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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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饭时当着大家的面说的,知道外公外婆肯定不会同意,与其被关门教训,还不如把问题摊在桌面上大肆辩论一番。

凌远航静静听了一会儿晨歌的慷慨陈词,久久不发一语。

“胡闹!咱们家的基础在陆军。”外公只当又是晨歌的一次胡闹。这孩子时常会有一些奇特的想法,但同时也是三分钟热度,过阵子就没动静了。

“要什么基础?我就是喜欢空军!”

“你喜欢空军什么?”凌远航问。

“就是喜欢。我想飞。”其实晨歌明白,只要舅舅同意了事情就好办了。舅舅从小也是有主见的娃子,只要认为是正确的事情,他一定会支持到底。

“飞过了?”挑眉问。

“飞过了。”点头。

“和谁一起飞的?”凌远航问的同时看了双亲一眼。按晨歌的水平和军阶自然是不可能自己独自飞上天的,两老关心的是晨歌的前途问题,这倒是好说服。

“莫五少。”

外公的表情霎时有软化的迹象。

“莫五?他大你那么多届,你怎么和他扯上关系了?”还是不着痕迹。

“你管不着。”撇撇嘴,晨歌小爷似乎忘记此刻自己有求于人了。

“晨歌,不能这么跟舅舅说话。”暮歌不高兴了。

还是撇撇嘴,但明显完全没了气势。“同学的亲戚,现在是朋友。” “我看你房间好多飞机模型,喜欢空军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怎么现在突然想到要转军种?”凌远航问得看似漫不经心,可晨歌明白,这是男人间的对话。

“跟朋友谈了几次。我只是觉得,喜欢就要勇敢去争取。”

“所有喜欢的都要争取?”

“都要!”

“你还小。”

“我总有一天会长大的。不能因为我小就没有选择的权利,舅舅,人生是我的,我有权利选择将来的路怎么走。”

“可是,似乎很多事情你都只有三分钟热度。”

晨歌气极,脸一下子涨红。“舅舅以前玩重机不也三分钟热度,我知道什么事情值得我认真就行了。”

凌远航笑了。“那你这次你是认真的?”

晨歌重重地点头。

“那……”他看了暮歌一眼。“那你放心飞吧。”

正文 何处惹尘埃(十一)

晨歌这孩子,是有天赋的,他和他的舅舅一样是天生的将才。转了军种,又进了国防大学,虽然很多方面都要从零开始,但他乐此不疲,混得风生水起。

暮歌*****了高考,进入北京大学哲学系下属的宗教学系。外婆本来不同意她学这个的,可这孩子喜欢,凌远航惯着。

中国是无神论国家,大学里美其名曰开设的宗教学系,其实并不涉及具体的宗教信仰,学的东西比如宗教哲学、宗教社会学、中国宗教史、佛教史等等。中国推崇的是唯物论,至少学派教育方针上是这样的,进了宗教学习的学生刚进去时都要先系统地学习哲学,反对唯心主义。矛盾又符合国情。

对于这个学系,贺子竞终于望洋兴叹了。缠了人家四年,除了成为死党外毫无进展,但,还是缠,他进了清华大学的法学院,好在两个学校也不是很远。其实有些时候子竞很生气,多少次明示过暮歌,可她总还只是没心没肺地笑而不答。若不是认识了这么多年清楚她的品性,他真会以为她是在以退为进吊着他玩儿。可,气,还能怎样?

凌远航曾说过希望暮歌永远能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对于这个承诺他做得很好。从高中到大学,暮歌几乎是完成了一个阶段性的任务,在别人开始在大学奋斗准备为将来打拼时,暮歌又开始了类似在西藏的生活。她选的是中国佛教史,虽然她熟读佛学法典,但却没有这么系统地了解过中国的佛教史,于是对接下来几年的学习小有期待。

再说凌远航,这么多年仍是孑然一身,外婆从着急到后来的无奈,也渐渐放弃了逼他成家的行为。一年前外婆过世了,暮歌竟觉得舅舅是松了一口气的。

那是暮歌第一次看到舅舅哭。

晨歌一直跪在外婆灵前,倔强又别扭地忍着哭。

她站在他们身后,也哭了。

却也是那样的说法:你来到这个世界,你在哭,爱你的人在笑;你离开这个世界,你在笑,爱你的人在哭。

外公是大官,可外婆却是国内知名的女企业家。偌大的家业一直是外婆在打理,凌缘清去得早,凌远航早早投身军营,家里也没个孩子传承衣钵。外婆过世后,凌远航便做主,除了土地和房屋外,公司的股份大规模出卖,凌家退居幕后成为第二大股东,并没完全抛却,却省心。

