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的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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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的八月 文/雪小禅
一
整个八月,小米穿行在北京的地铁里。因为工作让她焦头烂额,本来她可以回到家乡的小城去做财政局的一名小公务员,但是灿然要她留下来,灿然说,你留下来,我们的爱情就可以留下来了。
灿然去了北京中关村的一家电脑公司,他是不发愁分配的,因为北大的高材生到哪里都有人要的,小米只是一个普通的学校,学的是历史,她想,哪个公司了头会要一个历史系的学生呢?除非这个公司想知道秦始皇除了修长城还做了什么!每天挤在地铁里去找工作时,小米想,自己也许真生错了年代,速食时代的人们,哪里还管得了过去?
所以,遇到了举着一本线装书看的若隐时,她呆了一下,对面的男子,格子衬衣、棕色的裤子,背着一个很大的牛仔包,正在看一本《芥子园画图》,那时她中学时看过的,再过两天,他又看一本极黄的线装书,好象稍微一抖就能把岁月的尘霜掉出来。
看来,喜欢怀旧的不仅仅是她小米啊。
他的名字,是从封面上看到的。若隐。很古典的名字,象他的人,灿然就没有这样的气质,一副计算机业新宠的样子,喜欢西服革履地在镜子前说,放心吧,几年之内我就成为张朝阳,那时周围也会美女如云啊。
小米说,呸,周灿然,你别一副小人得志的样子,我不美吗?
你美吗?周灿然说,五分姿色三分打扮两分聪明而已,以后,我要找个李嘉欣那样的美女,养养我的眼。知道他是开玩笑,小米还是不悦,这样的男人,真不知有了钱会怎么样?
遇到若隐的第十天,小米找工作已快筋疲力尽,外面的温度快四十度了,买了一张三块钱的地铁票在地铁里来回逛着,翻看着自己的简历和各个公司的招聘广告,心里灰蒙蒙的,不知要如何把这个八月过去?
所以有时候就对灿然发脾气,说为他为爱情两肋全插满了刀,而灿然说,你别觉得多委屈,你可以回你小城,这世界谁离开谁都能活。
本以为他会说着甜言蜜语,谁知却冷冷地说着这样不咸不淡的话,怎么刚进了社会就变得这样?以前追自己的时候象个大情痴一样,这样一想,心就凉了下去。
进地铁的时候,她感觉头有些晕,这才想起,从早晨到现在还没有吃过一点东西喝过一口水,怕是要中暑吧?正想着,才看到那个穿着格子衬衣的男人就觉得软软得倒了下去,眼前一黑,什么都看不到了。
醒来时,在一个男人怀里。男人有淡淡的香气,象是用过香水,清凉的那种,她睁开眼,说了三个字:对不起。
地铁轰隆隆地开走了,只有他和她坐在站台的椅子上,他拧开一瓶冰水,递过一个三明治,然后说,太热的天尽量少出来跑。
她心里一酸,眼泪差点落下来。这种话,灿然一句也没说过。
二
再次在地铁里遇到,她和他会相视一笑,从那瓶冰水和那个三明治开始,她已经把他当成朋友。
而他,还是常常拿一把旧书在地铁里读着,抬起眼看她时,眼里露出淡淡的笑。
小米躲开他的眼神,她知道,这种男人是对她有致命的诱惑的。
而此时,她终于找到了一个公司上班,和历史没有关系,负责收收文件打扫卫生,下了班和灿然一起到租的房子里缠绵,给他做红烧带鱼和青菜鸡蛋面,那是一个三十多平米的小屋,没有空调,她常常会热得整夜整夜不能入睡,八月,这么热腾腾的粘连着,灿然还粘人,总是没完没了,事后却又沉沉地睡去,根本没有问过她的工作和感受。
倒是地铁里的若隐有一天抬起头来问,找到工作了吧?小米很感激地点头,他又说,在北京能站住脚就不错,慢慢来,总会好起来的。
自始至终,小米没有问过他做什么工作,遇到的时候,他们相点点头,她看他来回换的线装书,有一次居然看他看的是李渔文集,能看李渔的人得多聪明啊多有智慧啊,灿然喜欢看的是《无间道》和《黑客帝国》,她就喜欢看那些绝望的电影,比如《惊情四百年》,一个女人为了自己爱的男人变成了僵尸,比如《胭脂扣》,那样的悲情总让她与灿然的爱情无法联系起来。
她总觉得她和灿然的爱情少了什么。
但地铁里的若隐却让她有一种温暖。
常常,他们只有十公分的距离,甚至,她能感觉到她的呼吸,但是她不敢抬头,在这个有些湿热和暧昧的八月里,她莫明其妙地觉得那么欢喜又那么悲伤,偶尔的眼神交流,她会避开,再不避开,她怕自己又会晕倒。
难道自己爱上了这个叫若隐的男子吗?不过二十多天在地铁里遇到,甚至说过的话不过十句。但她喜欢看他出了地铁迎着风走的背影,有点孤独有点寂寞,有一次,她正呆呆地看着,他忽然回了一下头,然后展颜一笑,那笑里,竟然有着那么多让人回味的内容。
再回家,她从后面搂住灿然,灿然,我们结婚吧。
灿然说,别闹了,我们才刚站住了脚,怎么可能?
她的眼泪,泅进灿然的衬衣里,灿然说,神经兮兮的,怎么了?掰开他的手,一个人去打电动游戏。
有五天,她没有去坐地铁,一个人换公共汽车,正热的天里,站在艳阳下,想着地下铁里看线装书的人,忽然想掩面。
八月的最后一天,她又去了地下铁。
见到他,他说,来了?怎么好多天没有来?病了?
小米呆呆看着他。他也着着她,好象有一生一世那么长,其实不过几秒种吧。
我等了你五天,我想告诉你一件事情。
不要说。小米说,不要告诉我。她内心里挣扎着,我有男友了。她说。
他笑了,我下周就走了,去法国,谢谢你让我在这一个月遇到你。因为每次与你的相遇,你都象一阵清风吹在我心头,还有,你那件紫色的裙子非常漂亮。
小米都忘记什么时候穿了紫色裙子,而面前的男子却记得他的紫色裙子。
眼泪浮上来时,地铁到站了,他走出去,她继续往前走,在车开门的刹那,他忽然大声地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小米的眼泪哗就下来,门关上了,她在地铁里嚷着:我叫小米,我叫小米。
所有人全看着她,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儿笑着说,姐姐,我叫大米。全车厢的人都笑了。
那是他们最后一次相见。
小米出了地铁时才发现,秋风好象是来了,从腿下钻进去,一阵凉似一阵,短裙子在风中显得那么瑟瑟,她抱了抱肩,觉得有点冷,她知道,这冷,全然不是天气的事情。
小米的八月,象烟花一样散去,甚至留下的痕迹极少,如果有,也是那关怀的眼神和线装书的味道,还有那个有了温度的名字。若隐。
三
六年之后,小米已在香港的一家公司做主管。六年是多长?她倒真是不晓得,但六年的改变却那样真实,她一直努力,读了MBA,又来了香港,和灿然分了手,是因为半年之后小米在自己家的床上看到了另一个女孩子,灿然老总的女儿,用小米的话来说,不过三分姿色的一个女子,却让灿然对五年的感情说了再见。
之后,她又谈了若有若无的几次恋爱,开始的时候淡,结束的时候更是觉得寡味,她再也没有地铁里那份爱和忧伤,常常,她会想起那个看线装书的男子。
后来,她到香港,过着单身的白领丽人的生活,一个人去中环逛商店买东西,去书店也喜欢看那些古旧的书,日子一天天过下去,香港的爱情不似《倾城之恋》中的香港了,后来遇到了美国回来的汉瑞,汉瑞说,小米,我们做个同居情人可好?
小米说,汉瑞,我只想找个人天荒地老。
汉瑞说,小米,你好象不是活在这个时代的人,你白白用这么好的包和香水,还有你那巴黎的粉底,也没遮住你的那份古典,可惜,能欣赏古典的人是越来越少了。大家都在找一份快餐爱情吃,你太古怪了。
小米轻轻弹调手上的烟灰说,汉瑞,你要相信,无论什么时候都有相信地久天长的人。
那日去中环和一个客户谈生意,约了在蓝夜咖啡吧,那里气氛是极浪漫的,她喜欢那种淡雅和清幽,那里还有好多印刷精美的杂志,铜板纸,很多前卫而时尚的东西浮在纸上,非常美丽的文字和图片。
等待客户的时候,她常常会随意翻翻那些杂志。那天也是这样,忽然,她的目光停住。
是一张美丽的画。那地铁里站着的女子,那穿紫色的女子,那眼神里有绝望和爱的女子,不是小米,又是谁?很久很久,她的眼泪落了下来,画底下是作品的名称——《小米的八月》,急急地泪似洪水绝堤,作者是压在心底里那么多年的名字。若隐。
原来他是画家。
还有一文字,是若隐写的。
他写道这幅画的创造过程:那年八月,在北京地铁里,在故乡的最后一个月里,我遇到一个清凉的女孩子,她每天穿行在地铁里,有一种古典的美和忧伤。
但我与她擦肩而过。因为小米的八月,是她一个人的八月,不曾有我。
她的眼泪落到那幅画上,那落下的眼泪说明了一切:在小米的八月里,始终有你啊。
只是他与她一直在错过,错过了八月,又错过了今生,就象他提起过的那件紫色裙子,小米再也没穿过,一直挂在衣柜里飘来荡去,不是不想穿,是再也舍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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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的薄荷香
文/雪小禅
一
莫朴树和倪小麦第一次见面是在大学的开学典礼上,男生和女生的新生各选一个发言,莫朴树紧张得不行,背了几百遍的稿子忽然在脑子里一片空白,他转头看了看身边的倪小麦,梳着马尾正在吃着一种什么东西,那时校长正在讲话,“庆祝我们这几十年的著名学府又注入了新鲜的血液。”
莫朴树问倪小麦,你不紧张吗?
倪小麦就摸出一片薄荷糖来,吃一粒,又凉爽又镇定,莫朴树接过来却没有吃,这个时候还吃糖,真有些说不过去,轮到他说的时候他腿肚子差点转了筋,到底是照着稿子念了,而倪小麦是空着手上去的,侃侃而谈,赢得了一阵阵掌声。
那次发言之后,他们同时进学生会,每次见到倪小麦,总是吃着薄荷糖,她嘻嘻笑着,小时候我得过蛀牙,所以,一直要口气清新,然后她象小孩子一样呲开牙,你看看我牙长得多难看,一口暴牙,我妈说将来没有男孩儿会喜欢我这种牙。
莫朴树就笑了,摸了一下倪小麦的头发说,从前巩俐也是一口暴牙,后来,她成了国际影星,不要灰心,总会有人爱你的。
后一句他没有说,那一句是,比如我。
其实是一瞬间爱上倪小麦的,但她总是心无城府的样子,对着莫朴树哈哈大笑着说,你说我们班有一个长得和葛优一样的男生还好意思给我写情书,还有我中学一个同学,也千里迢迢从天津来找我,说是从十三岁就爱上我了,哈哈,十三岁我还流鼻涕呢。莫朴树就跟着她一起笑,他想,这个黄毛丫头,实在是不谙风情的,也许大些就好了?
而莫朴树也是在那次发言上喜欢上了这个羞涩的男生,白白的衬衣天蓝的仔裤,笑时,露出两排好看的牙齿,很多时候,爱情的发生只是一个瞬间而已啊,当晚会上他抱着吉他唱高晓松的歌《白衣飘飘的花样年华》时,她眼里呆呆的,有一种叫爱情的东西一直看向他,但是他低着头,兀自地唱着。
让她失望的是,她告诉了莫朴树自己有人追求他居然都无动于衷,也许是她太自做多情了,这样想着,就又把手伸向口袋里,无聊的时候高兴的时候,倪小麦最下意识的动作就是吃一块薄荷糖,因为清爽得象风一样,对了,如同初恋,有点凉,有点心动。
二
大三的时候倪小麦终于有了男友,是外文系的男生,学西班牙语,将来是要出国的,答应了男生的追求以后,倪小麦再遇到莫朴树的时候就说,我有了男友了!很张扬的样子,其实是想激怒莫朴树的,但莫朴树觉得这是一种挑衅,于是笑着,也祝贺我啊,我也有女友了,然后说了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其实不过是欺骗别人欺骗自己,莫朴树想,自己是配不上倪小麦的,倪小麦的父母都是北京的教授,自己的父母是小城中的工人,这样的女孩子,是应该做大使夫人的,何况倪小麦的男友正是大使的儿子,西班牙的大使,选择这样的一条道路,可以让倪小麦过和优雅而舒服的生活,他又能给她什么呢?
