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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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听那声音,杨父忙道:“阿志,易先生来了,你快过来拜候一下。”

杨志一惊,拉了拉小雯,转身望向刚从里面走出来的男人。

来者,高大英俊,一双眸,漆黑锐利,敛了流光炯炯。普通的休闲服,却遮掩不住一身气韵。他似乎还年轻,但似乎也有了一定的年纪。

这是个教人看不出岁月的男人。

小雯暗暗扯了一下杨志的衣袖,悄声道:“这人是什么来头。”

杨志捏捏小雯的手,唤了男人一声,却见他骤然皱了眉心,目光烁烁,紧盯着前方一双男女。

杨父似乎也觉察到那易先生的视线,笑道:“那是阿志的朋友,两个大学生,趁着假期过庐山游玩的。”

“小志,他们是什么关系?”他再扫了一眼绝尘而去的车子,淡淡问。

烙印在瞳里是那男孩的手环在那女孩的腰上,两人神态亲密。

杨志不疑有它,爽快道:“他们是情侣,都是G大的学生,名校来着。”

小雯笑了笑补充,“听说,交往两年了。”

杨父道:“您对这两个小辈感兴趣?”

易先生淡淡一笑。

“老杨,我的女儿也差不多是这个年纪。看到那小女孩,想起我女儿了。”

小雯“呀”的一声叫起来,“您的女儿是悠言这个年纪,骗人吧?先生您早婚?”

杨志无奈地摊摊手,“易叔叔,您别见怪,小雯这人是这副德性。”

易先生一笑,“小姑娘很会哄人。老杨,这是你儿子的福分。”

杨父哈哈一笑,“茶也沏好了,咱们进去喝一杯,让小辈们自己热闹。阿志,好好招呼小雯。”

望着那二人的背影,小雯掐了杨志一把,两眼堆满好奇,“这易先生到底什么人啊?”

杨志搂着她亲了一口,小雯往他脚上跺去,“死人。”

杨志收了戏谑,微叹了口气,“客人。”

末了,淡淡补充道:“一个神秘的客人。”

杨志的房间。

“神秘的客人?”小雯接过情人递过来的水,在床前一张小藤椅坐下。

“每一年,他都会上庐山来,也会在我们这里住一些日子。”

“阿志,你又在打广告?”小雯嗔道,“不过,庐山的确很美,似乎永远看不尽的景。”

“不是庐山,是人。”杨志肃整道。

窗外,是扑面而来的缥缈群山,有些氤氲,看不清面相。

“这里再美,也不可能来得这么频繁。”杨志苦笑。

“等等,他每年都来?”小雯灵机一动,讶然道,“他来了很多年了吗?”

“多少年我也记不清了,十多年了吧。”杨志皱眉道。

“你说不是庐山,是人?他来见一个人?”

“可以这么说。易叔叔在我们这里订下了一个房间,时限是50年。早在10多年前,他就付清了50年的房租。”

小雯低呼,清亮的眼盛满不可思议。

“50年?50年的房租?”

杨志轻轻一笑,小雯突然觉得他的笑意里有几分凄凉。如果,在别人的故事里,凄凉了自己,那会是怎样的一个情节。小雯想,那个看起来好像永远也不会老去的易先生,在等的一定是一个女人。

“阿志,我不懂,那他们每年见一次么?那岂不是牛郎织女?”

小雯说着,自己也扑哧而笑,末了,却又不觉好笑,倒生了份惆怅。

“阿志,那个女人呢?”

第九十四话 易先生的蝴蝶(1)

杨志微微奇怪,“你怎么知道是个女人?”

小雯痛恨地掐了他一把,“意会!”

杨志笑了笑。一时,缄默。

好一会,他才淡淡道:“蚊子,他要等的人,永远也不会出现了。”

“那个女人死了。她就死在这我家的旅馆。死在那个易先生付了50年房租的房间里。”

杨志以为小雯会惊讶低呼,或者什么。甚至,小雯也这样想。只是,她没有。太过震撼,反而哑了声音。

良久,她才幽幽道:“阿志,为什么是50年。”

杨志低声道:因为,50年以后,他已经走不动了,或者已经去了找她。”

小雯紧紧抱着杨志。幸好,那个人还在自己身边。

“那个女人是他的谁?”小雯问得小心翼翼。

“他的妻子。”

小雯微微一笑,心里仿佛堵了颗石子,这时才算安稳。妻子。这样的感情,该给妻子,而不是别的人。

“对了,阿志,有一个事儿,很奇怪,只是我一直想不出那奇怪的地方在哪里。”

杨志笑道:“哦?”

