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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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人凤转身面向了他:“我也没说你什么,你怎么就那么爱生气?你对别人也这样?”

“你看你还说我。我明天就要上火车出远门了,你别让我带着气走好不好?”

“明天和新婚夫人乘火车去旅行,乐还乐不过来,哪里还有气?气早散了。”

金玉郎轻轻叹了一声:“原来我和你不熟,你对我比谁都好,现在我对你无所保留了,你反而又不相信我了,还拿话损我。”说着他回头望了一眼,后方不远处亮着花国俱乐部的招牌,招牌下面停着一溜汽车,其中有一辆就是他的。

看过汽车之后,他转向了段人凤,明显是有点疲惫:“我要走了,你也告诉段人龙一声,告诉他我明天出远门,过个十天半月就回来,让他也别惦记我。”

段人凤听了他这一番自我感觉良好的诚恳话语,登时有点自惭形秽,自己方才对他甩出去的那几句酸话,想想也是分外的不上台面。这是个天真赤子,对待这样的赤子就不能玩那话里藏刀的把戏了,对着他话里藏刀,越是赢,越是显得无聊无耻。

抬手搭上他的腕子,她用力的握了一下:“我知道,你也多保重。”

金玉郎垂下头,慢慢的抬起了那只手。段人凤还没有把手收回去,依旧攥着他的腕子,于是他用另一只手覆了她的手背,隔着薄薄的一层皮肤,他摸清了她的节节指骨。她掌握着他,他也掌握了她。很奇异的,他感到了安心,像是个法力无边的小孩子,满世界里扒拉着挑了个遍,最后给自己挑了一户好男女做父母,从此终身有靠,胸中没有行遍千山终得落脚后的酸楚,而单只是怡然的舒服。

真的是舒服。他第一眼看清段人凤时,就感觉她长得太顺眼,眉目都清秀清冷得妙,及至第二眼瞧见了段人龙,他几乎要没心没肺的笑起来:原来段人凤变成了男人也是一样的好。想起当初的段人凤,看着眼前的段人凤,他忽然甩开她的手,上前一步抱住她,左右晃了晃。

段人凤不假思索的把他推了开,推开之后望向他,却又没从他眼中找出什么变幻波澜,他显然只是无端的高兴起来,那一抱也是他对她撒欢。如今被她推了开,他也没恼。转身向着俱乐部大门走了几步,他回头对她挥手告别,她笔直站着,不回应,而他继续走到汽车旁,一手拉开车门,他再次向她挥手。

这回,她举了手也在空中招了招。路灯下的金玉郎笑了,一边笑一边上了汽车。发动汽车驶向金宅,他一路嘘溜溜的吹口哨玩,因为心里高兴。在大部分时间里,只要他看起来高兴,那就真是高兴。

第24章 新婚旅途

金玉郎回到家中,好睡了一夜。

金效坤身为长兄,照理说,这时应该把这唯一的弟弟叫到跟前,拿那成家立业的大道理将他训导一番。然而金效坤现在没那个闲心——自从金老爷子驾鹤西归之后,他一直活得焦头烂额,总是什么闲心都没有,连太太偷人他都装聋作哑的不管,何况是同父异母的弟弟结婚?

再说他心怀鬼胎,也不愿单独的和弟弟会面。

独自坐在书房里,他想着金家的前途,想着二姑娘要来了,隐隐的又也有一点愉快,虽然二姑娘只不过是他的弟媳,但只要金玉郎结婚之后不和他分家,那么她就也将是这个大家庭的一分子,和他是一家的人。

他并未对傲雪寄予重望,女流之辈,再高明也是有限,高明不出家宅的大门去,但是应该总比太太和弟弟强。家里多了个知道过日子的二姑娘,会让他感觉家中也有明白人,自己不全是为了一家子和他离心离德的糊涂虫操心卖命。

