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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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他甚至还得搭上半夜或者干脆通宵。

而这还算好的,假如他外出巡边,就会几天不回来,风餐露宿,倘若遇到图国侵扰的部队,打个一、两仗也是有的,那就在外逗留的时间更长。

这种时候,方初晴就会想念他,很想念,甚至在梦中都梦到他马蹄带起的风,吹拂着她的脸庞。

这让她不得不面对自己的内心,因为看起来。。。似乎。。。。她是喜欢上他了。女人就是这样,她不会管对方是好是坏,只要对她好,天塌焉也没关系。而沈澜。。。仔细感觉一下的话,对她真的与众不同,容忍她很多事,这就证明他对她是很好的吧。

可从理智上讲,两人的身份地位差异巨大,她的自尊又要求她绝不会几女共侍一夫,况且沈澜从没有过什么表示,所以这份感情根本没有发展下去的必要与空间,结局想必不会很好。

可是人,真的能管住自己的心吗?能战胜理智的就不是真正的感情了。不过方初晴是个典型的鸵鸟的性格,不逼刀到死角,她一般得过且过,总对自己说:明天再解决吧。

所以,她对沈澜的感情的萌芽 就在这种营养不良的环境下,极为缓慢的生长,慢到当事人都感觉不到,自动忽略掉了。

关键是,笼罩在她身上的危险什么时候解除?旁敲侧击的,她不断向沈澜打听她这身体的前主人到底是干什么的?居然能令对方运用死士攻击军队的方式来杀她。可沈澜总是不说,被逼急了,就说他这样保密是奉旨,等他禀明皇上再做决定。

方初晴知道他是敷衍,因为他那样一个我行我素的人,又是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的,怎么会在意皇上怎么想,怎么做?明明是他自己不愿意说罢了。

其实沈澜不说,是怕刀知道了实情后,冲动之下做出什么事来。可沈澜不明白,这样捂着盖着,方初晴好奇之下,可能做出更可怕的事。

总之时间就这么日复一日的过了,夏天、秋天、入冬。。。。

方初晴照顾沈澜成了习惯,而沈澜也习惯了她在他身边转来转去,偶尔还发点小脾气,强迫他做一些麻烦的事,比如什么按时吃饭、什么营养均衡、什么个人卫生,什么睡眠质量。。。。反正是一堆婆婆妈妈的东西。不过他得承认,表面上他虽然不耐烦,但内心却很享受这一切。眼看就活了三十年了,这段日子居然是他过得是舒服、最平静的生活,让他生出一股懒洋洋的情绪。

而习惯真是天底下最可怕的东西,因为习惯了她在身边,他在外时就会觉得身边空落落的,然后就会想念她,后来发展到只要闲下来,每时每刻都在想,恨不得快马加鞭,回到要塞中看她做点心、剥瓜子、反抗他的命令。那时,他才会安心。

“王爷回来啦!”这天,方初晴正在厨房里试着做麦芽 糖,留守在要塞的张扬高兴地喊了一声。

方初晴心里一揪,差点烫了手。

秋收后。图国军队又照例来打秋风了,直到入了冬也没消停,所以近日来沈澜一直在外奔波,这次走了十几天,前几天探马来报说,沈澜的亲卫队无意中遇到了图国副帅贝卓带领土完整的军队,双方交战,沈澜大胜,还把贝卓给俘虏了,正在回要塞的路上。

一时之间,方初晴看着试做不太成功的麦芽糖,有点不知所措。这是给沈澜做的,因为他嗜甜,她必他生虫牙或者糖尿病,所以总是亲自做些甜得不过分的东西,可没想到他这么快就回来了。不是因为受了伤,才这么往回赶吧?

这想法吓了方初晴一跳,她立即跑出厨房,正看到沈澜大步走进来。四目相投,莫名其妙的胶着了几秒钟,然后两人都装得没事人一样,方初晴更是随便打了个招呼就要走。

但是沈澜却开口了,“准备下,跟我到长物镇去。”人下令,而且又带着那种微微的厌恶语气功。

方初晴最讨厌他这态度,有心想拒绝,可她从没到过传说中的长物镇,于是没出息的忍了,点头道,“什么时候走呀?”

