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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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夫听了吩咐,正欲打马再次前行,然而外边却传来任正平撕心裂肺的吼声:“林公子!您不记得‘凤王珠’了吗?!十五年前,一户林姓人家因这凤王珠彻底毁灭,而十五年后,我家也遭受了同样的命运!一家死绝,只剩下我和发妻!”
他显然是拼尽了全力,喊的声嘶力竭,而我身边的林致远却像是僵住了一般,他道了句“别赶车”,而后直接掀开车帘,用他那飘然卓绝的轻功如蜻蜓点水飞出马车,一瞬间便降在任正平之前。
他看着任正平,脸色冰冷,只说了一句话。
“凤王珠?”
***
“小姐…………”小香哀怨地喊了我一声,嘴巴撅的老高。
我假装看不到她,眼睛四处乱瞟,林致远却也开口,道:“颜春,你们还是先按计划回家吧。”
我撇了撇嘴,道:“不要。”
马车内这回多了个人,正是那位腿脚不大方便的任正平,他见我们如此,叹了口气,道:“看来任某打扰了几位原本的计划。”
林致远摇头:“我只为凤王珠三字。”
任正平苦笑一声,道:“也对。哎,说来让人哀叹,这凤王珠出世以来,便似乎没干过什么好事。”
我拉过小香,悄悄道:“小香,你就再让我跟这一次吧,你没听到刚刚那个任正平说了什么吗?”
小香道:“听到了,可你觉得他口中的‘林家’,和林致远有关系?”
“关系肯定是有的,但林碧山庄至今都好好的,我可从未听过什么灭门之事,想必大概是林致远的什么远房亲戚吧。”我感动到,“你看,他对远房亲戚的事情都这么上心。”
小香怒道:“小姐,人家对远房亲戚都那么上心,你,你就忘记老爷了吗?!”
我委屈道:“谁说的,我保证,这个事情解决之后,不管发生了什么,我都乖乖回去!”
金升笑着插嘴:“两位大小姐,你们的声音可不小啊。”
我尴尬地抬头,果然见一车的人都在看我们,我和小香对视一眼,小香嘴巴撅的几乎可以挂油瓶,但她还是点头:“好吧,依你最后一次!下次我绑也要把你绑回老爷面前!”
“好小香。”我抱着小香的手臂嘿然一笑,算是决定下要跟着林致远。
我偷偷朝林致远那边一看,林致远却也正看着我,见我看向他,他似乎有些许无奈,但最终没有对我要继续跟着这件事发表任何意见,只是转头看向任正平,道:“任家究竟发生何事?你怎么知道十五年前的事情?谁让你来找我?”
林致远一针见血问了三个问题,任正平叹气,道:“我先说是谁指点我来找你的吧。是个黄衣人,那日我在父母坟前,发誓要替天报仇,他似乎正好祭拜完故人,听到我的话,说若是想杀人报仇,可找一位叫林致远的人。我告诉他,我却是连凶手也不知道,他却说林致远不仅可以杀人,还可以破案。”
这黄衣人,大概便是拂衣居的那个怪人,他竟有故人?还在小小的葛水县?
