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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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言童语两兄弟活泼开朗,是十足十的阳光小帅哥。杜宇的爷爷是军人出身,可他爸爸妈妈却都是大学教授,小小年纪却温文儒雅,一点都不像军人。晨歌就更不用说了,俊,暮歌要是神性那晨歌就是魔性。这孩子越大越像他们的妈妈,他的眼比暮歌细长,微微向上的眼角,这样的年纪已经学会似笑非笑这招了。

“他们都是我室友。”晨歌揽着暮歌的肩膀,指着他们三人如此介绍,连名字都没有报。童言几人暗暗把晨歌又骂了一轮,赶紧向美女自报了家门。

“你们好啊,我是晨歌的姐姐,我叫凌暮歌。”他们都是弟弟的好朋友,所以暮歌也努力释出一百分的善意,她的笑容很灿烂。

“啊!姐姐!”

“哎呀!是姐姐!”

“真好!姐姐!”三人一阵欢欣。情绪十分外显,兴奋地互相击掌。

“乐呵什么呢?别瞎想些有的没的啊。”晨歌把暮歌塞进车子,然后转身看着三个好友,极其不屑地笑了一笑。

“你怎么知道我们在瞎想啊?”童言笑得好不猥琐。

晨歌满脸的鄙夷。

“你小子那是运道好,摊上个这么优的姐姐,哥儿们算是服了。”

“别给老子动歪脑筋,想死也没用,我姐可是要一辈子陪着我的。”我和舅舅。晨歌头一扬,得意地不得了。这话可是暮歌亲口说的,听到时他感动得都快哭了,舅舅还说他们傻。

“我草!难道你将来结婚还带着你姐姐一起啊?哥儿们我接收了,肥水不流外人田。”

“你才肥水!不是,你才馊水,粪水!”晨歌怒了。暮歌越来越大,将来得招多少蜜蜂惹多少蝴蝶啊。刚才一个,现在又来仨蠢蠢欲动的。前有狼后有虎!“我告你们,她是我姐,长姐如母,对我来说她比我妈还重要,就是比你们阿姨还矜贵,别给我打什么坏主意!”

讲完,也转身钻进车里。车子疾驰而去,扬起一阵尘土。

三个人面面相觑。

“我草!我不灭了凌晨歌我就跟他姓!”

“他居然把我们仨丢在大马路上!”

“跟他姓也不错啊,入赘嘛。”

“你有点骨气好不好啊?咱就偏偏追他姐,要是得手了就娶回家,气死他!”

“幼稚。”

“你不幼稚!”

“回去办了他!”

“你动手?”

“呃……”

总之后来,这三人变成了凌家的常客,有事没事就跟着晨歌回来过周末,晨歌拿爷爷御用的鸡毛掸子也赶不走。每次明明已经甩掉他们了,可一转头他们自己结伴来串门子,天天围着暮歌“姐姐”、“姐姐”地叫。晨歌没告诉他们自己和暮歌是双胞胎,以至于不久后他们得知真相后把晨歌拖进厕所围殴了一番。晨歌是他们四个里最小的,而他们居然对着一个比他们小的女孩子叫了三个多月的姐姐!

孩子们,记得自己的第一次吗?第一次心跳失序,第一次脸红,第一次牵手,第一次接吻……第一次以虔诚的心去喜欢一个人。

还记得吗?

或许有些人很幸运,和初恋走到了最后,可更多人多年后回首发现自己早就不知道把初恋丢在哪儿去了,可还是一直记得,深深地记得——兴许都不记得那个人的长相了,可还记得当时的情怀,当时的美好,或者瞬间的一个动作、一个眼神。。

人之初,爱之深。

红粉映青竹,听过这样一个故事。那女子含着泪,望断天涯路;书生说,若是有缘,我们下半生再遇。马蹄声声,踏过繁水三千,吻过江南桃夭,怕是爱了多少,恨了多少,也怕是缘散了,人也忘了。

女人说,我和努力想忘记他。可男人却说,你只是在用另一种方式铭记他。

可以将爱情归咎与费洛蒙。可又说不清。

初中的孩子,其实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了,都是情窦初开的年纪,爱得很真、很深、很纯粹。其实他们的爱很简单,第一眼得了眼缘,有了好奇,然后慢慢地靠近,再慢慢地深陷,丝毫没有自制能力,第一回毫无保留地付出,足以影响一生的爱难忘。爱之初,天真、美好、纯粹,也深刻。

暮歌是贺子竞的初恋。两人一直处在“友达以上,恋人未满”的阶段,倒也不是说子竞玩暧昧或是暮歌耍心机。感情方面,两个其实都只处在幼童的阶段。一个别扭霸道,一个懵懂薄凉。后来子竞想想,好吧,再等等,她还太小了,先守着她长大,将来的事情再说。对于暮歌,别说荷尔蒙,别说激情,对这样的孩子,有什么方法比滴水穿石更好的?

