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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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这些温柔,这些真诚又有什么用呢?不是有句电影台词吗?不被别人抛弃的秘诀就是先抛弃别人。

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不相识。

这话,多好。

“您还欠我三个承诺呢。”她笑道,顾左右而言它,“裕王殿下一诺千金,我得好好想想要什么好东西。或者,要很多很多的钱。对呀,我还得给您泡妞哪,说不定那时,殿下又要赏赐我什么贵重东西也说不定。”说着,她跑了出去。

慕容恪低下头,看着四处是黑点点的宣纸,第一次觉得……其实也不是那么难看。他心情无比轻松,暗下决心绝不让石中玉赚到钱。有了钱,这小子跑了怎么办?他总有感觉,石中玉可能不会一直待在他身边。他不能容忍这小子离开,也许,他该调查一下石中玉的来历。没有人是无根的,就算看起来无根也一样。

不过转念一想,记及石中玉说帮他泡妞的话,心里又阴暗沉重起来。娶金敬仕的女儿,真的是必须的吗?可不可以……虚着正妃之位,反正也不能娶小玉对不对?这世上还没听过有男王妃的。

他被自己的念头吓了一跳,烦躁地把那写字不成字的纸张撕碎了。

还是娶了金旖晨吧,就放在正妃位子上,并不碍什么事,还省得麻烦,也省得他再生出些娶个男人的可怕心思来。

第八十五章 三足鼎立

在大燕的国都……太府都表面上的平静和繁华下,日子一天天过去了,转眼就临近年关。

裕王府的大小事宜由侧妃赵氏管理,所以再忙碌的景象也与石中玉无关。毕竟,她是裕王殿下的贴身小厮,只听从慕容恪的命令,旁人支使唤不得。

奇怪的是,两个月来,慕容恪也早出晚归,两人单独见面的机会,一只手都数得过来。

这样……也好。

有诗为证嘛:第一最好不相见,如此便可不相恋。看不到,自然就不想。但是到底真的想不想念,干脆忽略掉这个问题。至于做梦梦到的……当然不算!

石中玉这样对自己解释,觉得只要下定决心,就不会陷到那个深不见底的坑里去。而且她是个好家丁,就算慕容恪一直没有召她侍候,她也尽职尽责的做好泡妞大使的工作。

经过两个多月的接触,她对金旖晨有了相当的了解。

金小姐的性格具有两面性,一方面是内心本质,可能母亲早逝,又长年和行武的父亲在任上的缘故,金小姐的心性自由,行事往往不拘小节,也不太守大家闺秀的规矩、不在意地位身份什么的,可算得上真挚自然。比方,她现在是个“男人”,地位是奴仆,但金小姐却自然的和她结交,不在乎别人说什么。

可是另一方面,倘若金小姐愿意,她就能圆滑世故,办事滴水不漏,跟每个人都不远不近的,还能让所有人都喜欢她。显见,这份为人处事的功力,是长年训练的结果。

石中玉先前还羡慕金小姐有个宠爱、纵容她、思想开明的父亲,在这个封建年代可以允许女儿自由择婿,但相处下来她就发现,金敬仕对女儿的诸多苦心栽培,肯定不是让她进入平民小户的。也就是说,这个择婿的自由是有底限的。金小姐必定要嫁入豪门,只是哪一个豪门的问题。

而自从金氏进京,觊觎金小姐的皇亲贵戚、世家子弟不可谓不多,但两个多月下来,竞争者就只剩下三个人了。

慕容恪本身没有举动,也没有派人上门提亲,但他的贴身家丁,也就是石中玉频繁出入将军府、并深得金小姐喜爱、差不多已经成为金小姐玩伴儿的消息不久后就传遍京都。这件事很说明问题,谁不知道裕王七殿下和他的贴身小厮有一腿?这样重要的人物亲自出马,表明了慕容恪对金小姐兴趣浓厚。毕竟金小姐是自主择婿的,讨了金小姐的欢心才是关键。而以慕容恪的凶残霸道之名,又有谁敢跟他抢?指不定他当街一剑把人杀了,回头皇上派他上北魏边境溜达一圈,这事就糊里糊涂的揭过了。