“明天。”明天 ?可今天还没到中午,干吗说这么早?耍人呀!方初晴气呼呼的,从沈澜身边走过时还故意撞了他一下。并不知道因为那一点的身体接触,沈澜却差点伸臂把她抱在怀中。

他太喜欢她。。。呃,喜欢她身上那甜甜的糖果味了。

第五十三章宝石送佳人

据沈澜讲,之所要带方初晴到长物镇上去逛逛,是要感谢她这么多日子来鞍前马后的侍候,名为皇上的秘密信使,其实跟他的贴身丫头差不多了。而之所以这么急,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还要带兵巡边去,自然要抓紧机会。

另据这些日子来方初晴对边境地带民生情况的 解,长物镇相当于一个自由贸易地区,虽然接壤的三个国家:江国、图国和宋国之间没有正式的、官方的贸易来往,但因为有巨大的利益存在,很多人还是在这时偷偷做买卖,感觉上和走私差不多。

其实,这三国的官方对这各情况也是睁一眼、闭一眼,大家心照不宣,却不能太明目张胆了。而且有很多种重要的战略物资是绝对禁止交易的。比如说图国的战马和矿石、江国的药草和武器等等。。。。

三国中图国的武力最为强大,但地处偏僻,土地和气候不宜种值,打起仗来来去如风,有噗像中国古代时期彪悍的匈奴人。而且图国国土被崇山峻岭环绕,有无数凶险异常的隘口,所以人们马踏他国易,其人国想要进攻他们可就难了。

这片大陆的五国之中,宋国孱弱,被图国骚扰最多,不过图国一口吞不下宋国,又要借宋国的道侵略马国和陈国,所以对宋国只是抢掠,却并没有大为打击,被欺侮的最惨的反而是不接壤的马国和陈国。从这一点上看,图国的外交策略还真有点中国战国时范雎为泰国设计的那种远交近攻的意思。

其实江国之前也在图国的铁蹄下哭泣来着直到江无忧和沈氏兄弟成长起来,江国就成了唯一一个能与图国对抗的国家。但就算如此,沈澜也就落个不败而已。毕竟战火从没有烧到图国的土地上,两军对战,永远是在北境要塞外的江国地盘里。在自己家和别人打,无论如何也算不得胜利。

像去年冬天,天气异常寒像去年冬天,天气异常寒冷,大雪封山,图国和铁骑没办法步同关隘,结果其他四国都过了一个安生年,就连沈澜也在就里多待遇了些日子。可今都这时节了,却还一点下雪的意思也没有,看起来将是个暖冬,于是四国的神经都紧绷着,沈澜也相应比较辛苦。“

从这一点上来看,图国简直是这片大陆的祸害。可不知为什么,方初晴心底却有些隐约的骄傲感,当然她不敢说出这感觉,毕竟她是在江国的保护之下,她想,可能是桑青的

遗留意识在作怪,毕竟桑青是图国人呀。

“不要东张西望。”第二天到镇上,方初晴正开心着,沈澜又来泼冷水。

他们轻装简行,着便衣,只带了张扬和王强两名亲兵。不过沈澜不许方初晴穿江国姑娘的服饰,也不知从哪里弄来一套西域女人的衣服给她穿。不要误会,不是那咱轻纱蒙面、露出半截玉臂和小蛮腰、身上环佩叮当的漂亮裙子,而是中东妇女穿的那种从头到脚都罩起来的大黑袍子。还好,他没让她蒙着脸,只露出一双眼睛。

但现在他又不让她四处参观,那来长物镇还有什么好玩的?

“我要回去了。”方初晴赌气道。

“你不要一直吵着要来?”沈澜皱着眉。

一边的张扬和王强对视了一眼,心道:这二位到底知不知道这情形是多么像两口子吵架呀!

