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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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去饭馆坐镇,店里生意能比平时好上一倍,被那些臭男人看上两眼又如何?只要能赚银子,别说看两眼,就是有胆大的偷偷摸她小手,她也笑呵呵地跟人家打情骂俏。偷东西是罪,女人出门跟男人说话可不是罪,没人能奈何她!那些喜欢背地里指指点点的黄脸婆子们,还不是嫉妒她财貌双全?嫉妒她没有相公却有众多男人争相讨好?

  但她也不可能事事如意。

  譬如斜对面肉铺里的那个屠夫,也就是住在她隔壁的那个冷脸男人,便是水仙的眼中钉。

  她对宋陌,可以说是因爱生恨。

  对梅秀才,水仙是有点感激的,毕竟那个男人将她从泥坑里救了出来,给她名分给她富贵。她也想过跟他好好过日子,孝敬婆婆,做个令人羡慕的秀才娘子。可她跟梅秀才无缘,连真正的夫妻都没能做成,跟婆婆也没有缘,为了好好活着,她必须让自己留在梅家,必须跟婆婆作对。

  婆婆在时,她行事谨慎,坚决不给她休她的把柄。但她正是姑娘家最好的年纪,洞房时也尝到了些许欢好滋味儿,哪能不思春?待婆婆去后,没人能约束她了,水仙便想找个好男人招赘进来。当然,若是对方没有一大堆烂七八糟的亲戚,她也愿意带着嫁妆改嫁的,左右她已为夫君守了三年,符合本朝绝户之家寡妇得家产的法令。

  思春之际,水仙每次想到的都是隔壁的宋屠,宋陌。

  宋家世代都是屠户,闲时替人杀牛宰猪,平常以卖肉为生,自然攒下不菲家产。到了宋陌这一代,长辈均已辞世,家中只有他一人,这就符合了水仙嫁人的条件。

  最让水仙动心的,还是宋陌的相貌。

  其实宋陌习惯早出晚归,水仙在家里很少正面碰到他,偶尔站在院子里能听到隔壁打水洗漱磨刀劈柴等动静。真正见面,还是她第一次去自家饭馆,出门瞧见对面肉铺生意热闹非常,便倚门凝望。望着望着,买肉的众人散去,露出店主身影。

  与想象中的五大三粗满脸横肉不同,冷冷站在那里收拾案板的宋陌,简直就是天底下最好看的男人。

  怪不得去他那里买肉的多是媳妇姑娘们,甚至还有轿子停在铺前,里面坐着哪哪家的小姐。

  男人爱女人的颜色,却不知女人同样在乎男人相貌。

  望着宋陌的身影,水仙不由一阵脸红心跳。

  要是能嫁给宋陌,她愿意做个安分的好女人,相夫教子。

  她想方设法跟他偶遇,却只换来他冷眼相对,看得她遍体生寒,他则不发一言大步离去。

  她厚着脸皮请媒人探底,宋陌连门都没有让媒人进,媒人站在门口才说了来意,眼前的大门就被无情地关上了。

  水仙一番痴情空付,心中生恨,开始找宋陌的茬。

  两家都住在镇东,她是边上第二家,宋陌边上第一家,远处便是田地。梅家当初选这里是因为主街上的宅子买不起,宋家则是因为宰杀牲畜有点扰民,特意选了偏僻处。

  宋家后院有猪舍鸡舍,都是宋陌一人打理,那种东西,饿了便会发出声响。水仙就趁宋陌喂食时,捡起小石块扔过去,骂他扰邻。石块儿有没有砸中宋陌,水仙不知道,她只知道,如果说之前宋陌对她是跟其他人一样的冷漠,现在,他看她的眼神里就带了厌憎。

  宋陌无视她,水仙心里有怨,宋陌憎恶她,水仙莫名其妙就生出一种快感。

  就算是厌恶,她也要他眼里有她。

  家中常有媒婆登门,大多都是替有钱老爷少爷们来说项的,欲纳她为妾。水仙直接将人轰走,现在她有钱有权,为何放着好好的逍遥日子不过,还要去看旁家主母的脸色?