而且……听起来,黄衣人一直离我们很近呀,他似乎都知道林致远身上发生了什么事情。
林致远却一点不惊讶,只道:“果然是他。”
其余的却一点不问,比如黄衣人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为什么会知道我们发生了什么。
任正平叹了口气,道:“至于我为何知道你的事情……其实我也不大了解,只是黄衣人说,林公子你现在身边跟着一位小姑娘,若是小姑娘要游山玩水,怕你这冰山人已被化成一汪春水,跟着小姑娘四处流动,而无心做生意。所以教了我那些话。”
我顿时红了脸,心想这个黄衣人,真是……
什么冰山人,什么一汪春水呀,真能瞎扯。
林致远一脸平静地无视了他的话:“你家中究竟发生了什么。”
任正平低头,望着自己的残腿,道:“其实说真的,我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啊?”小香瞪大了眼睛。
任正平苦笑,道:“只因发生那些事的时候,我已昏迷,等我清醒过来……只知道全家都被杀害,只有我回娘家的妻子侥幸逃过一劫,而我因当时在密室泡药浴,所以也未被凶手发现,才捡回了一条命。”
他锤了锤自己的腿,道:“说来真是讽刺,我恨我这残缺又孱弱的身体,却不想到正因为这样,反而要每日泡药浴,而苟活了下来。”
作者有话要说:剧透一下 这卷会有比较大的进展→_→
凶物
林致远道:“追忆就不必了,你将事情的起因和经过,说的详细一些。”
任正平点点头,道:“我们任家,本是葛水县卖米的人家,在葛水县和这附近,也算小有财力,我原本父母双全,俱都健在,下有一位弟弟,名唤任正瑞,他有一妻一妾,妻妾之间相处融洽,而我只有一名妻子,我们夫妻二人更是恩爱。这一大户人家,并没有外人所想的勾心斗角,而是和乐融融,除了我因小时候在冬日失足跌落水中,患的一身疾病,且废了一双腿之外,我的人生,可云全福。”
“但这也并不全是坏事。”任正平罕见地露出了一个真心的笑容,道,“至少这让我认识了我现在的发妻,她父亲是葛水县有名的针灸大夫,小时候她父亲来替我针灸,便时常带着她,我有时候疼痛难当,她便故意说些笑话帮我转移注意力,长大之后,因她是她父亲独女,继承了她父亲的手艺,替我针灸的人,便成了她,最后,她成为了我的妻子。”
任正平说到这里,像是回过神来,尴尬地道:“抱歉,不知不觉又说起无关的事情了……”
我为了缓解气氛,道:“不会呀,挺感人的,‘日灸生情’啊对不对。”
任正平:“……”
小香无语道:“小姐,现在不是说笑话的时候,何况一点也不好笑!”
我尴尬地道:“我只是觉得太沉闷了……好吧,任公子你继续。”
任正平笑着摇头:“不会,颜姑娘你很有意思,难怪林公子……”他顿了顿,大概发现我脸色尴尬,赶紧停住。
任正平咳了一声,道:“继续说我的事情吧。那日,嗯,那日是九月二十日,前一天我的妻子因为娘家有事而先回了娘家一趟,当天……不,事情还是该从九月初,我父亲拿到凤王珠开始说起。”
“凤王珠这东西……想必几位都知道吧?”
我们都点了点头,凤王珠,可不就是林致远一直在找的东西么……
我讶然道:“那不就是金老爷子挖出来的么。”
林致远微微点了点头,金升也摸了摸下巴:“可惜,那东西早就不在金家了。至少我出生以来,从没见过那东西,我自己都不相信会有那种东西,呵。”
“其实……我也不相信,然而说的人多了,似乎就越来越真实了。这些年,凤王珠在江湖上销声匿迹,很多年轻人都不知道凤王珠的存在,所以颜姑娘你们不知道,也很正常。”任正平叹气,“有不相信的人,自然也有相信的人。而我父亲……便对此深信不疑。”
