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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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世陵后来也没有去山上剐了桂如雪——因为在吃午饭之时,他们就和好了。

桂如雪按电铃让茶房送了午饭上来,然后就关了房门,当真用勺子舀了饭菜去喂金世陵。金世陵穿戴的整整齐齐,端坐在床边,表情严肃,做凛然不可侵犯状,坚决不肯吃饭。桂如雪见了,就放下勺子,笑微微的继续哄他。

十分钟后,金世陵的最后一道防线也被攻破。这全线溃败的表示,就是他“扑哧”笑了一声,然后低头说道:“你少跟我贫嘴!别以为我是你花钱买来的,可以乱搞一气!再有这么一次,你看我是不是真剐了你!”

桂如雪听了这句话,就松了口气,心想这一场总算是搪塞过去了。

二人和和气气的吃了午饭,因为金世陵不便行动,桂如雪也只好留在房中陪伴。如此又过了两天,二人终于决定回城之时,那种关系已经今非昔比,亲密的如同真正情人一般了。

第13章

金世陵没有汽车,所以桂如雪理所当然要送他回家。汽车停在金府门口时,正赶上杜文仲在荒芜的院内孤单徘徊,忽见有车开到院门口停下了,登时就拔脚迎上来:“三爷?”

此时车门打开,金世陵跳下车向他招招手:“文仲,我回来了!”然后回身向车内一点头:“再会吧,桂兄。”

桂如雪坐在里面,并没有露面,只是在金世陵转身欲走时,才忽然开口唤道:“世陵!”

金世陵立刻就把头又伸回汽车内:“什么事?”

桂如雪压低声音说了几句话,其内容自然是旁人所不能知道的。金世陵听了,满面笑容的直起腰来,向车内很狡黠的一挤眼睛:“你走吧,我们南京再见!”

等到汽车开走了,杜文仲忍不住开口发问:“奇怪!他怎么对你只称名字,把贤弟二字给去掉了?莫非游了趟西山,你们就成了好朋友了?”

金世陵看了杜文仲一眼:“你这耳朵倒是长!”

杜文仲还在一门心思的疑惑:“不是我耳朵长,是天下叫你世陵贤弟的,只有他一个人。其实这个称呼听着有点怪,不知道他是怎么琢磨出来的。不过不叫世陵贤弟固然好,但是骤然改口为世陵,是不是又显着有些太亲近了?”

“名字就是用来叫的嘛,哪来那么多的讲究!世陵总比金三听着好听多了吧?”

杜文仲不是钻牛角尖的人,疑问过后,便转入正题:“三爷,你这是刚从西山回来?”

金世陵且答且走:“那是自然。”

“你就只去了西山?”

“难道你以为我还抽空跑了趟天津?”

“不是不是。可这西山也不值得连逛上四天不回家啊!”

此时金世陵已经进了楼内,脱下外衣扔给跑过来的小桃:“上山啊,下山啊,看看风景啊,一日三餐啊,哪样不需要时间?就这还不够用呢!我要喝……咖啡买回来了吗?”

杜文仲从茶几上拿起个大信封递给他:“你回来的正好,二爷从南京来的信,今早上刚送来的。”

金世陵连忙接过来,然后小心翼翼的坐在沙发上——身有暗伤,不得不处处在意:“二哥这没良心的还记着我呢?”

杜文仲发现他这语言有点偏于曼丽的风格了,就不搭茬,自去打发小桃去厨房传话煮咖啡。

金世陵撕开封口,从信封中倒出两张折好的信纸同一张照片。他先看那照片,却是一张舞台照相,上面是金世流做长袍马褂的打扮,嘴唇上又粘了一抹小胡子,仿佛是金世泽重新焕发了青春的样子,不晓得是在扮演什么。再打开信纸,只见上面稀稀疏疏几行大字,全是白话。其文如下:老三:

你在北平也住了许久了,现在可好?有文仲在你身边照应,想必不会坏。爸爸前十天去城北公馆时遇刺,险些受伤,幸而有保镖保护,只是虚惊一场。现在他已经带着三个姨娘搬回家中居住,大哥也随之同那个女学生回来了,再加上其他新添的佣人,家中真是热闹极了。姨娘们终日吵嘴,那女学生(我简直不知道该怎样称呼她)也总是向大嫂挑衅,我虽是个旁观者,也有些看不下去。想到你如今在北平过着平静的日子,我倒是有几分羡慕。

