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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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胡乱扫了一眼室内后,就把模具连着袋子一起放在靠墙的地毯上,那东西摆在台面上不太合适,油汪汪的。

直起腰来时,看见沈均诚端着一杯茶水向她走过来,她受宠若惊地接了,连声道谢。

沈均诚睨她一眼,没理会她的客套,只是淡淡哼了一声。

办公室的门是自动闭合式的,此时早已牢牢关上,诺大的空间里,只有背倚在办公桌前喝咖啡的沈均诚和同样端着咖啡杯,却手足无措的韩晓颖。

如果体内的声音可以放大的话,晓颖相信,她的心一定擂得比战鼓还响。

沉默让温热的空气张力四溢,仿佛整个空间里都充满了浓烈的汽油,只消丁点儿火星,就能把一切点燃。

还是沈均诚率先开口,打破了这令人窒闷的场景,“你怎么会在上中班?”

他一说话,晓颖霎时觉得能缓过点儿气来了,“蒋经理最近做的调整,说是让我们在不同的岗位上都能锻炼一下。”

“蒋经理?”沈均诚沉吟着思索,“你是说蒋方?”

“嗯。”

沈均诚皱了下眉,“他回到仓库就在折腾这些东西?”

晓颖不吭声了,她一向明白在领导面前要谨言慎行的道理。

沈均诚对她的沉默没有在意,他对蒋方并无兴趣,很快转了个话题又问道:“你来南翔几年了?”

他说话的时候,始终是侧身对着晓颖的,她能看到他眉目疏朗的五官上挂着极淡的一点表情,至于那是什么,她不太懂。

“两年多吧。”确切地说,是两年零三个月。

“韩晓颖,”他忽然极清晰地唤了她一声,这既陌生且熟悉的声音让晓颖的心不自禁颤抖了一下。

沈均诚缓缓地转过头来,直接撞上她一直在悄然注视自己的目光,“你真的已经不记得我了?”

他望着她的眼神如此清晰,又是如此梦幻,让晓颖不敢迎视,她垂下头,盯住自己杯中的咖啡,那一团黄黄的混沌水面上,照不出任何昔日的影子。

可她知道,她没有忘记,这么多年,或许从来没有忘记过。

良久,她抬起头来,重新看向沈均诚,他还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那眼神,说不清是期待,亦或是失落。

晓颖有两种选择,她可以大方承认她一早就认出了他,不过那样无疑是在向沈均诚表明,之前她对他的漠视都是装的;当然,她也可以继续装失忆,把过去从两人之间摘得一干二净,只是,这实在有点困难,她明白自己根本做不到。

所以,她最终选择抛掉所有伪装,微微笑了一下,胸口竟然莫名得有点痛,“我没想到会在这儿遇见你,沈均诚。”

他们终于又象过去那样全须全尾地称呼起对方的姓名来,这认真的叫法仿佛有一股魔力,能够让他们坐上时光机,一起穿梭回久远的纯真年代。

沈均诚猝然调开视线,扯了下嘴角,恍如一个笑容,却淡得捕捉不到,“这个城市太小了。”

的确太小。

八年前,他与她相遇,八年后,他回来,却在这里与她重逢。

晓颖抿了抿唇问他,“国外怎么样?”

沈均诚啜一口咖啡,耸肩道:“还不错。”

晓颖一笑,“看来是个不错的选择,我那时候就说,你应该出去瞧瞧。”

她遇见他的时候,他正在为是在国内读书还是出国留学而烦恼。

“是么?”沈均诚又是淡淡地哼了一声,杯子在掌心里转了两圈,他忍不住再次把视线投向晓颖,“我这次…是跟女朋友一起回来的。”

晓颖感觉到他眼神里隐藏着什么东西,凛冽地、悄悄地窥视着自己。

他想看到什么?她在心里失笑,脸上的笑容却越发浓郁,“恭喜。”

