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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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给我。”我连忙伸手。让我睡过去吧,也许还能相遇。

不过,我突然心中明镜一般,他哪里是梦中与我相会,他明明是真实的人,只不过以幻术造了个梦境给我。两个月来每天与我谈天说地的,一直是真人呀。

而他今天还没道别就离开了,明显是被这两个小仙娥惊刭。

那么……可不可以说,他到天庭来是冒了险的呢?因为之前,他从没走得这样仓促过。可既然是冒险,他为什么还会来?难道是知道我受伤,特意来探病的?

只是,他对我那么好,我却连说一声谢谢的机会也没有。

哽咽着大口吞下苦涩的药汁,我又睡了。而这一睡,我足足睡了十天,连虚幻的他也没梦见,倒奇怪的把那册秘籍重新在梦中温习了

孔子曾经曰过:温故而知斯。十天的大睡不仅令我修为提升,秘籍最后几页居然也融会贯通了。当我醒来的时候,隐有脱胎换骨的感觉。

孙悟空很高兴,也不知从哪弄了大把仙丹给我,还嘱咐我,“一次别吃这么多,咱们体质不同,虽说是好东西,也别补过头了。

我谢过他,说要回妖居地去,过几天再求找他玩。实际上,我是直奔黄泉城,决定不管忘川多么可恶,对那只大黑狗的承诺,我一定要做到!

第六章震惊

“我不知道狗会不会掉眼泪,反正闻过那只旧枕头,大黑狗眼睛下面的毛全被打湿了,还呜呜的哀鸣着,听得人心里直打颤。

“你确定他是你的主人吗?”我抱着最后一丝侥幸问。

大黑狗不能吐人言,但眼神温润地看着我,那种渴望其实并不需要言语解释。

“可是我跟他交恶,没办法……”我还没说完,它突然站起来拱我,尾巴一个劲儿的摇,那祈求的可怜模样,但凡有点人性的人就无法拒绝。

“好吧,我带你去见他。但是……如果他对你不好,你就要跟我回来。”我觉得我好像在给流浪动物找主人,一定要认真负责,不能扔它出去就了事了。

它高兴得在奈何桥上来回跑了好几趟,兴奋得摇头摆尾,令人忍俊不禁。随后它又跑到孟婆身边,舔她的手,试图去咬盛着孟婆汤的大铜鼎。孟婆一汤勺敲在它脑袋上,“没良心的东西!人家都说养拘三天,感恩一辈子。你可倒好,现在要去找主人了,连我吃饭的家伙也要抢走。你用习惯了,也得容我找个新的家伙什,才好送给你啊。”原来这大黑拘是习惯用这个铜鼎吃食了,想一并带走。

“能给它吗?”我知道狗狗确实有这样的习性,因此问。

孟婆又敲了黑狗一记道,“倒是没什么的。这鼎并非什么了不得的宝贝,不过是我几千年前检的,觉得它容量大,又够结实,用得趁手罢了。但它也是个好东西,看这上面的铭文,似乎是上古流传下来的。唉,这拘家伙凭的金贵,要甩古物当拘食盆呢。罢了罢了,它到底也是通神的,自然与凡狗不同。不过……等它的主人肯收它再说吧,不然提来提去,怪沉的。”

我一惊,觉得孟婆话里有话似的,忙问,“难道姐姐知道他的主人是谁?”

孟婆苦笑一下,却并没有正面回答,见大黑狗兴奋得又跑开了,只说,“这狗在奈何桥边等了一千多年了,它就是傻,一味苦等,以为这里人来人往,生死轮回,总会有人知道它主人的诮息。可是我却觉得,如果他的主人也这样想念着它,也不会一千年没有半点消息了。”

我,心里一紧,觉得这话有几分道理。如果忘川真的想找自己的仙宠,凭他的能力怎么会找不刭?除非,他是不想找。

“说起来,它的忠诚也当真令人钦佩,但他那主人就实在大狠了些。”说到这儿,孟婆长叹一声,“也是冤孽,生灵都是如此,不彻底伤一回心,是永远不会回头的。”

她这样说,好像断定忘川会拒收狗狗似的,让我一时犹豫起来。但那大黑狗实在太热切了,我不忍让它失望,所以尽管心里忐忑,却还是带它去了十四山。

由于我进境神速,又有仙丹佐食,现在居然可以腾云了,不过飞得很慢,而且还歪歪扭扭的,像是随时会掉下来一样。可设想到,当我发愁怎么带大黑狗飞时,它却一下子跃上来,站得比我还稳当。最后的结果是,它姑着,我跪在它旁边,抱紧它的脖子,一路大呼小叫来到十四山。

不过,我忘记由于霍炎的血咒法,我能随意出入十四山,但狗狗却不行。结果我是轻易破界而入,它则当的一声撞在无形的罡气墙上,直摔到地面上。幸好它有神通,不然非变成狗肉酱不可。

我连忙跳下来,急切之下还把脚崴了,倒要它上来舔我了头发一下安慰。

“你进不去,怎么办呢?”我摸了损它的脑袋,“不然我自己进去,你躲在外面,等我跟他说好,再出来接你行不行?”