  也有单身的风流少爷来寻她,想跟她春风一度,说除了名分,什么都能给她。这种人,水仙既不答应也不拒绝,一心吊着对方,勾的对方心痒难耐,常去饭馆点菜不说,偶尔还送点小礼物什么的,金银首饰,绫罗绸缎,水仙来者不拒。

  有一次暴雨骤降,水仙没有带伞,唤来伙计吩咐他去买把。伙计刚刚应下,一位少爷笑着走了过来,说愿意送她回家。

  水仙正要拒绝,扭头时瞧见那边准备收摊回家的宋陌,想了想,同意了。

  到了家门口,她故意跟那少爷在门外嬉笑。宋陌走过来,水仙偷偷看他,发现他唇角抿的更紧。

  他心里,一定是在骂她不守妇道吧?

  一个古板的人,看到无耻之徒肯定会生气的。

  水仙便频频答应旁人送她回家,偶尔还会在院中置办酒席,故意欢声笑语。

  她只顾着气隔壁的男人,却忘了前来招惹她一个寡妇的男人,绝对不会是好男人。

  有个少爷醉酒,要强她。

  水仙其实也醉了,因为醉了,脑袋里有些糊涂。她本来也是不愿意的,但如果清醒着,她会游刃有余地对付这个男人,可她醉了。她觉得委屈,她生的这么好看,为什么旁的男人都喜欢他,宋陌就对她不屑一顾?

  她故意拼命挣扎,大声喊叫,想看看宋陌会不会过来救她。

  然后,她失望了,直到被愤怒的少爷一把推倒撞在墙上时,隔壁都没有开门声。

  宋陌,你真的好狠心……

  意识模糊前,望着逃离的男人身影,水仙想的依然是隔壁那个男人。

  头破血流,水仙昏死。

  请医治病,唐欢醒了。

  靠在床上,她摸摸头顶缠着的白纱,唇边漾开浅笑。

  不错,这个水仙,除了有些傻,其他的,她都很喜欢。

  宋陌,我又来了。你现在,在做什么?

  

☆、第32章 无情

  唐欢对自己的新身份很满意。

  有钱人啊!

  有丫鬟端茶倒水洗衣做饭,有私房金库绫罗首饰,还是个名声恶劣的小寡妇。如此,她不用像小尼姑那样忍气吞声累死累活,想要什么使唤两个丫鬟即可,也不用像善良村姑那样勾搭人还得先想好借口等待时机。顶着原有的坏寡妇名头,她终于可以活得潇洒恣意了。

  而且拜水仙所赐,宋陌已经认定她是个不守妇道的女人,那么她也不用再装好人,想怎么坏就怎么坏。

  坏女人难以俘获男人的心?

  当然不是。

  师父说,男人都是口是心非的,别听他们嘴上如何鄙夷不守妇道的坏女人,一旦有个坏女人私底下找上来,心甘情愿与他欢好,同时又保证绝不会有人知道此事,那么只要这个坏女人长得有几分姿色,再掌握几招风月手段,男人几乎没有能把持的住的。

  有时候男人不动手,不是不想,而是心中有太多顾虑。族人、前途、名声……不动手,是因为他们觉得为一个女人连累自己更重要的东西,不值得。

  作为一个坏女人,唐欢对自己的容貌手段颇有信心,而宋陌孑身一人,只要她背地里去勾他,他没有什么可顾虑的。之前水仙到底还是脸皮太嫩了,被宋陌冷了几眼便胆怯不敢上前,从而走上另一条蠢路。跟旁人打情骂俏?这招只适合对付喜欢自己的男人,而宋陌,明显是厌恶水仙的。

  哈哈,这回她偏要让他喜欢上一个他原本厌恶的坏女人!

