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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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解决?”

子竞给了苏乐一个“你觉得呢”的表情。

“我爷爷和我爸在书房谈话的时候我听到的,说事情还是得办的,可因为这位的关系有了转机。还是先进去,至少命保住了,将来再慢慢想办法。”

“那大少和棠棠姐……”苏乐说到一半自己闭了嘴。这样的情况,这样的圈子,再不谙世事,也知道结果了。

“大少是个有担当的人。”子竞说道。

中国人都知道,四九城里有一个绝对的“禁地”,那里是红墙琉璃瓦的权势长城。如果你不是首都人民,旅游时或许可以去看一看,西单到□城楼之间,长安街的路北,在绿树红灯笼的映衬下,有那么一堵数百米长的红墙。红墙那里有一座比起紫禁城其他城门来不无二去的大门,可那城门的门口高高飘扬着五星红旗,门外还站着荷枪实弹的解放军叔叔。

那里,只要是体内流着华夏血液的中华儿女,站在那扇门前面,心中都会不由自主地衍生起一种庄严感和肃穆感。那是华夏九州的心脏,是代表着这个国家绝对的权利和尊严的地方。也像后来小米说的,这里是中国人的,帝国新梦。

除了中南海那块宝贝疙瘩地儿,北京城还有一禁地,那儿驻扎着一个警卫营的战士负责保卫。

如果你细心一点儿,翻开北京的旅游地图或相关书籍你会发现,在海淀区的颐和园西有一大片绿地,上面只标着“玉泉山”三个字。有些书籍上会大致介绍一下玉泉山的历史,曾经有一位走遍全世界的美国旅行者想去那里看一看,得到的答案是:“那里不能去”或是“去不了”。

建*政以后,玉泉山就再也不是风景区了。这块风水宝地变成了被解放军叔叔层层封锁的军政要地。

在皇城根儿地下,有这么群根正苗红的娃子,他们生在玉泉山、养在玉泉山,骨子里沿袭的是老八旗的作风,他们以满口京腔自豪,他们喜欢四合院儿,喜欢四合院里的食物,喜欢四合院里的人。某个小丫头片子五岁的时候就知道说:幸福就是涮铜火锅、打玛瑙麻将、听蛐蛐儿唱歌、没事有人陪着唱小段昆曲儿。

一群不知民生的臭娃子,偷抽的第一口烟是贡烟,偷喝的第一口酒是贡酒。他们时而跟着父祖辈们进出太液池旁的内红墙,进了内红墙后他们大都被安排在丰泽园里玩儿,这么群天不怕地不怕的小祖宗们,都是领导们心尖儿尖儿上的宝贝蛋。他们尽握众生繁华,看遍世间姹紫嫣红,再或者说,他们的人生光影流转繁花似锦。

山上是独门独户的别墅群,除非你有通行证,不然同样荷枪实弹的解放军叔叔会把你拦在山下面。别怀疑,也别挑战,那都是,真枪、真子弹,不跟你玩假的。

如果你看到那栋别墅常有黑牌车来来去去,那就是有领导会贪静,在这里边休息边办公来着。山上的别墅,白天里大都是没有大人的。家里的女人们多是朝九晚五,很忙;家里的男人们,天南地北全世界到处跑,肩上扛的是整个民族的复兴大业,更忙。家里的孩子们……家里的孩子们!爷爷奶奶看着,爷爷奶奶养着,同时,没人管着。一群小祖宗哟,谁敢管,谁乐意管?

