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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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反派把言慧珠塞在灯管里、藏在瓷砖里、埋在花盆里的钻戒(多达几十枚)、翡翠、美钞、金条(重18斤)、存折(6万元)都掏了出来,甚至连天花板都捅破挑穿。言慧珠一生唱戏的积蓄,顷刻成空。
1966年9月11日,她用一条唱《天女散花》时使用的白绫吊死了自己,这亦是言慧珠的方式,以决绝的方式,和所有人告别。这不是她的时代,她活得比所有人超前,包括她的人她的艺术她的爱情,她太浓烈,怎么可以容于一片平静的水中?
章诒和在《可萌绿,亦可枯黄》里写过一句话,我们这个时代,根本不配产生言慧珠!
这句话,掷地有声。
言慧珠的一辈子活得太超前了,时代跟不上,历史不允许,她没有生路!有人这样说她,我听到后,只是难过和惆怅。
前几天我去霸州的李少春大剧院,参观李少春纪念馆,那里面有一张五十年代的名伶合影,所有男人穿中山装,所有女人穿列宁服,这里面的人包括梅兰芳和程砚秋,只有她,也只有她,穿着貂皮大衣,烫着大卷发,坐在边上,那么骄傲,又那么寂寞!言慧珠,她是为美而生存的女人,她提前生了一百年,所以,她也寂寞了四十七年!
可萌绿,亦可枯黄,即使黄了,言慧珠,你也黄得这样惊心,这样惊魂!
她用这样的方式偷偷爱他
更新时间2009-7-3 15:15:28 字数:1042
遇上他那年,她已经不再年轻,生过十二个孩子了,别人叫她梅克夫人,而他正年轻,是公认的音乐奇才,她大他九岁,但是那一年,她听到了他的音乐。
她一夜没睡,脑海中萦绕着他的音乐,那些音乐,好象虫子一样,钻进她的心,她心跳,心悸,睁着眼睛想着他的样子。
那时,她有钱有势,还有美貌,很多男人围绕在她身边,可是,她暗恋上他,那个叫柴可夫斯基的男人,于是,她没有忍住,写了一封信给他。
也许世上很多爱情都一样,从欣赏开始,刹那之间,天崩地裂,她从此不再是那个雍容华贵的妇人,而他,接到信的那夜就认定了,这是他唯一的知音!那字里行间的才情和认可让他无法入睡,他连夜写了一首曲子,他知道,那是他写给梅克夫人的。
而这一切仅仅是开始。
她搬到了他住的小区里。
她为的是听他的琴音,他们成了心灵的朋友,不断地写信,即使在一个小区里,他们仍然写信,她说,见面会阻隔很多东西,我们不要见面,只要写信就够了,真正的知音,一定是用心在沟通!
似此星辰非昨夜,为谁风露立中宵?她在为谁立中宵,多少个夜晚,她立于他床前,他弹奏着那悲怆而动人的曲子,那曲子里,有多少相思,多少刻骨的柔情!
他想见她。
想和她促膝长谈,甚至,他想拥她入怀。
她都拒绝了。
距离能产生无以伦比的美,有多少的美丽是被无情的现实打破的,她宁肯远远地看他,爱他,理解他,懂得他。她的心里充满了慈悲。
但他已经爱上了她。
她如此美,那背影都如此销魂,多少个日子,晨昏或者夕阳下,柴可夫斯基在偷偷地跟着她身后,她不允许他和她之间的关系变得流俗,她宁愿活在他的精神世界里!
这是怎样的刻骨与铭心!
他想让她属于他,而她在信中说,柴可夫斯基,你,属于音乐!
这是什么样的灵魂,她何尝不爱他,她的爱,甚至带着崇拜,可是,她知道,凡俗的生活会磨灭掉太多东西,有的时候,远远地看着欣赏一个人,那更是一种意境!
