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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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他似头狼一般碧绿的双瞳,一定是因为他母亲身上的罗刹国血统,与狼神无关。突厥虽然是胡人,但非黑色眼睛的人其实极少。

狼山,在阿尔泰山脉那边,山顶是最凶残的巨型狼的聚居地。突厥人之所以敢把女人送到山顶,献给狼神,而不是便宜其他偷偷摸上山的男人,给自个儿戴上绿油油的帽子。就是因为知道人类在那个地方无法停留,除非受到所谓狼神眷顾的女子。

那么,夜叉的父亲又到底是谁?

而且她能想到的,夜叉也想到了吧?所以他要躲到大唐来吗?是要找到亲生父亲,还是要在自己父族的地方生活?又或者是,以他的身份来说。在突厥有什么难言之隐?

“你多大年纪?”她轻声问。

“二十三岁。”

古人喜欢用虚岁,也就是说,夜叉二十二周岁,和韩无畏同龄,比她大七岁。这又是一个古代大龄未婚的。可他跟韩无畏不一样。韩无畏是要挑最好的,而夜叉,是没有愿意和他生活在黑暗中。

“不管你是谁,你都是我认识的那个人。”油然,她心底涌上淡淡的怜悯。

夜叉垂下头,看着掌中的莹白小手,感觉柔软无骨般。他的心荡起阵阵涟漪。那是一种莫名又陌生的情绪,不像之前,他只是想暗中望着她、保护她、报答她。此时,他一向强壮的心脏像抽紧了般,恍恍惚惚的又冷又热,兼之一丝没有着落的慌乱。

这令他赶紧把那小手又塞回到皮袍子中,话也继续说下去,以掩饰越来越异样的心,“你大概猜到了吧?我名义上的父亲是西突厥的王,他要把东部突厥统一。建立强大的帝国,像大唐那样。他没想到的是,他的子嗣也与大唐一样,非常艰难。在我之前,他只有正后生的一个儿子巴戈图尔,意思是英雄。”

“他做了很不英雄的事,对不对?”

其实。历史惊人的相似,生于现代,看多了朝代的更迭,不管其中有多少阴谋,最终都是血腥而粗暴。并不断重复同样的故事。巴戈图尔以前是惟一的王子,出身又好,年纪又大,板上钉钉的继承王位。却偏偏有了个妖姬生的狼神之子,图腾一般的存在。他受到了威胁,不用说,各种阴谋诡计,各种无耻陷害,轮番上演。

只是,西突厥的王就不管管吗?他想得到狼神之子,不惜拿爱妾的命去赌一个成功率为零的机会,恐怕不止是为了子嗣,说不定还有统治危机什么的。毕竟,有了狼神庇佑的儿子,谁还能对他的权威提出质疑?对于这样重要的夜叉而言,他应该绝不允许任何人伤害才对,就算是他的王后和嫡长子,也不行。

除非,他管不了!

等等,之前在洛阳,白金刚白先生是研究西域各国的大行家,他似乎提过,西突厥的王是个继位才十几年的新王巴戈图尔,老王波瑞在晚年时突然去世。据传,是死于政变。

波瑞,在古突厥语里是狼的意思,所以他才想要个狼神的儿子。大约,他老到控制不住政权,也无力再生下儿子了,于是寄希望于虚无缥缈的神。

而每次了解夜叉的身世多一点,就更为他心疼。他能活到现在,简直是从修罗地狱里爬出来的。就算现在,也躲避着无处不在的追杀。夜叉之名,一定是他自己起的……来自阴间的恶鬼,属于神,却见不得光。

两人就在风雪中,坐在屋顶,伴着雪沙声,模糊的丝竹声,轻轻聊着各自的心事。夜叉甚至有一种很违和的念头,寒夜中居然无比温馨,就像家的感觉,他从没有过的感觉。

而春荼蘼的猜测竟然全中,夜叉在出生前就遭遇了无数次暗害,可上天赐给了他强壮的生命力,加上西突厥只在传说中有过狼神之子,他却成为惟一的现实,所以备受关注,巴戈图尔母子一直无法真正伤害到他。