这是暮歌第一次来到这个地方。凌远航这阵子似乎特别劳累,这才想着上山安静几天。好不容易休息,暮歌自然是带在身边的。

小时候暮歌一直想变成小人娃娃,这样就能时时揣在舅舅的口袋里。凌暮歌,永远要做舅舅的小尾巴。

这里白天晚上都很安静。能住到这里来的,除了凌远航外其他都差不多一个辈分,这个年岁孩子们大都长大了,院里早就没了十多年前的喧闹。凌远航喜欢呆在屋子里,暮歌就陪着他呆在屋子里。上山好些天了,暮歌都没机会到外头走一走。

吃了晚饭,凌远航接了个电话便出去了。暮歌一直趴在二楼的窗前看着。舅舅其实没走远,就站在别墅不远处的大树下,他身边站着一个穿着军装的高大年轻人,天太黑了,暮歌看不清那人的模样,可却能肯定这个人长得一定很好看。两人似乎在讨论着什么,还似乎陷入了胶着,两人手里都夹着烟,一根接着一根,猩红的火光在黑夜里忽明忽暗。

许久,军装年轻人朝凌远航行了一个军礼。凌远航一直目送他离开,看不见背影还站了好一会儿。

他转身,暮歌几乎立刻就对上的他的目光。她笑开,轻轻朝他挥了挥手。他一手插在裤子口袋一手夹着烟,在看到暮歌后低头笑笑,想了会什么,又摇了摇头,这才举步往回走。

回到屋子后凌远航又沉思了许久。

暮歌对他甜甜一笑,转身翻开《地藏经》,轻声缓慢地颂读起来。暮歌就是暮歌,她可以不去在意全世界,但唯独能轻易猜到凌远航心里的想法。她知道他此刻需要宁静,他一定又开始想念西藏了。

“刚才我一直想看星星来着,可是北京看不到星星。忽明忽暗的好像有几颗,这几颗要是在西藏看,一定是天空里最亮。”自言自语似的嘀咕了会儿。沉默许久后又问:“暮歌,你说,家人重要还是爱人重要?”

“都重要。”

“若只能选一个呢?”

“都要。”

凌远航的视线从窗外黑漆漆的世界转回到埋首看书的暮歌身上。刚才那一句“都要”,执拗又可爱,脆生生地让人心疼。他笑了笑,伸手解开了衬衫的第二个扣子,靠在沙发里,全身的肌肉渐渐放松了下来。

“暮歌,我希望你幸福。”

她没回答,只是抬头给了他一个甜甜的笑。

这两天凌晨歌这个不让人省心的小子着实给凌家两老出了个不小的难题。中国的生态,必然是陆军比较吃香的,虽然军人数量庞大,但依着凌家的权势和这孩子的身世,将来前程肯定是无法限量的。可这个周末回来后,晨歌突然提出想转军种。

吃饭时当着大家的面说的,知道外公外婆肯定不会同意,与其被关门教训,还不如把问题摊在桌面上大肆辩论一番。

凌远航静静听了一会儿晨歌的慷慨陈词,久久不发一语。

“胡闹!咱们家的基础在陆军。”外公只当又是晨歌的一次胡闹。这孩子时常会有一些奇特的想法,但同时也是三分钟热度,过阵子就没动静了。

“要什么基础?我就是喜欢空军!”

“你喜欢空军什么?”凌远航问。

“就是喜欢。我想飞。”其实晨歌明白,只要舅舅同意了事情就好办了。舅舅从小也是有主见的娃子,只要认为是正确的事情,他一定会支持到底。

“飞过了?”挑眉问。

“飞过了。”点头。

“和谁一起飞的?”凌远航问的同时看了双亲一眼。按晨歌的水平和军阶自然是不可能自己独自飞上天的,两老关心的是晨歌的前途问题,这倒是好说服。

“莫五少。”

外公的表情霎时有软化的迹象。

“莫五?他大你那么多届,你怎么和他扯上关系了?”还是不着痕迹。

“你管不着。”撇撇嘴,晨歌小爷似乎忘记此刻自己有求于人了。

“晨歌,不能这么跟舅舅说话。”暮歌不高兴了。

还是撇撇嘴,但明显完全没了气势。“同学的亲戚,现在是朋友。”

“我看你房间好多飞机模型,喜欢空军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怎么现在突然想到要转军种?”凌远航问得看似漫不经心,可晨歌明白,这是男人间的对话。

“跟朋友谈了几次。我只是觉得,喜欢就要勇敢去争取。”

“所有喜欢的都要争取?”

“都要!”

“你还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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