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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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她伸开自己的双手,洁白的手臂轻轻地环绕着眼前的男人,把自己精致的下巴靠在他结实的胸膛之上。
还是自己什么都没有做成,只是失去了一颗心呢?
拉美西斯轻轻地抚摸着艾薇如阳光一般美丽的金发,“薇,给我讲讲你那里的事情好吗?”她从来没有听过他这样温柔的声音,温柔得就好像是轻轻的叹息。他不想谈亚曼拉的事情,不想谈内奸的事情吗?那么,就不谈吧。
艾薇把头埋在他的怀里,“你想知道什么呢?”
“所有的一切,你的国家,你的时代,你。”他慢慢地说着,“三天后,你会是我的妻子,我想更多地了解你。”
艾薇抬起头,轻轻地呼了口气。她的时代啊,几句话说得明白吗?
阴雨连绵的城市,呼啸轰鸣的交通,诡异前卫的后现代?
她笑了。
拉美西斯不由得带着几分古怪看着她,然后说道:“不许你想我不知道的事情。”
她却更想笑了,他果然还是他。
“我的时代啊,”她眯起水蓝色的眼睛,弯成了月牙的样子,小小的嘴唇微微张开,露出洁白的贝齿,“那是一个很奇妙的地方,人们可以建很高的楼,可以飞翔,可以在一天之内往返孟斐斯和底比斯。没有绝对的君主,没有绝对的等级,任何人都可以从事自己喜欢的职业,做自己喜欢的事……当然,这是相对而言。”
“我住在一个古老的城堡里,”艾薇有点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其实那里没有拉美西斯的宫殿古老,也没有他的宫殿豪华,“城堡的墙壁上爬满了绿色的爬山虎,如果到了春天,从我房间的窗子望出去,可以看到大片绿色的田野,空气里弥漫着令人心情平静的花香。父亲让人在院子里种满了蔷薇,黄色的、粉红色的、白色的。我会顺着窗外的大树爬下去,采一些,放在房间里面。我喜欢蔷薇,美丽而娇嫩,却有着自己坚强的武器。”
“我是一个学生,我学习经济学,宏观的、微观的、经济史、计量,我都很喜欢。我想去一所很有名气的学院读书,所以我写了一篇文章,关于你的文章。”
“关于我的文章?”剑眉微微挑起。
“对,关于你的文章,我给大家讲你的事情,发表我对你的看法。”艾薇说话的声音不由得微微提高了一点,“你是一个伟大的君主,在你的治理下,埃及国力昌盛、经济繁荣。你长命百岁,有一百多个妃子,几十个后代。”
“从今以后,我只会有你一个妃子,你能生下几个孩子,我就有几个后代。”他微微不满地说。
她笑着又抱抱他。
“对对,随便你怎么说。”反正她也想好要和他在一起了,那么历史会变成怎么样,她还是不去想比较好。
“薇,”他突然非常严肃地说,“我想去你那里看看。”
嗯?
“我想亲眼看看你喜欢的蔷薇,看看你居住的城堡,看看大片绿色的田野。”他将她的头微微抬起来,认真地看着她,“想去你喜欢的古老学院,想看看你们的高楼,想和你一起飞翔……我很想多了解你。”
她的鼻子忽然酸了起来,会吗?有可能吗?
“说什么傻话,以后你就可以一直了解我了,不是吗?”艾薇笑了,“那个镯子不是都放在你那里了,你还怕我逃跑?”
“薇,”他又把她抱住,非常用力地抱住,好像要把她揉进自己的身体里,“你不会再离开我了,对吗?不会再把我扔下,一下子就离开好多年了,对吗?”