转年七月的时候他们毕业了,莫朴树送给了倪小麦一整盒价格不菲的薄荷糖,全是荷氏牌的,价格不菲,倪小麦伤感的说,再多的薄荷糖总有吃完的时候吧?莫朴树心里一动,但还是笑笑说,等你真大了,大概就不会吃糖了。送莫朴树上火车的时候,莫朴树问道,倪小麦,西班牙语的再见怎么说,用西班牙说吧,否则我怕自己会流泪的。
倪小麦轻轻地说着,Te a'mo,一连说了很多遍,虽然没有学会西班牙语,莫朴树还是一下子记住了它的发音,他笑着说,不是男友是学西班牙语的,发音这么好听。
火车开起来的时候,倪小麦在后边追着,大声地喊着,Te a'mo,Te a'mo,莫朴树的眼泪到底下来了,他没有想到,“再见”用任何语言说出来都是黠然神伤的。
三
毕业以后,莫朴树回了家乡,那是一个偏远秀丽的小城,在那里作一名中学的老师,世外桃源一样,在上海的风花雪月象一场梦一样过去了,也有女孩子追求他,象《边城》中的翠翠那样温柔的女子,亲自给他织了毛衣,那个时刻,他总是会心痛,只有爱过的人才会心痛,所以,他一再地拒绝着,三年之后,他依然一个人,但多了一个习惯,总是喜欢买薄荷糖,尽管他并不吃,他喜欢薄荷那淡淡的味道,苦涩冰凉,象他的恋一样。
很多时候莫朴树还是会想起倪小麦,那个牙齿长得不好看的女孩子,大概现在结婚了吧?或者早就去了西班牙,有谁知道他的心思呢?
这样的暗恋是一枚早熟的苹果,没有到秋天就落了下来,他想,再给自己几年,等到三十岁,就找一个人结婚,然后慢慢地变老,有什么不好呢?有时,甚至他都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爱过,难道真的和那个冰雪聪明的女子在那个九月里认识过吗?
是的,是有这么一个女孩子,不然,他屋子里怎么会有薄荷香呢?
小城里因为旅游渐地热闹了起来,到最后,依着小桥流水开了一条洋人一条街,他偶尔去那里坐坐,这些洋人,把他们这里的奇山秀水当做宝物一样,记得曾有一次他说过带着倪小麦来这里看看,没想到竟然成了一句空话,倪小麦大概早就去欧洲旅行了,哪里还会看上这样的小镇?
没想到洋人街上居然还有西班牙的酒巴,圣诞节的时候他去了那家酒巴,酒巴里人不多,有几个西班牙人在喝着酒,他也要了一点红葡萄酒,大家相互祝着圣诞节快乐,他又记起了第一年圣诞节他是和倪小麦一起过的,那天他们去了外滩,外滩的风很大,莫朴树脱掉衣服让倪小麦穿上,他们看了上海最美丽的夜景,倪小麦说,上海真是一个纸醉金迷的城市,胡兰成就是在上海常德路95号爱上的张爱玲,也是从倪小麦开始,莫朴树喜欢看张爱玲,开始知道有哀伤的时候,明白了男女之间的情分就是一个缘字,毕业几年了,没想到倪小麦象一个影子一样无时不出现在他的生活细节里,如影随形,这样想着,不知不觉就喝多了。
走出酒巴的时候他回头和那帮西班牙人说,Te a'mo。那帮人哄地大笑起来,有一个懂中文的人说,你同性恋啊?他喝多了酒,一打过去,你胡说什么!
那人说,你才胡说,你干吗和我们一群男人说我爱你!
他一下就呆了,脑袋的血全冲到眼里,然后变成眼泪狂流了下来,他大声地问,Te a'mo真是我爱你?
是啊,那人说,西班牙人全知道,很多人也知道。
那再见怎么说?
西班牙人说了一句什么,那完全是和我爱你不相同的发音,他忽然想起毕业天那倪小麦在火车站送他,一边哭一边追赶着火车,然后喊着那句Te a'mo。
他一下子颓然地倒在椅子上,而对爱情,他是多傻的一个傻瓜啊,如果是今天,他宁肯被拒绝,也不愿意让岁月慢慢地把思念变成一壶苦酒,慢慢地饮下。
四
和学校辞职的时候没有人理解他,他笑着,我要去找一个人,即使找不到,也要去上海。
那时,他买了很多薄荷糖,只是,那个爱吃薄荷糖的女孩子,她在哪里?
此时,倪小麦正在北京一家外企做白领,她没有去西班牙,因为没有爱情的西班牙对于她来说没有任何意义,而当初答应那个男人的追求不过是让莫朴树嫉妒而已,既然目的没有达到,那场戏也没有下去的必要了吧?
而当初追着火车喊着是想也踏上火车和他一起走,不管什么北京户口,不管他到底爱不爱,但是,还是舍不下自己的自尊,倪小麦想,他要爱早就说了,怕是嫌自己那一口暴牙吧?
总有老妈让她相亲,今天是这个部长的儿子,明天是同事的公子要出国,她都笑着拒绝了,然后说自己的牙不好看,什么时候和巩俐一样治好了牙再说吧。
果真去治了,几经矫正,果然好看了,她照镜子时想,不知莫朴树看到是不是认不出自己了?大概他也结婚了吧?于是千万百计把电话打到他们小镇去,人家说,一年前他辞职走了,然后扣了电话,从此,半点他的消息不再有。
倪小麦想,这大概就是缘分吧。
五
又是九月,上海的一个同学要出国,打电话给倪小麦让她过去聚聚,她应了,因为想去看看交大的校园,很多年前的九月,她嚼着薄荷糖,然后把一块薄荷糖递给了一个穿着白色衬衣的干净男生,那个男生羞涩的笑好象在眼前一样。
见到彼此的一个刹那他们都呆住了,同学里大部分都结婚了,只有他们还没有结婚,但他们以为彼此也是结了婚的,莫朴树进来时,倪小麦的手上,正抱着一个同学的孩子。
仿佛过了一个时期那么长,她抱着孩子走过去,来,叫舅舅。她让孩子叫着,他笑着接过孩子,时光真快,转眼孩子都几岁了,她笑了,他就看到了她的牙。
怎么?真变成了巩俐?从前那些小暴牙多好看啊,我很怀念它们。
她说真的吗?早知这样就不做了。孩子哭起来,同学来抱孩子,孩子叫着妈妈,他吃惊地看着她,不是你的?
她得意地笑着,我没有男友哪来的孩子,你以为都和你一样早婚?
谁早婚?他狂喜地反驳着,我从来没有恋爱过哪来的早婚?
到这时候,两个人有点斗智和调情了,以为会哭个稀里哗啦,却只不过平静地拉着手到了阳台。
莫朴树说,你是个傻姑娘。
倪小麦说,你是个傻小子。
你傻,你傻。两个人说着,倪小麦把手伸到莫朴树暖暖的口袋里,却摸到一把薄荷糖。她惊奇地问,怎么,你也爱吃薄荷糖?
莫朴树说,你从来不知道吧,我从来不吃任何糖,因为我一吃糖就牙糖,但我想有一个女孩子爱吃薄荷糖,早晚有一天我会让她吃到我买给她的薄荷糖,这些糖都是给她的,而且,我要给她吃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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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吧,开吧,爱情的水仙花
文/雪小禅
我十八岁的时候烦死了学习,看着老师讲得立体几何就发晕,英语老师说的什么我更是听不懂,那时还有几个月高考,我知道我没戏了,但我画画好,还整天拿着一个破照相机照相,有自己的暗房,除了学习,我几乎是个天才,但是这些有什么用?常常,我支了下巴,看着外面的天空发了呆,那么深那么远的天空里藏着什么?云彩来回变换着颜色,深紫的晕黄的淡蓝的月白的,到最后看得我眼里蓄满了泪水,因为再好的云也是转瞬既逝,就象青春,就象我手里的时间,透过我的青春一滴滴流着。
父亲是在生日那天找我谈话的,这个一向严肃的男人总是冷眼看着我,他说我注定成不了什么气候的,也许吧,学习上我是个差生,平时吊儿朗当,我进屋时他说,过几天你去成都吧,我和自己的战友说了说,你到那里去当兵,反正你高考是没有希望的。
就这样,我穿上了军装,当我每天早晨被军号吹响时,当我每天被一项项纪律要求时,我觉得人生怎么这么无聊啊,我的人生梦想是象哥伦布那样去探险,或者拿着我的照相机去全国各地拍片子,只要让我自由,吃多少苦也无所谓,每天每天,当我在军里和那些半大小子们跑操训练甩扑克时,我不知道自己的明天在哪里,父亲是为了让我在部队这个大融炉里来锻炼的,然后也许能复员找到一份工作,但是没想到我感觉更无聊,我打发着日子,没有事的时候,我会一个人在山后边的山坡上,呆呆地看云,直看到太阳下山去。
一切的改变是从伊蕊的出现开始的,当她从山坡的那边渐渐向我走来,我正举着相机拍落日,而她闯入了我的镜头,梳着短发,穿着一身军装。
夕阳中的伊蕊英姿飒爽,我从来不知道女孩子穿军装会这么美丽,比起那些穿吊带裙子的女孩子要美丽一千倍,我傻了一样,把相机的快门摁下去的刹那,伊蕊的脸色变得很难看:谁让你拍我的?
我呆呆地站在她对面,展颜一笑,那是很平常的一天,但对于我,远处渐次出现的彩霞绚丽到想让人落泪,伊蕊,这个十七岁的文艺兵,象一棵水仙花在我心中摇多姿着,我冲下山坡,几乎是一路跑着回到连队,然后拿起把笤帚把宿舍里全打扫干净了,连长说了几次的被子也被我认真地叠成了豆腐块。
每当我一个人看她的照片时,总会晕了过去。
文艺兵营房和我们连离得不远,有事没事我就去伊蕊那里,她是不理我的,而我每次只是路过,透过窗子看着里面的排练情况,伊蕊是拉二胡的,很多次我路过那里她正在深情地拉着,我从来不知道二胡的声音这样好听,以前我是不喜欢的,但现在,我买了十盒二胡带子,从《二泉映月》《江河水》到《病中吟》,我终于明白伊蕊身上为什么总有一种淡淡的雅致和美丽了,明白她为什么象一朵水仙花了,因为那些二胡曲子美仑美奂幽咽婉转,当我戴上耳机一个人听时,总是会泛起微微的酸来,而十七岁的文艺兵伊蕊,根本没有注意到一个叫康明阳的男兵,那个男兵把他拍下的那张照片放大了搁在日记本里,那是一张黑白照片,照片上的伊蕊,阳光灿烂,穿着肥大的绿军装,短发在风中扬着,每当我一个人看她的照片时,总会晕了过去。
几个月之后,文艺兵的连长莫红来找我,她大大咧咧地说,小康,听说你会照相,我们文艺连想请你去给女孩子照照相,可以吗?
我差点跳起来,因为伊蕊马上会出现在我的镜头里了,这样的美差如何会不愿意?
当那些文艺兵换了五彩缤纷的衣服出现在我的眼里时,我却发现少了一个人,因为伊蕊没有在那里边,我有些失望地问莫红,你们就这些人啊?
莫红说,奥,少一个,她去演出了,给人救场,如果她回来愿意照就让她再去找你。
那天我心情很乱,照来照去的女孩子们在我镜头里象一只只蝴蝶,直到我把五个卷全照完了她们才饶了我,其中一个叫米玉的女孩子在走之后忽然让我打开手,我手开了手,然后她掏出笔来,在我的手心里写了一个呼机号码,然后甜甜在一笑,转身走了。
但我只想到那个穿着军装的女孩子,她笑得时候,我的心中象千万朵花在开,在开。
那些美丽的债影如一张张永远的底片
周日,一个人在床上着看伊蕊照片的时候,有人敲门,我去开门,门外,站着照片上的人。
我慌了手脚,因为以为是战友,所以,穿得几乎衣不遮体,而且刚理了极难看的头发,象个逃犯一样,她笑着看我,康明阳,连长说照相可以找你,因为只有我没有照过,可以再给我照吗?
