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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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说她不好,包括外婆,外婆说,女人,不作兴这样的。要贤慧,要随和,很显然,她不是。

所以,我眼中的坏女人形象大概就是她那样的,长大了以后才知道,她哪里坏?她一没勾男人,二没说是非,不过就是不和大家一样罢了。人漂亮,又懂得些许风情,当然就被认定为异类,后来她死活和德财离婚,改革开放后一个人闯世界去了,现在,五十多岁的“德财家的”在上海,嫁了一个二手男人,据说过得一般,可是,她总是感觉幸福吧。

那是第一个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女子,不被大众所认可,可是我却十分喜欢,说不出为什么,就觉得她身上有种神秘气质。

上高中时,有个女老师,教我们语文。姓白。人亦和姓一样,空灵透明,她不是长得多好看,可气质凛然,分外有一种薄凉之感。

那时,和她一起分来的男女师范生有二十几个,大家总是一块玩,一起打牌看电影抓大头,可是,她从来不参加。一两次不参加之后,大家就不叫她了,她总是一个人,在那蓝砖的老房子里拉琴,她会拉小提琴,琴声如诉,在黄昏里听起来,分外忧伤。

孤独的人总是人缘不好的人,单位里评什么,她的票数总是最低的,可是,并不妨碍她怎样,她还是那样,独来独往,不合群。

她穿的也是和别人不一样,总是一身白衣,白到不染尘埃的样子,那些飘逸的白衣有致命的美感,一些同事和她的学生也学她,可是,穿不出她那种感觉,衣服在她身上就是有灵魂的东西,可是,在别人身上,就是衣服而已。

别人都谈恋爱了,她没有,还是一个人拉琴。

上课,给我们讲三毛和小泽征尔,给我们读最前卫的诗,我知道张爱玲,是从她开始的。她说,张爱玲是个天才作家,天才和庸才最大的区别是:天才写出来的东西能不朽,而庸才很快就是过烟云烟。

这句话简直影响了我的一生。

当然,她这些言论很快被校长知道,她介绍给我们的这些人全不是传统语文教材所能接受的,很快,她就不教课了,学校让她去了图书馆。

可是我仍然常常去找她。

她列出书目让我看,几乎全是外国名家的东西,我心里认定她才是我的老师,于是,常常和她呆着,不说话,听她拉琴,闻着老房子外面的合huan树在黄昏散发出奇异的香。那段时光,是我人生最美的时光吧,我感觉两个灵魂的交融,而她对我的影响,如空气一样,蔓延了我整个青春期。

后来我再次遇到她,她还是一样白衣飘飘,开着一辆越野吉普车,她后来不做图书管理员了,辞职后自己做生意,成了一个大画商,往返于中苏边境,常常一个人去旅行,非州就去了三次了。

她离了两次婚了,现在一个人。

和十几年前比,她仍然那么年轻,有朝气,越野吉普车上放着英文报纸,还有2006年最新出版的诗歌刊物。

我们约了时间喝茶,可谁也没给谁打电话,她说过,有缘就会相遇的。

这样的女子,总是让我分外动心。

她们带着与众不同的隔岸气质,分外坚强,分外动人,如一支从铁栅栏伸出的桃花,野生的,可是,带着妖娆的气息。

在我住的小区门口。也有一个这样的女人。

听人说她是下岗女工,因为有手艺,就自己搬了台缝纫机在小区门口,做零活,做零活的人好几个,只有她是不同的。

她每天把自己打扮得很精致,除了冬天,几乎全是旗袍,她身材也好,坐在那里,简直是“缝纫机西施”。

其它的女人,头不梳脸不洗,大声和男人调笑着骂着,开着黄色的玩笑,可是,她一直淡定的微笑着,在太阳下,忙着自己的活计。

多数情况下,她听收音机,戏剧台,永远在唱,很久远的声音传来。

有人骂她,个戏子,天生的戏子。

她并不恼,照样把自己收拾好了,应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

找她改过一条裙子,很细心地为我量着,提着建议,不如,做个荷叶边?声音是媚的,听上去,很舒服。

问她,怎么老是笑?