三弟,有一件事情,我要向你坦白了。就是周丽娜(我知道你对她是很反感的)同我已经私下订婚了。我晓得她一定是有着许多缺点的,可是我这双眼睛已经被爱情彻彻底底的蒙蔽了,虽然心中明白,可是眼前却只看她如同我的女神一般。我希望可以用我的爱去感动她,让她与先前那种生活决裂,同我一起创造美好的未来。所以,也请你试着来接受她吧!时间久了,你会发现她真的是一个可爱的女子。至于先前的沉沦,也都是有着不得已的苦衷的。

我现在除了写剧本之外,偶尔也会上台演个小配角,玩票罢了。给你寄一张照片,让你看看我在台上的样子。是不是很像大哥?对了,大哥让我问你钱够不够用,还让你给爸爸写几封道歉的信邮过来,他虽然上了年纪,可还是有点孩子脾气,你也要哄着他才行。

中秋节马上到了,我们大概不能团圆,真是遗憾之极。希望重阳节你总可以回来了!也好同我在这喧闹的家中作伴。

信就只写到这里,落款是个很潦草的“流”字。金世陵读第一段时,还不觉着怎样,心想家里乱套,我大不了住到曼丽那里去就是了;待看完了第二段,他气的一拍腿,自己便开口骂道:“这蠢货!这就让人给骗去了!还订婚!”

杜文仲在一边站着,见他忽然气愤愤的变了脸色,就紧张起来,以为出了什么大事:“怎么了?”

金世陵不理会,继续向下看到末尾,然后才抬头答道:“二哥和姓周的订婚了!我早看出来了,他是写剧本写昏了头,早就预谋着要搞一场什么罗曼司呢——可是南京的好女孩子那么多,他怎么就能看上了那个暗娼?”说到这里他扔下信纸站了起来,很焦躁的来回踱了两圈,口中只道:“这可不成!我可不能让他娶那个暗娼!文仲,你去给我拿纸笔,我要给他回信!”

杜文仲答道:“这家里哪有好信纸?你等等,我现在出去给你买几本回来。”

金世陵一挥手:“快去快回!一会儿我的灵感就没有了!”

杜文仲晓得金世陵的灵感素来有如流星一般,百年难遇,来去无踪。所以急急的出了门,先去了胡同口的一家杂货铺内看了看,见那信纸薄而粗黄,定不能如了表弟主子的心意。便又坐了洋车,去百货公司买了两本精致信笺回来。到家时,发现那金世陵已经卷起衬衫袖子,做好了大写一场的准备。

因为楼内并无书房,所以金世陵就坐在客厅中,就着那茶几书写。这第一封信是给金世泽的,在信中他详细讲述了金世流的荒唐恋爱,让他大哥务必干预。因为是兄弟之间通信,没有言语上的讲究,所以写的很痛快,洋洋洒洒便写了几张纸。这封信收了尾,他又拿了一张信笺过来——这才是写给金世流的。

他同金世流的关系最好,照理那要说的话也应该最多。可是如今他提了钢笔,对着信笺,竟是犹犹豫豫的不肯落笔。

那信笺是粉红底子打着隐隐的白格子,四周又画着嫩绿的枝叶,散发着扑鼻的香气。他思索了许久,还是只在首行写下了“二哥”两个字。

“我现在无论说什么,想必他都不会听了。”

想到这里,他索性把订婚一事不提,只在纸上写了许多闲话。

两封信写完,他把杜文仲叫到身边坐下,然后把纸笔都推到他面前:“文仲,替我给爸爸写封信,就说我知错了,求他原谅我,让我回南京。还要写我很想念他,听说他遇刺,担心之极。最后祝他中秋节愉快。写的要委婉一些,文雅一些。“杜文仲笑了笑:“三爷,我们的笔迹不一样啊。要不然我写完,你再抄写一遍如何?”

金世陵甩了甩手:“我方才写了这么多字,累得胳膊都抬不起来了,哪里还有力气抄写?没有关系的,爸爸根本不认识我的笔迹,你好好写就是了!”

杜文仲见他不在乎,就不多说,提笔便写,毫不为难的便一气写了满满三张纸。自觉着文采斐然,很是得意。金世陵在一旁伸头看着,也是说好:“够了够了,别写的太多,顶好再加几个错别字,这样逼真一些。文仲,你了不起啊!”

杜文仲心想我写封家信,有什么了不起的。话说回来,我纵是这样的了不起,不也要伺候你这只会写白话信的家伙吗!

这三封信既然都写完了,杜文仲便找来信封一一装好,然后亲自出去邮寄。金世陵独自一人坐在沙发里,端着杯热咖啡,边喝边想着心事。

“这么多年了,他哪次都是小小心心的,生怕弄疼了我,这回怎么就忽然发了疯?这么着更过瘾吗?”