它咬住我的衣袖,表示坚决不同意。

我苦思冥想了半天,突然想起了神笔赵天天。它能在空间虚画,打开两界之门,不知道能不能在这先天罡气罩上也画出门来。

由于我很久没用神笔了,又一直修炼它,所以它现在墨汁饱满,也没跟我闹别扭,只是我才起笔,墨汁就被极烈的罡气逼得四散激射,溅了我一头一脸,只剩下笔尖的一点墨了。

这么难对付的情况令我犯了拧劲儿,上下左右的检查这道无形气墙,最后发现它靠近地面的地方略微薄弱,于是我先结法印,用结界术护住笔头,然后迅速画了一个半园形狗洞。

画毕,发现墨迹就悬挂在那儿,还像融化一样,渐渐下流,发出噼噼啪啪的响声。但终究,还是形成了一个不大的狗洞。我连忙招呼大黑狗快钻进去。

赵天天又沉睡了过去,暂时不会出墨,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我再没有其他本事把这条狗弄进十四山。

大黑狗动作迅速,尽管狗洞有点小,却还是钻了进去,皮肤都刮伤了,但它眼神兴奋,就要见刭主人的快乐足够抵偿一切伤痛。

只是我正考虑要带它走哪条路才能不为人所注意时,眼前人影就是一闪,平马流出现了。

看到对方,我们都是一愣,不过还没有谁先开口说话,大黑狗却率先反应了过来,枉喜地吠叫着,扑了平马液一个趔趄,之后对他又闻又舔,显得无比亲热。

平马流惊讶的表情毫不作伪,“你怎么在这儿?不是老早去人界了吗?”听他的话音,好像对这条大黑狗的去向很意外。

这时我心里又存了一分希望,要是这狗是平马流的多好呀。他是个温柔刚毅的男子,这样的人对狗一定会很好的。

“这是你的狗吗?”我问。

他摇摇头,回答的话让我非常失望,“是忘川的。”他说。

我立即就有点怒,大概因为对像是忘川的关系,“他为什么抛弃宠物,这样很没品、很没道德!”

平马流无奈地道,“他有不得已的理由。”

我一晒,发出“切”的声音。

每个抛弃宠物的人都这样说,不过是借口罢了。因为对于宠物而言,待在主人身边是最大的幸福,不管环境多么恶劣也一样,哪怕是死,狗狗更是如此。

“你不明白。”他补充了一句。

“那流哥哥,你能不能告诉我理由?你们为什么反叛天庭?他为什么要把狗狗送到人界去?”我错机刺探,实际上好奇很久了。

“你要听真话还是假话呢?”平马流沉呤一下说,“若听真,那是个大大的秘密,我是不能说的。若听假,洪荒界只要话过一千岁的人都知道那件往事,又何必要我说呢?”

他这话说了等于没说,不过我觉得我不应该对十四山的人和事表现出大多的兴趣,也就没追问。总之,忘川为了一个原由打算送狗狗到人界,可它却流落在了黄泉路上。等了主人一千年。不管从哪一方面说,都是忘川不负责任。

“你可以随意出入这里,它怎么行的?”平马流忽然一指还左围着他转的狗狗,问我。

我本不想说神笔的事,怕以后十四山万一有个风吹草动,就会怀疑是我在搞鬼,那还不冤枉死我?可我没想到才进入罡气罩就被平马流撞到,这时候又编不出完美的瞎话来,所以支吾了半天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

平马流一笑道,“那么,你至少应该告诉我,那天你是怎么能进入忘川的房间的?那里有他设置的独门结界,除了他自己,就算孙猴子来了也硬闯不得。”

啊?是吗?!

我说呢,那个比他生命还重要的疏璃盒子,他居然随便放在枕头底下,原来他的房间是别人进不得的。可为什么,我却没有遇到任何阻碍就进去了呢?那盒子里,究竟又放得什么东西呢?

