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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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转变听起来多高尚呀,可方初晴知道那是她受了桑青肉体的左右。不过后来她发现也并不全是残留意识的作用,因为似乎“她”内心深处渴望图国富强,不再做欺凌他国的恶人,但那些贸易上的事完全是受到现代教育的她的思维。

到这时候,她已经分不清她是方初晴还是桑青了,只觉得为图国做事是理所当然的。于是,她也就不再挣扎,打算顺其自然。如果身份的认知是每一个穿越者或者重生者必须经历的,那么。。。来吧!

就在这种“商务旅行”中,她和齐山的感情变得很融洽,但那只是在朋友的定位上,可她的治国想法和她的现代思想却融合得非常完美。

转眼进了腊月,商队中人在图国腹地的一个名为百安镇的地方集结,打算腊月初五转身,约腊月十五可以到北境,带着这次满载而归的货物,大家都能过个红火的肥年。而因为今冬还没有一场大雪,北军不能回京轮休,想来沈澜也不能回家的。

回到江国的边界,会遇到沈澜吗?要去见他吗?这件事方初晴每天都会想几遍,不知道他发现她跑掉会有什么反应?带人追捕是一定的,但恐怕也想不到她会到图国来。她祈祷他不要猜到她的行踪,而半个多月后他还没有出现,她又有一丝失落。

第七十四章节匪徒

他要追的话,以他的本事来说早就到了吧?除非他生了气没追来。其实不来更好,唉,真是矛盾死了。

但随后她又劝自己,他是个负责任的男人,怎么会扔下北军不管?再说他是全体图国人的眼中钉,亲身来图国实在太危险了,他一身担着江山社稷的重任,怎么可能爱江山更爱美人呀?而且他为她涉险,也不是她所愿。那种盖世英雄前来救她的幻想,还是留在大话西游里吧。

只是,他有没有想她?还是一气之下打算再不理会她了呢?每当想到这里,她也很害怕,怕失去他。

其实她根本不知道,沈澜安排好北军的军务后,已经一路追来,并深入图国内陆。不过他不懂经商的事,所以追的是庞大的商队,不知道进入图国后,商队已经解散了。正是因为他的判断又出现了错误,所以他带的十五个精兵虽然全是追踪的高手,却耽误了不少时间。到后来,当他终于修正了追踪目标,却又被齐山发现了踪迹。

拥有五国户藉的齐山没有向图国当局报告大江国的右师王已经深入图国的消息,他不想害人,但他也不想沈澜破坏他和方初晴之间的相处,于是巧妙的布下迷局,利用自己的人脉带着方初晴在图国境内东奔西走,致使每次沈澜都是差一步没找到人,只得冒着生命危险在他们后面穷追不舍。

这一天,齐山甩掉了沈澜,又听人说起了一件大事,兴奋之下决定返回加优城,反正如果马儿跑得快,距百安镇只有一天一夜的路程。

“初五前我必赶回来的,而且我只带大管事和几名长随去,其他商户和保镖都留在客栈,初晴安心等两天好了。”他笑眯眯地看着方初晴,想着那志在必得的东西就心头火热。

方初晴以为他是看到了什么巨大商机,当然不能耽误人家,连声地表示会照顾好自己,让齐山放心离开。于是齐山当天就走了,赶得很急的样子,方初晴则窝在客栈中整理笔记。她在现代时只是电脑工程师,对经商其实也没什么经验,好在有个朋友是公司高管,她耳濡目染也知道一些,希望以她目前的知识水平能对江国两国的和平有所帮助。

