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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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是:我就说吧,你怎么可能嫁给那么优秀的男人。

想来,他对上回被忘川的气势压得连气也喘不过来,还是相当介意。这自尊的伤啊,只怕一辈子也好不了了。好忘川,打击这混蛋打击得彻底。不过想到我师傅,我还是有些内疚和伤心,他曾那么期待。

“你男朋友没陪你吗?还是分手了?”他又问,同时差手楼了上来。

从现代人的观点看,付而旦的行为只是轻佻猥琐,可孙同学却是从洪荒界来粕,平时又少与人界交流,十分不习惯这边的行为。所以,付而旦,或者应该称为倒霉蛋的手还没碰刭我,就被孙悟空一把捏住。

我很确信,孙悟空半点力气也没用,可他是什么人?战天斗地的上神,付而旦于他而言此脚下的泥还不知。

于是……付尔旦像被踩了尾巴一样跳起来惨叫。

接着,一股香风扑至,对着孙悟空的手就拍了下去,大叫着,“放开!保安呢?死哪里去了,怎么这种人也放进来,简直影响人胃口,下回再不光顾你家生意。蛋蛋,你怎么样?我叫你别过来打扫呼,你偏不听,看,碰霉人惹霉气吧。

她当然是没拍到孙悟空的手,因为他迅速抽回了,一脸厌恶的表情,明显是嫌突然冒出来的女人肮脏。不过杨脂玉口中骂声不绝,孙悟空很怒,如果不是考虑刭,此处人多,会伤及无辜,踩死杨脂玉的心都有吧?

而哪吒,在一旁看戏看得津津有味,完全是事不关己的态度。

杨脂玉大概觉得哪吒的笑容很碍眼,迁怒道,“死胖子,笑什么笑?卖笑吗?”

她仗着美貌,自小被男人众星棒月一样宠大的,周旋于富人们之间也游刀有余,性格说好听点是任性,其实就是没素质,平时倒能装装高雅大方,一遇到急事就露女本来的泼妇嘴脸。

可这一下,她却桶了马蜂窝了。哪吒的脾乞暴躁,哪容得人骂他,此时也不见他动,在他肩膀上突然又伸出一条手臂,此正常人的手要长上好几倍,一下就抽住杨脂玉的脖子,高高举起来。

“胖子?我晕恨人家说我胖了!”他笑起来脸上有酒窝,一口小白牙闪闪发光,本来应该是极可爱的模祥,可此时却杀气腾腾的,连周围的空气都瞬间降了好几度。

我吓了一跳,急施结界之术,把我们这一桌附近的五个人隔绝开来。

“不错,你进境真的很快。倒说说,谁是你的师傅?”孙悟空不管这对狗男女的死话,倒夸奖起我来。

我脑海里浮现出梦中人的样子,心头只是一疼,连忙岔过去。

“拜托啊,二位上神。”我苦着脸,“这是在人界,收起神通吧!这年头资讯发达,不大点事,随便炒炒就闹翻天了。”

孙悟空和哪吒大概也知道不能闹出太大的动静,刚才不过是意气用事,但现在让他们承认错误也是不可能的,于是我只好自己给自己打圆场道,“请二位上神探查一下这馆子里的人,有没有往意到这边的?我给这对贱人施展离魂术,让他们忘记刚才的事。”

“真本事,小半妖。”哪吒把杨脂玉扔在地上,上回遇到你,你连草木妖也对付不了,现在居然可以施展离魂术了。”

“这是我们狐族擅长的嘛。”我谦虚了一句。

这回,是杨脂玉惨叫一声,“你……你……你们是妖怪!大白天……”

反手就给了她一个耳光,“什么妖怪?这是两位上神!能看一眼也是你的造化了,居然还口出不逊,包你走三世霉运!狗眼看人低的贱人。告诉你,别以为有两个糟钱就了不起,这世上的有钱人多了,也没见过你们这么爱现的!”说着,我双手生涩的结印。

第十二章两位小爷

从小到大,我都是逆来顺受的脾气,今天头一回强势,那感觉,怎么一个爽字了得。原来,挺直腰杆做人是那么痛快的。不过那也是得在自己有实力的基础上。所以,忘川没有说错……要强大!

