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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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距离接触沈居安之后,苏韵锦开始明白,一个人会受到大多数人的赞许绝对不会是毫无理由的。除却各类学业上的出类拔萃,沈居安绝非张扬的人,但是他即使不说话,静静地站在那里,没有咄咄逼人的侵略感,却也能让人在打量了他一眼之后,又情不自禁地偷偷张望。他的样子当然是好看的,苏韵锦不是没见过长得好的男孩子,和程铮的英挺硬朗、周子翼带着点痞气的俊秀不同,沈居安身上有种清风霁月一般的特质,明明是很朴素平常的衣着打扮,在他身上就是说不出的干净妥帖,一如他平时的待人接物。

  苏韵锦记不清自己对他的格外留意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也许是暑假前图书馆特别忙碌的那段时间,大家忙着对一批批新到图书进行验收登记,沈居安和她编在同一个小组,她踮着脚尖,吃力地将一叠归类完毕的书放置到书架上,有人在一旁无声地拿过她的书,轻松放到了指定位置。她擦了把汗一转头,看到的是他沉静的侧脸。当时苏韵锦脑子里不由自主地出现了前些天胡乱在书上看到的句子,“攀条摘香花,言是欢气息。”她甚至不是特别理解这句乐府诗句的含义,只是觉得那时自己的心情和诗里所形容的一样平静又欢喜。沈居安似乎并未觉察到自己的举止有何特殊之处,继续在苏韵锦身旁整理书籍。过了一会儿,大概是意识到她呆呆的注视,于是笑了笑当作是礼貌的回应,苏韵锦没来由地就红了脸。

  说起来,谈论沈居安的人虽多,但大多是雾里看花终隔一层。沈居安待人很好,并不因为自己的优秀而傲气自恃,但是他的好是对谁都一样的,就好像画里的人,你觉得赏心悦目,虽近在眼前却难以触及。他笑的时候眼神温柔,容易让人怦然心动,仿似洞悉人心,但实际上,你却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苏韵锦是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竟然属于少数的几个和他走得较近的人之一,原因大概是在图书馆轮值的时候他俩总排在同一组。沈居安好像很喜欢图书馆这地方,除了分内的工作,没课的时候也时常泡在那里。图书馆仓库附近有个专为管理员开辟出来的空间,摆有几张桌椅,闲杂人等通常不许进入,因此很是安静。他在那里看书就免去了很多不必要的打扰。偶尔苏韵锦也在那里,他们会一起聊聊天,说起当天做工作和书里看到的有趣东西。苏韵锦做家教的时间若与图书馆的工作有冲突,他也尽可能地替她协调,或是默默地替她把该做的做完。

  苏韵锦很佩服沈居安,他的心智显得比同龄人更为成熟,什么事到了他那里都可以在不疾不徐中妥善地处理好,仿佛没有什么可以将他难倒,他也总是很清醒地知道自己下一步将要做什么,也不会有什么事让他惊慌失态。她听人在背后说起过沈居安的家庭情况也不太好,他和她一样出自于某个遥远偏僻的小县城,但是在他身上你却看不到任何的卑微和自怜。他看人的时候澄澈坦然,笑容柔和,进退自如。

  “那么,我可不可以理解为你喜欢他?”莫郁华听后这么问。

  苏韵锦想了很久才说:“我也不知道,只是觉得和他在一起感觉很舒服。”

  “那你还等什么?”

  “他怎么可能看上我?”苏韵锦赧然。与其说沈居安是她喜欢的男孩子,不如说他更像是她心中的一个完美投影,他们有着相似的背景,可他胜过她太多。苏韵锦多么期盼自己有一天也能像沈居安一样内心强大、出类拔萃。

  莫郁华说:“按你所说图书馆排班由他负责,他要是讨厌你,你绝不可能总是和他排在一个小组。”

  苏韵锦倒从来没有想到这一层,脸红心跳地想着莫郁华所说的可能性。是的,沈居安至少不讨厌她,但好像也没什么人是值得他讨厌的。

  “我没想那么多,像现在这样就很好,他不说话的时候我在旁边看着他,居然有种天荒地老的安定感觉。”