“蚊子,你说。”

小雯道:“你说我和悠言看上去年纪算是相若吗?”

杨志点点头。

“那为什么易先生却独独那么留意悠言?”

易先生。其实,不姓易。他的名字是路泓易。只是,很多年前,有一个人总喜欢叫他阿易。而这个地方,她身故的地方,他便随了她的喜好。时间苍茫。这些年间,这小旅馆也几经装潢,除去这个房间,还保留了原貌。

男人端坐在床上,打量着房间的每一处摆设。床榻对面,是一台老旧的电视机。旁边的小茶几上,是老式的热水瓶和杯子。窗帘,褪了色。只余下些散碎的花纹图案,已看不出本来的颜色。似乎,原本该是姹紫嫣红。

只是,如果他的妻子和女儿在这里,他想,她们能辨别出来这原来的繁华。他的妻,叫迟筝。在嫁他之前,是最负盛名的天才画家。一朝,洗手做羹汤,为他。

窗子留了缝隙,有风进,把帘吹得半开。窗外,是莽莽的山。这个房间,风景独好。能看得见,如琴湖。一泓净水,像极了一池子的泪。十多年前,她是否也坐在相同的位置,远眺过外面的景色,然后勾勒出一幅幅画稿,去铭记岁月如白驹过隙。

眼角,湿了。

出身名门,任过外交官,衣香鬓影,谈笑风生,玩的是文字的游戏。求,字字如珠玑。可是,原来,不管时间过了多久,只要想到她,他还是会疼。干涸的眼里,还是能流出泪。熄了灯。任回忆,如黑暗,把人扯入深海。

还是在初见的月照松林。距离那里并不太远的地方,有一间庐山影院,播影着一个片子,叫《庐山恋》。电影上画,已年余。还一直在播放。这一场电影,不知道,还会播放多久。月光静美。他吻上她的唇,并向她求婚。画艺再高,此时的她还是像一个平常少女一般,眼里,水光嫣然。

“阿易,我不该答应你,可是——”

她没有说出,他却听出了她的可是。他笑了,拥紧她。不管那藏在眼梢眉间的珍惜,她能不能读懂。

“筝,我不在乎你的时间长短,我希望我的妻子是你。一年是一年,一天是一天。”

“请原谅我的自私。”迟筝轻轻哭了。

那是,第一次看到她的泪。其实,自私的是他。她本来就是翩然在这世间里的一只蝶,她天生的缺陷,让她的美更加极致。因为短暂,所以美。刹那芳华。他捕捉了她。

却,不懂珍惜。那时,他至于外交场上,她至于画界里,都是最瞩目的星,但对于爱情来说,也许,他们都太年轻了。

还记得那一天。那是他们婚后第一次吵架,也是最后一次,此生唯一的一次。他把信狠狠掷到她的脸上。“为什么瞒了我?”

第九十五话 易先生的蝴蝶(2)

迟筝睁大眸子,沉默着俯/身把东西拾起。

“你刚才说什么?”她淡淡问,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迟筝,何必明知故问,这是从你的抽屉里拿出来的。王璐瑶当时给我写的信,而你把它藏起来了。”他冷笑。

“你认为迟筝是那样的人?”她轻声问。

他唇边的嘲弄的弧愈大。

“阿易,她写这封信给你的时候,我们已经是很谈得来的朋友了。”迟筝轻轻笑,笑意里有几分凄凉。

那时,他还没有辞职,没回到老家。家中富渥,在繁华的都市里,有着数套价值不菲的房子。他却只在机关单位提供的一个房子居住。虽远不及自己的物业奢华,但也雅致舒适。

那时,与迟筝也还没有正式交往。但庐山一见,两人已成了投契的朋友。交谈之下,发现二人同在一个城市工作,生活,更促进了这份情谊。回来以后,经常见面。便成了很好的朋友。

