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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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老远都能闻到酸臭味道的垃圾桶。

可是南桥仿佛闻不到那些气味,只是不顾一切地寻找着她的发卡,眼泪都快出来了。

“你怎么可以把它扔了?怎么能扔了?”她这样带着哭音一遍一遍念着,终于被沈茜一把拖到了旁边。

“你给我站在这儿!我来找!”

沈茜把袖子撸得老高,气急败坏地把垃圾桶翻了个面,在一堆乱糟糟臭烘烘的残骸里替她找发卡。

当那三瓣水晶总算回到南桥手里时,她居然差点喜极而泣。

沈茜懵了,看着她捧着水晶红了眼眶,好像拽着全世界最珍贵的宝藏一样,慢慢地好像明白了什么。

“南桥。”沈茜握住她的手,“你,你是不是……”

南桥抬头,眼眶仍旧是红的。

“你是不是……”沈茜仍在迟疑。

“是不是什么?”南桥茫然地问。

那句话在舌尖打转,只要心一横,便能说出口。可沈茜看她半天,最后只能徒劳无功地松开手。

“没什么。”

如果真是她想象的那样,如果南桥真的喜欢上了易嘉言……沈茜眉头深锁地看着南桥,心里乱糟糟的。

他们是兄妹啊!

几乎就在这一刻,她的心头倏地冒出一个念头——如果,如果靳远来了呢?

如果有靳远在她身边,她还会不会这么心心念念着易嘉言?

***

北市的夜色总是与阑珊二字不沾边,夜生活多姿多彩。

沈茜骑着自行车赶到湖边的酒吧一条街,被大门口的保安拦住了:“哎哎哎,这里是步行街,不许把车骑进去!”

沈茜索性跳下了车,把车往旁边一扔:“那你给我守十分钟,我出去找个人,马上出来啊!”

“哎,哎哎,你搞什么啊,我又不是守车的……”保安还在嚷嚷着什么,却被沈茜全然抛在脑后。

她一头扎进人来人往的酒吧街上,冲破拥挤的人潮,一直挤到一间很复古很有格调的酒吧门口,抬头看了看。

远冬。

是这里了。

踏着摇滚乐与鼓点的鼎沸之音,她走进了大门。昏暗的灯光里,木质舞台上是正在演奏的乐队。

挥汗如雨的是鼓手,忘我弹奏的贝斯手,歇斯底里像是用生命在唱歌的是主唱兼吉他手,乐队的名字叫Wind-chaser,追风者。

台下的男男女女都像是疯了一样,在酒精的作用下与台上的人一同吼着,他们不顾一切地呐喊,满心满眼都是那个忘我歌唱的人。

沈茜站在原地,看着这光怪陆离的一幕,又忽然很想笑。

一曲终了,台上的人睁开眼睛,于人群中看见了沈茜。

他跳了下来,拨开闹嚷嚷的人潮,一路走到沈茜面前:“怎么想起来看我了?”

低沉而略显沙哑的嗓音。

沈茜递了瓶矿泉水给他,却被他拒绝了,他随手拍拍一旁的女人,指了指她手里的酒杯。那女人红光满面地递给他,明明年纪挺大了,眼睛里还有少女一样的火光在燃烧。

他一饮而尽,面容沉静地看着沈茜:“问你话呢,找我有什么事?”

沈茜看着他,好半天才说:“我找到南桥了。”

也就是一瞬间的事,年轻的男人指间蓦地一松,酒杯顺势而下,落在地上摔得粉碎。

然而台上的鼓手还在拼命打着架子鼓,贝斯手也在拨弄着令人热血沸腾的旋律,这点声响根本不足以引起什么动静。

可是对于靳远而言,整个世界都仿佛被按下消音键。

他定定地站在那里,隔了好几秒,忽然伸手握住沈茜的肩:“你找到她了?她在哪里?”

“就在北市。”

靳远年轻的面庞上骤然间闪过很多情绪,惊喜,讶异,不可置信,还有失而复得的喜悦……统统都被沈茜尽收眼底。

她感受着肩上那双手似乎在隐隐颤抖,而面前的男子也仿佛从刚才那种迷离的状态中清醒过来,眼里是很久很久都没有重新燃起过的星光。

“你要去找她吗?”她问。

“为什么不去?”他松开手,把吉他取了下来,咧嘴一笑,随手递给旁边的人,“走!”

“现在就去?”

“现在就去!”

他忽然间爽朗地笑起来,步伐轻快地走出了酒吧。

胖子和大春在台上不知所措地叫着他:“阿靳,你去哪里啊!”

靳远头也不回地挥了挥手,一路奔进了苍茫夜色里。

第14章

九点三十分。

易嘉言拎着行李出了门,助理已将车开至家门外。

南桥站在大门口,眼巴巴地看着他又一次踏上远行。

“回去吧,南桥。”易嘉言把行李放进后备箱里,回过头来看着她,“外面风大。”

南桥没动,总觉得少看了一眼似的,他这一走,不知道下次回来又是什么时候了。

易嘉言看她傻愣愣地站在门边,忍不住笑起来,又走到她身旁,替她拢了拢外套,低头看着她惆怅的样子。

“怎么,舍不得你嘉言哥哥?”

