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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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只是我一的一厢情愿,他伸出手,仔细的帮我扣好纽扣,轻轻的叹气,拍拍我的脑袋,“女孩子不要随意的糟蹋自己。”

强大的羞耻感让我难以呼吸,一句话也说不出来,那时候我多么想拉住他的手告诉他,没关系,我愿意,我真的愿意。

可是我却什么都说不出来,只能眼睁睁的看他帮我理好衣服,关上房门。

这样薄凉的细密情事,如同春季开得热闹浓烈不知羞耻的繁华,意兴阑珊的颓败之后回归至冷寂的如水深眠。

说不上什么感觉,我只是泪如雨下。

曾经看过一句话——若是一个男生真心喜欢你,绝不可能在第一天认识你就要了你,这绝对是不珍惜的表现。

那时候我就想,韩晨阳那样对我,是不是对我会有一丝的情愫,或许我对他来说,是不是有一些特别的。

后来关于他的事情渐渐多了起来,他在剑桥Trinity College,几乎人所皆知。

英俊,天才,傲气,贵气,冷冽,显赫的家世,却靠自己一步一步走过来,对学术上令人叹之的领悟能力和专注的男人,注定是女孩子角逐的对象。

可是他总是冷眼旁观,不进不退,不为任何女人驻足,也不拒绝女人的示好。

那种男人的心是空旷的,没有边际,没有尽头,但是注定会在遇上一生劫数的时候,满满的都是另一个女孩子的一颦一笑。

只是不知道那个幸运的女孩子是何人。

我从利兹去剑桥,有时候只是为了见他,我只是喜欢他,喜欢得不知道怎么办好。看着他身边猫儿一般慵倦的美人,摇曳的牡丹芍药步步生辉,我顿时自惭形秽。

手轻轻抚上脖子,在靠近锁骨的地方有一抹浅浅的印记,这些柔嫩的粉红色,宛如三月里初生的樱花,淡的几似透明的粉红,轻轻的烙在肌肤上,像一种神秘却又细碎的印记。

而这些吻痕,随着时间的流逝,已经渐渐变淡,变浅,然后完全消失的不留任何痕迹。

可是我从没有机会如此彻底的熊熊燃烧,最后化为灰烬。

在劫难逃,我亦不想逃跑,我心甘情愿,飞蛾扑火。

几乎和他没有交集,我在利兹大学读设计,他在剑桥读工程。

后来也交了几个男朋友,初夜那天晚上,眼泪落下来,滑落耳鬓,冰凉的渗入嘴唇,我听到楼道外呼啸的风声,生命无尽的孤寂就像是一片野地。

那个男人倨傲的眼神在黑暗中一闪而过,我哽咽,轻启朱唇,“Te quiero!Te quiero mucho!”

一个人去南京,在紫金山的海底世界,我看到一种硕大诡异的鱼,在阴暗的洞穴里缓缓的游动,我贴在玻璃上,静静的凝视了很久,我的眼泪突然流下来。

我的爱情就是这样一条鱼,看似自由,实则困顿,丧失掉任何的语言,宿命的孤独,还是最低等的,最卑微的存在。

他去接我,礼貌的像一个朋友,而我们,只能算是朋友的朋友。

此时的我已经不是彼时的我,及腰的波浪卷发,深黑的眼线配上出挑的烟熏妆。

万种风情,不知与何人说。

那天是他的生日,我们在包间里吵吵闹闹,不一会就混熟了,只是空下的两个位置特别的显眼,他不时的看看手机,最后起身去了大堂。

我只是好奇,悄悄的跟了过去,他站在大堂,轻轻蹙着眉头,深黑的眼眸有情绪在涌动,紧张、焦虑、不安,还有隐隐的兴奋。

不一会,那个女孩子出现了,她有长长纯黑的头发,明亮的眼睛,仿佛整个银河都坠入眸子里一般夺目,还有漫不经心的表情,会用斜起眼看韩晨阳,整一个小孩子的性情。

却兼有女人的风情,她的嘴唇就如当年的我,樱花云朵。

他们在走廊上亲吻,安静无声,还有低低的私语。

韩晨阳亲吻她,闭着眼睛,怎么也不愿意睁开,仿佛堕入一场美梦里,固执的不肯醒来,我只是听说他和女孩子接吻从不闭眼,随性且随意。

和我,和queen,和他生命中过往的女孩子们。

可是现在,这意味着什么,我清楚,他也清楚,那个女孩子却不清楚,因为她根本没把韩晨阳放在眼里,连多余的目光都不屑给他。

我冷笑,真是痛快,大快人心。

后来女孩子先走了,他拉开凳子坐在我旁边,轻声用粤语问我,“你听过这首歌吗?”

我突然笑起来了,明快爽朗,复仇似的快感,这样的女孩子真的是不被韩晨阳迷惑,冷静自持,进退得体。

掏出手机,递给他,“正好我也有这首歌,你听听是不是这个?”