“你又不让我看,又不让我玩,还不让我东西,那我还来干吗?不如你把我关起来了事。”

“你道我不敢吗?”沈澜一皱眉,不过在看到方初晴撅起小嘴时又泄气了,“我是怕太引人注目,于你不利。你若不怕,随便好了,但是不得离开我左右,不然生死不保。”

方初晴白了他一眼。

到底是谁引人注目呀!长物镇上西域女人不少,她绝不会特别吸引别人的眼球。可他呢?就算穿奴仆的衣裳也带着上位者的派头,那容貌、身材、气质是隐藏得住的吗?大江国本来就风气开放,边境的自由贸易区更是如此。他们一路走来,已经有无数女人向他抛媚眼了。现在现在还有脸说她?切!

“我要到那家店看看。”最后,到底还是玩心占了上风,毕竟自重生以来,方初晴就是在沈府、皇宫、要塞里被关着,既然好不容易出来,哪能赌气虐待自己?现在她看到一家西域风情的首饰铺子,立即双眼发亮。其实她连钱也没带,但相信有人会会钞的。

“这有什么好看的。”沈澜不情不愿地跟方初晴进了首饰铺子。那掌柜的眼毒,一眼就看出沈澜是大人物,立即跑过来亲自侍候,那热情劲儿就甭提了。

方初晴享受着久违的上帝感觉,踮着脚跟沈澜咬耳朵道,“我是为 买点金的东西戴在身上压惊。咱们来时路过越高滩,你不是假装我被杀掉了吗?还弄了个草人。我最近总是做噩梦,越想越不吉利,只好出此下策了。说起来,这件事你也要负一点责任。”

沈澜摸摸耳朵,被方初晴呼出的热气弄得心痒痒的,为她这亲昵的举动而开心 ,却不知方初晴重生的日子久了,心态渐渐放松,行为举止现代化了。男女之间这种程度的接近,在她眼里实在是算不得什么的。

“看这个大官人和夫人这样恩爱,自然要送些与众不同的珍贵东西方能显出心意。二位看这个缠丝双扣手镯,上面镶有五色宝石,手工精湛,是不传之物。有道是宝石送佳人,这样的极品,才配得上夫人的身份哪。”那老板在一旁察言观色,从沈、方二人的行为和神态上肯定是小夫妻两个,丈夫固然伟岸,那小妻子虽然全身包在黑袍子里,但那张脸明艳动人,想必是受宠的,因此极力推销贵重首饰。

沈澜神色一窒,却没有反驳,也没有表明他和方初晴到底是什么关系。他不说,方初晴自然也不想多事。再说这样一来,待会儿付帐时,他更是赖不掉了。嘿嘿。

“要买吗?”女人对宝石都是没有半点抵抗力的,于是她巧妙地问沈澜。只要沈澜一点头,就算是他送的了,就算回去算后帐,她也撇得清。哈,那老板还真能说,人家宝剑赠英雄,红粉赠佳人,他干脆来个宝石送佳人,这种人不发财就奇怪了。

第五十4章节 西域好姑娘

其实这是她的小人之心,以沈澜的财力而言,把这铺子买下来送她也没问题,此时见她高兴,也就痛快答应。于是方初晴得寸进尺,东挑西拣了好一会儿,只要是看中的东西就转头看沈澜,沈澜一点头,她立即就买下,就这么着逗留了一个多小时,那老板都恨不得给女财神下跪了。

不过方初晴懂得适可而止,感觉差不多了就拉着沈澜去逛绸缎店、成衣店、鞋店、书局、铁匠铺。。。然后看了杂耍戏和西域歌舞表演,晚上在镇上最好的酒楼大吃了一顿,才回到预先就订好的高级客栈。

谁也没意识到,这次出行像是两人之间的第一次约会。

而男人,永远是不善于逛街的动物。这一天方初晴兴高采烈,却把沈澜等三个累得够呛,感觉比行军打仗还辛苦。沈澜还好,张扬和王强更惨,因为方初晴买了大包小包的东西,全是这歌俩给背着,所以到了客栈,立即就洗洗睡了。

