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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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雪独自在街上走,一边走,一边就觉着自己要疯了,此刻不疯,在将来的某一刻,也会疯。

陆府门口的卫兵和附近的巡警编织成了一张大网,严密的将她隔绝在了外头,她哭过了也闹过了,没有用,她甚至也拿绳子去人家大门口上吊了——然而连大门的边都没摸到,站岗的卫兵薅了她的头发把她往外搡,她跌坐在地上,滚了一身的灰,没个人样。

她身上穿着英国料子的洋装大衣,脸上涂着法国脂粉,手里挽着南美鳄鱼皮的小漆皮包。这些天她为了尽可能多的博得一些青眼,为了在四处求援时尽可能多的被人高看,她总是这么全副武装的出门,把自己装扮得富贵逼人。如今在那灰土地上慢慢的爬起来,她蓬着乱发转身离去,不走不行,那卫兵高举了步枪,骂骂咧咧的作势要砸她。

于是她就只能独自在街上走。果刚毅这人失踪了,她再没了可指望的靠山,冯家对她也是大门紧闭。她还不敢相信自己是受了陆家的欺骗,直到这一天下午她回了家,看见了账房小刘。

自从金效坤入了狱,傲雪就成天在外头跑,看家的重任全落到了小刘肩上。对待这位二太太,小刘向来是最忠心的,傲雪也习惯了他的忠心,所以这时坐在小刘面前,她见他表情古怪,欲言又止的,便问道:“怎么了?”

小刘直接递给了她一张报纸:“您自己瞧吧。”

傲雪有日子没读过书报了,接过报纸展开来,她看到了一段离婚启事。

金玉郎登的离婚启事,单方面的宣布他和她从即日起一刀两断,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她早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无所谓,没关系,面无表情的将报纸折叠起来放在一旁,她正要继续想她的心事,然而动作忽然僵了一下,她猛然回头,将报纸拿起来又展了开。

这一回,她看清了报纸主版上金效坤的大照片。

照片下面是长篇新闻,她将那新闻一字一句的读了一遍,然后双手开始抖颤,抖得报纸刷啦啦响。

金效坤因为犯了走私烟土的重罪,被判了无期徒刑。

傲雪抓着这张报纸,双腿一软跪在了地上。她没有哭,单是觉着一颗心落进了火里,那火把她活活烧了个撕心裂肺。原来世上的人就有这么坏,她又被他们骗了!她先是将金效坤的人给他们送上门去,后是把金效坤的钱给他们送上门去。金效坤好好的一个人,就这么毁在她手里了!

双手紧紧的攥了拳头,她痉挛似的面目狰狞,将牙齿咬得格格直响。对于他,她再也没脸提那个“救”字了,她也无法杀了陆健儿和金玉郎为他报仇,她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去死。

她得赶紧去死,不死不行,她这样的害人精,活着等于丢人,纵然金效坤不怪她,她自己还知道羞耻。连滚带爬的站起身,她跌跌撞撞的往门外跑,沿路有仆人见了她,全都像小刘一样嘴巴沉默、目光古怪——这二太太天天吵着弄钱救人,结果就救出了这个成绩?那么那些钱呢?弄来的钱又都干什么花了?

仆人们到了哪个宅门都是干活吃饭,没有必要去质问主人,但人人心里都有一杆秤,这杆秤让他们对傲雪冷眼旁观,倒要看看她还能翻出什么大浪来。

傲雪穿着她起了褶子的英国料子大衣,脸上涂着深一块浅一块的法国脂粉,肩膀上挂着南美鳄鱼皮的漆皮包,手里攥着一张抓皱了的报纸,直着眼睛在大马路上疾行。

她心里纯粹的只是急,因为认定了自己应该速死,多活一秒都是多余。急匆匆的走了许久,她心里渐渐的明白了点,眼睛也看清了周遭的环境,她发现自己是走到了护城河岸。远近都是树木,如今这个时候,叶子脱落尽了,树木的枝枝杈杈全指着天,好像是一林子枯骨。

望着树木,吹着冷风,她心里越来越清楚了。迈步走向前方,她最后在河边停下来,叹了口气,心里想要将自己这一生的事再回忆一遍,可一转念,又觉得没有必要,还是早死了干净。死,都赎不清她的罪,她简直不能去想那活着的金效坤,要如何熬过他这一生一世。他是何等样人,怎么能将余生都葬送在那不见天日的地方?