我几乎颤抖着,当然当然,然后倒水给伊蕊,不小心烫了手,再拿出老妈寄来的话梅饼,发现被我放得快发了霉,我解释着,成都太潮了太潮了,而同样的紧张的小女兵伊蕊拿着我倒给她的水说,不会喝不会喝。
当我拿出照相机时我脑袋轰就大了,一下就傻眼了,上次给那帮女生照相所有胶卷全用完了,而要再买新的胶卷要去成都市里,往返几乎要半天,怎么办?错失良机吗?这个周末,我可以整天和伊蕊在一起的,但照相机里却没有卷!
有事吗?女兵伊蕊问我。
没有没有。我立刻镇定下来,我们走吧。
所有的女兵,只有伊蕊没有换衣服,她穿着那身肥大的军装,英姿飒爽,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偏偏喜欢她了,而没有去呼一次那个叫米玉的女兵了。
我和伊蕊,两个少年去了后山,后山上,大片大片的野花开得正灿烂,伊蕊站在那些花中间,风吹过来起她的短发,镜头里的伊蕊一脸拘谨和羞涩,我不敢看她,只是忘情地注视着镜头中那个女子,那个象水仙花一样的女孩子,轻轻地摇曳着,在我的眼睛里,在我的心中。
那天我一直在拍,好象永远也拍不完一样,伊蕊从来没有问过我,她只是按照我的要求摆着姿势,一张又一张我摁着快门,只有我知道,那里什么也没装,但是,伊蕊的身影已经不用照相机了,因为它的每一笑每一颦都刻在了我的心里,那些美丽的债影如一张张永远的底片,只要我想,她就会瞬间影印出来。
终于累的时候,我们坐在后山的山坡上,伊蕊说,有机会我给你拉二胡听吧。
好。我说,然后我伸出了手,把你的呼机号码给我吧。
伊蕊笑笑,在我手上写了一串号码,为了怕出汗把号码洇了,我就那样张着手,一直到宿舍,其实,那个号码我早就背过来了,只是怕一转眼我背错一个字。
在帽圈里,一直有那一行小字:伊蕊,很爱很爱你。
那次照相成了我和伊蕊的秘密,当一帮女生穿着军装湿着头发从澡堂子出来碰上我时,我总装做不认识伊蕊,因为我和伊蕊都明白在军队里恋爱意味着什么,何况,我们从来没有说爱,但我在我的军帽里写了一行字:伊蕊,很爱很爱你。
在伊蕊和我要照片的时候我对她说,背着二胡去后山等我吧。
在后山上拉二胡的女子,忽然让我有种想流泪的冲动,尽管我骗了她,尽管我没有为她照相,但是,她早已经在我心中,曲子一个接一个地给我拉了听了,然后她伸出手来:我的照片呢?
对不起,我说,胶卷坏了,所以,我们要重照。
她愣愣地看着我,然后说,你是骗子,然后背起二胡转身走了。
我呆呆地站在原地,也许我那天应该告诉她相机里根本没有胶卷,也许我应该把偷拍的那张给她?
一切还来不及细想如何解决,文艺兵整个调离了成都,她们全去了北京,我呼了伊蕊有几万遍,但转眼间烟消云散,我竟然忘记她的呼机出了成都是呼不通的,一个月后,我从成都调往江苏,从此永远失去了她的消息。好象我与这个小女兵从没有认识过,我有的,只有那张黑白照片,淡淡地笑着,有点拘谨有点生气的样子。
还有她们湿着头发从澡堂里出来的样子,每每我想起,我总有一种哽咽在心里面。
几年后,我终于如父亲所愿上了军校,然后一直留在了部队里,而伊蕊却再也没了消息。
军校毕业后我留在了部队,很快就成了一句团职干部,当部队新招了一批小文艺兵进来的时候,我仿佛看到了十七岁的伊蕊,穿着肥大的军装,短发在风中扬着,羞涩的笑着。
两年之后,我结了婚,和一个地方上的女子,并且举办了自己的摄影展,摄影展的第一张照片就是伊蕊,十七岁的伊蕊,在后山的山坡上被我偷拍的那一张,只是我一直没有机会和伊蕊说,那次我们去后山上照相,我的相机里是没有胶卷的,而之所以这么做,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我爱上了她。
那顶旧军帽我一直留着,在帽圈里,一直有那一行小字:伊蕊,很爱很爱你。
我的妻几次想扔了它,都被我阻止了,她没有发现其中的秘密,除了我,没有人知道军帽里的秘密,那曾是开在我心中的一株水仙花,只开在十八岁那年的夏天,然后,转眼既逝。
偶尔的一天,我坐在电视前翻着台,忽然停在了一个台上,那个台上坐着一个穿黑色紧身衣的女子,长发,正深情地拉着二胡,是拉了几十年的《二泉映月》,一曲终了,主持人说,请二胡演奏家伊蕊再为我们拉一曲《光明行》,我呆呆地看着,直到眼泪象虫子一样堆满了双眼,演出结束后记者做了随机采记,有人问伊蕊,开这样的二胡演奏会是不是特别激动特别紧张特别难忘?伊蕊摇着头,笑着答,不,如果说难忘,那么我十七岁时的那场演唱会最难忘,因为听众只有一个,并且,我还爱他。
妻过来,递给我一杯咖啡,怎么了你?
我笑笑,夜风太大了,何况,你知道的,我是风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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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爱情遇上爱情
文/雪小禅
一、
家义走的时候对我说,等着我,我很快回来。
我一直不明白他为什么大学毕业非要去当兵,而且是海军,这是他一直以为的梦想,我问为什么。
小烟,他叫我,人都有梦想。就象我最大的梦想就是娶到你。
我们从八岁在一起,有人打哭我,是吴家义去给我打架,十几年过去,还在一起,即使不说爱情,也足够到谈婚论嫁的程度。
你说,十岁的孩子有爱情吗?有一天他这样问我。
我笑了,怎么可能?十岁还是个小孩子。
小烟。他握住我的手,我就是从十岁爱上你,那时我想,等我长大了,我一定要娶这个女孩子,那时你穿一条格子裙子,梳着两个小辫子,耳朵后面有一颗痣,我总想去亲亲那颗痣。
是从那句话开始,我爱上了吴家义。
那时,我们二十岁,然后他轻轻地吻我耳朵后面那颗痣,轻到近于我,但我还是心跳到不能遏制,然后,我哭了。
二
吴家义走后的一年,我在一家广告公司做文案,和我合作的是一个颇有名气的摄影师,反正小报上总有他的绯闻,他拍过一两部电影,不是很红,但提起来人们都有印象,后来转行过来拍广告,许多有名的广告全是他拍出来的。
都说他脾气不好。因为不仅有才,人也长得帅,出手常常是大手笔,让很多美女追逐,我最烦这种人,宝玉似的,在女人圈里混,脂粉气浓到令人窒息,而且还十分娘娘腔。
所以,见他的第一面,别的女人十分雀跃地围上去,我仍在电脑上自己画图案,仿佛与我无关。
他也并不理我,只和熟悉的女同事们打情骂俏,哈哈,小姐们想我了吗?真想请你们吃饭啊,因为实在是秀色可餐。
然后他转过头来问我的同事,那个小姐是谁?新来的吗?好清高啊,北大毕业的?
我头也不回,放自己的蜡笔小新看,小新对他爸爸说,我这么小,原谅我吧,如果不,就太欺负人了。我“扑哧”乐出来,这么好玩的小新。
你乐我吗?他问,然后走过来,听说我的合作人是你,方案怎么样了?
我怎么会乐你?你有什么好笑?说着,递过我的方案,并不看他,这样的花花公子,做和尚也会叛道离经,一个色和尚而已,我最反感的就是这种男人,没有半点真心,女人于他们都是过客。
但真是英俊。眉宇间全是风情,怪不得女人喜欢,其实女人与男人一样,都是好色的。
我叫林张扬。你可以喊我张扬。他居然笑着说,然后伸出手来。
我并不伸手,只是说,知道了。
但我并不喊他张扬,还是连名带姓,我喊男人的名字,只喊家义一个不带着他的姓。
第二天他再来,径直走到我面前,方案不错,这是我看到的最好的文案。不愧是北大的毕业生。
我解释,我不是北大毕业,我只是一所普通院校设计系毕业,而且学的专业和广告无关。
我们接的是一单洗发水广告,洗发水广告当然要找长发美女,这是大多洗发水广告的路,然而我想,谁记得住那么多长发美女,不如找一个短发的,然后和一个男生爱了,为了爱的男人,不停地养头发,然后最后头发才长了,如果继续把这个广告拍下去的话,可以在最爱的时候是长发,忽然有一天不爱了,一狠心,当然再是短发。这是我的创意,林张扬说,真好,把头发和爱情结合起来。
因为我是为了家义才留的长发,他说喜欢长发,我便一直是长发,直到现在,依然是。
而林张扬说,小烟,你和所有的女孩子不一样。
我讽刺他,不要拿我和那些欢场上的女子比,我也不希望你拿我做比较,我们之间,没有任何关系,纵然有许多美女喜欢你,与我无关。
他笑我,你这孩子太有个性,大概从小父母离异,是吗?
我低下头,五岁时,父亲和情人跑了,丢下我和妈妈,一直孤独相依。然后被一个陌生男人说中,我无端落下泪来。
他给我纸巾,我拒绝,把眼泪抹得稀里哗啦,彩妆全部玩完,他说,不要再哭,别人会以为咱们俩谈恋爱,然后以为我欺负了你。
我果然不哭了,他说得对,我怎么能和他搅在一起,上了都市版的花边新闻不是我愿意的,因为没有人比家义在我心里更重。
我给家义写信,告诉他,身边有个大色狼。
家义说,那就告诉他,你有一个好猎人保护。
每次收到那盖着三角的信都要等很多天,吴家义说,在海上漂着的时候,我唯一能做的事就是想你,对着无边无际的大海,想你,想你,想得骨头都疼了。你感觉到了吗?
我的眼泪就一滴滴落了下来,我对吴家义说,等你回来,我们就结婚。
三年,不是很长,转眼就过,不是吗?
况且我并不寂寞,有一个贫嘴的人合作,虽然不常在一起,但是,他总能说出很多出人意料的话来,所以,林张扬给我的印象是花拳绣腿,我怀疑那些作品根本不是他拍出来的,一个花花公子一样的人,怎么会有那么深刻的东西做出来?我不信。
然而到现场的时候我吃了一惊,找的演员总也表演不出那种意境,他骂了起来,神态一反以往,脸上半点嘻皮笑脸也没有,那种严肃,让人一下以为看到的人不再是林张扬,真让人刮目相看。
他回头看我一眼,忽然呆住,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以那样的眼神看我?
吃中饭的时候他端着盒饭过来,还是盯住我的胸部,我气急了,然后嚷着:你是色狼啊?
周围的人都看我,我低下头吃青菜,不再看他。
他忽然问,你的项链,哪里买的?
我这才知,他看的是我戴的项链,而这个项链,是母亲才给我,她说,这是她一直留着的项链,是一个男人给她的,那个男人,是她初恋的人,所以,上面有太多爱情的记忆和味道。
因为上面,刻着两个人的英文名字。
而林张扬告诉我,那其中一个人的名字,是他父亲的名字。
我惊愕地看着他,不信他说的话,因为世界怎么会这么小,而他说,不信,你可以回去问你妈妈,因为父亲两年前就去世了,去世的时候才说起这个秘密,父亲说,如果你看到那个戴着这个项链的女人,那是咱们父子命里的人。
三
事情急转直下。林张扬每天来找我,当我打开房门看见他,我总是解释说,不要来找我,那只是上辈子人的事,和我们无关,而且,我的男友还有一年就回来了,那时我就是新娘了,你不要再这样。
而他倚着门说,小烟,这是宿命,我为什么遇到你?为什么见你第一眼便觉得似曾相识?