“你呢?你怎么样?不会还是一个人吧?”沈均诚把杯子搁下,两手反撑在身后的台面上。

“还在找。”她如实地回答,面庞上笑容不减。

他的一股子气仿佛瞬间泄掉,仰起脸望了眼天花板,再回首时脸上的装模作样一扫而光。

“韩晓颖,上次见到你时,我以为你变了,现在才发现,你其实一点儿也没变。”

晓颖含着笑的星眸渐渐朦胧起来。

她果真一点儿也没变吗?只有她自己清楚——这是不可能的。

一个人的改变是一件谁也无法掌控的事,有时候,也许需要花上一生的时间,而有时,仅需短短的一瞬,因为遇到了某件事,或者某个人。

第11章 第三章(1)

八年前,韩晓颖16岁,是她寄居在叔叔家的第七个年头。

七年的时光,足够让父母离世的伤痛结成疤,埋藏在心里,只要不去动,就不会觉得疼。

除了喜欢看书,晓颖没什么别的爱好。对于书,她又觉得是越深奥的越好,她习惯于让自己沉浸到某个和现实没有任何关系的意境中去,思考那里面的每一句桀骜难懂的话,仿佛她就是为了破解那些密码而生。

当然,以她那点浅薄的学识和阅历,并不能真的读懂书里的文字,但对于当时的她而言,能够有那么一段时光,忘却周遭实际的烦恼,也是一种不错的享受。

叔叔曾经在中学教过几年语文,后来因为婶婶不满家里简陋的条件,逼着他硬是投笔从了商,即便如此,也不能改变叔叔是半个知识分子的实质——家里那个双排的书柜就是明证,上面摆了很多世界名著和深奥的经史哲类书籍。

经商后的叔叔没有时间也没有心思再静下心来读书,很多书籍都蒙了尘,直到晓颖来后,她对他的书架一见钟情,叔叔见她爱读书,自然很高兴,索性把打理书架的事都推给了晓颖。

每当心绪难安时,晓颖就会悄悄溜到书架面前与书为伴。

望着那一排排安静杵立的书本,她总能感到一股来自心底的宁静,觉得自己在这世上并不是最孤独的,她躁动的情绪也会得到不少缓解。

如果让她选择,她愿意就当一本书,永远呆在角落里,什么也不用思考,只需等人来读,即使是等上一万年,于书而言,也不过是须臾一回头的功夫。

暑假里,晓宇会有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去远在北方的外婆家度假,刘娟问她要不要和晓宇一起去,她不假思索地拒绝了。

少女时期的韩晓颖生性腼腆内向,不喜欢与陌生人多接触,在学校时,仅跟同桌江桐菲比较聊得来,但现在是暑假,她和她唯一的好朋友也没什么来往。

她讨厌去陌生的地方应酬陌生的长辈,而且时间还那么长。

刘娟也没勉强她,况且,她母亲也未见得会真心喜欢这个总是沉默寡言的小女生。

晓宇私下里向姐姐诉苦,“其实我也不想去,外婆到现在还把我当很小很小的那种小屁孩,我吃饭稍微慢一点儿她都恨不得喂我。”

晓宇从小做事就拖拖拉拉,有点女孩腔。晓颖记得她被叔叔第一次正式领进家门时,甚少谋面的晓宇正举着一把玩具枪独自在沙发上玩。叔叔让他叫姐姐他也不叫,一双与晓颖极为相像的大眼睛里充满了城市孩子特有的警觉和灵敏,忽闪忽闪盯着她看,隔一会儿,就抬起腋下夹着的机关枪,偷偷地朝晓颖的方向扫射一下,然后用很低的声音嘟哝一句,“打坏蛋。”

他觉得眼前的陌生姐姐虽然长得很好看,可她眼里有种他完全不懂的东西,那种东西在与他同龄的小孩子眼中是没有的,甚至也从未出现在过搬家以前对门那个和蔼亲切的姐姐的眸中。