所以她这样急,既是急着死,也是急着逃。她闯下了这样塌天的大祸,死都是便宜她了。

“下辈子见吧。”她在心里说了话:“下辈子给你当牛做马。”

然后她抬腿向河面走去。河面结了一层薄脆的冰,一脚踩下去,冰面“咔嚓”一声破裂,污泥涌上来。她不在乎,拖泥带水的继续前行,河水冷得刺骨,她也依旧是没知觉。待到河水淹没到了腰际,她开了口,轻声唤道:“大哥。”

然后她纵身向前一扑,扑进了无边的寒冷与黑暗中。

一只手从天而降,铁一样的硬,一把钳住了傲雪的手腕,力道惊人,铁条一样的手指几乎勒进她的骨缝里去。这样无情的一只手拉扯了水中的她,她下意识的要挣扎,不肯让它坏了她的好事,然而四面八方无依无靠,她就这么一边张牙舞爪,一边身不由己的被那只手拽向了岸边。脑袋一抬露出了水面,她吼出了沙哑的哭号:“你放手,是我该死!你别救我!”

那人是个瘦削的男子,长棉袍湿了大半,下摆全拖在了淤泥里。头也不回的拽住傲雪,他猫着腰向前走,两只脚在淤泥里踏入拔出,他走得艰难,然而一声不出,一步不停。直到把傲雪硬生生的拖上岸了,他才松了手,喘着粗气转过身来。傲雪匍匐在草地上,借着黯淡的傍晚余晖,她看清了他的模样。

他一只眼睛睁着,另一只眼睛凹陷着紧闭,曾经应该也是个周正端庄的面貌,但如今那只瞎眼连累了他,让他有了几分阴森的怪相。蹲下来重新握住了傲雪的一条手臂,他一边喘,一边说了话:“别寻死,一旦死了,就再也活不过来了。”

傲雪看着他,看着看着,她慢慢的咧开嘴,发出了长长的一声呜咽。

“你别管我了。”她用冻僵了的手去拍打他铁钳一样的手,且拍且哭:“我害了人了……对我最好的人……我把他害进大牢里了……我这样的人还活什么……”

那只手她拍打不开,她急了,竟是伸头一口咬上了他的手背,拼命的咬,想要咬出他的血来。然而他仿佛当真是个铁打的人,她咬她的,他纹丝不动。于是她最后松了口,又是急又是气,将额头向地上拼命的撞,一边撞一边讲她的道理,言语和嚎啕混在一起,听着就是一串呕哑嘈杂的怪声。

那人不理她,随她哭叫,她要闹到天黑,也都由她。

傲雪当真闹到了天黑。

最后,她没了声息,胳膊腿儿也冻僵了,眼睛眉毛凝了霜,她只剩下一口悠悠的热气。

那人这才松了手,自己穿过林子跑向了大路,拦了一辆洋车。片刻之后,傲雪被他搬运到了洋车上,洋车夫拉起傲雪上了路,那人在旁边小跑着跟了上,这一行人趁着城门没关,赶紧回城去了。

第66章 一面之缘

在一家小旅馆的暖屋子里,傲雪渐渐的还了阳。

她知道自己这是遇到了好人——自从金效坤入狱起,多少天了,她一个好人都没遇见过,等她灰了心要去死了,好人来了。

她应该感激他,可他的善良是把她拽回到了这活地狱里,这善良来得不合时宜,这善良让她如今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水淋淋的坐在椅子上,她看见那好人出去片刻回了来,腋下夹了一卷子粗布女衣。将那卷子衣裳递到她面前,好人开了口:“这是我借来的,你换上吧。换好了告诉我,我就在门外。”

见傲雪不伸手接,他将衣裳放到了旁边的小床上,然后转身要往外走,结果刚走出两步,他身后的傲雪就说了话。

她说:“先生,不必了,我这就走。我方才只是一时想不开,如今想开了,我不死了,我回家去。”

他停下来,回了头:“撒谎不是你这样的,你这话说得太假了。”

傲雪抬头瞪了他:“你管我这话是真是假?命是我的,我想怎样就怎样,轮不到你管!”