你是否和所有女人说过这样的话?爱情不是你的游戏,我没有精力和你玩的。
我说过的,你和所有女人不一样,她们那么娇艳,却不是我喜欢的,而你是一朵朴素的花,那么自然芬芳,原来,我和父亲会喜欢一种类型的女子,这种女子的杀伤力是致命的,当我看到你穿着旧棉布裙子光着脚披散着头发站在屋里时,我知道,我要的就是你这种女子,可以爱一生,不是爱一时的那种。
我再度落下泪来。我承认,我被这个家伙打动,但家义的信一封又一封飘到我的手上,他说,当我离岸比较近的时候,我就想,爱情也快到岸了,每到想到你快成为我的小妻子时,心里就快乐得发疯。
对不起。我对林张扬说,当爱情遇上爱情,我只能选择当逃兵。
四
一个人可以爱上两个人吗?我不停地问着自己。
不能不能。我大声地说着。但是我心里却是在极度地否认着,因为,林张扬和吴家义,仿佛我的左手与右手,我拿出比较,没得比较。
林张扬开车带我去郊区的一个寺庙,很荒凉也很旧的寺庙,他说,在这里,让我们的心清静一下,然后抽一个签,决定我们的爱情吧。
我竟然不能拒绝,因为那小小的签仿佛是一个宿命,一个诱惑。
寺里只有三四个人,那个主持大概有七十岁了,他见到我们的第一句话是,有缘人常常无分啊。
林张扬紧紧握住我的手,他的手心里,凉汗涔涔。
当我们从寺里出来的时候天已近黄,就象我和林张扬的爱情,还没有开始就落幕了,因为彼此都知道结局,那个老者说林张扬,你注定会和最爱的人擦肩而过,因为你从前犯的桃花太多,这是一个孽债。
我看到林张扬的眼里有泪光闪烁,这是第一次,我看到他眼中的泪光。
而我呢,会一生在感情的路上营营役役,就是老者不说,我也明白得很。
下山的时候林张扬冲着落日喊,小烟,我——爱——你。
整个山里全是这一句,我,爱,你。
我……爱…..你。象一场断断续续的演出,总也没完没了。
吴家义回来时我给他整理东西,他的笔记本有好几个,但内容却极简单,上面写着,小烟,我想你。小烟,我爱你。小烟,我要你。
很多页,很多页,单调到让人发晕,直看到我眼泪模糊,然后他摘下军帽,里面的帽沿上写着一行细细的小字:小烟,真的想死你了。
当爱情遇上爱情,我有的,只能是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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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的缠绵
文/雪小禅
我和小妖爱的如火如荼的时候,另一个女孩子也爱上了我,她和小妖在一个公司上班,长得象章子怡,但比章子怡要胖,她私下里找过我,问我有可能爱上她吗?我坏笑了一下说,如果你能考虑做二房的话,我想能的。然后她气得转过身就走了,剩下我一个人哈哈大笑,其实我想说的是,除了小妖,我谁也不爱。
但我从来没有和小妖说过这样的话,我总是嘻皮笑脸没有正经,说要是有美人计什么的我就先中了再说,还有,要是有那富家女看上我我就献了身,然后把骗来的钱供她挥金如土,我总爱开这种没边的玩笑,总之最后是两种结果,不是把她逗哭了就是逗笑了,她问我和别人也这么贫嘴吗?我说当然。
其实哪里。平时我是个很寡味的人,自从遇到小妖以来我才变得巧如舌簧,因为我第一次看到小妖的时候只有十八岁,她是我们班里新来的学生,高高的个子、白净的皮肤,最重要的是有一双潭水一样的眼睛,我一下就掉下去了,再也没上来。
她有一次问我爱过别的女人吗?我说当然。
她呆呆地看着我,然后眼里全是眼泪了,为什么我不是你的第一个女人,为什么你的初恋是别人?
我说我的初恋就是你啊,你捣什么乱啊。
那你爱的第一个女人是谁?
我妈。我干脆地说。
她扑过来,又哭又笑的说,你这张破嘴,我早晚让你下地狱。
我没告诉她林青烟找过我,林青烟就是“章子怡”。其实从前大学时候也有很多女孩子找过我,我不明白我何以招致那么多女子喜欢我?一不是帅哥,二不是钻石王老五,三不是才子,我只是一个平常的男人,身高一米七五,有点稍微近视,平头,但从不戴眼镜,还有,我总是个人卫生搞不好,不象他们白领总是CK内裤宜家家具,臭袜子被我扔得到处都是,小妖每次来都说到了猪圈,我说那你就是猪八戒媳妇,但打扫卫生是我们做爱之后的事,小妖进门的第一件事就是扑到我身上来让我抱,她的动作完全象个饿狼,我说你这样的女子真他妈可怕,真跟你结婚了我得肾虚腰寒,这时候她总是不好意思地笑了,然后神秘地说,我会房中术,我给你煲烫喝。
我们那阵爱得特别狂,虽然我的工作纯粹是倒买倒卖,有时碰上顺能赚上几万,有时几个月就呆在家里上网,我上网的时候总是躲着小妖,他总怕我被美媚迷倒,我说我遇上的都是恐龙。那也不行,小妖总是把脚踏在我身上,一副永远不让我翻身的样子。
结婚很快被提到了日程上。我们都二十五了,再说,我妈还说有生之年想看到她孙子媳妇。
那段时间我们疯狂地购物,装修房子,甚至累得连亲吻的力气也没有了,更别说做爱,有时我们就跟死猪似地躺在地上,呼呼地睡到第二天天亮,天亮后又去买东西,我和小妖,被结婚这件事弄得热情高涨,我对她说,八年抗战我才熬到和你结婚,我容易吗?
我真爱了小妖八年。这是一个奇迹,林格飞说,小子,你不是喜新厌旧的很快吗?怎么一棵树上吊八年也不嫌累啊?
嘿嘿,我说,恐怕我得吊一辈子了。
林格飞说我太没出息了,这么早就被套上马嚼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我愿意。因为我爱小妖,虽然我总是和她没有正经,并且极少跟她说我爱你这三个字,可是天知道我多么爱她。
“章子怡”听说我要结婚就请我吃了个饭,她说,你太让我绝望了,下一辈子我一定先遇到你,让小妖靠边站。
我安慰着她说好好好,其实下一辈子我都不想当男人了,老是当男人多烦啊,也许做一次女人或者做一株植物也是不错的啊。
房子装修好的那天我和小妖躺在那张五千块买来的超级豪华大床上发了好长时间的呆,然后小妖象一条鱼一样粘上来,她挑逗着我,一直在吻着,从上到下,我回应着她,却怎么也不行,一直不行。那一夜,小妖安慰着我,而我颓丧地倒在床上,大睁着眼睛到天亮。
接下去的几天还是不行,甚至我觉得恶心和全身无力,我自己偷着去医院检查,化验结果出来时我知道自己下了地狱。
真让小妖说对了。
那天我喝得烂醉如泥,医生说我活不过一年去了,我得的是比血癌还严重的病,无药可治,我在酒巴里呆了一夜,天亮的时候我走出来,看见了太阳,太阳还是那么亮那么刺眼,但却不是我的了。
我蹲在路边的梧桐树下,大哭起来。
怎么了,臭小子,遭小妖抛弃了,怎么哭得这么伤心?不是拍电影吧?没想到“章子怡”上班看到我。
她那天没去上班,一直陪着我,直到天黑,她在我的房间里,和我面对面坐着,已经哭成泪人。
我还没死。我点了一棵烟,然后轻轻地吐出来,烟雾很快散去,我知道自己的生命就象这烟雾,也会很快地散去,不留痕迹。
能帮我个忙吗林青烟?
你说,就是和你一起去死我也愿意。她哭泣着说。
我没想到林青烟这么爱我,但我仍然嘻皮笑脸地说,我可不想和你一起化成《梁祝》里的大蝴蝶,因为我下一辈子真不想当人了,太累了,我就想让你和我演一下戏,做我几个月的恋人,然后让小妖绝望了恨我了,我不能让她一生都背上我这个包袱。
林青烟说,想不到你这么爱她,真让我嫉妒她,为了你们的爱情,我帮你。
小妖再来的时候我冷冷的,甚至连拥抱都不曾给她,望着她光滑的皮肤,柔亮的长发,我想,生命和爱情是多么美好 ,但是于我来说却远在天涯了。
你怎么了?她问。那天我们是要去领结婚证的,但是我笑着说,小妖,我不想结婚了。
她惊愕的表情好象看到了外星人,你再说一遍!她的声调高了八度。
我不想结婚了,我不爱你了,我爱上别人了!我大喊着,而心里的血,一滴又一滴地落下来,小妖却看不到,因为我脸上是得意的笑容,我真他妈的是个天才的演员啊。
她挥起手,一个大耳光抽过来,然后又是一个,她疯了似地抓我挠我,我身上全是血印了,她骂着,王八蛋,我咒你不得好死。
其实她说对了。第二次她再回来拿她的东西时,看到了我和林青烟在一起,那是我故意导演的一幕,那时我正把林青烟搂在怀里,而林青烟的心跳,透过她的衣服传过来,我知道她是爱我的,不爱一个人,是不能有这样的心跳的。
一对狗男女,小妖冲过来,一把揪住林青烟的头发,婊子。她骂。
我说小妖你有点修养好不好?我们分手了还可以是朋友,小妖惨然一笑,陈加路,我永远不可能是你的朋友。
然后她转身离去,我的眼泪象断了线一样,流着流着,我发现自己如此爱她,这一发现让我心碎。
我对身边的林青烟说,林青烟,对不起,让你受委屈了。
而林青烟,这次真的是贴在我的胸上说,一切是我情愿的,哪怕只和你爱一天,我都幸福,何况,我们还有好几个月能在一起。
林青烟为我辞职了,因为我几乎不能再行走了,我太需要一个人的照顾了,我说请个保姆吧,或者我回老家,而林青烟执意要陪我走完人生的最后一段路,有一天我深情地对林青烟说,如果我们早一点认识,比如我十七岁时你到我们班,我可能就爱上你了,那就没有小妖什么事了。
但世界上那有那么多如果,如果有,我知道自己还会选择和小妖的相遇,这一辈子,谁爱上谁全是命中注定的,谁欠谁的也是命中注定的,林青烟就欠了我的,她给我换内裤时红了脸,而我想到的只是小妖,她曾用那双纤细的手抚摸我的全身。
半年之后我收到了小妖的请柬,她去了深圳,嫁了一个香港人,从我抛弃她的那天起她就走了,这里成了她的伤心之地,只是我没想到她这么快就结婚了。
而林青烟告诉我,女人心死后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然后她笑着说,等你真上了天堂,我就出家当尼姑。
我流了泪,为了林青烟这句话,这是第一次我为第二个女人流泪,我说,林青烟,你要是当了尼姑,我哪里还能上什么天堂,我一定会下了地狱。
当小妖出现在我面前时我以为是来世了,因为我几乎全身都不能动了,是林青烟叫她回来的。
她哭着喊着扑到我身上,好象我已经死掉了,其实从生理意义上来说我还没死,但是心已经死了,她的眼泪肆意地流着,这个有钱人的太太,珠光宝气的,但眉目之间还是那个野蛮的小女子。
我不许你离去,小妖不停地重复着。
看到她脸上的泪水象珍珠一样滚下来,我的心在疼,这个我爱的女子,我怎么会舍得让她为我掉眼泪?我多想伸出手去为她擦去泪水,但我的胳膊已抬不起来,我多想告诉她我今生唯一的爱和永远的爱就是她,但我已张不开口,我身上唯一自由的东西只有一样。
它正顺着我的眼睛慢慢地流出来,永不停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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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的人是可耻的
文/雪小禅
小妖这人是真的可恶。我不明白怎么会有她这样的朋友,按说我应该遭人羡慕才对,身高一米七0,硕士毕业,美貌如花,是一个公司的高层,自己有车子,但是有一样我没有,那就是爱情。
但小妖和我相反,她什么都没有,就是有爱情。她总有办法让男人上勾,姿色平平,但却让很多男人趋之若骛,不明白什么原因。
所以,当她说,你能干,你赚钱多,不算什么本事,你能找到一个爱你的人才是真本事,因为,单身的人是可耻的。
我被她说的脸一阵红一阵白,25岁还在单身,真的很可耻。
我有钱,有时间,有漂亮的脸蛋和身材,但就是没有爱情,所以,越想越可耻,我想不起来这些年我都干了些什么,至少我应该谈上三场以上的恋爱,或者和人同居,或者把十个男人弄得害了单相思。但我一项没有,小妖骂我是对的,一个女人太要强了,会把男人吓死,何况是一个漂亮女人?
但我去爱谁?