一夜过后,金宅全体起了个大早。

冯芝芳素日晚睡晚起,不到中午不起床,但是今天小叔子结婚,是个大日子,而她其实是个好热闹的,即便那热闹不是她的,她也愿意跟着张罗。今日她和窗外的乌鸦一起起床,梳妆完毕后便直奔了金玉郎的院子。金玉郎也醒了,睡眼惺忪的坐着发呆,被她急三火四的催促了一场,才慢慢的有了精神,算是彻底醒透了。

接下来的事情,不必由他张罗,他只要乖乖听话就是。到了日上三竿之时,金宅汽车载着他和金效坤夫妇出发,前去连宅接了傲雪,然后开往火车站。火车站那边也早有大队人马等待,全是金家兄弟的朋友,其中大部分都是摩登男女,为着金玉郎而来。金玉郎在金效坤眼里是一分钱不值,在傲雪眼里的价值也比一分钱多不许多,可除了这二位之外,旁人——尤其是年轻的小姐们——看金玉郎可是如同看花朵一般。

花朵一般的、而且又年轻又阔绰的金玉郎结了婚,小姐们纵然不含醋意,那也要过来瞻仰一下新娘子的容颜。瞻仰完毕之后,小姐们都没什么闲话可讲,因为新娘子薄施脂粉淡扫蛾眉,果然也是个美人。

车上车下乱哄哄的闹了一阵,及至火车开动,月台上的男女们抽出手帕,向着金玉郎所在的包厢窗口狂摇了一阵,效仿电影里的西洋人,将这一场送站进行到底。金玉郎起初伏在窗口,也向他们挥手不止,及至火车开出得远了,他缩回脑袋关了车窗,回头望向了傲雪。

傲雪穿着一身淡红旗袍,坐在小桌子前,察觉到了他的注视,她抬起头,怀着好意,向他微微一笑。

他回敬了她一个哈欠,然后脱了西装上衣往她怀里一扔,说道:“早上起了个大早,困了。”

说完这话,他一头倒在靠墙的卧铺上,开始睡大觉。

这一觉睡得很不好,因为他陷入了个噩梦中不能清醒。在梦里,他又回到了死里逃生的那一夜,然而梦里的他并没有现实中的好运气,他莫名其妙的和段人凤走散了,身边只剩了个段人龙。头顶上方有炮弹呼啸飞过,他在梦中只觉得自己是走到了穷途末路,而段人龙一次次甩开他的手,分明是嫌他累赘,要丢了他。他急死了也吓死了,心里想着段人凤对自己更好,段人凤在的话,一定不会不管自己,然而随他怎么东张西望的寻觅,周围就是没有段人凤。

他在梦里哭了起来,哭着哭着,场景变了,他居高临下的站在山上,看到了山下的金效坤和傲雪。傲雪穿得鲜艳,新娘子似的,和金效坤并肩站着等待,似是在等他的死讯,他一死,她就和金效坤结婚。他又恨又怕,扭头一看,却发现段人龙也消失了,心中登时一急,竟是急得胸中有了痛楚,整个人也痉挛似的猛的一哆嗦。

紧接着,他醒了,眼前灯光明亮,一张脸背着灯光凑近了看他,那脸粉面朱唇的,正是傲雪。傲雪和他简直就是不熟,所以方才看他在床上梦魇了似的呻吟,还不知如何是好,后来看他像是要在梦中嚷出来了,这才过来把他推了醒:“你怎么了?是做噩梦了吗?”

她说这话时,还是怀着一片好心——自从登了火车,她就做好了准备,要做个贤妻良母,不管金玉郎是好是坏,反正她连家的姑娘嫁出去,一定要是贤良的。况且金玉郎也不坏,自己大不了以个姐姐自居,处处容让着他就是了。

然而金玉郎大汗淋漓的欠身抬头,不言语,只是皱着眉头看她,眼神竟是又惊又怒。

傲雪以为他是睡糊涂了,不和他一般见识,只是有点进退两难,单手攥着一条手帕,她既感觉自己应该给他擦擦汗,又有点不好意思伸手。幸而金玉郎自己坐了起来,下床走到窗边,弯腰向外望了望:“我睡了这么久?”

