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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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飞扬起初还笑,然后就笑不出来了。

他一向是发号施令的主儿,对他而言,只要他一声令下,无论是家中的仆人还是手下的士兵都会立刻应声去做。

几乎是头一次,他遭到这么强硬的拒绝。

没错,很强硬。

面前的姑娘哪里是可爱柔弱的兔子,分明是他家门口的石狮子!

任他说干了嘴,表明会对这匹马很好,跟着他才能实现它应有的宿命,可她就是不松口。

林琅睁着一双大眼,坚定道:“将军已有那匹神骏白马,我家黑马就是再好也比不过它,何况将军征战四方,必要打仗,我家黑马作为并不是主马的替马,很有可能会随时牺牲,它既然救了我,我便不能给它一个可能会暴尸战场的宿命,将军的这个要求我万万不能答应。”

有理有据,逐一反驳,愣是让他回不了口,他气恼的挠了挠头,干脆直说:“这马是天生良种,看它如今瘦骨嶙峋,想必你也没有多照顾它,可它在这种体力下仍能够踢死两头狼,可见它的不凡,这样的良马天生就该在战场嗜杀,为国捐躯,何等光荣!”

林琅心念微动,原来之前他在马车前停下是看出黑马的不同之处,同时也应了她的猜测,那两头狼果然是它踢死的,这样算来,这黑马救了她两次。

于是林琅更是坚定信念,福了福身:“我自是佩服各位将军战士,但请将军宽容我的私心,这马以前吃苦,我便更不能让它下半生无依,实在是多谢将军抬爱,但这马我是一定要留的。”

云飞扬何曾被人这样拒绝,顿时怒形于色,他星目剑眉,生起气来极有气势,黑夜中带着一股凌厉的美感,但对方是个姑娘,他不能对她强硬高喝,只能愤愤拂袖而去。

临走时只留下一句意味深长的话:“小哨子,本将军记住你了!”

***

杏儿惴惴不安,问林琅:“小姐,这样会不会不太好?毕竟他救了我们,而且他说的话也不无不对,这马也是买的,何必得罪他呢。”杏儿的行事方式一直是利己为主,此时自然不懂为何林琅冒着得罪这群将士也要留下黑马,明明把马送出去才更好不是吗?

林琅闻言冷冷看她一眼,只说一句:“今天是有人来要马,明天如果找我要人呢,你说我给是不给。”

杏儿被她注视的浑身一颤,马上明白她的用意,现在平叔昏倒,伤势不明,只有她与小姐两个女眷,如今若小姐一旦退步,便只能步步退,孤山野岭,尽是男人,若真有人见他们柔弱可欺,尤其是刚刚遭到狼袭,正是人心动荡寻找发泄之时,最有可能发生变故,即使这位将军并无异心,可不代表别人也那么想。

杏儿颔首低眉,心悦诚服道:“是杏儿欠考虑,请小姐责罚。”

林琅经此一夜神色疲倦,道:“你去里面拿出药箱为黑马包扎一下,记住,无论它是不是买来的,它都救了我们。”

“是,小姐。”

杏儿转身回马车,林琅也去拿豆子,敞开袋子,让黑马吃个够,这次无论是它将呼气喷在她脸上,或是用嘴来蹭自己,林琅都没有躲,甚至还伸手摸了摸它竖立的大耳朵。

谢谢你,林琅在心底默默道。

***

夜色渐沉,林琅和杏儿爬上马车,里面还有米粥的残迹和淡淡的血腥气,杏儿利落收拾干净,为林琅打理好床铺。

再躺下时,林琅没有马上睡下,上一次,风平浪静,再睁开眼,狼就来了。

这一次,希望平安。

她默默翻了个身,闭上双眼。

旁边的杏儿在黑暗中睁大了一双杏眸,她凝视着林琅的后背,眼底满布复杂。

第16章 毛豆

云飞扬走路带风,回到帐篷里,拿起水袋仰起脖子喝水,想浇灭心头升起的火苗。

“云小将军,马呢?”一位肤色黝黑的老将似笑非笑的揶揄云飞扬,“不是说要带回来给游风作伴。”