他还太小,不知道这个忽然被领进家门的即将要和自己在同一屋檐下生活的姐姐曾经经历过怎样翻天覆地的变故。

在晓颖专一的注视下,恐惧渐渐从晓宇的心中如藤蔓般爬起,当最终漫延到他眼里时,他开始策划逃跑了。

可是他的逃跑一点儿也不顺利,整个人没能在沙发上站稳就吧唧一下摔了下来,以一个狗吃屎的姿态狼狈地趴在晓颖的脚下,然后一脸恐慌地向上望去。

晓颖忽然咯咯笑了起来,这是自从父亲出事以来她发出的第一次如此畅快的笑,她本来以为自己早已失去了笑的功能,没想到还是会。

等两人长大后,晓颖某次忽然提到这件往事,晓宇听完很震惊,并矢口否认,他是一点儿也不记得了。

但他记得晓颖儿时的笑声,因为那时候她笑的次数太少,可是声音很动听,象被微风吹拂后震颤的风铃。

刘娟不放心晓颖一个人在家,刚好她所在的疗养院里有个老人前不久回去休养了。

那老人年纪大了,脑子时清醒时糊涂,平时生活很寂寞,小辈又都忙着自己的事,无暇整天陪伴老人,于是老人的女儿便找院里的人询问,希望能找个人每天过去陪她说会儿话,时间不长,一个下午而已,但要求最好是年纪轻点儿的女孩子,刘娟一听就把晓颖推荐了过去。

她回来对丈夫韩振声一说,立刻引起他激烈的反对,“晓颖不喜欢跟外人多接触,你这样把她推出去,会让她紧张。”

刘娟争辩道:“我也是为她好,她老是这样窝在家里不声不响,时间长了会自闭的。”

“你让她去和一个患痴呆症的老人在一起就是为她好?亏你想得出来!万一晓颖被吓着了怎么办?我看你不是为晓颖好,是看上人家给的那点儿钱了吧!”

“你说什么?”刘娟当场就怒了,“你说我贪钱?我贪钱当初能嫁给你这个穷瘪三?这么多年,我在你们韩家做牛做马,我落着什么好了,你做了几年生意,你给我赚得金山银山了没有?我给你出的那些主意你一样也不肯听,如果你早些听了,至于到现在还跟人屁股后面练摊么…”

叔叔和婶婶就像一对天生的辩论家,无论为什么事都能争论上半天,而且瞬息之间话题就能被扯到生意上去。晓颖来的第一年,他们在她面前还能尽量维持风度,时间一长,就无所顾忌了,什么陈年老账都翻出来,简直是不争个你死我活不会罢手似的。

最后还是晓颖出面阻止了这场争论,她对韩振声说:“叔,就让我去吧。”

韩振声以为她怕刘娟,手往空中有力地一劈,“晓颖你别怕,有我在呢,谁也勉强不了你!”

“谁勉强她了?”刘娟好不容易平息下去的怒火顿时又被激了出来,“我这不也是在征求她意见么,是她自己愿意的!”

“嗯,我愿意。”晓颖重重点了点头,“叔,婶婶,我…不想老呆在家里,一个人挺闷的。”

晓颖表示愿意,韩振声也没辙了,挠了挠头皮提醒她,“可,可那老太太不正常…”

晓颖不在乎地笑笑,“没关系。”

刘娟喜出望外地松了口气,这机会是她好不容易才搞到手的,万一晓颖说不去,她不是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

刘娟赶忙宽慰晓颖道:“是啊!老太太没什么毛病,严格来说,还不能算老年痴呆症,就是有时候有点儿糊涂而已,但她不会伤害人的。”

第12章 第三章(2)

到了约定的日子,晓颖随刘娟去了要看护的吴老太家中。

吴老太独自住在一栋面积宽敞的旧式楼房内,上下两层,独门独栋,但房屋确实很陈旧了,踩在木地板上,会发出吱嘎吱嘎的响声,叫人着实有些担惊受怕。

据说吴老太四十岁出头就守了寡,为了不让子女受委屈,坚持不再嫁,含辛茹苦把膝下的三儿两女拉扯长大。总算一番辛苦没白费,如今子女们皆已成家立业,且个个表现不俗:长子在政府做着不小的官职,次子和幼子经商,均干得风生水起;两个女儿也都嫁得挺如意,只可惜老太福薄,步入老年后数病缠身,她不愿意拖累子女,所以尽管儿子女儿都愿意与她同住,以照顾她的饮食起居,她却仍然固执地留守在老宅内。