窗外暮色苍茫,掠过去的都是荒野景色,车窗玻璃成了镜子,映着近处的他和远处的傲雪。有的人是可以常年戴着假面具在世间周旋的,他不行,他也很会装模作样,但他的伪装不能持久,常常是装着装着,就又烦又倦的装不下去了。

所以段人凤对他的评价还不能算错,从某种角度来看,他确实是个天真的赤子。

傲雪觉察出了他的冷淡,但是又不敢太笃定,因为有些欠缺家教的混小子就是这样的不懂人情礼数,对待一切都是随心所欲,当众犯困时可以对着人张嘴打哈欠。不过金玉郎应该还不至于糟糕到“欠缺家教”的地步——但是也难说,他大部分时间是在外面的小公馆里、由个姨太太抚养成人的,和金效坤不是一路人。

这时,金玉郎拿起窗前桌上的茶壶,给自己倒了一杯冷茶喝了。微微的振作了一点精神,他回头望向傲雪。眼前的傲雪和梦中的傲雪合为一体,让他受到了一点微妙的刺激。这点刺激让他向她露出牙齿,粲然一笑:“天都要黑了,你饿不饿?”

傲雪立在床边,垂头答道:“还好,坐了一天没活动,倒是不觉得饿。”

金玉郎迈步走到了包厢门前,又回头向她一伸手:“那我们到餐车去,活动活动,顺便把晚饭吃了。”

他是下意识的想要拉着傲雪的手出门,先前对待女朋友时,他向来会是这样的亲热。可等傲雪当真把手伸过来时,他的目光扫过她那腕子,心头忽然涌上一阵不可抑制的厌恶,以至于他忽然收回手去拉开了门,逃似的一步迈了出去:“走哇,过会儿人一多,餐车上可就没位子了。”

傲雪很看不惯他这着急忙慌只知道吃的劲儿,不过没关系,即便他真是只知道吃,也不算大毛病。从从容容的跟着他走了出去,她随他走到车厢尽头,进了相连的餐车。餐车灯光明亮,靠两侧摆了桌椅,桌子上全铺着洁白桌布,瞧着比一般的番菜馆还洁净体面。疏疏落落的也坐了几桌客人,金玉郎在前头大步走,她在后头跟着,在经过一桌旅客之时,她微垂着头,目光扫过迎面一人,就见那人是个西装革履的大个子,斜叼着雪茄,歪靠在座椅上,虽然行头摩登,然而毫无斯文气息。傲雪感觉这人有点面熟,然而一时想不起是谁,也就和这人擦身而过、不想了。

等到她和金玉郎隔着桌子相对坐下之后,她才后知后觉,在心中自问:“是不是那个果团长?”

与此同时,果刚毅回过头向傲雪这边张望了一眼。他单方面的认得金玉郎,通过金玉郎,他确定了方才经过自己的女郎便是上回见过面的连二姑娘。真是人靠衣裳马靠鞍,他想,连二姑娘原本只是个“挺好”的姑娘,可如今这么一烫头发一换衣裳,竟是摇身一变,成了个绝代佳人。忍不住回头又看了一眼,他只看到了傲雪伸出的半条胳膊,以及大半个金玉郎。在他眼里,金玉郎等于可望不可及的二十万——活着是金玉郎,死了就是二十万。

“唉。”他叼着雪茄,惆怅的七窍生烟:“那小子的命是真大,反正比我的财运大。”

果刚毅颇想半夜摸到金玉郎跟前,将其掐死,然后回北京向金效坤报喜兼报丧,顺便把属于自己的二十万要回来。然而这事操作起来难度太大,而且午夜过后天亮之前,火车便到达了济南站,他有军务在身,只得带着随从下火车去了。