金世陵在床上是个温和派,所以无论如何不能理解桂如雪的做法。他的身上现在还残留着青紫的瘀伤,一碰就疼。照理他应该和桂如雪拼命的,不过念在此人认罪态度良好,所以也就既往不咎了。

想到这里,他放下杯子,抬起手挡在眼睛上,向后靠了过去,抿嘴一笑。

中指上的翡翠戒指莹润坚硬的压迫着他的右眼,手凉,所以戒指也凉,好像一滴水落在了他的眼皮上。

这本是桂如雪手上的玩意儿。

当时桂如雪把这戒指摘下来硬套到了他的手指上,又把他的戒指强行撸下来戴到了自己手上,嘴里还说:“哪,咱们这就算是订婚了,再让我逮着你在外面不三不四的给我戴绿帽子,我非打断了你的腿不可!”

他听了这话,当场笑倒在床上,还伸着一只手指了他道:“还没过门儿呢,你就要给我立规矩了?”

桂如雪一把抓住他的手,半真半假的笑道:“迟早的事。”

后面是怎样的对话,就记不大清了,总之是很有意思的,比同黄鼠狼等人在一起扯淡要开心的多。他先前难得有机会同桂如雪这样轻松的聊天,竟不晓得他会是个如此有趣的人。

“回了南京,就不能这样自在的同他在一起了,真是可惜之至。”他惋叹道。

杜文仲把信扔进了街边的邮筒中,然后双手插进衣袋里,忽然觉得无所事事。

金世陵没回来时,他总担着心,时时刻刻想要看到他;如今晓得他就在家中坐着了,倒不愿意回去伺候敷衍他了。只想在街上走一走。

他信步而行,不知不觉的走到了一条小街口处,遇上一个耍猴儿的,便挤进人群中,出了几个铜子儿,跟着看了半天热闹。先头见那猴儿又会立正又会敬礼的,还觉着好笑;看到后来,再无新意了,便又离了人群,慢慢的向家中踱去。

他先走来时,因为抱着一种散步的心态,所以也未在意远近,如今打算回家了,才晓得路途遥远,竟是走了半个多小时才到。进门之时,发现金世陵已然吃过午饭,回房睡觉去了。偏那小桃迎了上来,笑道:“杜先生,刚才三爷吃午饭时嫌没有汤,现在厨房把汤做出来了,三爷偏又上楼了。你帮我去问问他,这汤还要不要再喝点了?”

杜文仲走的双腿酸痛,便问:“这事也要找我?怎么不自己去问?”

小桃红着脸低下头:“杜先生,还是你去吧。我刚才上去一趟,三爷正……还是你去吧!问一句就成。”

杜文仲无法,只好拖着双腿上了二楼,推门进了金世陵的卧室后,见他已经躺进被窝里了,便道:“要睡了?还喝不喝汤了?”

金世陵吃饱了饭,正困的迷迷糊糊,听了这话就不耐烦的一翻身,背对着杜文仲含糊答道:“不喝,要睡觉。”

杜文仲也猜他不会为了口汤起床,转身刚要走时,却忽然发现他那棉被散开一角,露出了颈下一小块后背,上面赫然一道青紫。

他吃了一惊,一言不发的走近低头仔细看了看,发现那果然是块瘀伤,不知是掐出来的还是撞出来的。

他不敢乱动,怕惊扰了金世陵,只若无其事的低声道:“睡觉怎么不盖好被子?”然后就着话音儿,双手抓了被沿轻轻掀了一下,就在那一瞬间,他发现金世陵竟然浑身是伤。倒未破皮,全是淤痕。

这可让他大吃了一惊,又听金世陵微微的哼了一声,便不敢逗留,转身快步走了出去。心中七上八下的,仿佛是窥破了什么大秘密一般。

金世陵一觉睡下去,直到傍晚时分才起了床。穿戴之后下了楼,半闭着眼睛,毫无目的性的大喊一声:“文仲!”

无人回应。

他运了一口气,把声音提高了一个音阶:“杜文仲!”

这回杜文仲在外面院子里先应了一声,随即匆匆走进来:“三爷醒了?”

金世陵用手捂着嘴,轻描淡写的打了个哈欠:“叫你也听不见,又聋了?晚上我是不吃饭了,一会儿咱们一起看电影去吧!看完电影,再上北京饭店跳舞去!”