她答,人不能没有这个气,气没有了,神就没了,神没了,韵就没了。

这二十多年的困扰终于让她瞬间点破了我。这些女人,到底哪里不同?是因为她们有一种气场,有神韵,所以,她们一出现,立刻就会有一种不动声色的震慑力,这种女子,天生具有一种野生的鬼魅之气,永远不雷同,永远行走在边缘,却又永远让人既嫉妒又喜欢。

野生的、自然的女子,染了这个世界的白,是那一点点的青,晕染开来时,我们的生活,就有了几分神秘的颜色。

而我,真的喜欢这神秘。

迟暮

更新时间2009-7-3 14:51:53 字数:1173

 再美丽的女人也要迟暮。美人迟暮总是比一般女子更要悲哀的,她懂得自己从前是美的,曾用那美丽换取过什么,至少是男人的喜欢或者爱情,奢侈说就是爱情,如果加上条件就是男人的喜欢。

男人的喜欢是一种欲。那样的喜欢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远去,没有一个男人对美色的留恋会永久,除非他是爱情,爱德华八世喜欢的女子是幸运的。在她快四十岁还离过婚的情况下,竟然遇到一个为了她放弃王位的男人,很显然,那是爱情,即使她迟暮了,爱德华如果五分钟看不到她就会没着没落地找她,象个孩子一样。

女人总希望遇到那样的男人。

但是大多数美女遇到的男人不是这个样子的。林青霞嫁的老公,有多少爱情的成分?还有巩俐。

最让人不解的是山口百惠,明明,她是嫁了金童,明明她是嫁了爱情,为什么也要凋零?听到他们分手的消息我倒吸了口凉气,你让我如何相信爱情这个东西?

所以,美人们不必要急着嫁人,倒是长一双慧眼看透什么样的男人可以嫁才是真,如果你怕迟暮了,怕再也嫁不出去,急急地把自己嫁与一个和自己身价差不多的品牌男人,那样的话,迟暮的日子会更快到来,因为到最后会懂得,婚姻如鸡肋的日子还不如一个人过。

还有些死不认输的美人们,即使迟暮了也哭着喊着装嫩。刘晓庆五十多岁的长发和靳羽西五十多岁的童花头让我不寒而栗,倒是那些知道已经迟暮的人让我喜欢,有一天我看到陈冲,她笑着说,四十岁女人应该有四十岁女人的风采。

我喜欢她脸上那些岁月的痕迹,因为有了那些痕迹,她变得如此性感而妖娆,在她演《红玫瑰与白玫瑰》的王娇蕊时,我知道她是女人中的妖精,知道什么时候美丽到什么地步。

这就足够了。

多美的美女也会迟暮的。张曼玉不老,她身材比二十年前还要好,她的脸蛋比二十年前还滋润,但是你敢说,她还有二十年前的眼神?不不,她的眼睛泄露了她的秘密,否则她演不了《花样年华》,那个胖胖的戴着眼镜烫着大波浪的银幕形象是二十年前的她,我没有说她迟暮,但是,她的眼睛告诉我们,二十年,真的就这么过来了。

重要的是,美人迟暮要有一颗好的心态,静看云开笑看落花,毕竟,曾经美丽过,获得过好多女子不曾有过的艳遇、爱恋、情感、纠缠……因为美,所以,痛也多一些吧,所以,回忆会更多了几分味道。

有时我羡慕美女,因为生得美,可以让女人嫉妒男人爱怜,但是因为迟暮后的苍凉,我更愿意就做一个穿着布衣的平常女子,过着烟火生活,有一个平常普通的男人来爱,这就够了,要的再多了,就是贪婪。

往往美女们是贪婪的,觉得她们有资本,所以,输的代价往往大,陈宝莲从楼下跳下去时,一定有太多的不舍,梅艳芳死时,不让别人念她的名字,她怕来世,不得宁静。

我想,那一刻。她们宁愿只是一个平常相貌的女子,慢慢地迟暮了,过着家常的日子,在摇椅上,一天天变老。

更新时间2009-7-3 14:52:11 字数:2041

 我总觉得颜色这东西是有气味的。

这个感觉从小就有。比如白色,我就闻到一股清冷的味道,薄薄的早晨,清凉似水,乍暧还寒,那一定是白色的,穿过了那条常常有人生炉子的小街,烟雾之中,感觉白的可爱。

而白衬衣情结几乎是每个少年的梦。

那时好象也没有什么别的可穿,白衬衣蓝裤子,如今想起来,分外的让人喜欢,因为那白和蓝近乎单纯,白是那种素白,棉布的,洗几水,就旧了,可那旧,分明还有回忆在上面。

十七八岁,穿白衬衣,喜欢肥大的飘逸的,自然觉得自己是琼瑶中的女主角,第一次坐在男生的自行车后面,两件白衬衣飞起来,好象两只鸽子一样,多少年之后回忆起来,都觉得非常电影化。

白衬衣是不禁脏的,有时染了就掉不下去,有时,慢慢就黯黄了下去,就像青春,一寸寸地往后退着,再回首时,就剩下手中小小的一握,还是太快了。甚至,没来得及,一切没来得及。而白,就是没有来得及的这种颜色,非常怅然,适合坐在微中的藤椅上想念那樱花树下,白衣少年,素色神情,而脸是红的,悄悄地问:你真的喜欢我啊?