对于这一夜,傲雪也说不上是满意还是不满意。包厢内安放着两副卧铺,她和金玉郎各睡一床,金玉郎真是能睡,一整夜连身都不翻。她起初怕他跑到她的床上动手动脚——真动手动脚了,她也没理由反抗,毕竟他们已经是夫妻。然而防了大半夜,她发现自己是自作多情了。

到了翌日,金玉郎还是睡,傲雪先前也没坐过火车出远门,如今生平第一次坐,便是一坐一天,真是坐了个够。而新婚丈夫睡得像婴儿一样,且不必像婴儿一样按时吃奶,一睡睡个没完没了,也不管她饿不饿。她熬到中午,实在忍耐不住,只得自己去了餐车。草草吃了一顿午饭之后,她心里有了气,可在旅途中睡觉也不能算作是恶行,所以她思来想去的,认为自己还是不能因此去和丈夫怄气。

于是她只好是继续的坐。幸而赶在她原地坐化之前,火车终于抵达了青岛,那金玉郎蓬头垢面的坐起来,半闭着眼睛还没醒透,她板着脸坐在窗前,懒怠看他,更不理他。

第25章 良人

傲雪算是见识到了钱的好处。

他们在青岛住的是最豪华的外国饭店,在那里下榻的宾客,不是西洋政要就是白俄富豪。她和金玉郎住进了一幢西式大楼的四楼客房,客房里外三间屋子,大玻璃门通着宽阔露台,站在露台上,可以遥遥的望见大海。现在已经入秋,不是下海戏水的黄金季节,但是正午时分还够热,起码是比北京热些,海滩上还是常有西洋男女露着肉走来走去,总而言之,他们来得不算太晚,还是好时节。

傲雪平时不爱玩,没那个闲钱,也没玩过,不知道怎么玩。可她终究是青春年少,如今到了这全新的地方来,受了这狂欢气氛的感染,也像是成了个新人。只可惜他们到达得太晚了些,今天是哪里也去不成了,只能是等待着吃完晚饭安歇了。

独自站在露台上,她眺望着远方,看着是气定神闲,其实心中暗暗的很慌。玻璃门后的卧室,其实也就是她和金玉郎的洞房。先前在火车包厢里,四周都是薄薄的板壁,门外便是客来客往,两人又是不熟,当然互相都只能是以礼相待。可今晚不同了,今晚他们脚落实地,以着新婚夫妻的身份,住进同一间客房了。

玻璃门半开着,她竖着耳朵,能听见金玉郎在房内忙忙碌碌。饭店里的听差早把他们的行李送进了大立柜里,他这时开柜门关柜门,定然是在取常用的什物。傲雪在进门之时,有点不好意思面对他,所以和他保持了距离,他忙他的,她不闻不问。僵持似的等到了现在,她忍不住回头看了他一眼,隔着大玻璃门,她看见房内灯火通明,双人铜床上被金玉郎倒满了零碎衣物,而他夹着一团睡衣似的绸缎玩意儿,正走出门去奔了浴室。

傲雪见了此情此景,依旧是心慌,洞房花烛夜之前的沐浴,因为是如此的含义无限,所以竟比那真正的夫妇之礼更令人羞。不但羞,更有怕,她恨不得夺路而逃,可心中另有一个理智声音发号施令,催着她转身走回房内,关了露台门窗。手脚闲着没地方放,坐在床边等待也不像话,于是她给自己找了点活计,弯了腰收拾床上那些大小的衣物,衣物都是金玉郎从皮箱里大捧的抱出来扔到床上的,汗衫内裤袜子应有尽有,她一件一件的抖开叠好,红晕从面颊一路染开来,染得耳梢都是滚热粉红。

浴室房门一开,是金玉郎走了出来。傲雪猛地直起身,手里还攥着一双袜子,然而金玉郎并没有走过来,隔着墙壁问她:“茶房送饭进来没有?”