去找那些又是钻石又是王老五的人吗?他们大多靠不住,因为有一排又一排的女人等着向他们发起进攻,我最大的点就是脸皮太薄,不肯去追男人的,因为对自己的一切太过自信。
小妖说正是这一点了我,过分的自信会造成一个爱情误区,然后把自己的爱情观点弄得七零八落。
找一个没钱的男人?更是想都没想过,我不想供一个小白脸,然后让他吃软饭,那样我比秦香莲还要惨。
找一个懂女人又爱玩的男人?这样的男人不是花心大萝卜就是寂寞得要死,或者根本把爱情当成作秀。
找一个只会过日子而从来不去玩的男人?以我的性格也许会早死十年,因为会窒息而死。
最后的结果是,无人可爱。所以,我只有继续可耻下去,因为把身边的男人过了一遍筛子,心里更加悲哀,这世界上的好男人到哪里去了?
所以,当小妖把林卓扬领到我面前时我只有一个念头,这小子烦了我,因为我总是每天不停地打她手机,说我的烦恼,而她总是不停地在热恋,我象一只安装在她身上的定时炸药,不知什么时候就爆炸了,所以,她会以不惜牺牲友情为代价,说什么单身的人是可耻的。
但林卓扬的确长得很精致。
他个子极高,我总想他是不是和胡兵一样,一米九0?小妖的解释是,找个一米七五的,你怕是要给人家买增高鞋吧?
知我者,还是小妖。
所以,当我和林卓扬一起走时,我总是骄傲地穿上10厘米的高跟鞋,因为平常,我只穿5厘米的高跟鞋,我的上司只有一米七五,而且,身材微胖,所以,他见不得我穿10厘米高的高跟鞋, 那次穿了双酒红的10厘米细跟鞋和他去谈生意,他眯起眼看了我一眼,然后说,不累吗?你的脚?
所以,和林卓扬在一起,很舒服,但这并表示我爱他。我只是寂寞,寂寞到被人骂到可耻,无论如何,我要一个男人在我身边,何况,还是这么一个体面的男人?
但是林卓扬说,米黛儿,我对你一见钟情了。
我哈哈大笑,什么年代了还会一见钟情,又不是莺莺和张生那时候,半年看不到一个男人或者女人,我们周围,有多少漂亮的女人和英俊的男人?如果周围没有,电视和电影里,画报和杂志上也还有一堆,看不完的美女,要不,怎么会有那么追星族?
林卓扬并不知道,我只是自尊心再也受不了,我居然是可耻的人了。这一点,我从来没有告诉过林卓扬,因为25岁还没有让男人们喝过迷魂汤,这是我的错。
我对林卓扬说,小子,你上了小妖的当,她把你当箭使,让你射中我,然后我就不再骚扰她,所以,我们还是做朋友吧。
林卓扬说,我情愿让她的当。然后让你中了计,但是你,为什么总是如此冷静?
还有一件事我不知道,那就是,小妖居然追过林卓扬。当然不是林卓扬说的,是小妖告诉我的,这个妖精说,很少有男人能逃得过她的手掌去,但林卓扬是个例外,我也是个例外,她说,两个例外撞在一起,会怎么样?
听了这话,心里舒服,我不喜欢那种随波逐流的男人,人云亦云,半点自己的观点也没有,或者见一个爱一个,或者,好象爱情教授,林卓扬都不是,他只是一个小公务员,在一个政府部门做一个科长。
我不喜欢他的工作。
因为在我看来,我要的男人不是这种中规中矩的,在一个办公桌前慢慢地到老,在一杯茶里把青春泡掉,所以我才辞了职,一个人在北京打拼。
如果爱上一个小科员,我如何买得起那贵死人的商品房?这是其次,重要的是,我梦想的男友至少是张朝阳那样的CEO啊,不是不想谈恋爱,而是实在是没有入得了眼的男生,说了半天,还是有单身贵族的嫌疑。
但是林卓扬说爱我。一直在说。
我轻蔑地说,你凭什么爱我?用你那每月1000块的薪水?
我知道自己浅薄,但没有办法,这是个浅薄的时代,谁敢轻易地要爱情?爱情是镜中月,水中花,还有,要爱情有两个结果,一是爱情粉身碎骨,二是自己粉身碎骨。这两个结果,我早就想到过。
林卓扬说没想到我没谈过恋爱却又曾经沧海,更没想到我如此势利,但是他说,也好也好,总比那些假正经要强些吧,至少我还有一颗诚实的心和美人的皮。
其实我真实的想法是,如果我真爱上一个人,哪管他做什么!就象丽达爱上拉兹,没有理由。
但,林卓扬什么能让我心动?仅仅赁他潘安的貌?仅仅凭小妖没有追到手?
情人节快到了,小妖问,有三个男人同时约她,问我去谁的约会?
这个大花痴,简直气死我,到底靠什么法术让男人如此伏贴,我气她,谁也别去,有本事约到林卓扬啊。
你说的啊,别怪我先下手为强。她在电话中阵阵有词。
我略有醋意,还是嘴硬着说,没有关系啦,我看看你这个妖精到底有多少本事,最大的本事就是献身啦。她骂过来,我收线,想,这也是考验林卓扬的一个机会,他口口声声爱我,看他是否口是心非。
情人节,我收到林卓扬的电话,问我有没有时间,我一个人呆在公司的房子里,象一个纸人,但还是硬着心说,对不起,我在加班。
然后,那边没有声音了,我的心突突地跳着,寂寞和孤单象一只只小虫子爬过来,我装什么正经,即使不爱林卓扬,过一个情人节又如何?
手机响,是小妖,她媚媚地笑着,我和林卓扬在一起啊,他给我买了99朵玫瑰,好漂亮啊,真想嫁给他算了。
我说好好好,祝贺你们,然后眼泪稀里哗啦地下来,幸亏隔着电话,那个叫林卓扬的男人,此时想的全是他的好处,甚至,他给我买过卫生巾,还有,一包包话梅糖。
然而我一直不要不要。我要什么样的男人?
屋里的空调太热,我打开窗,才发现下雪了,从18楼向下望去,有一个人站着,高高的个子,手里是一大捧玫瑰,我差点惊叫起来,林卓扬!
我揉了揉眼,确实是他!我狂叫起来,半点淑女样子也没有,然后顾不得坐电梯,一路冲下去,奔向他怀中,呜呜地哭起来。
林卓扬说,你总会从公司下班,如果你不出来,我会一直等下去,这个情人节,我只和你一起过。
那小妖说的话?他笑了,那是为了让你嫉妒啊,亲爱的,我经历了很大一场美人计,可惜啊,没有中了,不是那一个男人都能经受住这样的考验的,仅仅为了你啊。
我才知小妖说的果然是真话,她爱林卓扬。
而我,也许早就爱上了这个个子高高的男人,只是我不知道。
但我发现他矮了许多,一点也不象一米九的人。
我惊讶,然后问,人们都在增高,为什么你好象是矮了?
他鬼笑,小妖说你不喜欢矮个男人,纵然我身高一米八0,还是穿了增高鞋,这样让你看起来舒服一些,为我的爱情增加一些保险系数,但想来想去,还是决定还我本来面目,你若不爱,只说明你太在乎外形,而我的内心,你看不到,这样的女子,不爱也罢。
我扑向他怀中,说着想了很久的话,林卓扬,我爱上了你,纵然你只是一个小科员。
而林卓扬说,傻瓜,小科员不能自己有个公司吗?
这次,轮到我目瞪口呆了。但接下去的想法就更幸福,因为,我终于不再可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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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你,爱上寂寞
文/雪小禅
她常常在他睡熟的时候悄悄地看他,这个时候他是安静的,象个婴儿,没有了暧昧的眼神,没有了狂躁的心情,偶尔会露出微笑,白的牙露出来,象一头小兽。
他醒了的时候总是说,你没睡吗海伦?为什么一直看着我?
海伦,这个象花一样的女孩子,看着他的眼睛说,我怕一睡着你就走了,然后不再爱我了。
马格说,怎么会,我怎么会不爱你?你象一头小鹿一样,我爱你。
海伦说,你爱过多少女人?她本来不想问的,但是,还是问了,她多希望自己是他的唯一啊。
很多。马格点了烟,淡淡地说,表情永远是那样,淡淡的,仿佛与他无关。
海伦的身体一紧,很冷似的,然后抱紧了胳膊,走到地毯上,点了一棵烟,是从爱上马格,才爱上烟的,没有马格的时候,就有了烟,那些闪闪亮亮的烟头,和海伦相互取暧。
很偶然的机会认识了马格。他是广告人,要找模特拍照,高高瘦瘦的海伦来了,站在一群靓丽的女孩子中,海伦象一朵还没有开好的花,旧衣旧裙,在阳光下细细的腿穿一双麻编的凉鞋,所有模特都穿了高跟鞋,只有海伦,是平底的凉鞋。
当然不会选中她。因为她小小的扁平的胸。象个没有发育全的孩子。
但马格要了她的手机号码。说不清为什么,第一眼看她的时候,有一种怜爱,象自己的妹妹,其实妹妹死了多年了,在十三岁那年的夏天,掉到河里,再也没上来,也是瘦瘦的,头发少很黄,只是眼睛很大,总是一脸神往地看着他。
马格有很多女人。各种各样的,逢场作戏而已,没有人得到过他的心,广告做的多了,美女见得多了,心渐渐地就麻木了。
而海伦,有让人心疼的地方。
再约她的时候,她在上课,大学四年级的学生,正忙着论文,但还是出来了,穿了肥大的牛仔裤,肥得可以把她装起来一样,梳了马尾,还是那双鞋,眼神是惊慌的,马格想,四年级的女生,还有这样的眼神,难得。
有事吗?居然这样问他。他笑了,没有一个女人这样问过她,她们象一只只豹,无时无刻不再吸引他,因为他的钱,一个有钱又有情调的老板,开一辆敞棚的奔驰跑车,足能让有些女孩子喜欢的。
海伦。他叫她,这是神话中的名字。真好。
吃饭的时候,她几乎一直是低下头的,好象不敢看他,马格想,怎么会有这种女孩子?现在?如此奢华萎靡的一代?
带她去燕沙买衣服,她还是怯怯的,不肯指一件,只说够穿,马格想,难得有这样不想掏干自己腰包的女人,心里就更喜,指了最贵的,海伦却拒绝着,那件不适合我。到底是选了一件白色的长裙,几乎垂到地,瘦瘦高高的她穿上,真好,象一朵白莲花,干净而纯粹,有些女人天生不适合金银璀灿。海伦就是,她象一朵朴素的花,珠宝金银在她身上,是多么不合适。
却没有想到,和她做爱,却是那么狂。只有几次的引导,海伦几乎是无师自通,穿了黑色的蕾丝胸衣,她从不脱掉纹胸,黑色的长发垂下来,象一个女巫,那么瘦的身体,象一座煤矿,一座已经点燃的燃烧的煤矿,原以为,她只是一张纸,薄而脆弱,而她的疯狂,真吓住了马格。
马格说,海伦,你象一朵在大雨中承受风雨的狂野的花。
静下来的时候,海伦象一只猫,静静地在他身边,身体凉凉的,象蛇一样凉,马格奇怪,这个身体如此凉的海伦,怎么会如此狂热啊。
只是马格的身边依然美女如云。海伦有时来找他,片场在拍片,那个美女用纸亲昵的擦去马格脸上的汗水,海伦远远地看着,心里就疼,那种疼,是用刀割了肉,再洒上盐。
再见马格的时候,只是眼睛愣愣地看着他,手上冰凉的,唇也是凉的,他抱起她,轻轻地放到床上,然后和她做爱。他想让她痛,让她叫,然后她没有。象一只沉默的鱼,在岸上的鱼。
完事后,她起来,在床前来回走,穿着黑色的蕾丝内衣,披头散发,象个女妖。她来回走,很多个小时,只是走。
海伦。海伦。马格叫着,为什么要这样折磨自己?
她有一把刀,瑞士的军刀,是她父亲留给她的,那把刀,曾经杀过人,是凶器,因为母亲外遇,父亲把刀插到母亲的心脏,一瞬间,她同时失去父亲和母亲。但是刀留了下来。
没有人知道她的寂寞。她始终不敢相信爱情,所以,四年大学,到二十二岁,没有男人靠近过他,而终于走近她的男人,却身边美女如云。
爱上他,才知道,有些寂寞是口井,深不见底啊。
她去纹了身,在身体最隐秘的地方,是他的英文名字,除了他,没有人会知道的,而为了他,她甚至于可以放弃生命,纹身又算得了什么?那些痛,那些针刺的快乐,让她和做爱一样,在飞啊。
马格看到的时候落了泪,为了他的泪,她也值了。
海伦。海伦。他轻声地叫着,你这个女人,为什么妖气重重?你前世欠我什么,为什么追到来世?