看着眼前猥琐窝囊的付而旦,我自然而然的又想起忘川,心里的感觉古怪又新奇,那是思念吗?可他对我总是嘲讽轻蔑,难道只是因为他长得帅,就勾动了我的念想?也难怪,活了二十三年,还穿越到神魔的世界,好像没有谁长得比他还要好看的。

“我养了几匹马,明天在马术俱乐部有活动,六六你来一起玩玩吧,我记得你最喜欢动物的。”耳边,付而旦热情相邀。

被我施展过离魂术后,付而旦和杨脂玉都忘记了刚才发生的冲突,对于两人身上的伤痕,他们在我的引导下,以为是两人在拉扯间摔伤的。至于为什么拉扯……是付而旦非要跟我打招呼,而杨脂玉拼命阻拦造成的。

或者因为我被甩后没有寻死觅活,反而活得更有滋味了,或者因为我离开他后我的男人都此他优秀更多倍,付而旦明显对我兴趣恢复,刚才看我的眼神里还有惊艳,似乎我的相貌之于以前也漂亮不少。现在他更是用尽手段,试图跟我恢复关系,至少是“朋友”关系,好关注我以后是倒大霉还是行大运。

此举气得杨胎玉够呛,而当她静下来,就发现了孙悟空和哪吒的出众相貌和不凡气质,立即心醉神迷,起了勾搭的心思,也顾不得付而旦了,忙着对两个美少年搔首弄姿。可惜那两个是绝缘体,她放的电全流在地上了,一点痕迹没留下。

而附近几旧桌的客人有不少看到这对贱人叫才来找茬的,现在又见他们对我们特别亲近,不禁都很纳闷。

哪吒指了指脑子,无奈又同情地摇摇头,然后大家就流露出了然的神色:原来衣着光鲜的这对男士是神经病哦。

我本不想答应去什么马术俱乐部,但付而旦摆明不达目的誓不罢

休,而孙悟空看样子就要烦得生事了,于是连忙应下来。好不容易打发姓付的滚远一点,赶紧地一连气儿地点了十几道菜。食物最能慰藉人类的心灵,就算这两位小爷是上神,一个是莲藕化身,一个是石体,想必也一样。

现代人界,对于满足各色欲望的努力已经到了极致了,那些食材之精致,之中西合壁,之五味俱全,是长居洪荒界的人闻所未闻的。

身为上神的孙、哪二人自然不在意口腹之欲,但有机会尝尝鲜,还是很开心的。尤其饭后的两道清凉甜品……蕃茄酸奶杯和冻芝士蛋糕,他们非常喜欢。

我不禁心里哀叹:这些食物我都会做,色香意形养,保证都很完美,可为什么味道总是不行呢?只是差些倒还罢了,万一吃死人,可真是天大的罪过。自从到了洪荒界,我的人生都似乎改变了,唯有厨艺一途,还是烂到不能再烂。

下午,带这两个超龄儿童上了游乐场,晚上吃了西餐,又去看电影、打游戏和保龄球。一天下来,累我一个臭死,他们却兴致勃勃,回到我家后,两个人装模作样的四处探查了一遍,最后的结论是没有妖气,未发现恶果,算是对天庭交差,然后第一次洗了淋浴。

“这个小瀑布不错,还能自由控制的,回头带走一个吧。”哪吒的好奇心比孙悟空重,看着什么都想搬回洪荒界。

“会扰乱空间秩序的,再说那边也没有电呀。”我劝他。

他搔搔头,“这倒是。不过,要怎么弄到电?雷公电母能不能做这件事?”