她摇头。

“摇头的意思,是舍得还是舍不得?”他笑意渐浓。

“舍不得。”南桥老老实实地回答。

“傻孩子。”易嘉言笑出了声,想摸摸她的头,但碍于她对这个动作太敏感,所以转而捏捏她的鼻子,“十天半个月而已,会回来的。”

十天半个月,而已?

南桥望着他不说话。

易嘉言看了眼手表:“好了,再不走,一会儿赶不上飞机了。”

他上了车,降下车窗朝南桥笑:“照顾好自己。”

轿车很快远去。

南桥从家门口一直走到了路中央,直到车尾已消失在转角,她还站在原地忘了离开。

深秋的风吹在身上有些冷,她总算拢了拢外衣,快步朝家门走去。

“南桥。”身后忽然有人叫她。

她疑惑地转过头去,发现对面的花园篱笆下站着个人,路灯把他的影子拖得很长很长,晕在地上成了一道模糊不清的影迹。

她犹疑不定地站在那里,警惕地问了一声:“谁?”

那人从篱笆下慢慢地走了出来,整个人像是从水墨画里捞出来一样,逐渐褪去了一身素净,因灯光的缘故被染成了彩色。

那眉,那眼,都是十分熟悉的。

他从路的对面走来,穿着单薄的T恤与夹克,哪怕时隔多年他已长得很高很高,哪怕穿着打扮也变得彻彻底底,但只一眼,南桥便认出了他。

她像是被施了咒一样定定地站在原地,不可置信地叫出她的名字:“阿靳?”

***

灯红酒绿的夜。

消失了一个多小时的主唱终于回来了,一言不发地走上了台,在一片尖叫声中背上了电吉他,握住了麦克风。

原本吵闹不堪诸多抱怨的人群一下子又欢快起来。

“阿靳,阿靳,阿靳……”

尖叫的女人居多,但也不是没有男人。

“去哪儿了啊?”大春在他身后压低了嗓音骂他,“一声不吭就走了,留下一堆烂摊子,老方急得都快弄死我们了!”

老方是远冬的老板,此刻正坐在柜台后面狠狠地瞪着靳远。

胖子笑嘻嘻地说:“肯定是看上哪个妹子,追出去泡妞了。”

靳远瞥他一眼,在吉他手随手播了几下,低声说:“唱《逃亡》。”

“这么久没唱了,怎么忽然要唱那首?”胖子不解地问,“我都快把节奏忘了。”

靳远没说话,握着吉他,视线落在角落里那人身上,身姿笔直地站在昏黄的灯光里,俨然已经准备好了。

鼓点将寂静的夜色也点缀得喧嚣沸腾,贝司与电吉他撞击出炫目的火花。

光怪陆离的酒吧里,台上的人低沉温柔地开了头,却在副歌部分声嘶力竭地唱着:

像是一场漫无目的的逃亡,

一路狂奔,跌跌撞撞;

从未得知明天是什么模样,

不过一只渺小的飞蛾,

在漫长无尽的黑夜里追寻一束火光。

他的视线一直定定地注视着那个角落。

而你是黑夜。

是火光。

是我盛大的逃亡。

明明跻身于无人察觉的角落里,南桥却有种错觉,仿佛全世界的灯光都齐齐聚在了她的身上,无处遁形。

靳远的音乐不是技巧性的,不够华丽,也不花哨。

他只是这样安静地看着你,用足以撞击灵魂的力量与情感唱给你听。

那样的歌声,很容易让人想起从前的事情。

初二那年,靳远唯一的亲人中风偏瘫,失去了自理能力,从此卧病在床。他辍学回家,一边在外打工,一边照顾阿婆的起居,玩音乐是他唯一的坚持。

南桥第一次看见他拿着吉他拨弄,是她的额头上已然有了那道因他而生的疤之后。

那天,靳远在她放学时等在校门口,忽然问她:“要不要去听音乐?”

她疑惑地问:“听音乐?什么音乐?”

少年的脸微微发红,却还佯装镇定地说:“跟我去了就知道了。”

盛夏的风燥热难耐,他坐在旧居的庭院里,低头拨弄手里的吉他,轻声唱着。

多年后,南桥虽早已记不清他那天唱的是什么,但那个场景却格外鲜明地烙在了记忆里。

傍晚与落日,蚊香的味道盘旋在空气里,他额头尚且带着晶亮的汗,闭眼唱歌时的样子却宁静温柔,仿佛天边橘红色的云朵。

他睁眼问她:“怎么样?”

她笑着鼓掌:“厉害厉害!”

他一下子红了脸,却还努力克制住羞赧,微微一笑:“那你觉得,我把音乐当做理想怎么样?”

