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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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李明义一向都看不上他这表弟,就冲他发迹之后娶小老婆气死发妻这事儿,李明义也不想与他有任何瓜葛。

“既然这么多年没联系了……金表叔上咱们家来做什么?”

别说李明义了,她李晓香对这位表叔也不待见。

“……因为你的表哥金璧十六了……”

“十六就十六了……关我们家什么事儿?”

王氏看着李晓香,眼睛里带着暗示的意味,而李晓香只是睁大了眼睛,完全看不懂王氏眼底的意思。

直到李宿宸敲了敲门,抱着胳膊走了进来,“金表叔觉得十六岁该定亲了。”

“哦。”李晓香点了点头,想起这位表叔好似没什么文化,“他来找爹给他写媒书聘文?”

王氏憋了口气,李宿宸的笑容里带着几分蔫坏的意味,“咱们金表叔是想与我们亲上加亲!”

李晓香傻了。

“亲上加亲”四个字无异于五雷轰顶。

她傻傻指了指自己,瞪大了眼睛看着李宿宸,“不……不是……我吧?”

“除了你还有谁?娘还给我生了别的妹妹吗?”

李晓香冲到门口,打开门缝看向金三顺,越看手抖得越厉害。

他戴着一顶掌柜的帽子,脖子上挂着手指粗的金链子,额头上油光发亮,鼻子下还长着一颗大肉痣。口沫横飞不说,言谈间讲的都是他们家如何有钱,在都城中置了多少家产,他的米店如何日进斗金,他的两个小老婆如何穿金戴银,整日里如何清闲逍遥。

李晓香若是嫁到他们家,就是做少奶奶的命,只要给他生几个胖孙子,以后他所有的家产都是李晓香和她儿子的。

呸——姑奶奶才十三呢!生!生!生!生你妹啊!母猪下崽呢!

李晓香凉飕飕地转过身来,看向王氏,“娘……你们该不会应允了吧?”

“为娘自然是不同意的。可你表叔也不知道从哪里得来你的生辰八字,说你的八字与金璧的就是金玉良缘天作之合,你旺他金家的运势,而金璧能保你一生富贵……你爹是好说歹说,你表叔都听不进去……”

“不是吧……我们家有什么好的?”

一穷二白,而且她李晓香既不温柔体贴也不孝顺持家,绣花织布什么的就更不成了!根本不符合这里的择偶标准啊!

“你金表叔从小就被咱们爹压了一头,如今成了有钱人,恨不能向整个都城炫耀他金家过得比李家好。而且再有钱,总有人说他胸无点墨满肚肥油。他就想娶个读书人家的女儿做儿媳妇。可都城里的书香门第眼光高着呢。听说了他以小妾逼死发妻的恶行,谁能不顾家声将女儿到金家?他找来找去,就把主意打到咱们家了。”

李宿宸简简单单就点破了金三顺的心思。

李晓香傻了。她一直都觉得什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包办婚姻之类的很麻烦。

但再麻烦她不是才十三吗?总觉着离她还远着呢?这怎么冷不丁的就敲她脑门上了?

她不嫁!说什么也不嫁!

要真逼着她嫁给那金三顺做儿媳妇,她就卷了这些日子她赚来的钱离家出走!

就在这个时候,金三顺的声音传了过来,“我刚看见晓香回来了!怎么也不让表叔见见呢?表叔上回见你,你才三岁呢!”

哈!也就是说你老人家十年都没来自己表哥家串串门子了,现在也好意思来?

李宿宸看好戏一般抱着胳膊,扬了扬下巴,“你未来的公公喊你出去呢!”

“你说什么?吃香灰吧你!”李晓香狠狠瞪了李宿宸一眼,说什么也不肯出去。

王氏叹了口气道:“论辈分,他是你表叔。你还是得出去同他问个好的。”

李晓香可怜巴巴看着王氏,王氏轻轻推了她一下,“去吧。你放心,反正无论如何为娘是不会同意这门亲事的。”

得了王氏这句话,李晓香也安心许多。不就是个金三顺吗!

李晓香退了门,落落大方走了出来,在金三顺面前行了个礼,“表叔好。”

多余的话一个字儿不说。

金三顺细细打量起李晓香。此时的李晓香只穿了件青灰色外衫,配的是灰色的罗裙,头发也是简单地扎在脑后。

“哟,别看这从上到下都没什么颜色,还是掩不住我表侄女这一身书卷气质!”