天哪,发电可是项庞大的工程。我不知从何说起,正为难着,孙悟空就不耐烦地道,“可以了吧你?贪图俗勃,当心道心失守。”

哪吒哼了一声,看样子想斗嘴,最后却说,“死猴子,这次算你说得对。身为上神,不该贪恋人间繁华。可是,我算明白为什么以前在那个天庭时,总有人申请下凡历劫了,别对我说你不觉得人界比洪荒界好玩多了。咱们日日守在天庭里,嘴里都淡出鸟来了不说,这么长的生命里除了寂寞无聊,什么也没有。有时候我倒盼着叛军们成点气候,好让我痛痛快快打一场。”

“打?你还上得了风火轮吗?”孙悟空挖苦了一句。

哪吒登时满脸通红,怒道,“别惹我啊,烦着呢,不然现在就先跟你打一架!”

我连忙插嘴道,“悟空,这就是你不对了。战友嘛,就是胞泽兄弟,怎么可以随便轻侮。再说状态是暂时的,素质是永恒的,三太子是上神战将,只要多加运动,饮食合理,就会恢复以往的英姿的。”

这话说得哪吒大为受用,可我觉得我的语气好像唐僧。而孙悟空肯定知道我是尽力巴结哪吒,所以倒没反驳,只是道,“他说得好听。真和叛军打起来,他和那杨……和忘川几千年前是绝好的交情,下得了手吗?”

啊?是吗?这我倒是第一听说。而不知怎么,我突然觉得哪吒怎么看怎么顺眼,心思居然和他亲近了一点。

“我不会循私的。”哪吒哼了一声,“上回天牢,老子已经尽了全力。但他是什么样的人物,你也知道,除非你恢复以往的能力,不然天庭的神将绑在一起也不是他对手,你少来挤兑我!再说,我坚持相信他叛反天庭一定有大大的原因。”

孙悟空抓了抓头发,扭过头去假寐。咦,看他的态度,貌似虽然和忘川是敌人,却也相信忘川的人品似的。那忘川,也就是天庭的杨戬,有着听宣不听召的特权,有着天庭第一神将的地位和高贵的血统,难道为了杀戮过重就反叛了?感觉上,有阴谋啊有阴谋!

“是非莫谈国事。”我再度打断这二位,怕他们争不出个所以然来,说急了动手。这小院是我和我妈唯一有联络的地方了,不能毁掉,再说有的事还是慢慢来比较好。

“都睡觉吧,明天我们还要去马术俱乐部呢。”本来我想失约,不过为了分散这两个家伙的注意力,不得不出此下策。

“骑马有什么好玩!”这回,两个人倒是有志一同。

“我听你说什么减肥妙招,不如我们研完一下这个。”哪吒的心思终于转移。

我对他讲解减肥不是一朝一夕之功,减得太快容易反弹,以及有氧运动一类的理论,然后承诺回到洪荒界亲自调配他的饮食,制订锻炼计划。他这才放过我,令我得已回到自己的房间去,洗澡睡觉。

躺在床上时,我苦思冥想,怎么才能在妖居地弄一间浴室出来,以后能舒舒服服的,不用到河里沐浴呢?

想着想着,思绪又拐到了忘川身上,突煞心里一悸。

我吓了一跳。自从心通六窍后,其实我的心脏算是好了,可惜我又牵扯上太多事情,当初心心念念要回人界,现在却不能也不想了。可为什么,今天突然又感觉,心脏不舒服呢?

我努力在脑海里回忆着和忘川那少量相处时光的点点滴滴,心脏却再也没有感应,真的奇怪死了。

我得说,那不是相思之意,而是一种隐约的不安。

他,在洪荒界不是出事了吧?

迷迷糊糊中,我睡着了。然后,我又看见一只小狐狸蹦蹦跳跳地进了一个山洞,高兴地叫着:大石头!而这一次,我听到一个男人低沉的声音应着。

我颤抖了,因为那是梦中人的声音……鼻音有一点重,就像得了感冒,但嗓音性咸,好听得要死。

我强烈地妒忌。为什么他要对除我以外的别的狐狸好?说话那么温柔?