那一刻,海伦的眼泪象海水,落了一潮,一潮又来。
最爱的时候,总有泪水,马格说,没有哪一个女人象你,爱得如此销魂,爱到骨髓里。
海伦毕业的时候,马格说,到我公司来,做我的助手。海伦摇头,我怕自己会死掉,那些美女,我怕。
马格叹息,你让我好累。你这样的女人,为什么不能通俗一些,比如,你和我要珠宝,或者戒指,我都会给。
我不要,我要的,只是爱。海伦十指缠着马格的十指,假如有一天你不爱我了,我有一把瑞士军刀。
马格的心一惊,这样的女人,如此深情,如此让人窒息,不象曼丽,总是毫不在乎,甚至从来不问,爱与不爱?她只要快乐,只要钱就够了,这样的女人,多么轻松。
庸俗是快乐的。马格有时不再去给海伦租的小房子,总是出差加班,身边是俗气招摇的曼丽。
再回来,才发现,那个爱穿长裙白衣的女子,学会了吸烟。
她比烟花还寂寞。马格的心里一阵心疼,抱起海伦,极尽缠绵,没有哪一个女人,象海伦这样让人心疼。
海伦幽幽地说,烟是我寂寞时的情人,你不在的时候,它陪我,和它一起呼与吸,真好,很温暖,说的时候,马格看到海伦的眼里有泪光闪。
这样寂寞的女子,象一场烟花,怒放时是所有的光和热,冷了呢,马格想都不敢想下去。
马格还是和女模特私混,终于有一天上了娱乐版的头条,被人偷拍了镜头,那样的亲热与轻浮,马格看了都要心跳,多想那不是自己。
是那女模特要献身的,马格情难自禁,毕竟是男人。男人是抵抗力很差的猫,几乎没有免疫力,更何况,那个女人,真的很妖。
几乎把那天的报纸全买下来放到了碎纸机里,还是被她看到,发现她的时候,她正举着报纸,一个人在浴缸里,放的是爱尔兰的音乐,圣经一样,恩雅的《浮水印》,她的头发在水里漂起来,黑黑的,长长的,象一条条蛇,他怕起来,想去抱她,她却反身从身体下拿出了那把刀。
海伦。马格惊叫,不要做傻事。
她笑着,鬼魅地,然后扔掉报纸,我真希望自己是瞎子,还希望你是个贫穷的男子,除了我,没有女人要你,那有多好。说完,把刀一挥,割了手腕。
血,刹那染红浴缸了里的水,马格奔过去,撕了毛巾,傻孩子,你怎么可以这样?
等她静静地躺在雪白的医院里,天已经黑下来了,马格一直握着她的手,她的脸苍白似纸,薄而透明。
她却说,对不起。
好了的时候,海伦就搬走了,再也没提起,也有人问她手上的疤痕,她总是什么也不说,其实,说与不说,又有什么意义。
海伦想,一场恋爱,只留下一个痕迹。而爱过的一切,象阴天里长在角落里的苔藓,想起来,总是让人黯然。
对于马格,想起海伦,总是想起《过把瘾就死》中的杜梅,而他不是方言,那样把人的神经都要逼疯的爱啊,怎么可以让马格这样的男人承受?
只是也有了改变,不再喜欢那么张扬的女人,甚至胸部大的女人,甚至爱笑的女人,有一次过马路,看到一个穿了纯棉布戴着骨头项链的女人,也是细细高高的个子,一下就晕了,那种疼的感觉让马格明白了一件事,他曾经爱过,而爱过的那个人,只能是海伦。
三年以后,马格结了婚有了孩子,他还是愿意过那种通俗的、快乐的日子,只是不再有海伦的消息,有人说海伦去了南方,那么瘦的一个人,可以养活自己吗?
偶尔的一天,翻看一本杂志,却看到海伦的名字,写了一段感情故事,开始以为是重名的,后来看到那个故事,马格知道,那只能是海伦写的,海伦写道,年轻的时候,大概总忙着谈恋爱,想生生死死的爱一个人,就爱一个人,以为两个人就会天荒地老,也许是那时只想谈恋爱了,所以反而不知怎么爱了,等到明白爱是怎么回事了,却再也没有人可以爱了。但也明白了一件事,没有两个人的地老天荒,要说地老天荒,只能一个人把这场戏演下去吧。
很多年了,马格忘记了泪水是什么滋味,几乎是麻木的,甚至与做爱,一切是例行公事的,上次掉泪是海伦的自杀,看到海伦在雪白的被子里面,人象一棵失了水分的树,于是哭了,没想到,那简单的几句话,却又让他泪沾襟。也让他知道,是从海伦开始,他明白了恋爱,知道爱是那样的刻骨铭心缠绵悱恻,爱,也是那么寂寞。
马格多想告诉海伦,爱上了你,我才爱上了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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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劫难逃的爱情
文/雪小禅
一
那天我一个人在酒吧里买醉,从陈以飞走后我就一直混在这里,因为回去也是一个人,空空的屋子空空的心,签证迟迟办不下来,我已经被拒签三次了,他们说我有移民倾向,真是火眼金睛啊,因为我确实想到那个花花世界中去,那里又有爱情又有钱,可以每天吃饱了喝足了光谈爱情,这是我的长项,你说,我为什么不去?陈以飞说,小心肝再等等吧,我们不怕它不签,抗战还八年呢,别说签证了,和日本鬼子斗争就得有耐心。
所以我有的是时间泡在酒吧里,白天去读个托福什么的,然后晚上在酒吧里消磨时间,看着进进出出的红男绿女暧昧的表情,没有办法,这是个暧昧的年代,谁还和我一样,守着个初恋不放手,还要死追着人家去日本?
当我手机响了我以为又是米丽这个小妖精,她做了人家二奶不算,还养了一个小白脸,多数时间花在脸上和上街购物上,想当年,在大学里我们也是两个风云人物,至少是两个被许多男人追的美女,怎么如今落到这个地步,一个做了二奶,一个等着飘洋过海,我看了一下号码,陌生的很,但还是接了,居然是一个嗓音磁性的男人。
小妖吗?我是表哥,你在哪?
表哥?小妖?我懵了,这是个打错的电话,但无聊也无聊,我倒想看看,这个表哥做什么!
我亲热地叫了一声,表哥,有事吗?
然后我听得出他很兴奋,你能出来吗?我们一起吃个饭,我在西单商场门口等你好吗?你记住,我穿米色风衣,你穿什么衣服?
这是哪跟哪呀,一时间我觉得自己成了福尔摩斯一样,我说表哥,咱才几天不见,你怎么认不出我了吗?
天知道我哪里冒出这么个表哥来!我说我穿黑色毛衣,一顶贝雷帽,同样的黑靴子。我说了谎,其实我穿得是白毛衣,我是想看看,这是怎么样的一出戏,太好玩了,说了半天,居然还没有露馅。
晚上九点的时候,我站在了西单商场门口,然后看到一个穿米色风衣的男人,来之前我就想,他要长得好看我就和他一起吃个饭,否则我会转身就走,头也不回。
天知道他长得怎么会这么帅。他往哪一站,好多女人回头看他,我走上前去,然后说,表哥,我是小妖。
还没等我回过身来,一副冰凉的手铐戴在了我的手上,天啊,这是怎么回事。
这个穿米色风衣的男人说,别动,我是警察。
二
那是我和朗丛林的第一次见面,富有戏剧性。象是提前排练好的,后来才知道那是一个误会。
当天,我被带到警察局,警察说,你是小妖?
我说是啊。那时我还觉得这事好玩。
跟你联系的老狼呢?老狼?我听得一头雾水,还兔子呢。我嘻嘻笑着。
别嘻皮笑脸,你们这个贩毒团伙已全部被我们控制,你是主要联线员,估计活着出去的希望不大了。
我哇地大哭起来,然后说,我不是小妖啊,我是明媚,我指着朗丛林,他也不是我表哥。
朗丛林说,谁让你答应我,表哥是接头暗号。
我靠!这次真离死不远了,我指着朗丛林大骂,你他妈打的谁的号码啊,你看看你打的对吗?他们拿来我的手机,过了一会朗丛林接我出来,对不起,我打错了一个号码,谁让你叫我表哥呢?
真是对不起。
他打开我手铐的时候我只说了一个字,滚。
谁愿意和警察叔叔打交道啊。但从那天起,我开始和警察打交道。
他找我来的时候我倚着门框说,我一辈子再也不和任何人叫表哥,因为这两个字差点要了我的小命,现在我是一合法公民,一没有犯法,二没有偷人,请你离我远点。
他手里有一束红玫瑰,然后是含笑的他,我讽刺他说,你穿着一身黑警服,拿着一束红玫瑰,真是不太合适,朗丛林,如果没事,我要关门睡觉了。
那是我们第二次见面,朗丛林说来赔礼道歉的,我拒绝了他,因为有些事情不是赔礼能解决的。
一个月之后我们在一家超市遇上,一人推着一辆购货车,他始终看着我,我不理他,这种人,离得越远越好,我一向对警察没有好感,太不风花雪月,对于一个整天画画的画家来说,我更喜欢那些留着长发的嬉皮,就象陈以飞,常年留着长发,他出去后说两年之内准让我也出去,可现在我的签证连点影子都没有!而朗丛林的工作除了抓坏人就是毒犯,虽然我们平静的日子离不了他们,但谁会爱上他们?
我们转了几圈总能遇上,购货车已经满了,我看着身边的他忽然大嚷:别以为你是警察就能控制人的自由,请你离我远点!话音刚落,我看到一群人向出口处奔去,包括他,而有一个黑衣人跃过栏杆跑了,所以人都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些便衣警察拿出枪来在追捕那个黑衣人,但黑衣人跑了。
我意识到自己犯了错误,因为那句话,我破坏了他们的一次追捕行动,那天我们只是偶然遇上,自作多情的我还以为他在追求我,原来他是有任务的。
没有办法,有理的变了没理的。我只有请他吃饭,他说要随他,我说好吧,反正我卖画又卖了几万块,你挑王府我都不怕。
他嘻嘻笑着,我要吃你炒给我的菜。
我哪里会炒菜?但没有办法,谁让我欠他的。于是买了烹调书,一克克用天平称了把菜炒了,全是川菜系列,因为他是重庆人。
那道跳水鱼我做得最成功,我说没想到自己做菜这么有悟性,他吃得滋滋拉拉地说,是啊是啊,没准你当警察也是个好警察,你要是做人媳妇呢,肯定也是个好媳妇。
然后他问,你不准备做人媳妇吗?
我说准备啊,快了,签证下来我就走。
朗丛林嬉皮笑脸的说,我还以为是我呢。
我说开什么玩笑,我最不喜欢警察,整天地命悬一线,没准那天就成了小寡妇。
但我们是朋友吧?他问。
当然。我说。因为这些天的接触,我发现警察真是和别人不一样,他们正直、率真、诚实,而且从不计较个人得失,我认真地说,中国人民还真少不了你们啊。我不是开玩笑,我是认真的。
那你呢?他反问。
我说不知道。
我要是死了,你会哭吗?