凌远航告诉暮歌:人有自己的缘和劫,何时来何时去,都已经注定了的。

暮歌懂,却仍笑得没心没肺。即使身边经历过生死离别,但对死亡的理解并没有那么深刻。她和晨歌还小,舅舅还年轻,她觉得真正的死亡离她还很远很远。

暮歌从大卖场出来的时候子竞已经把车开到门口。小时候一直很低调的贺大少开的是一辆白色R8,低调的奢华,很符合他骨子里闷*骚的本质。

看暮歌大包小包出来,子竞打开车门迎了过去,接过她手里的东西安置好,再打开副驾驶座让她进去。绕回驾驶座的时候子竞又不禁郁闷了一下。

干得明明都是男朋友才有的劳力活,但却享受不到男朋友该有的福利。说他们只是朋友的话没人相信,贺大少后来的私人生日派对什么的,携的伴都是暮歌,在众人的起哄下嘴也亲过,标标准准的法式热吻。贺大少内心多激荡,可一到人后,她的小眼神小动作,又立马让你觉得,不是那么回事。反正他的交际圈里的人都认为暮歌是他女朋友,多少年了,青梅竹马。还没到混玩的年纪就这么固定下来了,所有人都把暮歌当成贺大少的真命天女。

暮歌掏出手机发短信,喜滋滋的,子竞伸手过来帮她系好安全带,看到她的表情忍不住摸了摸她的额头。这孩子总跟喜娃娃似的,特容易满足,并不需要做得多轰轰烈烈送她多好的东西,很微小的贴心举动就能让她感动。

“暮歌。”

“嗯?”暮歌把信息发出去,收好手机,抬头看他。

“暮歌,不然,这个寒假,咱们把婚订了吧。”

暮歌一愣,笑容慢慢消失在唇角。

子竞嘴角牵强地保持着弧度,手心满是汗。

“我……回家问问我舅舅。”

本来已经准备好被拒绝,没想到是这样的回答,轮到子竞愣住。

“赶紧开车,后面堵上了。”暮歌看看后视镜,伸手推推子竞。

回过神后,狂喜涌进每一细胞,闷骚的贺大少,暗暗握了一下拳头说了声YES,然后佯装云淡风轻地打档上路。

到了她家门口,临分别前子竞还抓住暮歌的收叮嘱她一定要记得刚才答应他的事情。她点点头,警卫员帮她提着东西就进去了。

子竞站在原地美了很久,美滋滋地,直到引擎的声音让他回过神来。

这不是子竞第一次看到凌远航了,这男人,周身隐隐散发着一层迷离的光芒,一股子邪气,跟他的外甥一个模样。此时他嘴角叼着一根烟,目光不经意地扫过子竞站的地方,极致漂亮的眼眸,无谓地半阖着,里面,是几近“孽障”的绝艳。

这样的男人,他赢得了吗?

子竞静静地凝视,有敌意。

可,谁有能超脱血缘的牵绊。他们是亲人,如是而已。

凌远航依旧很忙,但还是会尽量抽时间回家陪暮歌。

外婆去世后暮歌迷上了烹饪,她觉得,该轮到她来照顾家里的男人了,虽然外公常年不在家。暮歌上大卖场是要买菜,中午时舅舅打了电话来说晚上回来吃饭,也不知道是不是太忙,凌远航最近瘦了好多,暮歌心里揪揪的,想着法子要把舅舅养胖些。

开饭前晨歌也回来了。这噶杂子狗鼻子灵。

饭桌上暮歌提了订婚的事儿,凌远航还没来得及表态,晨歌就已经激动的一塌糊涂了。

“不同意不同意!死都不同意!凌暮歌你马上打消这个念头!妈的贺子竞!一肚子坏水!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找死!改明儿老子端枪去轰了他!”

暮歌端着饭碗盯着晨歌猛瞧。

“暮歌喜欢贺家那小子吗?”凌远航眼神示意晨歌坐下。

暮歌想了想,点头。

晨歌倒抽了一口冷气。

“凌暮歌你个小没良心的!说什么一辈子陪着我和舅舅!说什么一辈子做舅舅的小尾巴!让答应舅舅一辈子陪着你了,回头自己要跟别人订婚!你……”

“凌晨歌,再吵就回房间去。”凌远航轻轻放下碗筷,陶瓷和桌面相触,一声清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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