爱你,不一定zhan有你,远远地给你鼓励,让彼此的心灵相互交融在另一个世界里,精神世界更为强大,十四年的情书,足可以证明一切,谁说爱情一定要日日缠mian,有的时候,若有知音见采,不辞遍唱阳春!而这阳春里,是无限的惆怅与相思,正因为梅克夫人远远地看着柴可夫斯基,他终生都活在激情里,创作了太多经典的无经伦比的曲子。
音乐永远,但是,他们的爱情更永远。
因为,梅克夫人的爱情,已经在柴可夫斯基的音乐中永生。
记得
更新时间2009-7-3 15:15:46 字数:1775
她记得他年轻时的样子,那时他刚毕业,有几分青涩的笑,说话结巴,爱脸红,就是那个样子,让她一下子情窦初开。
然后是轰轰烈烈的相爱,轰轰烈烈的出名。
在小县城,师生恋是不被允许的,是如此大逆不道。她被父母转学到了另一个县城,他则被发配到一个乡里当老师。
她还记得刚分开那阵,她每周骑五十公里的路去看他,一路上尘土飞扬,黄沙遍地,到了他那,他给她打一盆水,看她洗脸,叫她小鸽子。
那年,她才十七岁,他比她大五岁,二十二岁。后来,她的父母知道她这样固执,把她转到了外省的姨妈家,她再也见不到他了,于是给他写信,可是,信全退了回来。
她哭了又哭,想休学去找他,那个暑假,她偷着跑回来去看他,他早就调离了那个学校,去了更偏僻的一个学校,她找到他的时候,看到了他的妻子,已经有两个月的身孕。
为什么?她问。
他答,为了你。
她哭了,才发现钱包没有了,她被小偷偷了!他给了她一个月的工资,送她到小镇上的车站,她问他,你会忘记我吗?他低着头,一直没有说话,她走了,再也没有回头。
那钱,是一百八十块,她记得清清清楚。
十五年后,她成了美国回来的海归,考上名牌大学之后,她又考取了美国的一所大学,她仍然一个人,没有结婚,不是没有人追求她,而是她觉得自己太挑剔了,一直觉得所有人配不上自己。
后来,她回了一趟老家,别人向她说起他,她冷着脸说,忘了。
她没想到遇到他,但在小城的街道上,她看到了他。
很冷的天,他穿了一件黑色的羽绒服,顶着风骑着自行车,风吹起他的头发,很乱,他的眼睛是肿的,他的头发有了白发!
她几乎没有认出他!
但的确是他!
即使他老了瘦了黑了干了,但她还是认出了他!她也变得让他认不出来了,这么冷的天还穿着丝袜,这是在美国养成的习惯,再冷的天也要穿丝袜!红色的大衣,鄂尔多斯的黑色羊毛衫,手里的lv包包要一万多块,她现在是大律师了,在京城有自己的丰田跑车和带露台的房子。
她在后面叫了他的名字。
他回了一下头,觉得自己好象是认错了人,于是又骑上自行车,她再次叫了他。
他站住,回头看到她。
十年生死两茫茫啊!他嘴唇哆嗦着;你回来了?我给她抓药去,她有风湿病,好多年了,学校里的房子阴冷……他说着这些家常事,她记得他多年轻飘逸啊,她记得多么好看啊,她记得他细长的手指,但现在,他看到了一个中年男子,眼袋垂下来了,手指关节极大,头发乱篷篷,站在冷风里傻笑着。
她还记得黄沙遍地,她骑着五十公里去找他,他给她炒土豆吃,给她暖着手,她的脚冻了,他脱了鞋给她捂着。
她以为忘记了,但刹那间她却发现,这一切,她都记得。
她给了他电话,说,我北京认识一个老中医,看风湿特别好,你一定记得带着她来找我。
往回走的时候,她的眼泪一直迎着风掉,掉得很急,那过去,好象一瓶过期的罐头,虽然过了期,可是,一直在那里啊。
回北京后她打电话给他们,来呀,我等你们呢。
他不好意思,怕麻烦你。
不麻烦,我给你们约好了,来吧,有地方吃住,我都安排好了。她不嫌他们,把自己的屋子腾出来让他们住,自己住公司去。
来的那天他亲自去接的,在火车站,他介绍给她:这是你嫂子。她和那个面如土灰的女人叫:嫂子。
到了大夫那,她嚷着,哥,你去取药,我陪嫂子买点东西去。
那是她再次叫他哥,他们好的时候,她一直叫他哥,而十五年之后,她依然叫他哥,这声哥,有情有义,有多少旧光阴!
她一直叫他和她哥嫂子,叫得极为自然,那大夫说,你哥长得可够土。她笑笑,不答。
走的时候,买了大包小包,特别给嫂子买了化妆品,四十岁的女人哪能不用化妆品?上车的时候,她还塞了一万块钱给他,他不要,她说,那一百八十块钱,换成今天,加上利息,有一万了。
他一直没有说话,一直和她很客气,火车开动后,他忽然叫她,小鸽子,我都记得。
十五年了,她没有哭过,可是,那天她在站台上,她和傻子一样哭了,小鸽子,那是她的小名儿,只有父母和他知道,父母去世了,这世上唯一一个叫她小鸽子的人就是他!