唉,国之不国,法之不法,老天降下这种妖孽,实乃大燕之祸啊。很多人这么议论,却没人敢说出口。

好在,还有敢和裕王殿下叫板的。

其中之一是皇上的宠臣,一等勇毅公甘铎。这位三朝老臣为其孙甘绍廉向金小姐求亲,其意甚诚,多次拜访将军府,全太府都的人都知道。而甘绍廉也确实是青年才俊,年方二十,是前科的状元郎。加上甘铎的儿子、甘绍廉的父亲是领侍卫内大臣。甘家满门是文武高官,家世显赫,背景深厚,绝对的高门大阀。论势力,竟不输于裕王多少。而且,甘铎为人刚正,与裕王殿下多种不对付,若不是皇上压制,可能早起了很多回冲突了。所以这次,是断不会退让的。

其中之二,就是当今东宫掌主,皇太孙慕容长天。本来东宫行事低调,也不愿意爆出叔争妻的丑闻,可皇后和太子妃多次表明对金小姐的赞赏,还屡屡请金小姐到皇宫和东宫去觐见,明眼人一看也就懂了。

有这三个强大的求亲者存在,其他人根本没戏,所以都很眼色灵活的撤了,改为以一种看戏的态度观望。到底金小姐这只鹿死在谁的手里,结局难料,据说地下赌庄为此还设下了盘口。

慕容长天:东宫之主,地位正统,年少英俊,温柔端方。

甘绍廉:青年才子,文采斐然,世家名门,前途远大。

慕容恪:文武全才,圣眷正隆,出身高贵,大燕第一高手兼第一美男。

经精密分析,三家的赔率差不多。

“你们忘记分析一样……裕王殿下的贴身小厮。”开盘口时,有一个经常流窜于市井的假道士曾经在外围嚷嚷了个遍,“据贫道夜观天象,那小家伙可是左右局势的关键呢。事情的结局如何,可都在他的身上。”不过没人理他。

这种高门贵胄间的争斗,凭一个家丁再受宠,也终究是个下人,是个玩物,能起得了什么作用?三足鼎立啊,大燕国,特别是太府都好久没有这样的盛事、这样的全民性娱乐了。

在这场能左右大燕国热力的亲事竞争中,各位当事人多多少少都了解一点外面的会议,不过却全部都很沉得住气。至于石中玉,她假装不知道,而金旖晨则完全不在意,该吃吃、该喝喝,该玩玩。从这方面看,金小姐实在是个洒脱的聪明人,不过她偶尔莽撞地行事作风,却也不是装出来的。只是因为她本质纯良,甚至大大咧咧的,但外表的保护层启动起来的话也相当完美就是了。

过了年,金小姐就十七岁了,但她似乎对现在的状态很享受,没有急于选谁或者弃谁,也没有要快嫁人的意思,日子过得挺逍遥。若说她有什么反应,也就是和石中玉相处融洽,两人共同话题很多,假如不是因为石中玉的“男儿身”,简直就是把石中玉当闺中密友了。因此外界有传,在求娶的争夺战中,裕王殿下稍稍领先。

“金小姐对咱们殿下到底是什么态度啊?”有一次,向来沉默寡言的孙福珩也忍不住问。

石中玉只耸了耸肩,因为她无话可答。

第一次把情诗送到金旖晨手里时,她的反应出乎预料,即没有生气,也没有羞涩,而是大方地表示了对《秋风词》的赞叹,说了句,“没想到裕王殿下还有如此文采。”

石中玉哀悼了下李白同学,接着笑道,“我活了快十六年了,就没见过比我们殿下更出色的男人。若错过了,只怕得后悔死。”

她当然向着慕容恪说,但其实心里也很矛盾。私心里,她希望慕容恪能娶金旖晨,毕竟金小姐本质好,披上保护色时也能保持适当的善良。若金小姐当了裕王正妃,对于她这个还有三年王府时光的小人物来说,是福音。

不然的话,就冲着她和慕容恪的绯闻,坐在正位上的哪个女人都会把她当成眼中钉。一个赵碧凡就让她时时提防了,再来一个妒妇,她还活不活了?而现在慕容恪似乎是对她失去了兴趣似的,不闻不问。当靠山倒了时,她才知道自己暴露在一群女狼之间是多么脆弱和危险。

