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局 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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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是没反应。

段人龙直起身,绕过他向前方的堂屋走去,且走且喊:“妹,我来了!”

没人迎接他,而他一路走进堂屋里,就见他那妹子正独自坐在桌旁,桌上摆着一盘子点心和一碟子花生,以及一大瓶香槟。眼看他来了,段人凤一条腿长长的伸出去,一条腿蜷起来,脚后跟蹬着椅子边,完全没有要起立的意思,只将手里的大玻璃杯向他一举,然后自己喝了一口香槟。

段人龙看了她这个做派,忍不住又惊又笑:“你干什么呢?”

段人凤答道:“庆祝。”

“庆祝什么?你有什么好事了?”

“庆祝他今天能够自己坐马桶,我不用一天给他换八条裤子了。家里老妈子也算熬出了头,往后不用天天洗尿布了。”说到这里,她用大拇指向后一指:“你可以到后院看看去,尿布挂得像万国旗似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我这儿开育婴堂了呢。”

“不用看,听着都恶心。”说着他走到桌边也坐了下来,直接抄起香槟瓶子仰头灌了一口:“渴死我了——你是怎么个意思?就跟他这么过下去了?”

段人凤叹了口气:“他要是一直这样,那我也许能和他过一辈子。”

段人龙以为自己听错了:“啊?”

段人凤一扬眉毛:“他这样挺好的,一天就是吃喝拉撒,特别省心。”说到这里,她转向哥哥一笑:“你还记不记得刚认识他的时候?在山里,我们当土匪,他当人质。他现在有点像那时候,吃饱了就没别的事。”

说到这里,她转向了门口:“你把他摆成什么样,他就是什么样,让他坐着,他能坐一天,让他躺着,他也能躺一天。我有时候也好奇,不知道他心里是什么感觉,是糊里糊涂的根本不会思想了,还是像金宝儿一样,什么都不懂,要重新的学做人?”

段人龙顺着她的目光也向外望。门外院子里,金玉郎坐在树下的阴处,阳光透过枝叶洒落下来,他短发乌黑,肌肤鲜嫩,衬衫洁白,沐浴着清凉的光,像是个无垢的人。

段人龙忽然想起来,自己也曾经很喜欢过他。

那个时候,他看他天真无邪,他当他是小兄弟,他想要保护他。

“像梦。”他忽然说。

段人凤点了点头:“是像梦。”

他抄起酒瓶,又灌了一大口:“我从梦里,学了一点教训。”

“什么教训?”

“人活一世,还是无情最好。”

段人凤笑了起来:“对,没错,我要是无情,不就不必挂那一后院的万国旗了?”

她笑得鼻梁上纵起了细纹,这点细纹让她看起来挤眉弄眼,成了个十三四岁的大号顽童,向着哥哥的方向偏过头,她告状似的小声嘀咕:“从来没这么伺候过人,真是脏死了。”

段人龙也反胃似的做了个鬼脸:“你自找的。”

忽然扭头望着妹妹,他出了主意:“把他送给金效坤去?”

段人凤不假思索的摇了头:“不,真要是送过去,我保证金效坤不会让他活过一个月。”

“不至于吧?”

“我还是那句话,他们金家没好人。”

“那咱们和金家做亲戚,会不会吃亏?”

“没关系,你我也不是省油的灯。”

段人龙听了这话,深以为然,于是又灌了一大口香槟。然后放下酒瓶站起来,他走出堂屋,走到了金玉郎面前。

再次俯下身来,他见金玉郎手里攥着小半块梨,嘴里还在慢慢的咀嚼。伸手一抬他那黏腻的下巴,段人龙直视了他的眼睛:“哎,看着我。”

金玉郎迟钝的转动了眼珠,看了他。

“认识我吗?”

金玉郎木然的望着他——像是望着他,也像是对他视而不见。

“你乖乖的听话,我们就让你多活几天,好不好?”

金玉郎的喉结滚动了一下,是他做了个吞咽的动作。然后抬起那只不干不净的手,他继续去啃手里那一小块梨。

段人龙看着他,又像是威胁,又像是玩笑,又像是恳求:“以后给我乖乖的活着,好不好?”