他说完这句话,就等着杜文仲的回答。哪知久等不至,只好把双眼完全睁开,向杜文仲瞪去:“你傻看着我干什么?给汽车行打电话,要辆汽车过来!”

杜文仲这回答应了一声,可是在打电话之前,却又很多嘴的问了一句:“三爷,你怎么不去逛胡同了?”

金世陵不疑有他,只随便的一挥手答道:“身上不舒服,不想去!”

“不舒服还能去跳舞?”

金世陵歪着脑袋望着他:“你哪来这么多废话?老子今天懒得嫖,要你管?”

杜文仲不敢多说,赶忙打电话去了。

当晚,金世陵果然在平安电影院内消磨了半个晚上,然后便去了北京饭店的西厅舞厅。舞厅内的灯光自然是五颜六色的,光芒映在镜面般的地板上,正是一个流光溢彩的世界。他同杜文仲坐在一桌,先是心平气和的一边喝啤酒一边东张西望,十分钟之后,他便同一位颇有姿色的舞女看对了眼,互相搂抱着到舞池中间摇摆去了。

金世陵虽然为人放荡,但却并非登徒子之流。此刻他既然是来跳舞的,就绝不对那舞女上下其手的占便宜——当然,眉来眼去还是少不了的。

一曲完毕,二人手拉手的回到位子上坐下,杜文仲很有眼色的起身让了地方,自行重新找座。金世陵又要了两杯可可,二人边喝边聊。那舞女名叫梦妮,见金世陵不但生的俊俏,又是一身阔少的派头,心里就很喜欢,那话也格外的多:“金先生,听你说话,不是本地人吧?”

金世陵顺嘴答道:“不是,从南京来的。”

“那是有事在身,还是只为游玩呢?”

金世陵晓得她问这话的用意,便答道:“事情是没有了,不过要说旅游呢,也不大确切。其实我家先前也在北平住过几年的,搬走后就一直没能回来。现在我得了点空闲,就想回来看一看。若问住多久,那也没有定准,一月两月也可,十年八年也可,兴许我一高兴,就不走了呢!”

梦妮一听,虽不十分相信,但也认为对于这条大鱼,可以放个长线。便更加殷勤起来,笑着问道:“我不信,难道你家里不想念你吗?”

金世陵答道:“我家里的兄弟多得很,不差我这一个。”

梦妮又压低声音道:“后面那位先生,是你的朋友吗?”

金世陵晓得她是在问杜文仲,很不在意的摇了摇头:“他是我的……跟着我的人。”

梦妮听了,就回头望了一眼,见杜文仲独自坐了一桌,守着一杯啤酒发呆,看起来是很寂寞的样子。倒是骤然就生出一点恻隐之心。

这时音乐声又响起来了,金世陵便拉着梦妮又跳了一曲。这次再回来时,发现旁边的空桌上坐了一男二女三个人。金世陵在这北平,人生地不熟,没有遇到朋友的可能,所以只是淡淡的扫了一眼,不想其中那男子在同他目光相对之时,忽然微笑着点了点头,仿佛是在打招呼一般。

金世陵以为他是认错了人,或者是在对着自己身后的人致意,所以也没理会,径自坐下继续同梦妮低语。二人浓情蜜意的又谈了一会儿,梦妮忽然起身,表示要出去几分钟,让他稍等。金世陵知道这是女士要去洗手间补粉画嘴唇,所以也不多问。梦妮一走,他便回头望了杜文仲道:“喂,你怎么单是傻坐着?”

杜文仲冲着他摇摇头:“我不爱跳舞,宁愿傻坐着。”

金世陵见他不肯娱乐,只好把头转过来,就在这一转之时,他的目光又与旁边那桌的男子相遇,那男子又是笑悠悠的一点头。

金世陵回头看了看身后,又看了看那男子,脸上就流露出很诧异的神色,可因那是个生人,不想多说,便回应似的也笑了笑。

不想他这个笑容刚刚挂到脸上,那人就开了口:“真是有缘啊,又遇到金先生你了。”

金世陵听得糊里糊涂的,又见他能叫出自己的姓氏,便怀疑这人或许先前真是认识自己的,不过自己对他是一点印象也没有了,万一让他晓得了,那岂不是很失礼?

无奈何,他只得犹犹豫豫的答道:“呃……是啊!”

那人又笑道:“金先生还记得我吗?当时不过是一面之缘,恐怕不曾留意吧?”

金世陵笑着支吾了两声,不知道该不该说实话。

那人看出了他的窘态,便起身走过来向他伸出手:“敝姓温,温孝存,那天夜里同桂二先生在一起时,曾见过金先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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