当另一方面,人非草木,和金小姐相处久了,两人间自然产生了友情的苗头。慕容恪不会是个好老公,对女人冷漠无情,这一点她比谁都清楚。有鉴于此,她又不愿意让金小姐嫁过来。

也许,她不赞成这桩婚事,还有别的她本能的忽略了的原因。只是慕容恪要求她隔三差五就写点情诗送给金小姐,她已经搜肠刮肚的剽窃了不少千古名文,脑子都快干了,金小姐也确实开始对慕容恪刮目相看,好几次表达了对慕容恪的仰慕,令她内心更加矛盾起来。

“呀,天真的阴了哪。”金旖晨扔下绣绷子,兴高采烈地跑到窗口望天。

这个年代有玻璃,虽然品质不太好,又贵得要死,但金将军的独生爱女还是用得起的。加上太府都临近北地,民间备有火炕,在寒风凛冽的天气里门窗关紧,再加个火盆,屋内就温暖如春,半点不冷的。

可石中玉毕竟是小厮的身份,别说炕头,连炕边也轮不上她坐,满屋四五个丫环侍候着金大小姐,她只是搬着小凳子坐在火盆边上,捧着个大碗喝茶,充满了旧社会的感觉。

金旖晨并不像外表那么粗鲁胡闹,实际上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不过她更爱骑射箭。据石中玉冷眼旁观,其实她对骑射之术也未必真的喜欢,她只是越做不好的东西就越有兴趣。

“那要好几天不能骑马了哪。”果果也跑过来,看着天色,“瞧这样子,会是一场大雪,但一时半会儿未必下得来。”

“你又懂了。”金旖晨点了点果果的脑门。

她身边至少有四个大丫头,还有七八个小丫头侍候,但果果是她最贴心的。如果她嫁到裕王府,果果也必是陪嫁的丫鬟之一。

“老爷不是教过小姐,浓云要发红,这雪才下得大,下得痛快。”果果道,“小姐,太子妃的请是不能拒的,咱们要快做准备。若要去,就得即刻动身,不然就赶上雪天了。”

太府都城内有一条玉带河,城外则有一座玉带山,只不过是和兰望家所在的庄子是相反的方向。玉带河的水就发源于玉带山,那山的半山腰有一条终年不断的缠绕溪流,玉带山和玉带河都因此而得名。

玉带山上风景宜人,建有几处皇家山庄,是皇室成员夏日避暑和冬日赏雪的地方。就在前两天,东宫太子妃吴氏给金旖晨下了贴子,说今年雪晚,但几天内就会降下初雪,请金旖晨去皇庄小住。

“那就快动身吧。”金旖晨转过身来,目光闪闪,显得有点兴奋,“小玉,你和我一道去。”

第八十六章 该我上场了

石中玉犹豫了。

就她本身而言,她很想去。试问,哪个人不想免费度假呢?可她是卖身给裕王府的人,某一位同学不点头,她不敢随意做决定。而那一位好几天不露面了,都不知道人去了哪里。

“谢谢金小姐,可是我家殿下没有发话,我不能做主。”石中玉婉拒,说实在的,心里很遗憾。

“这没关系,我写封信给裕王殿下,就说把你借我用几天。他那样慷慨,怎么也不会拒绝的。”金旖晨毫不在意地挥挥手。

慕容恪派石中玉频繁来往于将军府,她如何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再说还有那些大胆到无礼的情诗可以说明问题。开始时,她也曾戒备,随后就发现与石中玉特别聊得来,也就放下心防。

本质上,她是爽朗大方的人,并不介意想娶她的人用手段。世间之事,想得到,可不就得用些法子吗?何况,石中玉小小家丁,受命于人,只要不做出损害金府的事,她不必小肚鸡肠的瞎猜乱想。而慕容恪既有心博得她的好感,就不会拒绝她的小小要求。

“那就多谢小姐给我这个机会,见识下皇家园林了。”石中玉一听就乐了。

虽说慕容恪本人为求娶金旖晨没卖什么力气,但两个多月来也没改变主意,这说明他是铁了心要结这门亲吧。那么,他应该会很愿意她多和金小姐接触。就算是这事办得不伦不类,让她一个贴身家丁代为泡妞,但现代有句话说得好:态度决定一切。