活活被气醒,是我生平以来的第一次。一看床头表已经六点多了,连忙爬起来,随便洗漱了下就去买早餐,一共十来种,再侍候两位小爷吃得舒服了,已经是早上九点钟了。

这时,付而旦的电话来了,说派了车来按我们,已到楼下。这下我想失约也不成了,干脆决定就去玩玩,看他能耍什么花招。

其时已入深秋,但今年天气异常,还温暖得很,而我也没特意打扮,只穿了普通的运动装,脂粉未施。女为悦己者容,没有我喜欢的男人,我何必捯饬呢?

养名品赛马玩,那绝对是贵族的喜好,相应的,马术俱乐部的人真真的谈笑皆阔佬,往来无穷丁,而他们的女伴们自也争奇斗艳。不过现代的化妆术多高明啊,浓妆艳抹上不得台盘,一个个裸妆化得那叫一个特致,只我一个人素面朝天,好像俱乐部的工作人员。

不过付而旦看到我却两眼发亮,还说什么“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赞得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你身上的妖怪血统已经苏醒,就算是同样的五官,容貌气质也与以前不相同了。”不管神话中怎么说,反正我认识的哪吒是个直性子,因我表示友好,不歧视他的身材,他现在跟我的关系突飞猛进,跟密友似的,所以跟我咬耳朵道,“六六,你可慢妖狐出身,现在还青涩,若真掌握了媚功,凡间男子谁会不为你倾倒,这贱人爱慕于你,再正常不过。”他鄙视性地哼一声。

孙悟空上前一步,“不经意”地插在我们中间。可付而旦更干脆,上来一把抓住我手,有点炫耀性地道,“走,看看我的马儿去。我新近得了一件东西,对训养马匹特别有效。”

我感觉怒火在我身边蒸腾,就连空气也似乎燃烧起冷焰。付而旦有感,打了个寒战,可他没意识到这危险的情况。

而我也没感觉出,怒火一共有三道,并不是两道。

第十三章马笛

“别动手动脚。”哪吒一揪付而旦的衣领,把后者丢到一边去。还好,他知道设结界麻烦,此处人又多,所以力道拿捏得很好,并没有伤刭付而旦。

“六六,能不能让他别那么粗鲁?”付而旦有点气,而后又好奇,“从昨天就看你带着这两个小子,他们是什么人哪?”

小子?!他不想话了啊。

我心善,看到流浪狗还同情呢,何况眼前是一条人命,于是连忙扯着付而旦到一迫去,低声道,“他们是我远房表弟,都是不要命的霸道家伙,从小就惹事生非。看到染金发那个没?姓孙。中学才毕业就犯下入室抢劫珍宝、偷盗管制药品、扰乱社会秩序,破坏贵妇举办的沙龙等诸多罪行,最后闹刭公安局,可结果却差点把公安局的房盖给挑了,局长也给打了,最后是省里来人平的事。那个小胖子就更不用说,姓李,也算是高干子女,还上幼儿园呢,就把当地水利局局长的三儿子给打死了,跟他亲爹敢玩自残,一刀刀往身上割,够不够很?现在他们在家乡惹了点祸事,特地到我这边躲两天的。”

这些描述实在是很夸张的,智力正常的人都不大可能相信。但我说的是实话呀,孙悟空和哪吒以前确实是做过这么多年怕的事。也正因为我没撒谎,神情和语言都带着天下间最诚实的力量,所以付而旦怀疑了片刻后就全盘接受,吓得打了一个寒战。

所谓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越有钱的人就越怕这种舍得一身剐,好勇斗狠的家伙们。

而我,也随着付而旦打了个寒战,加强了这番话的感染力。但我绝不是故意的,而是突然感觉两道冰冷的目光盯我在原地,害我连动也不敢动。

那绝对不是孙悟空和哪吒的气息,陌生而愤怒。因为感觉太怪异了,我立即运起术法,压下心中的惊悸,向后望去。

没人哪!怎么回事?

