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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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暮歌还是笑得没心没肺,可眼中却多了浅浅的疼。其实她只是心疼,心疼那个此时已经在大洋彼岸的男孩。她希望他能找到幸福,至少将来有一天让她知道他会幸福。

回到熟悉的校园,其实才几天而已,可暮歌却觉得自己好像离开了半生一样。突然多了一丝疲惫,想远离人群,想躲回舅舅的为她营造的象牙塔里去。于是明白了舅舅的苦,那么长的一辈子,原来,生活那么难,最需要勇气的恰巧是生活。

子竞走了,他离开了暮歌的生活,可他留下的影响却远远还没有结束。

某日大课,就有人跑到暮歌身边问她:听说贺子竞出国了,你不是他女朋友吗?

暮歌盯着那人看了一会儿,淡淡地回道:有女朋友的人不能出国吗?

碰了软钉子,却不死心:凌暮歌,贺子竞为什么没带你出国?

暮歌将视线转回书上:我想出国,还需要他来带吗?

不承认也不否认,有些凌厉,有些冷淡,不像平时脾气温软的暮歌。

冷言冷语,有同情,但更多的是嘲笑。可后来某一天,似乎就真相大白了。

和凌远航,再爱再甜蜜,也永远只能保持沉默。再傲人的家世也不及爱情的光明正大名正言顺。

可即使如此,她觉得贺子竞不应该再去在乎她的喜乐的。其实他不用这么做的,凌暮歌,从来不在乎外人的眼光和流言。但他似乎已经习惯了这样照顾她,所以他还是出手做了。

凌暮歌是**,家世背景不比贺子竞差。

凌暮歌是贺子竞的未婚妻,两人订婚后贺子竞才出国的。

那天,贺家的大车开进校园,从车上下来的是贺子竞那位气质典雅的妈妈。当她当着八卦好事者的面亲密地挽着暮歌坐进车子时,那一瞬间,所有的流言蜚语都尘埃落定了。

那天坐在车里,贺妈妈聊了很多,可暮歌其实并不知道该怎么回应她。面对一位深爱自己孩子的母亲,除了抱歉,已无他想。

“子竞说……这傻孩子,他说,要先看到的你幸福了,他才会重新出发。暮歌,我可以这样叫你吗?”贺妈妈转头看暮歌,后者低垂着眼,轻轻点头。“其实我不明白,所谓幸福的定义到底是什么。也许只有你自己才能判定你到底幸不幸福,可那个傻孩子,他却还是要用自己的标准去断定。我知道他只是在给自己找接口,他根本放不下。只要一天认为你不幸福,他就不会死心。是不是就是因为他这样的武断,所以才不能赢得你的心?”

“我的儿子,他那么优秀。身为他的母亲,我一直为他骄傲,甚至我都没想过,世界上还会有不喜欢他的人。可,这就是现实不是吗?就当是,男孩子成长的路上,总要摔的那一跤。”

“阿姨,我没有不喜欢他。正如您所说的,世上很难有女孩子不会喜欢贺子竞。可是,有人比子竞更需要我。”暮歌轻声说。其实暮歌还是暮歌,性子是怪了些,但在外人面前还是如此,冷冷清清,连表情都没有,跟尊瓷娃娃似的。

成长是件很恐怖的事情。很多人在长大成人体味世间百态后,都会觉得,还是当个婴儿最好,吃完睡,睡完吃,遇到不顺心的事就嚎几声,简单又幸福。可毕竟还是长大了,幸又不幸地,遇上了这么几个劫数。幸,爱与被爱的修行,人生百年,她修得很好;不幸,不如不见。

暮歌心软,见不得在乎的人不痛快。可世上只有一个凌暮歌,所以辜负与被辜负,也成了暮歌要经历的一种修行。她暂时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自己的心情,有些慌张,有些无措。或许再过段时间会好些,现在子竞刚走,多少释怀不了。

最近几天,似乎多多少少有点可以体会子竞的心情了。他那么骄傲,再爱她,耐性也磨得差不多了。他已经不想再陪她这样永远暧昧下去了。得与不得,两个选择,两个结果,总要出一个了结的。就是这样的贺子竞,他陪着她度过了她最青涩彷徨的少女时代,给予了她所有女孩奢望的虚荣和爱,何其有幸!负了他,她一定会遭天谴的!