  她在床上轻笑,外面忽传来吱嘎推门门响,随着一阵特意放轻的脚步声,一个青衫灰裤的壮实姑娘走了进来,正是贴身伺候水仙又随她出门的丫鬟汤圆。

  唐欢细细打量汤圆,暗道水仙着实会挑人。有这么个虎背熊腰的丫鬟陪着她,一来衬得她更好看了,二来那些男人们就是想动手动脚,只要水仙喊一声不愿,天生大力气的汤圆也能顶两个男人使,护牢主子。

  汤圆见夫人头裹纱布愣愣看着她,心中不由一阵后怕。

  那晚夫人宴请林少爷,照例不让人在旁边伺候。她在自己屋里待着,听到夫人喊救命,立即放下活计匆匆赶到院子,就见夫人倒在地上,林少爷正欲解她的衣裳。汤圆跟在夫人身边一年多了,知道夫人喜欢跟男人调笑,却从来没有真正让男人占到便宜过。眼下情形明显不对,她大步冲上去将林少爷拎起甩开。林沛之惊汤圆这一甩,酒醒了大半,就着廊下灯笼照亮,瞧见水仙额头流血,这才匆忙逃去。

  “夫人,你醒了啊,太好了!对了,你,你先躺下,郎中说你伤了头,暂且不好行动,你先歇着,我马上去请郎中过来帮你看看!”

  汤圆自小被爹娘卖人为奴,因为长得丑,干得从来都是最脏最累的活,只有这个主子把她提为贴身丫鬟,让她伺候上房。这样好的主子,汤圆自然盼着能长长久久服侍她。现在昏迷三日的夫人终于醒了,汤圆真心欢喜,先扶唐欢躺下,随后细声细语地道。

  是的,细声细语。与她魁梧的身材不同,汤圆声音温柔,心思也细密,把主子屋里屋外打理的井井有条。府中另一个丫鬟则完全沦为了粗使丫头,只能洗衣做饭,缝补东西,远远不如汤圆得主子信赖。

  因为有水仙的记忆,知道汤圆是个忠心的,唐欢看汤圆很顺眼,摇摇头道,“不用了,我现在脑袋一点都不疼了,就是肚子有点饿,现在是什么时候?”她想去看看宋陌。

  “夫人,还有一个时辰就吃午饭了,你……”

  “那你伺候我穿衣吧,咱们去饭馆瞧瞧,我睡了好几天了吧?也不知道饭馆生意怎样了。”唐欢重新坐起身,在汤圆再次劝阻之前指向衣柜,“去拿那件素白褙子,配水绿裙。”

  夫人向来主意大,说一不二,汤圆不好再劝,只好去拿衣裳。

  穿衣洗漱,唐欢坐到梳妆镜前,毫无意外,铜镜里现出的还是她本人的模样。

  唐欢摸摸脸颊,心中一阵庆幸。幸好师父保证过,说宋陌醒后不会记起梦中事,而梦里的宋陌也的确不记得上一场梦,否则就凭这张脸,宋陌都得恨死她吧?

  拒绝了汤圆的服侍,她自己梳妆打扮。

  额头缠着一圈白纱?没关系,都说要想俏一身孝,额头白纱配身上白衣,她看起来多像个刚刚死了相公的小寡妇啊,这模样出去,眼中稍微带点哀怨,不愁哪个男人不动心。当然了,宋陌是不包括在里面的,那天生就不是个正常的男人,也不知他以前发生过什么事,竟然如此轻视女色,非得她把他勾急了,才肯畜生一回。

  收拾妥当,唐欢拿起旁边的仕女团扇,一边起身一边轻轻在胸口轻轻扇着,媚眼看向汤圆:“怎么样?”

  “好,好看……”

  汤圆彻底傻眼,两个字都说的结结巴巴的。今天的夫人,脸还是那张脸,眉眼亦是原来模样,只是,只是看起来好像更,更媚人了。水眸潋滟似含春情,别说那些男人,就连她,都忍不住胸口狂跳。

  这世上怎会有这么好看的女人?