方初晴却仍然兴致勃勃,喜滋滋地把买的东西全查看了一遍。结果满足的物欲刺激了她的食欲,明明晚餐吃得挺饱的,这会儿却又饿了。看看表,才晚上九点,于是决定下楼吃点宵夜再睡。虽然这样做可能发胖,但偶尔为之应该无妨,反正今天很开心 嘛。

她没叫醒沈澜第三人,也没打算到客栈以外去。毕竟人生地熟的,对她生命的威胁也没有消除,她不想冒冒失失去偷偷逛街,虽然长物镇的繁华超出了她的想象,都这么晚了,客栈前头的夜市还热闹非常,但不给人招惹麻烦是她的第一宗旨,所以就打算在客栈大堂随便吃点东西得了。

到楼下一看,食客不多,稀稀落落的不过六、七个人,她找了个偏僻的位置坐下,把身上那件麻烦又绊腿的黑袍子拢了拢,叫了一笑灌汤包、一碗小米粥、外加一小碟糖醋花生慢慢吃着,心里计划明天要怎么玩,因为沈澜说可以在长物镇待三天。

正自得其乐,忽然听到不远处有小孩子的哭声。也不是大哭,就是呜呜咽咽的,似乎很委屈,听得方初晴的心立即揪了起来

离开无思无我这么久了,她想他们想得厉害。只是,她没诉说,因而就压抑在心里。好在她每天让自己忙着搜集北境的风土民情,忙着照顾沈澜的饮食起居,强迫自己不去罹,可现在一听到那稚嫩的哭声,立即把她所有的心思全勾起来了。

循声望去,就见在客栈大堂的另一个角落坐着一个中年妇人和一个小姑娘,正对着她,因为角度的关系,刚才倒没看到。那妇人四十来岁年纪,一脸的稳重朴实,不过眼神中间或闪过一丝光芒,一看就不是省事的厚道人。那小姑娘也就四岁的样子,粉雕玉琢的可爱极了,此时小脸都扭皱在一起,眼泪汪汪的,好不可怜。

这一老一少是家仆带着年幼的小姐,从衣着举止上看得出来。百她们的桌上摆着的全是甜品汤点,还有另一付碗筷,似乎在等什么人。那中年妇女哄着小姑娘吃东西,可那小姑娘却死也涉不肯吃,只是依呀 呀 的小声抽泣。时间长了,那妇人不耐烦起来,表面上看倒没什么,但从方初晴那个角度能清楚地看到那妇人使阴招掐了小姑娘好几把,每回都掐不同的地方,看起来是怕留下伤痕。

他令堂的,这恶奴!

她一看就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泛滥的母爱正没地儿发泄,此时见到有人这么对宝宝,立即就跳了起来,几步走到那一桌上,猛拍了那妇人一巴掌,骂道,“有你这么做事的吗?也不怕天打雷劈?”

那妇人冷不丁的被人拍,差点从凳子上摔下来,回过神儿来后也怒了,骂道,“你是哪里来的西域野女人,居然敢打我,你知道我是谁吗?真是瞎了眼!”说着,上前推了方初晴一把,正推在她的胸上。

方初晴立即头顶冒火。喵的,她的美胸宝贝极了,今天却让这奴才的脏手碰了,就算对方是女人,她也绝不原谅!于是她顺手拿起桌上的筷子,唰的一下顶在了那妇人的左眼皮上,阴森森地道,{“信不信我马上让你瞎了眼。而且,我保证你都没地儿说理去!整个北境的兵是我的小弟,别说你一个奴才,就是你们家主子来了也白搭!”

人哪,气势是很重要的。平时方初晴是乐呵呵的人,甚至算得上好欺侮,可真发起脾气来,颇有点光棍的意思,这一下就把那恶怒吓个半死,而且她平时在军中无事,偶尔和张扬他们也学两招,用筷子戳人眼是王强教的。这小子手底下辣,功夫也是那种速战速决的,特别适合一袭得手。

那妇人吓坏了,立即服软道,“这位。。。姑娘。。。西域好姑娘,你到底是要干什么呀?上来就打人,我没招谁没惹谁的,不是也蒙了吗?有话好说,这当着孩子的面呢。。。。再吓着我家小姐。。。。”

“你也知道这是孩子呀?这也是你一个下人对待小姐的态度吗?”方初晴气不打一处来,“让小孩子吃东西本来就难,你拿着你家主人的工钱就该耐心才是,为什么要掐孩子?”