她听了这话,莫名其妙:“没有。”

他“噢”了一声:“我方才叫了两客晚饭,送得是够慢的。”

傲雪一听这话,才想起来自己还没有吃晚饭——一点也不饿。而还未等她再回应,外头门铃响起,正是茶房推着餐车到来。

这外国饭店里的一切都是洋派的,茶房也是衬衫笔挺戴着领结,动作彬彬有礼。傲雪缓步走出之时,就见茶房已经轻手轻脚的在大餐桌上摆好了饭菜,正推了餐车往外退。而大餐桌旁站着个湿淋淋的人,正是金玉郎。

金玉郎的头发没有擦好,平素一丝不苟的短发垂下来,刘海发梢还在滴水。胡乱裹着一件蓝色浴袍,他那腰带系得松松垮垮,足以让傲雪瞧出他里头是一丝不挂。抬头看了傲雪一眼,他自己先坐下了:“来啊,吃。”

傲雪犹豫了一下,在他对面坐了。桌上摆得琳琅满目,算得上是一顿西式的盛宴,一样一样,她都叫不上名字来,心中便是先想自己这位丈夫旁的不会,在享受这方面倒是精通得很,随即她又为丈夫辩护起来:今晚是什么日子?两人本来就该安安生生的享受一顿盛宴。

忽然伸到面前的酒瓶口吓了她一跳,她抬头望着金玉郎,就听他问自己:“葡萄酒,喝不喝?”

她连忙低头,找到了手边的高脚大玻璃杯,将杯子举起来凑到瓶口,她说道:“我……少喝一点吧。”

金玉郎咕咚咕咚给她倒了大半杯,然后收回酒瓶,给自己也倒了一杯。端起酒杯向她一举,他说:“干杯。”

然后不等傲雪和他碰杯,他已经仰头喝了一大口。放下杯子抄起刀叉,他开始切牛排,牛排煎得半生不熟,切开来内里还是鲜红的,血水流了一盘子。他叉起一大块牛肉送进嘴里奋力咀嚼,嚼够了转身一低头,将一口肉渣滓吐到了旁边的空碗里,抬头看着目瞪口呆的傲雪,他说:“我肠胃不好,晚上不敢吃大餐,怕不消化,只能是尝尝味道。”

然后他双脚一蹭脱了拖鞋,在大椅子上盘起了腿,又往嘴里送了一口牛肉,一边咀嚼一边环顾房内的陈设,摇头晃脑的,竟是个心旷神怡的模样。把这一口肉渣滓也吐掉之后,他端起一小碗西米布丁,送到嘴边“刺溜”一吸,吸功卓绝,竟然一口吸入了整小碗的布丁。这回他没有再吐,一边将布丁咽下,他一边腾出手来,挠了挠脚背。

傲雪不知道金玉郎私底下竟是这般模样,她活到这么大,也从来没有见过这般模样的人——这也能叫人?这竟会是个在现代社会里成长起来的人?家里的狗也比他更有规矩些,这是个野人吧?

她早就知道金玉郎不成器,结婚之前也曾做过设想,设想他会是如何的惫懒浪荡,也设想过自己要如何的规劝他,又要如何的宽容他。结果想来想去,她万没想到他的问题不是惫懒浪荡,他的问题是恶心人!

双手握着刀叉打着哆嗦,她一时间不知如何是好,这毕竟是他们的洞房花烛夜,她作为新娘子,是不是不应该为了丈夫的吃相而翻脸?

这时,金玉郎俯下身去,开始叮叮当当的喝汤。汤是温热的鸡茸鲍鱼汤,正适合他虚弱的肠胃。他呼噜呼噜的吸溜着喝,喝了几口之后一抬头,他舔着汤勺,向着傲雪一笑。

一路上他都没对她笑过,如今算是婚后他第一次笑,笑过之后,他开了口:“吃啊,这家饭店的西餐很有名的。”

傲雪硬着脖子,微微的一点头:“看出来了,你吃得很有兴致。”

金玉郎睁大了眼睛,做了个疑惑表情:“你没兴致吗?”