青就让我常常想起瓷器和腊染的布,好象初恋,晕着淡淡的青,薄青薄青的,可难以掩饰它的美,近乎透明,虽然说不清楚,可是非常的美了。我喜欢藏青,因为有一种化不开的神秘在里面,最要紧的是,我十六七岁喜欢一个少年,他常常腰间系一件藏青色的球衣,非常让我喜欢。

后来,屋子里到处是藏青色,比如,床单,比如窗帘,甚至茶几上的布,也是藏青色,上面是白色的小鱼,一条条地游着,无限的美。

青的味道接近水仙的味道,有淡淡的花香,回味绵怅,可是,惆怅应该多一些就对了。

还曾喜欢过粉红。

这就艳了。有浓烈的八月桂花香了,这是热恋了,不热恋,这么艳的颜色是不讨俏的。粉红是十分挑人的,脸色越是惨白,穿上越是好看,有惊艳的效果,如果你实在很健康,况且一直欣欣向荣,千万别穿粉红,苏童《妻妾成群》里,唯有三姨太适合穿粉红,人俏,而且带有几分忧郁,况且会唱戏,咿咿呀呀的,总有几分戏子的味道。

后来看张爱玲的《更衣记》,她写道,太太穿红的,姨太太穿粉红。我暗自笑,可见,粉红是不上路的,如果不勾引男人,或者想暧mei一下,不要轻易尝试,太浓烈的味道,自己也要嫌的。

有一段时间我喜欢黑色,大概看多了007之类,觉得黑这样神秘到了无边无际,又觉得哀艳到了极点,但凡是正式场合,穿黑色的极多,永远的稳妥,我看到女星们总是以黑色出场,那种艳,其实有惊的成分。

但黑色穿不好就显得肃穆,人也显得老,黑扑扑地坐在那里,好象青春过去了,剩下了一滩水渍。

穿黑色的人最好有几分妖气,我听一个女友说采访一个舞蹈演员,她穿着黑色大衣进来,脱掉,露出黑色的紧身衫,小蛮腰顶多一尺七,她当时就傻了,感觉到屋子里妖气重重。

我印象里有一个女同学,永远穿着黑色,她没气质也就算了,可还黑还胖,大概是为掩住那胖,所以,更要穿黑,可是,越穿越错,到最后简直有慌张的嫌疑,好象什么都没有赶对。

紫和红我都不太喜欢。“红配绿,看不足,红配紫,一泡屎。”记得《金瓶梅》中宋惠莲穿大红袄,下面配条紫裙子,大概西门庆觉得难看,找了条蓝绸与她做裙子。我觉得蓝配红有一种妖气在里面,我有一条特别波西米亚的藏蓝裙子,配了黑色的上衣,怎么都觉得压抑,后来外面罩上一件红色的披肩,一下子就活了起来,为此,我照了很多照片,就为这件裙子,十分自恋。

我曾在一个小店里买了一件非常波西米亚的大裙子,鲜艳到极点,我的女友说,如果在大街上,可以把一部分男人的眼睛晃瞎。但配上衣却很难,最后穿上黑才镇住了,白都略显单薄,镇不住。我想这就是像一个男人于一个女人,太狂傲的女子,没有一个更狂傲的男子是镇不住的。法国电影《三十七度二》中有句著名的话,我不崇拜你,又怎么能爱你?所有爱都有崇拜的因素。

有许多颜色我轻易不尝试,因为觉得不是我的,比如黄色,比如金色,它们总有一种腐朽的味道,虽然金色明晃晃的,可是,如果它冷下去呢,让人觉得小说的收梢是清冷的,虽然看着灿烂。黄色就更糊涂了,明艳的要死,是凡高的向日葵,看着可以,真要穿在身上,总觉得危险,好象要警告别人。

米色是稳妥的,又显得洋气,不张扬的,但却是有力量的,我的衣服里,米色很多,穿上米色,有一种藏匿的快乐。

绿虽然是让人歌颂的,可是,水嫩嫩的绿总给人轻浮的印象,我并不喜欢绿,可是有一次,买了一套绿色的内衣,那绿好象要滴出水来,我从来没有尝试穿这样的内衣,自己都觉得有了几分放纵,可是,又有什么不可以?

我还记得这个早春,乍暧还寒,街上有很多红男与绿女,我骑着自行车,穿着一身白衣,飞快地穿过那些刚刚发芽的树,听到后面有人说,看,那个白衣人!