他的嘴唇开合,含糊的咕噜了一声。段人龙一愣,随即抬头对着房内高喊道:“他说话了!他好像说了个‘好’!”

段人凤坐着没动:“他胡说的,他问他什么,他都说好。”

段人龙不信,低头恶狠狠的瞪了他:“那老子杀了你,好不好?”

金玉郎面无表情,嘴里又咕噜了一声,口水顺着他的嘴角流了出来。

在接下来的一个多月里,金玉郎都只会说那么一个含糊不清的“好”。直到了入秋的时节,他才又有了新长进,懂得摇头说“不”了。

他胖了些许,气色很好,西装革履的穿戴起来,像个漂亮的傀儡。起初他的身体麻木,从早到晚只能坐着或躺着,后来四肢渐渐的有了力量,开始能站能走。段人凤不再好奇他的内心世界了,她被迫接受了这样的一个事实:金玉郎就是被那一棒子打坏了脑袋。

他甚至不如傻子白痴有人味,他干脆就是变成了一具行尸走肉。

但是他也有可爱的时候,晚上洗漱更衣完毕,他直挺挺的躺在床上,段人凤这时会伸手去抓他腋下和腰间的痒痒肉。他翻翻滚滚的挣扎躲避,笑得上气不接下气,段人凤不知道他的大笑究竟是真高兴,还是只是一种条件反射。但是听着他的傻笑,她不由得也感到了几分欢喜。

他的动作不灵活,逃也逃不利落,逃到最后逃不动了,他便躺下来用脚蹬她,不许她靠近。她抓住了他的脚踝,问他“我是谁”,他气喘吁吁的回答“我”,段人凤再问一遍“我是谁”,他似乎是意识到自己答错了,于是改了口:“谁。”

段人凤笑了,不再为难他。他不知道什么是我,也不知道什么是谁。把他拉扯过来让他躺了,她给他盖了被子,让他闭眼睡觉。他不闭眼,瞪着天花板发呆。她伸手去捂他的眼睛,他这回闭了眼睛,睫毛像是小鸟的翅膀,在她掌心里轻柔的一扇。

段人凤没有收回手,又等了片刻,才轻轻的将手抬了起来。金玉郎依然闭着眼睛,呼吸深长,正是已经睡了。

段人凤也在一旁躺了下来,忽然感觉这样的日子也挺好,虽然和她先前的理想生活并不相同,但是仔细想来,在某种意义上,自己也算是如愿以偿。

她的玉郎终于彻底的改邪归正了,他这一生一世,想坏也坏不成了。

初冬时节,段人凤家里来了客人:金效坤。

金效坤见了段人凤,开口就是一段长篇大论的道歉,他显然认为照顾金玉郎应该是他这个大哥的责任,然而他因为生意上的事务,前一阵子在热河一带耽搁了几个月,不声不响的把弟弟丢给了段二小姐,实在是令他抱愧。

段人凤听出来了,他这是诚心诚意的要把金玉郎带走,凭着他和金玉郎的微妙关系,他这份诚心实在是透出了几分险恶。所以她干脆利落的做了拒绝:“不必,反正我现在也是闲着。”

金效坤叹息了一声:“虽然二小姐是有着这样的慈悲心肠,但我这个做大哥的,又怎么能够把弟弟就这么丢给你呢。”

然后他再次长篇大论,段人凤冷眼看着他这个娓娓道来的劲头儿,感觉自己活了二十多年,终于遇上了克星。和金效坤这个正说正有理、反说反有理的本事相比,金玉郎的疯狂都显得幼稚笨拙了。想要战胜金效坤,要么是给自己配上三寸不烂之舌,以着同样的劲头对他讲理、硬是把他说到哑口无言,要么是直接一个嘴巴子把他抽出去。

段人凤不便对着儿子的伯伯动武,又实在是说不过人家,末了心思一转,她决定将计就计:“也好,那就让他住到你那里去,我也跟着他一起走,正好看看金宝儿。”

