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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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阿奴当了我这么多年的眼与手,那,从现在开始,就让我回报你,当你未来的眼与手,好么?”

她觉得很不对劲——阳光下,她看着木棍,那木棍紧紧握在自己手里。

然后她再看着木棍使力击向溪边的衣物——事已至此,她真的觉得有问题。

她正在用她的眼睛看着五哥的衣物,用着自己的手攥着木棍洗打着五哥的衣物。

洗洗打打,打打洗洗……她已经洗了一个多月的衣物,而且还不止呢,从大婶教会她一些粗略的厨工后,她发现她莫名其妙开始煮起饭来了。

男子远庖厨,一点也不假,可是那个煮饭大婶怎么也不来了?

他说得好听,要当她的眼跟手,但她怎么觉得动的都是她自己的眼跟手?

至此,徐烈风觉悟了。

男人的嘴可以盖得天花乱坠,她五哥是其中佼佼之首!

她还记得第二天早上,日光都入窗了,她还想再睡下去,却发现还有具男人的身躯睡在她身边。

她暗暗吃了一惊,都日上三竿了,怎么他又没起来?五哥能有学士的成就,不只天分,他比谁都努力比谁都早起……她真怕他……怕他身子被萧元夏那混帐阉割后出了毛病,赶忙叫他好几声,他才勉强掩着睡意,合着双眼跟她说——

阿奴,我饿了。

阿奴,这些衣物拿去洗。

阿奴,这房子怎么乱了?你去清吧。

阿奴……

这一个多月来她忙得气喘吁吁,好几次她一想到没有多少时日可活,她就灰心地想回床上睡着,但她发现只要她不操劳,家事根本没人要管,五哥会饿死会臭死会……

每每想至此,她只好又振作起来,假装自己是过去年轻的徐烈风,假装自己发色是黑的……然后为这个五哥继续燃烧!

她真想跟五哥说,虽然她变成老婆婆了,也不用真把她当娘亲吧!

以前在京师徐府里,这些杂事自有他人做,她哪做过?还洗衣呢……她抿抿嘴,看着被自己揉得乱七八糟的男人衣物,眼底渐渐染上温柔。

她没有察觉自己嘴角翘起,瞟一眼其他一块来洗衣的姑娘。她们已经在伶着裙摆卷起裤管睬着衣物。

她犹豫一会儿,跟着脱下鞋袜,卷起裤管,露出一截小腿肚,这才拎着裙角,脸颊微微热着,任由浅溪滑过她的足踝,腼腆且小心地踩着五哥的衣衫。

她动作尚有些慢,但她不急,慢慢地替他洗完衣服,慢慢地走回去顺道练体力,现在她已经可以一次绕完竹篱笆十圈而不喘,再过一阵子她想,说不定三十圈是轻而易举。

她随时注意五哥的衣衫,免得像上次一样被冲走,为了追衣服,她还整个人跌入溪里,让村落里的女人笑话。

她盯着自己细白的脚背看了半天。好像有点肉了,比起前阵子像是白骨精的脚爪,现在多了层厚肉履盖……这是当然的,每天她都吃白米饭,因为五哥爱吃白米饭,所以她天天在煮白米饭,她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煮米饭愈煮愈上手。

每天晚上都有鸡汤喝……不是他爱喝,汤是给她补的。有时,她也挺想问,喝了这些鸡汤,能让她发色变得跟他一般吗?能让她再回到十八岁的年轻吗?这样补……不是很浪费吗?但,如果今日易地而处,哪怕五哥生命只到明日,她也要尽她所能地让她的五哥恢复一分是一分。