偏偏,他出生时天有异兆,群狼彻夜呼啸,又增加了西突厥人民对他的尊崇和敬畏。其实他的出生日用汉人的农历算,正是八月十五,群狼啸月是千古难解之谜,却也是自然现象,只是那天不知为什么,叫得特别邪乎而已。

天家无父子,在他五岁的时候,西突厥王廷发生宫变,巴戈图尔杀了他的父王,夺取了政权。而之所以篡位者能这么顺当,是因为之前他大肆散播谣言,说狼神厌恶了波瑞王,要招回狼神之子,背弃西突厥。正好,当时频频天灾,被认为是真神预警。其实在春荼蘼看来。不过是地球的灾难多发期,而萨满精通气象地理,做了准确的预报。

后来,有所谓的“天火”降临,把夜叉的寝宫烧成灰烬,人们在里面发现成为焦炭的小孩骸骨。于是王后宣布。狼神之子回归天上,波瑞王暴毙,巴戈图尔为新王。

当然,也有很多人对这些说法表示怀疑,特别是百姓。毕竟没人能确定烧死的就是夜叉本人。但王公贵族转而支持巴戈图尔,其他一切就容易多了。

巴戈图尔母子是典型古突厥人,特别崇信神灵。他们恨夜叉,却也在某种程度上怕他。他们敢抢夺王位,虐待夜叉,却在他降生后,再不敢亲自下令除掉他。怕惹怒狼神。他们只是把他交给萨满,然后把他的生母赏给了一个奇丑无比且残暴好杀的养马奴隶,以此来羞辱夜叉。

很矛盾的做法,既然尊敬狼神,为什么要违背神的旨意?既然怕夜叉,为什么要把狼神之子的母亲贬到泥里?这很扭曲,就像杀人放火之辈,捐大把银子修缮寺庙,或者灾年开个无关痛痒的粥厂,期望得到好报。落下善人之名。而一转头,什么坏事也不会少做。

不久后,萨满发现夜叉体质特异,就强迫他修习无妄神功,并且一直以他母亲的生命相威胁,逼他就范。巴戈图尔母子很是满意这种安排,他们深信。当夜叉成为杀人机器,为他们所用,才是狼神真正的眷顾。正是这种愚昧和无知,让夜叉得以平安长大。

也幸好,有锦衣的爷爷。名为阿古的老仆一直守在他身边,才让他没有彻底陷入黑暗,让他没有忘记小时候事,更没有让他被有心人带歪了心思和品行。

至于他见不得光……那是因为当他脱离控制后,西突厥倾全西域之力,下令追杀他,要死的不要活的。另一方面,他在被迫做巴戈图尔的掌中刀时,不小心露过脸,也在大唐的绝密缉拿令中,还是首要的最危险位置。

而夜叉的娘在他十岁的时候,给马奴生了个女儿,他有了个同母异父的小妹妹。兄妹两个感情很好,妹妹对哥哥纯真的敬爱和崇拜,是他那些黑暗岁月的惟一快乐。于是,小妹妹又成为夜叉的弱点。直到一年前那个雪天,他那才十一岁的妹妹,在那么小的年纪就选择了死亡。

从那时开始他就明白,他所爱的,都会受到伤害,因为那是控制他的关键。而春荼蘼,成了他获得自由的另一个关键。

“所以,我不信神。”他说。甚至,他敢把雪狼王杀掉,惹得群山里的狼群暴怒和绝望。

但是,荼蘼为什么突然出现?两个人,似乎全不相干,一辈子也无法交集,可她就是出现了。这是奇迹!那么,是神把她送来的吗?这让他的无神论虽然产生了动摇,却没有说出口。

“可是我信你。”春荼蘼认真地说,“在我看来,只要想努力活下去,神也无法阻挡。”