南桥一下子愣住了。

潜意识里,用人生来追求音乐这条路似乎是很难走通的。

可眼前这个人,什么都没有,一贫如洗,唯一拥有的是屋里那个死气沉沉的老人,是一肩膀沉沉的担子……

顿了顿,她说:“只要你想,没有什么不可以。”

那一刻,她看见抱着吉他的少年双眼一亮,灿若星辰。

只可惜当时她并不知道,她是他活了十六年来,第一次肯定他梦想的人。

后来就有了更多的事情。

靳远第一次带她去见大春和胖子,她在破破烂烂的桌球馆里看见了那个其貌不扬的胖子和咧嘴傻笑的大春,一只被贴纸贴得花花绿绿的架子鼓和一把花里胡哨的贝司。

靳远第一次带她观看他们的“演出”,他们卖力地演奏着,而她是台下唯一的观众。

……

南桥听着靳远的声音,脑子里回溯着曾经的一切,有关于吴镇的一切。

直到一曲终了,喧嚣的人群拉回了她的意识。

靳远从台上跳了下来,穿过人群,如披荆斩棘的勇士,一路来到她面前。

胖子手里的鼓棒倏地落在台上,大春张大了嘴,而他却只是定定地站在南桥面前,笑着问她:“怎么样?”

一如那个黄昏时分,他明明忐忑不安却还故作镇静的样子,哪怕耳根子都已染上了一抹杏红。

南桥张了张嘴,说:“很棒。”

他却摇摇头,不赞同地说:“当初你可不是这个反应。”

“……”

“你应该笑着鼓掌,说厉害厉害。”

这么多年过去了,南桥从未想过他们会这样重逢,更没想过靳远来到了她的城市,从当初那个一无所有的摇滚少年变成了今天这样的人。

他在台上兀自唱着,满室的人都为他疯狂。

可他站在她面前,微微一笑,羞赧的笑容里却完完全全还是当初那个少年。

她笑着鼓掌,声音黯哑地说:“厉害厉害。”

撞进那双灿若星辰的眼睛里时,她却蓦地红了眼。

第15章

大三一开始,几乎是百分之六七十的人都开始准备考研。南桥一早也有所准备,她学的是计算机专业,希望往计算机辅助翻译的方向继续学习。

而年级上有十二个保研名额,接到辅导员的通知时,南桥有些发愣。

因专业成绩突出,她有资格参加保研考试,与年级前二十四名一起竞争那二分之一的名额。

南桥一向不活跃,但专业课成绩很好,所以三天后的保研考试很顺利地通过了。

妈妈在电话里像个少女一样惊喜地叫着:“你拿到保研名额了?南桥,你简直太棒了!”

她在这边不好意思地笑,心里也好像有滚烫的热巧克力缓缓淌过。

妈妈还在那头继续张罗:“想好了去哪所学校没?啊,我得让你易叔叔替你好好打听一下,你要学什么来着?那个,那个什么CA,CAT是吗?计算机辅助翻译?这个专业好像北大就挺好的……”

南桥没来得及说什么,妈妈已经开始着急地思索她的去向了。

北大?

离开这里?

她愣了愣,忽然说:“妈妈,我还没想好。其实我不想离开北市。”

妈妈一下子停了下来:“你,你不想出去读书?”

“我只是不想离你太远……”也不想离他太远,离家太远。

“所以你要留校?”

“我还没想好,再让我好好考虑一下,我回头再给你打电话。”南桥匆匆地挂断了。

保研的机会,是好事,也是坏事。

好事是省去了考研的麻烦,可以专心准备自己这一年想做的事情。坏事是多数保研的人都不会选择留校,而希望在研究生阶段更上一层楼。

可是南桥怔怔地想着,如果她真的去了别的地方,那岂不是连一个月与易嘉言见一次的机会也错失了?

保研名单才刚刚公布,所有榜上有名的人都欢天喜地着,唯独南桥开始惆怅。

她从大一开始就申请了走读,没有住校,但每天中午还是会回寝室和室友一起午休。

从办公楼出来之后,她回了寝室,却在几步之外就听见了虚掩的门内传来的对话。

“不是说了保研资格会给成绩优异,并且担任过至少是年级以上干部的同学吗?现在这算什么?”说话的是朱熹,也参加了保研考试,只可惜最后落榜了。

“是啊,南桥她虽然成绩很好,但是从来没有担任过干部的职务,也没有参加过任何学生活动,这个确实是和制度不符的。”孙雪梅也这样说。

“所以她凭什么空降,拿到了那个名额?”朱熹的声音变得很冷很尖锐,“如果没有她,我是可以进前十二的,既然连干部都没当过,她何德何能抢了别人的保研资格?”

罗丹迟疑地说:“可是南桥的专业课成绩确实是很拔尖,再加上上学期代表学院去参加了全国大赛,也拿了一等奖,这个也是很多人没有的能力——”

“没有的能力?你看到保研章程上哪里说了拿过这种奖就有资格保研了吗?我只看见章程上清清楚楚写着至少是担任过年级干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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