转天中午她做好文盲,放在贴身的小包里,刚打算到客栈的大堂去吃野山菌炖小鸡,忽然感觉脚下传来一阵震动,连墙壁上的灰尘也扑簌簌掉了下来,掉了她一头一脸。

她呆了数秒,还以为是地震了,心里痛骂她都躲到异时空了,地震却还躲不开。然后片刻后她明白她是猜错了,因为她听到马蹄声,看样子不下三五百骑。

三五百骑人是什么概念?听着数字是不大,但想想上中学时一个班四十人,十几个班站在一起是什么感觉?还一人骑一匹马,那声势,是相当的浩大。

她吓了一跳。

不是有劫匪吧?应该不会呀,这可是图国内陆,背靠站都城优加,一侧是终年积雪不化的险山,猛兽凶禽是不少,但土匪肯定生存不了。另一侧是其他村镇,有重兵布防。前方是通往江国的大路,哪里来的强盗?再说百安镇就是因为治安良好,才成了各大商队集合的地方,而且正因如此,齐山才把她放心留在这里的,现在怎么会有歹人出没?

耳听到马蹄声停在了客栈门前,方初晴仆到窗边,从窗缝中往外看,就见街上尘土飞扬,一只马队把挨近的两个客栈围得水泄不通,果然约有三五百骑之多。马上的人穿得破破烂烂,但脸上却蒙得紧,只有一双双黑森森的眼神放射着贪婪狂热的光芒。再看街上,所有的当地居民都愣住了,居然没有躲避,显然对这突然出现的意外也完全没想到,也没有经历过,全部当场傻了。

“客栈的人听着,老子们只是求财。立即放下财物,空身出来,到场院上集合。老子数十声,到时不出店的,格杀勿论!”当先的一人身材高大,声音洪亮,喊出的话震得人耳鼓嗡嗡作响,看起来像二号或者三号当家的,因为当头儿的不会出来喊话。而当他开始数数,那声音更如催命鼓一样,令人惊慌莫名。

咦,他们说的是图语,本来她一个字听不懂的。可不知为什么,这一次完全明白了。难道,是恐惧激发了她灵魂深处的图国基因吗?

她“蹭”的一下窜上床,连忙地找钥匙开箱。要知道她重金坑蒙拐骗以及辛苦劳动的所有积蓄都在箱子里,如果被抢收了,她损失可大了!她满脑子惦记着自己的血汗钱,却忘记了倘若她是公主,这点小利怎么能放在眼里?

可是她连钥匙还没找着,门就嚯啦一下被拦开了,齐山的二管事飞一样冲进来,拉了方初晴就跑,一边跑一边叫,“我的方姑奶奶,保命要紧,这都什么时候了,怎么还舍命不舍财!”

他跑得奇快,从没这么快过,方初晴被拖得半点反抗之力也没有,一路磕磕绊绊地哪他跑到楼下,只勉强把面布蒙上,待他们在宽大的场院上站好,那高大的土匪刚好喊到十。

“好险!”二管事以袖子抹了下额头上的冷汗,暗道。

这次做生意的所得全被抢收也没关系,反正要损失也是损失老爷的,但这位方姑娘可千万千万不能有闪失,不然他有八条命也不够陪的。毕竟钱财身外物,老爷家资雄厚,赔得起。可方姑奶奶朋显会成为齐氏的当家主母,如果他连这点眼力见儿也没有,那真是白混了。

不过,怎么会有强盗出现呢?这可是从来没有过的事!就算有人要抢劫,也应该给齐氏面子才是,要知道老爷可是黑白两道通行无阴的人,就连当地的同民都不劫他们商队。那这帮人到底是什么路数,懂不懂规矩?这次的事万一不能善了,于老爷的名声大大有碍,下回谁还能信任齐氏商队呢?

