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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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六有话要说………………

最近看到书评区的评论,六六要说的是,本书根本上是言情小说,异能只是噱头,而且肯定有关键性作用,但不可能以异能为主。如果不喜欢言情小说,六六也木有办法,请去阅读六六的其他小说。

我想,爱情都是老套的,但我努力让大家在老套中看出新意来。而因为每天更新只有一章,所以情节上看起来进展稍慢,我想连起来看是没有问题的。

我说过了,我的下本书一定提前搞定出版,这样我老板也会开心,我更新的快,大家也会开心的。

第四卷缘分就是抓住机会第十一章 现世报,来得快

一瞬间,林泽丰都没有反应过来,我只好自己爬起来,感觉鼻子热乎乎的,伸手一摸,天哪,鼻血!再感觉一下腿,整个都麻木了,之后就是刺骨的疼。

这叫什么?现世报,来得快?我们第一次见面,我就扑倒林泽丰,把他的鼻子撞流血了,而刚才他还说我走路不端庄,现在我马上就为这双鞋付出了代价。

我“哇”的一声大哭起来,如果我是一个人在家,摔得再重点也不会哭的,但他在我身边,我就特别娇气似的,大概女人在心上人面前就是这样吧。

林泽丰一下就慌了,连忙走过来,先是拿纸巾手忙脚乱的帮我擦鼻血,然后抱起我。抱我的时候,由于我的鞋跟还卡在洞中,拉扯了一下我的脚腕,我疼得又大叫一声,然后看到林泽丰脸上的表情,似乎心疼得比我的脚疼还要厉害。

他慢慢把我的脚从鞋子中拿出来,极其小心翼翼的,简单的动作让他的鼻尖都冒汗了,可见他多么紧张,而我迅速红肿起来的脚腕,显然吓坏了他。

“我送你上医院。乖,再忍一下。”

他低声哄我,四处找我的大衣,但我一把拉住他,赌气道,“我不去医院,让我疼死吧,反正你也不信任我。”

“我没有不信任你。”他叹了口气,大手温柔的握着我的脚腕,“我难道不了解你是什么样的人吗?我只是怪你为什么要瞒着我……”

我没话讲,因为这事是我做错了。我只好用含泪地歉意目光望着他,这样他会彻底心软的。我家丰是顺毛驴,摸到了他的顺毛,软硬他都吃的。我想这就是百炼钢化为绕指柔的境界吧,多么强硬地男人。当他为你像变了一个人一样,那就是真爱了。

不出预料的,他心软了,刚才的怒火在我摔倒的瞬间就已经熄灭了,这时候貌似还有点动情,轻轻放下我的脚,伸臂抱住我,“小新。答应我,以后不要瞒着我任何事情,包括你家里藏着一个男人,包括有人要伤害你。你得让我知道你的一切情况,不然,我怎么确定你是我的?不然,我怎么放心?不然,你想折磨死我吗?”

我连忙抱紧他,“我不想让你死,以后我全听你的还不行吗?其实这个男人——”

“先去医院再说。你地脚最重要。”他当机立断,找来大衣帮我穿上,又打横抱起来,然后冷言道。“还不快去开门按电梯?”

咦,他和谁说话?自从他成为了我的人,他对我说话一向很温柔,近乎宠溺的,不再恶声恶气了,这是对谁?

一转头,看到朴英俊一脸红红紫紫的站在那儿,不知何时已经从昏迷中清醒过来了。而听到林泽丰的话。朴英俊先是愣了几秒,然后飞快的去开门,又冲到楼道按电梯……

“留在这儿,不许出门,否则不管你跑到天涯海角,我也能把你挖出来鞭尸!”林泽丰说。声音冷得可以结冰。那威慑力一流。

再看朴英俊这可怜的娃,一个劲的点头哈腰。完全没有一丝怨言。而当我们到了楼下,林泽丰放下我开车门之时,我扶着林泽丰胳膊的手打了下滑,又差点摔倒,幸好仓皇中再度抓紧,那情形看起来好像是他很烦躁的甩脱我,而我拼命挽留似地。