迟筝是个古怪的人。她的画卖钱,但她身上的钱却永远不多,她把钱都捐了出去。给那些天生残缺的人。自己只在外面租了个小房间过日子,埋头画她的画。

记得第一次到她的家。那地方,几乎可以用家徒四壁来形容。吃惊过后,他打趣道:“迟筝,你不是怕我对你这天才画家有什么宵小之想吧,把好东西都藏了起来。”那时,他还只是叫她,迟筝。

迟筝红了脸,头,轻轻垂下,随后,返身给他倒了一杯水。

他的指,不经意碰上她的。微微的颤栗便在他心头划过。那是,他一度以为死寂的感觉。自从那个叫王璐瑶的女人离他而去。王璐瑶是真正的千金小姐。如果说,路家的财势算大,那么,王家的财力不啻路家十倍。这意味着,王家家长并不答允路,王二人的恋情。王璐瑶是路泓易的初恋。他深爱着她,王璐瑶却为了成全父母,讽刺又可悲的选择了与一个财力比王家又强大十倍的人订了婚。

会心动,也许,因为她不是别人,而是迟筝,这样一个简单而美好的人。

他心疼她在外面的生活,甚至给了她他家里的钥匙。他经常出国公干,闲暇时也多有应酬,便让她随时过来画画做饭。她对自己的事情迷糊随意,却帮他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他有时回来,她已经不在,但那个房子,处处氤氲着她的气息。还没开始交往,却在心里萌了芽。终于,在后来再次的庐山同游里,他情不自禁吻了她,并向她求了婚。再后来,他毅然辞了职,携她回了老家。

她的身体不好。他们之间,经受不起太多的聚少离多。只是,他万没有想到,在往昔那段温馨的日子里,她在他家,私藏了王璐瑶写给他的信。

信的内容很简单。

泓易:

我悔了,不愿意再做我父亲的棋。我和那个人订了婚,但我不会和他结婚。我父亲禁锢了我,但我会等你来找我,一直到我不能等为止。

她不算很美,但一道眉,是新月弯弯。看她此刻眉间沧桑,没来由,他心里一疼。过往,如烟尘。只是,她的欺骗还是惹火了他。伤人的话就此出口。“迟筝,我看错了你。那时,我们还没有交往,如果,你没有做这卑鄙的事情,也许,我今天的妻子并不是你。”

迟筝的脸刹时苍白,一双眼睛静静,凝了他片刻。

你的眸,怎能还如此清澈纯净?他冷笑,烁黑的眸里是烈烈的怒火。信笺,在他掷向她的时候,便从封里跌出。

迟筝看着他微笑,眼泪又串串簌簌而下,湿润了眼脸。

她颤抖着把信笺放回信封里。指,洁白,却抖得厉害。

他冷眼看着她的动作。又何必在此刻矫柔造作。

末了,她走到他面前,仰起脸,望向这个比她高大很多英俊而冷漠的男人,她的丈夫。

手,轻轻执起他紧握成拳的手掌。手指,掰开他的手指,一根一根。纠缠间,有些微红浮出,不知是他的还是她的。“阿易,把信收好了,别再遗失。”她说。

第九十六话 易先生的蝴蝶(3)

门口,传来了丝动静。

一个小脑袋怯怯探了进来。“奶奶让我来问,你们在说什么,吵吵的。”

“猪宝乖。”迟筝抬手擦擦眼睛,微俯低身/子,朝女孩张开双手。

抱着猪宝宝的小女孩张嘴笑了笑,矮矮的身子钻了进来,扑进妈妈的怀里。

那是他们的独生女儿,悠言。

“妈妈,你出去看我画的画吧。”

“好。”

“咦,妈妈你哭了么?”

“言看错了,没有。”

悠言搂上迟筝的脖子,小声道:“我有看见的,看见爸爸很凶,咱们不理他。”

“好,咱们不理他。”迟筝一笑,抱起了女儿。

他脸色一沉,把悠言从她怀里夺过。

“言,你懂什么是放羊的小孩对吗?”