老将名叫老严,大约四十多岁,下巴留着一小撮胡子,五官平平,埋在人堆里都看不出来,只一双眼特别锐利,精光微闪显示出他内里的精明城府,此时他双眼一眯坏笑打趣云飞扬。

而他口中的游风就是云飞扬骑得那匹高大神骏的白马。

身旁的娃娃脸叶同是哪有热闹往哪凑,这下得了机会更是来了劲头:“老严你这不是明知故问么,我们云小将军摆明是吃了颗硬钉子,这脸色,我上次看到还是他娘把京中所有待嫁女郎的名册硬塞给他,非要他选一个娶了的时候呢。”

叶同是从小就跟着云飞扬的亲随,一张娃娃脸讨喜可亲,他靠着一张无害的脸从小就成天东打听,西八卦,如今跟着云飞扬一起入军,更成为一等一的刺探好手。

云飞扬瞪了这幸灾乐祸的两人一眼,避重就轻:“叫将军就叫将军,何必加个小字。”

叶同嘿嘿一笑,道:“云大将军才是一军大帅,您与大将军同姓,当然得加个字区分下啦。”

云飞扬没出声,坐了下来。

说得好像他这将军之位是靠他父亲得来似得,这次他跟随太子殿下征战北伐赶走了燕国的军队,夺回云州,等到了京城,加官进爵,以后战功累累,未必会比他爹差!

早晚他会让世人知道,云将军指的是他云飞扬!

云飞扬励志成为赵帅那般风云人物,但更知道首要就是摘了他父亲的名头,每个居高位重的年轻人头上都压着父权,想要出头其艰难也不比平常人容易多少,云飞扬不希望自己的名号是挂在父亲手下,可现在他的实力还未能超过父亲,因此只能沉默不语。

叶同没放过刚才的话题,凑过来笑嘻嘻的问:“云小将军,那家姑娘到底怎么说的呀,我看她们也就是普通人家,你是不是给的银子太少了?”

太少了?他还没来得及说给钱直接就碰了一鼻子灰。

想起林琅振振有词的模样,云飞扬就一肚子气,可脑子里浮现出林琅回头时脸上一道道红条子的古怪模样,心觉好笑,唇角忍不住弯了下。

哎,他家云小将军吃错药了?

按照往常早就恼羞成怒了,现在咋还双臂环抱的傻笑呢,蹊跷,大有蹊跷。

叶同心中大呼奇怪,旁边的老严若有所思,倒是从中看出几分意思。

老严实际上是云老将军派到云飞扬身边“照顾”他的,当初云飞扬为了不被自家母亲逼婚,带着叶同偷偷参军,老将军自然知晓,虽是不放心,但儿子心有志向他是高兴的,便吩咐他在军中偷偷照顾。

云飞扬如云老将军预料的很快在军中站稳脚跟,一路荣升,可以说云飞扬从出生到至今都十分顺遂得意,性格豁达洒脱,否则也不会任他们打趣调笑,但他还太过年轻,从某种角度来说,心地也还纯善,可太过接近太子殿下的话,其实老严很是担忧,这位太子殿下在战场上杀人的疯狂模样,连他这种久经沙场的老将都忍不住心惊胆战。

回京之后有必要禀告老将军一下。

见叶同还在不着调的揶揄自家小将军,老严咳了下嗓子故意打断道:“将军,商队的头领请求和我们一同去下个镇子。”

云飞扬思索少间,明白这群人是被恶狼吓坏了,反正也是同路,时间也不赶,点头答应:“可以,但明日一早就要启程。”

“他们也是这个意思,及早抵达镇子,伤员也能尽快得到治疗。”

云飞扬点头,脑子里还想着怎么让小哨子松口把马卖给他,这马的品种存数不多,哪怕是用来配种,总比那些一辈子拉车卸货的平庸马匹要强。

眼前浮现出女子的水亮双眸,他手指放在棱角分明的下巴搓了搓,母亲说对付女子要投其所好,要不明日向那个小丫鬟打听下她喜欢什么?