“我没有啊!”那妇人辩解。

方初晴收回筷子,抽了她的脸一下,“我明明看到的,就算你手下有准,没留下伤痕,可做过的事也不能抹杀。你也太黑心了,这么小的孩子也下得了手?”

她毕竟不是练家子,怕用力不当,当真戳瞎人眼,这才放手,那妇人虽然可恶,但还不至于有被挖眼的过错。不过她抽那一下是正经用了腕力的,那妇人的脸上立即出现了一道血红的印子。

“你有什么证据说我打孩子?红口白牙的,又凭什么打人?”那妇人眼珠子暂时保住了,脸上火辣辣的疼,心中倒也生出些凶悍气,嚷嚷道。不过她绕过半边桌子,离方初晴远了点。

这时伏在柜台上昏昏欲睡的掌柜的也发现有客人“闹事”,连忙上前平息。只是他认得方初晴是跟一位豪阔又帅气的大官人来的,不敢造次,一个劲儿地劝“西域好姑娘”不要生气。可因为掌柜的出现了,大堂内的几位食客也望了过来,那妇人倒撒起了泼,不断哭喊冤枉,说方初晴是抢劫的强人。

第五十五章节 乡镇企业家

方初晴强压着火气,蹲下身子,握着那小姑娘冰凉的小手,温言道,“小妹妹,别怕,这个老婆子刚才怎么对你的,你告诉姐姐,姐姐帮你告诉妈妈,咱们打她板子,看她还敢不敢掐你。好不好?”

小姑娘瞪着如黑如漆的大眼睛,脸上泪迹未干,却似乎给刚才的场面吓到了,一瞬不瞬地只看着方初晴,却不说话。

任方初晴怎么哄,也不发一言。

“哼,我家小姐是不能说话的,你能问出来,我倒服了你了。”那妇人见没人理会她,便一边幸灾乐祸地道。

方初晴感觉心里像章几千根小针扎似的,眼泪都快掉出来了。好可怜呀,这么小,这么弱,受了委屈也不能说出来。可恨的是这位小姑娘的父母,为什么不选个好点的家仆呢?孩子有残疾,就该格外用心看顾才是。怎么能随意丢给仆人?难道是后妈?天哪,这是大江国的小白菜。

小白菜啊,地里黄呀,两三岁呀,死了娘啊。。。。

她轻轻把这小姑娘揽到怀里,只觉得软软小小的一团,而那小姑娘立即就往她怀里拱,就好像找到了温暖平安的所在似的,和无思无我一模一样。

“快放开我家小姐!”那妇人在旁边又叫又跳,“不然我家老爷来了,定饶不了你!先告你个拐带之罪,然后送到衙门去充军!”她嘴里虽然又骂又嚷,可被方初晴刚才表现出的狠劲儿给吓到了,一直不敢往前靠。

经常来长物镇的人都知道,这镇子虽小,也只是个做买卖的地方,但却是藏龙臣虎,谁也不知道谁有什么背景。方初晴口气这么大,什么整个北境的天,什么是她的小弟。。。没弄清之前,谁也不敢轻举妄动。

方初晴站起身,根本不理会那妇人什么“放下我家小姐”,“让你吃不了兜着走”的诸多威胁废话,也不理会掌柜的唠唠叨叨地叫她姑奶奶,让她别多管闲事,把孩子放下之类的言语,径直抱着那小姑娘走到自己的座位上,轻声细语地问,“你饿 了吗?咱们吃点东西好不好?不吃东西不长个子哦。不长个子不没力气,被坏人欺侮了就不能打回去,就像姐姐刚才抽那恶奴一样。”