目前住在杏花村尾巴的徐家,俨然成了这村人眼里的超级有钱人——自从有人来访时看见米缸满得快溢出来后。

她又瞟到她垂至腰际随风轻轻飘扬的银发。她本想不惹村里人怀疑,把头发梳起来扮作老婆婆,但五哥非要她还是少女打扮。

这真是尴尬,每次村里人在看她时,只怕心里都想着明明一头白发的老婆子,怎么穿着少女的衣裳,发间还用只有村落少女才会用的便宜簪子。

她每天跟五哥吃完早饭,准备一天家务前,五哥也会招她这只老青蛙回内室,替她梳一会儿头发,替她插好簪子再放她呱呱呱地跑走。

那是一天里她唯一可以假装自己还很年轻,跟五哥还有那么一点匹配,还是一只小青蛙追着天上的飞鹰,而不是老得快走不动的青蛙……

这村落的女人,约莫七、八天结伴来洗一次家里衣物,男人来溪边则是洗澡,他们一个月左右一次,跟三五好友去上游洗个痛快,相互搓背,她之所以会知道,是她上次追着五哥的衣物入溪,整个滑倒在溪里,引起那些女人的尖叫,没多久,几个正在洗澡的男人奔了过来,五哥也在其中。

当下,她只想像尸体一样就这么默默流走,千万别理她吧……

当她被五哥捞出水里时,她心里想着,还好,五哥衣着还算整齐,没被其他女人看光。

她偷偷瞟着此次结伴而来的女人。除了已婚外,约有五个少女,最小的十六,她趁着洗衣时打量着,哪个最适合五哥呢?

能跟他离开南临,能陪他四处走,不介意没有孩子……当然,现在她悄悄多加上会煮一手好米饭跟不洗破衣裳的条件。

这些少女都不错,可是,她总觉得缺了什么,五哥值得更好的,她一直这么想着。

“咦,阿奴婆……不,阿奴,你帕子流出来了!”有少女叫着。

徐烈风低头一看,脚下的衣衫袖里流出一条白帕。她赶紧追着几步拾起来。

“小心,别再像上回……”姑娘们吃吃笑着。“都怪你,让我们见到一些男人的脏东西……”

徐烈风很想回:看看你们的表情,根本言不由衷!但她一看见帕子就是一呆。帕子的角落绣着一只小青蛙,很眼熟,是两年前五哥代她挨了萧元夏一鞭时,她替他压伤口时用的。

都这么久了,他还留着啊……怎么跟衣服放在一块呢?是不小心么?还是他手头有备用帕子?

她小心翼翼地收妥,打算回头晾干再偷偷放回他身上。她觉得,有些事就不要再明说了,就这样让它淡淡地藏起来,早点展望未来,觅得更适合的对象比较好。

衣物洗得差不多了,她坐到岸边穿上鞋袜,摸摸闷痛的肚腹。

“阿奴,你怎么了?”有名少女上岸,扭干衣物放进篮子。

“没什么……”徐烈风认出她是村落猎户的独生女儿,叫春菲,是杏花村里未婚少女里她印象最深的。春菲个性外向,但偏点傲气,可能与她得自她爹一手好箭术有关。有一回她看见她在跟一些村里少年比箭术,没一个比得过她的。

徐烈风还在垂眸思量的片刻,春菲已赤脚走到她面前。

“你到底生了什么病,都一个多月了,头发还没黑?”

“什么?”徐烈风抬头看着她。

“搞半天你不是老婆子,是生了重病,这才一头白发,徐先生说的,不是吗?”

徐烈风含糊道:“是呵……”她不觉得她有病,但发色还是回不来啊。

“我瞧你,脸色比刚来时好许多,不怎么像老婆子了。城里的官吏都是恶吏,专门欺负劣民的,你这脸疤挺疼的吧?真可惜,不然再胖些说不准是个美人呢。”

显然五哥花了番心思为她编了许多谎言,她心里感激,至少她不必连内心都化成老婆婆。

她又多看春菲两眼,唇舌发干,终于问道:

“那个……我五哥生得真是好看,是不?”南临人都爱美色,先从表面开始,再深入也许比较好。

春菲愣了下,诚实答道:“徐先生确实生得好看,比画里的人还好看,而且他学识渊博,他上课时,我去听过几回,懂得许多全村不知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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