她对子女称辨,落叶归根,这样是最令她心安的方式。

接待刘娟和晓颖的是吴老太的小女儿赵太太,吴老太在疗养院的时候,她去得最勤快,与刘娟早已熟络,对这个细心热情的中年女护士颇为信任。赵太太的丈夫也在公职部门当头儿,对工商个体行业有不小的影响力,刘娟之所以巴结她,还真不是为了那几个看护的钱,却是冲着后面这一点来的。当然,她很聪明,在跟赵太太交往的过程中丝毫没有提过家里的任何难处。

赵太太见到晓颖,才瞅了一眼就又是惊讶又是高兴地赞叹起来,“刘护士,你家这个毛丫头长得真不错啊!瞧这小脸蛋,清清爽爽的,我们老太太见了一定喜欢。”

紧接着,她又跟晓颖聊了几句家常,晓颖心里紧张,面上却没敢流露出来,彬彬有礼地把该答的话都答了,她不想给婶婶丢人。

赵太太见她人虽漂亮,却丝毫没有轻浮的言行,说话慢声细语,于是越发喜欢她起来,亲自拉着晓颖的手去见吴老太。

吴老太坐在院子里的一棵老槐树下,一个穿着花色薄杉的中年妇女伴在她身边。夏天的烈日被巨大的树荫遮了个严实,槐树下铺着平整的青砖,那是一方与酷暑没有关系的夏季绿洲,而坐在藤椅里的吴老太,身材干瘦,却是这片清凉世界的主人。

这些是晓颖对吴老太一开始的全部印象。

赵太太走近她母亲,俯首靠在她耳朵边耳语了几句,又拿手指指晓颖,声音稍微大了些儿,“妈,以后晓颖会常来陪您,您高不高兴?”

吴老太瞅了眼晓颖,不摇头,也不点头,脸上却始终笑眯眯的。

赵太太走过来,笑着对晓颖道:“奶奶喜欢你呢!以后你就叫她奶奶吧。”

晓颖的作息再次规律起来,每天吃过午饭,她就在小区外的车站乘坐直达青山路的公交车,去吴奶奶家“上班。”

除了她,吴奶奶身边另有一个贴身护理,就是晓颖那天见到的在槐树下陪着她的中年妇女,姓王,晓颖便叫她王阿姨。

王阿姨的职责是定点给吴奶奶做饭、喂药以及料理卫生。晓颖一到,她就可以轻松许多,反正下午吴奶奶没什么药要吃。

赵太太并没说过,晓颖来吴家的这段时间王阿姨可以离开,不过王阿姨的家就在这附近,下午晓颖陪这吴奶奶时,她总忍不住抽空回家做掉点儿家务,晓颖对她的事从来不过问,一来二去,也就约定俗成了。

刘娟之前就嘱咐过晓颖照顾吴奶奶需要注意什么,其实也很简单,不要让她磕着碰着就行,万一出什么状况,及时打电话给赵太太,当然,火器之类的危险物品绝对不能放置于吴奶奶见得着的范围。

正如刘娟所言,吴奶奶是个没有危害的病人,她的院子里有一块花坛,里面种植了不少花草。她清醒的时候,喜欢边摆弄花草,边和晓颖聊上几句,但是话不多,晓颖直觉她是个外表和善但内心坚强的老人;她犯糊涂的时候,外人乍然之间是看不出来,因为她从不乱跑乱闹,总是静静地坐在藤椅里,眼神迷茫地盯住某处,象陷入了沉思,晓颖为她端茶过去,她浑然无觉,对她说话,她也毫无反应。渐渐地,晓颖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吴奶奶犯病几乎没什么规律,有时候,晓颖刚到吴家,吴奶奶还没从迷糊中清醒过来,王阿姨不放心,便会多留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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