李晓香囧了。

“没什么颜色”的意思不外乎是说李明义没钱,所以女儿打扮不起来。至于书卷气质,李晓香差点没仰天大笑了。

李明义沉着脸,没说话。

金三顺开始问话了:“嫂子的女红那是一等一的好,想必晓香你也是心灵手巧吧?”

李晓香在心里乐了,谢谢表叔你问对了问题。

“不会。”

“不会?唉,我说表兄啊,你们这些读书人就是太谦虚了。会的也说自己不会,做得好的说自己做得一般。这下好了,把女儿也教成这样了。”

李明义叹了口气,十足十地认真道:“她是真没好好学女红。别说鸳鸯牡丹的,她能绣出朵喇叭花来,我李明义都要烧高香了。”

李晓香还是第一次觉得她老爹说话真叫给力呀!

金三顺愣了愣,随即又笑了,“唉,不懂女红就不懂了吧!这谁家娶了媳妇还得要媳妇在家里纺布绣花的,又不是揭不开锅。”

这句话可是狠狠打了李明义一耳光啊!李明义执着茶杯的手指顿了顿。

要知道王氏可就是接了绣活补贴家用呢。

“我知道了。晓香平日里不学女红,学的应当都是琴棋书画吧!别看年纪小,铁定是个小才女了!”

李晓香哽了一下。若是上一世,她能考上大学还能勉强说是才女。可这一世吧,呵呵……

她只是在心里呵呵,但已经有人不给情面地笑出声了。

“她?小才女?哈哈哈……”李宿宸一手捂着肚子,一手撑着桌面,“她连自个儿名字都不会写!确实够有才的!”

“侄儿是在说笑吧?还是你们瞧不起我金家,不愿将晓香嫁过来?”金三顺收起了笑脸,有些不高兴了。

李晓香心道:正解!你终于明白了?看来智商还有救!

“爹娘说了,女子无才便是德。所以什么都没教我。”李晓香一本正经地回答。

李明义还想着怎么向金三顺解释呢,没想到李晓香冷不丁冒出这么一句。

“高见!果然高见!表兄读书人的见识果然不一样!这女人啊,懂得东西多了想法就多了!想法多了就成日闹得家里不得安生!你瞧瞧我家里那两个女人就知道了!”

李晓香撇了撇嘴,什么和什么啊!你家里那两个女人有见识有才学?就是因为没见识没才学外加没修养才会成日闹腾吧?

“小女之前略通文墨,可惜数月前从屋顶坠落……摔伤了脑袋,昏迷卧床数日。苏醒之后,失了忆。从前教她的诗词文墨都记不起来了。”李明义解释道。

李晓香眼睛一亮,对啊!她曾经摔坏过脑子!不就正好拿这个说事吗?

金三顺狐疑地看向李晓香,“我不听你说。晓香,你爹说的是真的吗?”

金三顺算是看明白了,自己在这里打了这么久的太极拳,李明义就是不想订下这门亲事。与其听李明义推三阻四,他就不信连李晓香都同她的爹娘套好了说辞。

可李晓香是什么人啊,十三岁的身板,女汉子的内心。

“表叔……我自从醒过来之后,总觉得自己记性不好了。娘教我女红教不会,爹教我诗词我也记不得。有时候自己前脚做的事儿后脚就望了。夜里睡觉睡得好好的……可醒来却发觉自己躺在屋外的老槐树下。就是前几天,哥哥半夜里醒来,就看见我拎着砍柴刀在他的榻边站着……”

想想这场景,金三顺抖了抖,咽下口水,“这怕是摔伤之后没治好吧?得上都城里找名医好好瞧瞧!”

李明义是知道李晓香在撒谎的,他皱着眉头只是觉得李晓香这么撒谎不好,但在金三顺看来李明义正苦恼着女儿的病。

“唉……表兄,晓香的病说严重吧,她这不还好端端呢。说不严重吧……大半夜里的人说不见就不见,是挺让人担心的。等得了机会,我就找都城里的大夫给她好好瞧瞧。咱们若能结成亲家,那是好事啊!这样等宿宸科考的时候,也好有个照应不是?”