金效坤含笑答道:“好,您和段旅长的屋子,我都收拾出来了,您这回搬过去,就直接留下过年吧。正好我们两家聚在一起,还显着人多热闹些。”

段人凤也是微笑点头:“是的,人多,热闹些。”

 

 

第140章 (大结局)

从北京到天津,段人凤一路领着金玉郎走。

金玉郎自从出了医院之后,就一直是在那处宅子里过生活,大门都不曾出过一次,如今跟着段人凤上汽车下汽车,上火车下火车,他便显出了极度的不安。他的身体,原本已经恢复得比较灵活了,这回重新僵直起来,体内似乎苏醒了一个躁动的新灵魂,这灵魂被汽车的喇叭声和火车的汽笛声惊着了,于是在这具僵硬的躯壳里惊恐万状、左奔右突。坐在头等车厢的宽敞座椅上,他圆睁二目望着前方,胸膛起伏不定,深一口浅一口的乱喘气。

金效坤坐到了他的身边,让段人凤可以去餐车喝杯咖啡休息一下,段人凤料想做哥哥的总不会在火车上宰了弟弟,于是转身离去。金效坤一手揽住了弟弟的肩膀,一手轻轻摩挲了他的胸膛,同时凑到他耳边,柔声的耳语:“好了好了,她已经走了,你不必再演了。”

金玉郎呻吟了一声,整个人开始颤抖起来。金效坤揽着他向后一靠,向着前方轻声又道:“你之前的所作所为,段旅长已经告诉我了,我想你若是想把先前的一切一笔勾销,从此重新做人,那么这样一场表演倒也很有必要。只不过凡事都应适可而止,你一直这么装疯卖傻的活下去,难道不怕段二小姐的耐心会耗尽吗?”

金玉郎面无表情,身体开始前后的摇晃,像是体力支撑不住,也像是精神将要崩溃。这时段人凤端着一杯咖啡回了来,金效坤见了她,便起身让了位置:“二小姐,您看看,玉郎好像是很不安,是不是在这火车上不习惯?”

段人凤放下咖啡,一手握住了金玉郎的手,一手在他后背拍了又拍,同时轻声的哄了他几句。金玉郎渐渐的安定下来,金效坤这时开了口:“二小姐对待玉郎,真是费了心了。”

段人凤端起了那杯咖啡,漫不经心的回答:“没什么,反正我也是闲着没事做。”

“二小姐不回参谋处了吗?”

“现在不想回,将来再说吧!”

金效坤想了想,随即微笑说道:“有点可惜,虽然我知道二小姐不在乎这个小小的前程。”

“其实也不是我潇洒,我是托了我哥的福。”她对着金效坤说道:“如果这个前程是我自己卖命挣来的,现在就不舍得这么轻易的放手了。”

金效坤点点头:“二小姐这话是老实话。”

两人说到这里,都觉得心平气和,颇谈得来,于是就前途问题,聊了个一发不可收拾,等火车到达天津时,金效坤已经将段人龙那边的情形打探出了八九分。一行人一团和气的下了火车前往了金宅——金效坤一个月前搬家了,这回搬进了大房大院里,段人凤进门之后四处打望,就觉着金宅这回不止是“好日子”三个字可以概括的了,已经隐约有了几分堂皇的富贵气象。

傲雪照例是花团锦簇的迎了出来,见了金效坤,她喜盈盈,见了段人凤,她也是笑眯眯,唯独在看到金玉郎时,她的脸色变了变,虽然已经提前知道了金玉郎的情形,但她像被他吓出了心病一样,还是不肯直视他。

金效坤说到做到,当真是为段氏兄妹单收拾出了一院房屋,屋内陈设皆是富丽堂皇的,金效坤又派了几个仆人,专门为段人凤当差。

段人凤身为旅长的妹子,在外虽然骄横得意得很,可真还没享受过这样舒服的日子。金宅的人,从上面的金效坤到下面的老妈子,全都那么斯斯文文,连看门的狼狗都不大狂吠,那傲雪无论何时见了人,都是盛装,从来没有蓬头乱服的时候。段人凤在这里住了一个月,感觉自己受了不少美的熏陶。