他闻言点点头,站起来除了包间,我端起酒杯,大口大口的喝掉,心里默念,“何解你用情没法专一点,挂着那大情人嘴脸,为何原是刻薄自私,身边女士受了苦,泪也甜,谁都盼望能为你做错事,星相书一早说出,别缠着那迷人而自私的天蝎。”

我已经背出歌词了,手机永远是这首歌,时时刻刻提醒我爱的人,薄情寡幸。

我的爱情好像沉在一条河的底层,水流过去,带走时光,却不减爱恋。

有什么办法,谁让我爱他爱的如此之般,放手不下。

他回来时候脸色有些难看,暗沉沉的眼眸闪着不可名状的怒气,朋友敬他酒,来者不拒,慢慢的,他的眼里浮现了另一种神采,我看不明白,亦不想懂。

其实是征服的欲望,挑战和兴奋并存,男人的劣根性,但是他们却会异常兴奋。

心里空虚,急于用液体填满,我伸手去取酒瓶,却被挡了下来,那个眉眼清爽的男人,微微笑,“杜小姐,红酒后劲大,还是喝果汁吧。”

我怔住了,好久没有见到那种眼神,不对,我告诉自己,这样的眼神夜夜出现在我梦中,让我不得安生。

不受我诱惑的眼神,对我索然无味的眼神,明亮清澈,毫无杂念。

和韩晨阳的一模一样。

后来怎么收场的也不知道,我喝多了,宿醉让我头疼了一整天,第二天我去东大试讲的时候,如踩云端一般,但是想到我要留下来,一切变的清晰。

妈妈打电话骂我,激烈的言辞里面掩饰不了她的苍老和无奈,最后她只对我说,“佳佳,妈妈不想你怎么样,我只希望你有一份工作,找一个好男人嫁了,然后能够回到广州,陪陪我们,我们真的很孤单。”

我拿着聘书,感觉身体深处的疲惫,突然不想说话,只能在黑暗里聆听自己的呼吸声。

但是心里却有隐约回家的感觉,南京,好像是有前世的乡愁在那里,我喜欢这个古老的城市难以言喻,那种被岁月沉淀后沉静和忧郁。

可是我知道,因为那个男人在这里,我才能奋不顾身的留下。

而留下的理由,就是亲眼让自己死心。

只是没有想到那么快。

酒吧里沸腾的音乐混在着浓烈烟草味道,我抬起头看见那个女孩子在暗影中光洁的脸庞,她只是一个人静静的坐着,夜色中,那是一双明亮的水光潋滟的眼睛,透出一丝冷漠。

那个男人却失了冷静和傲气,大步上去抱住她,然后低下头,掏出纸巾,按在她的耳朵上,取下来的时候,点点血痕,在幽暗的灯光下那么刺眼。

她被他搂在怀里,抱出了酒吧,那双眸子空洞,无物。

我感觉自己似乎是在梦中,苦涩的酒精在身体里燃烧成一片火焰,痛苦并快乐着。

我闭上眼,深深的沉溺。

第二天去老校区,三月的天已经暖暖,课室有几盆茉莉盆栽开花,袅袅余香。

心情大好,准备去新街口购物,取了包下楼开车,还没有发动,却在停车场看到那辆熟悉的宾利欧陆GT缓缓的驶进。

我连大气都不敢出,只见车门打开,那个女孩子出来,韩晨阳站在她对面,她一仰头我就看见脖颈上的绯色,密密的浅浅点点,甚至还有散落的瘀青。

一下子就明白了昨晚之后他们的私密情事,女孩子乌黑的长发散落在韩晨阳的手间,落在他的臂弯上,他俯下身亲吻她,如视珍宝,但是他的温情和爱恋却被小心翼翼的隐藏,他不愿意在她面前显露半分真情。

他的爱,私密,隐忍,如履薄冰。

忽然就明白了,他的爱是掠夺,工于心计,世界上最聪明的猎人,等待最狡猾的狐狸。

而他确实要了那个女孩子,不管如何,得不到她的心也要留住她的人。

大胆危险,但是几乎稳操胜券。

我想,应该是他们尘埃落定的时候了,我也该走了。

开始在广州联系工作,也会频繁的飞来飞去,总是不敢面对现实。

妈妈让我去相亲,相了很多次,见到一个男人,他身上兼具知识和商业的气息,衣着讲究,海归很多年了,是有些西化的男子。

他工作很忙,深夜回去打国内长途,我总是睡意朦胧,没有耐性听他说话。

去过他家两次,父亲严厉,母亲和蔼,每次他都亲自下厨做饭给我吃,然后开车送我去机场,说“我等你回来”。

他的天性有脆弱而温情的成分,我终于停止与理想的抗争,开始对现实妥协。

最后一次见韩晨阳是在朋友的婚礼上。

那张熟悉的脸,我却觉得陌生,仿佛从来没有认识过一样,所有的温柔只为一个人展现,那个女孩子一颦一笑一回眸,仿佛丝线缠绕,层层绑缚他的心。

他终于有了报应,不是不报,只是时机未到。

婚礼结束后,我在新街口漫无边际的走,飘起了雪,天空渐渐变黑。

我仰起脸,我想,我会带着自己整夜的倾诉和眼泪,回到那个温暖的家乡,然后渐渐的在时光中淡忘,直到完全遗忘。

我感受过他的亲吻,缠绵,陌生,稍纵即逝。

带着微微的醉意,我赶上南京飞往广州的第一班机,雪刚停,飞机场刚刚开放。

回望一眼金陵城,我终于真正离开此地,长长久久的永不回来。

可是有生之年,我终于亲眼见到那一整夜的大雪,曾如何寂寞的涌动。

第二年三月,终于穿上了洁白的婚纱,只是在结婚那天下起了冰凉的细雨。

纷纷扬扬的,像流淌不尽的眼泪。

我穿着白色的高跟鞋下奔驰的时候,一脚踩进了水洼里,满地都是飘落粉白色的樱花花瓣。

我于是大笑,笑靥如花,最后泪流满面。

开到荼蘼花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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