他这样想,其他各人也都转着同样的心思,就连那引起随行的保镖也全傻了眼,认为这是不可能发生的事。他们只负责商队分散后,保护各自的主人和货物,原以为到了客栈不绝对安全了,哪想到会有这么一出?所以他们连基本的反抗都没做出来,就已经被看押起来了。

当然,也有不顺服的,但立即就被那些匪徒毫不犹豫地杀掉,每个都是一刀砍掉脑袋,行为极之氏残蛮横。若不是方初晴看到过杀人场面了有可能会立即晕倒。而客栈中,也不时传来惨叫声,看来不是有人舍不得财物,就是还有保镖做零星的反抗。

“说了只求财,不要命的,怎么就听不明白呢?”匪众中,一个中等个子的公鸭嗓漫不经心地说,虽然因为蒙面而盾不到他脸上的表情,但他语气中那种轻浮、视人命如草芥的意思,令方初晴格外愤怒。

这个人,才是当家主事的!

而且这些人明显踩过点,知道商队已经结束生意,正打算满载而归时才来的。不然,不可能进了镇后就直接到商队包下的两间客栈,一点也不迟疑。而且,看样子并不像是因为齐山有哪柱香没烧到才招来了瘟神,不然虽说是当强盗的,也不必如此摭摭掩掩。

再看那些马匹,虽然做了掩饰功夫,可一看就不是普通刀匹,倒有战马的气质。而那群匪徒也不像是普通人,行动整齐划一,训练有素,铁血利浇,倒像是当兵的。要知道匪徒再有纪律也不可能像军人一样行动,方初晴在要塞待了约半年时间,天天跟职业军人们混在一起,又深谙驯马之道,所这些别人很难发现的疑点被她看出来了。

她伸臂拐了下二管事的肋下,低低把自己的疑惑说了。二管事大为惊讶,还没说话,就听那个高大的喊话者大喝“都跪下,不得喧哗。如果有人敢说一个字,照样是杀!”

二管事闻听,扑通一下就跪下了,周围的人也是一样,倒是方初晴“反应慢”,最后才勉强跪倒,要不是怕太显眼了,她根本不会跪,顶多双手抱头,蹲下就是。

唉,怪不得四国被图国打得抬不起头来,男人的雄怀气质全退化了,虽然此是不能逞匹夫之勇,但跪得这么快也太丢人了。如果是沈澜在,他一定不会这样,会以静制动,之后彻底反击。

光想想沈澜,方初晴就感觉平静不少,而那边的匪徒们也没闲着,除了领先的几个头目,其他人马迅速分为四队,队人数较多,进客栈去搜刮财物。另一队人数稍少些负责把东西搬出来,然后套车装车。第三队人看起来比较精干。在附近巡逻警戒,威胁镇民快回屋去。第四队人数最少负责看安跪在场院里的人,并有四、五个小兵样的前来搜身。

天哪,要搜到她身上可怎么办?不会被占便宜,甚至被侵犯吧?要知道全商队中就她一个女人,虽说以她现在的形貌来说,应该算是比较安全的,但谁知道这些人是不是丧心病狂,连胖大妈也不放过?

正不知如何是好,就见一个小兵发现了一位老爷子身上藏了东西,立即笑眯眯的一刀砍下,连声招呼都不带打的。狂喷的鲜血溅了周围人一身,立即就有人吓晕了,那颗花白头发的头颅滚了几滚,所到这处划下触目惊心的血迹,又有几人吓死过去。而更多的人看到这一幕,则乖乖地把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双手奉给刽子手。

第七十五章节只求财,不要命

“只求财,不要命。这下你们明白了吧?本爷爷说话一向是算数的。”那公鸭嗓子又傲慢地发话了。

方初晴犹豫了下,也脱下了手上那只缠丝双扣的宝石手镯,虽然她心中愤懑之极,倘若自己是男人的话,宁死也要反抗,但她更怕那些沾着鲜血的脏手摸到自己身上,那样还不如死了。

这手镯是沈澜送的,她一直戴在手腕上,就好像跟他有一层牵挂似的,如今虽然一万个舍不得,但有轻重缓急,她只求能平安逃脱,以图后说。

“哟,这儿还有个女人呢。”一名搜身的小兵见到了方初晴,摸着下巴淫笑着,眼珠乱转。似乎是要拉方初晴到某个地方,单独搜身去。

二管事的一听,吓得浑身发抖,保不住方姑娘的清白是死,可违背了强盗爷爷的命令也是死。但相比起来,至少前者会令他死得晚一点,也不会死得太过残酷。于是,他选择了低头,半个字也不说。

