有利可图,便立刻开动他那训练有素的商人头脑,分析起这场婚姻的可行性来。

他首先想的是苏饮冰。苏饮冰新近进了国防委员会,正是春风得意的时候,年纪又不老,以后的发展,似乎还大有可观。而自己做了他的女婿,大概总不会受到亏待就是了。至于苏嘉仪,虽然不是他理想中的妻子,不过他对于婚姻,从来也没有什么打算规划。而且苏嘉仪年轻漂亮,活泼风趣,真若娶进门了,绝不算吃亏;带出去应酬,也应该是有面子的。

想到这里,他便觉得在这场婚姻中,自己这个背井离乡、无钱无势的落魄商人一定是占了大便宜的。接下来要考虑的,就是如何把这个便宜占定。苏嘉仪此刻固然是喜欢自己的,但他扪心自问,自己除了外表尚可之外,其实并没有什么优点值得这位小姐青睐。他怕苏嘉仪时间久了,看出自己那平淡无味的本质来,便决定立刻行动,用最少的时间把苏小姐娶到手中。

他晓得苏嘉仪早就过惯了那种众星捧月般的生活,自己若想在这场恋爱中出奇制胜,一味的逢迎拍马是没有用的,须得既取悦她、又降服她才行。思及至此,他便立刻行动起来。至于其间他所采取的种种欲擒故纵的手段,也不必一一细说,总之一个月后,他便被苏嘉仪带到家中,去拜访伯父伯母了。

说起来他在苏家,谈笑自若、礼数周到,实在表现的天衣无缝。然而苏饮冰对他却并不满意:首先,他希望自己这最漂亮的女儿可以嫁到一户好人家去,这顾理元虽不是什么不三不四的人,然而毕竟现在是漂泊在重庆,而且资产有限,事业全无;其次,通过交谈,他发现这顾理元似乎是有点精明太过的样子,而且谈吐之间,还是有点商人气;第三,他担心自己女儿嫁给他后,以后生下的孩子会遗传到他的少白头——虽然那头发是被染黑过了,可是却逃不过他的眼睛。他还从未见过这么严重的少白头哩,简直就是要满头花白了。到时候万一生了个同样白发的外孙女,往后可怎么嫁人?

平心而论,苏饮冰所想到的这几点,都是正经问题,应该被家人重视的。然而他的夫人冯采薇却不以为然。常言道: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有趣。冯采薇看顾理元,就看的满心欢喜,只觉得这人不但风度翩翩,而且颇有男子气概,堪称魅力十足。自己的女儿嫁给这样一个青年,定然是会幸福的。

苏氏夫妇各有想法,而顾理元两只眼睛玻璃灯一样,在苏家客厅中不动声色的观察了半个晚上,便心中有了数。从那儿以后,他每次去苏家,都使尽浑身解数去恭维讨好冯采薇,冯采薇让他哄的心花怒放,恨不能马上就把婚礼操办起来,以免跑了这个好女婿。

顾理元的算盘打的果然不错,后来苏饮冰对二人的婚姻提出异议时,当即就被冯采薇给顶了回去。原来苏饮冰这人是“生平无憾事,唯一怕老婆”,只因先前也是个白丁,攀了冯家这个好岳家后,才一步步高升起来的。所以苏家内部一直是阴盛阳衰,在冯采薇面前,他不由得就要矮上三分。如今见冯采薇下了决心,他也就不螳臂挡车的再反对,一切都随着老婆女儿闹去了。其间又出了一点小波折。就是苏饮冰见顾理元孤身一人,无家无业的,便想把他入赘进来,正好把这小夫妻俩放在眼前,也可以确保自己女儿不受那顾理元的欺负。不想顾理元听了,一反往日的温和态度,竟表示出了坚决的反对。理由便是:“我还有一个弟弟留在上海,我若是到了你家中,他怎么办?”