他正色答道:“我原来也自杀过,因为失恋,她嫁给了别人,嫁到了南边去,永远不再见我。我们隔着千山万水,她在外省若是过得好,倒也罢了,若是过得不好,我连知道都无从知道,想看她一眼都不能够。对我来讲,她这一嫁,就如同死了一般。她死了,我一个人活着又有什么意思?所以,我也想死。”

傲雪本打算撒泼打滚的闹一场,让他也厌恶了自己,自己好跑出去再死一次。可是听了他这一番话,她那穷形恶相忽然使不出了。这些天她一直像是在虎狼群里辗转,难得的,在这间小旅馆里,她又见着了“人”。他是人,所以她也得拿出个人样来。

“我和你不一样。”她开了口:“我是——”她颤巍巍的吸了一口气,又是忍不住的想哭,又是强忍着不哭:“我害了人……他惹了官司,本来是能逃的,全怪我添乱……他被判了无期徒刑,他的钱,也被我祸害尽了……他一直对我好,我却这样害他……我只有一死……”

“他作恶犯法,罪有应得,算不得是受了你的祸害。”

傲雪最怕的就是这话,急得双手乱摆,恨不得将金效坤的冤屈昭告天下:“不是的,不是的,他是好人,是金玉郎勾结了陆家,故意的要治死他。他半辈子都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怎么会作恶?他们才是坏透了,他们杀人诛心,不但要他的性命,还要他死了也不安生,要他永生永世不得翻身!”

“金玉郎?”

傲雪这才意识到自己一时激动,自报了家门,不过没关系,这样的家丑,知道的人越多越好,不怕宣扬。

“你认识他?”她反问道。

他犹豫了一下,答道:“金家的事情,报上天天登。”

“你不要信报纸,他是被冤枉的啊!”

“那您是金太太?”

问完这句话,他想起来了,自己似乎是见过她,就在金玉郎捡他回家的翌日。当时她和所有阔少奶奶一样浓施脂粉,他对她一瞥之下,只瞥到了一脸红红白白的颜色,她到底长什么样,他则是完全没印象。

他没认出傲雪,傲雪更是早把他忘了个精光。听了他这句问话,她摇了摇头:“我不是了,我和金玉郎离婚了,在名义上,我和金家已经没有关系了。可金效坤对我一直很好,我不能坐视他走上死路,所以这些天来,我一直想要救他,可我哪里知道金玉郎会是那样的坏?他故意的拿我当枪使!”

傲雪又是疼金效坤,又是恨金玉郎,两种心绪在胸中缠斗,结果就把话说了个语无伦次,见对方目瞪口呆的看着自己,好像自己说疯话似的,她心里越发的急,一急之下,索性从头说起,拼了命的想要让他相信自己。说到最后,她的喉咙破了音,自己都觉着自己像个疯婆子,吐出最后一个字后,她的嘴角积了白沫,竟然说得发了喘。

唯一的这位听众一直沉默,直到她把话说尽了,他才答道:“我对你的故事,兴趣不大。但是你死了,他可还在牢里活着。你死了,难道你亏欠他的账,就可以一笔勾销了?”

说到这里,他皱着眉头笑了一下:“你这不是还账,你这是赖账。你死,也是为了你自己而死,不是为了他死。”

傲雪垂下头去,知道这人说得有道理,自己没什么可辩解的,自己就是犯了大错、无可弥补,于是打算一死了之、一了百了,还显着她有情有义,是个知耻的。

而她往河里一沉,岸上的事情她就全不管了,金效坤若是死在了牢里,金家如今只怕连个给他收尸的人都不会有,她匆匆忙忙的将自己喂了鱼,无依无靠的金效坤也只能是落在城外的乱葬岗上喂给狗了。

那人转身继续向外走,且走且道:“你换衣服吧,我出去等。”

傲雪把外头的衣裳脱了,搭在了椅背和桌面上晾着,贴身的小衣裳,她实在不好意思再脱,决定用体温把它们烘干。穿上那一身粗布衣裤,她用手指把头发拢了拢,因为是刚落水就被拽了上去,所以头脸倒还干净。

走过去打开房门,她小声说道:“先生,您请进来吧。”

那人进了来,她又说道:“先生,多谢您对我的救命之恩。您那一番话,说的有道理,我听进心里去了。”

那人听了,倒是淡然:“那就好。”

“那个……我娘家姓连,连傲雪,还未请教先生的尊姓大名。”