***

第二天一早,林琅就醒了,经过昨晚那样可怕的袭击,没人能睡得安稳。

她一动,杏儿也起来了,眼底青黑,怕是一宿没睡,林琅体恤她昨天受了惊吓,想让她在休息休息,杏儿却连连说自己无事,主动去给林琅打水洗脸。

林琅早就习惯杏儿“恪守规矩”的性格,没再出言相劝,刚掀开马车的前帘想照照太阳,就看到远处的平叔急匆匆地跑过来,他脑袋上围了一圈蓝色布条,黑瘦的脸色十分难看,到了林琅面前上下打量,急问:“小姐你咋样了,有没有受伤?哎呀我咋还能昏过去呢,要是你出事了我怎么和夫人少爷交代呀。”

林琅朝他笑笑:“我没事,杏儿也安好。”

平叔已经从商队那里知道事情始末了,真是给他吓了一跳,一觉醒来,身边多了一群呻`吟哭叫的病患,一看还都是熟人,又听说是来了狼群,吓得他魂都要没了,还好看到他家的马车稳稳立在不远处,心才踏实一半,见林琅神色如常,这心终于放回去了。

林琅伸手指了指前面的黑马,对平叔道:“我们能够得救,多亏了这黑马。”这黑马救了他们三人两次,林琅对它有了感情,思忖着:“我想给它起个名字。”

平叔如今唯林琅是从:“行行行,小姐说起什么?”

林琅记得这黑马喜欢豆子,又瞥到它被风吹起的鬃毛,双手击掌:“就叫毛豆吧。”贱名好养活,她可是想一直养着它的。

骑着游风过来正听到这段对话的云飞扬顿时脸都绿了。

什么?

这女人竟然把这样稀有品种的珍贵良马起名叫毛豆!

简直是暴殄天物!

他决定了,他一定要从这女人手里拯救它!

黑马,不,还不知道被赐予了这么个名字的毛豆打了个响鼻,晃着脑袋无精打采的看着天空,怀念着昨夜豆子的味道,等待着今日早饭的到来。

***

山野林道间,一长串马车咯吱咯吱响,前方由十几位魁梧强壮的士兵骑马开路,商队跟随在后,两侧骑兵有序前进,一行人加起来也有近百人了。

商队中的伤患被安置在马车里,受伤的士兵仅仅包扎好伤口依旧骑在马上前进,各个面无异色,显然已习惯身体的伤痛,这一队士兵该是精锐部队,现在用于保护他们这支小小商队倒显得大材小用了。

队伍全程弥漫着沉肃的气氛,这其中也有人不时向后望去,倒不是担心野狼再来,而是去看林家的马车。

昨夜最令人意想不到的不是野狼突袭,而是整支队伍中最薄弱末端的一环竟然毫发无损。

林家马车位于商队末端,瘦马,老仆,女眷,怎么想都该是最先沦陷的,可最后支撑到士兵援救的竟然是他们,除了老仆的头上被划开了个小口子,一行人完完整整,这结果多少令商队里的人心怀异样,甚至有丧失亲友的人忍不住阴暗臆测,是不是林家提前知道了什么却隐瞒不说,不然怎么会事先跑了。

这种阴暗的想法很快被打破,兵老爷告诉他们,这山头多狼,倒也没成灾,往日见到这么多人的商队是不会攻击人的。

可今年情势有变,多日大旱令田中无产,没有粮食过冬,村民只能靠山吃山,猎户们纷纷到山中猎杀动物,时日一长,导致山中走兽减少,寒冬在即,这些食肉的野狼便聚集在一起,饿得狠了,别说是人,便是队伍也敢集体捕杀,它们生来怕火,这才趁快入夜的时机下手,因此如今秋末行走必要小心狼群,这消息是上个镇子的人告知他们的,所以真没有什么密而不告的阴谋,不过是大势所趋,熙攘世界中被影响的小小微尘罢了。

商队中的人都以为林琅一行人该是暗自欣喜,可林家上下除了最开始的庆幸,气氛也变得低沉起来。

平叔因为昏迷没能经历昨夜的惊险,可也被商队的悲伤感染,他驾着马车,唉声叹气道:“我听说昨天问我话的一个小伙子也死了,好好的人,咋能说没就没呢。”

当然没人能回答他这个问题。

平叔闲不住嘴,唠唠叨叨的换了个话头:“小姐,你说渝镇会不会也这样啊?”