金玉郎渐渐熟悉了这里的环境,他再没有新的长进,每天就是安安静静的坐着或站着,像一件有生命的装饰品。金效坤有时会抱了金宝儿过来坐坐,金宝儿现在已经快满两岁,能够跌跌撞撞的乱走乱跑,也能哇啦哇啦的说话,他说话是鹦鹉学舌,并且学得不清不楚,十句里头,金效坤能听懂一半,段人凤至多只能听懂一两句,两人都笑这个小崽子是“胡说八道”,也正因为金宝儿是公认的胡说八道,所以虽然段人凤偶尔听到他对着金效坤叫“爸爸”,也只能是心里别扭,不便较真。

金宝儿对着金玉郎,很有兴趣。

金玉郎在大部分时间里,都是端坐在一张沙发椅上。金宝儿最爱扶着他的膝盖站着,仰起小脸去向他笑。他呆呆的望着前方,不理会金宝儿的笑,于是金宝儿就急得用小手拍打了他的大腿,向着他呀呀的大叫。

然而他还是没有任何反应。

段人凤与金效坤旁观着这一对父子,心中各有感慨。到了夜里,房内没了旁人,她虽然知道金玉郎不会给自己任何回应,但还是忍不住说道:“我们的儿子,长得那么大了。”

金玉郎拿着一块充当夜宵的蛋糕,一口一口的咬着吃。段人凤推着他的肩膀,轻轻摇撼了他:“听见我的话没有?金宝儿都长得那么大了。”

他顺着她的推搡晃了晃,脸上没有表情,只木然的咀嚼着蛋糕。

段人凤收回手,叹了口气:“傻子,亲儿子都不认识了,就知道吃。”

如此又过了两个月,在除夕的前一天,段人龙来了。

他是来金家过年的,不来不行,金效坤连着给他发了三封电报,诚诚恳恳的邀请了他,他那个妹妹大概是在金家住得挺舒服,也完全没有要走的意思。及至他到了金宅一看,发现这儿的日子确实是不错,妹妹竟然都见胖了。

看完了妹妹,他再去看他嘴里的小畜生,一边看一边问妹妹:“没变化?”

段人凤摇了头。

他拍了拍金玉郎的脸,金玉郎坐在那张沙发椅上,微微垂着头,不言不动的随着他拍。于是他又摸了摸金玉郎的脑袋:“小子,我宁愿你一辈子傻到死,也不想让你再变回原来那个小畜生。我们都禁不住你再折腾了,知道吗?”

然后他收回手,向着妹妹一笑:“走,带我看看外甥去!”

段人龙和金宝儿,欢天喜地的玩了一下午。

第二天,金宅四处张灯结彩,大红灯笼挂的是左一对来右一对,家中仆人们忙得四蹄生风。段氏兄妹也并无寄居之感,金宝儿昨天和段人龙玩出了瘾,大清早上的就要找舅舅,让舅舅连个懒觉都睡不成。段人凤也被傲雪叫去了——傲雪请她做参谋,看看是绣着红玫瑰的沙发垫子好看,还是绣着红牡丹的那一套更有喜气,选完了垫子,又选桌围子,段人凤没想到金家过年会过得如此复杂,选了个眼花缭乱,选到一半,厨房里的小厮偷着放鞭炮玩,崩了两只待宰的大公鸡,大公鸡振翅高飞,差点啄了厨子的眼睛。傲雪连忙跑去厨房,将小厮数落了一顿,而她刚从厨房归来,金效坤又进来了,找他那件海龙领子的大衣,说是果刚毅要回北京家里过年,他得亲自送这个老朋友去火车站。

段人凤看着傲雪满屋里转,看得头晕目眩,而金效坤穿了大衣刚走,段人龙头顶着金宝儿,“唿”的一下子从外面冲了进来,在屋里兜了一圈之后,“唿”的又冲出去了。隔着一道厚门帘子,她听见了金宝儿那奶声奶气的哈哈大笑。