  汤圆眼里全是惊艳。

  唐欢满意地笑笑,“既然好看,那咱们走吧,晌午就在饭馆里用了。”

  主仆二人不紧不慢地出了门。

  正是阳春三月好时光。门前小河清澈见底,哗哗流淌,两岸爬满了迎春藤蔓,嫩黄小花星星点点。岸边梅花已谢,长出小小的青果,桃花含苞欲放,粉嫩喜人,更有垂柳依依,探入水中,随波荡漾。

  脚下是整块整块的青石板路,也不知铺陈了多少年头,被磨得很平。

  七桥镇,竟是个江南水乡。

  风光好,心情不由自主跟着好了起来。唐欢似游客那般新奇地打量周围景物,瞥见喜欢的自然会露出笑容。不用刻意去勾人,早有无数目光落在她身上。

  男人们皆是惊艳,女人们则是嫉妒怨恨,见自家男人看呆了,一边在心里骂小寡妇狐狸精,一边伸手去拧男人的耳朵,一阵鸡飞狗跳。

  拐上主街,远远可见自家饭馆上挂着的幡旗。

  唐欢却望向了斜对面的肉铺。

  街上人多,肉铺前又围满了买肉的妇人,根本看不见宋陌。

  唐欢先去了自家饭馆。

  当日水仙跟林沛之胡闹,半夜喊叫街坊都听到了,后来又请郎中登门,她病重的消息便迅速传了出去。饭馆伙计当然也听说了,眼看东家不在这几日生意少了一半,几个伙计都快急成了热锅上的蚂蚁。要是东家真死了,这饭馆就得归官府,到时候,他们还得重新找活干。饭馆生意好,东家给钱也大方,人又那么赏心悦目,这样好的差事,天底下只独此一份吧?

  所以唐欢归来,几个伙计高兴地都快哭了,纷纷上前讨好东家。

  唐欢最会跟男人打交道,把几个歪瓜裂枣打发掉,只喊长得还算清秀的年轻伙计在身边伺候。她特意坐在门口那张桌子旁,抬头就能瞧见那边肉铺的情景,嘴上问着伙计话,眼睛却瞄向那边。

  等肉铺前买肉的人渐渐少了,她打发走伙计,留汤圆守在饭馆里,慢慢朝肉铺走了过去。

  白衣绿裙勾勒出曼妙身姿,柳腰款摆透露出撩人风情。熙攘人群中,她就像是一朵会走的清新水仙,引人注目。

  她这一靠近,肉铺前的几个妇人情不自禁让开一条道。

  宋陌抬头时,便看见了隔壁那个寡妇。

  跟没看见一样,他把刚刚切好的五花肉递给一位大娘,收钱找钱,一句废话都没有。对于那些寒暄,全当没有听见。

  唐欢靠着铺面旁边的墙壁,一手抱胸,一手轻摇团扇,肆无忌惮地盯着宋陌。

  如果不是他身前摆着的各种猪肉实在太搞笑,见到这个宋陌,唐欢肯定会有点……怕的。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宋屠夫,跟宋陌真身几乎一模一样。白皙俊美的面容,拒人千里的清冷黑眸,看一眼,她便想起杀了她的那个男人。

  不过,越是这样,她收服他的渴望就越发强烈了。

  她看向还守在铺前的几个小姑娘,娇笑道:“几个小妹妹,看你们衣裳打扮,家里应该有丫鬟婆子伺候的,怎么买肉这种脏活还要你们亲自来呢?”

  都是十四五岁的姑娘,哪怕唐欢只是随便问了一句,她们也敏感地听出了她言外之意,脸蛋瞬间浮起羞涩红晕,纷纷拿眼睛瞥向宋陌,此中情意,欲语还休。

  唐欢笑得更灿烂,“哦,我明白了,原来你们是看上你们的宋大哥了,借买肉的当口多多亲近他呢。喂,宋陌,这么多小妹妹都喜欢你,你看中哪个没有?若是看中了,我给你们当红娘啊!”

  “梅夫人,你,你胡说什么!”

  不提宋陌,几个小姑娘哪里经得起这般当面调笑,顿时连肉也不买了,捂脸逃去。

  望着她们的背影,唐欢笑得十分开心。

  “你来做什么?”