夜叉目如寒冰,却为眼前的姑娘有了一丝暖意。

最是喜欢她的坚强,明明是个纤细娇小的姑娘,却在对他说“活下去”时,那么坚定,那么有信念,似乎没什么能够让她感到恐惧,就像冰山上盛开的雪莲。

母亲、妹妹,都是柔弱的,所以一直被人伤害。但荼蘼是不同的,与他见过的,只能依附于男人的女人都不一样,虽然有危险,虽然有困境,却从未见她放弃过,想尽办法,除了不会触碰善良的底限,哪怕卑鄙的诡计也不吝于使用。

说起来,他倒最喜欢她算计人时坏坏的样子,那般鲜活动人。

第三十九章 还珠格格是胡人

“把你叫来是对的。”春荼蘼嘻嘻笑,又说,一扫几个时辰后就要进入国公府的抑郁,“看到你有这么悲惨的过往,我想想之后自己的困境,就觉得不那么难过了。我坏吧?我就喜欢看到别人比我更不幸。你放心,我会好好在白家生活,没人能欺侮得我,只有我欺侮别人。”

尽管知道这是借机鼓励自己,夜叉还是失笑,“如果你有事,尽可以来叶记找我。”他冲口而出,甚至想都没想,“锦衣已经弄好了我们的背景情况,从出生到长大,都有根有据,别人查不出半点不同寻常的地方……”说到这儿,又骤然停下。

不应该这样,他还是会给她带来危险。能平静的、像普通底层百姓一样生活,对他这辈子是极奢侈的,说不定等到白头也做不到,不应该招惹她。

可是春荼蘼却欠起身子,像是扑在夜叉的肩膀上,兴奋的问,“真的吗?真的可以吗?说话要算数哦。”

她两只眼睛笑得弯弯的,明亮又讨喜,语气更是无比认真,令夜叉忽然软弱,硬不起心也硬不起口来拒绝。明知道是不对的,却由着自己的心任性,“虽然我会变得其丑无比,丑到不能见人,但我以后只是个铁匠,略小心些,就没人会注意的。”应该,会安全吧?

“变丑?是装扮出来的吗?”春荼蘼吃了一惊。

见夜叉点头。轻拍着胸口道,“吓死我了,我还当你真要毁容。你长得那么英俊,看起来令人赏心悦目,真毁了多可惜啊。”她半点不掩饰自己对美*色的热爱。

之后又怕夜叉误以为变丑后,她就不再和他见面。又连忙找补道,“我是说……不必故意如此,若你是受了伤什么的,变得不帅了,我不介意。啊。呸!童言无忌!童言无忌!各路神仙别理我,夜叉以后一定会平安幸福,不会受伤。一定一定!妥妥的!”她越说越乱,就像挖坑让自己跳似的,又连忙合十祈求上苍。

她很少露出这么糊涂鲁莽的模样,看在夜叉眼里,就牢牢印在心上。只觉得这姑娘可爱到了极致,世上再不会有比她更可爱的了。可是,什么叫妥妥的,好奇怪的语言啊。

“我们做朋友吧?”春荼蘼又说,眼睛闪闪,一脸期待,“我来大唐……不是,我自从迈出家门,只有很少几个朋友。小凤啊,过儿啊。算主仆,情同姐妹,却算不得肩并肩的人。”

“韩无畏和康正源呢?”话一出口,夜叉就后悔,为什么问这个?

但春荼蘼坦然大方,“他们当然算朋友,尤其韩无畏。不过嘛。等明天的太阳升起,他们就算我表哥了吧?虽然,关系实在挺远,八杆子勉强打着的。”

夜叉点头。

朋友,也好!

子时不到。夜叉把春荼蘼送回了官驿。这次夜间私会,没有惊动任何人。而春荼蘼听到夜叉的遭遇,是真的想开了,并不是做样子,所以很快就安心入睡。

夜叉活得那样辛苦,因为自己被宣布“死亡”,顾及着成为马奴之妻的生母,有亲人近在咫尺不得相认。好不容易有了心爱的妹妹,却也不能光明正大的相处。最终,他更是失去了两位血亲。和夜叉比起来,她像生活在蜜罐子里,还有脸抱怨吗?