那声音竟然有几分颤抖。
她很想哭,但是却强忍着,忍得喉咙都有些疼痛。
“不会的,我都要嫁给你了,我怎么会抛下你。”
他用下巴轻轻地摩擦她的头发,喃喃道:“薇,你不要骗我,不然我会恨你的。”
艾薇突然觉得好笑,这样宛若小孩子一般的话由他嘴里说出来,好像十分不协调,但是他却那么认真,认真到她没有办法笑出来。
虽然是君主,虽然被称为最接近神的法老,但是他依旧不是神,他只是个人而已,只是个每天肩负着无数压力、无数责任的人而已。他要坚强,坚强到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要装作不为所动。
其实他心里一定需要一个肩膀靠一下,纵使如钢铁般坚强的人,也需要一个休息的地方吧。
“喂,我的肩膀,借你一下吧。”
艾薇轻轻地挣脱他的怀抱,站直了起来,指了指自己的肩膀。她即使站直,也只比坐着的拉美西斯高不出多少。他琥珀色的眸子突然凝住了,仿佛看着天外来客一般看着艾薇。
“借你靠一下吧。”
她笑着,灿烂得如同光芒四射的神女一般。
笔直的金发如同太阳的光芒,垂泻到她瘦小的肩膀上,白皙的肌肤宛若透明的陶瓷一般,没有半点瑕疵,水蓝色的双眼就像深海的宝石,闪着含蓄而跳跃的色彩。
她美丽得过分了,甚至比太阳的光辉还要耀眼。
他突然觉得自己无法直视她。
那一刻,她就仿佛要消失了,仿佛要消失在窗外射进来的阳光里了。
他慌忙伸手过去,将她紧紧地抱住,将头靠进了她的怀里。
很……温暖。
“薇……你喜欢我吗?”
她轻轻地动了一下,答道:“如果不喜欢你,为什么要答应你留下来呢?”
“薇,我问你的是,你喜欢我吗?”没有等她回答,他又接着说,“我是亚曼拉的哥哥,我或许……比她更加冷血无情,我的权力建立在猜疑、背叛、残酷的斗争之上,我的每一步都踩在鲜血与尸骨搭成的阶梯之上。如果……我是说如果这样,你喜欢我吗?”
他的双手不由得抱得更紧了一点,艾薇可以感到那有力的双臂在微微地颤抖。
她充满怜惜地看着怀里的男子,洁白的手轻轻地抚上了他深棕色的头发。
她喜欢他吗?
双手收紧,两个人紧紧地抱在了一起,在慢慢下沉的夕阳余晖下,宛若变成了一尊完美的雕像。
“嗯,喜欢。无论你做什么、怎么样,我都喜欢你。
——即使有一天你不再喜欢我,我还是喜欢你。我要留在你身边,守护你。只喜欢你一个人。”
晚风静静地吹着,
尼罗河水,奔流不息。
星光穿越了三千年,
见证了时光静止的那一刹。
突然,
命运的齿轮开始飞速的转动,
加速、更加速——
就好似车轮一样,
将历史碾成碎末!
时间无情地推进——
第二十四章 时空枢纽
二零零七年,埃及,开罗
“艾先生,欢迎您来到埃及。”
艾弦走下私人飞机,机场外已经有司机开着车恭候。穿着白衫的埃及青年笑着对艾弦打招呼,露出了洁白的牙齿,见艾弦走近,他恭敬地打开了车门,礼貌地问道:“艾先生是想去酒店休息,还是前往其他地方?”
艾弦将自己的领带扯开,解开衬衫的前两颗扣子。
“去孟斐斯,现在。”
“是,艾先生,孟斐斯遗址位于距离开罗以南三十二公里的拉伊纳村。很快就要入夜,为了保证您的休息质量,请您今夜暂且留宿开罗……”
“去孟斐斯。”
“是的,艾先生。”青年利落地将车门关上,快步行至前门,坐进驾驶座里,发动了汽车。
是一个好天气,太阳正慢慢地潜到地平线以下,将天空染成鲜血一般触目惊心的红色。放眼所及,看到的是空旷的、荒凉的沙漠,再远处可以隐约看到雄伟的金字塔。间或有骑着骆驼的旅人出现,若不是他们身上现代化的装扮,艾弦真的难以分清这究竟是现代,还是久远的过去。
艾弦深深吸了一口气,从衬衫的口袋里拿出了一张潦草的信笺。
艾薇留下的。
“哥哥,我要去做一件很重要的事,请放心,我会平安回来的。”