  “天荒地老?那程铮呢?你跟他在一起时又会想到什么?”莫郁华饶有兴趣地追问道。

  苏韵锦愣了愣,随即脱口而出:“天崩地裂。”

  话一出口,两人都扑哧一笑。

  聚会那天,苏韵锦一早坐车去了省城。活动被安排在市郊的一个公园,大家一起去烧烤。她到的时候人已经来了不少,经过了一年大学生活的洗礼,原本被高考压抑惯了的同学们好像都活泼了许多,脱下千人一面的黯淡校服,每一张脸都显得更为生动。看见了苏韵锦,一帮男生凑在一块儿咋咋呼呼地喊:“万恶的大学把恐龙都折磨成了美女了。”

  苏韵锦笑笑,不以为忤。莫郁华今天家里有事没有来,她便跟着其他同学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各自大学里的事情。她比较熟悉的同学里,同桌宋鸣是当届的理科状元,高考成绩比程铮还高了四分,只可惜志愿没填好,但也被北京一所重点院校录取。原本听说要被家里送到国外的周子翼不知为什么也没去,通过关系进了上海的一所大学。

  程铮也在,他比苏韵锦到得早,她一来就看见了。他还是短短的头发,五官长开了,轮廓更为醒目,即使在他那所精英荟萃的大学里,这样的男生也还是会吸引不少目光的吧。两人一年没见,但毕竟有过那么一丁点儿异于普通同学的过往,不说别的,如果没有他的帮助,高考时她的数学和化学绝对不可能有当时的分数,也不会有今天。苏韵锦犹豫应不应该主动和他打个招呼,他却连正眼都没瞧她一下,两人视线不经意相碰,他也面露嫌恶地将脸撇向一边,看来一年前那次不愉快的告别让他铁了心想与她彻底决裂。这也不一定是坏事,苏韵锦不是个拿热脸贴冷屁股的人。于是两人再也没有任何眼神交流。

  孟雪挨在程铮身边,不停地为他烤东西吃,态度很是亲昵。她也更漂亮了,打扮时尚,苏韵锦发现宋鸣在一次次装作不经意地偷偷看她,不过孟雪的眼里好像只看得见一个人。她和程铮算得上青梅竹马,又是郎才女貌的,如果现在真的走到了一起,她也算得偿所愿了。

  苏韵锦没来得及吃早餐,正准备动手去找东西填补一下自己的胃,一只烤得皮焦肉嫩的

  鸡翅膀就出现在她眼前,握着烧烤叉的是一双漂亮的手,她抬起头,就看到周子翼笑得阳光明媚的脸。

  她对周子翼并无太多好感,但仍旧对他的好意表示了感谢。

  “为美女服务是我分内之事。”他大大咧咧地在她身旁坐了下来。

  苏韵锦失笑,文绉绉地说:“周公子谬赞,让‘小芳’受宠若惊。”

  周子翼笑嘻嘻地说:“不错,人漂亮了,也会开玩儿笑了。唉,我以前怎么就没发现你这颗混在鱼目里的珍珠呢,可惜了,可惜了。”

  苏韵锦半开玩儿笑道:“你有眼无珠的事儿又不是头一回干。”

  “你看你,还提那陈年旧事。”周子翼也没放在心上,哂笑道:“你和小莫同学关系好,我知道。她是很好,问题是不适合我……我也没想主动伤害她是不是?告诉你,我这个人对感情是很认真的,你信不信?”

  苏韵锦笑着拉长了声音,“我——信。”信才见鬼了。

  刚说完自己“对感情很认真”的周子翼也不管是不是失礼,眼睛像扫描仪一样将苏韵锦从头打量到脚,“以前我觉得程铮那小子鬼迷心窍,现在发现他当时还是有先见之明的。你把头发放下来漂亮多了。”

  虽然知道他一向油嘴滑舌没个正形,但是面对这样赤裸裸的夸奖,苏韵锦还是有些不好意思。她之前习惯了随意扎个马尾,有一次在图书馆打杂,头上的橡皮圈断了,她坐着想把那个廉价的橡皮圈打个结再继续用,沈居安在一旁随口说:“你这样也挺好的。”苏韵锦当时也是脸红,但后来却渐渐能够接受自己偶尔长发披肩的模样。

  “要不给我个机会怎么样?”周子翼扬眉笑道:“好的事物也需要懂的人欣赏是不是?”