我未免有小小的得意,风很大,吹起我的长发,我飞快地骑着,时光就这样射了出去,我的白衣不是新的,是去年的白衣,如果离近了看,是有时光的痕迹的。

相忘于江湖

更新时间2009-7-3 14:52:33 字数:1706

 相忘于江湖实在是一种意境。

前几日听得一个人抱怨,说从前的旧友如何如何冷淡,甚至不给他沏一杯龙井茶,也没有和从前一样急切地想留他吃了饭,然后抵足而眠——他和他曾经是大学同学,有共同的爱好与理想,也曾学桃园三结义一样拜了把子,暑假的时候一起去骑自行车去北戴河,扒火车去敦煌,这些勾当带着太多青春和流浪的味道,难忘是应该的。

然后时过境迁,一个不久移居大城市,一个仍然在小镇做一般小职员,二十年后,一个天翻地覆,有了几亿身价,每天往来俱是名流,出入是宝马香车,周围是桃红柳绿,而这一个,仍然是一般职员——好象最近提了副科?工资长了有几十?衣服几年没有换,偶尔也奢侈一把买耐克和阿迪达斯,而他还想与这个身价几亿的人论兄弟?

当然不可能。

此一时彼一时,彼哉彼哉,你以为你还是二十岁时与他喝一瓶红星二锅头的人?错了错了,时光已乘仙鹤去,只留一把苍绿记忆而已,江湖是最让人忘情也最让人忘性的地方,我怕江湖,江湖可以淹没所有。

前几日进京,看到赛特附近有饭店,上面三个字:江湖菜。这三个字,分外的不说理,非常任性,有一种霸气,江湖菜!三个字,就这样逼仄而来,凛凛的,我脑中突然跳出杜月笙这个人,我觉得江湖用在他身上非常合适妥当。

所以,我听这个人抱怨,但觉得他不懂江湖道理,月亮还是那个月亮,人永远不可能是那个人了,还寻旧梦,这是水里捞月啊。

亦有明白人,懂得相忘于江湖的快乐,她知道这个城市住着她的旧人,亦有号码,可是不会打过去,她来,不过是感受一下当年的气息。虽然这气息已经一把老绿,看出了几分瘦骨,可那是她的初恋啊。

李安的《卧虎藏龙》里,李慕白说:江湖就是人心啊。这句话说得忒好,一下就刺中了最根本。人心岂不就是江湖?别说我人寡薄意,很多人很多事,本来就是时过境迁,一盆隔夜的饭,再怎么热,也不会有当时的香,何况隔了十几年的旧烟尘?

这是我反对同学旧友聚会的根本原因。

江湖动荡,应该油腻的人早就油腻了,始终单纯的人还在单纯着,有了钱的变得势力起来,没钱的无端就自卑,再聚一起,无非两件事,一是回忆曾经青涩犯傻的年代,你曾为我写过半封情书,我曾经偷过你半块橡皮,还有谁谁给语文老师的起的外号有多么贴切稳妥……二是看有无合作可能,日后你我共同赚钱升官相互利用,这就是江湖,一览无余,没有半丝浪费。

他少年时曾暗恋一女子,这并不奇怪。当年谁都曾暗恋,同学少年都很贱。于是费尽周折去寻梦中人,结果发现,她并不如他想象中那样美,做了有钱人的太太,倒依然是有几丝风韵,可是,年少时的那份梦想怎么差距如此之大?他百思不得其解,倒心疼那几千块的机票钱了,编了借口来寻她,结果却是这样南辕北辙。

都是江湖惹得祸。

别抱怨。走了散了爱了好了,所有的一切,交给时间,陈丹青在《多余的素材》里写到《红色娘子军》,里面有王心刚和祝希娟的照片,两个人美得那样壮观,在那个年代,应该是美人与俊男了。

后来我看到过王心刚和祝希娟在综艺节目中出现,我简直是不能容忍他们现在的俗,曾经的美如果想留住,就应该绝迹于众人视线之外,半丝涟漪不起,哪管岁月风霜。像当年大画家颜文梁,在*期间,无论魏晋,想想就是安静飘逸。

想起张金玲。很多人或许不记得她,她曾经是《大众电影》封面第一期,有朋友曾经写影评,后来专门写过张金玲的绘画,在张金玲年轻时,有一双让男人忘不掉的大眼睛。后来,她归隐于江湖,写字画画,相夫教子,果然不出来。再偶然看到她,胖得似那个年龄应该有的胖,脸上菩萨似的笑,和同年龄的刘晓庆比起来,刘晓庆依然妖媚,有女孩子气,甚至去韩国把脸折腾了个乱七八糟,与范冰冰争奇斗妍,忒不像五十多岁快六十的人了。

我喜欢张金玲这种相忘于江湖的方式。曾经最美过,已经足够,我就五十多岁了,有了皱纹了,发福了,怎么了?我只觉得看到她会满心满心都是喜欢,这样活明白的人,真是太少。

我还记得和我抱怨朋友变了的那个人无奈而茫然的口气:他怎么就这样了呢?他不是这样的啊?他从前还抱着我痛哭呢?他呀他!

我为他感到可耻。

端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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