林琅昨夜没有睡好,强打起精神开口回:“渝镇也不算小,就算山里有狼群,也不会下山扑人的。”

这时杏儿难得主动开口:“平叔,我们都走了,没什么可顾念的。”

平叔嘟囔着:“我就是惦记咱家的地,虽说没几颗稻子,多少也是我自个儿种的,还有家里,也不知道那王氏会不会带人去祸祸。”

林琅刚要开口,杏儿却比她更快:“屋子和地都交给牛家还有什么不放心的,最值钱的就是少爷的书,也都搬过去了,现在就是个空屋子,而且平叔,我们差不多不会再回去了,你也就别再想了。”

她继续说,这回是对着林琅,“小姐要是累了就去躺会吧,有事我会叫你的。”

林琅看出杏儿是想让她休息,心下狐疑,杏儿虽是做事麻利,但这种体贴关心从前几乎是没有的。

一直以来,杏儿都是不言不语,如果人群如水,她犹如想变成透明水滴,无色无香融入水中,最好谁都不要注意,尽管她容貌甜美,举止有度,也极少打扮,一路至今,越加寡言少语,所以当她说完这番话后,不仅仅是林琅感到诧异,平叔都哎了一声,不过他心大,笑哈哈道:“小姐你休息去吧,换杏儿陪我唠嗑也成。”

林琅应了一声,移到后面的软榻躺下,刚闭上眼睛,困倦如潮水袭来,耳边还有平叔感叹的声音:“…我早上醒的时候看到狼尸,那个大,这还是死的,要是活的得多吓人啊,我以前老说王氏是白眼狼,这和真的狼一比,那王氏也就是条奸诈的狗啊!”

杏儿并没有向平叔讲诉昨夜的恐怖遭遇,和往日一样低声附和:“是挺吓人的呢。”

之后,就是细细碎碎的模糊对话,听不清什么了。

林琅再次入梦,只是这次梦境不再是女子站在悬崖边,而是换了幅陌生场景。

第17章 献忠

林琅睡着后,感到自己缓缓被黑暗包围,上头突然出现一片白炽光亮,刺得她睁不开眼。

还有风,急劲刺骨的冷风穿透她的身体,不断地在耳边呼啸,她在下坠!

她想大喊,却像是被捂住了嘴巴丝毫叫不出声,眼泪被逼了出来,她恐惧不断下落的失重感,又害怕坠地。

咚的一声闷响,更冰寒的冷意包裹住她,潮湿密集,源源不断的进入她的口鼻,她掉到水里了!

无法呼吸,意识渐沉,她看着头顶渐渐消失的亮光,感觉自己将永远滞留在这片黑暗冰冷的寒水里。

水面突然荡起水波,似乎有什么东西在震荡着这片水域,是什么?

***

“小姐?小姐?”

林琅睁开眼,看到杏儿甜美带着晕红的脸上满布担忧,“小姐你魇住了。”杏儿拿出帕子,细致的去擦她额头上的汗珠。

一觉醒来,林琅感觉浑身粘腻,伸手捂住胸口,心脏怦怦直跳,刚才那个梦太过恐怖,即使醒来也觉得呼吸沉闷的很。

她缓了缓神才注意到马车一直没动,侧头问;“什么时辰了。”

“快入夜了,小姐你睡了一下午,平叔做饭去了。”杏儿端详林琅泛白的脸色,问道:“小姐做恶梦了?”