会吧。我说,那要等你死了我才知道啊,不过大概会哭,或者给你去献一束花也可能。
那天我们喝多了酒,开着玩笑,他说如果他死了也不会暝目,因为他在人间还有一件事没有做,那就是找个象我这样的女孩子结婚,进了门,能喝到我煲的汤。
如果我死了不暝目,他说,那就是我还在想你,如果我睁着右眼,说明我爱你,如果我睁着左眼,说明我忘不了你,如果我两个眼全睁着,那就说明我希望你好好地活下去,为了爱,为了生活。
我打了他一下说,行了行了别煽情了,我不会爱上你,你也不会死,你还是找个不错的良家妇女结婚生子吧,你结婚时我包个大红包给你,放心吧。
但他还是约我,我们一起去香山,他没想到我会爬那么快,当我们到达山顶的时候他说我们握个手吧,庆祝我们的胜利,结果是我的手刚碰到他的手就被他拉进怀中,风很静,甜蜜的呼吸缠绵着我,我嘻嘻地笑着说,哥们,你心跳好快。而朗从林说,如果一个男人心跳加快就说明他爱上了一个女人。我们下山的时候朗丛林有点不好意思,我故意大声地唱着歌,很流行的《盛夏的果实》,结果是越唱心跳得越快,就象朗丛林说的,爱上一个人,也许会心跳加速吧,但我爱上了朗丛林吗?我否认。因为我即将成为新娘了。
几天后朗丛林给我来电话,说想见我,我说你想见我就见我吗?我不去,我又不是你女友。电话中忽然传来他一声叹息,他说人在生病的时候往往会想念一个人。
你生病了?我的心跳起来,然后买了一兜子进口水果就去了医院,他做了一个小手术,阑尾切掉了,人在被子里窝着显得瘦了很多。我削了个苹果给他时他一把捉了我的手,哥们,给我当媳妇吧,我是想你才得了阑尾炎的。
我啐了他一口说,别胡说了,有想人想成阑尾炎的吗?真是让人听了汗毛孔都要张开,你赶紧起来去抓坏人,别胡闹了。但我知道他是真心的,因为握我手的时候,他手心里有潮湿的汗。在电梯里的时候我看见一对情侣正亲密地拥抱着,而我忽然一阵甜蜜,那个时刻,我渴望被拥抱,而拥抱我的人,我希望是朗丛林。
他好了以后给我买了很多女人用的小东西,口红、丝袜、香水,那举止太不象一个警察,我生日的时候他送了我一枚戒指,我想了想,然后在他走的时候又放在了他的兜里,一个女人一生只能要一个男人的戒指,我已经有了陈以飞的戒指,所以,不再要他的,但是那天晚上我很高兴,我们喝了很多酒,在一起跳了一支又一支舞,当他提出要亲吻我一下时,我拒绝了他,虽然我渴望被他拥入怀中,但朗丛林并不知道,女人是口是心非的,拒绝的时候,也许是假的,那天,他极失望地走了。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朗丛林,然后他去云南抓捕毒犯,偶尔我们打个电话,朗丛林说,想我了吗?我说不不不,我成了快煮熟的鸭子了,因为签证下来了,我马上就要走了,时间超不过一个月了吧,他打来电话的时候我正在变卖家中物件,该扔的就扔吧,但朗丛林给我的那束玫瑰我没有扔,虽然已经干了,我用包装纸把它包好,然后放到了箱子里。
订好飞机票后陈以飞打来电话,他说婚礼我在日本安排好了,你到这正好是樱花盛开,然后我们结婚。我没有太多的快乐,反而有种失落感,直到我蓝色的屏幕上出现了朗丛林的短信息,我才明白我的失落是为什么!
那条短信息很短,短到只有三个字:我爱你。
我看了看时间,四月六日晚上十点06分。
那三个字在蓝屏上闪烁时,我感觉自己脸上湿湿的,我流泪了么?还是对他难以割舍?
第二天凌晨,公安局的同志给我电话,说我的朋友朗丛林于昨天早上十点被歹徒袭击,中了两颗子弹,然后再也没有醒来。
我飞到昆明的时候天正下着蒙蒙细雨,天色灰得和朗丛林的脸色一样,他两只眼睛都睁着,好象从没有离开一样,我想起他曾开玩笑说的话:如果我两只眼睛都睁着,那是我希望你好好地活下去,为了爱,为了生活。
我轻轻地把他的眼睛合上,把那束已经干了的玫瑰放到他胸前,然后把自己炽热的唇贴在那张冰凉的唇上。
我爱你。我轻轻地说。
我打开手机,看到了那条短信息,那是他最后一条短信息,因为手机已经被鲜血模糊,在生命的最后关头,他告诉自己所爱的女子:我爱你。
我把朗丛林的骨灰带回了北方,然后给陈以飞打了电话,日本,我不去了,因为有很多刻骨铭心的东西让我难以割舍,正象我对朗丛林的爱情,在劫难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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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情戒指
文/雪小禅
一向不喜欢戒指。因为它被赋予了太多含义,里面的承诺和爱情太多,沉重到不能呼吸,而那些钻石戒指的广告铺天盖地,没有一个饰物有这样深刻的内涵,把爱逼到没有退路,把男人逼到没有退路,仿佛没有戒指就没有爱情,完全地形式化,陷入形而上的结局。
我不愿意。所以,宁肯赤裸着手,不肯戴戒指。
很少有女子不戴戒指。年轻的女孩子,没有爱情,也有戒指,因为心中向往着爱情,总想有一个男人为自己的手指戴上那圆圆的小圈,仿佛真的会圈住一生,其实如果爱情能用一个东西圈住,我哪去管它价值倾城?
总是为女孩子们感到悲情,为什么,非要让男人给一个这样的承诺?为什么,对爱情的信心这样单薄,薄到如纸,一捅就破,所以,要一枚最坚硬的东西来平衡,不管爱不爱,只要有一枚男人的戒指,便会和这个人天荒地老一样。
多么悲情的女人。爱情岂是一枚小小的戒指能圈住的?但是,大多的女人都希望有一个男人,送自己小小的戒指,哪怕是银的、铜的、草的、、、、只要是戒指,便会满心芬芳。
所以,当说自己不喜欢戒指时,他大吃一惊。
很少有女人象你啊。他说,这么不在乎爱情?我笑着说,爱情与戒指无关,有了爱情,没有戒指照样的有,没有爱情,再有十枚戒指也是枉然。
但是,当他把那刻着我的名字雕着玫瑰花的戒指送到我手上,心,还是有柔软的痛,我能说,我不喜欢?我不感动?
修长的手上,终于有了一枚戒指,因为是心爱的人送的,所以,分外小心。
当和人握手,被握紧了些,就会被硌痛,这才知道,有些戒指,是让人痛的,告诉你,我在这里,被你戴着,然后,心里一点点的凉上来,因为,仿佛被限制了自由。我宁肯什么也不戴,爱,要什么形式?
他却真的不高兴,说根本心里没有他。只因为一枚小小的戒指,我们分手,因为他看重的是形式,而我看重的是心里。
但,手上居然有了戒痕,提醒着我,这里,曾有一枚戒指,就象告诉过我,曾经爱过,哪能淡到无痕?
不喜欢还是不喜欢,也许我本自由,从来不要任何的约束,否则会不开心,不开心的日子,爱情也会黯淡,所以,我还是喜欢就这样赤裸着手,放任着自己,不管别人说什么,她们只管戴自己的戒指,我不戴,因为我不喜欢,就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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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有一种美千锤百炼
女人,请时刻记住为自己而活
张爱玲在半个世纪之前就幽幽地说:女人遇到的无非是男人。
所以,就算生得再美也不过是男人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但是,谁说女人的美丽只能成为男人眼中的风景?而不能成为自己人生的标志?
要为自己活,这很重要。
我很讨厌夏冰嫣。不,不只我一个人讨厌她,我们宿舍的所有女孩子全讨厌她。
她与大家太格格不入了,开学第一天,当她出现在我们宿舍里,大家都觉得心里压抑,真的,太压抑了。
当看到她的第一眼时,我们就明白这4年大学我们只能当她的陪衬,她太美丽了,美丽得有些邪性。那种美丽,给了我们一种无法呼吸的压抑感。是的,她的美丽让她人缘极差,甚至她主动要求和大家一起郊游、照相都会被拒绝,我们总在躲避着她,什么都不带她。
我们嫉妒她。
美丽的女孩子总是让人嫉妒,何况她又唱得好跳得好,去电视台客串过主持人,她太锋芒毕露了,我们与她相比,就像是没发育好的丑小鸭一样。
老三说,以后,咱们宿舍不带她玩,反正她不是和咱一类的人。
大家都默认这种说法。6个人,常常是我们5个在一起,开生日聚会,一起去自习,去图书馆看书,反正不会有她。
她形单影只,白衬衣被染上黑墨水,那是老二故意搞的。那件带飘带的白衬衣太漂亮了,当配上一条水磨蓝的牛仔裤时,我们嫉妒得快发了疯。
老二趴在桌子上看书,笔没了水,她找来墨水吸,故意把钢笔一甩一甩,结果,她把墨水甩到了夏冰嫣的衣服上。
夏冰嫣冷冷地看着她。老二说,你看,我又不是故意的。
我们全都知道她是故意的。
夏冰嫣拿出剪刀,喀嚓喀嚓地把白衬衣剪了,然后扬长而去,宿舍里爆发出很响的笑声。突然门又开了,门外站着回来的夏冰嫣,她冷静地看着我们,眼神是看不起的,那动人的美丽让我们觉得有点心惊,她说:你们全是小人。
我感觉很无聊,真的,对一个美丽的女孩子这么残忍是无聊的事情。
其实,男生们也不喜欢夏冰嫣。这是件奇怪的事情,我不明白女生是出于嫉妒,那么男生呢?
他们远远地躲避着她,好像她是害人的毒草一样。夏冰嫣看起来风光,其实是个寂寞的女孩子,我常常看到她一个人躲在教室里看书。
大三的时候我们都有了男友,班里的男生也差不多全有了女友,可是没有人追求夏冰嫣,这是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事情,甚至男生们也说她的坏话,比如,说她风流,说她和好几个男生交往。
事情不是那样的。
我见她按时回来睡觉,周末一个人在宿舍里看《约翰-克里斯朵夫》。有一天我回来得早,看到她正在窗前发呆,手托着下巴,眼神迷茫。
回来了,她说。
是,没出去?我问。
没有地方可去,她笑着说,一个人发呆呢。
这么漂亮而妖媚的女人却没有男人邀请,我不懂。
去问男友,男友说,不喜欢她,她身上没有女孩子的烟火气息。
这是最完美的解释,可我知道不是这个样子的。我们不爱理夏冰嫣是因为她太美丽,她的美丽让我们嫉妒,她即使穿最普通的衣服都会艳光四射,当她主持晚会时,她高挑的身材动人的笑脸让我们觉得惭愧。
大四快结束时,外文系发生了一件惊天动地的事情--夏冰嫣和我们系最难看最矮的男人恋爱了。
你信吗?这样的事情真的发生了。
他们一起去食堂吃饭,一起去跳舞,夏冰嫣比那个男生还要高。那个男生大学里一直
没有谈过恋爱,他太难看了,家又在农村,穿得如一个土老冒一样,说着蹩脚的土话,并且他也只有一米六五吧。
真是癞蛤蟆吃了天鹅肉。大家都这么说。
女生们有点幸灾乐祸,男生们一声声叹息着,我的男友说,可惜了夏冰嫣,怎么会找这么一个男人?
我说,怎么可惜了,你们不喜欢,自然会有人喜欢。
那是一件太奇怪的事情,甚至成为了大家的谈资,大家谈他们比谈毕业分配的频率还要高。
当宿舍里只有我们两个的时候,我曾经问过夏冰嫣,为什么?
她看着我:因为孤单。
毕业后我留在了北京,夏冰嫣去了上海,我那个短暂如昙花的恋爱也彻底烟消云散了,男友回了湖南老家,我们从此天各一方。
偶尔大家同学聚会会提起夏冰嫣来,毕业5年后,大家各自有了各自的出路,出国的、留学的,结婚生子的,还有如我一样漂泊在北京的。当然,也有和夏冰嫣一样结了又离离了又结的。
去上海出差时我打电话给她。5年的沧海桑田我早已然明白当初对她的伤害,那样地小气,只因为人家太美就嫉妒她。
我要和她说对不起。
见到她时我呆住了,与5年前相比,她瘦了,脸上有了细细的皱纹,这还不算,她穿着很朴素的衣服, 碎花的小裙子,显得无比小家子气。
而我穿ONLY时装,用CD粉底,俨然是一个白领丽人,此时我们站在一起,她看起来倒如一只丑小鸭。
见我吃惊,她跑过来握我的手,欧清,谢谢你来看我。
她刚刚和一个大学教授结了婚,大学教授也是二婚,50多岁了,不喜欢她穿艳丽的衣服,她前夫死了,死于车祸。
你看,她说,我的命就是不好,总是遇不到好男人。
我一阵慨叹,到这时我才明白了那些男生的心思,他们不是不爱她,他们是太自卑,觉得配不上她。
因为在毕业时我的男友曾说,其实,每个男人都喜欢夏冰嫣这样的女孩子,可是,她太美丽,让男人有压迫感,男人的自尊心会受伤害,没有男人肯爱她,到最后,反倒让最差的男人拣了便宜。
夏冰嫣嫁的第一个男人也不是很好,一个开服装店的老板,夏冰嫣说,没什么文化,可是舍得花钱,疼她,于是她嫁了。
这个上海女子,让我想起《长恨歌》里的王琦瑶,命如纸薄。红颜也许总是薄命吧,如果她如我们一样是个平凡女子,哪里会有这样的结果?