傲雪放下了刀叉,勉强维持了平静神情:“我还不大觉得饿,只是有些累。”

金玉郎低头看了看桌上饭菜:“你是不是吃不惯这些?”他站起来,端起了一盘番茄鸡丝焗饭:“那你尝尝这个,这和中餐差不多,应该合你的胃口。”说着他从汤碗里抄起了自己的勺子,舀起一勺子焗饭就杵向了傲雪的嘴。焗饭里头夹着融化了的奶酪,那奶酪牵牵扯扯的拉出长丝,盛放在他那汤汁淋漓的勺子里,看着简直令人心惊。傲雪吓得一扭头躲了开,眼看着那勺子追着自己又来了,慌忙举手又是一挡:“我不吃。”

那勺子他刚舔过,而她因为心里嫌他,所以真是宁可饿着也不能吃。金玉郎被她挡得勺子一晃,一勺子热饭全撒在了她的旗袍襟上。她“哎呀”一声,站了起来,用餐巾掸了掸衣襟上的饭粒,她正要说他几句,哪知道桌上“咚”的一响,是他将勺子狠狠掼向了餐桌。

“要是看不上我,就别嫁我!”她抬起头,就见他恶狠狠的瞪着自己,正是个目露凶光的模样。而金玉郎端起汤碗又往桌子中央一摔:“我娶你是做太太的,不是娶了个祖宗给我脸色看!你以为你是个什么东西,他妈的给脸不要脸!”

汤碗摔进了一大盘冷菜里,汤汁飞溅的摔出了一声巨响,配着金玉郎的怒吼,震得傲雪一时间呆了住。而金玉郎气冲冲的绕过餐桌冲进卧室,“咣当“一声摔上房门。片刻之后,他穿戴整齐又冲了出来,头也不回的推门走了。

傲雪依然呆站在桌旁,过了好一会儿,才慢慢的回过了神,意识到自己方才是挨了新婚丈夫的骂,而在这个洞房花烛夜里,自己的丈夫也刚刚负气走了。

紧接着,她又想起来,金玉郎在临走之前,对自己骂的最后一句话是“给脸不要脸”。

热血一阵阵的轰上了头脸,她从小就是个自重的孩子,在父母跟前都没受过一句重话,长大之后更是活得又厉害又矜贵,尽管家里穷了,可谁又敢低看她半眼?一路铮铮的活了十九年,结果在这新婚夜里,她被丈夫骂成了“给脸不要脸”。

她生平没有受过这样的屈辱!

她想追出去揪住金玉郎问个明白,然而转念一想又不能。这是饭店,左邻右舍都住着人,那金玉郎又像个不通人性的野兽似的,两人真在外面吵起来了,他可以不在乎,她却丢不起那个人,这里距离北京千里迢迢,她想要负气回娘家也不能够。

她靠墙站了,弯下腰去大口的喘气,喘着喘着,就喘成了无声的抽泣。果然是嫁错了,她想,原来一切都早如她所预料的那样,没有谬误,没有侥幸,金玉郎果然不是良人,她果然是嫁错了!

第26章 致你和龙

在傲雪关起门来闷声痛哭之时,金玉郎已经跑到了两条大街外,在临近海滩的一间旅馆内开了房间。

这房间可远远比不上那外国饭店里的高级套房,统共只有一间屋子,楼下是闹哄哄的夜市,外国水兵成群结队的喧闹而过,队伍里夹着白俄妓女和本地流莺,卖夜宵和水果的摊子挂着电灯,天亮之前都不会散。金玉郎趴着窗台向外看,心里很轻松,像是刚从一滩泥涂之中逃了出来,不但成功的逃了,而且还沐浴更衣,从头到脚一派清爽相,痛快!