“说谎,坏孩子。”悠言被父亲手臂的力度勒得生痛,低低道,有点委屈。

“言以后要做诚实,光明磊落的人,知道吗?”他皱眉,对女儿道。

悠言没有顾得上理会父亲的话,一双乌黑的眸只映着妈妈的脸。

她的妈妈微微笑着,却满眼晶莹。微笑着落泪。

“爸爸,我不要你抱,我要妈妈抱。”悠言扭了扭身子,皱起两道眉。

他一怔,看着那双和妻子相若的眉眼。

迟筝淡淡道:“女儿,给我。”

他放了手。

悠言跑过去,依偎进迟筝的怀里,抬起胖嘟嘟的手去擦她的泪。

“言,以后,最好遇见一个他第一个便喜欢上你的人,这样,你就少受点苦。”迟筝亲了亲女儿的脸颊,轻轻道。

他声音低哑,“你很苦吗?”

迟筝没有抬头,只是凝着女儿。

“第一个?”悠言嘟嘟嘴,“我怎么知道他喜不喜欢我?妈妈,你帮我看吧。”

“有一天,当你遇见了就知道了。”迟筝咬唇,笑了笑,“妈妈加油,争取到时能帮猪宝看。”

“为什么要加油?”悠言不懂。

小小的孩子,哪里知道,这世间除了降生,还有,死亡。非,人力能为。

迟筝没有说话,哽咽着,她再也无法说上什么,只把女儿往丈夫怀里轻轻一放,走了出去。

看着女儿稚嫩的脸,妻子满脸的泪,他满腔的怒火,突然变得萎靡无力。

他们相敬如宾地过了一段日子。说不清什么心绪,他联络上王璐瑶。彼时,她已结婚,又已经离婚。她说,那时,她一直在等他,直到绝望。结婚以后,念念不忘的还是他。最后,她选择了离婚。他的心,更加凌乱。

有一天,只有他和悠言的时候,他的女儿爬上他的膝盖,悄悄问他:爸爸,你是不是不喜欢妈妈了?

“她常常哭。”

连女儿也知道她常哭,可是,他不知道。他居然不知道。他的妻子一直在他背后流眼泪。如果,她不那么的骄傲和倔强,向他说,哪怕,一句轻轻的对不起。

那晚,同床,衣角也不曾沾对方的身.。他没有睡意,哪怕一丝一毫。她辗转反侧了数次,他一次不漏,听得清楚。睡到半夜,他听到她悄悄坐起的声音。虽闭了眼睛,但他知道,她正俯下,深深凝着她。终于,她的手指,轻轻抚过他的额,他的眉和眼。细细的是她的呼息。浅吻,印在他的唇上。伴着的,还有一抹凉意。那是她的泪吗?他突然想到,与其说是他陪她走过了这些年月,不如说是她陪伴了他。是她给他孕育了一个可爱的孩子。不是王璐瑶。

命运在翻覆着每个人的历程,给了他和她缘份。被子下,他的手在挣扎。如果,当时,他伸手把她搂进怀中,那么后来的结局是否已悉数改写。他的倔强和自负,最终让他错过了她。

那晚以后,他再也没能看见她的笑抑或,泪。

她留了一张字条。

阿易:

我去庐山写生,少时就回。

请好好照顾我们的猪宝。

当她心脏病猝死的噩耗传来的时候,他似乎有一丝意料之中,又似乎全无所觉,仿佛那报讯的人,不过在撒一个寂寞的谎。

梦醒以后,其实,他还能看到她。看她对他微微一笑,像数年前,在她那个简陋的家中,她红了脸,垂了眸对他笑那样。

人生若只如初见。只如,初见。初见,总是美好。

寂静过后,他疯了一般,打电话给当地的机关的人,让任何人都不要碰她的尸身。

他与她唯一的女儿躲在她奶奶怀中,乌黑的眸,恐惧颤栗地看他像疯子一样把家里的东西尽数砸碎。

第九十七话 永远的迟筝(1)

邻家苏家的小女孩也跑了过来,和他的女儿偎在一起,惊慌地看着他。哦。后来,好像,他的老丈人,她的姐夫和他收养的孩子迟濮也过来了。

她的母亲和姐姐,很早就死掉,与她一样,猝死于心脏病。

那是她家族的遗传病。很难想象,她姐姐和姐夫居然还收养了一个也是心脏有恶疾的孩子。

他们在他耳边说什么,那焦虑又忧伤的神色,他全然听不见,让他最终安静下来的是他与她唯一的女儿。

那双黑亮清澈得像不掺一丝杂质的眼睛。那双酷似她母亲迟筝的眉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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