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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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笑了,笑到全身都在颤抖。

她说:“林大公子,如此,沈衡真是多谢你了。”

那一年,她只有十五岁,一身绯红嫁衣站在血泊之中,第一次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心痛。

面前的这个男人,她倾尽了所有去爱,却依旧抵不上权势在他心中的位置。

她将父亲的胳膊扛在肩膀上,缓缓走出林府大门。

她对所有守在外面的宾客微笑,然后挺直着腰杆走出去。即便卑微,他们一样要骄傲的活着。

林府并没有如当初兑现的那样轻易的放过他们,甚至动用了权势不让医馆的人医治她的父亲。

遍寻无门时,突然来了一名侍从,将一张纸交给沈括。

她不知道那张纸代表着什么,总之,自那天起,他们便没再受到任何胁迫。

林夫人命丫鬟拿了三千两银票给她,她到现在还清晰的记得,那个丫鬟脸上的鄙夷以及嘲讽。

她几乎将那银票攥破,最终却只说了一句。

“代我谢过夫人。”

她太需要那笔银子了,无关乎自尊,她只想让她的父亲平安。

林曦和自那日之后便没再出现过,仿佛她的生命中本来就没有这样一个少年来过一样。

林府封锁了所有的消息,她也不得不承认,所谓的权贵,确实有着旁人所不能的本事。

再然后,她便听说了林曦和同张挽君成亲的消息。

她做了他的妾侍,但嫁的却很风光。依照他们的说法,大致是,这样出身的女子,入府时能有这样的排场,已经算是莫大的荣幸了。

张挽君的家离她家不远,震天的爆竹声就那样铺天盖地的充斥在整个街道。

她爹特意花重金请了几个家丁来看着她,她却心情甚好的拿了一个火盆出来,将林曦和写给她的信一封一封的烧掉。

看着腾起的烟灰,她想,这便算做她对那份死掉的感情最后的祭奠吧。

“我相信每份爱情的初衷都是美好的,即便结局这样匆忙,即便他那样快就娶了别人。但是当初那个冲动的跑到我家来向我求亲的男人,我依旧相信那一刻的他是真挚的。”

没有任何一个男人会在无人逼迫的情况下,跑来跟一个女子求亲。

林曦和他不是不爱,他只是,更爱他自己罢了。

沈衡说完,转脸看着身旁的苏月锦。

“这就是我和他的故事。不那么荡气回肠,也没有坊间传闻的那般狗血,就是一个在现实面前连苟延残喘都维持不下去的脆弱爱情。而我之所以会说这个故事。。。”

她眨了眨眼。

“你从来没当面说过欢喜我,所以我下面说的话,如果是会错了意,你只当我发疯了,听过便算了。若是说中了,也请你听我把话说完。”

看着天边的夜色,她一字一顿的说。

“权势,地位,身份。是我从心底深深厌恶过的三个词汇。我是那么的深恶痛绝它的可笑,但是依旧那样无奈,只要是生活在凡尘俗世的人,都难免因着这三个词而变得面目全非。

同你的相识,我感激上苍,这真的是它对我的厚赐。我喜欢上了你,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但如果可以,我希望我们能保持在朋友的范围之内。我们也可以无话不谈,也可以这样坐在屋檐下聊天。但是情爱一事。。。”

她微笑着看他。

“我已经不是十五岁的少女了,也早已过了天真的年纪,我只想踏踏实实的嫁人,老老实实的相夫教子。

说句不知深浅的话,端王府的门槛太高,沈衡的步子迈的再大,也怕摔的万劫不复。”

即便再坚强,她也只是个女子。那样铭心刻骨的践踏,她真的没有勇气再承受第二次。

沈衡走后,苏月锦一个人去了书房。

在他坐下来便能触及到的位置,有一只木质的锦盒。

不是什么名贵的材质,甚至上面的雕花都有些破旧了。

那是他年少时第一次偷偷上街买回来的。

那时他就在想,他一定要将自己最珍视的东西装进这个盒子。

事实上,他也确实那样做了。

满满一沓的白色信纸,是藏在锦盒里的秘密,也曾是他年少躺在病床上最大的慰藉。

他闭了闭眼,怔怔的看着那上面熟悉的小篆。

曦和:

见信安好。前段时间你说你身子不舒服,我查了一些医书,发现有一个方子可以对你的症结。这次顺带让人给你带进去了。

我对医术懂得不多,但却知道黄莲是个极苦的东西。但是男子嘛,总要坚强些,若是嫌苦,你便多吃些甜甜的点心,真的很有用的。

。。。。。

他不知道怎样同沈衡解释,当初那个她所珍视的男子就那样随意的将信扔在草地里。

他也不知该如何告诉她,他捡到信的时候,也只是因为无聊才回复的。

但是渐渐的,写信似乎成为了一种习惯,他甚至开始厌烦在每次落款的时候写上“林曦和”三个字。

自命不凡的苏小王爷,也会有代人回信的可笑时候。

林府的那场婚礼,他并非没听到风声,只是他当时突然旧疾复发回了奉芜山。

再回来的时候,已经是三年之后的事情了。

一旁的桂圆叹息着说。

“王爷,您为什么不直接告诉沈小姐,当年同她通信的,实际上是您呢?”

