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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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痴(2)

我听出了他的意思,那意思是,别跑上海了!

那天晚上我们四个喝了好几十瓶喜力,都喝多了。章小蒲伏在沈家白的肩上撒着娇,问他什么时候喜欢她的,沈家白说,从第一次看到你,从第一次收到你的信!

我的脸立刻红了,心跳到不行。

章小蒲赶紧岔开话,走,一会儿我们去K歌吧,我请客。

我不去了,我小声说,我的脚疼,想回去休息了。

好吧,章小蒲说,那我们去了。她又转过头问春天,你去吗?

春天说,还用问?我当然不去,我要陪着俺们家公主!

我不是你的公主!

我忽然烦躁起来,章小蒲总是在我面前表现她和沈家白多好多好,从来不在意我的感受,而她每次的亲昵都会和针一样刺疼我,阳光来了,美人鱼变成了海上的泡沫。

这一切多么像童话里的故事。

美人鱼成了海上的泡沫。

于是,我的脚坏掉了。

后来,我能一拐一拐地走路了。如果我成了跛子,会怎么办?

春天嘻嘻地说,成了跛子,那好啊,那就没有男人喜欢你了,全天下,就我一个人喜欢你了。我还希望你成瞎子成聋子成为丑陋的女孩子,还希望,你突然之间就老了!

这叫什么逻辑?!我说你讨厌死了,你这个坏人,你居然希望我成为瞎子成为聋子成为丑陋的女孩子?!你居心何在?!

他看着我,忽然很正经地说,我就是希望,别的男人不要再打你的主意了。

别别别,我看着他正经的样子说,你还是和我开开玩笑吧,千万别太正经了,你一正经,我就害怕。

看着春天的眼睛,我躲开了。

这双眼睛,太真太诚,里面,写满了太多情感!是的,我知道他的喜欢,就像我知道自己的喜欢,我喜欢沈家白,哪怕看他一眼都会心动。

这世界上的爱情就是这样吧,从看到沈家白的第一眼起,我就知道这是我的爱情劫。

上海,我终于不再跑了,这次崴了脚让我清楚了,上海,也是我的劫数。

来来回回,我跑了两年上海,我终于明白,上海,是我的空城。我一个人的爱情城,与沈家白无关。

因为,我次次与他擦肩而过!

春天说得对,我是个傻女孩,他常常骂我傻,有时候干脆叫我傻傻。

可他更傻,明知我不可能爱上他,可他依然在我身边!我说你天天就像苍蝇一样,在我身边嗡嗡的。

苍蝇?你别美化我了,我是小强。

我被他气笑了,小强,你是蟑螂吗?

呵,我是蟑螂,喜欢挖爱情的墙角!

如果是苍蝇,那么,我也是500只苍蝇。一直在你身边嗡嗡。

看,这就是春天,多少烦恼都可以让他消化掉。

所以,大多数时候,我跟他去逛北京城,这个老北京,带我去故宫司马台长城,带我去北京那些老胡同,带我去马连良故居吃花香狗肉,我们骑着自行车转遍了北京城,不谈爱情,只吃那些民俗的小吃,不谈往事,每天只穿行于老北京的气息里。

而且,他还把我带到了他家里。

他说,我妈想请你吃饺子。

不去。我说,我去算什么?

不是你一个去啊,我请好几个同学呢。

还有谁?

还有孙丽马腾腾陈小艺……他说了好多美女。你别自作多情,以为我是带着媳妇见婆婆,可不是这个意思,是这帮同学非要看看老北京四合院不行。

好吧,我说,我去。

去了,才知上了这小子的当!

哪里有什么其他同学,就只有我一个人!

而她的母亲,是个年轻漂亮的女人,很典雅大方,我有些拘谨地坐在沙发上,甚至不敢轻易去看看这个美丽的四合院。

春天说,是从前一个亲王留下来的,好吧?看,院子里的槐树有几百年了,看这老院子,好像我多少年前就生活在这里。

情痴(3)

直觉告诉我,春天的父母,绝对不是简单的一般人物,因为,住这样的院子,一定会有特殊背景的。

可我的家教告诉我,不能轻易问,轻易地说话,因为,那样会显得太轻浮。

虽然不会擀皮,可我还是帮了忙,我包的饺子特别难看,可他妈妈夸我,好,不错,第一次包就包成这样,比我强多了。

真是一个好女人。

我看着她,觉得似曾相识,怪不得春天天生幽默,落落大方,生于这样一个开朗的家庭,一定会是这样的。

再想起自己的家,想到父亲和那个叫云锦的女人,我立刻黯然下来。母亲每次来电话都叹息,母亲说,总是感觉脚很冷,我知道,那是因为她不愿意去阳光下,常年在阴暗的屋子里,而且披着那条披肩,那样生活着任是谁,也会成为一条冬眠的蛇。

在我吃完了春天家的饺子不久,我居然接到了一个女人的电话。

这个女人,居然是云锦。

云锦说,是夕夏吧,你快回家吧。

怎么了?我很冷淡地说,你有什么资格给我打电话?