林琅点点头,忍不住说了句:“挺吓人的。”

杏儿听完,失笑道:“小姐昨天遇到狼的时候都没害怕,如今做个梦倒是吓的脸都白了。”

林琅对杏儿突然性的揶揄有些不自在,摸了把脸,发现眼角都湿湿的,顿时心中含羞,也真是,那么大头狼死在自己眼前都没怕,梦而已,又不是真的,有什么可害怕的呢。

杏儿见林琅不说话,心头一动,斟酌着开口:“小姐,其实我比你胆子小多了,那时候狼钻进来,我都吓傻了。”

那头钻入车厢的野狼张牙舞爪,他们都是头一次见如此庞大凶恶的动物,没被吓疯都是万幸,现在心中后怕也是正常。

林琅起身坐起来,安慰她道:“没事,都过去了。”

“不是的,”杏儿低着脑袋,吞吞吐吐的样子,“我是吓懵了,但我记得小姐最后扑到我身上了,”她抬起头看向林琅,杏儿有一双圆润的杏眼,笑起来的时候弧度弯弯,很是娇俏,双颊的红晕如同苹果,她只比林琅年长一岁,也正是甜美可爱的年纪,可她很少笑,多是颔首低眉,这样睁大眼睛直视人的时候极少,她局促的咬了下嘴唇,鼓起勇气问道:“小姐那时候是想保护我的,对吗?”

林琅回忆了一下,当时情况危急,野狼半个身子都进来了,马车也停住再无回转之力,自己扑到尖叫的杏儿身上,原来她记得的。

林琅心口热了热,展颜轻笑:“原来你是想问这个呀,那种情况换谁都会那么做的。”

不是的,不是每个人都会舍弃自己的性命去保护一个低贱的丫鬟,杏儿在心底否定。

像她这样的下人,最有可能是先被牺牲推倒窗口喂狼,哪里会有主子不顾自己的性命,反而用身体去护着下贱的奴仆呢,她实在想不通,禁不住再次颤抖开口,又问:“为…什么呢?”

林琅看出杏儿是想打破砂锅问到底,神色认真道:“因为我是你的小姐啊,既然你奉我为主,那么我就有责任和义务保护你,总不能白让你叫我一声小姐吧。”林琅从容一笑,目光柔和,“而且我也有点私心,如果是我先死了,就不用看到你们死去的样子了,说实话,我最怕尸体了。”

这番话她是出自真心实意,她之前的确怀疑杏儿叛变通信,可她不能因为还没有证实的揣测怀疑就放弃一个陪伴自己许久的家人。

即使杏儿对自身一直有所隐瞒,但她从未伤害过谁,可如果自己对杏儿不管不顾,那么放弃了她的自己,不就等同于背叛了她?

自己从可能的受害者变成了加害者,这样的结果比起被陷害更让林琅难以接受。

所以当时她毫不犹豫的扑了过去,她不想再看到有人在她面前死去,那种无能为力的挫败与悔恨,她不想体会第二遍。

“我下去看看毛豆,我见你昨晚也没睡好,也躺会儿休息吧。”林琅拍了拍杏儿的肩头,见她低着脑袋,也习惯了她这幅样子了。

林琅虽是早熟,遇事冷静,但她内心柔软,对亲友更是温善,怕杏儿还拘泥于那些规矩,宽慰道:“这一路少不了危难险阻,我们只有三人一马,得互相照应才能安稳抵达京城,别想太多,睡会儿吧。”

说完她掀开前帘下了马车,小声吆喝:“毛豆,快看,给你豆子。”

外面传来马儿兴奋的轻叫,毛豆是马,性格倒像狗多一些,见到豆子就伸舌头,四蹄也激动地踢踏,车厢都因它的动作连晃了几下,也一并晃掉了杏儿眼中的泪水。

以为早已看透人性,见尽冷漠,无论是血缘亲人,亦或是亲密伙伴,危险袭来,每个人第一想到的都是自保,甚至恨不得把别人推出去当挡箭牌,对方越惨,她们才越安全。

可如今有人告诉她,既然被她奉为主人,就要保护她,没有什么别的理由,更没有利益交换,仅仅因为她是她的小姐,她就会护她完整。

鼻头一酸,杏儿的眼泪颗颗滚下,她的脑袋默默倒向林琅刚刚躺着的软榻,上面还残留着林琅的气息。

这气味令她回忆起昨夜的惊惧胆颤,她的眼里全是狼的疯狂绿眼和森森尖牙,然后有一双纤细手臂轻轻抱住她颤抖的身体,隔开了那对可怕眼睛,那样用力的抱住她,保护她。

那是她的主子。

她决定誓死效忠的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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