这是个小插曲,我根本没有在意,眼角的余光似乎扫到不远处的冬青树丛中有东西闪了一下,但我没有在意,还以为是地上有什么硬币类的东西被太阳照地反光而已。

几小时后,医院的最终诊断结果是:我的右脚踝严重扭伤,并伴有骨裂。但我骨头硬,所以并没有骨折,也不需要住院,医生只在我脚上敷上了厚厚的药膏,然后开了点药。

“中国古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在恢复之前,最好不要做激烈的运动。”医生这么对我说,但不知是不是我太色,或者太心虚,我总觉得医生所说的激烈运动是指那件风花雪月、叉叉圈圈的事。林泽丰对我呵护备至,长了眼睛就看得出我们是情人,而且他非常爱我。

“一点也不能碰吗?”正在我尴尬的时候,林泽丰突然问了一句,我真恨不得找个地缝扎进去,真是服了。

“就是说,我到哪儿,你都得抱着我。”我抢在医生前回答他。

“要是能让这样地男人抱着,脚断了也甘愿呀。”站在一边的护士说,当然她是心里说的,不过我从她们的眼神中看得出,心中不禁得意。唉,我还真是个虚荣的女人哪。

从医院出来后,我们异常忙碌,先是去附近的快餐店吃了点东西,让我饿了差不多一天一夜地胃幸福地饱涨着。期间,接到兔妈的电话一通,被告知他们地车坏在了半路上,今天怕是很难回来了,申请断交的决定延期审理。之后我和林泽丰又了去警局接收询问,折腾到天黑才回家。最后我当着朴英俊的面,把收留他的事和我今天遇袭的事全告诉了林泽丰。

“我不对你说,是怕你冲动之下做错事,我不希望给你惹来麻烦。”我解释。

林泽丰摸了一下我的头发,温言道,“你太小看我了,久经沙场的人是不会冲动的,虽然我绝对会让他们付出代价。”接着又转过头来对朴英俊冷冷的说,“不管这麻烦是不是你惹来的,这里都没你的事了,别让我再看到你,也不许给我女朋友打电话,不然我保证你客死异乡。”脸色变得非常之快。

朴英俊一听,立即乞怜的看着我,恍惚间我还以为自己看到了有尾巴在摇动的幻觉。

于是我求情道,“丰,他也怪可怜的,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西,想办法帮他一下嘛。就冲着我想和小野伸二作对的心,也要让他不能如愿宰了朴英俊。”

朴英俊连忙道,“是呀是呀,我活着,就有气死小野伸二的机会,是他耻辱的标志,所以我必须生活得幸福才行。”

哈,这是哪儿跟哪儿啊,这人还真会顺杆爬。

“我不需要你也可以让小野伸二痛苦万分。”林泽丰拿出皮夹子,把钱扔在沙发上道,“拿了钱就快点滚蛋,别等改变主意。”

“小新姐姐。”朴英俊大概看出眼前这个男人太强硬,根本没的商量和反对。但他对我很爱,凡事都依着我,所以又来求我。

我正为难之际,就听林泽丰爆吼一声,“不许你直呼她的名子,她和你很熟吗?信不信我拧掉你的脑袋!”

朴英俊吓得下意识的蹲到沙发后面去,当然他没忘记拿钱。说………………

再次重申哈,最后是情节转折前的铺垫,走的是平淡风格。

第四卷缘分就是抓住机会第十二章 闷骚的定义

我看此情景,息事宁人的道,“本来我是打算把他送到兔妈那儿去躲两天的,现在事已至此,不如把他送到我的收容中心去吧?最近晚晚一直说人手不够,一时也来不及招人,就给他一条生路好了,这样也不算白养他。”

林泽丰很不情愿,但抵挡不住我特意流露出的小兔子般的笑容,想了半天才点头道,“好,就依你这一次,但你不能单独到收容中心去,必须有我陪着。”

“我当然愿意你陪啦。”我腻腻乎乎的笑,“我以后都听你的。”

林泽丰很无奈的叹了口气,看样子对我“我以后都听你的”这句话十分的不信任。

我怕夜长梦多,怕让他再多看两眼朴英俊,不知又生出什么闲气来,更不愿意朴英俊在这儿当外国灯泡,妨碍我和林泽丰的甜蜜二人世界,于是我立即打电话给晚晚,拜托她今天晚点下班,等着接受一个鼻青脸肿的半伤残人士为员工,然后给了朴英俊地址,打发他今晚就赶过去。