小姑娘不说话,只看着方初晴,那眼神纯真无辜得令人的心全酥软了。于是,方初晴舀了一小勺小米粥,试了试凉热正好,喂到孩子嘴边。也怪了,刚才那妇人怎么喂都不吃的,此时这孩子却乖乖吃了,看那意思,似乎还想要。

周围一片轻叹声,包括掌柜的在内,都觉出来肯定那妇人对孩子不好,所以孩子才哭闹。因此,对方初晴的话信了大半,相应的也就厌恶起那妇人来。

“这么小的孩子,天也这样晚了,怎么能给她吃那么多甜食?这样她消化不了,再存了食,非得病一场不可。掌柜的,看你的样子也该有了好几个孩子了吧?怎么这个也不懂,点什么就给上什么呢?”方初晴一边继续喂着小姑娘,一边说。

那掌柜的点头哈腰,心说可不客人点什么,我就给上什么吗?我也不是孩子爸,管那么多!再说,我虽然有五个孩子,可自己没带过。不过他心里虽然这么想,嘴上可一个字也不说。好家伙,看出来了,这位西域姑娘这么狂,肯定是那位同行的爷大有来头。吃八方饭的,他怎么敢得罪呀。

不一会儿,在方初晴的软语温言下,那小姑娘吃了小半碗的小米粥。方初晴一摸孩子的小手,已经暖和过来了,也就不再喂了,怕大晚上的吃太多对宝宝的身体不好。

“行了,你也别再跟这儿站着,希望没搅了你的生意。”方初晴看怀里的小丫头,眼睛一眨一眨的,看样子是困极了,干脆怀抱着她,哄着睡,“我的东西也撤了吧,帐就计在房钱里。”

打发走了掌柜的,方初晴哼着小曲儿坐在原地,完全无视那妇人怨毒地瞪着她。就这么坐了会儿,她才突然感到有人在注意她,往门口一望,看到两个男人并排站在那儿。

左边那个不认识,三十来岁,中等个儿,略胖,但长得不错,眉宇间还有些磊落气。衣气华丽、片尘不染,很有乡镇企业家的范儿,非常有钱的那种。

右边那个帅到乱七八糟的,一件普通的布衣却随意就穿出了范思哲的感觉。

但他阴沉着脸,看来情绪不大好。话说,他情绪经常不大好。要不怎么说他是大阴人呢。

这两位看样子都在门边站了有一会儿了,不过都很安静,所以没有人注意到。

而当方初晴注意望过来,乡镇企业家先动了,笑眯眯地走过来道,“谢谢姑娘照顾上女,齐山有理。”

方初晴一愣,这位土款就是这位小姑娘的巴拨?不可能吧?他怎么能生出这种带着精灵气儿的女儿来?

“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她的父亲?万一是人贩子怎么办?”方初晴本能地舍不得这小姑娘,因而警惕地道。说着还瞄了一眼沈澜,不明白他怎么会出现在门外的,他不 是应该在睡觉吗?不过,看到他站在那儿,她心下稍安。

“问问孩子不就知道了?虽然我女儿一年前失语了,但脑子却聪明得很。”乡镇企业家齐山道。

“这明明就是我家老爷,是我家小姐的亲爹,你还不把小姐还来?”那妇人这时又跑来多嘴了。

大概也是感觉到这个叫齐山的可能看到了事件的全过程,不禁惊慌,挂上一脸的巴结和奉承相。

齐山头也没回地道,“立即在我面前消失,假如让我再看到你一眼,你后半辈子就讨饭过活吧!”他说这话时倒是很有气势,这个人都像变了一样。不得不说,很男人,很有派头,很令人刮目相看。

那妇人连句辩驳的话也不敢说,灰溜溜儿地跑掉了。看得出,这个齐同他不是普通人。

而他们这一闹腾,迷迷糊糊的小姑娘清醒了过来。她一见齐山,小脸上就流露出欢喜之意,伸出小手要抱抱。

这到时候,情意已经很明显了,方初晴眼睁睁看着齐山抱有小姑娘,父女两个你亲我脸颊一下,我亲你脸颊一下,那个亲近劲儿就别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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