这话一说完,李晓香明显看见他爹的喉头动了动。

金三顺是个贫乏的人,除了钱,别的他还真没有了。

可再有半年,李宿宸就要参加科考了。这里面的弯弯绕可多了,不是凭他李宿宸有才华就能考上的,还得上下通气。这钱……他们家还没攒够呢。而金三顺的意思再明显不过,只要将金璧与李晓香的婚事定下来,李宿宸的乡试是决计没有问题的。

李晓香背脊凉飕飕的。她知道李宿宸的前途对于李明义来说意味着什么。她有些害怕了,害怕李明义的动摇。

她没有那么崇高,绝不会为了李宿宸的前途牺牲自己。

金三顺又寒暄了两句,乘着马车离开了。

李家忽然一片安静。李明义握着茶杯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李晓香也不敢与他说话。反正只要李明义的态度“不端正”,她就立马卷铺盖走人!

“爹,乡试我可以自己考。如果要把晓香嫁去金家来换通气的钱,我宁愿不参加科考。”李宿宸的声音淡淡的,但每一字每一句都清晰可辨。

李晓香望向李宿宸,这家伙收起了以往对什么都无所谓的笑容,目光沉敛,无比认真。

“虽然金家不缺衣少食,但……你也知道晓香的性子……金家的两个小妾也不是省油的灯,晓香若是嫁入金家,指不定要受什么气呢!”

等了良久,李明义终于说话了。

“明日你陪着晓香去都城里,买些布匹,制些衣衫。再挑选些有花色的发簪饰物……”

“名义!我说了,晓香是我的心头肉,我是不会让她嫁入金家的!”王氏急了,心想李明义这么说就是要打扮女儿,然后将她送去金家,好让金璧能一眼看中晓香。

“谁说了要将晓香嫁给金璧的?晓香已经到了这个年纪了,不能再把她当个孩子了!别人家的女儿都知道摆弄些胭脂水粉的,你看看晓香哪里像个姑娘。女儿家该打扮的时候就要好好打扮!免得来日空叹!”

李晓香与王氏都傻了。

李明义的意思,应该是说李晓香应当抓住青春,好好打扮自己?

弄了半天,李明义暗沉的样子不是在思考要不要把女儿嫁入金家,还是终于发觉忽略了女儿太多,这会儿得赶紧补上了?

“反正谁也不知道宿宸乡试到底得花费多少,我们这些年的积攒下来也许根本就不够……还不如用些在晓香身上。宿宸……是有真才实学的,为父相信他就是靠自己也能出人头地!”

李晓香惊呆了,这是李明义吗?这真是李明义吗?他没给雷劈了吧?

“爹……”李晓香的眼睛忽然红了起来。

“这……这是怎么了?难不成你想嫁给金璧?你听爹说,金家……”

“我才不想嫁给什么金币银币的呢!女儿是觉得爹你真好!”李晓香上前一把抱住了李明义。

从来未曾与女儿如此亲近的李明义咳嗽了起来,耳朵根都红了,“去去去去!这么大的姑娘还在爹身边蹭来蹭去成何体统!”

李晓香第一次觉得万分庆幸自己穿越来了李家。

它不是高门大户,也不是宫廷侯爵。

但是它真的是一个家。

李晓香原本以为李明义也就是说一说而已,没想到第二日起身,王氏还真准备了钱袋要陪着李晓香入都城。

李晓香这才深深了解了他爹说一不二的性子。

王氏先是随李晓香来到十方药坊。她带了些新鲜的野菜,向柳大夫道了谢。又说李晓香身形渐长,想带她上集市扯两尺布。柳大夫点了头,给李晓香放了假。

这还是母女二人头一回一块儿逛集市。都城里平民百姓经常逛的最为热闹的集市自然要数天桥下了。

王氏心中早已计划好了去哪家店铺,她们先是去了良记布行,扯了一尺月白色的素锦,加上两尺碎花布。

虽然在李晓香的审美里,碎花布也是土得要死,但她相信只要经了王氏的手,定能化腐朽为神奇。

除了扯布,就是得给李晓香添些头饰、首饰什么的。

珍珠、玛瑙、和玉什么的,王氏是买不起的。她们也没去首饰铺子,只是在寻常卖货郎的小摊上看了看。

王氏给李晓香看中了一个手串,不知道是什么木头磨出来的小珠,二十几颗穿在一块儿,珠子上还刻着些细细的纹饰。虽然不是贵重的材质,但做工却十分精致。不过五文钱而已,价格也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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