守着凶神恶煞一样的林泽丰,朴英俊大概认为活命的机会比暴露在外面,让小野伸二追杀更小,所以差不多欢天喜地的离开了,当然还是穿着我的衣服,只在外面套了件男女皆宜的半长风衣。

不过他前脚走,后脚我就后悔了,甚至想亲手宰了他,因为我和林泽丰中午买的食品又被他给全部吃光了,害我们还得重新叫外卖。他这是对待救命恩人的态度吗?他这是老鼠地行为!

天哪,自从我和林泽丰的订婚宴后。意外事件频发,我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但越是不顺利,我越是想好好经营这份感情,想和他一起走到生命的尽头。当然。此尽头是指自然死亡,而不是死于意外。

“诊所的事,你不用担心,我会找人帮你重新装修的。”饭后,我们相拥着,倚坐在我地小床上时,林泽丰说。

“装修不重要,重要的是设备。”我说。“晚开业一天,就有很多动物宝宝不能治病,那多可怜哪。”

“你还真是爱动物。”他不无妒忌的说。

“因为我文明,有爱心。”我摸摸他的脸,突然想起答应林伯伯办的第三件事,那就是治疗好他心理上的疾病,让他不再怕狗。此时,我脑海中突然灵光一闪,有了个主意,接着灵光又是一闪。想起了一件事。

“丰,答应我一件事。”我抬头望他。

他有点警惕,好像给我陷害怕了一样,“又要做什么?”

“你不要紧张嘛。我说了什么都听你的,这只是个请求。”我绕忽他,“我这伤脚不是过两天要去复诊吗?你趁此机会检查一下你的胃怎么样?”

“没有必要。”他想也不想地拒绝。

我拉低他的头,很认真的望进他的眼睛,“我知道你不喜欢上医院,因为那样会显得软弱,男人们都不爱这样。但是——算你为我做的,好吗?你的胃经常会疼。我得直观的知道是什么原因,才能照顾你,帮你养好胃。你要知道,人年纪大的时候,全靠胃来养,那年轻的时候。就一定要保护好胃。所以。请你为我,做个胃部检查好不好?”

我说的很恳切。他想了想,虽然不情愿,但终于还是点了头。这让我发现,想让他做什么事其实很简单,只要可怜兮兮地软语相求,他百分之百招架不住。

这一夜,我们就相拥着渡过,很纯洁,没有任何更火热的举动。只是每当我无意识的醒来,就会感觉身边合衣而卧的他浑身僵硬,睡得并不踏实,大概他心中有某些有色想法,但鉴于我地脚伤,却只能选择把自己憋到内伤吧。我曾经以为他是个冷情的人,没想到真正相处下来,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我想起我百度来的“闷骚”定义,发觉那好像正是在解释他。

心中极度渴望,可又在表面很克制。外表中规中矩,严肃内向,内心却充满**怀渴望。据说,这是人类性本能和社会伦理道德相互冲突导致的结果。

和我在一起是很道德的,如果能早点拿到那张婚书就更道德了。

第二天早上,我以为我会在他怀中醒来,甜蜜的二人小天地。但没想到,睁眼一看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近在咫尺的不是他那亲爱的面庞,而很多双盯着我看地眼睛,立刻,我被生生吓了一大跳,差点惊叫。

“怎么回事?”我冲口而出。

某风韵犹存的中年妇女带着又恨又怜的神色望着我,然后伸手“抚摸”了一下我的前额,发出“啪”的一声响,“你这死丫头,活到快三十岁,三千多天,就没有一天让我省心的。我还指望着三个月内就把你嫁出去,现在不行啦,就算我愿意让你当瘸腿新娘,人家老林家可是有头有脸地人家,哪能让你这模样办婚事。现在可好,至少也得四个月才能摆喜酒了。万一这中途有变——”