那些过去啊,原来我们都记得……什么都没有了,原来我们还是亲人!
春风知道我
更新时间2009-7-3 15:16:00 字数:1470
她是十七岁那年爱上他的。
他是个公认的坏男孩儿,打架动刀子,抽烟喝酒赌博,身上刺了一条青,本来,她与他毫无联系,可是有一天,有几个人在半路上拦住她,然后欺负她,因为她生得美,她求了几个路人,没人管。
他管了。如神降临,是从那一刻,她动了心,本来,她是极有前景的女孩子,学习如此好,老师家长心中的宝贝,可是,她一意孤行地爱上了他,喜欢听他弹吉他,看他穿着破牛仔裤飞车的样子,家里人把她关起来,不让她和他见面,他跳墙进去,然后给她开了门,两个人拿了家里的钱私奔了。
这一去就是几千里。
他带她去了内蒙,在呼和浩特,有他一个开酒巴的哥们,哥们知道他会唱歌,于是让他来驻唱,他临走前问她,敢和我走吗?她说,敢。
她很勇敢地跟他走了,坐了三天三夜的硬座,终于到了,哥们的酒巴却着了火,她和他也不能回去了,于是在呼和浩特住了下来,
这一住就是十年。
十年,她由少女变成妇人,脸上有岁月风霜,生子后,不复当年动人的腰身,她为了他追求音乐的道路,曾经卖过豆腐脑,糊过纸盒子,甚至扎过花圈,也帮人哭过死人,只要能赚钱,只要让他能写歌,一切她都肯干。
十年之后,他一夜扬名,成了远近闻名的歌星,也出了唱片,也开演唱会,有记者问他恋爱史,他竟然说,不,我还没有恋爱。
电视上,他是这样说的。
电视下,她的心冷成一坨,冻得僵蛇缓了过来,轻轻地咬了她一口,她不觉得疼,只觉得比疼还惨烈,竟然是被凌迟的痛。
有人让她去找他,去告他,把他搞臭,有人说,这孩子可以做DNA鉴定,他不承认行吗?
她没有去,而是一个人选择了离开。整整十年,她觉得无言见自己的父母,所以一直没有回来,这次,她带着年幼的小儿,千里迢迢回来,进门就跪下,叫一声娘,这声哭,是为了自己对不起娘。
后来他更红,她却离他更远,当初就是同居,根本没有那张结婚证,他不承认就不承认,可是,有人问起他的时候,她不曾说过他半个不好。
她有多委屈,只有自己知道。
那委屈是蚕,一丝丝抽着,到最后,她成了自己的空壳。
再后来,她嫁了一个老实男人,老实男人也不曾问及她的过去,只无限地对她和女儿好,她知道自己活过来了,人的生命力就是这样强,以为再也活不下去了,可是,还是能活下来,哪怕给一丝丝氧气。
有人问过她胳膊上的刺青,那是他英文名字的缩写,她试图涂了去,可是效果并不佳,到后来,索性就那样青着。
也有人问过她的过往,她笑而不答,对旧人旧事,她只字不提。
后来有一天,她路过一家音像店,忽然听到一首老歌,不必问我太多,春风知道我。听到春风知道我时,她满眼的泪,没边没际地流了下来,和他分开以后,她一直微笑着,没有流过眼泪,可是,这句“春风知道我”让她明白,她的心里,那最温柔软最心疼的角落里,藏着她的旧光阴,藏着她的青春。
不必问我太多,春风知道我。
她不抱怨生活,不抱怨他,即使他们已经离散,如果爱了,就别怕被辜负,当初的爱当初的喜欢,是她自己愿意,她不怪别人,当然,她也不怪自己。
因为,那是她所愿的。
爱了,就别怕苦别怕疼,即使所有人觉得不值,可是,那场青春,她觉得值,即使所有人不知道,可是,春风知道。
春风知道,在那个开满了花香的午后,她是怎样怀着一颗颤动而喜悦的心奔向了他,有那一刻,人生,还有什么可抱怨?
所以,她仍然微笑前行,仍然在生活里安静地做一支莲花,是啊,不必问我太多,春风,春风知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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