他将手抚在信纸上。

“说与不说,有什么关系吗?”

他已经错过了她一次,绝不会再错过第二次。

作者有话要说:每个人都曾年少过,那样的爱情很青涩,很纯粹,带着最初的幻想和最美好的期待。

但也如烟花般,燃烧过后便只剩下一捧灰烟。

或许沈衡有她执拗的固执,也或许她对这件事情的处理并不成熟,但是一个十五岁的孩子,也因为这件事情,收获了一身的伤痛。

千岁爷的爱情任重而道远,他又会如何呢?

第四十四章吃顿便饭

吵嚷的上京街头。

一名身穿粗布麻衣,头戴斗笠的中年男子正悄悄顺着墙根溜达着。

他的身材有几分瘦削,隐在人群中也不那么容易被发现。整张脸都覆盖在一片阴影之中,辨不清面容。

细雨纷纷,这样的装束真的是平凡如路旁砂砾一般毫不起眼。

只是饶是这样,依然引来了不少侧目。

“你瞧瞧,那背影像不像沈大人?”

“看着倒是有几分相似,不如咱们走上前去问问?”

几名身穿朝服的大人窃窃私语着,声音不是很大,却是让头戴斗笠的男子浑身一僵,下意识的加快了脚下的步子。

那略显凌乱的步伐,更让身后的人笃定了心底的猜测,不由焦急道。

“前面的那位,且等一等。”

“是沈大人吧?沈大人!!”

都穿成这样了都能认出来?难不成他下次要翻着白眼在手里端着个破瓷碗才能逃过一劫?

沈括听着那声音,只觉整个头都是炸的。

不就是想安安静静的回家吃个饭吗?这些人就不能放过他?

身后的脚步声越来越近,最先冲到他近前的大人迅速拿下他的斗笠,满脸堆笑的拱手。

“果然是沈大人,下朝之后便没看见您,原是去换了身衣服。”

“是啊是啊,沈大人走的真是快。我们几个在后头紧赶慢赶都没追上。”

没追上?那他是怎么被拦下来的。

沈括看着那个脸上的褶子比他脚后跟上的纹路还深的吴大人,实在想不通这小短腿是怎么一个箭步冲上来的。

心底悲伤的小河流徜徉的挺委屈哀婉的,面上却还是僵硬的笑了笑。

“沈某家中有急事,因此走的匆忙了些,诸位大人要是无事,我便先走一步了。”

他说完,抬脚就想离去,却被人眼疾手快的拦了下来。

“哎,沈大人别急着走嘛。”

陆续跟上的人也都陪着笑脸。

“大家同朝为官,原该多走动走动的。既然遇见了,便一同吃个便饭吧。”

便饭?

沈括揉着突突直跳的太阳穴。

他这便饭吃了足有半个多月了,他的官职是不怎么高,但也真没到要四处蹭饭的地步。

自上次让沈衡给端王爷送了一回兔子之后,这朝里的人就跟发了疯似的巴结他。生拉硬拽的争着请客不说,每次吃饭的时候,都要说一句“代我向千岁爷问个好。”

不论他指天对地的发誓,还是双目含泪的明志,他跟千岁真的不是很熟。

但对方的脸上,永远带着一种意味深长的笑意。那毫不遮掩的心照不宣,总是让他有一种腾云驾雾的飘渺之感。

“便饭,便算了吧。”他用手抚着心口的地方。

“沈某最近身体有些不适,就是想尽早回去休息休息。改日病好全了,定然同诸位大人一叙。”

再呆下去,估计他的心肝脾肺肾真的要不好了。

不成想,几位大人听后面上都露出了极为关切的表情。

礼部的张大人说。

“沈大人病了?那可得仔细看看,张某认识一位名医,医术是极为了得的。不如先到我府上略坐坐,我命人将他请来。”

一旁的刘大人听后却是连连摇头。

“我认识的医者更为有名,还是去我那吧。”

王大人更是直接拉了沈括的胳膊。

“沈大人有所不知,宫里的单御医是我夫人的嫡亲弟弟,您跟着我回去,保管比坊间的大夫要强上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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