父亲,祖父,不能当着外人的面儿承认,但还能在一起生活,还是一家人。往后,她好好运作和筹划,找到机会就能给春氏父子应得的地位。

总之,她一直是有希望的。不像夜叉,一直在绝望之中挣扎。所以,她有什么好不甘心和忧虑的呢?至少她那名义上的祖父,实际上的外祖父,会分外给她支持和帮助,甚至会有些亲情,她本不必如此悲观,是穿越以来,虽有危机,却太顺利了造成的。

为了夜叉,她也要愉快又坚强的生活。那样,他在一边看着,也会觉得人生有希望吧?

因为是冬天,昼短夜长,又因为官驿离国公府比较远,加之雪天路滑,所以虽然选的吉时是巳时中(上午十点)入府,春荼蘼还是在天没亮的时候就被叫起来,梳妆打扮。

衣服首饰,是两天前由白家送过来的,足足有几大箱,全是新的,是白敬远叫人拼命赶制出的长安贵族少女最流行的款式。甚至,他老人家还注意到春荼蘼不喜欢大唐女子喜爱的大红大紫等抢眼的颜色,全选的接近现代水果色的,粉嫩而不失娇艳。另有几身男装胡服,一看便知是上公堂用的,用料和做工都极好,还有一应的配饰、鞋子。

白敬远是用这种方式向世人表明,他多么在意春荼蘼这个“孙女”,多么想把一切补偿给她。另一方面,也向春荼蘼表明,他们谈的五个条件全部算数,放心吧。

而春青阳本来听说孙女不用改姓就很满意了,现在又觉得孙女受重视,心里那点子哀伤和不甘就全没了,恨不能立即让春荼蘼进入富贵窝。

影子说得对,春青阳对她的疼爱是本能,只要她好,可以什么也不在乎、不要求。白敬远对她的好是需要,其中亲情有多少得慢慢体会。但外祖父比起祖父,心眼儿可多多了,一举一动都能咂摸出滋味来。

最终,春荼蘼选的是绯色挑线穿花拖泥襦裙,桃红纱罗飘带,娇绿半臂,下穿红色六合小羊皮靴子,外罩锦缎灰狐肷斗篷,颜色和款式搭配得很是青春无敌。在普通百姓穿麻和布,稍富裕的人家也只穿得起兔子毛皮的时代,她这身已经非常华贵了,配得上国公府孙小姐的身份地位。但。整体上和大唐风格绚丽多姿的服饰与长安城位高权重的豪富之家的做派相比,又不那么张扬抢眼,不让人生出恶感 。总之一句话,低调的奢华。

可惜,她的头发到底还是半长不短的,梳不了华丽的发髻。加之她超不喜欢用假髻,把头发盘这么高,就戴不得那只贵气的金累丝镶红宝石双花步摇,或者亲娘留给她的那只簪子,而是选了赤金鱼尾玛瑙流苏。配着赤金盘螭璎珞圈,腕上是镶蓝白宝石的腕轮,耳坠子是一对红宝石雕刻而成的含苞牡丹,虽小巧,却做工极精致,花瓣间的脉络都看得清。

年轻是最好的化妆品,除了护肤的花香油膏。她脂粉不施,但这样通身一打扮,也比平时又俏丽了几分。

春青阳看得又欣慰又辛酸,可春荼蘼下一句话就把这伤感赶得干干净净,开始怀疑自己的教育绝对失败,“怎么这么麻烦哪!”她很不耐烦的扯扯衣服,“不过是认个亲,比嫁人还讨厌!”

正当连贴身侍候的小凤和过儿都目瞪口呆之际,她大小姐向前走了两步,差点被松松挂在臂上的披帛绊倒。在别人的惊呼声中。她又嫌弃累赘,非要扯下去,好说歹说才做罢。

“是时候该让白相头疼几年了。可让我轻省轻省吧!太难侍候了啊,这丫头。”春荼蘼上马车时,春青阳居然有了这样的念头。

其实一路上,春青阳发现还真没让孙女抱怨错。不过是遗失民间的国公府庶女,被迎回本家罢了。结果倒像是活公主出行。头天下了半宿的雪,虽然因为气温不太低,并没有结成大片冰板,长安城里的街道又是宽阔平整的青石路铺就,但到底还是有些泥泞。可是。由官驿到国公府的必经之路上,沿途站了好多百姓。还好长安宏大,并没有拥堵。