“最后不知道我父亲从哪里得来了一个锦盒,他兴奋非常,告诉我们,他得到了传说中的‘凤王珠’。当时我们都十分错愕,一点也不能够相信,但父亲却信誓旦旦,说这绝对便是凤王珠。”任正平叹了口气,“而且因为太过兴奋,父亲不止告诉了我们,还告诉了我们的邻居,以及一些和他有生意来往的熟人。那些人也惊异非常,忍不住告诉了其他人……渐渐地,很多人都知道我们家有个凤王珠。”
小香道:“哇,那想必是会有非常多的人要找上门了。那样的东西,就连我都想去看看。”
金升奚落她:“你本来也是什么都喜欢插一脚的人,你家小姐也一样。”
我无辜中箭,觉得非常无言,但还是不理他们二人,只对任正平道:“继续说吧。别理他们。”
任正平道:“这位姑娘说的没错。之后那些人,总是找各种法子来任家,只求瞧上一眼传说中的凤王珠,当然,也有人千方百计开出条件,希望家父卖给他,但家父拿着那凤王珠,是几日几夜都没离过身边,更别说卖了。我很担心,便去问父亲,是从何得来这凤王珠,如何确定是真品。”
“父亲十分生气,只说给他凤王珠的是名高人,且不能透露姓名,也绝不能透露来历,不然这得来不易的凤王珠,很快就会被收回。他只说这一定是正品,又说这凤王珠可以先留着,将来他若是死了……让我们给他喂下凤王珠,让他死而复生。”
“人人都指望长生不老,死而复活,却不晓得天理循环,因果更番,死了的人,又怎么可能复生呢。”我摇头叹气。
任正平道:“我也是这么想的。可惜家父心意已决,只把凤王珠单独藏起,不让我们看见,我对凤王珠实在没有什么兴趣,只是我弟弟任正瑞,他……他也十分想要那枚凤王珠,借故和父亲提了几次,希望父亲将凤王珠给他,父亲大怒,让他别妄想,我弟弟因此还和父亲怄过气。就说来也可笑,只为了个这么虚无缥缈的东西,当时任家上下都气氛紧张,全然不见昔日平和。”
哎,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其实任正平父亲和弟弟的行为也没什么可指摘的,只是听起来未免让人觉得遗憾。
任正平继续道:“之后过了半个来月,到了九月十九日,我妻子有事回了一趟娘家,她娘家并不远,来回也只要一天一夜,所以她是十九日早上出发,二十日在她娘家待一天,二十一日傍晚回来。”
“我一个礼拜要泡好几次药澡,每次时间也很长,因为泡药澡的时候要安静,家中有个隐秘的房间供我专门泡澡,二十日那天,我处理了家中米店的事情,吃过午饭和泡药浴前必须的一碗药,又小睡了一会儿,便进了房间泡药澡,本来当天晚上便可以出去,结果我一直等着来扶我离开的小厮却没有进来,最后我竟然不知不觉昏迷了过去。这一昏迷,竟然直接到了第二天二十一日傍晚。那时候,还是我妻子来叫醒的我。”
他似乎回忆起那个时候,显得有些痛苦:“当时我妻子身上还带有尘土和血,她着急地晃着我,我吓了一跳,问她怎么回事,她才告诉我,她回到家之后,发现……我家人尽数被杀害,此刻全在大院中,她检查了一遍尸体,也顾不上其他,直接来密室找我,却见我昏倒在木桶中,浑身冰冷,像是要死去一般。还好……我,苟活了下来。当时我妻子不愿让我出去,我怒吼她,让她推着我去了大厅,一列列尸体摆在那里,我妻子因为着急找我,只简单地扯了一块布盖住了他们。”
“我父亲,母亲,弟弟,弟媳,还有小厮……全被杀害了,而且死状极惨,对方完全丧心病狂,乱刀砍死了这些手无缚鸡之力的人。”他抬起手,脸深深埋入手掌之中,显得哀伤而痛苦。
我此刻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安慰他。
我出生之时,母亲便离世了,父亲抚养我长大,从小大大换了无数个奶娘,而我父亲身体健壮,偶有小病小痛,我家中亦没有什么远房亲戚,从小到大我也没碰上过亲戚的丧事,如今想一想,若是父亲忽然有一日离开了,那真是让人不知如何是好。
想到这里,我竟然十分想家,小香大概也想到这一点,侧头看了看我,我只好低声道:“放心,这次之后,一定回家。谁不回家谁是小狗。”
小香道:“哼。”