  宋陌放下刚刚正要切的肉,擦擦手,冷声问道。他不介意少了几门生意,但这个女人,看样子似乎是要一直赖在这里了,他不得不问。

  唐欢斜眼看他,嗤道:“怎么,你连看我都不敢看吗?是不是心虚了?”

  宋陌皱眉,目光终于投向她,“心虚?”不看她,只是懒得看,他有什么不敢有什么心虚的?

  唐欢用扇子拍拍额头,“是啊,那晚我遭恶霸欺凌,连声向你求救,你都不理会。如今见我额头有伤,你不该心虚吗?你堂堂一个七尺男儿,竟然无视弱女遇难,你不觉得心里有愧吗?”

  说完了,她怒气冲冲的瞪着他,愤懑之际,眼底又有一丝哀怨。水仙看宋陌,向来都是这种眼神,唐欢不信宋陌看不出来水仙对他的喜欢。今日她想探究,宋陌对水仙到底有没有一点点感情,能让她利用。

  宋陌像看疯子一样看着那个女人。

  那个恶霸是她自己请进门的,她身边有壮实丫鬟,怎么可能会出事?谁知道她们当时是不是在玩什么花样?谁知道她额头的伤是不是装出来的?

  他不知道,他也不关心。

  只是他没想到这女人竟然厚脸皮的过来谴责他。

  他看着她,声音清冷:“就算你真的遇难,也是贱妇自作自受,咎由自取,与我何干?”

  

☆、第33章 挑衅

  贱妇?

  唐欢有点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宋陌会,会骂人?

  不提对锦枝千依百顺的宋二叔,就是跟她闹过别扭的守林人,最多也就打她屁股两下,从来没有骂过她的……

  看来屠夫对水仙的反感不是一点点啊!

  放下手中团扇,唐欢幽怨地望着那个目光鄙夷的男人,慢慢朝他走去,最后停在案板前,语气凄婉:“宋陌,你知道我喜欢你的,你不喜欢我也就罢了,何必这般伤人呢?我平日里所作所为是出格了些,可我一个寡妇,不抛头露面,如何养活自己?我自认没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怎么就是贱妇了?因为那些被我带回家的男人?宋陌,他们都是我用来气你的,就是想看看你会不会吃味儿,其实我只是跟他们喝了两杯酒,旁的什么都没做,你可别当真啊!哦,我知道了,你是看我跟别的男人走得太近,生气了,所以才骂我,是不是?你早说嘛,早说我就……”

  “滚,再在这里胡说八道,别怪我不客气。”

  宋陌真没料到这寡妇脸皮竟厚到了这种地步,听她不顾他的脸色还要喋喋不休,他大喝一声打断她,怒目相向。

  “你那么大嗓门做什么?”

  唐欢害怕地往后退了一步,嗔他一眼,随即将团扇换到左手挡住左侧,右手抬起碰到衣领,当着宋陌的面往旁边扯了扯,媚眼看他:“怎么个不客气法?宋陌,你这么有男子气概,真是,越来越让我喜欢了。只可惜现在光天化日的,街上耳目众多,咱们办事不方便。要不晚上你翻墙过来寻我,或者我过去找你,让你好好拿我出出气?放心,我这身子还是清白的,你亲自验货了,就知道水仙一直为你守身如玉呢!”

  手一扯,露出一片雪白肌肤,因为有团扇的遮掩,再加上她站的巧,除了对面的男人,没人能瞧见她脖颈处的风光。

  宋陌早在她扯住衣领时便侧转过身,敛眸,声音越发冷:“你还有没有……”

  唐欢笑着上前,歪头看他,“羞耻心吗?当然没有啊,你这么冷,我要是脸皮不厚点,怎么追你啊?不过宋陌你放心,这种坏,我只对你一人使的。怎么样,晚上我去找你?”说着,伸出团扇想去碰他的胳膊。

  “滚!”

  宋陌一把夺过那团扇往外狠狠掷去,看她的目光宛如刀子一样,仿佛她再敢啰嗦下去,他会拿刀砍了她。

  他这么一吼,整条街好像都静了下来。

  早在唐欢过来找宋陌时,周围便有不少人留意这边了,现在看宋屠冷着脸跟小寡妇吵了起来,俱都精神一震,走路的停下脚步,卖东西的忘了称量,买东西的也不急着催促,全都兴奋地盯着两人。一个是镇里最骚的俏婆娘,一个是冷脸冷情的屠夫,也不知两人为啥吵架?

