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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呜呜为什么是小孩子,好想长大尽情吃甜品!

霍云松若有所思地看着他:这儿子重生前到底是多大,怎么和三岁没什么区别,真的是他养的吗?

孟樱看儿子太可怜,很想再偷渡给他一点点,然而,霍云松背着他们好像都看见了似的:“阿樱。”

“啊?”孟樱赶紧塞进儿子嘴里,“怎么了?”

霍云松对她永远不会生气,柔声说:“时间差不多了,我送你去上班吧。”

“啊,哦,好。”孟樱给了儿子一个爱莫能助的眼神,“小呆乖乖在家里上课。”

霍小呆拉住她的衣摆:“妈咪,你下班的时候我们去买定胜糕好不好?”

定胜糕是江南小食,北京有一家小店里专门卖南边的点心,就在孟樱上班地点不远的地方。

他那么一提,孟樱也有点怀念家乡味道了,蹲下来和他拉钩:“如果你好好上课的话,晚上我们就去买定胜糕。”

“好!”霍岱一口答应。

孟樱上班的地方…在北京城的正中心。

古称紫禁城,现称博物院。

没错,她硕士毕业后,思来想去,觉得一天到晚在家太空虚了,不如去工作。

她问霍云松:“我去哪里找工作比较好呢?”

霍云松早有心理准备,便笑着说:“阿樱要是相信我,就交给我去办,我保证是你会喜欢的。”

她会喜欢?孟樱很期待。

而霍云松也没有辜负她的期望,她的工作单位是故宫博物院书画临摹组,日常工作是帮忙修复古代书画或者临摹书画。

修复的工作里,她能帮上忙的不多,做的最多的事还是临摹画作,当然,并不是人人有临摹《清明上河图》的资格的,孟樱现在所临摹的书画并不有名,是清代刘彦冲的《听阮图》。

临摹的作品可以用于展出或者代表国家赠送给来访的外国宾客,历史上有许多著名的作品真迹已经不可考,只留下摹本被后人观赏。

总而言之,这是一个听起来很风雅,但实际上并不那么容易做的工作。

优点是乱七八糟的事情少,而且朝九晚五,工作规律,更重要的是,可以近距离接触故宫,接触许多名家名作。

孟樱的确非常非常喜欢这份工作。

毕竟除了以上的优点之外,故宫里,还有好多,好多,猫咪!!!!!!!

所以她不怎么更新的微博上迎来了一大波九宫格。

【香炉峰雪】v:

上班的地方有好多猫咪!每一只都好可爱!还随便摸[花花]

[组图]

【少阁主麒铃】:香老板撒西不理!!!还以为你读书神隐了,么么哒!!

【美腻可爱的蓝蓝】:香老板你什么时候再重新开店啊,宝宝曾经沧海难为水!

【碧落】:失踪人口终于回归了吗?顺便抱走失宠的狸奴~

【苏梓翎】:难道就我的注意点不对吗?这背景有点像是故宫诶![笑哭]

【宅女红杏】:楼上惊呆我了!香老板的新工作原来那么高大上吗?[一脸懵逼.jpg]

【初酒酒的南朋友】:看起来真的像是故宫啊,听说御猫都超可爱的!羡慕香老板~

【抱住一个丝瓜】:我就想问问,老板娘还在吗?

【琯琯】:老板娘1,好久没看到老板娘上号了,狸奴上次还出镜了呢孟樱看着留言,发现自己自从有了霍小呆之后刷微博的频率就显著下降了,没办法,儿子太黏人,老公更黏人_(:3」∠)_

她发了一条更详细的微博:

【香炉峰雪】v:

大家的观察力太敏锐了[微笑],新工作是在博物院里,一想到每天可以在这里度过工作的时间就觉得好幸运,实在是太美了。以及,猫咪真的好可爱,不过不会带回家,家里有狸奴和我家宝宝,这两只很能闹腾,因为狸奴喜欢老板娘,但是宝宝不喜欢他papa,所以他们总是打起来,我也不懂为什么[黑人问号脸.jpg]