落花流水春去了,明明这个女子是有些沧桑了。我和她说了对不起,她笑笑,都不重要了,光阴才不饶人呢,青春的光阴已经没有了。
我以为那就是最后的结果了。再5年,我嫁人生子,做海归男人的妻,开始过柴米油盐的生活。
和先生说起过夏冰嫣的故事,他说,这个故事刚刚开始。
我说她已经结过两次婚了,还能有什么故事?
先生说,漂亮女人的故事一生都不会结束。
孩子两岁,我重回法国公司,公司派我做出境代表,我飞往法国,谈一单引进一个名牌香水的项目。
翻译说,对方也是一个女人,中国人。
我在想中国人总是有能耐的,飞得到处都是,出了国好像没出一样,反正总能遇到中国人。
夏冰嫣进来的时候我吓了一跳,华美的衣服加上性感的身材,简直艳惊四座,随从说,看,这个女人简直比巩俐还漂亮10倍。
她不是穿着碎花衣服在给教授煲汤吗?
我们约在香舍里榭大街喝茶,她用流利的英语给我介绍着巴黎,说从小就喜欢这个充满了浪漫情调的城市。
教授呢?我说。
离了。她抽起了烟,吐了一个烟圈,很优雅地笑着,我有一天半夜醒了睡不着,想着自己的故事,我觉得自己真的太冤了,我一直为别人活着,美貌并没有带给我幸运,如果这一生我这样过下去,有什么意义呢?我只是一株快要落叶的美人草,也许会寂寞而死。我想我应该享受美貌带来的一切,我为什么要那么压抑地活着,为什么活在别人的视线里?有时我想想大学里为了讨好你们,为了让你们理我去给你们打热水我就想哭,凭什么啊?于是我又离婚了,我出来了,做模特,做香水代理,没有人知道我离过两次婚,而且我第一次感觉到美貌带给我的幸运。当法国男人夸我漂亮时,当我终于因为美貌而羸得了更多时,我终于知道,我要的就是这样的生活。
正在说着,一辆法拉利停在咖啡馆前,里面下来了一个英俊的法国小伙子,他走过来,深深地吻了一下夏冰嫣说,我的天使。
夏冰嫣介绍说,我的小男友,24岁。
法国男人看到我,然后对我说,你的朋友是个仙女。
是的,我说,她是个仙女,刚刚下凡。我不得不承认,夏冰嫣就是个仙女,无论我们嫉妒也好不嫉妒也好,她本来就是个仙女。
他们坐上车一起走了,夏冰嫣说,以后来巴黎给我打电话,我请你吃饭。
我们说了再见,我知道我们真的还会再见。
人生有很多想不到的地方,比如夏冰嫣当年和那个丑陋的男人谈恋爱,比如她离了两次婚飞到法国来,比如她做了香水代理商……在她身上还有多少事情可以发生?谁知道呢。
想起张爱玲说的话,美丽的女人遇到的无非是男人。
我想,夏冰嫣也不会例外,她还会遇到多少个男人?还会被多少人爱?谁知道呢。但我惟一知道的一点是,她会选择自己要的了,这次,她绝对不会再为别人活着,不会再委屈自己了。
因为有一种花,开得很晚,可是,却是最艳丽的。
我想,夏冰嫣就是这样一种花。(文/雪小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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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美男计”把他骗回家
五一长假,我无聊地在床上躺着,翻看着无聊的杂志。去旅游就是和全国人民大串联,去网上就是看骗子的段位谁高,与老哥想去打网球吧,人家又约了女友,有时我很烦自己老爸老妈,她们把我老哥生成花样美男,把我生成土豆这样子,真是不公平。我哥长得像张国荣,清秀的脸,飞逸的长发,白皙的皮肤,秀美的额头、性感的嘴唇、忧郁的气质,张
国荣去了天国后,经常有女孩子站到我们家楼下唱歌给我老哥听,老哥经常有想去美容院毁容的打算,因为总是被好色的女孩们纠缠。
但我不能纠缠他,虽然我也好色,但他是我老哥。何况他太像张国荣我不喜欢,我喜欢的是金城武,就是就身上找不出一丝艳情的金城武,他冷漠的表情常常让我热泪盈眶,在看《心动》的时候我哭了又哭,他忧郁的美让我窒息,我跟哥哥说,找不到金城武,找到元彬宋承宪木村拓哉那样的也行啊。我老哥说,怎么说你也是个好色之徒!
谁知这世界为什么变化这样快,转眼花样美男充满了我的双眼,最次的也要找F4这样的吧?即使我是一粒土豆,土豆怎么了,野百合也会有春天的。
所以,当我结束十一长假来到公司第一眼看到程子庆后我就傻眼了,天啊天,金城武。我知道从此自己有理想有追求了,不光是我,公司里所有女孩子全放出了绿光,第二天,大家象开时装发布会一样把自己最性感的衣服穿了来,而程子庆好像熟视无睹一样进了自己的办公室,对了,他是新来的副总,我的顶头上司。
我跟老哥说,老哥,我看中了一个男人,他让我心动了,你要帮我。
老哥说,你长成土豆一样,我怎么帮你?
我让老哥伏上耳朵来听我的计划,老哥啐了我一口骂道:好色之徒!
你得帮帮我,我不喜欢他
下班的时候,我敲开程子庆办公室的门,程子庆正在穿上那件我喜欢的米色休闲服。
我尽量让自己笑得象一朵花。程子庆,你得帮帮我。
怎么了?
我很难为情地说,楼下有一个男人人等我呢,他一直在猛烈地追求我,每天给我买一大抱红玫瑰,可他是富家公子,人又长得帅,我怕靠不住,所以,根本不想理他。
你傻啊,程子庆说,这样的男人还不赶紧下手套牢,多难得,追都追不上你还不愿意?
我不愿意。我说,你知道有钱又英俊的男人都是花花公子的。
然后我们一起把头探出去,楼下,站着一个身高一米八开着本田雅阁穿着阿玛尼的男人,那个男人,英俊得让人炫目,重要的是,他手里还有一束玫瑰。
不仅仅是我们,所有人全探出头去看,而那个男人正叫着我的名字:钟艳艳,我爱你。钟艳艳就是我。我叹了口气说,有什么办法?他就这样无聊。程子庆看了看我:真看不出,你如土豆一般,有这么好的男人追?我心灰暗下来,原来,他也当我是土豆一只,看样子天下英雄所见略同的。
你到底帮还是不帮?我逼上去,我总被他纠缠肯定工作做不好业绩下降,反正你是我上司。
好吧。他说,怎么帮你啊?
追我啊。我说,你比他长得还帅,他一看就傻眼了,那咱不就胜利了,以后,你就假装我男友好不好,几个月后他就撤退了,那时我就还你自由身,好吗?
程子庆终于答应了我。只不过他又往下看了一眼说,这样的男人你错过了真是可惜。我嘻嘻笑着想:错过了你我才可惜呢。
所以,当楼下的男人再喊时,我的细腰被程子庆搂住就往下走,当我到楼下时,我对那个手持玫瑰的男人说,对不起,这是我男友,请你以后不要来了。
但以后他还来,而且把花送到我办公室来,我对程子庆说,这不行啊,你也要给我送花,我出钱好不好?我给了程子庆500块钱,然后让他每天送花给我,我嘱咐了他一句,不用买太好的,买打折的就行。
现在,全公司都知道程子庆在送花追求我,他们惊诧我怎么一个月就把这么好的美男搞到了手,每天送花给我不算,下了班还要请我吃饭。东四的那条街边饭店快让我们吃遍了,虽然是自己掏自己的钱。
在和程子庆单独相处的时候,我开始发挥自己的优势,我的优势就是北京女孩子的优势,很好的嘴皮子,上通天文下通地理,从国外说到国内,从国际说到宇宙,三个小时说五个字以上人名不用重样的,所幸在北外我还选修了西班牙语,偶尔还会出一两句来,程子庆喜欢看足球我就每天陪着他看,当他看足球时我把“和路雪”冰淇淋和亲手做的酸梅汤递上去,几个月之后,程子庆说,原来你确有过人的魅力之处啊,怪不得那个男人那么死心塌地。
再然后,程子庆看我的眼神充满了暧昧,有一次他居然说,钟艳艳,其实你有时看起来特别可爱,我是说,特别想让人亲上一口。
我拍了拍程子庆的肩膀说,别以为我跟你一样好色,什么时候你说爱我了我才让你亲。
其实我多么想让他亲啊,你知道,我是好色的,对于男色,我绝对是有点近似于女流氓了。但我还是忍住了,小不忍就乱大谋啊。
我真的爱上了你,亲爱的土豆
当我再收到程子庆的玫瑰时我真的窃喜,因为那500块早就花完了,这次是他心甘情愿的。而楼下的男人依然还深情地等着我,程子庆甚至咬牙切齿地说,看谁熬得过谁?公司里的女孩子们也奇了怪了,她们说,钟艳艳,你得给我们开个培训班,怎么会有这么好的桃花运?怎么会让两个美男对你死心塌地?而且他们都还那么优秀?此时的程子庆,已经懂得为我买来早餐放在桌子上,并且为我在抽屉里放上我爱吃的红富士苹果,当然,我们下班后还是一起去吃饭,不过,这次全是他付钱了。他说,他想把自己转正了,从一个陪恋到真正的男友,因为,像我这样的女孩子真是世上少有天上难求,我更得意了,但还假装着矜持说,前年,有一个千万富翁想包我,被我灭了,因为他长得难看。去年,就遇上了这个既有钱又有貌的主,但是,他给人的感觉不好,我一看见他就特烦,不如看到你的感觉,爱情,爱情就是一种感觉啊。感觉不好什么全完。
程子庆听后特知足地说,那我得多幸运啊,撞上了你,陪你演一戏,然后我成了戏中人,我想我真爱上了你土豆,爱你爱到拔不出腿来了。
然后,他的嘴唇伸了过来,我凑上去说,你发誓,不论什么情况你都会爱我。
他发誓:无论贫穷还是富有,无论你美貌或者丑陋,我都爱你。因为我爱一个人,爱的就是她的智慧。
我点点头说,别的不敢说,智慧我是有的。
然后,我们吻在一起。我心里偷着笑:小子,你终于中了我的花样美男计。
傻眼了吧你
我先跟着程子庆回了老家丽江,就是那个被开发的古城,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的小城。到处是小桥流水,蓝天白云下是朴素的丽江人,风景绝美的小城让我有种冲动。我对程子庆说,咱别在北京混了,在这开个小酒吧多好,我当老板娘。程子庆笑了,好啊,我就想找个这样的女子,特别淡泊,以前谈的女友,没有一个想留下来在这里的,她们向往大都市的生活,我把手伸进程子庆的大手里,我不想,只要有你在身边,哪里都是天堂。
见到程子庆的父母,她们热情地招待着我,说程子庆从前带回的女友个个妖娆,但没有几天就要走了,说受不了这里的乡土气,我嘻嘻笑着说,我受得了受得了。我一起和他母亲在厨房里烧火做饭,一起杀鸡腌腊肉,程子庆高兴地说,这才像我媳妇。这是他第一次叫我媳妇,我们在老宅子里收拾了一个房间,然后准备开一家酒吧,因为在这里和爱人慢慢变老也是一种幸福。
但程子庆说怎么也得回北京打点一下,至少见见我家人,然后处理一下公司的事情,顺便把结婚证开来,我眼见幸福一步步向我走来,心里脸上全是花朵。
当我们开门看到我哥后,程子庆的脸刷就拉了下来,他对我说,怎么这个人还在你们家?我不好意思地脸红了,然后拉了一下他的手:程子庆,叫哥吧,那是,那是你的大舅子。
这次傻眼的是程子庆。他呆了很久才回过头给了我一拳:小子,我中了你的美男计。
我哥拍了拍程子庆的肩膀:傻了吧你,我妹妹就是这样一个好色之徒,她从小就这样,看中的东西难逃她的手心去,不过你也算幸福,因为她看中的东西不多,男人就你一个,我不过是个道具而已。
程子庆叹了口气说,老婆,我服了you。
我拍拍他脑壳说,不过你还欠我500块,再加上我付我哥买花的钱雇车的钱,怎么着也得两万多啊。
他又叹了口气:我岂止是欠你两万多,我简直是欠了你一辈子的!(文/雪小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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