他答道:“敝姓施,施新月。”说到这里,他见了傲雪那个期期艾艾的样子,忽然明白了点什么:“今晚你可以在这里住,我出去另找地方。等明早你的衣裳干了,你尽管回家去,不必等我回来,也不必再来谢我。”

傲雪一听,连忙摆了手:“别,要走也是我走,我娘家就住在这城里,我……我有娘家的。”

施新月摇摇头,转身出门去了。旅馆旁边有个澡堂子,足可以让他暖暖和和的打发一夜光阴,正好他那长袍也是泥水淋漓,他自己也冷得够呛。

坐在一池子热水里,施新月没想到自己竟然救了恩公的前太太。这真得算是巧合,因为他并不是天天都有闲心到护城河边散步,他昨天只是太无聊了,才出去练了练腿脚。

他自己是死过一场的人,格外知道生的宝贵,所以就看不得旁人走自己当初的老路。连傲雪那话,字字泣血,听起来全像是真的,然而又怎么听怎么不对劲,因为她这一场死去活来,为的全是那个金效坤,而在金家,金效坤只是她的大伯子,她只是金效坤的弟媳妇。

对于施新月来讲,这问题无需细究,因为他自己也干过同样的蠢事——没错,现在想起来,就是一桩蠢事。又蠢,又痛,蠢得好似一场令人发笑的闹剧,痛得摧人心肝、一生一世都带着伤。

所以他不会批判傲雪,他看着她,就好像看着当初的自己,又痛心,又怜惜。

但是,他不信她。

他认定了她必定是和金效坤有私情,她对金效坤是情真意切,而金玉郎报复他们两个,也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

金玉郎是好人,她和金效坤一对奸夫淫妇,都是被爱情蒙了眼的,当然视金玉郎为绊脚石,将他谩骂成了个人间魔王。可他施新月是旁观者清,他知道金玉郎是好人。

起码,金玉郎对他是好的。对他好,那他就认他是天下第一大好人。

第67章 救兵

傲雪总觉得自己骨头硬,有志气,比一般的女子强,结果到了危难关头,她才发现自己真是高看了自己。自己至多也就是比傲霜大姐强,并没有比旁人多长出三头六臂来,真遇到了迈不过去的坎儿,也只会走那抹脖子跳井之类的路。而且,正如人家施先生所说的那样:死也是为了自己而死的,死不出什么感天动地的效果来。

在那刺骨冰水里泡过了一场的傲雪,这回傲不动了。

她在旅馆的暖屋子里过了一夜,先是蹲在地上捧着脸,哼哼唧唧的又哭了一场,哭过之后打了一阵瞌睡,她醒了,摸摸那浸过水的大衣已经潮漉漉的半干,外头也已经亮了天,便脱了身上的布衣,将自己那套行头重新披挂了上。小漆皮包倒是扣得严密,里头的手帕、香粉、口红和几张钞票都还保持着完好。她临走之前照了照镜子,见自己面无人色,像个鬼似的,便往嘴唇上涂了一点口红,给自己抿出了几分血色。

她不等施新月了,横竖这个地方她已经记了住,将来再回来向他报恩便是。如今的当务之急,乃是赶回金宅,尽量的将金银细软收拾出来,带回娘家去。横竖她和金玉郎已经脱离了关系,往后她就独挑大梁过日子,家里有房,住是不愁的,她自己一个人,加上个老奶妈子,吃也吃不多少。金效坤又是伤又是病,如果过不多久死了,那她手里有钱,就去妥善的安葬了他;若是金效坤命大,能熬过这一场劫难,那么山不转水转,未必永远都是霍督理坐天下,霍督理若是有朝一日倒了台,那金效坤就还有重获自由的希望。等他出来了,她那里就是他的家。

匆匆的离了绿杨旅馆,她叫了一辆洋车,回了金宅。金宅还是老样子,仆人们人心惶惶的,见她回来了,也不知道该不该上前问候。她不管这些人,直接回了自己的屋子,先是用小钥匙开了柜子,将自己的首饰和一千多块私房钱取出来,一时间没找到合适的小皮箱,她索性给用件衣裳将它们包好,又在外头裹一层包袱皮,打了个小包袱。除此之外,还有十口箱子的嫁妆,堆在后头的空房子里,虽然不是什么值钱的嫁妆,但是犯不上留给金玉郎,也应该原样带回娘家去。不过十口箱子不是她能搬运得动的,她得先把小包袱送走,然后再雇些个搬家的“窝脖儿”过来扛一趟。雇几个?两个就够了,他们自有办法和力气,一个人就能抬起五口箱子来。