金旖晨见石中玉答应,立即兴兴头头地去写信,又打发人快马送到裕王府。这边厢,远行的准备也快速完成。既然太子妃的邀约不能推辞,玉带山之行在前几日就已经开始筹划,此时一声令下,随行者各就其位,约摸大半个时辰就万事具备。

“裕王殿下不在府中,但赵氏侧妃做主,允许石中玉陪伴金小姐。”送信的人回话说。

慕容恪失踪了几天,石中玉知道,但是否把她借给金旖晨的事应该由孙福珩说了算啊,为什么赵碧凡要插一脚?石中玉心头略有不安,但很快也就扔到脖子后面去了。

赵碧凡最近很老实,虽说对此不能大意,但想来赵氏是为了博得闲名,才客客气气对待金旖晨,那么,就找不出她的错来。其实想想,又觉得这个赵氏即可恨、又可怜,丈夫泡妞,她还要表现出大方、甚至是欢迎的态度,这样憋屈还没憋出病来,赵碧凡的身体还真是不错的。

“阿忘呢?”金旖晨一边系上玫瑰紫羽纱面、狐狸皮里子的连雪帽斗篷,一边随意问道。

“要阿忘哥哥一起去吗?”果果瞪大眼睛,“太子妃前儿交待了侍卫来,就在咱们家前面院子候着,再加上老爷分的一队私卫,人手尽够用了。再说,天就要下雪了,马厩那边需要人照料,小姐到皇庄上也骑不了马,带阿忘哥哥去做什么?”

石中玉心里一揪,继而生出些期待来。

这两个月,她不仅和金旖晨及其身边侍候的人混得很熟,更在她有心为之下,和阿忘,也就是她的哥哥相处甚欢。虽然这身体内的灵魂已经换了,但血缘这种东西分外奇妙,她自然而然地对阿忘产生依恋,一种最亲近之人的温柔心情,阿忘对她也比对其他人更好,更接近。偶尔有几天不见,似乎还怪想她的。

果果曾说,阿忘到金府很久,也不见他对其他人那么亲切自然,好像完全不防备似的。

她笑说这是缘份,人与人之间就莫名其妙的会产生各式各样的感情,白发如新、倾盖如故就是这个意思。只有她自己明白那是怎么回事,那是剪不断、割不开的血脉之连。

但是她无奈的发现,阿忘确实失忆了,所以她还是无从知道自己的身世,真正的姓名是什么,为什么被追杀,那个她埋起来的盒子里到底有什么宝贝?

她很失望,不过当她无意间看到阿忘健美的腹部上那狰狞的伤口,瞬间就想开了。她本来应该死了,上天却给她机会重生。她本来应该孤独的一个人,现在却有了个哥哥。贪心不足蛇吞象,她再不满意会遭天谴的。

忘就忘了吧?或者,这是老天让他们兄妹一起重新开始。

“恕小的多嘴。”石中玉见金旖晨有点犹豫,连忙插话,“马厩里也不是阿忘哥哥一个人当差,如今马儿都健康,不是少了他就不行的。倒是小姐,出门在外当然人手越多越好啊,阿忘哥哥武功那么好,自然留在身边是正理。”

“对对,我就是这个意思。”金旖晨点点头,“虽说雪天不宜骑马,但皇庄中是什么样子还不知道。若雪厚林密,说不定也可以骑一骑的。放眼全府,还有比阿忘更会侍弄马的吗?带上他去,叫他快准备。”

果果扑哧一声笑出来,“又不是小姐,那有什么好准备的,叫他一声就行啦。”

“总得穿上点厚衣服。”石中玉抢着道,“霜前冷,雪后寒,万一着了凉就麻烦了。果果你好生照应小姐,我去叫阿忘哥哥吧。”说完就眼巴巴地看着金旖晨,见后者略一点头,立即往安置在后院的马房跑。

果果看着石中玉的身影,目光一闪,凑近金旖晨,低声道,“小姐,小玉哥哥对阿忘哥哥是不是太热络了呀。”