“放心啦,妈,不会有变了,除非我踹了他。”我得意洋洋,结果又被“抚摸”一次。

好在我娘手中大包小抱地提着不少肉骨头,疲劳使她没时间继续进行她第次讲道,数落了我两句就一头扎进厨房了。她说吃哪儿补哪儿,伤筋动骨就得喝骨头汤,估计今后三个月我差不多要天天喝了。

接下来,就轮到我那一个一个的朋友来嘘寒问暖。和月月还好,一个要送孩子上钢琴班,一个要去帮个朋友做账,问候我两句就先离开了。而兔妈,股神贝和老白三人组全是对社会没有贡献地米虫,大把时间跟我耗。

“咦,小新刚醒来的样子还挺好看的,肤白唇红,慵懒的样子蛮性感的呀。”老白坐在床边笑着说,“我真后悔没有早动手。”

“可不是。”股神贝接口道,“我遇到兔兔之前,经常玩一夜情的,就怕那种在酒吧看来艳光四射,但第二天早上——我靠——好几次我以为我是被外星女人采集种子了,那模样,简直判若两人。”

“她是昨天晚上做爱做的事了吧?今天早上才容光焕发。”兔妈俯下身来,暧昧的假意低声道,“唉唉,小新,要节制一点。虽然你家丰的身体看来很好的样子,但你的脚这样,还是不应该做太剧烈的运动。”

“我没有!”我虽然已经不是**了,但还是很羞涩,“当着我妈的面,不要胡说八道。”

“好吧,等只剩下我们几个人的时候再胡说八道。”股神贝公然调戏我,“美人在怀,林泽丰居然能忍着不开动,这份定力我倒是真佩服的。“以为都像你吗?人家林泽丰是疼小新,怕她的脚出问题,这才忍耐欲望,委屈自己的。”兔妈道。

“贝贝是禽兽。”老白补足。说………………

第四卷缘分就是抓住机会第十三章夜归

我怕他们吵来吵去,又不知把话题歪到何处,连忙打断话题道,“你们怎么来了?谁告诉你们我脚受伤了?对了,我家的钥匙呢,我要收回。股神贝你个死家伙,你把我家钥匙随意丢在车里,这是让朴英俊捡到了,如果是坏人拿走,继而闯进我家呢?”

“肯定被你打得稀巴烂哪,你这样凶悍的女人哪会有什么损失。”股神贝摊开双手,转移话题。

老白没说话,只拿出钥匙放在我的床头桌上道,“你不说也会给你的。现在你不是一个人了,我们哪能再随便乱闯。看你家丰那热情有力的模样,万一哪天我们开门就进,看到不该看的可怎么办?他这人财大势大,到时候再追杀我们就不好了。”

他们说来说去,总是和色情话题挂勾,真是(够淫荡)的一群人,害我结结巴巴,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只一再重复问起怎么会知道我受伤的事。

“是你家丰大早上打电话吵醒我们的。”兔妈道,“他大概要加班,而且不知道怎么照顾你,这才把我们全呼了来。唉,多好的男人哪!”

是他吗?看来他放心不下我呀,除了要人照顾我之外,他肯定还是希望我身边随时有人,提防小野伸二或者袁爱再对我动手。虽然他不能亲自陪我,但这番心意体贴温柔,我很感动。

之后我妈侍候着我洗漱,然后我吃了一顿美味的早餐,差点大唱世上只有妈妈好。当然,那三个损友也赖了一顿好吃的。差不多十点多的时候,林老爷子来了,他的出现让兔妈的眼睛都快变成心形了,一个劲对我说:天底下还有这么帅的老人吗?如果不是先有了股神贝,我一定要给你的林泽丰当小妈去。

林老爷子风度翩翩、举止优雅。不像其他人一样。一直嘲笑和打击我穿高跟鞋的行为,并声称我这种人摔死活该,而是送了双新鞋给我。

鞋跟不是纤细地,是坡跟,华丽而抽象地形状。很前卫、很惊艳的感觉。而且鞋跟看着高,但因为前端也垫高了,所以其实也就四、五厘米高的样子。

“这种厚底鞋今年又流行回来了。只是没以前那么夸张了。”林老爷子说。一派时堂达人的样子。

这让我想起林泽丰送我的那双,想到他执拗地握着我的脚腕,执意要把我的脚塞到鞋里,心头忽然涌上一股柔情。

他就是这样地人,对一个人好,被误会也不解释,更不会甜言蜜语,就是一味地照着自己的方式硬来。开始时也许让人恼火,但之后回想起来,真让人的小心肝扑通扑通的跳。

他,就像顶极的茶,闻起来清香,喝起来苦涩,但细细品味下来。却一丝丝沁人心脾。就再看不上别的饮品,也再离不开了。

“给我一块钱。”林老爷子伸出手。“中国人的习惯,没有送鞋的是不是?”