拿着这张信笺,仿佛可以看到艾薇认真的脸,水蓝色的眼睛睁得大大的,小嘴抿了起来,十分严肃地对着自己说这些话。
然后,她又像上次那样平白无故地消失了。
还记得以前她曾在黄金手镯的光芒中消失,他思来想去,这一次肯定还是与那蛇形的黄金镯脱不开关系。在她昏迷时轻轻叫过的名字,比非图,那是一个古老的埃及名字。
他握住信笺的手,下意识地微微用力。
艾弦调查过她在离开之前做过的事情。她曾经去过美容院,将自己的皮肤晒成古铜色,购买黑色的假发,还去过军品店。
她或许在做十分危险的事情。
但是过去了一个月,依旧没有任何头绪,关于她去了哪里、做了什么,他毫不知情。无奈之下,他决定再次拜访出售这只手镯的商人。
车子缓缓地停下,白衣的青年从前面跑了过来,毕恭毕敬地拉开了艾弦的车门,“艾先生,这里就是孟斐斯遗址了。”
这一片残垣断壁荒凉得让艾弦甚至有些微失望。
他点了点头,示意白衣的青年不用跟过来。古董商人的小店就在附近。
抬脚刚走了两步,艾弦的眼前突然白光一闪,展现出一片华丽的景象。
黑夜瞬时变为白昼,眼前出现了耸立的高台,四周是宏伟的雕像,高大的蕨类植物直直地耸立着,伸入透彻而纯洁的蓝天之中,阳光如同钻石一样绽放刺眼的光芒。
刹那间,他置身于无数身着古代埃及服饰的民众当中,他们欢呼着、尖叫着、高举双手,仰视着前面的高台。艾弦伸手碰了碰身边的人,他的手居然穿过了那些人的身体。
他顺着他们的视线,向高台上看去。
庞大的阿蒙神塑像之下是穿着华贵的古埃及侍者、臣子、祭司,他们以一定的规则整齐地排为两列,让出中间的位置。
民众的呼喊声戛然而止,耳边响起了陌生而古老的语言,阿蒙神像下缓缓走出两个人来,他们身着高贵的服饰,映着阳光闪出奢华的光彩。男人的头上戴着象征上下埃及“两权合一”的红白双冠,身着长裙,肩后披着图案华丽而复杂的斗篷,手持精致的权杖。英气四射的面孔,宛若太阳神一般咄咄逼人地看着自己。
他向民众伸出手,台下骤然一片翻涌,宛若潮水一般的欢呼声不住地响起。
艾弦又看向男人身边娇小的女人。
合体的白裙包裹着那精致的身体,金制的胸饰后面连着绣有荷花图案的斗篷。她带着兀鹰形状的头饰,青金石、绿松石、黑曜石制成的发饰顺着头发垂了下来。她的头发是如同阳光一般耀眼的金色,柔顺得如同平静的流水,倾泻在她瘦小的肩膀上,映衬着她白皙得宛若要透明一般的肌肤。
艾弦不由得上前几步,拼命地睁大眼睛,想要看清楚她的相貌。
天啊!天啊!
难道她,难道她!
“艾先生。”
突然,眼前华丽的景象如同泡沫一样消失了,艾弦踉跄了几步,几乎要跌倒,被开车的青年迅速伸手扶住了。
“艾先生,您没事吧,是否太过劳累了?”
艾弦挥开他的手,硬撑着站了起来。
抬眼望去,只是宁静的夜空,映着稀疏的灯火。刚才那华丽的一切,宛若一个短暂的梦境。
但是他却看到了她。
“你在这里待着,不要跟过来。”
艾弦示意司机原地等候,自己便加快了脚步,快速地向记忆中的古董店走去。
近了,接近了。
他已经能感觉到她的存在了。
这一次,如果再见到她,无论如何,都不会让她离开自己。
拉伊纳村不起眼的小角落里,有一家小小的民宅。没有窗子,大门紧紧锁闭着,只有门前挂着一盏散发微弱光芒的油灯,照亮了挂在门上的铜质牌子的字迹。
几个简单的埃及文字下面,是锈迹斑斑的英语“Curses”。
店的主人,名叫克尔斯。
艾弦推开门,克尔斯惨白的脸就出现在他的面前。他并非埃及人,能说得一口流利的伦敦腔。他十分瘦弱,宽大的袍子包裹住了身体,却仿佛里面是中空的一般。灰色的双眼深深地陷到了眼窝里,搭配着不算小的鹰钩鼻和细薄的嘴唇,见到艾弦,他扯出了一副十分难看的笑容。
“艾先生,您总算来了。”
艾弦愣了一下,紧接着踏入了屋子。
“是那个你卖给我的镯子……”