苏家人先前已然知道他有一个傻弟弟,所以如今听到了这样的理由,倒也觉得有理。而那苏嘉仪被爱情冲昏了头,什么也看不清了,只一味的回护顾理元。此事末了便就又作罢了。三个月后,顾理元和苏嘉仪的婚礼盛大举行,很是热闹了一番。

二人既然成了夫妇,苏饮冰也只好捏着鼻子,给顾理元在中美友好协会里谋了个职位,让他每月能领一份丰厚薪水,然后又在冯采薇的逼迫下,想法设法的要把他弄进国防委员会里。结果这事就办的不顺利了,拖拉了许久,刚有了点眉目,苏饮冰却自身难保,被人给狠狠的挤兑了。他那老狐狸似的人物,眼见着自己的势力在重庆是受了重创了,便毫不留恋的辞了职,然后先人一步的跑回上海,准备着手布置新局。

再说此刻,苏家一行四人因是低调返沪的,所以也并未通知他人。前来接机的只有顾理元一人。顾理元站在人群里,远远的看见他们了,便举着牌子喊了一声,苏饮冰没有听到,苏嘉仪却对他的声音敏感,觅声望去后,立刻笑颜如花的挥了挥手里的撒花小手绢:“达令!”然后扭头左手扯了苏饮冰,右手拽着冯采薇,急急的道:“爸爸妈妈这边来,他在这儿呢!”苏饮冰猝不及防,被她拽了一个踉跄,还抢空儿回头招呼小儿子:“东海跟上,别挤丢了!”

这一行四人拖拖拽拽的走过来与顾理元相见了,顾理元自然是满面春风的问候寒暄。苏嘉仪却挽了他的手臂,当着众人便开口问他:“你想不想我?”

顾理元听了这话,非但不解风情,反而还有些尴尬,只低声答道:“当然想了。”然后就立刻转移话题,又一面把行李接过来,一面招呼这四人上汽车。

路上,苏饮冰对顾理元淡淡的不甚搭理,冯采薇倒是问东问西,说个不停。又因为许多年不曾回上海了,便打开车窗,向苏东海指指点点的介绍沿途风景。苏东海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人,哪儿有兴趣陪母亲大人絮絮叨叨的说话,只有口无心的嗯啊答应着,也不认真去听。而苏嘉仪坐在前排,望着顾理元嘻嘻的笑,顾理元忙着开车,偶尔扭头看她一眼:“看什么?”

苏嘉仪从小皮包里掏出了洒了香水的折扇,打开了一面扇风一面做调皮状答道:“看你好英俊啊!”说完便咯咯的一笑。

顾理元听了,心想这人怎么有点儿疯疯傻傻的,说起话来也不知道避人。

苏家在上海是有老房子的,事先已经托人收拾好了,可以直接回去居住。然而苏饮冰和冯采薇都很有兴趣先去看一看女儿女婿的新居。苏嘉仪也乐意让父母弟弟一起到自己家中看一看。顾理元却不大情愿,他知道自己弟弟怕生。不过又不好违拗岳父岳母的意思,只好很不情愿的临时转弯,向家中开去。

顾理初是在昨天晚上,被顾理元带来这所新居的。

新房子不但宽敞明亮,内部也装潢的堪称美轮美奂。顾理元花他丈人的钱,素来是毫不手软,连洗手间内的电灯开关都是德国进口货。顾理初新来乍到,自然觉得处处都新奇好看,便楼上楼下的四处乱跑。而顾理元忙着指挥佣人打扫后院的露天游泳池,也无暇管他。结果他就撒欢撒过了头,直到午夜时分才上床睡觉。

今早他还想像往常一样睡懒觉,不料刚过七点钟,就被顾理元从床上拎了起来。顾理元急着出门接机,所以一面给他穿戴打扮,一面匆匆忙忙的叮嘱道:“见了嫂子,要先问好,问了好后就要请人家坐下,记住了吗?”

顾理初闭着眼睛,糊里糊涂的把胳膊伸进西装袖子里去,听了他大哥的叮咛,他仿佛是要回答似的张开嘴,然而却是打了个大哈欠。顾理元看他烂泥扶不上墙,时间又实在是紧张,便捡了件最具体的事情作为结束语:“吃早饭时千万小心,别把衣服弄脏了!吃饱了就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等我。乖乖的啊!”

顾理初这回皱着眉头,“嗯”了一声。

他的确是听话的,吃饱了就规规矩矩的坐在沙发上,把一条手绢放在腿上叠来叠去。叠的厌了,就向后靠在沙发上,仰头望着天花板上的花朵形大吊灯,默默的数那花瓣的数目。他是不大会算术的,每次数出的结果都不一样。

正在百无聊赖的时候,两名女佣各捧着个水晶玻璃的大果盘走了进来——说是果盘,其实做的好像一个小洗脸盆那么大了。虽然尺寸大,但是晶莹剔透,装上五颜六色的新鲜果子,看起来不但不粗蠢,反而格外的醒目漂亮。女佣把这大果盘放在了沙发前的玻璃茶几上,然后便走出去继续忙碌。而顾理初望着面前这两盆水果,顿时就高兴起来。

他向前探了身,伸手在里面扒来扒去,发现里面什么水果都有,个个都是光鲜饱满,洗的干净透亮。他挑出一个大鸭梨放在茶几上,自语道:“这个大!”