不过说起那天的事,我觉得应该感谢一下平马流的救命之恩。正是他拦着忘川,霍炎才能及时把我送到天庭去,我也才能被代天者救下一条小命。

“不要谢我,因为忘川根本没想杀你。”听了我道谢的话,平马流叹息着摇了摇头,“我不明白他为什么凶你,非让你讨厌他不可。但杀人对于他,不过是踩死一只蚂蚁般轻易,生命对于他,也不过是革芥一样,包括他自己的。若他真对你有杀心,谁也护不住你。否则,他又何必闹出这么大动静,等我和霍炎出现才下手?早一掌拍死你,你会死得连渣也剩不下。霍炎……是太在意你了吧,所以他看不清,我要拦着忘川,不过是怕他们两个打起来,误了救你命的时机。你……没怎么样吧?”最后,他担忧的看了我一眼。

我没告诉他,我“因祸得福”的事,因为这是一个“巧合”。但他这话还是让我心里翻滚开了,不停的有声音为忘川辩护,可我一想起当时他寒霜一般的脸,就无法释怀。

“你怎么会遇到哮天犬的?”他又问。

哮……哮天犬??!!

这三个字暴雷一样滚过我的心头,令我大吃一惊,拍着那只拉布拉多狗,张着嘴,说不出话来。

平马流看到我的样子,自嘲地一笑,“我倒忘记了,你是半妖,才从人界来的,怎么会认得它?就算在千年之前,忘川的三尖两刃神枪下亡魂不计其数,见过哮天犬的人也差不多死光了。”

我还惊得回不过神来。平马流明明说的是忘川,可是……可是哮天犬不是二郎显圣真君的狗吗?纵然我对中国神话不是太熟悉,但这样家喻户晓的人物和事件还是很清楚的啊。

说出我的疑问,平马流的脸色阴沉了下来,“不要在忘川面前提起杨戬的名字,否则他又要杀人了。对于他来说,杨戬已死。一千多年来,从天庭到地府,所有人都只知道第六天尊忘川,却没人再记得曾经有一位二郎显圣真君了。”

第七章叛反的理由

老天爷啊,还有我的娘诶,天庭到底有多少秘密,会让一个身份无比尊贵的上神之中的上神抛弃一切的荣耀与地位,宁愿选择做个话死人,做乱臣叛党,做山贼匪徒,失去生命中的一切?

“你还是把哮大犬带走吧。”我还宛如被雷劈了似的呆站着时,平马流突然叹道,“他不会收留的,不然当初也不会丢下它,现在何苦惹这狗儿伤心。”

我一想也是,本来就有犹豫,这下更倾向于带哮天犬离开。可这狗儿是有灵性的神犬,听得懂人言的,我才一看向它,它突然向一窜,闪电跑走。

“它认得路?”我见它直往忘川居跑,不禁纳闷。

平马流皱紧眉头,“十四山千年前立山,它根本没来过,哪认得什么路。是它感觉到忘川了吧?快走。”他一拉我。

正常情况下,狗跑得比人快,更何况哮天犬是上古神犬,以前正经追捕过孙悟空的,所以尽管我的进步已经很快了,却还是看它的身影渐渐消失在红褐色的乱石之中,就算平马流拉着我飞也一样。

“但愿忘川发现不了。”我咕哝了一句。

“怎么可能。”平马流看来也很焦急,“异物破界而入,连我都被惊动了,他怎么会不知道?”

啊?!我一急,居然嗖地一下窜到了前面去,歪歪斜斜地到达目的地时,发现哮天犬正坐在院落中狂喜的仰天长啸,似乎有这一刻,千年的等待都是值得的。而当我才站稳,就发现忘州也从屋子里走了出来。

哮天犬一见主人,立即摇头摆尾地冲上去,杨戬,不,他既然认为自己的前身己死,姑且先称呼他为忘川,冷漠地一抬手,一股寒气立即自他的掌心喷薄而出,白雾散后,哮天犬已经被冰晶冻住,动弹不得。

我完全愣住了,一时不知说什么好,倒是忘川先看了我一眼,带着略略厌恶的神色道,“你怎么还敢来十四山?”

“我送它来的。”我指了指哮天犬,触到他的眼神,几乎失去思考能力,连大气儿也不敢出,好像做过什么错事一样。

白痴,为什么情怯?眼前这个人可是要杀你的,对你一点也不好,你何曾做错过什么?至于刚才平马流说的话,说不定是为他开脱。我骂自己,努力回缓过劲儿来。

“多事。”他哼了一声,转头就走,根本不管哮天犬的死话。

我冲动之下也没多想,急急地追他进屋道,“你这是什么意思啊?就算不收它,至少也别像害它。它等了你一千年,你好歹要给个交待呀。”

他不回话,转过身来,拎着我的衣领,直接把我丢出去。我气坏了,又闯进去,结果他又丢我出来,一连三次。

“要么带它走,要么它冻死在这儿,你来选。”最后他似忍无可忍,扔下这句话。

我怒了,“我想带它走啊,但是我也尊重它的选择,它这一千年来,守候的一直是你!”