  这要是别的女人,当众被扔了东西,早羞愤欲哭了,可唐欢脸都不红一下,走到街上捡起团扇,吹了土,随后一手掐腰一手摇着扇子,就那样直接站在街上骂了起来,“宋陌你这人也太不讲道理了!咱们好歹也是邻居,那晚我被人欺负,多亏你隔墙一吼才把他吓跑,水仙心里真是感激你!只是前几天一直昏迷不醒,没法登门道谢。今儿个我好不容易从鬼门关回来了,别的什么都没干,特意赶过来先向你道谢。你看我这头上还系着白纱呢,就凭这份心意,你也不能这般对我啊!现在当着大家的面,我明明白白告诉你,你让我陪你睡一晚,那是不可能的,我得替我相公守寡呢,不过亲你一下我倒是不介意,怎么样?”

  此言一出,众皆哗然,纷纷嘀咕起来,指指点点。

  唐欢得意地摇着扇子,挑衅地望向宋陌。

  宋陌皱眉,看着那个嚣张的女人,眼底浮现疑惑。以前寡妇也拦过他,被他瞪一眼寡妇就受不住了,后来再挑衅,也就是隔着墙壁扔石块儿捣乱,他不想跟一个寡妇闹起来,才没有教训她。可是,她今日怎么突然就这么……不要脸了?

  “随你怎么说。”

  面对众人的猜忌鄙夷,宋陌并不愿做解释,跟一个泼妇骂街对峙,他不屑于做,转身,继续做自己的事。

  唐欢动作顿了一下。

  骂街的不怕对手回骂,对方骂,她就用更大的嗓门骂回去,将对手彻底打败。但就是最怕遇到宋陌这种,他要是红着脸支支吾吾说不出话,那也说明他心虚,可他这样面色不改,半句解释都没有,完全把她当成乱咬人的疯狗似的,倒让人怀疑是她在胡说。

  她又朝铺门走了过去,很是埋怨地道:“行了行了,每次说不过人家你就做出这副样子。算了,先不说那个,宋陌,给我切两斤排骨,我头疼,得炖点汤补补。”

  宋陌一直背对着她,听到这话,他放下手中活计,拿起一把早上刚刚磨好的砍骨刀,转身,慢慢走向案板。

  “喂,你们看宋屠那眼神,该不会是想砍小寡妇吧?”

  “不能吧,就算小寡妇胡说八道,也不至于砍人啊?咱们,要不要上前劝劝?闹出人命可不好?”

  “闭嘴吧,人家小两口打情骂俏,跟你老头子有什么关系,去,闲着没事就把里面桌子再擦一遍!”后者的媳妇怒气冲冲走出来,连推带搡把自家爷们赶回铺子,临进门前,老板娘狠狠朝唐欢的身影瞪了一眼,心想狐狸精被人砍死才好,省着出来勾男人的魂。

  唐欢倒不信宋陌会冲动到砍她的地步,就像没瞧见他凶巴巴的眼神似的,她低头,捏着手指头翻了翻案板上的排骨,最后指着一处道:“就要这里吧,你给我切小点。”

  话音刚落,那把刀直接朝她手落了下来。

  唐欢眼睛微眯,手却抖都没抖,依然稳稳地停在那儿,声音低柔暧昧:“宋陌,你要是真砍了我的手,以后咱们做事会少很多乐趣的。”

  她低低说完的时候,那刀子已经在她手背上方停了好一会儿了,锋利刀刃距离细腻肌肤一指不到。

  唐欢媚笑,“瞧,我就知道你舍不得,宋陌,今晚……”

  “手拿开。”宋陌头也不抬,冷声道。

  这回唐欢见好就收,痛快地收回手,扭头,朝围观路人抛了个得意的媚眼,十分张狂。

  宋陌不看她,手起刀落,利落切好排骨,刚好两斤不多不少。包好后,他将油纸包放在案板上,“两钱银子。”

  “两钱?”唐欢瞪大眼睛,“宋陌,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这里排骨卖多少钱,怎么给旁人就是三十文,到我这里变成一钱一斤了?”