暮歌中考考得很好,直升了一中的高中部,子竞更不用说。子竞还用了些手段,升高中后他们还是同班,还是前后桌。缠吧!反正这小妞不是拒绝他,而是拒绝所有人。缠着吧!他们是同桌,有的是机会。往死里缠,这么个心软的小妞,跟她比耐力,缠久了,习惯了,就是他的了。

高一学生的体育课,男孩们趁着这个机会到球场上活动活动筋骨出一身汗,女孩们,在操场跑了几圈后就自由活动了,有坐着看男生打球的,但大都坐在教室里看书做试卷。

中国的教育,老师们用的都是题海战术,一中学生的压力是其他学校学生难以想象的,此校生源好,升学率高,一班四十人有三十五个能考进重点,另外五个保送。学生们高一开始就一头扎进书本里,资质较差的学生觉得连上个厕所都是浪费时间。

男孩们打完篮球上来,嘻嘻哈哈,难得的放松,一身汗,阳光和青春的味道。

暮歌低头看书,感觉有人拍拍她的肩。转头,缓缓笑了。

“纸巾。”子竞也不自觉地跟着笑了。打完球回来,去厕所洗了脸洗了手,其实他有纸巾,可他就是想看看她的眼睛,和她说上一句话。

暮歌拿出纸巾递给他。

“你接着看,不懂拿来问我。”子竞接过纸巾,看看暮歌桌上的数学练习册,又笑了笑才转身跑到教室最后头的男生堆里头,也不敢打扰她太多时间。

“才几分钟没见啊,就想老婆啦?”子竞回到教室后面,男生们禁不住取笑他,又有满满的羡慕。

子竞瞪了那个男生一眼,其实心里乐意着呢,从初三到高一,所有人都觉得他和暮歌是一对了。再看看暮歌,平静地跟没听到似的,可耳根子红了。

正文 何处惹尘埃(五)

自习课,苏乐个狗胆包天的,径直贿赂了暮歌的同桌,捧着自己的书本练习册屁颠屁颠地跑到暮歌身边的位置落户,临了还给了子竞一个挑衅的小眼神。

“暮歌暮歌,这个字怎么解释啊。”苏乐也是个人精,这会儿摊在面前的是一本文言文练习册,入眼的全是一篇篇生涩难懂的文言文。

“这是通假字。女还,顾反为女杀彘。‘女’代表‘汝’。”暮歌看了一眼,答道。

“哦!”苏乐恍然大悟。

“诶,暮歌,我一直忘了问,每个星期五都会来咱校门口站岗的小帅哥是谁啊?”苏乐快笔疾书,貌似漫不经心地问。本来对苏乐这种小人行径颇为不屑的子竞也一下子坐直了身子。

“你说晨歌啊?”暮歌笑笑。“我弟弟啊,很帅是不是?”

苏乐一愣,还真没想过是这答案。

“帅!帅翻了,没见过这么帅的,原来是我们暮歌的弟弟啊,怪不得那么眼熟。”

装吧!子竞冷笑一声。可心里,偷偷松了口气,连带嘴角都不可抑制地上扬。

“子竞,这题我用XX法解不出来。”苏乐数学也好,可暮歌一直习惯有事找子竞,自然而然就转身了。高中生的书桌上大都放着高高的书堆,尤其喜欢放正前方,可子竞不干,他的书都放在右手边,侵门踏户有一半搁在同桌那边。这就像是一个小小的屏障,暮歌转头来问他时,两人头一低,就像一个自己的小空间,其他人无法参与的亲密感顿时就衍生了来。

“我看看。”练习本侧着放,暮歌侧着身子,子竞也侧着。他顺手还从暮歌手里把笔接过来,笔帽贴在唇边,装似思考。

小人!苏乐怒发冲冠。暮歌思考时习惯用笔帽贴着嘴唇,子竞也这么干,几乎就是间接接吻了。暮歌不懂事,可子竞是故意的。“暮歌,这题我也会。”

可,没人睬苏乐。

“喏,你用XX法,比老师说的那种更简单。”子竞拿着笔直接在作业本旁边的空白处刷刷写了起来。暮歌的笔迹很娟秀,子竞的笔迹和他的性子一样,有点狂,可很好看。暮歌所有的练习本上除了自己的外就只有子竞的笔迹。

暮歌一边看一边点头。

“子竞,你真聪明。”接过子竞递回来的笔,暮歌笑靥如花。

子竞心情也好。临了小人得志般还了苏乐一个得意的眼神。

“暮歌,你周末要干嘛?”苏乐哪肯服气。

去潭柘寺。子竞笑笑,转头看窗外。初秋的北京,阳光明媚,浮云多多,很好的天气。

“跟弟弟去潭柘寺。”这周凌远航出国考察了,寺庙只能姐弟俩去。

“去潭柘寺干嘛?”苏乐轻声问。自修呢,这边的声音有点大,临近的一些同学已经怒目而视了。苏乐可不管,但声音还是压低了些。

“听道啊。”理所当然的回答。潭柘寺始建于西晋,距今已经1700多年,是座千年古寺。这寺是旅游经典,也是文物古迹。1997年僧团重新进驻,潭柘寺恢复宗教活动。暮歌每周都去一趟潭柘寺,跟着僧人们做早课,再单独听高僧讲佛法,傍晚回市区。高僧并不是每周都有空的,可是对暮歌来说,能听一听佛号闻一闻檀香也好。

“我也去!”苏乐一听来劲儿了。

暮歌一愣,随即点了点头。“好啊。不过要起很早的。”

“起早怕什么。就这么定了啊,你星期几去啊?我早上去你家和你汇合?”苏乐是典型的自来熟,有脸没脸他都不要脸。

“啪”地一声,子竞的钢笔摔在桌上,发出不小的声响。

一般人没耐性坐一天,苏乐要去,到时候他们姐弟俩听佛法,苏乐至少得有个人陪着玩。暮歌觉得自己听体贴的。“子竞要不要一起去啊?”

子竞满脸的别扭与不屑。可,立马就点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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