“得了,这种又老又服的货色你也看得上?”幸好这小兵身边的人拉了他一把,“动作要快,多生事端的后果。。。不然你想死吗?”说着,还使了个急急的眼色,看来他们这次的行动是有时间限制的。

“我不过说说,这种老东西怎么入得了我的眼?有了钱,什么样的漂亮女人没有?”小兵低声踹了方初晴侧胯骨一下,手上同时夺过那只价值很高的手镯。

之后,他惊呼一声,不仅看出那手镯是手宝贝,还因为脚下的触感,居然很柔软,而且刚才拉过手镯时,眼角瞥到了白溜溜的光,似乎是一双娇嫩的小手。他疑惑地看了方初晴一眼,就要伸手拉下她的蒙面巾,看看到底这胖女人是什么模样,而他的手还没碰到方初晴,一声刺耳的尖叫响了直来。

“怎么啦?怎么啦?”一时之间,在场的所有人都吓了一跳,倒那小兵最先反应过来,对着方初晴抽出了刀。

方初晴猛地向退了好几步脊背撞到了院墙上,表现得极度惊恐,一边退一边大叫,“大王说了只求财,不要命!”她故意叫得很大声,一来引起那个头目的注意,二来把嗓子一下就喊劈了,再故意低哑着说话,令自己的声音听起来不那么年轻。

“谁要你的命了!”那小兵虚挥了一下刀,恶狠狠地道,有点不安地回头看了一眼。

方初晴这招死里求生,赌的就是那强盗头目举止傲慢,总以为自己是上帝似的,那么就算是对着一群在他眼里没有人格的肥羊,他也不会食言,不然怎么显得等级高呢?而她这样做当然很危险,可如果那小兵摸上她的身,发现她是个身材脸蛋都还不错的年轻女人后,只怕她的遭遇会极惨。

真那样,生不如死。

“我们西域女子,脸是不能给人看的。偏生我是礼教最严之家的人,你看了我的脸,就等于置我于死地,也等于违背了那位大王的命令,冒犯大王的威严。我已经把最值钱的东西给你了,你还要。。。你还要。。。救命!救命!”方初晴冲着强盗头目喊,声音已经完全哑了,难听得很。

刚才那两个搜身小兵拉扯间,她看得清清楚楚,其中一名小兵的破烂外衣下是棕红色软甲,那可是图军的制服,以前她常听北军讽刺图军的士兵跑起来像一匹匹枣红马,就是因为他们的软甲颜色。所以,现在她完全可以断定,这一群是官匪,可能缺钱狠了,成然胆大包天地行抢,也所以,他们必须速战速决,要么一刀杀了她,要么不跟她一个又胖又丑的中年女人纠缠。

“带走,但是别碰她。虽然丑了点,好歹卖做苦力奴,也值一碗酒钱。”没想到强盗头目极为阴险,想了想说,“本爷爷说过,只要钱不要命的。”说完,哈哈大笑,其他匪徒也跟着大笑,伴随着“大哥英明”之类的如潮谀词。

强盗头目对自己想出的招数很得意,可方初晴却登时惊出了一身冷汗,没想到那强盗白做了军中的头领,连“盗亦有道”四个字也不懂。难道,她才摆脱一个危机,另一个更大危机就来了?难道,她就要被拐卖了吗?而且只值一碗酒钱。

她求助地看着周围的人,希望有人能帮她,哪怕是一个安慰的眼神,让她知道随后会有人相救。可结果,她只看到所有人都垂下头,甚至是回避着她,生怕惹祸在身。她心下一片冰凉,明明想硬气一些,到死也要昂首挺脸,保持着女人的骄傲,可却不得不装出害怕的样子,还得哭泣哀求不止。直到那个搜她身的小兵威胁她,“”再发出一点声响,直拉婶了你。!”