傲雪在屋子里转了一圈,这一圈里,她连娘家那边的屋子怎么收拾都想好了。拎着包袱走向门口,她刚要出门,然而迎面走来的几名陌生大汉,让她心里猛地一惊。

大汉穿着青布裤褂,晃着膀子走路,单看他们那一路步伐,便不是正经人物。金宅从来没出现过这等流氓似的人物,傲雪便下意识的向后退了一步。而大汉之中的为首一人抬手向傲雪一指,高声叫道:“回来了!这娘们儿回来了!”

后头的人立刻都露了笑模样,揎拳捋袖的附和:“算咱们没白起早,还真把她给堵住了!”

这些人且说且行,直奔了房内来。傲雪慌忙问道:“你们是什么人?谁许你们进来的?”

为首那人进了房门,双手叉腰似笑非笑,先将傲雪上下打量了一番,然后回头说道:“倒是还行。”

后方的喽啰们继续点头附和:“是,行,不算亏。”

前方的头领对着傲雪发了话:“昨晚儿就过来一趟了,扑了个空,还以为你跑了呢!”

傲雪变了脸色:“你们到底是什么人?光天化日的,你们就敢强闯民宅?”

“我们不是强闯民宅,我们是过来领货的,你爷们儿前天在赌桌上把你输给我了。”

“爷们儿?谁?金玉郎?”

“对喽,就是金二爷。”

傲雪气得发昏,冷笑了一声:“抱歉,我和金玉郎已经登报离婚了,他不是我的爷们儿,无权把我抵押给任何人。你还是回去找他,让他另选个女朋友给你抵债吧!”

“离婚?你们什么时候离婚的?”

“昨天,不信你可以去找份报纸自己瞧瞧。”

“这不就结了,我这卖身契是金二爷前天签的,那时候你可还是他老婆呢。”

傲雪一听这人分明是要耍无赖,一颗心登时砰砰砰的狂跳起来:“我就是他老婆,他也无权卖我!你们——你们根本就是金玉郎派来的吧?”

那大汉嘿嘿一笑:“你爱怎说怎说,反正——”他从怀里摸出一张字纸,向着傲雪一抖:“白纸黑字都写在这上面了,今天你非跟我们走不可!”

话音落下,他上前一步伸出大手,一把就抓住了傲雪的胳膊。傲雪吓得尖叫一声,刚要挣扎,然而其余几人也拥了上来,七手八脚的架起她就往外走。七手八脚不但力大无穷,而且全不老实,手掌似乎带着黏性,在她身上一把接一把的乱摸。她吓得发了疯,破着喉咙去喊救命,远处的一个小丫头见状,筛糠似的在原地发抖,小刘闻声来了,想要阻拦,结果挨了一记窝心脚,半晌爬不起来。

傲雪狂呼乱叫的又抓又咬,结果这些人索性将她抬了起来,一路嘻嘻哈哈的向外小跑。半路偶尔也有金家仆人瞧见,可是到了这个时候,傲雪已然不是金二太太了,那几个人又都是个流氓样子,谁敢招惹?

况且,就算是有那个胆子,也没那个必要。

傲雪身不由己,眼看着前方就是金宅大门了,她心知自己一旦随了这几个流氓走,前方等着自己的,必定就是个火坑。于是她叫得撕心裂肺,一边叫,一边灰心绝望到了底——金家除了金效坤,其余人等,从主子到奴才,全不是人!她平时并没有亏待过任何下人,可如今他们竟然就那么眼睁睁的看她被流氓们活活绑走!攥着她脚踝的流氓已经迈过门槛,把她的一条腿拉扯出了金宅大门,她猛地向上一跃,要做困兽之斗,然而随即就被那七手八脚重新抓了住。

忽然间的,有声音从天而降:“你们要干什么?”

那声音似曾相识,她立时挣扎着抬头望去,隔着满眼泪水,她看到了施新月。

施新月孤零零的站在金宅大门口,显然也是没想到会遇上眼前这一幕,一手背在身后,一手扯着长袍一侧,他提高声音,又问了一遍:“你们要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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