  宋陌拿布擦手,“买就拿走,不买就滚。”清俊脸庞半点表情都没有。

  唐欢却捂着肚子大笑起来,“哈哈,宋陌,你,你不愧是个杀猪卖肉的,果然,果然会做生意!好,我买,两钱就两钱,只要你高兴,别说两钱,二两我都舍得。”生气不打她,却会拿排骨占她便宜的屠夫,怎么就这么逗人呢!

  在众人异样的目光中,唐欢掏出一块儿碎银扔到案板上,趁宋陌去拿时,她飞快摸了他手一下,“宋陌,你这样,我真是越来越喜欢你了,喜欢到,不嫌弃你手上的猪肉味儿!”说完,在他真的砍人之前,拎起排骨迅速离去。

  宋陌半点反应都没有,擦擦手,抬眼扫向众人:“你们想买什么?”

  众人愣住,随即你推我搡,一哄而散。

  谁是来买肉的?人家是来看热闹的!

  待人群散去,宋陌忍不住朝那边饭馆望了一眼,眉头微皱。

  这样不顾脸面又不怕死的女人,若是再来纠缠,他该怎么做?真按住她暴打一顿?

  那边唐欢满脸笑容地回了饭馆,汤圆还是一阵后怕:“夫人你怎么就那么大胆呢,这要是宋屠真狠心……”

  “没事没事,我这不是好好的嘛。行了,快让厨房送饭菜过来,再不吃饭,我就饿死了。”唐欢依旧坐在靠近门口的那个桌子旁,摆手催促道。她留汤圆是为了让她替她办事的,可不是听她管教的。

  等汤圆走后,唐欢吩咐一个伙计,“以后这个位置专门给我留着,让客人们坐到别的地方去。”

  伙计很为难:“东家,那,那要是旁的桌子都满了怎么办?”听说过大酒楼占雅间的,哪有小饭馆占桌子的,还是东家自己占?还想不想做生意啊!

  唐欢瞪他:“我说给我留着就给我留着,就算影响生意那也是我少赚钱,你瞎操什么心?”

  伙计很委屈:“我这不是替东家……”

  唐欢摆手赶人:“去,赶紧忙你的去,别在我眼前晃悠。”言罢朝宋陌那边看去,正好瞧见宋陌朝这边望了过来,唐欢马上回他一个热情灿烂的笑容,还朝他摆手,示意他过来一起吃饭,可惜她手刚举起来,宋陌已经走了进去。

  唐欢顺势改成了单手托腮,唇角依然带笑,目光悠悠一转,正要收回来,却落在门口一个蓝袍男子身上,顿住。

  林沛之幽幽望着她,满脸黯然神伤:“原来水仙喜欢那个屠夫啊,宁可不做生意也要遥遥相望。”

  说着,不待唐欢说话,他径直走了进来,在唐欢右侧坐下,看着唐欢额头的白纱,心疼又哀怨:“那晚我醉酒糊涂,伤到了你,这几日一直心中有愧,想去看你,又怕惹你生气。今日实在忍不住了,过来试试运气,看能不能遇见你,谁想我的水仙这么快就喜欢上了他人?”

  男人面容白皙俊朗,一双桃花眼风流多情,情话从他口中说出来,哪怕再假,只要望着他的眼睛,多半都能被吸进去,深陷不拔。

  是个好货色啊!

  唐欢倒是真心佩服水仙了,眼前放着这么好的一个男人不要,竟对宋陌那个冰块儿死心塌地!

  感情果然是无法理解的东西……

  轻笑一声,唐欢挑眉看他:“瞧瞧,林少爷这话说的真好听,只是,如果我当晚命薄直接死了,林少爷会怎样呢?”