任正平好半天才恢复了情绪,马车之内一片静悄悄的,大家似乎都无从安慰,金升自不必说,他从小衣食无忧,家庭和谐美满,哪里有什么失去亲人的经历,林致远亦然,何况他还不善言辞。
倒是小香看着任正平,似乎回忆起她的姐姐,眼里竟然也泛出一点眼泪,金升正好发现了,愣了半天,才轻轻伸手去揽小香,像是想安慰她,小香只推他,却还是用他的衣袖擦掉了没落下的眼泪。
林致远依然面无表情,只等着任正平再度开口,好在任正平很快道:“事情便是如此了。之后我自己也有努力想找一些线索,但却徒劳无果,只查到几个有嫌疑的人。之后,便碰上了那个黄衣人,我就直接带着新找的小厮,奔来毒医谷守着……守了好几日了,幸好,幸好,没错过。”
林致远终于开口,道:“我虽然是个杀手,也的确遇上过一些案子,但终归是运气好才能发现真相。任公子,我只愿你不要放太大希望,不然林某若是无法办到,会深觉惭愧。”
……原来林致远虽然看起来面无表情,其实也还是很同情任正平的嘛。不然依着他的性格,办不到就办不到,哪里会提前给对方说好让别人有心理准备。
任正平连连点头:“那是自然。林公子你们愿意帮忙,已经很让我觉得庆幸了。”
作者有话要说:啊 今天编辑喊我周四V 因为之前的冰炭写到中间就坑了 不悟我也因为自己更新慢拒绝了入V的事情 所以春水就V一下吧……不过后面大概也就还剩下8W字的样子而已 会连载到出书结局这样w 明天休息一天 后头入V会三更~
不想追连载也可以等暑假买书,书里应该会有额外番外=w=
第36章 予柔
毒医谷这边和葛水县相聚并不很远,时值初秋,小道上已经有了许多的枯叶,马车扎过,会有脆脆的声音作响,偶尔撩开车帘,可见周围景色已不同与四季如春的毒医谷,而是已逐渐展露初秋的金黄。
我们坐在马车中,不知不觉便有寒意,小香十分了解我,摸了摸我的手,道:“小姐你体寒,就别老是撩车帘看风景了,手都冻成石头了。”
我搓了搓手,道:“呜,习惯就好。”
“习惯什么?”
“……习惯手冻成石头呀。”
小香无奈地捡了个披风给我盖着腿,又燃了两个暖炉,给了我一个,又给了任正平一个,任正平原本正发愣,见了小香的暖炉,连声道谢谢。
除了开始说他自己的故事之外,任正平几乎不说话,但教养修养,都是很好的,的确是个不错人家的公子,如今遭逢这样的变故,真是天意弄人。
当夜我们在中途的一个小村落休息了一夜,第二日继续赶路,早晨便到了任家,我跟在林致远之后下车,晃神地看向任家,在葛水县这样的县城里,如此规模的房屋还是很气派的,只是如今大门紧闭,秋叶凋零,两边的柱子和门匾上都挂着白色的绸缎和白色的灯笼,看起来十分落魄而荒凉。
光顾着看任家,我没注意脚下,一个趔趄差点摔倒,林致远伸手扶我,而后皱眉道:“一个女孩子,总是这么粗心大意。”
我尴尬地傻笑,林致远叹了口气,转身跟着任正平进了任家。
推开大门,里面的景象更让人吃惊,院子里落叶满地,无人清扫,石板上依稀还有血迹,白绸缎和白灯笼依然无处不在,居然有种鬼宅的气氛。
我抖了抖,抱紧手中暖炉,哆嗦道:“怎么一个人也没有?”
话音刚落,就听到有女声疑惑道:“相公?”
而后便见大厅内出来一个女子,她一身素服,头发用白色的缎带挽着,手上捏着一块白色的丝帕,那女子虽然眉目平凡,但也许真是应了“想要俏,一身孝”,她走出来的那一刹那,倒是让人眼前一亮。
可她见了我们,大概只觉得很烦恼,因为她毫不客气地皱起眉头扫了我们几人一眼,而后对任正平道:“相公,你说你去外地做事,就是请了这么几个人回来?”
任正平斥道:“从涵!林公子他们是贵客!”
“什么贵客,你还不是想调查老爷他们的事情?!”那名叫从涵的女子怒道,“我说过了,不要再查了,那凶手手段如此狠毒,十分可怕,如今他已拿到凤王珠,想必已经得逞,不会再骚扰咱们。可你若一直追查,难不保对方会再次找上我们!相公啊,你真以为从涵和你每次都能这么好运,躲开那个可怕的凶手吗?”