段人凤被这些人闹得头痛,有心回去看看金玉郎,然而一直没能找到机会。糊里糊涂的到了天黑时分,她终于得以脱身,回去提前让金玉郎吃了晚饭——晚饭还没吃完,外头就又来了仆人催请,说是外头大餐厅里,年夜饭要开席了。

这是一场漫长的盛宴。

金效坤和段人龙全喝多了,金效坤无缘无故的一直是笑,笑得嗬嗬的,段人凤没见他这样失态过,纳罕之余,她望向傲雪,结果发现傲雪以手托腮,正看画儿似的凝视着金效坤,金效坤笑,她也跟着笑。

段人凤这回可真见识了什么叫做恩爱夫妻,看到最后,她像受了傲雪的感染似的,忍不住也想笑,结果就在这时,她那哥哥酒过三巡,兴致高昂,站起来要给大家唱首军歌助兴。嗷嗷的高歌了一曲之后,金效坤率先鼓掌,傲雪也立刻跟着拍了手,段人凤抬手捂了脸,脸上火辣辣的发着烧,不是替哥哥臊得慌,是她也喝了一大杯白兰地,虽然心里还是清清楚楚的,但是无需照镜子,她知道自己肯定也是面红耳赤。餐厅门口有人探头进来瞧了一眼,她望过去,认出那是张妈,张妈平素并不鬼鬼祟祟的讨人嫌,段人凤心想她肯定也是被哥哥的歌声招过来了。想到这里,她扶额摇头,替哥哥害羞。

与此同时,张妈见大餐厅里并没有金宝儿的影子,主人们又都是酒兴高昂、不便打扰,便悄悄的退出去,继续一间屋子一间屋子的找,心想这小东西是跑哪儿去了呢?反正是跑不远,不是在这间屋子里,就是在那间屋子里,怎么着也出不了金宅的地界。

因为心里有底,所以张妈并不急迫,找得从容,而金宝儿那个小东西,便是趁着这个空当,迈开小腿儿溜出了老远。

他不怕黑,加之金宅乃是他的天下,连大狼狗见了他都只有摇尾巴的份儿,所以他无所畏惧,一路由着性子走。穿过了一重院子,他看见了前方亮堂堂的玻璃窗。那间屋子是他这几个月里天天都要来一趟的,屋子里有个好玩的大人,从早到晚总坐在椅子上,像个大号的娃娃,然而又是活的,会喘气,也会吃东西。

房门半掩着,里头垂下一层厚门帘,金宝儿费了好大的力气,才顶牛似的顶开门帘进了房间。然而前方的沙发椅是空着的,那个人不见了。

沙发椅上分明是天天都有人的,如今忽然空了下来,这就让金宝儿想不通了,疑惑的噙住了大拇指,他下意识的转动小脑袋,随即撒腿跑向了屋角——原来那个人没有消失,那个人背对着他,正站在屋角的衣帽架前。

衣帽架高高的,上面挂着男装女装,军装便装,金宝儿走过去,一扯那人的衣角。那人顺势转过身来,同时用手里的一个铁家伙,指向了他的小脑瓜。津津有味的吮着手指,金宝儿认出了那个铁家伙,那是手枪,舅舅的手枪,有个银光灿烂的枪柄,有根黑漆漆的枪管,舅舅来的第一天就给他看过了,枪柄上雕着层层的花,还怪好看的。

看过了手枪,他仰起头再去看那个人的脸——原来那个人除了会喘气、会吃东西之外,也会笑。

那个人向着他笑,灿烂的笑,笑出了一口白森森的牙齿,笑得两只黑眼睛成了深不见底的黑洞。他感觉这个笑容挺有趣,于是含着自己的大拇指,也笑了。

然后,那个人弯下腰抱起他,把他放到了那把沙发椅上。

“你是我的儿子。”他说。

“我才是你的爸爸。”他又说。

他亲吻了他毛茸茸的小脑袋:“爸爸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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