“算我买给你地。”老白真“慷慨”呀,一块钱给我买了双这么漂亮的鞋。

林老爷子接过钱,微笑着,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的说,“我有一次到丰的家里去,看他正把玩一枚一角钱的硬币,上面还穿了个孔,系上一条红线的。我看他当宝贝似的,就问这硬币有什么特殊,他说是有人从他手里买了一双价值十几万地独版鞋而付地钱,是你买的吧,小新?”

“这像她干地事。”看我涨红了脸,兔妈接过话来。

而我的心中,却为这句话而波澜起伏。很多事,很多的小细节,我都忽略了,可是他记得,尽管他没有说出来,可是却默默的一点一滴全部收集了起来。还有什么心意比这些更温柔的?为此,我决定用尽我的一切去爱他。

林老爷子坐了会儿就走了,兔妈依依不舍,到最后股神贝都有些怒了,而我坐在床上,虽然不能动弹,脚腕也隐隐作痛,但却感受到从所未有过的幸福,感觉自己这一生所渴望的,似乎都在身边似的。甚至连林泽秀都在百忙中打电话过来慰问,“你未来老公逼迫我在工作,所以我不能亲自去看你。”他说。

我同情秀,可是他不帮他哥哥的话,丰真的会忙死的。上回秀跟我讲过欲求不满的正面意义,怕是今天的丰把这意义又尽情发挥了吧,以至于他一天都没打个电话给我。换作平时,我会怪他不关心我,可既然今天我清楚的明白他是什么都放在心里的人,知道他的心意需要慢慢体会,也就没什么不满了。

“不许胡来。”我娘临走时嘱咐我。

“我想胡来,可我的身体不允许。”我指了指我的脚,“您快走吧,我让老白送您,再晚我就不放心了。”

“我住在我女儿家不行吗?”我娘斜眼看我,“哼,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你还没嫁呢,就一心赶你妈走,好过二人世界去。”

“我根本不是那个意思。”我反驳,不过很没有说服力。我确实在等林泽丰回来,现在是晚上十点,我们十几个小时没见,好想他。

“算啦,我这就走。”我娘叹了口气,看起来又伤感又开心,“女儿长大了,可不就是双手送给别人的吗?你幸福就好。”

“您是看可以有人专车送您,还不用花钱,这才这么宽容的离开吧?”我说,结果我娘在临走前赏了我头上一记爆栗。我活蹦乱跳时尚且躲不开我娘的家法,现在也只有抱头呼疼的份儿了。

快午夜的时候,林泽丰才回来。他早上离开时拿了钥匙,所以自己直接开的门。一瞬间,我有已经嫁给了他的错觉,好像我是在深夜等老公归家的妻子,感觉相当甜蜜和安宁。

“还没睡吗?”他站在卧室门口问我,声音浅浅低低,仿佛掠过我心头的微风,害我的心一下子就跳得不规律了起来。

此时厅内和卧室内都只开着台灯,昏暗又柔和的光线把他漂亮英挺的轮廓映照得朦胧而幽暗,光影打在他的侧脸,衬出坚毅而深刻的阴影。我看不清他的脸,却看得到他的温柔目光,不禁伸出手来,“抱抱。”

他迟疑了一下,之后随手把提在手中的大衣扔到地上,慢慢走了过来。不过他一直半侧着身,走到床边后先是关掉了床头灯,然后才我抱在怀里。

他的身上还带着外面的寒气和清新的空气味道,但其下是灼热的体温,冷与热交织着奇异的魅力,令我沉醉而贪婪的贴近他,感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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