她不再吭一声,表面上是吓怕了,实际上是拼命思考,看能不能有办法逃掉。可左思右想,她根本没有任何办法,除非去死,否则也只能被掳走,回头再随机应变。

她死盯着二管事的背,期望她回过头来,看明白她眼神里的意思,叫齐山赶紧来救她。可二管事似乎恨不得把头扎进土里,哪里肯接受她的暗示。不过往开里想,以齐山之前,肯定不能任由她被卖了的,她只要强撑着点,保持住清白就行。

很快的,客栈被洗劫一空,所有商户们全部损失惨重,而官匪们也快速的扬长而去。当然,他们没忘记不怎么值钱的女奴一名。他们扔给方初晴一匹马,把她的一只脚绑在马鞍上,告诉她会骑就跟着走,不然就被拖死好了。

方初晴觉得这帮官匪就是想羞辱她,并不是为了那几个大钱,幸好她骑术精湛,不管这群混蛋们怎么明算暗算她,她就是没掉下马背,当然,她假装骑得东倒西歪,惊险连连,甚至动作滑稽,惹得他们大笑,但就是没掉下马,而官匪们大概为劫来的巨才太兴奋了,根本没瞧出她半点破绽,只在狂奔了半日后,在一个偏僻的小镇子里,把她卖给了卖门贩奴的商人。

到这时候,方初晴几乎绝望了,因为她等于被倒手了,齐山找到她,恐怕会很难很难。可她凭一已之力,更难逃走。怎么办?怎么办?如果不能指望上别人,她自己就必须想个办法才行!

“但愿你吃得这么胖,至少力气要有一把。不然,可就是白白浪费嚼用。”方初晴正悉得没法儿,那人贩子走上来横挑鼻子、竖挑眼的。

他本不想买下这老女奴,但惹不起这群强盗。好在花费不多,倘若运气好,被卖到大户人家当粗使婆子,好歹也能赚几个杀钱。只是他越看方初晴越厌恶,连扯下她厚厚的面巾,查看下容貌也免了,倒省了方初晴的心。

第二天一早,人贩子带着一群奴隶也出发了。所有的男奴,全部三、四个人一组,脖子后共扛着一根竹子,双手绑在竹上。奴们们好一点,大概是因为女人们没什么力气,又怕摔倒时伤了脸,所以只是被一根粗绳拴了手臂,两人一排,连成一长串。这样,别说是跑了,就连走路的速度都不能差别太大,不然就有苦头吃。

方初晴混在队伍中,发现这人贩子的手下年老家备卖的“货物”很严格,根本没什么机会逃走,就算能逃,没有马也逃不远,被逮回来就是个死。于是,她收回了鲁莽的念头,尽力不做太惹眼的事,只偷偷问和她绑在一起的年轻姑娘,这是要去哪儿。

“我们要被带到优加城的人市上去卖掉。”那姑娘轻轻抽泣着,“如果运气好,卖到良善的人家为奴为婢,还能吃口饱饭,如果被卖到青楼,或者被人买了当妾、甚至玩物,那真是比死还难受。”说完,泪眼婆娑地瞄了方初晴一眼,那意思是:长得老丑也好呀,至少凭劳力吃饭,就算被打骂,也胜于污了这身子。

可方初晴却没注意到别的,心里只是哀叹不止。这就叫阴差阳错吗?齐山就是去了优加城,她则留在百安镇被掳走。然后当她被卖到这图国的都城去,他却已经离开了,两个人根本遇不到。而且按照人们的惯性思维,就算他立即寻找她,优加城也将会是他最后想起来的地方。

而她,撑得到那个时候吗?