回想起自己在傲雪面前的所作所为,他忍不住嘿嘿的笑,得意非凡,感觉自己干得漂亮。本来他可以和金效坤相安无事,可以和对方做一辈子的和气兄弟,也可以和傲雪做一辈子马马虎虎的夫妻,然而他和她竟然心如蛇蝎。他都愿意耐下性子敷衍他们了,他和她却先下手为强,要对他赶尽杀绝。

既是动了杀心,也下过了杀手,那么一击未中,必定后头还预备着第二击。金玉郎仰起头望着星空,忽然感觉自己孤单幼稚,还是个孩子,并且是小孩子。

小孩子在家门口受了欺负,当然是要哇哇大哭的跑回家中,找父母来帮自己出头。可惜他的家里已经没了父母,于是他只能另找新的保护人,而他喜欢他的新保护人。一想到那对古怪不羁的兄妹,他就忍不住又要微笑。

夜风里有海水微咸的气味,让他有些兴奋,他彻底把傲雪忘记了,只盼着第二天的太阳快些升起,自己来都来了,不能不在青岛好好的玩上几天。

一夜过后,金玉郎下了楼,在楼下餐厅里吃了一顿很舒服的早餐,然后出门沿着大街向前走,走到半路,他发现了一家邮局。邮局出售邮票信封兼明信片,明信片挺精致,印的全是青岛各处风光。他心中一动,拐进去买了一张,然后从口袋里抽出自来水笔,在邮局的柜台一角俯下身,将明信片翻了过来写字。

明信片背面也印着风景的线条画,空余之处隐约有浅淡横线,那才是留字的处所。他在第一行顶格写下“致你和——”

明信片是写给段人凤的,“和”的后头应该跟着“段人龙”三字,然而横线的长度有限,容不下段人龙横躺,他只好做出取舍,写道:致你和龙。

然后另起一行,他继续写:我已到达青岛,也许明日会上崂山。玉郎上。

将明信片投进邮局门外的邮筒里,他在路旁叫了一辆三轮车,坐着四处游览了一圈,下午去了海滩——还是热,太阳晒得他发昏。于是他早早的回了旅馆。如此又过了一夜,他起了个早,真往崂山去了。

他在崂山住了三四天,在这期间,他的明信片也已经抵达了段人凤眼前。

金玉郎在崂山里过清心寡欲的恬淡生活,段人凤这些天却是活得热闹,她爹那吃喝嫖赌四样长技,她除了不便去嫖之外,其余全施展了个痛快。这天中午她接到了金玉郎的明信片,拿在手里翻来覆去的看了几遍,心中也说不出是有什么感想。段人龙见了,也走过来拿过明信片看了看——刚看到第一行字,他就嗤笑了一声:“龙?叫得够亲的。”

读完第二行字,他把明信片往桌上一丢:“没话找话。”

段人凤扫了那明信片一眼,想要把它收起来,可是当着哥哥的面,又有点不好意思出手:“也可能他就是实话实说。”

段人龙靠桌站着,拿起明信片又看了看。从来没谁这么亲密的叫过他“龙”,金玉郎是第一个。若是旁人忽然凑过来唤他一声“龙”,他会厌恶的骇笑起来,不过金玉郎总像是与众不同,无论他是和自家妹妹互相搂着睡觉,还是他唤自己龙,仿佛都有其合理性,不是特别的荒谬。

兄妹二人不再谈论这张明信片,结果第二天,新明信片又到,这回的明信片上印着崂山风光,背后还是金玉郎的笔迹:致你和龙,我上崂山了。玉郎上。

第三天,段人凤收到了一封特别快信,信封里装着一张照片和一张信笺,照片是金玉郎独坐在一间屋子里,单手将咖啡杯端到嘴边,同时似笑非笑的望着前方。信笺上面写着疏疏两行字,开头还是“致你和龙”,结尾还是“玉郎上”。

段人凤看了照片和信,简直有些摸不清头脑,不知道金玉郎这么暗送秋波似的接连来信,是何用意。而段人龙拿着照片看了良久,忽然问道:“他是一个人?”

段人凤立刻望向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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