评论下面笑趴了一片。

对此孟樱也很无奈,狸奴对霍云松是真爱,但霍岱就和霍云松上辈子有仇似的,平时在家还好,可以友好相处,一到霍小呆对他爸发脾气,狸奴就会冲过去护驾…孟樱不是很能理解家里现在这个复杂的情况。

“孟樱。”一个女同事急急忙忙走过来,“快来帮我个忙。”

“这就来。”孟樱放下了手机,跟她去帮忙,书画修复组的人最近在忙着修复一副清代的古画,偶尔需要她们的帮忙。

在这里,没有人知道她是谁,霍家是什么,或许他们有人听过,但也有人没有听过,大家就好像只是普通的同事那样相处。

有个女孩子还约她周末去喝很棒的下午茶,孟樱答应了。

虽然结婚了,也有宝宝了,但也要有自己的生活呀^_^

五点钟,这里准时下班。

秋天的北京,碧空如洗,白云朵朵,加上故宫的红墙与琉璃瓦,美得令人心醉。

“你怎么回去?”她要好的同事问她。

孟樱想想:“会有人来接我吧。”

“你老公?”

孟樱露出了顽皮的笑容:“我儿子。”

霍小呆每天的放风时间就是出来接她下班,这是霍云松唯一准许他自由出行的路线。

可是今天她料错了,来接她的人是霍云松,他站在那里等孟樱出来,引得无数小姑娘侧目:“阿樱。”

“你怎么来了。”孟樱快步走过去,他执起她的手到唇边吻了吻,这才说:“下班得早,就过来接你了。”

孟樱咬了咬嘴唇,正笑着想说什么,不远处一个小不点就推开车门跑过来:“妈咪我来接你回家了~~~~~~~~~~~~”

蹬蹬蹬跑到孟樱面前,对霍云松怒目而视:“你来干什么?走开!”他使劲儿把霍云松推开几步,然后扭过头牵起孟樱的手,萌萌哒地说:“妈咪我们回家了。”

完全不想认这个亲爹。

“噗——”周围响起几声闷笑。

孟樱扶额,霍小呆已经拉着她到车边,替她开了车门,绅士得不得了:“妈咪上车。”

孟樱忍着笑,竭力忽视霍小呆还没有车门高的事实,等上了车,霍小呆自己爬了上去,在儿童座椅上坐好,对站在外面的霍云松扬了扬下巴:“关门。”

霍云松弹了弹他的脑门,这才把车门关上,自己坐到了副驾驶的位置上。

“你有自己的车,干嘛坐我们这里?”霍小呆要不是被儿童座椅局限,恨不得把副驾驶的椅背拍得啪啪响,“下车!”

“小呆,不准这么和爸爸说话。”孟樱揉了揉他的脸颊,“我们是一家人,知不知道什么是一家人?”

“我不要和他一家人。”霍小呆委屈得想冒泡泡了,上辈子,他失去母亲的时候,他没有安慰过他,没有给过他父爱,甚至还恨他,讨厌他,他无数次地想过,如果是这样,为什么要把他生下来?

他也不想因为自己出生就害死了妈妈,他也不想的。

那么多年,他都活在自己的悔恨里。

想着想着,他就吧嗒吧嗒掉了眼泪,这回是真哭,伤心得哭了,和平时干嚎的不一样。

孟樱赶紧把他抱到怀里哄着:“乖,小呆不哭了。”她不觉得霍云松做错了什么,自然也就说不出“都是爸爸的错”这样的话来,只能努力安慰他,“爸爸也是爱你的。”

霍云松叹了口气,喊了司机停车,他换到了后排坐,把霍小呆接了过来:“给我抱吧,他重。”

霍小呆哭得太猛,一时缓不过劲就打起嗝,霍云松抱着他,轻轻拍着他的后背给他顺气。

两辈子,这算是霍云松第一次真真正正抱他,这个怀抱温暖宽厚,和他想象中一模一样。

小时候,他是多么想他把自己抱起来啊,他肯定不哭不闹,乖乖的,可是,面对他充满希冀的眼神,霍云松总是一次又一次无视了。

可是今天,他抱他了,他感觉到来自父亲的关爱,虽然只有那么一丢丢,但霍小呆还是呆住了。

孟樱觉得他现在呆呆的样子特别有趣,像是一只笨笨的小鸭子:“怎么了,是不是爸爸抱得不舒服。”