若干年后,一次被晨歌拖着去看电影,听到电影片尾响起时,那一瞬间,就想起了他,竟潸然泪下……

最好不相见便可不相恋,最好不相知便可不相思,最好不相伴便可不相欠,最好不相惜便可不相忆,最好不相爱便可不相弃,最好不相对便可不相会,最好不相误便可不相负,最好不相许便可不相续。但曾相见便相知,相见何如不见时,安得与君相诀绝,免教生死作相思。

那一刻突然希望,他从不曾遇见她,如此,他便还是曾经那个贺子竞,无忧,喜乐。

正文 何处惹尘埃(二十二)

脖子上的伤口结了痂,长新肉的时候有些痒又有些疼。晨歌老是思量着,等痂落了就拉她去把疤处理了。可这件事暮歌怎么不不肯依他,害得这位小爷郁闷了好一会儿,恨不得再在她脖子上咬个属于他自己的疤泄恨。

暮歌似乎又回到了自己原本平静的生活。夜深时,靠在凌远航怀里,偶尔她会想念西藏,想再听一次大昭寺的钟鼓声和僧侣们的梵唱。白天,上学,应付一些人事,然后回家,家里有晨歌,凌远航时常很忙。

她还是没有朋友,生活单调地几近乏味。

只有大少偶尔回来找她。似乎他很喜欢和她呆在一块,每次来时都愁绪不解,走时神色落寞。有时来得早了还会陪着暮歌上一节课再接她走,常常带她去吃好吃的私房菜,就看着她吃,吃完了才说:好妹妹,跟哥哥说说话,哥想听你说话。

暮歌本身也不是健谈的人,于是便笑着给他讲解经文里的故事。

其实暮歌发现大少根本没在听,每次她在讲的时候他都在发呆。明明握尽众生繁华,可暮歌却觉得这样的大少好可怜,这么苛责自己,平时连发呆的权利都不肯给自己。所以她会一直讲,讲很长很长的故事,讲完一个又再讲一个,直到他笑着给她递过来水,笑着摸摸她的头。

某日暮歌终于问出了口:大少,既然放不下,为什么不去争取?

他却只是笑笑,回道:因为求不得。

简简单单的几个字,暮歌听了却心酸地想哭,可大少却只是笑说她傻。

“放不下的是什么?”

“是十九年的感情。”

“很爱很爱吗?”

“很爱很爱。比很爱很爱更难的是我没有勇气放弃这么多年的时光。”

暮歌点点头。她懂,并感同身受。凌远航之于暮歌,不止是命,他们之间,相依为命了那么多年,放弃自己的过去再重新开始生命,太难,暮歌恰巧也没有这样的勇气。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当初是承诺,后来变成了习惯。

“暮歌,会想爸爸吗?”

暮歌想了想,摇头。

“为什么不想?别的小孩都有爸爸,就暮歌和晨歌没有。”

“因为从来没有,所以一直没有失去的感觉,所以就不会特别想。”暮歌笑了笑,并没太多伤感。“只是晨歌出事那次有想过。想,这个时候如果有爸爸支撑着一切,一定不会那么害怕。可是那种感觉也只有一瞬间,因为我们有舅舅。”

大少盯着暮歌看了很久,始终笑而不语。

“真的不想?”

“真的不想!”

“真的?”大少这么问,笑出声来。他双手环胸,靠在沙发上。

暮歌嘟起嘴,这回不肯再回答他了。

“暮歌,也是这么言不由衷的孩子吗?还是这个话题才是你真正的禁忌?你连和凌首长那样的禁断之恋都敢与我坦诚,却独独不敢提爸爸?”

许久暮歌才闷闷地回道。“没人喜欢被丢弃的感觉。不提,就不会想起。去想一个丢弃了我们母子三人的人,会让我觉得很受伤。”

“如果有苦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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