  苏韵锦也笑了,“难道懂得欣赏的人只有你一个?”

  “你这话的意思是——”周子翼不怀好意地拉长声音,“大学里交男朋友了?”

  苏韵锦正好看向孟雪那边,她撕了片烤牛肉往程铮嘴边递,程铮先是别开了脸,又低头把它吃了进去。苏韵锦笑笑,对于周子翼的疑惑不置可否。

  周子翼何等机灵之人,眼睛朝那边一转,神秘地附在苏韵锦耳边说道:“孟雪看得他可紧了。”

  苏韵锦正待接话,忽听见不远处一声冷笑,只见程铮似笑非笑地对周子翼说:“你今天暂时没人看着就得瑟了是吧,小心回去以后亲爱的洁洁对你实行‘爱的惩罚’。”

  周子翼顿感无趣地摸了摸鼻子,“出来玩儿还提那个凶横的女人干什么?”

  原来周子翼也有女朋友了,看样子还被吃得死死的。苏韵锦想到莫郁华,不由得替她感到几分酸楚。一年多了,莫郁华好像完全忘记了周子翼这个人的存在,可苏韵锦知道她不是个容易忘记的人,有些东西就算是心里结了疤,依旧是不容触碰的。

  接着,周子翼又不着边际地说了几个笑话,见苏韵锦心不在焉,也就讪讪地走开了。程铮倒是兴致陡然高涨了不少,和孟雪有说有笑的,过了一会儿,周子翼也坐到了他们那边,趁孟雪去拿吃的,小声在程铮身边耳语了几句。程铮听后,面色冷淡。很快孟雪又取了两只生的鸡翅膀走了回来,让程铮替自己拿着其中一个烤叉,程铮也若无其事地接了,将鸡翅放在炭火上烤。

  苏韵锦又继续和别的同学聊天,眼看自己出来了一个上午,唯恐晚了回去的车子不好找,刚动了要回去的念头,便听到孟雪娇呼一声:“哎呀,程铮你怎么搞的,起火了,都烤成炭了你都没看见!”

  苏韵锦闻声看去,果然是程铮手里烤着的那只鸡翅膀已经变成黑乎乎一团,上面还燃起了明火。周子翼啧啧有声,“太浪费了,你不喜欢,可以给我吃呀!”

  程铮此前的好心情早已荡然无存,冷着脸将烤叉往火里一掷,火星纷飞,整只烤煳了的鸡翅彻底被埋进炭灰中,“煳了就不要了,看着就恶心。”

  这时:苏韵锦已经在和大家道别,正好听到周子翼不顾程铮的臭脸笑着说:“不爽就直说,拿鸡翅膀出什么气?”

  直到苏韵锦离开,程铮也没有多看她一眼。

  暑假结束回到学校,苏韵锦一直在矛盾该不该和莫郁华提起周子翼的事。终于,一天夜晚两人在宿舍里通电话,扯了一通无关紧要的事情后,她还是说了出来。

  “听说他现在有了个要好的女朋友,还挺紧张对方的。”苏韵锦说得没头没脑,电话那端也不问缘由,只是静默了几秒,然后“哦”了一声。莫郁华淡淡说道:“这很正常。谁都有选择自己喜欢的人的权利,我有,他也有。”

  “可是为什么你选择那个人会是他?”那样一个轻浮浪荡的男生,竟然被心如明镜一般的莫郁华喜欢着。在苏韵锦看来,莫郁华实在比周子翼那家伙要好上许多。

  莫郁华说:“有时候理智叫我们做一些清醒正确的事,可感情偏偏逆道而行。”

  大二的课程比大一时安排得紧一些,苏韵锦周旋在图书馆、家教和教室之间分身乏术。这年的清明节她没能回家给爸爸扫墓,妈妈打来电话,告诉她一个人去上了坟。

  妈妈再说起这件事时,终于可以不再流泪。时间过去了,再深的伤也会结成一个面目模糊的痂,跟血肉长到一起,这个受伤的地方就会变得坚硬。妈妈还说,自己经人介绍,在县城最大的一个服装厂做起了临时工,累是累了点,收入还可以,以后女儿打工也不必那么辛苦。