“随便你们。”他好像很疲惫似的,说出的话无情之极,“除非是吃,否则我是不会再留下一条狗的。所以,快滚吧!”

哦,这个人!真是不可理喻。我很明白,他是不会收下哮天犬的,不管怎么哀求也是一样。好吧,就算他有苦衷,但这种表现也实在太过分了。他难道没有心吗?哮天犬这么忠诚,换做个铁石心肠的人也不会这么无动于衷的。

我气坏了,因为自己有爱犬,所以最受不了人家抛弃宠物,正要说点什么泄愤,就听门外咔的一声,那块冰晶碎了,哮天犬破冰而出。不过它没有再叫,也没有向前扑,只原地打着转,呜呜的悲鸣,似是苦苦哀求忘川留下它,好不可怜。

“傻瓜,他没有心的,已轻视你如鄙履,你又何必死气白赖。做狗,也要有尊严!”我抱着它的脖子哄。

连气带心疼,正眼泪汪汪的,忽然看到从回廊那边晃荡过来一团棕色的小东西,一边走,一边沿着地面嗅来嗅去,正是我的肉包。

我不禁大声叫起来,可它完全没反应,反倒是看到忘川,一蹦一跳地向他跑去,尾巴摇得根欢快,似乎很喜欢他。

小没良心渣的!这死家伙才养你几天啊,居然忘了我!新愁加旧恨,令我愤愤然。

“忘川给肉包加了结界,不然它看到你,却又不能跟你走,岂不是更伤心?有时候,相见不如不见。”平马流不知何时站到我身边,叹了一声,望了望哮天犬,之后又道,“看到了吗?你还是可以随意闯入他在屋外设的结界,我是他的兄弟,却半步接近不得。这是为什么?”

是啊,为什么?可我怎么会知道?说不定他这结界就是挡不住半妖体质的家伙。而我,是洪荒界、甚至人界中唯一的一只半妖。不过既然他的结界对我没用……

我接近肉包,结果给弹回来了。这又是怎么回事?

没等我仔细想想,忘川终于忍无可忍,他单手结印,姿态潇洒之极,也没见怎么施为,一股小型龙卷风就在庄院中形成,把我和哮天犬卷上半空,等我目能视物,脚踏实地已身在十四山外了。而哮天犬,根本不省“狗”事。

摆明了,他不要哮天犬,我们被他赶了出来,这狗儿的一千多年白等了。

我只好带哮天犬回黄泉城,几乎累得虚脱,死狗死狗就是这个说法,它已经比正常的拉布拉多大好几倍了,我这五十公斤的体重背起昏睡不醒的它,实在非常辛苦。

“果然是不要它了。”孟婆看我累得满头大汗,唏嘘着说。

“姐姐早知道他的主人是谁对不对?”

“这样神犬的主人,还能是谁?”孟婆微播了摇头,“这城里的鬼差都知道的,只是大家都不说,因为它的主人坚毅冷酷,即扔了它,就不可能再收回。”

我张了张嘴,想问当年忘川为什么叛反天庭,但终究没有开口。听平马流的意思,外界的流言不是事实,那我又何必问孟婆?若有八卦的心,回去和三哥小九唠唠磕就行了。

把哮天犬留在孟婆处,知道它会受到很好的对待,我回了妖居地。因为心里乱,在家闭关了三天,稍平静了些时,还是好奇忘川、也就是杨戬反叛的事,打算就算是假的理由也要听一听。于是,我特地从储物荷包中今了些小包装的姜味食品和一些酒水,带到胡姥姥那里去,叫上三哥、小九,来了个四人聚餐。

狐狸精本来就是好酒、且喜欢享乐的精怪,所以在觥筹交错、交杯换盏一番就全体放松了下来,我也才旁敲侧击地问起。

“于是……我听说忘川是有名的酷吏,激起了民愤,很多人弹劾他,他一怒之下就倒反天庭了。”小九年纪还小,貌似知道得不是太清楚。

不过,似乎洪荒界的自个人都不呼杨戬其名,只称其为忘川,可见他把原来的自己背弃得多么彻底,能令所有人忘记那个曾经叱咤风云的人物。

“我是听说他想杀掉代天者,成为这洪荒界的王者,但阴谋被发现了。所谓成王败寇,他也就从高高在上的上神,变成了现在的叛党。”三哥是那种唯恐天下不乱的性格,因而说起这话时,满眼里全是

“依我说,忘川长得那么英俊,本事那么高强,每回我着到他,小心肝都跳得乱颤,这世界就应该是这种人的,他要是没有反骨,倒叫看不起了。”三哥露出神往的神色。

我愕然望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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