任正平道:“与其不明不白地苟且偷活,我宁愿查出一个真相!爹娘还有正瑞不能白死!”
“冥顽不灵!”任正平的妻子倒是一点也不怕他,甩下这四个字就带着同样一身素服的一个丫鬟走了。
任正平抱歉地回头,看了我们一眼,道:“不好意思,你们也听到了,我娘子她很不同意我继续追查。所以可能之后态度不会很好,请各位不必介意。”
我摆手,道:“没事儿,反正我们走到哪里都要遭遇白眼。”
任正平苦笑道:“那就多谢姑娘的豁达了。”
我们后来知道,任正平的妻子姓卢,结合一下之前,便知道她叫卢从涵,而她那个丫鬟叫冬儿,是一直跟着她的,其他下人那次事件里也都死去,冬儿因为跟着卢从涵去了娘家,所以也逃过一劫。
任正平说起这事儿,连连叹气:“那些人只是来我家做事,无辜被牵连,我一个个去找他们家人,赔偿,道歉,都没有任何作用。他们的眼泪真是……”
小香道:“任公子,你也是无辜的,力所能及的事情你都已经做了,之后能不能查出这个凶手,一要看天意,二,就要看我家小姐和林公子的能力了。”
任正平点头:“因为怕你们找不到线索,所以我特意吩咐过不准打扫院子,只简单清扫一下落叶,那些血迹也都还在,因此有些吓人,望诸位不要介意。”
林致远点点头,道:“这样可以。”
我四处看了看,觉得场景的确有些渗人,正准备开口说话,忽然就听见“汪”的一声,居然是狗叫。惊讶地回头,我吓了一跳——只见一个身材矮小的男人,手中牵着一条大狗,擦着汗对我们点头示意,他长的十分奇怪,两只眼睛如同芝麻大小,嘴巴却厚而大,脸扁扁的,还有好几粒麻子,他喘着气冲我们一笑,麻子都挤在了一起。因此这样一看,第一感觉便是此人看起来好猥琐。
见了他,任正平难得地拉下脸,道:“你来做什么?”
“啊……只是见你家很热闹,所以来看看。”那人尴尬地挠了挠脑袋,“而且阿发一直想进来。”
任正平皱眉,道:“出去。”
那人更加尴尬,只好拉着还想往里冲的那条叫“阿发”的大狗离开了。
我好奇道:“这个是谁?”
任正平叹了口气,道:“原本我也要跟你们说他。先去大厅喝杯茶休息一会儿吧。”
我们坐定之后,他让小厮去斟茶,又抱歉地道:“此人姓曹,叫佳石,原本是我父亲米店的伙计,后来因为偷偷带米回家被发现,所以被辞退。被辞退之后,他厚着脸皮求我父亲分了我家旁边一小块地给他,说是帮我家看门,绝不进任家大门。我父亲也怜他身材矮小,不好找其他事做,便同意了。他做了看门的人之后,虽然并没有真的发挥什么作用,但他养了一条叫阿发的大狗,放在那里也的确有一点样子,我们和曹佳石也算是进水不犯河水。可自从我父亲拿到了凤王珠,他就很不安分,希望我父亲给他看看,动不动便没事找借口来任家,我父亲一度说要再次辞退他,他才勉强安分一些。”
“那么大一条狗,看起来也很机灵,那么发生那么大的事情,它怎么会没任何感觉?”
我皱眉道。
“没错,这就是奇怪的地方。”任正平点头,“根据后来仵作验尸结果,只知道他们是在二十日傍晚被杀害,我后来问过曹佳石,他说那个时候,他正好带着阿发出去了。”
“哪里有这么巧合的事情……”我愣道。
任正平道:“可这一点,我没法怀疑太多。阿发是条很顽皮的狗,总闲不住,如果不每天带他出去,他会往任家里跑,所以我们让曹佳石必须每天带着阿发回来,曹佳石便每日午睡后出去,一个时辰之后再回来吃晚饭。”
“也太巧合了。”我摸了摸下巴,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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