  “不要紧,我都做惯了。”苏韵锦说。比起不用打工,她更高兴的是妈妈终于向前迈出了一步,不再终日沉浸于悲伤的回忆中。沈居安大四了,再过几个月就要离校,这时已陆陆续续传来毕业生找到签约单位的消息,前一段时间传出了系主任钦点他留校的消息,但传了一阵,又没了下文。苏韵锦很想知道沈居安的去向,私心里她是盼着他能够留校的,如果有一天,他彻底从她视线里消失,她一定会非常不习惯。

  “你为什么不自己去问他?”莫郁华怂恿苏韵锦。

  苏韵锦何尝不想亲口从沈居安嘴里得知他的去留,但总是不知道自己以什么立场去问。她只不过是他在图书馆打工的一个同伴,认识而已,连朋友都算不上。

  这天下午又是他俩当值,两人都没课,正值下午三点多,图书馆借书还书的人很少。苏韵锦按照管理员老师的吩咐给一批书贴上标签,正好有个编目不是很清楚,便想着去问沈居安,却发现他伏在借阅台的长形桌子上,一本书半掩着脸,竟像是睡着了。

  苏韵锦觉得有些好笑,这是她头一回看到他这个样子,平时的沈居安做什么都成竹在胸游刃有余,何曾在人前露出疲态?她手下的动作不经意就轻柔了下来,反正也没什么事,何必惊扰了他。做完了自己的事,她蹑手蹑脚地坐到他身旁属于自己的空位。四月午后的风透过借阅室半敞的百叶窗,拂在人身上容易产生一种醺然的沉醉感,这的确是个适合偷寐的时刻。苏韵锦轻轻拿开了沈居安掩在脸上的书,如果不是有些泛青的眼窝,那张干净柔和的面容此时更有让人心动的宁静。风微微撩动他的发丝,她心念一动,慢慢伸出手去想要拂开那几根恼人的头发,还没触到他的脸,发丝的主人已睁开了眼睛。

  “苏韵锦?”

  苏韵锦仿佛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坏事被中途抓住,心一慌,藏着的疑问莫名其妙地脱口而出:“你……会留校吗?”

  沈居安依然是伏在手臂上的姿势,闻言有些惊讶,过了一会儿含笑道:“你希望我留校?”

  苏韵锦低头无意识地将他的那本书拨来拨去,几乎轻不可闻地“嗯”了一声。

  沈居安坐直了身子,失笑道:“我怎么会睡着了?”

  当晚苏韵锦要去做家教,她这时仍为自己下午的冲动而后悔,也许她不该多问的,这毕竟是别人的事。可她依然无法自制地为他回避了自己的问题而失望,看来自己是多想了,在他眼中她只是个无关紧要的旁人,为什么要把没有确定下来的事透露给她?

  家教的地点没变,虽然还是和学校只隔了两条马路,但是其中一条路在封闭施工,行人必须从一侧的小巷绕行。那条小巷很偏僻,路灯昏暗,苏韵锦每次来回都有点紧张。

  去的时候还好,天尚未全黑,回校时站在那个黑洞洞的路口前,她心里有些发憷,想方设法地让自己壮起胆来。这时暗处忽然传来脚步声,有人从背光的围墙下走了出来,苏韵锦不禁一哆嗦。

  “是我。”这个声音让苏韵锦无比惊讶,沈居安走到她身边,笑着说:“我应该早叫你一声,这样就不会吓到你了。”

  “你怎么会在这里?”苏韵锦惊魂未定。

  “这条路太黑了,走吧。”他很自然地与她并肩往前走,好像已经千百回陪她走过这条

  逼仄冷清的旧巷。苏韵锦的心怦怦地跳个不停,两人一度无话。莫非他是特意送她一段?她不敢想。

  她从没觉得这巷子是那么短,仿佛一眨眼就走到了尽头,前方已经看到大路上的灯光。

  苏韵锦心中有疑问,偷偷抬头看他,正好看到他脖子上挂着的红色丝线,在昏暗的光线下呈现出血一般的暗红。

  这根红线好像一直挂在他脖子上,但是苏韵锦并不知道藏在衣服里的吊坠会是什么?正想得出神,他护着她的肩往旁边一闪,避开了一辆赶路的摩托车。

  “想什么那么入神?”走到安全地带他很从容地收回了手,既没有过分亲昵,也没有让人感到突兀,“你在看这个?”