  林沛之深情凝望她:“若是水仙真因我而死,那我定当追随你,跟你做一对儿阴间鸳鸯。”

  真会说话啊……

  唐欢笑着抬起手,轻轻抚摸他脸庞,手指滑到他眼角,惋惜道:“你这双眼睛生的真好看,可惜再好看,我也不会信你的。林少爷,你还是省省吧,我现在只喜欢宋陌,对你没兴趣。”

  林沛之握住她手,暧昧揉捏,“可我更喜欢你了,怎么办?”

  

  

☆、第34章 亵裤

  在追求水仙的众男里面,林沛之无疑是最出色的。

  论身份,他是府城官员家的少爷,现在是奉父命回老家修葺祖宅来了。论容貌,偌大的七桥镇,除了一个冷屠夫,恐怕没有人比得过他。宋陌好看是好看,平时却总是一身粗布衣裳,难免少了几分气度,林沛之则锦衣华服,风流倜傥。初来乍到,他又有意招蜂引蝶,很快便抢走了许多姑娘的心。

  可林沛之什么样的闺秀没见过?

  与那些明面上故作端庄实则早已芳心暗许的小姐们相比,他更喜欢水仙这样的。像是带刺的蔷薇,娇艳艳开在墙头诱惑着你,当你靠近,她又拿一身小刺刺你,轻易不让你近身。

  那晚林沛之确是多饮了几杯,但他并没有醉,而是故意灌水仙喝酒,然后借醉酒的幌子打算抱得美人共赴**。在林沛之看来,水仙一个寡妇邀他进门,这已经是一种暗示了,所以,当水仙突然拼命挣扎反抗时,他生出一种被玩弄的气恼愤怒,觉得这女人不解风情,便想强要她一次后彻底甩开……

  后来变故陡生,他不得不败兴而归。

  其实在情-事上,林沛之喜欢你情我愿,并不愿意强迫女人。起初水仙欲拒还迎,他乐得与她眉目传情,享受女人特有的风情,之后水仙意外反抗,林沛之对她的兴致大不如前,听说她受伤,他根本没往心里去。今日出来办事,碰巧撞见水仙跟屠夫吵闹的一幕。林沛之站在人群后,远远瞧着,不知怎么回事,总觉得这个水仙比以前的更泼辣更大胆,更勾人了。

  他也更想要她。

  他用那双很少有女人能拒绝的桃花眼望着她,放柔了声音,似情人在耳边呢喃:“水仙,那晚我太性急了,又醉了酒……好吧,我不求你马上原谅我,只求你再给我一次机会,让我好好跟你赔罪,行吗?”

  她的手细嫩小巧,林沛之瞅瞅门外,将她的手放下搁在他左手心里。在桌子的遮掩下,他右手覆上去,轻轻抚弄,或是指腹轻撩,或是指尖滑绕。

  唐欢斜倚着墙壁,美眸微眯,无声地看着这个男人小意讨好自己。

  不得不说,林沛之伺候人的本事不错,手上传来的痒,让她半个身子都快酥了,连带腿间都有了湿意。

  师父说,欢好是种本能,就跟饿了想吃饭一样,不管有没有感情,只要舒服了,身体会主动回应。就好比如果她把现在的宋陌绑起来,他再厌恶她,她也能让小宋陌立起来。不光男人,女人也是同样的道理,哪怕是个丑陋无比的乞丐,只要他手段好,照样能让千金小姐生出**。

  唐欢还没有好好享受过。

  若这不是梦,她现在便会带林沛之回房间闹一场。毕竟,这是个好货色,或许他容貌比宋陌差一些,但他的技巧,足以让他与宋陌不相上下。说到底,采花采花,过程中的享受最重要不是?脸蛋再好,都不如……

  林沛之一直望着唐欢,见她红唇轻启,似是要哼上两声,心中一荡,手不由地往上摸去,探到她袖子里,握住她细滑手腕。

  唐欢拿扇子拍他胳膊,轻声嗔他:“在外面呢!”顺势收回手,斜眼瞥向肉铺那边,却见肉铺前又围了几个妇人,宋陌正忙活招呼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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