“他们这么危险,你还带来?”正疑惑间,付而旦埋怨我。

“是你家杨脂玉看他们两个长得帅,热情邀请的啊,关我什么事。怎么没见你女朋友?”我扯词,想赶快找个机会离开。因为突然有不安的感觉,极不舒服的横在我里。

哪想到付而旦却露出一脸曾经沧海难为水的德行道,“女朋友?唉,过去的时光,还回得去吗?”说着,还深情且哀怨地看了我一眼。

我恶寒,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他难道以为我这么不长进?知道他的真实嘴脸后还会犯贱吗?再说,见了太多出众的男人后,怎么还可能喜欢他?事实上我一见到他就感觉难受,因为他的存在无时无刻不在提醒我,我曾经多么的白痴,居然跟这种人交往过。

“我们去看马儿吧。”我转移话题,活动了一下被雷僵了的四肢,同时朝那两位小爷丢了个眼色,让他们在这儿,等我,我去去就来。

大庭广众之下,付而旦不会对我怎么样的。再说我今时不同往日,有妖力在身,他这样的,我打千八百个不在话下。

我得把我的“表弟们”和付公子隔开,不然天知道会发生什么事。

杨脂玉据说遇到了朋友,去会馆内的咖啡室还没回来,付而旦不打算等,于是就先带我进了马厩。

基本上,只要是友善的动物我都喜欢,昆虫除外。而见过了忘川的马,别的马看起来也不会显得太神骏了,但还是觉得它们相当可爱温顺,漂亮的大眼睛眨呀眨的。

到这时候,我心情才好了起来,又是摸又是抱的,围着马儿转了好几圈。

付而旦在我身边腻腻歪歪了半天,见我带搭不理的,就从公事包中拿出一只三四寸长的短笛来,对我炫耀道,“六六看这个。”

“从哪里淘换来的古董这是?”我一见就知那是个古物,但也没觉出有什么特别的。真正玩古董的人,不会像付公子那么浅薄轻浮,他虽然有钱,却也未必有顶级财力。

“有眼光!”他赞了句。

真是白痴,这还用眼光吗?那笛子被他郑而重之的放在公事包中,外包装又如此正式。再者,笛子的造型古朴、花纹处泛着睹绿色的锈迹,可又丝毫不见暗沉,显见年代久远了。

当然,也可能是做旧的,具体细节我就不懂了。

“这是我在一次小型的私人拍卖会上得的,价钱嘛,倒不算高,才七十多万人民币,但它即是古董,又正和我用,实在是难得。”他解释。

七十多万还不算高?在中国内地,好多人一辈子也赚不到这么多好不好?有钱不是过错,但他这么爱现就有点讨厌了。

我这人不太会掩饰情绪,于是就流露出一点不以为然。付而旦见我如此,急于表现他的眼光和手腕,又道,“别小看这个笛子,它吹出的声音人类听不刭哦。”

“不出声的笛子还有什么实际用处,摆在家里不就好了吗?”我耸耸肩。

“我是说人类听不到。”他得意一笑,还开了个很冷道,“当然也不是吹给妖魔鬼怪听的。”

“犬笛?”我乱猜,记起看过的一部很老的日剧。据说有一种小工具是专门用来招唤狗狗的。因为狗的耳朵可以接收120千赫的声波,而人顶多可以听刭20千赫。

“虽不中,亦不远矣。”付而旦又古典了一把,害我持续恶寒,“这是专门训练赛马用的,在普通人中并不十分流行,甚至知情者也相当少。关键是,这马笛难得。这是英国十五世纪的训马高手,勃朗特伯爵所发明和使用的,全世界不过就这一只,其制作方法已经失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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