现在形势对她越来越不利了,而要命的是,她重生的命运为什么这么坎坷呀,居然两度为奴。

第一次还自主自愿,有点长工的性质。这一次,恐怕大事不妙,她会像货物一样,完全失去自由和人格。

而且,她再不会遇到沈澜那样的人了,只有离开他后,他知道他其实对她极好。在沈府中,就算被大奶奶算计,过的日子她算安稳了,连皇上也罩她。不过,她当初只求温饱,而后却想要发财自立,好不容易沈澜想娶她,可她又要尊重,最后,她更是想要帮助江图两国实现和平。。。。

她还真是贪心呀,就是因为不满足,所以才遭了天谴吗/?

她的心乱极了,悲伤、自责、不甘心、恐惧、混杂在一起,令她不知所措,好不容易逼自己冷静了下来,却无意中在奴隶中看到一个被镣铐锁着的女人,实实在在吓了一跳,若不是定力足够,差点惊叫出口。

“那位姑娘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要单独锁着她呀?”她下意识地摸了摸面巾,以保证面容不会被人看到,再度低声问同绑的姑娘。

第七十六章节顶级货品

那姑娘警惕地左右看看,见没人注意,把声音压得极低地问道,“听说以前是江国北军呢,叫什么王三娘。”

方初晴简直骇住了,是真的被吓到,绝不是假装。虽然她一眼就认了出来,但还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此时确认了,简直是惊上加惊,“为什么会。。。最近不是没打仗吗?”

“她不是因为被俘才被卖为奴隶的。”那姑娘又低声道,“看到那个缺一条胳膊的看守没有?以前是图军,在战场上吃过王三娘亏的,不当兵后就做了人贩子的手下。听说王三娘也不知抽了什么疯。居然跑到图国来了,结果倒霉地在野店里遇到这群杀千万的。”

“就这样给抓了?”太丢人了吧?

“是给迷倒的,虽然她在军在厉害,可是江湖经验少呢?”那姑娘的语气又是同情,又是轻蔑,很复杂似的,“人贩子觉得她长得虽然一般,但是却能卖个最好的价钱。北军的女将呀,又会功夫,很多图国贵族都想买回家尝尝滋味,会出天价钱的。唉,可惜,她这身份给图国人做礼物,只怕没有好结果。”

方初晴打了个寒战,非常怕自己的身份也暴露。她可是顶着皇上信使的头衔,恐怕更多图国贵族想拿她当奴隶欺凌奸淫吧?不,不行,她宁死,也不要落到这个下场。

只是。。。王三娘为什么来图国?细想下,她不禁心中一动,能几分了然了。

当天晚上,人贩子倒是让奴隶们住了客栈,当然不是什么好的,而是那种大车店,只头顶有遮挡,身上有热炕罢了。晚饭时还给了顿热玉米糊糊和干硬的菜饼子吃。这当然不是他们好心,而是怕奴隶们身体或精神出状况,发卖时会打折扣,说到底损失的更大。

人贩子及打手们自然住在二楼的好房间,奴隶们就分为男女,住在两个盘着大通铺的大房间里,门窗全锁着,有打手轮流看管。男奴们全带了镣铐,女奴们则被松了绑,除了王三娘以外。

因为怕被认出来,方初晴很心虚地远地避开王三娘,不过周围全是女人,而且也快睡觉了,她却连面巾也不摘,吃饭都是背着身吃,倒引起了别人的注意。而偏偏,越怕什么越来什么,这卫生情况不好的客栈遍布蟑螂,恰巧有一只就爬到她的膝头,所以她虽然非常克制,还是轻呼了出口。

王三娘萎靡地倚在墙角,想起自己的事又是怨恨、又是委屈。在她心里,她现在走到这步田地全是方初晴的错。假如没有那姓方的,王爷将不会属于任何一个女人,她也不必违抗命令,编出许多谎言,最后更不必当了逃兵。虽然她无父无母,了无牵挂,但她才花信年华,一生却在这一年就这样毁了。