明天就是小年了,大家不置办年货,倒都跑来看热闹。毕竟,春荼蘼身世离奇,连皇上都惊动了,在缺乏公众性娱乐的大唐,也算是千载难逢的佳话,比乐舞好看多了。再者,白相的孙女还是大唐第一位女状师,不久前才打赢了一场惊天官司。这样的女子很少见,自然要来围观的。虽说,只看到华丽的车马路过,真人根本没露面。但,上马车时看到那包裹得毛茸茸的小小身影,还有那一身的富贵装扮,也能津津乐道一阵。最后,又能看到亲自来接的白相嫡长孙白毓秀,也算不虚此行。

卯正起床,辰中出门,却足足走了一个时辰才到。好在春、白两家的老人都预备了富裕的时间,倒完全没有误了吉时。

车到国公府大门口时,春荼蘼正襟危坐得也累了,于是又别扭道,“我自己直接叫车过来不得了,弄出这样的场面,唱大戏啊。瞧瞧,我都成还珠格格了。”

同车的小凤和过儿不知道大戏是神马东东,更不知道还珠格格是哪位,两人一边下车,给春荼蘼搭好踏凳,一边私下嘀咕,最后觉得大戏应该是指乐舞,还珠格格嘛,一听这名子就是西域那边的胡人哪。

“六妹妹,请下车。”过儿打起了帘子,是白毓秀上来相扶。

春荼蘼在白家是第三代孙辈,白家排辈不分男女,她排行第六。而大哥白毓秀的相貌极似白相,声音也是温文尔雅,绝对的浊世翩翩佳公子。

呼,大唐真好,兄妹之间没那么多避讳。哪想程朱理学之后的古代,亲人都不能亲近。管你是不是亲生兄弟姐妹,七岁不同席呢。

念着这点开放观念,春荼蘼的心情刹那好了,对着表哥白毓秀温顺地点头,娇娇柔柔地伸出手,扶着那条胳膊。

第四十章 要咬人的表妹

春荼蘼弯腰走出马车,正考虑把西式马车的图样画出来,改良中式马车,省得上下车不方便时,手下骤然一轻。白毓秀的那条胳膊,突然就卸了力。

看起来,像是春荼蘼抓滑了,可只有当事人清楚,是白相那风神俊朗的嫡长孙白毓秀,把手臂不动声色的往回缩了一点,于是春荼蘼抓到的是软弱无力的袍袖,自然借不上劲儿。

雨后地湿,但国公府门前打扫得干干净净,没有泥水。不远处,倒没有大开中门,毕竟那是招待贵客权臣的,再怎么得宠的孙女,别说只是庶出,就是长子嫡孙也没有这个待遇。不过侧大门却是开了,门上侍候的管事和小厮分列两排,站得整整齐齐。丫鬟婆子,也在门内站了一堆。相比于平时女眷只走东侧门,春荼蘼受到的欢迎就耐人寻味了。

这么高的车粱,她若这么直掉下去,摔脏了衣服倒还罢了,必定会脸朝下,跌一个结实的嘴啃泥。到时候伤在哪还好说,这个脸就丢尽了。多少百姓围观,当天下午就会成为全长安城的笑话和八卦。

零点零一秒不到的时间,春荼蘼看到这位将来不出意外,一定会承爵的白毓秀同学,露出了嘲讽的笑容。外人看来,像是欢迎她。但掩饰得再好,终究藏不住厌恶的冷意。甚至,他右腿后撤,打算闪远点,免得她摔在他身上,效果不够强烈。

还真是……无耻无德无风度啊。

春荼蘼想着。并不调整动作,就像没留意手空了似的,就那么往车下踏。在白毓秀惊异的神色中,稳稳当当落地,而且姿态还很优雅。

“谢谢表兄。”她裣衽为礼,弯起唇角。

她的笑容比那种虚假的淡笑大多了。甜甜的,露出一排小白牙。白毓秀离得近,不知怎么感觉后颈上竖起一排汗毛,感觉“表妹”似乎要咬人。再看旁边,一个高挑的丫头稳稳扶着春荼蘼的手臂。另一手不动声色的从她腰上撤下,横他的那一眼,满是谴责和……鄙视。好像是在说:欺侮初来乍到的表妹,简直不是男人所为。