请你快回家,你妈妈要自杀!

啊?

我吓坏了,手都哆嗦了,什么?这个父亲的情人在说什么?

她又重复了一句,你父亲也要自杀!

啊?

第一个电话,我居然又打给了春天,春天,请你给我买张机票,我要回老家,越快越好。

我把电话打回家,好久才有人接。

妈,我喊着。

夕夏,妈哽咽着说,你快回来。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你快告诉我。

一句话说不清,反正妈是不想活了。

叫我爸爸接电话!

他不接,你快回来吧!

我又给哥打了个电话,这个连出国都不想的家伙,为什么他在家会这么乱?!

把电话打给哥,这个家伙居然关机!

请了假,立刻飞回这座海滨城市,推开门的刹那,妈就把我抱住了:夕夏,家门不幸啊。你哥爱上了云锦!

啊?!

哥哥真的爱云锦,而这份爱是多么不堪多么耻辱,可是,他们相爱,从他们的眼神里,我看得出来,云锦有多么依恋他。

本来,他是为了报复,为了让这个女子爱上他,然后再甩了她的,可是,他没能脱身。

他带着她跑了,私奔了,去了丽江。

我辗转了好多日才找到他们,当我第一眼看到哥哥的眼神时,我知道,他认真了,他是真的爱上这个叫云锦的女子了!

哥,我叫他。

夕夏。

此时的哥哥瘦了黑了,可是,眼睛里充满了爱情的阳光。

我总以为见到他就会骂他,我总以为我再也不会要他这个哥哥了,他怎么能做出这样的事情呢。

可是,当他叫我夕夏的时候,当他伸出手抚摸我的时候,我哭了。

我和哥哥在丽江的四方街上,在一个铺子前,要了两碗过桥米线,他眼神迷茫,他告诉我,夕夏,当一个男人爱上一个女人时,他是被淹没的感觉,你知道游泳时溺水的感觉吗?

我知道我知道。

我太知道了,我早早就沉没了,当我第一眼看到沈家白时,我就是这种感觉,不能呼吸,沉没。

爱情为什么要离我们如此遥远。以哥哥的条件,有多少女孩子可以爱,为什么却要偏偏爱上她?我以为自己可以把哥哥拉回去,可哥哥说,他离不开云锦,他宁可离开家。

和云锦待在一起的时候,她一支又一支地抽烟,这个女子,天生是妖精,具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气质,她是有气场的,即使安静地坐在那里,她也能散发出一种迷惑的魔力。

来,夕夏,抽一支烟吧。

二十七岁的女子云锦,抽烟的样子极具有风尘感,这个比哥哥大三岁的女子,她用什么办法迷惑住了他?

开始的时候,我是利用你父亲的钱,我知道他喜欢我,所以,开画展办画廊全是他出的钱,可是当我见到你哥哥时,我知道我爱的人应该是他,你知道的,你哥哥有一种特别的气质,像周杰伦,很酷又很颓废,非常让人迷恋。

情痴(4)

说这话的时候,她看着窗外的哥哥,哥哥在窗下修剪那些盆景和花,难道,他们就要在这丽江小城住上一辈子吗?

我知道我无力挽回什么了,来时想的一切全无法实施了,我以为能把哥哥拉回去,以为能抽云锦几个耳光,可我,居然无能为力。

终于明白,好多时候,人对一些事情是无能为力的。

比如爱情。

都以为抓得住爱情,可到头来一看,是轻烟一缕。

飞回家后,我天天去陪着父亲,我希望亲情可以让他内心的痛苦缓和一下,而母亲每天唱戏给他听,依然是《白蛇传》,红楼交颈春无限,有谁知良缘是孽缘……

这是家的无奈,父亲无心打理公司,公司的业绩一般,从前曾火到准备上市,可如今,只是在维持了。

只是因为一个女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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