“你想说什么?”金旖晨白了自己的贴身丫头一眼。当她做些胡闹淘气、不管不顾的事情时,这个丫头总和她在一处的。但论起心思灵敏,却也不差。

“奴婢听说,小玉哥哥和裕王殿下的关系……很亲近很亲近。”果果斟酌着词句。

“你是说,小玉是裕王殿下的男宠?”金旖晨一笑。

“嘘,小姐,您小声点,这话也是能随便说的。”果果差点跳起来,捂住金旖晨的嘴。

“别人做得,我就说不得吗?”金旖晨无所谓的摊开手,“上回不告诉过你,小玉不是那种人。虽然他提起裕王殿下时,神色总有点不自然,但我感觉,他们不是那种关系。这事,我也直接问过他。”

“那说不定,是他爱慕裕王殿下,可裕王殿下不好男色。所以,他也有可能看上了阿忘哥哥……”果果不服气的道。

“你也总围着阿忘转,难不成你也看上他了?”金旖晨斜了果果一眼。

果果毕竟才十四、五岁,闻言大羞,跺脚道,“奴婢好心提醒您,您还来编排奴婢真真好人做不得了,哪有男人家对男人家那么热乎的?哼,奴婢不跟您闲磕牙,好多东西要带,奴婢看那起子小蹄子忘记了什么没有。”

金旖晨一直笑眯眯的,不露出半点异色,而等果果的身影远去后,却情不自禁地迈步到院门处,望着马厩的方向,若有所思,神色复杂。

又过了一盏茶的工夫,大队人马从金府的角门处出发。

金敬仕自上朝后还没回来,好在此事是早就商定的,金旖晨不必重新回过。一行人共有四辆马车,金旖晨和果果,并另一个大丫头,叫做香玉的坐一辆。其他大小共四个丫头、四个婆子分乘两辆。还有一辆专门放置随身的衣物用度,以及零七八碎的土仪,那是用来谢谢太子妃的邀请的。

车辆前后还有两队共三十来个侍卫和私卫,这还仅仅是出了城就上山,并没有什么险恶之处,可见金府的排场和东宫对金小姐的重视。一路上,引来不少百姓侧目。更有人私下议论说这算什么,将来金小姐说不定用得皇太孙妃的依仗呢。

而石中玉因为是外府的小厮,就算再得金小姐喜爱也是不能同乘的,也不能和丫头婆子们挤在一起,只好穿得厚厚的,把自己包成个球体,揣着手坐在车辕上。阿忘则亲自架了金小姐的马车,走在车辆的最前面。

到玉带山要出太府都南门,其间路过南城的地界。在那边,石中玉很巧的看到了苏仪和张秦站在路边。三个人,六只眼睛互相看到,但因为正在行路,也不方便说话,于是都只点了点头,算是打了招呼。

石中玉的第一本耽美小说卖得相当好,再版了五次,她共收到二百两银子。为此,她跑西山堂也很勤快,把《侠客行》交付全稿的同时,还和苏仪商量第二本耽美小说的内容,很热情的准备投身到写作大业中。也正因为这件事,她和书铺的常客张秦遇到多次,现在算是熟人了。

张秦的诗写得极好,后来石中玉才知道,她的大作中不少诗词,其实是张秦所做。苏仪有时候忙不过来,就请了他代笔。张秦和苏仪本是朋友,这给了石中玉人生何处不相逢的怪异感觉。兜兜转转,很多人都是认识的,就好像有一张网在身边慢慢编织。

她并不知道,张秦就站在街边,直直地望着队伍出了城,才慢慢收回目光。

“这小玉,身上就像放着光似的。”苏仪在一边赞叹,“穿得那么不称头,灰仆仆的下人模样,可偏偏在一行人中,第一眼就能注意到他。怪不得啊怪不得!”

“怪不得什么?”张秦兴味地问。

“怪不得殿王殿下那么喜欢呢。”

“你知道?”

“我不知道,我都没见过裕王殿下,可我就是这么感觉。”苏仪打量了下张秦,“去喝两杯?”

“不了,有事。”张秦摇摇头,仍然望着城门的方向。尽管,车队已经不见了影子。

“什么事这么急呀?”苏仪有点失望。

“唱戏。唱戏。”张秦意味不明地笑笑,“该我上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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