白毓秀又惊又气,眉尖几不可见的一蹙,没想到“表妹”身边有高手。可是他自问动作隐蔽,那丫头怎么发现的?居然救得严丝合缝。外人一点看不出来表妹是在跌下的瞬间被扶稳的。

“表兄……”春荼蘼叫了声明显发愣的白毓秀。

小样儿的,以为她真的天真的以为,全白府都沉浸在认亲的快乐中吗?以为她不会防备着吗?在前世上高中时,同学们恶作剧,在老师一进教室的门时搞出多少事来。哼哼,这点小伎俩都不够她塞牙缝的,小凤早就严阵以待了。

身边有侠女的感觉真是好啊!

白毓秀算计落空,而且是以这种方式,所以才愣怔了片刻。但他到底是国公府的未来继承人,从小受过良好的教育。此刻反应很快,一派谦谦君子的模样,带着春荼蘼走进府里。

围观群众没有发现这眨下眼就过去的小插曲,他们看着那道毛茸茸的身影隐没在白府大门内,都发出啧啧的赞叹……骨肉终于还家了啊!对百姓而言,没有八卦看了,但以后还可以议论至少大半年。所以交头接耳的慢慢散去。

此时,一个高大的身影也混在人群中,悄悄离开。他穿着灰不溜灰的一件大布袍子,好似怕冷,外面又罩一件有着很大风帽的破旧斗篷。隐藏住了他的昂藏气质、俊帅的脸庞和碧绿的眸子。但转身之间,他露出真切的笑意。

他就知道,荼蘼不是那么好欺侮的。白家的那些人真是自作自受,她不去注意他们就该偷着笑了,居然敢主动招惹!还害得他的心忽上忽下了一回。

昨夜分手后,他终究还是不放心她,所以跑来国公府门前。白毓秀缩手时,他看到了,可惜挤在人群中,来不及出手。好在,荼蘼有准备,他这样担心,倒是看轻她了。她从来不是躲在男人身后,等着保护的姑娘啊。从她挺身救父开始,大唐的天下应该就有她的色彩。

夜叉心情愉快,大步流星的往回走。好在长安多胡人,也多流浪汉,他这样高大的身材和穷困的样子并没有引起旁人的特别关注。但回到叶记,迎面而来的就是锦衣气愤的目光。

“殿下,您居然大白天出去!”责备的声音中,一手举起一张极精巧的人皮面具,“而且没有戴上这个。要被人发现,可怎么办?”

“不会的。”夜叉脱掉斗篷,因为心情好,脸上带着笑,“这样冷的天,包裹严实一点,哪有人会注意?”

“要我提醒您吗,殿下?您可是很荣幸的背着突厥和大唐双重通缉令的人!您的另一重身份也使您成为所有黑暗中杀手的目标!普通人发现不了您,那些受过特别训练的呢?”

“好吧,这次是我不好。”夜叉认错的态度真诚,“以后会小心的……至少会戴这个。”说着,把面具往脸上一按,揉了揉。转瞬间,堪称祸水的男色面孔,变成了严重被烧伤,瘢痕遍布的可怕的脸。当粘连的眼皮微合,连那对灼人的碧瞳也遮住了。

“你没看到,刚才荼蘼不动声色就让国公府的嫡长孙吃了闷亏。”就算如此丑陋,丑到胆小的会惊叫,胆大的也不敢细看,当双眼流露出兴奋的光芒时,仍然有几分动人。这,完全是因为那个在公堂上能把人挤兑死的春姑娘。

“我就知道,殿下是因为她才往外跑。”锦衣整个人都趴在柜台上,无力无奈得很。还好那臭丫头进了国公府,以后只怕很难经常往外跑。少见面,感情就会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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