然后他又拿出一个极红的苹果放在鸭梨旁边:“这个小一点,是梨的弟弟。”

接下来是一个橘子,比那苹果又小了一圈,当然更是要做弟弟的了。

他就这样在那水晶玻璃盆里挑挑拣拣的,在茶几上从大到小摆了一排水果,末了,他揪了一颗葡萄放在末尾:“这个最小!”又从另一只玻璃盆里双手捧出一个黄亮亮的小柚子来放到鸭梨前面:“这个最大!”——而后忽然摇了头,自己跑到茶几边蹲了下去,扭头对那个柚子说道:“我才是最大的!”

就在他对自己的体积沾沾自喜之时,外面的院子里忽然响起了汽车喇叭声,吓得他猛然站起身,拔腿就往窗边跑去。

隔着窗子,他看见他哥哥带着一群陌生人走进了院子里。

这可让他恐慌起来,他先是扭头跑回去在沙发上老老实实的坐好,随即反应过来,开始手忙脚乱的把那一排水果抓起来往玻璃盆里放。人越是着忙的时候,手脚反而越是笨拙。他自己也不晓得是怎么回事,就看那果子叽里咕噜的纷纷掉下茶几,滚了满地。无奈何,他只好把那玻璃盆暂且放到了沙发上,然后弯着腰去追那只跑的最快的柚子。

等他在客厅门口终于双手按住了那柚子时,苏嘉仪的皮鞋尖已经踏到了他的面前。

抬起头,他怯生生的望向来人。

映入他眼中的,是一张浓施脂粉的女子面庞,粉面桃腮,又涂了猩红的嘴唇;浅色旗袍紧紧的箍出个玲珑有致的身体;那旗袍的下摆只到膝盖,所以又露出两条裹在丝光袜子里的小腿;略一行动,便有香气扑鼻而来。

这些都是他所少见的,所以在紧张之余,又多了几分好奇。捧着那个柚子站起来,他手足无措的看了看站在一边的顾理元:“哥哥……”

顾理元晓得他又是在家中胡闹了,不过现在也不是教训人的时候,只能先把满地的果子放在一边,依照先前计划笑道:“阿初,这位就是嫂子了。”

顾理初把目光又转向苏嘉仪,见苏嘉仪也是对自己微笑着的,便稍稍的缓和了心情,低下头对着手中的那个柚子,蚊子叫似的问候道:“姐姐好,姐姐请坐。”

苏嘉仪听了这话,不由得就用扇子掩了嘴,扭头对着父母弟弟笑了起来:“这个阿初弟弟还怪有意思的,他叫我姐姐呢!”

众人听了,又见顾理初红着脸,明明是手足无措的样子了,却还抱着那个柚子不放,便也随着微笑起来。只有顾理元心中不快,因为晓得这些人都把自己这弟弟当个小玩意儿来看了!

因为这点不快,他故意不理会苏嘉仪的那句话,只大声的召唤佣人过来把地上的水果捡拾干净,然后又请岳父岳母进来坐下。冯采薇先前晓得顾理元有个傻弟弟时,还很担心,不晓得那弟弟会是怎样一副蠢相。如今见本人竟是个少见的漂亮青年,浑身上下也收拾的干净利落,小模样儿实在讨人喜欢。便又母性泛滥起来,将苏东海撇到一边,只笑微微的向顾理初招手:“阿初,过来坐呀!”

顾理初听了,便向冯采薇走了两步,半途中犹豫了一下,他却忽然转身,躲到了顾理元的身后。

众人见状,不禁又笑了起来。这笑的原因,乃是觉着这顾理初举止可爱,绝没有什么恶意。然而顾理元听了,却气的几乎要翻脸。

他强自保持着神色不变,愤愤然的想:“有什么好笑的?我这个弟弟要不是小时候吃多了凉药,现在早比你们那个苏东海强出一万倍了!”