“还、还行。”他别扭又心虚地把头扭过去,顺便把眼泪都擦在了霍云松的衣服上。

便宜你了。他想,既然是这样,那我就大发慈悲再给你一次机会吧。

第79章 番外4:前世

生命只剩下了最后三个月,却偏偏遇见了喜欢的人。

对于孟樱来说,这不可谓不残忍。

她去苦海寺,原本是想着了此残生的,已经离婚,失去了丈夫和未曾出生的孩子,不能返家,香铺早已被拆迁,身上只留下了一笔不是很多但还够用的钱。

离婚时,左晨旭给了她一笔钱,父亲那里,又让继母送来了一点花销,尤琦秀也算是对她说了一番推心置腹的话:“家里你还是别回去了,你爷爷嫌你丢了孟家的人,你还年轻,干脆趁着这个机会走得远远的吧,重新开始,幸好没孩子,也没拖累。”

她当然知道尤琦秀也不想她回家,回家了,父亲的财产是否还有她一份?继母这样精明的人,怎么会允许她去染指弟弟的东西。

所以她轻轻应了声:“好。”

她没有告诉他们自己快要死了,走到这一步,她宁愿做无根的浮萍,也好过再受人磋磨。

离开了青萍,她觉得自己终于自由了。

这个生了她,养了她的地方,她知道自己不会再回来,但那有什么关系呢,她在这里没有什么美好的回忆。

永别吧。

她给自己选的埋骨地,是苦海寺,大学时,她曾和朋友去过一次,暑假里,接天连叶的荷花震撼了她,梵音传唱,檀香袅袅,她没有见过比这更好的归宿了。

苦海寺接纳了她,她在这里拥有了一间小小的厢房,朝西,下午时分,会有阳光照进来,一整个房间都被红霞照得灿烂无比,犹如极乐世界。

她重新拾起了画笔。

以她的身体,已经见不到荷花开的时候了,所以,她开始画荷花,只凭想象。

从小到大,她虽然喜欢画画,可画出来的作品固然精致细腻,但总缺乏灵气,从不是上佳之作。

那几幅荷花图除外,或许人快死的时候,的确会有所悟,她觉得这样很好。

直到那一天,她遇见了霍云松。

他站在不远处,看她画画,没有上前来打扰,他以为她一直在埋头画画,并不知道她眼眶酸涩,几度落下泪来。

有时候,喜欢一个人,看一眼就够了。

过了两天,他们说上了话,不咸不淡聊了几句,她能看出他有心事,几度欲言又止,仿佛有什么要告诉她。

她并不在意。

后来,他像是决定不说了,只是陪着她说话,他告诉她,他的名字是霍云松。

“我叫孟樱。”她说,“你叫我阿樱好了。”

这个时候,她连“孟”的这个姓氏,都不要了。

一开始的时候,她还能走得动,两个人时常在傍晚结伴去散步,她走得很慢,他一直陪着她,只是不敢来扶,他的眉宇间有太多思虑与考量。

孟樱对他有过好奇心,她想知道他是谁,这很不好,对一个人有了兴趣,就不能心甘情愿赴死了。

所以她没有问。

苦海寺的水池里,养着很多锦鲤,偶尔会有野猫蹲在池边捞鱼,孟樱总是很有兴趣得在那里看,偶尔拿鱼食喂锦鲤,看着一条条肥硕的五彩锦鲤围绕在她身边。

站得太久,偶尔会使不上力来,有一回,她踉跄一下,差点跌进水池里。

是霍云松扶住了她。

他的手心很温暖,愈发衬得她肌肤的冰凉,好像血管里的血都已经凝结成冰,可胸腔里的心脏跳得那么快,不必他人多言,她也知道这是一段姗姗来迟的感情。

他也许也是。

可实在太不是时候了,孟樱想着,开始对他说起自己的故事,一个小县城里的姑娘乏味而无聊的故事。

“或许很多年后,人家听我的故事,就好像是在听贾迎春一样,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她笑了笑,“我走到这一步,不恨任何人,这是我自己走的,能怪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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