每念于此,她就恨不得一口口咬掉方初晴身上的肉才解气。因此,这么多日子来,对方初晴的“思念”并不比沈澜少,结果当方初不小心开口,虽然只是短而轻的一声,却立即引起了她的注意。

王三娘目光犀利地瞪了过去,方初晴尽量保持着平静,告诉自己不要慌,但当二人目光相对时,女性的直觉、情敌间特殊的气场还是令她被认了出来。

“来人!来人!”恶念总只在心头一闪,她便放开喉咙大叫,虽然一只手被锁在梁间木柱上却仍然跳起来,似在扑到方初晴身上嘶咬似的,吓得左近的几个女奴尖叫着慌忙躲开。

原来!她一直追不到方初晴,却是因为这姓方的和她是同一个想法,既然大江国待不下去,也只有到了敌对的图国才能真正摆脱王爷的通天手眼!

“吵什么?活得不耐烦了就说话,老子给你们这些贱货淋上热水,然后扔到外面冻冰柱去!”守兵正昏昏欲睡,被王三娘的尖声大叫吓了一跳,凶恶地踢了一脚门板道。

“告诉你们老大,那个西域肥女是易了容的。”王三娘大声道,眼神中闪过疯狂兴奋的光芒,白眼球充血,变得赤红,格外狰狞可怕,“让他立即下来看看,否则他会损失一笔大财。”

“妈的,谁听你这疯婆子胡说八道!老实点,否则砍断你的手!反正那些贵人们不过想骑骑北军的母军马,有手没手也无所谓!”那守卫很不耐烦地威胁道。

“爷若不信,不妨扒掉她的外裳看个仔细。”眼见那守卫要走,王三娘急道,“倘若我骗人,随爷怎么处置。可若是贵货贱卖,爷不觉得可惜吗?”为了能让方初晴遭受巨大的灾难和痛苦,王三娘脸面也不要了,“连”爷“都喊了出来。

那守兵听她的声音那么迫切,有些半信半疑起来不由得叫起另一个守卫,一同打开房门,谨慎地走进房间,虽然都是女人,但这个王三娘可是有功夫的,他不得不小心,谁知道这起女人出什么蛾子。

一进屋,就见王三娘锁得好好的,其他女人吓得都缩在土炕时硕,惊惧地观察周遭。而那个从没注意过的西域肥婆,正站在房间的另一端、幽静的、鄙视地望着王三娘。那模样,即高贵又大方又凛然不惧,同样一个人却完全变了样子似的,还没扒掉外衣,就让人从心眼儿里相信。。。。这是个绝对美女。!

其实方初晴怕得要死,可她强迫自己冷静。因为怕也没用。只是到现在,她更明白王三娘的意思了。

“她到底是什么人?你认识?”那守卫被镇住了,并没有上前。

“她是北军要塞的舞娘。”王三娘支吾了下。

本来她想说方初晴是右师王他的侍妾,这样会有更多人争着买她、蹂躏她吧?图国死敌的女人哪,既然在战场上胜不了他,就玩玩她的女人多好。在这种情况下,方初晴很快就会名动优加城吧?哈哈。

但她转念一想,既然她也逃脱不了成为玩物的命运,那为什么要让方初晴的价格比她高呢?她不能让方初晴再有胜过她的地方,所以故意把方初晴的身份说得下贱些。这样一来,方初晴照样没有好结果,而且价钱不会高过她这个曾经的北军女奖,弄不好还会直接被贩到青楼做妓女。不是王爷的心肝宝贝吗?哈哈,也去尝尝让千人骑、万人压的滋味吧。

妒忌让她疯狂,疯狂令她做恶事,恶事令她放弃了自己的所有,如今她不顾一切,连女人最基本的自尊和善良也丢到了一边,只想着让对方比她更痛苦、更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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