第50章

顾理初手足无措的跟在他哥哥后面,手里还捧着那个柚子。冯采薇见了,便对顾理元笑道:“他是不是要吃啊?”又伸了脖子对顾理初道:“这可是要剥了皮才能吃的哟!”

顾理元听了,气的头上青筋暴起,心想我弟弟还没有傻到吃柚子皮的程度。然而对待岳母,又不好多说什么,只好强忍怒火,回身拍拍顾理初的后背道:“好了,自己上楼玩儿去吧。”

顾理初听了这话,简直好像得了敕令似的,一时间把他哥哥往日教导给他的那些礼仪全部忘光,扭头便走。不想快到客厅门口时,他偶然抬头,正与站在门边的苏东海目光相对,顿时就吓的大叫一声,把柚子也给扔了。

原来这苏东海生的单眼皮薄嘴唇,虽不像他四姐夫那样英俊的出众,但也是个白白净净的公子。只是老天作怪,偏要在他的脸上生出一块淡红色的胎记来。那胎记从左侧太阳穴一直蔓延到左眼角,要说多么难看,倒也不至于,不过总算是有些破相,纵是身材颀长、五官清秀,整体看起来也要大打折扣了。顾理初先前心慌意乱的,并没有注意到站在人后的他,如今猛然见了,竟是惊的倒吸一口凉气——也不知怎的,他就觉得这样的面孔特别可怕。

屋内众人听了他这声突如其来的惊叫,便不由得一起抬头望去。苏东海倒是没有动,只对顾理初翻了个白眼,鼻子里微微的哼了一声。可顾理初哪里还敢接收他抛过来的那个白眼,只战战兢兢的扭过头来望着顾理元道:“哥哥啊……”

顾理元晓得自己弟弟方才的反应是太失礼了,恐怕又要刺痛这位内弟的脆弱心灵。但是因为痛恨苏家把自己弟弟当成玩意儿来看,所以并不出言干涉,只对着顾理初微笑:“去吧,想吃什么了,就让佣人给你送上去。”

顾理初闻言,便抬脚继续向外面走去,经过苏东海时他甚至不敢抬头。这种赤裸裸的畏惧,其实便把小孩子的那种残忍性淋漓尽致的表现出来了。顾理元疼弟弟,可是苏东海也不是苏家捡来的,冯采薇顿时就沉了脸,又不能挑理——那是个傻子,能跟傻子去讲理吗?倒是苏嘉仪满不在乎,还扭头笑话苏东海道:“把阿初弟弟给吓着了吧?你这个花脸猫!”

此话一出,苏饮冰和冯采薇一起吆喝着让苏嘉仪闭嘴。苏嘉仪并不把父母的话放在心上,自顾自的就打开皮包掏出个小粉镜,迎着阳光仔细观察起脸上的皮肤来。忽然发现鼻尖上泛了油光了,便掏出粉盒来,用粉扑在鼻子额头上拍来拍去。而苏东海站在门口,气哼哼的望着窗外。

继顾理初的惊声尖叫之后,花脸猫这个词又一次戳到了他的痛处——小时候他家中养了一只很宝贝的大花猫。那猫脸上的花色和他有异曲同工之妙,哥哥姐姐们不分大小,全拿他和那只大花猫打比。后来好容易熬到花猫老死、苏渤海苏南海离家、苏嘉容也嫁了人。以为从此这个话题会被人遗忘,不想他这四姐如此好记性,竟没心没肺的把这三个字又拎了出来。

此刻客厅内形势逆转,顾理元心情大好,姿态潇洒的坐在他岳父岳母旁边,开始讨论晚上去哪家馆子吃饭。

顾理初逃到楼上自己的卧室里,先是脱了西装上衣,自自在在的抻了个懒腰,然后一歪身倒在床上,想要接着早上的懒觉睡下去,可是闭了眼睛,却翻来覆去的不能入眠。后来他忽然坐起来,想起了今天一件尚未完成的功课。

他跳下床,跑去打开靠墙的大立柜,然后探身进去,从挂在最里面的一件大衣口袋中掏出本日历来。找到今天的日期,他把那张纸页折了个角。再翻翻前面被折过的纸页,也有一小沓的厚度了。

他蹲在地上,从八月二十五日那天开始数,一页两页三页的,一旦过了二十页,就必定要乱套。他翻来覆去的数了几遍,数了个乱糟糟,还不小心扯掉了一张。他那那张纸小心的叠起来夹进日历中,生怕弄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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