“艾先生,您为什么没有告诉我您有个妹妹呢?”克尔斯将古董店的门关上,咔嚓的一声反锁上,艾弦不由得心里一惊,下意识地摸到了随身携带着的手枪。
克尔斯又笑了一下,灰色的瞳孔缩成了针尖般的大小。他用尖细的声音说道:“真伤脑筋啊,艾先生,让我给您讲一个故事吧。”
“1890年末,在埃及,有四位英国年轻人买下了一个古代埃及公主的木乃伊。他们只是想把这个木乃伊作为收藏使用,结果这几位买主却先后都遭遇了不幸。木乃伊后来被辗转运到英国,流落到了另一位收藏者的手中,很快,那个人的家人出车祸,自己的房子遭遇了火灾。收藏者只好把它捐给了大英博物馆,灾祸又传播到了博物馆里,和它有关的好多人都惨遭不幸。大英博物馆于是不得不再次将它转手送人,此人请了‘当时欧洲最有名的巫婆拉瓦茨基夫人’为这具木乃伊驱邪,结果巫婆也束手无策。在后来的10年中有数十人因此遭遇噩运甚至送命。
1912年4月这具木乃伊被送上了一艘巨轮运往纽约,而这艘巨轮在中途和一千五百名乘客一起沉入了大西洋底,船的名字是‘泰坦尼克号’。”
“这具木乃伊的名字,就叫做亚曼拉。”克尔斯微微咳了一下,眼眶深深陷了下去,死死地盯着艾弦。
“亚曼拉公主的诅咒,这件事情早已经被确认为谣传了,”艾弦不以为意地答道,“亚曼拉这个名字只不过是阿蒙·拉女祭司的误读罢了,那位所谓有名的巫婆拉瓦茨基夫人是在这个木乃伊到达英国不到一年的时候就去世的。这是一个漏洞百出、拙劣的小报谣传。”
他顿了顿,又道:“我今天来不是想买其他东西,你不用向我以这种方式推销。”
克尔斯忽然大声地笑了起来,笑得是那样的凄厉,仿佛一种奇怪生物的鸣叫。艾弦不由得向后退了几步,看着他渐渐地恢复平静,不住地喘息。
“艾先生,您一直都搞错了。”克尔斯灰色的眼睛死死地看着艾弦,“这家店一直以来出售那一样东西,独一无二,我以为到了您手里,一切都可以没有问题,没想到,没想到,您竟然是……”
“难道你这里只出售过那一只黄金镯?为什么偏偏卖给了我!”
“听我讲!”克尔斯大声地叫了起来,嗓子如同撕裂一般发出恐怖的声音,宽大虚空的袍子不断地起伏着,“我叫你听我讲!”
艾弦退后了几步,拉开了枪的保险。很明显,克尔斯的精神处于非常不稳定的状态。
“亚曼拉公主是真实存在的!那可笑的故事确实是谣传,亚曼拉公主根本没有被送到大英博物馆,也没有被驱邪更没有登上过所谓的泰坦尼克号!”克尔斯大声地说着,薄薄的嘴唇快速地一开一合,“但是最初买下她的四个英国年轻人是存在的!”
“他们一个被车撞死了!一个在战争中死去了!一个得了重病死去了!还有一个,走进了茫茫的沙漠,再也没有见他回来过!”
“我就是那个人!我就是那个人!!”
他疯狂地叫着,拉开了身边黑布遮盖的物体,一尊华丽的木乃伊棺出现在眼前,棺盖上描绘着一位年轻的埃及少女,她有琥珀色的双眸,黑色短发,她双手成十字交叉于胸前。
她面无表情地看着前方,霎时间一股阴冷的气氛漂浮在室内。
“亚曼拉公主也是祭司!她也是阿蒙·拉的女祭司!”
克尔斯狂躁地喊着。
“我在这里一百一十七年了!整整一百一十七年!我不能死,也不能离开这个屋子,我守着那只黄金镯,等待一个毫不相干的人将它带走!等待那个人解除束缚我的诅咒!一百一十七年!居然只有你一个人踏进了这间屋子!我以为你是毫不相干的人!为什么,你怎么会,你怎么会!”
“你怎么会有个妹妹是金发蓝眼的!”
“奈菲尔塔利——”屋子里突然响起了嗡嗡的声音。
不是声音,是仿佛透过空气直接进入耳膜的感觉。
克尔斯突然跪倒在地上,匍匐着、颤抖着,“公主殿下,请原谅克尔斯!请原谅我!”
“奈菲尔塔利,我诅咒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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