  他的语气让人很难说谎,苏韵锦点头。

  沈居安扯了扯那根丝线,最底下缀着的竟是个再普通不过的金戒指,那戒指的款式很土,但被他挂在脖子上,倒不觉得难看,只是特别。

  “这下不用好奇得连路都不看了吧。”他让她看清楚,又将那个戒指放回了衣服里面。

  “这个戒指对你一定很重要。”好奇压倒了矜持,苏韵锦问道。

  沈居安想了想:“可以这么说。”

  这简直是想当然的,如果不是非常重要的东西,又怎么值得让他一刻不离?

  “我猜它一定和一段很美好的回忆有关。”苏韵锦低声说。

  “美好?”沈居安将这个词重复了一遍,淡淡道:“是和回忆有关,但说不上美好。这是我曾经喜欢过的一个女孩子留给我的。”

  她能感觉到,他说话的时候是看着她的。

  “我……我长得像她吗?”苏韵锦差点没咬掉自己的舌头,在图书馆一年多,别的事没干,闲书看了不少,这句话问得太可笑了。

  果然沈居安笑出声来:“不像。”仿佛还怕她不死心一般又强调了一遍,“一点也不像。”

  苏韵锦觉得丢脸得很,垂着头再也出不得声。

  “你像你自己,这有什么不好的?”他的声音仍带着笑意,让人恼恨不起来。

  又沉默地走了一段,沈居安没有任何预兆地问道:“苏韵锦,你觉得尊严和理想哪个重要?你会为了你渴求的东西舍弃你的尊严吗?”

  苏韵锦对这个问题没有任何心理准备,犹豫了许久,回答说:“我没有遇到太渴求的东西,所以到现在为止我觉得尊严很重要。”

  “你说得对,无欲则刚。”沈居安自言自语,有那么片刻,他竟也透出几分迷茫,仿佛不再是苏韵锦印象中那个聪明清醒、目标坚定的人。

  “留校的事,我拒绝了。”

  “啊?”苏韵锦的语调说不清是惊讶还是惋惜,对于一个普通的学子来说,即使很优秀,留校仍不失为极好的一条路,多少人努力争取却得不到那个名额。

  “我签了‘衡凯’。”

  原来是这样。衡凯集团的名声苏韵锦并不陌生,即使在这个外企、大型国企如云的城市里,它也是如雷贯耳的。据说它招聘的条件相当苛刻,待遇也相当优渥,只是未听说在他们学校有招生计划,不知道他怎么竟被这家公司录用了,如此说来,放弃了留校的好机会也说得过去了。

  “苏韵锦,你看起来很意外。”

  苏韵锦当然不能说她是失望,因为以后的图书馆里她很难再看到让自己安心的那个人了。

  “没有,只是在我的想象中,留在高校任职更符合你给我的感觉。”

  “相信我,我很清楚自己适合什么。”沈居安脸上有种苏韵锦不熟悉的笑意,“无论是工作,还是人。”

  “郁华,我说不清,他好像是来接我回学校的,他说话时看我的眼神……我该不会是做梦吧?”晚上,苏韵锦在电话里跟莫郁华说起刚才的事,心中犹泛涟漪。

  “说不定他真的对你有意思。我早就那么认为了。”莫郁华的声音透出笑意,“看来我要说声恭喜了。”

  “什么呀,说不定他只是好心,或者是路过。都是我自己在那儿瞎想。”苏韵锦小声说道,唯恐被人听见。

  “瞎想就瞎想吧,你觉得快乐就好。”

  “快乐?”苏韵锦怔怔的。她快乐吗?快乐不就该是这样,心中满满的,平淡而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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